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期间保供 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精选5篇)

小编: MJ笔神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做好疫情期间保供篇一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15日上午召开的“保工保畅”视频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困难群众的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特制定保障困难群众专项组责任分解方案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尤其是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部分城乡居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全面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轮台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阿迪力·尼亚孜同志兼任。

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特制定保障困难群众专项组责任分解方案如下:

(一)县民政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摸排力度。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以及服务热线诉求收集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全县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大学生等困难群众,及时发现基本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畅通救助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及时回应困难群众诉求。

二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落实低保制度,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生活困难群众可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严格落实低保渐退和“单人保”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可暂缓低保退出工作,提高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

三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指导各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加大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支持力度,对2000元以下临时救助申请,可由县民政局委托乡镇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审批,救助资金优先从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支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四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众关心关爱服务。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及监护缺失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照料关爱服务,及时了解疫情对其生活的影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持续加强集中供养服务,尽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养意愿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面落实各项照料服务,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因疫情导致照料服务人员无法提供照料服务的,及时送至福利机构实行集中供(收)养。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工资支付,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另外,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结合微信调解、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非当面沟通方式,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数。因疫情影响的劳动人事仲裁案件,可中止审理,待相应情形消除后及时恢复审理。

三是开设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及权益不受疫情影响。对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同时还将压缩认定时间,用人单位为上述对象申报工伤认定且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力争在受理3日内完成认定工作。认定工伤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

四是疫情未解除期间,暂缓组织本地现场招聘活动,暂停跨地区赴外招聘和劳务合作活动,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通过网络开展求职招聘,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各类人事、职称和资格考试,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适时延期进行。

五是简化优化毕业生就业手续。疫情期间推动“不见面”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办理就业、升学、出国(境)手续。延长就业报到、引进毕业生审批和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

六是大力推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加大指尖行动计划落实和全程网办力度,将涉及用人单位和个人频次比较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事项推至网上办理、掌上办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上平台等途径实现在线查询、办理,通过邮递方式寄送有关材料,尽量减少现场办理环节。

(三)县教科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前筹划和安排学校各项工作。已开学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包括家长)进入校园;要取消一切交流参观、社会实践(含研学旅行),取消一切教师培训、外出参观、教研活动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准备开学的学校,要做好延期开学或线上教学的准备,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是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校级班子成员值班值守制度,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信息畅通。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学校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三是密切家校联系。督促各学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全面关注、摸排师生假期情况。重视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健康指导。尤其重视通过科学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帮助学生消除因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产生的恐惧心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防范,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四)县卫健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持续加强对全县各医疗机构的指导力度,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认真做好已确诊人员的隔离治疗工作,加强对无症状者的筛查,及时将信息报县委,为县委科学决策和调整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按照静态管理模式,指导各核酸采集点认真做好核酸采集工作。

三是指导各隔离点做好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第一时间投入使用。

四是采取视频抽查、现地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力度,督促各点位、各岗位的医护人员认真履职、严谨工作,确保遇有情况能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五是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群众,要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定期做好上门探望、采集核酸、检查身体等工作,全力保障他们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生活。

六是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同时精准研判防控物资需求,做好防护用品、检测试剂、常用药品、医疗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发现问题能够迅速安全处置。

七是加强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防止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发生感染新冠病毒和院感的发生。

(五)县医保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工作。对确诊人员和无症状人员的'救治、检测、摸排等费用,要协调全州医疗机构予以免费收治,相关费用由政府的财政资金兜底保障,减轻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

二是简化经办流程,协调做好联网直报工作。对滞留外地的轮台人员和滞留轮台的外地人员,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就医手续。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相关药品价格稳定。要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卫生用品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相关药品、常用防护用品、酒精、消毒水等违规加价等问题。

(六)县残疾人联合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精准掌握在家隔离的残疾人情况,摸清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实实在在为残疾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指导各乡镇及时将残疾人有关信息推送到相关村(社区),加强居家服务防控措施,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所有残疾人居家服务均提倡采用无接触式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药品代购、政务代办、防疫指导、心理疏导、核酸采集等无接触服务。

三是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机构的疫情防控检查,了解防疫物资配备情况,协调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把疫情对残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七)县红十字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和动员志愿者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根据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实际,面向社区群众精细精准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监测、志愿服务等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需要帮助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积极开展生活帮扶与人道救助,开展线上线下心理援助、健康义诊、志愿服务等活动,配合社区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回归融入社区相关工作,助力减少疫情防控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三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易受损群体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通过自媒体、网课、微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和载体,发出捐款捐物倡议,号召大家积极为疫情贡献力量。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服务方式。各部门、乡镇要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鼓励、支持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等多样化服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部门、乡镇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做好疫情期间保供篇二

根据《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物资保障与市场秩序分指挥部生活物资调配组工作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右江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优势,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满足和安定居民群众的生活,特制定本方案。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奶制品、禽蛋、水产品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急需的应急商品。

右江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物资保障与市场秩序分指挥部生活物资调配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负责加强乡镇、行政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的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紧缺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保证农村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社决定成立右江区供销合作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见附表。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加强乡镇、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的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及时组织紧缺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保证农村市场供应。重点监测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奶制品、禽蛋、水产品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急需的.应急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并做好相关研判,为快速应对可能出现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异常做好准备,保障城乡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区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全区供销社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基层社要坚持把疫情防控及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各项工作专人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农村市场供应,强化农村市场运行监测,形成工作全力。各乡镇基层社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工作上的配合与支持,形成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乡镇、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自2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乡镇基层社对本辖区内商超商贸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做好疫情期间保供篇三

根据《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物资保障与市场秩序分指挥部生活物资调配组工作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右江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优势,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满足和安定居民群众的生活,特制定本方案。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奶制品、禽蛋、水产品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急需的应急商品。

右江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物资保障与市场秩序分指挥部生活物资调配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负责加强乡镇、行政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的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紧缺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保证农村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社决定成立右江区供销合作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见附表。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加强乡镇、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的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及时组织紧缺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保证农村市场供应。重点监测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奶制品、禽蛋、水产品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急需的应急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并做好相关研判,为快速应对可能出现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异常做好准备,保障城乡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区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全区供销社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基层社要坚持把疫情防控及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各项工作专人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农村市场供应,强化农村市场运行监测,形成工作全力。各乡镇基层社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工作上的配合与支持,形成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乡镇、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自2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乡镇基层社对本辖区内商超商贸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做好疫情期间保供篇四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昆仑镇政府与辖区内大型商超对接服务事项,现提供建议物资供应保障单位为新星超市南石店、昆仑店、磁村店。

1、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将物资供应保障单位分片情况、联络人名单及物资配送套餐情况发至村居。

2、以村居为单位,确定1名协调能力强、高度负责的“两委”成员作为本村居物资供应保障联络人,具体负责动态汇总群众生活物资需求情况,联系物资供应保障单位。

3、物资供应保障单位根据反馈情况及时将生活物资运送至指定地点。

4、村居安排专人接收生活物资,并将物资分发至村居群众。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全镇疫情管控期间生活物资供应的'统筹调度。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对所有生活必需品保供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在昆仑镇范围内道路畅通。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供保单位提供物资保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哄抬物价。

做好疫情期间保供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加强今冬明春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我省今冬明春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平稳、供应充足,以优良稳定的价格环境助力明年一季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开门红”,现制定如下措施。

各地要对照湖北省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强化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应急预案。重点梳理重要民生商品货源、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骨干企业等关键信息,从加强调控、稳定生产、促进流通、完善储备、严格监管、稳定预期、强化保障等方面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和具体措施,围绕区间调控实施更加及时、精准、有力、有效的定向调控。进一步健全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分类分级应急响应、应急指挥调度机制,明确启动条件、牵头部门、物资调配、应急运输、成本分担、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应急情况下重要民生商品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供应保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原则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稳住粮食供应和价格。加大对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发展、稳定生猪生产相关财政支持。围绕“种子”和“耕地”两个核心,持续加大对三大主粮生产和“菜篮子”工程的信贷、保险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省粮食局)

加强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及时发布冬春抗灾田管技术意见,办好农技培训大课堂,指导农民采取有效防灾减灾关键措施,保障鲜活农产品采收、上市正常开展。推进菜籽油、优质稻米全产业链建设,提早谋划小麦“一喷三防”和油菜“一促四防”。鼓励规模养殖场和农户“两节”期间适度增加猪牛羊肉市场供应。狠抓大棚蔬菜育苗移栽、抢播快生菜,促进蔬菜有效供给。强化明年春耕农资生产供应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因特殊天气造成部分农资运力不足问题。加强冬季农村供水保障,确保农村供水平稳正常。(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局)

健全区域联保联供机制,做好省内物资跨区域储备调运,宣传和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畅通农产品供应流通主渠道,依托白沙洲、四季美、两湖绿谷、三峡农贸城、襄阳新发地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承接省外、辐射省内的`枢纽作用。拓展湖北农产品销售渠道,依托中国农交会、湖北农博会等展会经济,组织开展湖北特色农产品招商引资推介发布和集中对接活动。各地要指导服务本地重点商贸企业提前安排,结合春节、元旦期间市场需求和当地货源情况,进一步加强产销衔接、商超衔接,丰富节日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局)

充分发挥大型商超、批发市场等骨干企业保供主力军作用,加大备货力度,避免出现脱销断档。重点增加粮、油、肉、蛋、奶、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投放和周转库存,各地应确保粮油15天、肉蛋奶10天、耐贮蔬菜7天、叶菜3天的市场供应量。严格落实地方储备粮油任务,足额保障储备粮油利费补贴。贯彻落实生猪保供稳价八条政策,抓好产能调控、信贷支持等重点工作,确保生猪产业持续平稳发展。加强猪肉储备财政支持保障,省级储备依据预警分级情况,必要时在常规储备基础上增加临时储备,并做好相关收储、投放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灵活依托大型商超、企业、农贸市场等,开展特殊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临时储备。(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

全面加强价格新闻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持续加强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扎实做好“两节”“两会”、异常天气、疫情防控等重要时点和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强化形势预判研判,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示预警,重大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出现疫情或其他特殊应急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或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及时启动应急监测,每日按时报送价格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局)

加大节假日期间市场巡查力度,加强粮油、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指导省内大型商超和重要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加大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力度,严把原粮质量关。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价格监测预警,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粮食局)

围绕今冬明春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目标,督促发电企业全力组煤、应发尽发,争取三峡电增供、省间增援和陕武直流更多送电湖北,确保电力热力稳发稳供。加强煤电保供金融支持,开辟办贷绿色通道。督促上游供气企业应供尽供,城镇燃气企业应保尽保,储气设施应储尽储。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和民生等重点领域用能需求。做好企业能源运输保障服务,加强电煤接卸服务保障、电煤运输通行服务保障和应急运输保障。加强电力设施、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安全检查,确保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人行武汉分行)

完善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各地要密切跟进月度cpi和食品价格等指数情况,对照启动条件要求,依规、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组织开展困难群众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调标政策,按标准足额发放相关补助。督促各地各学校及时精准落实各项资助和补贴政策,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

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冰冻、倒春寒等重大灾害天气及旱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影响评估,加强关键农事农时气象服务。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引导保险机构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提高养殖大县的养殖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引导和支持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期货工具管控价格风险,进一步推动“保险+期货”试点。(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