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机械实训报告 农业机械化秋收心得体会(实用6篇)

小编: 碧墨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农业机械实训报告篇一

随着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在秋收季节,农业机械化的应用使得农业生产更加高效、便捷。在今年的秋收中,我有机会参与其中,深深感受到了农业机械化的优势。下面我将从秋收前的准备、秋收期间机械化操作、机械化的优劣势、个人体会以及未来发展等方面来发表我对此次农业机械化秋收的心得体会。

一、秋收前的准备

秋收前,农民需要按照农业机械化的需求来准备土地,将有机肥料均匀地撒在田里,使得土地更加肥沃。同时需要选购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对机器进行必要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在使用时更加安全可靠。

二、秋收期间机械化操作

秋收时,我们需要将农机开到农田去,进行插秧、收割等操作,由于机器化操作更加快捷,农村劳动力却慢慢减少,因此农业机械化为我们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农业生产方式。同时,在操作中我们应该注意安全,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机械化的优劣势

机械化操作的优势和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它减少了人工和动物劳动量,提高了农民收入及生活质量,同时,它能够大量的生产物资,提高了工作效率。然而,农业机械化的不足也很明显,一味地追求速度和效率,可能会对环境和土地造成一定的危害。

四、体会

在这次农业机械化秋收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技术的力量,夹杂着劳动和智慧,农机的操作十分了得,它不仅省时省力,还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同样的,我也意识到农业机械化的运用需要更多的设备和资金投入。

五、未来发展

农业机械化的运用不仅能够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降低成本、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但是,由于农村人口流失的影响,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面临不小的挑战。未来的发展方向可能是更加智能化、更环保、更节能,以及更加人性化。

总的来说,农业机械化在秋收中可以带来很多优势和便利,但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规程,注意安全问题。随着人工劳动和动物劳动逐渐减少,农业机械化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需继续关注和研究。

农业机械实训报告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保护农业机械经营者、使用者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的动力机械、作业机械、运输机械。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生产、管理、科研、推广、销售、维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增加对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投入,鼓励开展农业机械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和农业机械的技术改造。发展农业机械教育事业,完善农业机械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管理工作。

根据需要设置的乡级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由县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与乡级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行双重领导。

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机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农业机械工作。

第六条对在农业机械化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社会化服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和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农业机械使用者提供信息、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维修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无偿调拨、占用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组织的房产、场地、设备和资金。

第八条农业机械科研单位、设置农业机械专业的院校、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和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应当根据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推广。

第九条农业机械科研单位、技术推广机构、有关院校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形式提供农业机械技术的,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

第十一条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资格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应当逐步完善乡村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功能,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服务,向农户推荐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

第十三条在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中,应当保证服务质量,不误农时;属于有偿服务的,收费应当合理。

第三章经销与使用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经销的农业机械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经销农业机械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其经销的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负责,禁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经销国家规定实施安全认证或者推广许可证制度的农业机械产品,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或者推广许可证标识。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有中文警示说明或者警示标识。

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经销农业机械产品应当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经销的产品实行修理、更换、退货。

第十六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将农业机械交给无驾驶证或者操作证的人员驾驶或者操作。

第十七条推行农业机械作业合同制。签订农业机械作业合同,应当有作业质量和作业安全的内容。

第十八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调动农业机械进行救灾、抢险,并给予农业机械所有者适当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拥有的农业机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必须收缴牌、证,不得转让或者买卖。不得自行拼装农业机械。

第四章质量监督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的法定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本地区推广、经销、使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检验和农业机械新产品投入使用前的质量鉴定检验。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必须具备农业机械修理条件,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经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鉴定,属承修农业机械不合格的,应当进行返修。因修理质量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五章安全监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依法行使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职能,负责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和处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外作业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

第二十四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当服从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的安排,参加乡、镇农业机械安全联组,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拥有拖拉机、柴油机、耕作机械、收获机械的应当到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证,并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后,方准使用。从事营业运输的,应当按照交通、工商、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申请拖拉机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来源证明;

(三)拖拉机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拖拉机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完成拖拉机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定期实行检验制度。经检验不合格的限期修理,并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需要转让农业机械的,应当办理过户、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禁止拖拉机从事客运。

第二十七条驾驶拖拉机,应当依法取得拖拉机驾驶证。

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外发生农业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及时报告当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接到农业机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护,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处理事故,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农业机械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由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依法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部门责令停止经销,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将农业机械依法报废。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逾期不补办的,处以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条例造成农业机械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给予下列处罚:

(三)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或者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以吊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或者操作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驾驶证或者操作证。

第三十五条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六条以谩骂、威胁、暴力等方式阻碍、拒绝农业机械监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农业机械实训报告篇三

【农业机械专业个人简历模板】

基本信息

真实姓名:xx

性别:男

身高:178厘米

出生日期:19830205

民族:汉族

身份证:610424198302056***

婚姻状况:未婚

政治面貌:群众

目前所在:陕西.西安

户口所在:陕西.西安

籍贯:陕西.西安

工龄:0

职称:无

岗位:学生《士兵》

教育背景

最高学历:本科所学专业:兽医第二专业:农业机械

毕业院校: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日期:20xx

所获证书:无

第一外语:英语

等级水平:一般

第二外语:日语

等级:无

培训及教育经历

在大学期间一年实习一次,学校很重视我们的动手能力

20xx年6月在合肥工业大学金工实习

20xx年12月在六安轴承厂,齿轮厂,六安机床厂见习

20xx年12月机械零件,夹具,刀具课程设计

求职意向

工作地点:全国各地|陕西.西安|广东.广州

所求职位:行业:畜牧(饲料/动保/养殖/乳业)

职位类别:业务员/业务代表

可到职日期:随时

求职有效期:20xx-1-1

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qq:

邮箱:备用:msn:

地址:

邮编:

主页:

农业机械实训报告篇四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农业机械化已经成为当今农业生产的主流,秋收是农业机械化的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去了解、学习和体验这种现代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秋收给予我们许多机会去认识这个行业,感受到了这个行业的美好与挑战,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农机化的优势

农业机械化的优势非常显著。首先,农业机械化大大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提高了生产效率。其次,使用农业机械可以大幅降低人工成本,为粮食生产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此外,农业机械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多功能性,可以满足不同的农业需求,加速整个农业生产的升级和发展。

第三段:农机化的挑战

农业机械化也存在挑战。农村地区的不规范的道路、薄弱的基础设施都制约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此外,机械化操作对农民的技术要求也很高,同时也会带来一些环境污染等问题。作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农业机械化需要克服种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

第四段:技能的提高

对于机械化的秋收,我们不仅仅扮演着一个具体的劳动者的角色,更重要的是将这种机械化的方式真正融入到我们的操作中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技能。学习一些机械的使用技巧,了解机械的安全使用和维护,这些都是必要的。我们需要耐心练习、不断加强自己的技能和知识储备,才能在农机化的秋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五段:展望与总结

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我们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重要保证。机械化发送给我们的挑战与机会都不可小视,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以更好地发挥机械化的效果,为农村经济的腾飞作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机械实训报告篇五

1、首先要了解生产该生产机械的主要生产厂家有哪些,在从其中选择企业规模相对较大,研发能力强的知名品牌,因为这些企业质量保证条件比较强,产品质量相对稳定、三包服务比较及时。另外购买前向使用过该种机械的农户调查一下,该机械的性能、质量及售后服务情况,最后再根据自己的的用途和承受能力确定具体机型。

2、提车前,要检查该各机械是否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推广许可证、三包维修凭证及期其他证件,并且检查所有证件是否与机械铭牌上标注的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以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相一致,以防购买的到假冒伪劣产品。并且仔细阅读说明,认真检查说明书上注明的该机械的随车工具和主要配件是否具全,以防销售商偷工减料少发配件,坚决拒绝提出厂日期太久,存放时间较长或返修产品。

3、仔细检查机械外观。一般来说产品外观质量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产品的内在质量,购买机械前该注意观察产品有无磕碰、损伤、脱漆及翻新迹象。各焊接部位的焊缝隙是否平整牢固,密封部分有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的“三漏”现象,各部位的间隙是否一致,铸造件是否有裂缝及气孔砂眼等缺陷。各传动部位是否具有防护措施。国家法律规定,农业机械必须有防护措施,选购机械时一定要选择那些有可靠防护措施,没有解除隐患和警告标识的产品,千万不能图省力而埋下安全隐患。

4、对于动力机械要进行试运转。首先检查启动性能,要连续启动几次检查启动状况,其次进行空运转,在正常工作转速下空转10分种以上检查机器是否运行平稳,有无异常声响。运转结束后检查结合面、密封处有无泄漏现象。

农业机械实训报告篇六

近年来,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和便利。然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机械设备的品质参差不齐、农民对农机操作不规范等。为了加强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农业机械监督条例》。通过学习和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对这一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将就我对《农业机械监督条例》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农业机械监督条例的出台非常必要和及时。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机械设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然而,部分农机产品质量不过关,存在安全隐患,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农业机械监督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加强对农业机械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这一条例的出台与时俱进,紧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步伐,有助于解决目前农机质量不过关和安全隐患等问题,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其次,通过学习农业机械监督条例,我对农机质量安全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良好的农机质量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至关重要。《农业机械监督条例》对农机产品的质量进行明确的规定,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要求销售商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要求农机使用者要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和保养农机,确保操作安全。通过学习条例,我进一步意识到了农机质量对于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性,也了解到了保证农机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为今后的农机购买和使用做好了准备。

此外,农业机械监督条例还规定了农机设备的维修和报废的相关规定。良好的维修和保养可以延长农机的使用寿命,减少使用成本,提高效益。《农业机械监督条例》对农机的维修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人员,且维修后要提供维修合格证明。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农机设备的报废标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农机要及时淘汰,并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回收。通过学习条例,我明确了维修和报废对于农机设备的重要意义,也了解了维修和报废的程序和要求,为今后农机设备的维护和报废提供了指导。

最后,农业机械监督条例的出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需要政府、生产企业、销售商、农机使用者等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政府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农机产品的质量监测和抽查工作;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生产农机产品;销售商要加强检验和销售管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农机使用者要依法合规操作农机,做好农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够保障农机质量和安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农业的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学习农业机械监督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提高了我对农业机械质量和安全的重视程度。通过学习条例,我明白了农机质量安全和维修报废的重要性,也确立了共同推动农机监督管理的意识。我相信,随着《农业机械监督条例》的落实,我国的农机质量和安全将会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将会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