2023年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优质5篇)

小编: 紫衣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篇一

截至2012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12年,全县共收缴党费402536.90元,使用381826.40元,结存32457.79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117475.40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讨论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篇二

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直工委、农林水系统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现将我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局机关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xx、xx、xx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一)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2名,合计收缴党费12496.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8月份新增2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1名,合计收缴党费12355.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10月份1名党员调入开始缴纳。

(三)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至xx年11月,我局共有党员74名,合计收缴党费11264.18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一名党员于7月份调入8月份开始缴纳,9月份调出停止缴纳,7月份新增5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三年来,现将我局收缴与管理党费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机关党支部,要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三)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我局机关党支部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定期自我检查。我局机关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设想

xx-xx年,我局机关党支部虽然按照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但在完成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完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克服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1、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宣传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二)今后工作设想

3、加强与兄弟单位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学习与交流,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方式。

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篇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院党委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20**年度我院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院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缴纳党费的教育。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每位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中组部有关党费收缴的相关文件,教育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主动按月缴纳党费,确保党费收缴工作有序进行。

2.实行专人负责管理。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各党支部指派一名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本支部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院党委由专人负责统计、核对并按时上缴至上级部门。

3.按规定足额收缴党费。根据江苏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校提出的存在没有按规定足额收缴党费问题,从20**年7月起,我院严格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对在职教工党员进行重新计算核定后的新标准进行收缴,保证足额收缴党费。

4.党费收缴账目清楚。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台账清楚,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存根,院党委统计党费有报表,院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定期进行党费收支情况通报。每年年底院党委对本年度各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使用和结存数额等情况进行通报,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20**年度共收到党费62085元,上交校组织部62085元,组织部划拨党组织活动费10753元,划拨“万个党支部结对万户特困家庭”活动工作经费3000元,党建工作等活动获奖励2100元。

获奖等奖励费3800元,王龙英烈凭吊用花篮80元,陈序东老师党课讲课费300元,慰问特困家庭费用650.4元,生病党员教师慰问费300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经费6650元(包括“手抄党章”奖励费2750元、“两学一做”支部风采奖励费1500元、监测点支部微党课和专题讨论视频制作费2400元),工程系和实验室教工党支部党日活动费2580元。

20**年党费结余33234.48元,20**年党费结余共计34727.08元。

在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个别党员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有时出现拖延、催缴现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篇四

现将中国共产党万宁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市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12月底市管党费账面结存548526.30元.

   2012年1月至2016年10月底,市管党费收入总额为4581011.74元.其中,各基层党委共上缴党费3340171.10元,省委组织部拨来1227220.00元,党费利息13620.64元.

   五年来,市管党费共支出4050350.69元.其中,党员教育支出1708700.80元,党内表彰支出189886.00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427300.00元,上缴省部573206.69元,下拨下级党组织留存党费149414.7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842.50元.

   截止2016年10月30日,收支相抵后,市管党费共结存1079187.35元.五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五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标准,从严收缴党费.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海南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使广大党员全面准确地了解党费收缴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制定党费测算表、开展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党费收缴按标准执行到位.

   (二)严格审批程序,从严使用党费.严格审批权限,党费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请示汇报,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重大开支报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每笔支出均有经办人签字,相关人员审核和市领导审批意见,下拨的党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做到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党费使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表彰先进等,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作用.

   (三)严格执行制度,从严管理党费.一是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党费专账,如实记录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组工干部从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银行代管、定期对账制度.在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户,要求各党(工)委上缴党费时,应将党费存入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市委组织部凭银行缴款回执单确认上缴党费金额,坚持每季度与工商银行对账,做到账款相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有序.三是严格执行定期公示、年终报告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政府专网公示、文件传阅等方式,接受广大党员监督,确保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公开.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根据党员的工资收入变化调整收缴党费的标准,对迟交、少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有些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组织观念不强,存在着不能自觉、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的现象.

   今后,要继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篇五

现将中国共产党万宁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市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12月底市管党费账面结存548526.30元.

2012年1月至2016年10月底,市管党费收入总额为4581011.74元.其中,各基层党委共上缴党费3340171.10元,省委组织部拨来1227220.00元,党费利息13620.64元.

五年来,市管党费共支出4050350.69元.其中,党员教育支出1708700.80元,党内表彰支出189886.00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427300.00元,上缴省部573206.69元,下拨下级党组织留存党费149414.7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842.50元.

截止2016年10月30日,收支相抵后,市管党费共结存1079187.35元.五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五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标准,从严收缴党费.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海南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使广大党员全面准确地了解党费收缴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制定党费测算表、开展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党费收缴按标准执行到位.

(二)严格审批程序,从严使用党费.严格审批权限,党费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请示汇报,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重大开支报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每笔支出均有经办人签字,相关人员审核和市领导审批意见,下拨的党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做到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党费使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表彰先进等,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作用.

(三)严格执行制度,从严管理党费.一是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党费专账,如实记录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组工干部从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银行代管、定期对账制度.在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户,要求各党(工)委上缴党费时,应将党费存入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市委组织部凭银行缴款回执单确认上缴党费金额,坚持每季度与工商银行对账,做到账款相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有序.三是严格执行定期公示、年终报告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政府专网公示、文件传阅等方式,接受广大党员监督,确保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公开.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根据党员的工资收入变化调整收缴党费的标准,对迟交、少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有些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组织观念不强,存在着不能自觉、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的现象.

今后,要继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