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查询 山东济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精选5篇)

小编: 雨中梧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查询篇一

今年,渑池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4月底,去年年底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调整完毕,1-4月份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随同4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

注意事项:

1、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2、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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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查询篇二

(一)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对于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1月1日至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

(三)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四)2014年10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上海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查询篇三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上新台阶”。1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这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据了解,这是我省自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目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范围】

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a、按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b、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5年及以下25

16年-41

-25年52

26年-30年63

31年-35年74

36年-40年85

41年-45年96

46年及以上107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3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二、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山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上海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查询篇四

我市68.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我们的工作人员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调整后的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争取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89元,增幅11.76%

调整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此次调整,在上年末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62元,调整后我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489元,增幅11.76%。

每人至少增加85元,调控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差距。

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有新变化,主要由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每人至少增加85元。其中,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往年我们都是按照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养老金,养老金1000元的按10%上调增加100元,养老金4000元的可增加400元,两者增加的绝对额相差较大,如果继续按照普遍增加10%的做法,养老金水平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分析,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使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对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另据悉,对201月1日至6月30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差。

上海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查询篇五

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江苏省20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调整对象为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20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