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实用21篇)

小编: 雁落霞

计划书的目标要明确具体,任务要清晰明了,措施要具体可行,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后续工作的展开。通过参考这些计划书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中的计划书编写要点和技巧。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死亡人数,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经过集中整治,达到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其中超限超载率下降6%左右,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数同比零增长;一次死亡2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运机动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占道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货运机动车、正三轮、残的、摩的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盗抢机动车辆;套牌、假牌、故意遮挡牌照。

(二)重点公路(路段):xxx国道、中横线、胜新线、芦庵线、樟新线。

(三)重点车辆和运输企业:从事公路客货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车辆和企业。

(一)提高认识,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建设“平安xx”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xxx,市公安局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农机总站副站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迅速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在认真分析近几年来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特点的.基础上,梳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整治重点。通过3个月的努力,迅速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状况。

(二)集中力量,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管理力量,迅速形成对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管理态势。市公安局要根据全省“两超”(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在重点整治的路段加强巡逻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营造严格管理的氛围。对下列6项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理:一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罚款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凡酒后驾驶汽车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7至15日的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四是凡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处100元至200元罚款;五是凡客运车辆超员30%以上的,处1000元至xx元罚款;六是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农用运输车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其他无牌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10至15日拘留。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六个从严”,不得降格处理。要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的部署,推进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对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的镇、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各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切实把措施和责任落在实处。强化源头管理,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及其驾驶人,公安、交通部门要单独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驾驶技能不过关的驾驶员,不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性活动。落实责任,对重特大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坚决采取降低企业资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线路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全面整治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对上报xx的xxx国道宏一道口和樟新线这二个事故“黑点”,要按照原来的整治方案抓紧落实。各镇确定的事故“黑点”,也要切实加大投入,抓紧时间通过完善安全设施、落实管理力量等加以全面的整治,确保年底消除“黑点”。

(五)综合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积极发挥各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班车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六)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的交通秩序整治氛围。要围绕整治重点,依托新闻媒体,重新开辟电视台“人、车、路”专题,办好“交警与市民”广播栏目,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交通秩序的意义、目标和要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发挥公路收费站的阵地作用,向过往的驾驶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针对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整治期间组织2—3次有声势的全市中心联动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分工,把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精心实施整治。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管理上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镇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里将组织检查考核,对达到整治目标,成效显著,事故明显下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目标,道路交通事故仍未下降的地区和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责成继续做好整治工作,限期改变面貌。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反弹。

(三)规范执法行为。在整治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文明管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粗暴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要把整治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教育活动激发的工作热情引导到整治工作之中,用整治工作的效果体现教育活动的实效。

(四)强化科技保障。要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可以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要根据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分期分批安装。同时要进一步安装和完善监控系统,提高路面违法行为的动态管理能力,切实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效率。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1、项目准备:

在方案时期,拿到甲方提供的地形图和规划后,首先认真阅读地形图,注意电线、电线杆、铁塔、光缆(国防光缆)、现有管道(雨污电气)、房屋建筑、原有结构物(涵洞、桥梁、挡墙、护坡等)、水渠、河流河沟、沟壑、水(鱼)塘、水田、地形高低走向等对规划道路的影响,有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处理方案。并在总说明中相应的说明。光缆、燃气、电力等重要管道线路应在平面图中特别标识,并在总说明注意事项中说明。

需要勾汇水面积确定涵洞位置、型式、大小时应及时和排水设计人员沟通。搜集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历史、水文、地质资料,包括业主方面各个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单位详细名称、地址、qq,电话等。各部门紧记出图日期,并留出足够的时间保证内部审图和修改。项目负责人统一制作封面、图签。图签统一采用外部参照型式。

2、项目:

2.1首先出道路平面图。

2.1.1处理地形图:第一种方法:将地形图全部处理为颜色8(其它灰色均可,根据单位规定),转化地形点和等高线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种方法可以知道每个图层都什么数据,但是如果原地形图不规范,图层很繁多复杂,则关闭和打开地形图时很繁琐。第二种方法,首先关闭地形点和等高线图层,将其他所有数据均刷层到新建地形图图层(此方法适用于不标准图层繁杂地形图),然后将地形点和等高线转化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方法便于图层管理,但不便于专门查找原图层中某类数据。处理完地形图可运行pu命令清理无关的数据。

2.1.2平面出图:

首先出道路平面图之前,根据项目规划确认道路等级和设计车速,认真检查规划道路的中线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规划只做半径,不做缓和曲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规划中线进行微调,尤其是半径取整数(如甲方要求不得改动中线则不调,并由甲方说明原因),对需要做缓和曲线的地方加缓和曲线。根据设计车速和圆曲线半径设置道路加宽。交叉口按根据道路等级进行拓宽和渠化处理。斜交交叉口缘石半径应在规范内尽量取大。

立体交叉布设匝道时应充分考虑净空、竖向设计。平面图中应简易标识出桥梁、涵洞、挡墙等结构物的位置、范围、型式等信息。

平面调好之后发给业主看看,有问题及时沟通和修改。方案平面进行最后的平面标注、布置,按桩号分平面图(普通道路按1:500分图,如果道路较宽或者a3图纸放不下可定为1:1000),定好之后,注意插入指北针并调整方向。详细标出道路设计范围,起点、终点、交叉口范围。非常重要,因为辅助专业设计范围均以此为准。

根据单位出图标准调整线型宽度,检查标注字体大小。按以上顺序自检一遍后将平面图、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文件根据需要发给交通、排水(先熟悉,排水还需要纵段设计文件)、照明、桥梁、结构等相关专业,并对接好细节问题。

2.2纵断面设计。

纵断面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平曲线(平包竖)、排水、净空、规划控制高程等因素。设计时最好和排水设计人员共同商议总体排水走向后再进行纵断面考虑规划控制高程和交叉口控制高程的时候还应注意和平曲线的“平包竖原则”。设计纵断面时必须注意主要交叉口设计范围内道路纵坡不大于2%,困难情况下不大于3%。(此点在城市道路路网设计中很重要,不可忽视)。

2.3横断面横断面结构和型式设计应注意和规划相结合并和甲方保持沟通,达成统一。

2.4结构物。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桥涵、挡墙、排水沟、护坡等结构物,应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图纸中充分考虑现场遇到的情况。无论最后甲方修不修,如果有必要我方都必须设计。

2.5设计说明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设计说明中必须要将工程中遇到的细节问题罗列出来,不可马虎大意。

注意要和甲方经常保持联系。按我院制图标准制图。完成后尽早内部审查。

1、和多方多沟通多交流。

2、提前交图,为审图改图预留充分时间。

3、统一标准,尤其是多人做一个项目,要保证出图风格一致。

4、以审图单位的心态做设计,一切以规范为准,多考虑各种细节问题。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全省、全市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各村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进一步强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切实规范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一)重点排查治理道路:农村各类马路市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

(二)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农村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校车超员、“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要全面排查农村地区4、5吨以下轻型货车和低速货车,公安监管部门在把好车辆年检关时,督促车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逐车清理货车制动系统不良、非法改装加装等问题隐患。

要严格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管理并实行联合惩戒,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农村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要全面排查货物源头装载点,检查督促企业场站落实源头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行为。

(四)加强农村重点车辆治理。新村办要切实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逐车清查整改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站要定期组织公路巡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借助农村派出所、农机管理站力量,深入乡镇农村,加强对县乡村道路的执法巡查,进一步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特别是变形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劝导查纠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违法车辆,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

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农村客运违法违规处理情况,有效防范农村客运安全事故的发生。交通站、人保财险部门要大力推广警保合作模式,将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纳入保险员日常业务工作,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集市圩日、田间地头。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严防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督导,提升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对整治成效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也将不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浦交联办〔20xx〕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等自治区领导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在全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一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査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为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xx年3月22日至9月15日。

为确保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寨圩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组长:xx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xx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成员:xx及各村工作组长和各村农村交通劝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兰强同志兼任,成员为xx。

1、xx: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3、xx:对全镇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督管负主要责任。协助上级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xx:负责交通站的日常工作,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安全督查,起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筹备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及其它重要活动。

5、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对各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负主要责任。

(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21号)要求,加速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按时完成钦州市挂牌督办危险隐患点段的整改任务。由镇交通站牵头,按时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临水临崖、长大下坡、平交路口等路段,进一步完善隐患路段基础数据库,对列入数据库的路段,要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落实整改计划。

2、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等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采取源头排査、路面巡査、登门核査等多种方式,对多车辆逾期为检验、逾期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非法改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开展摸排清理。该检审的全部检验,该报废注销的一律报废注销,该审验的督促及时接受审验教育,加大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力度。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录入。发动各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积极将辖区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纳入日常管理范围,与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要深入景区、园区、场区、矿区、林区以及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摸排,清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对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要一并录入系统,纳入日常管理,实施有效源头管控。对有3辆以上面包车的个人及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驾校、乡镇企业等单位,以及从事农村客运、载客外出劳务等用途面包车,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1、严厉查纠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等严重交通违法,要实行顶格处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出镇的主要关口、检查、劝导制止面包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要在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增设劝导点,镇、村干部要驻站守点,确保劝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

1、加强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若干意见》(桂交运输发〔2016〕125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对达不到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达标改造。

2、加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公路、运管等部门,对尚未开通客车的建制村联合开展建制村通客车通行条件核查工作,对客车拟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关匹配情况等进行审核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建制村开通客车依据。

3、加快落实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建制村通客车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政策,落实对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补助补贴政策和国家关于支持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特殊政策,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持续服务。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加强农村道路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村道路沿线的居民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陋习,逐步适应现代交通文明的需要。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要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每学期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定期编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常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村要落实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认真实行学生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3、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成立交通安全组织,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制,严防因管理不到位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仅靠一个方面、一个部门的工作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形成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时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对接和信息报送工作,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积极营造我镇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镇政府、学校齐抓共管,摸清各校学生实际上下学情况底子,以“依托公交、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为原则,积极宣传,防止“黑车”,做好我镇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

积极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学生上下学无后顾之忧。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与村委会所在地3公里以上。

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

镇安监站: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善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顺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点建设调整方案;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学校查处学生乘坐车辆超载现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村头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学计划,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营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要妥善处理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应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二)积极推进校车工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有关行政村,镇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的原则,建立校车制度。可依托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学生校车运营公司,也可吸收依法取得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要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教育关的“五关”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六定”要求。密切防范、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摸清底子,重点整治。镇政府和学校一起对全镇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下面是全镇中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情况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和芳林小学的士谷、小溪边学生上下学问题,由于公司公交车运力不足,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初中学生乘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与学校一起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2、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感;

4、与利群客运公司协商,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回家时,增加班车帮助解决。

5、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的“黑车”,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根据《20xx年桐庐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平安横村”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降低我镇交通事故、通过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为核心目标,实施七项治理措施,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交通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全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以上。

(二)交通亡人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实现全镇交通事故“零”亡人。

(三)道路交通隐患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各类道路隐患、入村口“五个一”工程、斑马线、标志标线标牌和隔离、渠化设施的排查整改。

(四)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完成横村镇实有人口宣教率达到100%,外来务工者、60岁以上老年人、电动二三轮车所有人、私家车主和职业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宣教率分别达到100%。

(五)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目标。建立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在9月底通过整改验收,实现顺利“摘牌”。

(六)208省道横村段验收目标。确保省挂牌208省道横村段和市挂牌的208省道横村镇凤联路口在9月底前高标准完成整改验收。

(一)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组织架构及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以例会、通报、督查等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每旬召开专题推进会,工作小组每日会商分析通报,全力推进综合治理行动。严格执行重伤、亡人交通事故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到场制。

(二)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挂牌治理点段进度,积极配合交运部门,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完成省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市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和验收。

1.对近三年来完成的治理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点位整治的完结及设施的完好性。

2.边排查边治理。按照“应排尽排、应封尽封”的原则,全面开展穿镇、穿村公路,临水临崖、在建施工、通车未验收、景区道路、未硬化和废弃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10月底前完成治理。

3.对已排查的点位“特事特办”,加快治理的动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完善镇交治中心及村交治站建设。

1.规范完善已建成的镇交治中心与村交治站,加强宣教人员的培训督导,提升宣教人员专业能力。

2.依托交治中心及交治站平台,利用文明播报屏、宣教室和体验功能区,实现交通安全宣教全覆盖。

3.加快建设横村镇第二个交治中心、板头村交治站,8月上旬前完成板头村交治站建设,10月底前完成镇第二个交治中心建设。

(四)全力筑牢重点车辆源头管控防线。

1.开展农机车辆的再排查工作,对当前在使用的农机车辆进行强制报废,确保农机车“零”上路。

2.开展电动三轮车的登记备案工作,对底数再摸底排查,实现应备尽备,在备案过程中对三轮车驾驶员进行事前交通安全宣教。

3.压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及黄牌车驾驶员落实交通安全职责,定期开展职业驾驶人的'安全宣讲和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采取“三个一律”(即事故违法一律追处、企业绩效一律追处、重大事故一律严惩),货车重点违法、交通事故追利率达100%。

4.开展电动二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全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每周不定期由镇政府、交警中队、城管中队、交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电动二轮车闯红灯、违法载人、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加快推进宣教全覆盖工作。

1.实现学生宣教全覆盖。通过交通安全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开展学校师生、家长的宣教工作。

2.实现党员干部宣教全覆盖。依托每月的党员国定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党员干部的宣教。

3.实现企业、事业单位宣教全覆盖。结合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例会等形式,对企业、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进行交通安全宣教。

4.实现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宣教全覆盖。定期对我镇运输企业开展上门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重点车辆“三率”和重点驾驶人“两率”清理工作,确保100%达标。同时督促企业每日对驾驶员进行宣教后再上岗。

5.实现交治站宣教全覆盖。依托交治中心、交治站,对外来人口进行宣教,实现宣教任务完成100%。

6.开展村社交通安全劝导行动。镇班子成员每月要到联系村社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次,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村社班子要每周上路开展一次交通劝导,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各级党员干部每月要开展一次上路体验活动,对路面交通违法开展劝导提醒。各村社要结合辖区事故多发点段、复杂路口和大流量路口科学安排不少于1处劝导点位,每处不少于2名劝导员,对进村出村的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进行劝导提醒,对拒不服从现场劝导管理的人员,登记后,报告镇街和交警部门予以通报、处罚。

(六)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善后处置机制。

1.发生重大事故,所在村社干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及时联络110、120、119,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2.及时跟踪事故伤员情况,掌握伤情动态,做好伤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3.全力调处事故矛盾纠纷,力争最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善后处理,确保平安稳定。

(七)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守法意识。

1.与镇村两级干部、镇全体党员签订《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和《交通安全倡议书》。

2.对一年内首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提醒谈话,第二次予以诫勉谈话。被谈话人员需参与横村镇文明志愿劝导行动一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并将此项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把压降交通警情和亡人事故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落实。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全镇上下要立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际,举全镇之力,紧盯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公安主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格局,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要落实工作职责。全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责任人。紧扣时间节点,坚持挂图作点、倒排计划,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要进行约谈提醒、警示通报。对态度消极或者拒不整改的,要联动镇纪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此后转为长效管理。

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走禁行线、酒后驾车、未按规定年检以及悬挂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驾驶证不报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源头管理。以农业局为主,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使用单位、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印制宣传资料发到每个使用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上路;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对悬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以及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报备登记,纳入管理视线;落实农机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现场执法。以农机警务室为主,交警各基层中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配合,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执勤执法,并把320国道、23省道、05省道、汽觃线、新中线、春永线、江滨东大道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以交警为主,通过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抓拍,将违法信息通报农机警务室,由农机警务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执法中予以查处。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公安交警、农机部门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因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农机警务室要将整治相关信息编印成简报向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使各单位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配合,落实长效。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准备、开展情况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加强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全力实现2021年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总量同比下降,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建区2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本文件由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读。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xx年度中考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中考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大队成立20xx年全县中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路高生任组长,教导员陈建峰任常务组长,副大队长汪金旺、副教导员周造辉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秩序科,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一)全面做好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摸底排查工作,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各中队要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确定学校负责人员,确定责任民警,对中考期间辖区内集中接送中考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摸排(车辆及驾驶人名单附后),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一律禁止运行。对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禁止其驾驶集中接送中考学生车辆。

(二)科学部署警力,加强中考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6月17日至19日为中考时间,各中队要在考生通往考区的主要路段部署足够警力,加强巡逻,疏导交通,推出各种便民措施,尽所能为考生服务。遇考生所乘车辆交通违法时,要立即纠正放行,事后再做处理;遇到考生乘坐车辆因交通堵塞受阻的特殊情况,要根据实际多想办法,如确有需要,可采取警车开道等切实有效方式转送考生安全到达考点,确保其顺利参加中考。

(三)加强考点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净化考点周边交通环境。

今年中考设弋阳一中、志敏中学、弋阳县第二小学三个考点。要积极会同治安管理部门及辖区各考点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考点周边及食宿地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严查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各考点设置中考交通管制标志,禁鸣喇叭标志,减少机动车的噪音干扰,减少交通堵塞,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要实行定时、定人、定岗制,在开考、考试结束时段,派出民警、协管员在校门口执勤,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负责加强对城南片区各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

(四)结合天气变化,做好路面管控工作。

各中队要与气象局取得联系,密切关注本辖区的天气变化情况,如遇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涝灾害等影响而出现道路交通险情时,要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认真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或进行交通管制,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大队报告。增加雨天巡逻班次,提醒驾驶人减速慢行,设置雨天安全行车提示语。

上午7:30时至考试结束,下午13:30时至考试结束。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队要充分认识做好中考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着“保平安、保畅通、保考场秩序”这个中心点来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做细、做深、做扎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备勤。各中队要严格领导带班备勤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定职定责、定岗定位,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民警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中队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大队将就此工作进行督查,对因措施不到位、交通保障不力,影响中考顺利进行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及时将中考期间的安保情况报送至大队指挥中心。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5.14”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以及市道安办《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紧扣“人、车、路、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扎实开展为期3个月全街道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18日至5月21日)。街道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村(社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本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目标、任务,层层动员部署。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8月5日)。各村(社区)、交管站要集中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源头风险隐患大入户、大清理,交通违法整治大上路、大查处,隐患问题大督导、大约谈行动,严厉整治人、车、路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合交警、公安开展道路执法,严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完结时间:5月31日,整改完结时间:7月31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8月5日至8月15日)。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全面梳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一)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村(社区)、交管站迅速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乡、村道路无死角、全覆盖。

排点: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设施是否健全。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齐全,标志是否完好完备。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6.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完备。

整改要求:1.完善生命防护工程。对使用超过15年的波形梁钢护栏、使用超过20年的.混凝土护栏,以及通行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护栏开展性能评价,排查护栏高度及安装固定情况,高度不符合要求、安装出现松动的要及时整改。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要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要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对近3年发生过3起以上正面相撞,导致死亡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要一律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完善护栏端头安全处理。2.补齐安全警示设施。在完善护栏的基础上,做好农村流量大平交路口信号灯建设,进一步健全禁令、指示、警告等交通标志,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加强交通标线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对夜间事故多发路段要增设主动发光设施;对长下坡路段要增设限速标志和设施。3.治理汛期隐患路段。提前对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隧道排水不畅、消防等道路进行整治,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和治理,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贯穿汛期防灾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逐一建档汇总,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计划,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实施“清单式”治理,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因短期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隐患点,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牵头单位:街道交管站、派出所、交警队、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农业办、各村(社区))。

(二)开展源头风险隐患“大入户、大清理”。

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全覆盖“大入户”排查、源头隐患大清理。各村(社区)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开展整改,对于街道、村(社区)两级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交管站汇总后报县道安办。

各村(社区)牵头组织“两站两员”、社区民警深入辖区走村入户上门排查,全面排查村民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变型拖拉机使用情况,做好台账登记,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众不超员、不酒驾、不违法载人及无牌无证车报废宣传工作,严防严控农村地区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牵头部门:交管站、各村(社区)、派出所、交警队)。

(三)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大上路、大查处”。街道交管站配合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要针对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事故规律特点分析研究,通过集中整治、区域联动、夜间假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防苗头、打露头,保持交通违法严查严管态势。

整治重点:1.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等突出违法行为。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关闭干扰动态监控设备、站外揽客、非法营运。3.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无审批、不规范运行等行为。4.存量变型拖拉机逾期年检审、逾期未报废等行为。5.农村地区面包车、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变形拖拉机、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酒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整治要求:

1.街道交管站要全面配合县级部门启动执法站、超限站、执勤点,将勤务部署向事故多发时段倾斜、向夜间时段延伸,针对辖区“四类企业”“四类场站”,严密普通国省道、货运主要通道、超限超载多发路段管控,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扭转肇事多发势头。

2.要针对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对三超一疲劳、酒醉驾、不按车道行驶、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等7类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的打击。(牵头单位:交管站、派出所)。

3.各村(社区)切实要发挥出“两站两员”作用,全面启动劝导站,集中在早晚时段、学生上放学期间、居民赶场、“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在出村、入山等重点路段,紧盯摩托车、面包车、校车、变形拖拉机,全面开展路面大劝导工作,守住出村、出场和进山、进干道的关口,确保摩托车驾乘人员上路必须戴头盔,对载客2人以上三四轮车、摩托车必须劝导下车。要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和上门劝导制度,加强交通法规的普及宣传,严防酒醉驾等违法行为。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农村流动执法突击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两站两员”上路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上传农交安系统app和道安微信工作群。(牵头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

4.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亡人交通事故现场警示教育,针对辖区每起死亡交通事故,由街道领导组织派出所、交管站和死者属地村组干部、肇事车辆所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召开一次事故分析会、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制定一份整改清单、组织一场村民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开展一次整改落实“回头看”。(牵头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

(四)开展隐患问题大督导、大约谈。

1.大督导。街道交管站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延伸检查内容,开展督查,特别是要加强前期市、县道安办通报过的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检查及整改完成情况要及时反馈导。

2.大约谈。对检查中发现企摩托车超员、农用车、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劝导不到位的村(社区),交管站汇总后一律上报街道纪委,由街道纪委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一律报街道党工委进行挂牌督查,直至整改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不到位和劝导不到位的村(社区),一律由街道党工委扣减对不到位的村(社区)年底目标绩效,同时由街道纪委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走形式、隐患整治不力,工作责任不落实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办所、村(社区)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专项行动。

(二)落实清单管理。街道交管站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务必形成清单制闭环管理,明确整改完结时限和要求,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三)做好信息上报。相关站办所、村(社区)要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至街道工作微信群,各村上报时间为7月28日,由街道道安办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以安仁人民为重、以安仁发展为重、以安仁稳定为重、以安仁形象为重”工作理念,进一步攻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从8月25日起至11月30日,紧盯五大目标,实施五大行动,落实九个一律,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龙市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张乙尔。

组长:陈干山。

副组长:张祎、黄祥湖、蔡华军、何其芬、何金新(常务)、欧阳振铎、段言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金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英哲为办公室副主任,虞继良、陈平、陈威、王晶、肖英哲、何百战、阳仁发、颜小洋为成员。肖英哲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共同负责落实违章对象的处罚。

聚焦全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的四个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隐患,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整治工作在全乡的考核位次继续保持领先。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控成效显著。到11月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并保持在70%以上,无牌无证率、非法装伞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二)拖拉机、农用车、“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违法行为得到根本性治理。到9月底,上路行驶拖拉机、农用车无牌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两客一危一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反规定时间和规定线路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三)货车超限超载、工程运输车辆违法得到遏制。到11月底,“一超四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货车超限超载率控制并长期保持在0.5%以下,超限30%以上的重型自卸货车、罐式货车及非法改拼装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杜绝。不达标工程运输车、渣土车全部淘汰,野蛮驾驶、超载、违反规定路线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四)道路风险隐患全面“清零”。公路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安全基础不断巩固,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到11月底,已排查上报的各类道路、桥梁隐患100%治理到位,新增各类动态公路隐患100%及时整改到位。

(一)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飓风”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站所:乡整治办)。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进组入户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两轮、三轮)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在此基础上,筛选甄别出无牌无证、非法装伞等违法车辆信息。逐辆落实乡、村管控、劝导责任。汇总逐级上报、移送县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点对点精准整治。2.大力调度驻村干部、“两站两员”和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每月开展2次以上赶集日联合执法、7次以上集中劝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联合执法、集中劝导方案,并做好记载。3.乡机关、各村、乡属各单位(含学校、医院、村委会、农商行、建筑工地等)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及单位院落管理,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非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严禁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非法载人和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三轮、四轮)驶入或停放单位院落(以下简称“禁入、禁停、禁骑”)。(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乡属各单位负责人等)。

(二)大力开展拖拉机、农用车整治“霹雳”行动(责任领导:欧阳振铎,牵头站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各种拖拉机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上门宣传到位、政策告知到位、报废承诺到位。

2.抓路面执法,严查无牌上路、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抓实体报废,开展已公示注销拖拉机报废工作。3.建立完善拖拉机、农用车隐患治理台账,每月对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等工作人员)。

(三)认真开展非法营运整治“亮剑”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配合县非法营运打击行动小组,全面整治私人小轿车、商务车、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责任人:肖英哲、各村干部)。

(四)全面开展道路隐患治理“清零”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各村委会)。

突出公路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公路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工程。突出公路桥梁、涵洞,深入开展公路桥梁隐患整治工程。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突出平交路口重点路段和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深入开展公路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工程。(责任人:肖英哲、各村支部书记)。

整个行动分部署动员、整治攻坚、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3日,为期10天)。根据全县“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和上门宣传,及时翻印张贴“百日攻坚”方案里的“严禁”与“一律”等硬性措施。隐患排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重点以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底数为主,分村建立机动车管理台账,确保违法整治有的放矢。

(二)整治攻坚阶段(9月4日至11月20日,为期78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紧扣各自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根据具体工作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采取有效举措,斩陋习、除顽瘴、破痼疾,全面整治违法车辆,全面查纠交通违法人员,全面治理隐患路段。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期10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全面整理行动资料、台账、数据,整理成册,报送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精心提炼“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在后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进一步复制推广、纵深推进。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百日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掀起整治高潮。要进一步制定子方案,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期限、措施。

(二)全乡动员,协同共治。全乡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自己职能职责深入融合到“百日攻坚”行动中,在顽瘴痼疾攻坚中建功立业。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服务平台,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攻坚行动家喻户晓,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推介先进典型。要加强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罚。领导小组要全方位、全过程跟进督导“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推进整治进程,确保实现整治目标。对于乡村干部违章的,发现1次,年终综合绩效扣减100元。如果同一人违章达到2次,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并不能评先评优;各村所有村干部违章累计达到10次以上(含10次的),该村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对于学校、卫生院、农商行工作人员违章的,发现1次,名单报相应单位作出经济处罚,发现2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评职称等资格;对于老百姓违章的,发现1次,罚款20元,累计达到3次的,取消当年度的慰问、临时救助、入党等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盯每个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每项工作举措的落实情况、每个村、单位的工作情况,坚持数据统计、进度排名,真实反映、准确评价各村、各单位工作表现、整治成效,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乡纪委要积极介入、全程监督“百日攻坚”行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严格执纪问责。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天气寒冷,气候多变,春运即将展开,北京冬奥会临近,学生流、务工流、返程流叠加,安全风险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镇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全力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结合三合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成立以镇长艾强为组长,分管领导肖国强为副组长,派出所、应急办、农技中心、规建办、建环中心、三合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分管领导肖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范臻、应急办主任张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百日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

彻底治理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行为;问责曝光一批隐患企业;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北京冬奥会、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重点车型。“两客一危”、货车、商品砼车、渣土运输车、面包车、变型拖拉机、营转非客车、租赁客车等重点车型。

(二)重点驾驶人。“两客一危”、货运驾驶人。

(三)重点道路。省道、县道、农村道路。

(四)重点企业。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建筑工地、渣土倾倒场站。

(五)重点违法。超员、超限、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酒驾、毒驾、“两客一危”及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闯禁,拖拉机违法载人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小结前期工作,切实找准弱项、固强补弱、强基固本、建章立制,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做实做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应急办负责指导、监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违规生产的企业;联合派出所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导、督促辖区六支力量上路、驻站执法,督促劝导站、路长认真履职,切实守好出村、出镇关口;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

经发办负责“三客一危”及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租赁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规建办负责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确保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要求完成全镇道路的隐患治理,严厉整治非法营运和非法租赁行为,净化全镇运营秩序;对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的源头监管,严防源头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渣土运输、搅拌企业违法行为。

建设环保中心负责城镇道路、管网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清零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落实黑名单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及时将气候预警信息通报各村(社区),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恶劣气候应对措施,减少灾害天气对道路运输造成的影响;加强农用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查农机车辆各类违法行为。

三合小学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安全员和学生的宣传教育,严防发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校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清零重点驾驶人违法记分,组织重点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开展道路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1.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治理。

(1)“三客一危一货”车辆隐患排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危化品运输)。

派出所全面清查“三客一危一货”车辆检验、报废及交通违法情况,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3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及时上报区公安局、交通局。

(2)校车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资质的校车、校车驾驶人予以停运和清退,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并在学校大门处安排人员对校车是否超员、是否有照管人员、是否系安全带进行监督劝导。

(3)加大对“两非一租”车辆隐患排查治理(营转非大客车、非营运大客车、9座以上租赁客车)。

(4)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

农技中心牵头,按照全国及全市关于变型拖拉机整治要求,对外省籍牌证进行甄别、清理,并按要求逐步完成变型拖拉机的清零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按规定进行拖拉机年度检验。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和上道路行驶,引导淘汰报废。

2.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

派出所牵头,对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对清理出的隐患驾驶人,及时报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驾驶人,依法依规从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学校要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农技中心要对登记的拖拉机驾驶人逐一摸排,督促未按期检审的拖拉机驾驶人及时检审。

3.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要联合邮政部门,对辖区相关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加大对辖区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的排查,督促其每月清理驾驶员、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对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的驾驶人要坚决予以辞退。

4.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1)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

镇规建办牵头负责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报区交通局。

(2)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社区)全面摸清治理辖区已经建成的农村公路存在护栏缺失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正在新建、改建的道路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和临时防护措施,加强警示提示,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3)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牵头对事故多发点路段隐患进行排查,完成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对治理工程量大,资金缺口多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资金支持。

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等依据各自职责,针对春节长假、北京冬奥会和重点时段交通出行高峰,突出旅游景区、农村山区、农家乐等人车流集中部位的重点管控,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道安办、公巡队、派出所、劝导站、执法小分队、农服中心“六支力量”规范运行、履职作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农村肇事肇祸突出车型的检查、劝导和提示,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有奖举报的查处工作,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

镇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每五天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严查货车超载、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摩托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应急办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将近期典型事故传达至每一位驾驶人,确保真正受到警示。充分利用led、村(社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大喇叭、劝导站、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开展百日行动专项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镇应急办将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查,对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行动期间,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对20xx年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年终综合考核扣0.5分。

(五)强化信息报送与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分在整治行动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带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遇紧急情况、重大信息要第一时间报送至镇应急办(联系人:张智军,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通畅,加大对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建成“平安畅通镇”、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特成立镇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3.对农用车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4.非法改型改装车辆的行为;

5.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和聚集违章占道等现象;

6.非法经营或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的车辆及从业人员;

(二)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1.深入工矿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2.在重大节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开展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车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一律采取联合惩处、联合验收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车辆行车事故的发生。

1.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2.镇交管站要做好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收集工作,起草工作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事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平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交管委〔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两车”交通安全、农民工就地务工短途出行交通安全、农用车辆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劝导,坚决清除无号牌机动车辆源头隐患,依法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两车”注册登记和备案,规范文明驾驶行为,达到“四个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查处纠违一批、拘留处罚一批、报废处置一批)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船管站,由办事处副主任岳政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各相关社区相应成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可行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干部作为组长,要亲自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包社区挂联领导要密切协同社区做好此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27日—20xx年10月7日)。办事处交管办摸清农村辖区“两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维修场所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各相关社区更新辖区“人、车、路”基础台账;交通文明劝导员准确采集车辆类别、是否注册登记(有无牌证)、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辆照片等信息,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app(简称农交安app);建立企业接送农民工上下班及农民工短途出行情况基础台账。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5日)。办事处交管办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宣讲,各相关社区利用当场日、村村响工程、微信(qq)群、led、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宣传片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各相关社区交通文明劝导员利用婚丧嫁娶、当场日等开展政策宣讲、文明劝导等。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2月20日)。办事处交管办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刑事执法手段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派出所充分发挥主责主抓的职能职责作用,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摸底、宣传、治理同步进行;对具备驾驶员条件的人员或符合上户条件的车辆,由交管办协调组织集中上报办理一批;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违规载人的,依法顶格处罚一批;对涉嫌无证驾驶的依法行政拘留一批;对无号牌车辆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责令补办上户或强制报废一批。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社区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实绩实效,形成典型经验做法上交办事处交管办,形成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推广应用。

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治理: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两轮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两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两车”接送学生或从事非法营运;销售未经ccc认证无合格证的“两车”;非法改装的“两车”等。涉农民工短途出行专项治理: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队、农业合作社、建材加工厂、砖厂、砂石厂等企业利用“专车”超员接送农民工;农民工违规搭乘两轮三轮摩托、电动车等。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已达报废年限的农用车行驶;未年检的农用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

(一)强化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办事处交管办组织各相关社区精心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附件1),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素养;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签订交通安全公开承诺书(附件2),杜绝发生接送农民工交通安全事故;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文明劝导员的作用,对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农用车的驾驶员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一对一”安全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或承诺书(附件3);开展辖区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学生乘坐营运车、合法车车辆。

(二)强化社会监督。车辆的违法行为往往是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办事处交管办配合县交通安全综合执法组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行驶、酒驾醉驾、两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违法的务必严格处罚;鼓励群众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拨打辖区派出所所长电话进行举报(附件4),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200元/次的奖励,由县交管办统计兑现。(举报范围:无证驾驶机动车、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两轮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农用车违规载人、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

(三)强化设施保障。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道路面临坡陡弯急、临水临崖,平交路口、自然灾害等多重安全风险。各相关社区要加大路面常态化排查,对警示标志不明显的及时更换,该修复的修复到位,及时排除一般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先要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再报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防止因“路”的因素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对学校、医院、马路市场等人员密集路段,该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的要及时设置到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办事处辖区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落实干部“六包”责任制(包人、包车、包路段、包宣传、包提醒、包教育),落实“严管重罚、严查重处”措施,做好交通违法举报情况上报统计(附件5),确保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逗硬问责。办事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街道纪工委落实专人专班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曝光一批,对工作走过场主要负责人通报一批,对治理无成效的社区公开约谈问责一批。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社区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方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请各相关社区在开展此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务必及时将附件1.2.3.4及相关会议、培训等影像资料上报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盘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积极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结合我镇道路多、里程长、机动车保有量大等特点,打造严管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机制,全力推进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

根据上级推送到我镇辖区内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等车辆信息,柏果、洒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违法未清零车辆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立即实行暂扣,并督促进行投保、审验、报废和违法处理信息;镇交管站、各村(居)不仅要切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还要将责任下沉到网格员,充分利用村(居)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进村入户对本辖区所有驾驶员、车辆(含外来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一车一档,随时更新,并将所有排查出的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交管站工作人员要对平台内农村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驾驶人等重点红色预警信息签收,并进行处置。若有未登记、未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户籍化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重点车辆源头隐患。

重点清理“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源头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重点车辆隐患。将“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实施布控,时时追踪,严查违法非法运营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

(三)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1.以“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检不严格、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交通违法教育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本企业的所有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等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的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一车一档(含驾驶员),杜绝证照不全车辆用于经营活动、不合格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按照盘州市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上报市道联办通报表扬,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提请市道联办进行曝光,清理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重点运输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实施集中约谈(责任部门:镇交管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柏果能源中队)。

2.杜绝脱保脱险、报废车辆上路。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与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运输公司、砂石厂、电厂及建筑工地等企业签定承诺书,杜绝为超限超载、脱审脱保及报废车提供货源和装卸货,尽可能挤压此类车辆生存空间,加强源头治理。凡因无牌、无证、脱保脱审、超限、酒驾、毒驾等几类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当事人无力赔偿的,由源头企业承诺垫付相关费用,事后依法追偿。(责任部门: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四)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标志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是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桥梁、隧道和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等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暂时不能治理的,要增设安全提示牌,加强巡查;“路长”要加大对各自管辖路段的管养力度,确保道安全畅通。(责任部门:镇交管站)。

2.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要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建还未验收的要与施工单位签定承诺书,严禁通行,凡发生死伤人事故,赔偿责任由施工方负责,对在管养的路段一定要设立明显施工标志。(责任部门:镇建管所、镇交管站)。

根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道联办关于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要求,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城市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开展联合排查,对排查出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综合治理;对短期内不能取缔的“马路市场”,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建立临时交通管制、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好交通秩序,明确时限,尽快完成治理,并常态化治理管理“马路市场”。(责任单位: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六)开展路面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各村(居)、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各交警中队要认真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国省道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要在缉查布控系统中,以“两客一危”车辆、大型货车、校车、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无证驾驶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道路沿线的巡逻监控,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客、货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查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要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等进行重点排查,并登记在册,报道联办办公室,达到报废标准的,全部报废,注销清零。(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镇交管站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黔府办函〔20xx〕36号)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考核机制,纳入村(居)购买服务。要切切实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作用,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配套措施,把开展村民宣传教育、劝导制止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整治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持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将工作延伸到所有网格员,从源头上加强治理,配齐装备,严格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制度,以农贸集市、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为重要时段,加强巡逻和检查劝导,督促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有效防范和遏制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村(居),镇交管站)。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0日—长期坚持)。

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2月7日—20xx年4月)。

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责任分工、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限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巩固提升(20xx年4月—20xx年5月)。

认真梳理总结前期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针对辖区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工作重点和勤务部署,确保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整治工作。镇交管站及其他成员单位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情况,每阶段上报一次工作小结,4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四)成果验收(20xx年5月)。

兑现奖惩,对在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联合整治工作表现积极、工作能力突出的个人及单位将推荐到市道联办进行表彰;对徇私舞弊擅离职守、工作不力、影响公正的个人或单位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部统筹本村(居)、本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精准有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各村(居)、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勤联动,建立常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共同排查各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共同治理各类道路安金隐患,共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压缩隐患存在空间,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的工作目标,全面排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力争形成“交警严管、严处、驾驶员自觉遵章守纪”的社会舆论氛围。镇政府与各村(居)、各企业签订责任状,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村(居)要与村(居)民、驾驶员签订承诺书;学校(园)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各企业要与企业职工、企业驾驶员签订责任书。

(四)严肃追责问责。凡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责任倒查,对开展工作不认真、工作责任未落实、流于形式、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xx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防死守,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镇、村构建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和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及建档立制等工作方向。全方位监管监控,以人盯车、车盯车的方式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地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损失。同时以狠抓、强管、斗硬坚决的工作态度。严打严惩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镇交通安全稳定。

1.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方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分别进行以图片展示、宣传单派发等方式,并同步镇交管站牵头进家庭、进村社宣讲。不定期在主干道上等路段和镇村重点路段上以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实施宣传。

2.每月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3.每个季度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不少于一次。

4.每季度分次对学校、客货车、重点路段等实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集中宣传。

全镇共设26个交通劝导站,交通劝导站原则上设在乡村公路主要路口路段,车流密集地方或村(社区)活动场所。每个交通劝导站均以村(社区)命名,并做到配齐反光背心、红袖标、喊话器、检查记录簿等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标识牌、交通安全出行告知牌等宣传标志牌。每个交通劝导站配备2名有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2.协助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3.及时报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4.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配合搞好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负责村级(社区)交通劝导站的具体工作。

5.劝导、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手机搜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及时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6.按照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并负责将劝导日志录入“农交安”app。

7.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以及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劝导站要上岗运行。

8.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及安全隐患标志标牌设置。

1.每月由镇交管办协调组织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4次,日常以农村道路片区执法中队、交警中队、运管站等执法部门开展道路检查、巡查制度为主,主要查处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落实节假日、逢场日、农村办理婚丧嫁娶日等特殊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由镇领导带队开展道路安全巡查管控等活动,各村居必须形成重大活动及时到镇交管办申报用车备案制度。

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难于处置的,设置警示标志并形成整治建议,报告镇交管站备案。

按照“尽职免职、罚当其责”的原则,由镇交管站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对各村(社区)劝导站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如下:

(一)实行月考核,每月将考核得分存档备查,并作为补助发放依据。

(二)按照镇交管站每月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录入工作,完成录入任务、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村(社区),足额发放工作补助经费。对工作日志录入量未完成的村(社区),按照录入量在下达任务数量中的占比予以发放,低于50%的不予发放补助;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村(社区)直接一票否决。

(三)镇安办、交管站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路段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劝导工作开展成效,对抽查到重要时间节点无人值班、重要路段未开展劝导的村(社区)劝导站。发现一例的,按照20元/次在当月的劝导经费中扣减。

(四)各村(社区)劝导补助经费每年年终一次性报账,凭镇交管办年度考核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金额予以报销。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