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疫情期间保产保供方案(汇总5篇)

小编: 文轩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保产保供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加强今冬明春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我省今冬明春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平稳、供应充足,以优良稳定的价格环境助力明年一季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开门红”,现制定如下措施。

各地要对照湖北省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强化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应急预案。重点梳理重要民生商品货源、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骨干企业等关键信息,从加强调控、稳定生产、促进流通、完善储备、严格监管、稳定预期、强化保障等方面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和具体措施,围绕区间调控实施更加及时、精准、有力、有效的定向调控。进一步健全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分类分级应急响应、应急指挥调度机制,明确启动条件、牵头部门、物资调配、应急运输、成本分担、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应急情况下重要民生商品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供应保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原则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稳住粮食供应和价格。加大对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发展、稳定生猪生产相关财政支持。围绕“种子”和“耕地”两个核心,持续加大对三大主粮生产和“菜篮子”工程的信贷、保险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省粮食局)

加强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及时发布冬春抗灾田管技术意见,办好农技培训大课堂,指导农民采取有效防灾减灾关键措施,保障鲜活农产品采收、上市正常开展。推进菜籽油、优质稻米全产业链建设,提早谋划小麦“一喷三防”和油菜“一促四防”。鼓励规模养殖场和农户“两节”期间适度增加猪牛羊肉市场供应。狠抓大棚蔬菜育苗移栽、抢播快生菜,促进蔬菜有效供给。强化明年春耕农资生产供应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因特殊天气造成部分农资运力不足问题。加强冬季农村供水保障,确保农村供水平稳正常。(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局)

健全区域联保联供机制,做好省内物资跨区域储备调运,宣传和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畅通农产品供应流通主渠道,依托白沙洲、四季美、两湖绿谷、三峡农贸城、襄阳新发地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承接省外、辐射省内的`枢纽作用。拓展湖北农产品销售渠道,依托中国农交会、湖北农博会等展会经济,组织开展湖北特色农产品招商引资推介发布和集中对接活动。各地要指导服务本地重点商贸企业提前安排,结合春节、元旦期间市场需求和当地货源情况,进一步加强产销衔接、商超衔接,丰富节日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局)

充分发挥大型商超、批发市场等骨干企业保供主力军作用,加大备货力度,避免出现脱销断档。重点增加粮、油、肉、蛋、奶、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投放和周转库存,各地应确保粮油15天、肉蛋奶10天、耐贮蔬菜7天、叶菜3天的市场供应量。严格落实地方储备粮油任务,足额保障储备粮油利费补贴。贯彻落实生猪保供稳价八条政策,抓好产能调控、信贷支持等重点工作,确保生猪产业持续平稳发展。加强猪肉储备财政支持保障,省级储备依据预警分级情况,必要时在常规储备基础上增加临时储备,并做好相关收储、投放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灵活依托大型商超、企业、农贸市场等,开展特殊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临时储备。(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

全面加强价格新闻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持续加强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扎实做好“两节”“两会”、异常天气、疫情防控等重要时点和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强化形势预判研判,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示预警,重大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出现疫情或其他特殊应急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或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及时启动应急监测,每日按时报送价格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局)

加大节假日期间市场巡查力度,加强粮油、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指导省内大型商超和重要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加大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力度,严把原粮质量关。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价格监测预警,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粮食局)

围绕今冬明春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目标,督促发电企业全力组煤、应发尽发,争取三峡电增供、省间增援和陕武直流更多送电湖北,确保电力热力稳发稳供。加强煤电保供金融支持,开辟办贷绿色通道。督促上游供气企业应供尽供,城镇燃气企业应保尽保,储气设施应储尽储。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和民生等重点领域用能需求。做好企业能源运输保障服务,加强电煤接卸服务保障、电煤运输通行服务保障和应急运输保障。加强电力设施、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安全检查,确保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人行武汉分行)

完善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各地要密切跟进月度cpi和食品价格等指数情况,对照启动条件要求,依规、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组织开展困难群众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调标政策,按标准足额发放相关补助。督促各地各学校及时精准落实各项资助和补贴政策,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

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冰冻、倒春寒等重大灾害天气及旱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影响评估,加强关键农事农时气象服务。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引导保险机构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提高养殖大县的养殖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引导和支持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期货工具管控价格风险,进一步推动“保险+期货”试点。(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

疫情期间保产保供方案篇二

为保障冬春蔬菜供应,特别是元旦、春节蔬菜的有效供给,各主产区增加蔬菜在田面积,增强技术指导,提高蔬菜供给能力。在我国,“南菜北运”的七大省区和北方设施蔬菜的六个大省是保障冬春蔬菜市场供应的主力军,冬春蔬菜面积、产量均占全国八成以上。

北方设施蔬菜产区安徽,利用冬闲田、水稻育秧大棚等设施,增加应季、应急蔬菜生产,目前,全省蔬菜面积近500万亩,比上年增长6%以上。朝天是“南菜北运”大省四川的.重要蔬菜生产基地,为保障冬春蔬菜生产,当地免费为种植户提供种子,并派出农技服务队进行全程指导。为保障蔬菜供给,不少销区也不断提升蔬菜自给生产水平。在吉林,当地有4.5万亩温室开工生产,面积同比增长7.1%。

农业农村部最新农情调度显示,当前,全国蔬菜在田面积达1.03亿亩,同比增加400万亩,预计现在到明年春节前后,蔬菜供应量将达2亿吨,同比增加700万吨。

农业农村部预测分析,随着元旦春节两节临近,“菜篮子”产品价格还将总体保持高位运行,但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

由于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是“菜篮子”产品传统消费旺季,价格一般都是全年高点,今年还要再叠加化肥、柴油等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的生产运输成本增加因素,因此,预计随着双节临近,“菜篮子”产品价格将总体保持高位运行。后期如果不发生大范围灾害性的天气,“菜篮子”产品总体出现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采取四项举措保障冬春蔬菜,特别是元旦、春节“菜篮子”产品供应。

在生产保供方面,将紧盯重点地区、主要品种,抓好“南菜北运”基地和北方设施蔬菜生产,稳定生猪生产,及时制定落实极端天气应对预案,加强指导服务,保障市场供应量。

在产销衔接方面,将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引导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

在监测预警方面,将加强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及时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价格等信息,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供需均衡。

在责任落实方面,将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督促指导地方政府特别是市级政府做好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

疫情期间保产保供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在此期间农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密切监测各街道重点超市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三级应急保供机制,规范和引导应急保供工作,拓宽货源组织渠道,畅通生活必需品物流配送,适时增加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本方案适用于崂山区沙子口、王哥庄、北宅街道109个农村社区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生活物资短缺时的保障供应,涉及约4.56万户,13.41万人口,重点保障蔬菜、肉蛋奶、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建立农村生活必需品三级保供体系

1.协调街道级骨干连锁超市加大供应保障。利客来、华联、家得乐、真诚等超市在各街道驻地布局有中型连锁超市,在农村集贸市场暂时关停的情况下,要确保这些超市正常营业,加强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力保货源充足。协调各企业认真做好日常销售、后续采购、物资储备等工作,积极探索网络购物、送货上门等更多销售方式,使群众在非常时期购物更便利、更安全,保障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物资正常供应,强化质量管理和价格自律,确保农村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不受影响。

2.发挥社区小卖部供应补充作用。遍布各社区的小超市、小卖部平时兼营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街道办事处应协调督促这些社区小卖部正常开业服务,方便本社区居民就近采购,一方面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减少外出购物可能引发的感染病毒风险。

3.积极组织大型商贸企业和蔬菜肉类配送企业保障商品供应。在街道主要超市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库存急剧下降,出现居民购买恐慌的情况下,由区商务局积极协调利群等大型零售集团企业、万福等重要肉类加工企业紧急组织货源,对各超市商品进行补充,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发挥都市乡村等重要蔬菜配送企业、街道“帮买团”的作用,积极开展“菜篮子进社区”活动,通过按需采购、预检分装、集中配送、送货到家的方式,将社区居民所需的果蔬等生活必需品送到居民手中,减少人员接触传染。

(二)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

1.加强产销对接和储备投放工作。在产销对接方面,组织利群、丽达、利客来集团等大型商超加强产销对接,拓宽货源组织渠道,从源头锁定货源,加大生鲜产品采购量和每日配送批次。继续做好政府蔬菜储备投放工作,稳定货源渠道和市场供应态势,适当扩大企业储备。主要做好储备蔬菜投放点、储备猪肉投放点的巡查监测,确保“菜篮子”商品供得上,供得稳,供得安全,保证价格基本稳定。

2.畅通物流和联络渠道。

一是为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办理疫情防控车辆特别通行证。加强与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间的协调配合,为“菜篮子”保供企业办理特别通行证,保障生活必需品调运畅通。

二是畅通超市与批发市场联系渠道。主动与市内主要批发市场联系,将各批发市场营业情况和联系方式及时反馈给有关企业,建立更为顺畅的联络渠道。

(三)建立农村市场监测体系

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辖区重点超市,做好蔬菜、肉蛋奶、米面油等9种商品销售量、库存量、价格等的每日监测,加强分析研判工作。督促各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社区小卖部的每日巡察,做到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销和价格变化情况。各街道防控指挥部根据监测、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与医疗保障组。

(四)督导做好疫情防控及稳定物价工作

1.督导农村超市、便利店等营业网点自觉践行社会责任,在醒目位置公开张贴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和诚信经营承诺书,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上岗人员须佩戴口罩,做好营业场所消杀工作,加强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劝导进入人员自觉做好防护工作。

2.督导农村超市、便利店等营业网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诚信经营,保障各类商品质量,坚决维护物价稳定,决不乘机囤积涨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查处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对商场超市和储备投放的巡查,商务部门定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市场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市场供应良好秩序。

(五)积极宣传引导,回应群众关切

通过政府微博微信,以及各类媒体做好市场供应宣传,打消农村居民对关闭农村大集的担忧,引导群众理性消费,预防恐慌性抢购行为的发生,稳定市场预期。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全区各部门、街道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黄应胜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吕良宝区商务局局长

成员:有关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公安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

(二)工作分工

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报送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及需求情况;开展常态和应急状态下的市场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如遇辖区内重点超市、小卖部出现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区农村社区物资保障组;维护辖区内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确保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

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管理和舆情研判,会同有关处置部门研究新闻发布口径,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纳入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原粮及部分成品粮的储备。做好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并向区政府和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价格监测。

区工信局: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食盐的.储备和市场投放。

区民政局: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孤儿生活补助等救助资金,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开展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经费。

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生活必需品调运方案,及时做好运力保障,组织公路、水路运输,并在崂山区辖区内的高速公路、主要道路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畅通。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养殖环节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区商务局: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猪肉、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储备商品的投放和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在本区生活必需品不能保障供给时,协调上级商务部门和企业做好外地采购工作,保障市场供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流通领域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依法监督管理价格行为,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督管理;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做好食盐的市场监管。

崂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疫情期间保产保供方案篇四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15日上午召开的“保工保畅”视频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困难群众的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特制定保障困难群众专项组责任分解方案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尤其是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部分城乡居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全面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轮台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阿迪力·尼亚孜同志兼任。

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特制定保障困难群众专项组责任分解方案如下:

(一)县民政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摸排力度。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以及服务热线诉求收集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全县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大学生等困难群众,及时发现基本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畅通救助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及时回应困难群众诉求。

二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落实低保制度,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生活困难群众可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严格落实低保渐退和“单人保”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可暂缓低保退出工作,提高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

三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指导各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加大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支持力度,对2000元以下临时救助申请,可由县民政局委托乡镇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审批,救助资金优先从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支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四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众关心关爱服务。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及监护缺失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照料关爱服务,及时了解疫情对其生活的影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持续加强集中供养服务,尽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养意愿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面落实各项照料服务,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因疫情导致照料服务人员无法提供照料服务的,及时送至福利机构实行集中供(收)养。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工资支付,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另外,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结合微信调解、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非当面沟通方式,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数。因疫情影响的劳动人事仲裁案件,可中止审理,待相应情形消除后及时恢复审理。

三是开设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及权益不受疫情影响。对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同时还将压缩认定时间,用人单位为上述对象申报工伤认定且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力争在受理3日内完成认定工作。认定工伤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

四是疫情未解除期间,暂缓组织本地现场招聘活动,暂停跨地区赴外招聘和劳务合作活动,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通过网络开展求职招聘,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各类人事、职称和资格考试,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适时延期进行。

五是简化优化毕业生就业手续。疫情期间推动“不见面”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办理就业、升学、出国(境)手续。延长就业报到、引进毕业生审批和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

六是大力推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加大指尖行动计划落实和全程网办力度,将涉及用人单位和个人频次比较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事项推至网上办理、掌上办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上平台等途径实现在线查询、办理,通过邮递方式寄送有关材料,尽量减少现场办理环节。

(三)县教科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前筹划和安排学校各项工作。已开学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包括家长)进入校园;要取消一切交流参观、社会实践(含研学旅行),取消一切教师培训、外出参观、教研活动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准备开学的学校,要做好延期开学或线上教学的准备,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是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校级班子成员值班值守制度,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信息畅通。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学校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三是密切家校联系。督促各学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全面关注、摸排师生假期情况。重视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健康指导。尤其重视通过科学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帮助学生消除因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产生的恐惧心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防范,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四)县卫健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持续加强对全县各医疗机构的指导力度,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认真做好已确诊人员的隔离治疗工作,加强对无症状者的筛查,及时将信息报县委,为县委科学决策和调整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按照静态管理模式,指导各核酸采集点认真做好核酸采集工作。

三是指导各隔离点做好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第一时间投入使用。

四是采取视频抽查、现地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力度,督促各点位、各岗位的医护人员认真履职、严谨工作,确保遇有情况能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五是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群众,要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定期做好上门探望、采集核酸、检查身体等工作,全力保障他们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生活。

六是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同时精准研判防控物资需求,做好防护用品、检测试剂、常用药品、医疗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发现问题能够迅速安全处置。

七是加强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防止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发生感染新冠病毒和院感的发生。

(五)县医保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工作。对确诊人员和无症状人员的'救治、检测、摸排等费用,要协调全州医疗机构予以免费收治,相关费用由政府的财政资金兜底保障,减轻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

二是简化经办流程,协调做好联网直报工作。对滞留外地的轮台人员和滞留轮台的外地人员,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就医手续。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相关药品价格稳定。要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卫生用品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相关药品、常用防护用品、酒精、消毒水等违规加价等问题。

(六)县残疾人联合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精准掌握在家隔离的残疾人情况,摸清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实实在在为残疾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指导各乡镇及时将残疾人有关信息推送到相关村(社区),加强居家服务防控措施,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所有残疾人居家服务均提倡采用无接触式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药品代购、政务代办、防疫指导、心理疏导、核酸采集等无接触服务。

三是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机构的疫情防控检查,了解防疫物资配备情况,协调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把疫情对残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七)县红十字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和动员志愿者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根据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实际,面向社区群众精细精准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监测、志愿服务等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需要帮助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积极开展生活帮扶与人道救助,开展线上线下心理援助、健康义诊、志愿服务等活动,配合社区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回归融入社区相关工作,助力减少疫情防控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三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易受损群体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通过自媒体、网课、微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和载体,发出捐款捐物倡议,号召大家积极为疫情贡献力量。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服务方式。各部门、乡镇要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鼓励、支持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等多样化服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部门、乡镇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疫情期间保产保供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全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物资保障风险隐患,确保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稳定生产供应,粮食和物资储备满足市场应急需求,重点生活物资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满足街道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街道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贿、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街道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衔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工作。

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办事处负责协调县级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辖区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胸;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i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特急状态(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并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一)一般状态(n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由办事处启动iv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紧张状态(皿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由办事处同意后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办事处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紧急状态(i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办事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ii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对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力口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街道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特急状态(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全街道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省、市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的相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领域分环节落实保障责任措施。

(一)综合协调。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生产保障。由街道农村服务部、市监站、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组织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商品生产力口工,确保市场供应需要。

(三)储备保障。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财政分局、市监站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食盐等生活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对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等相关工作。

(四)流通供应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市监站、交管站、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配送及时通畅、正常营业。扎实做好定点医院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推动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加大配送力度,确保网购通畅。

(五)检验检疫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对辖区内入境入街道食品和重点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区域重点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排查,防止被污染生活物资物品流入市场。

(六)水煤电油气保障。由市监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七)经费保障。由街道财政分局牵头,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市场监管。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街道农村服务部负责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九)奖惩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预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给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