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完善行政管理制度(3篇)

小编: 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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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管理制度篇一

摘要:现代社会监督已成为国家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它的实质是指权利的制约、督导、防止权利的滥用和腐败。国家如无必要的监督机制,就很难正常的运作和发展。因此,现代国家都把监督制度作为国家的基本机制之一。在这里我们所讲的行政执法监督不是对行政执法行为零碎的具体事务的监督,而是要对行政主体所作的因执法而产生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一些特定的抽象行政行为的体制化、一般化的监督,这是一种制度化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法制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行政;监督;行政执法;

“如果政府的承诺多是‘空头支票’,必然损伤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进而导致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低下。”

2003年湖南省政协组织的有关调查显示:政府有些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对企业的承诺,企业对政府有些部门的信用评价不高。

被调查的企业中,认为政府承诺“全部履行”的占4%,而认为“很少履行”的占10%,“基本履行”的占50%,“部分履行”的占36%;有些损害经济发展的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整顿与规范。

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的129件投诉案中,有68件是对政府部门的投诉。在2003年初政协全会的委员提案中,涉及政府信用的提案占总提案的70%。

一、行政监督的含义

监督,古称:“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居高临下视、察的意思;“督者,监察也。”指以威权饬人。现代管理学认为,监督是一项管理艺术,是运用权力,在组织系统内,以坚强有力的协同运作,使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艺术[2]。

二、监督的主体

按照监督对象划分为:其一,侧重于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二,侧重于对公务员的监督,如行政监察等;其三,同时针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如权力机关的监督。

按照监督程序划分为:其一,事前监督,这是一种预防性的监督,如人大代表视察行政机关的工作并提出建议;其二,事后监督,其目的在于事后纠错和补救,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三,全程监督,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的层级监督,包括事前建议、事中检查、事后纠错。

按照监督效力划分为:其一,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如权力机关作出的撤销地方政府规章的决定,法院作出的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其二,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如政党、社团、媒体、公民对行政机关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力,从而启动权力监督程序,转化为相应的法律效力。

三、行政监督法制缺失

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法制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1)行政监督制度的权力配置整体安排不合理,相互之间缺乏应有的配合沟通和有机协调,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权利机关监督、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对比不合理,未能真正形成监督合力,在体制设计上有所欠缺。无论是人大监督、政党监督,还是监察、审计监督等,由于分散的监督,主体在隶属关系上自然是受多重领导的制约。权力机关监督停留在形式上,没有切实可行的配套监督制,难以发挥相应的监督作用。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宪法赋予了其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权力,但人大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只是借助于人大会议期间的审议和质询,对日常的政府行为的监督鞭长莫及。司法机关监督力量偏弱,而且主要进行着事后监督,只能做一些修修补补,在监督内容上也较为狭窄,行政诉讼中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未作受理。内部监督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但象专业监督,即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也还未建立高效而相对独立的监督。专业监督部门作为行政系统内部地位相对较低的部门,往往是监督不力,同时,也出现无力监督的现象。社会监督,除了中央纪委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加强之外,其它如新闻监督、人民监督并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我国现行行政执法机制反思

1、现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我国历来十分重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形成一个主体众多,范围广泛,形式多样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从主体来看,包括权利机关监督,新闻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其他组织和社会的监督;以监督的范围来看,既包括对国家各级、各类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监督,也包括对国家公务员是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行监督;从监督的内容来看,既包括各级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也包括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2、行政执法监督现状及不足。目前我国虽初步形成了内外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发挥了较为全面功能,但仍存在一系列的明显缺陷。从法理上讲,我国“议行合一”国家体系中,行政机关只是执法机构,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非常活跃的管理功能,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立法,决策和执行等执法功能。行政机关在从事大量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行政权也在授权立法,行政部分

准司法权,行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展,表现出广泛性,主动性的特点。这些事实的存在和发展与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落后与不足是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必须要在社会急剧发展的时期,在社会转型期内认真了解我国现行行政执法监督的缺陷。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问题(1)监督的主、客体错位。群众对行政执法、各监督机构对所监督机构、同级机构之间总是关系牵制,致使监督无力;(2)监督的职权混同。目前我国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存,表现在监督机制上就显得党的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取代和包揽了其他主体的监督;(3)监督主体上的监督意识淡薄;(4)监督的运行方式单一,监督体制则多而无序;(5)监督与制裁衔接不紧凑,后者往往软弱无力;(6)监督法制程度低,制度不健全。

五、提高民行检察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提高民行检察监督效果,必须要解决民行检察人员“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不断提高民行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业务能力,从而在办案过程中明辨法理,对案件有着独到而深刻理解和判断能力。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不清,哪些信息该公布各地认识不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应该公开的信息类型进行了列举,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有十一类重点信息需要公开,县级政府及其部门有四类重点信息需要公开,乡(镇)政府有八类重点信息需要公开。实际上,各级政府经办之事千头万绪,各类政府信息浩如烟海,与之相比,《条例》中罗列的信息类型显得表述笼统、范围狭窄,公民在申请公开某个具体信息时,往往不能找到与之精确对应的条款,这就给政府部门留下了过大的自断空间,愿意公开就公开,不愿意公开就回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虽然大部分地方都进行了宣传并下发了相关文件,但到底该公布哪些信息,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只能凭政府有关干部的直觉判断。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考评和外部监督。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新制度,本身就有很多学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内部的考核评价工作跟不上,外部的监督又软弱,那么,必然会使该项制度的实施大打折扣。因此,我们首先是要建立起一套比较符合实际的内部考评机制。一是要把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作为对各单位考核的指标,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评议相结合。由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部门的“一把手”进行述职评议。二是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也要强化外部的监督,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尤其是司法和媒体等社会监督。凡属于应该公开的必须公开,凡政府认为不属于掌握范围的信息,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六、行政监督效能提升的完善对策

1、赋予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由独立行使行政监督权的机构专门监督行政行为,是迄今比较成功和最有效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关键在于:“监督权必须独立”,这种独立包括机构独立、权力独立、人事权独立以及财务权独立等。行政监督的特殊性在于它本质

上是权力对权力的制约。有效的监督必须以监督客体切实处于监督主体的监督之下为前提,并且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不受监督客体的直接制约和干扰,以保证监督主体能充分行使监督权,保证监督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要赋予行政监督机构独立性,就必须在纪律检查部门以及监察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给予独立的人事任免权和财政保障等,使其能够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进一步增强其权威性。

2、强化人大监督机制

(1)强化人大监督机制是制约行政权力,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途径。健全组织机构,设立人大监督委员会。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设立一个专司监督职能的人大监督委员会以替代监察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在此最高专门监督机构下设立地方各级监督机构,同时可以保证国家监督机构的独立性。

(2)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和监督能力。通过培训等方式,让人大代表熟悉有关监督的法律、法规,了解监督的形式、程序和方法;加强人大代表的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的落实,提高监督力度

(3)改进监督方式。变程序性监督为实质性监督,变一般性监督为重点监督,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水平、监督质量和监督实效。

3、完善群众监督功能

群众监督是基础和力量根源源泉,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主体,只有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通过制定专门法律法规,确立群众监督的法律地位,要明确群众监督的权限和程序,使之能够依法行使监督权,并受法律应有的保护。要从完善群众信访举报的体系和网络,健全保护和保密制度,健全举报奖励反馈机制等制度和机制上保证言路畅通,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限。通过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渠道把群众监督与新闻媒体结合起来;通过电子邮箱、博客、qq、论坛、贴吧等渠道把群众监督与网络媒介结合起来;通过工会、妇联、青联、村(居)委会等渠道把群众监督与社会团体结合起来;通过人大委员、政协委员的提案形式把群众监督与两会代表结合起来。政府只有实行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才能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更好地聚民意、集民智、凝民心,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也才能保证行政机关的清正廉洁。

七、提高监督主体的法律素质

提高我国监督主体的法律素质,需要解决监督主体思想方面的问题。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东方国家,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要从思想上真正摆脱封建权力、“官本位”思想,需要长期的努力。只有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把思想工作的问题解决好,才能使行政监督体制得到真正的加强。第一,加强法制教育,强化监督意识。一是把加强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放在首位,提高法制观念,克服行政机关“于己无关”,“无所谓”等思想。第二,抓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建立一支懂法律、守规矩、高素质、高水平的司法队伍。第三,加强对全体公民开展普法教育。着眼于未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利用报纸、杂志影视广播等媒体加强法制宣传,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在加强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尤其要突出法制教育监督意识。在饱尝“文革”的苦果后,不少人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而打击报复,官官相护等官场坏习气,使得一些干部不愿意接受监督怕受到约束。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为人民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力创造一个有力的气氛。

参考文献:

[1]李绥州.《应用行政管理(applied public administration)》暨南大学出版社2000

[2]李文利.《行政管理学》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4

[3]江超庸 《行政管理学案例教程》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1

[4]章剑生.《行政监督研究》 人民出版社, 2001

[5]朱为究.《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 山西教育出版社, 1997

[6]陈奇星.《行政监督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完善行政管理制度篇二

2.0行政管理制度

2.0行政管理制度

2.1内部沟通相关制度

2.1.1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1、院长、副院长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查房,由办公室、经管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后勤服务中心、采购中心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行政查房重点是检查临床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同时要听取意见。

3、行政查房中注意协调临床科室之间,临床与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的关系并和现场办公会议结合起来,查房后科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提出整改措施,解决的结果要通报全院。

4、行政查房的具体事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查房记录。

2.1.2会议制度

(一)党委工作会议

由医院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如需要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另行通知,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和安排党委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会议。

具体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卫生部、卫生厅、卫生局、集团公司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

2、讨论通过医院的党委工作计划、总结。

3、研究布置党委职责内的重要工作。

4、组织发展。

5、有关纪检工作。

2.0行政管理制度

6、宣传工作。(二)院长办公会议

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参加,每周召开一次。具体会议内容:

1、制定医院的发展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

2、研究医院深化改革中的各项工作。

3、研究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4、研究新的工作任务。(三)院办公会

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科主任参加,每周召开一次,院办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具体会议内容:

1、制定医院的发展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

2、研究医院深化改革中的各项工作。

3、研究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4、研究新的工作任务。

5、汇报各职能科室上周工作完成的情况及下周工作重点。

6、各职能科室需要协调的工作。

(四)院务会

由院长主持,如院长不在,由党委书记或副院长主持,全院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职能科室科员参加,每两周召开一次,由院办室负责组织召开。

具体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卫生部、卫生厅、卫生局、集团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指示、决定。

2、研究讨论医院的长远规划、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研究反馈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布置新工作任务。

(五)质量分析会

由主管质量的业务副院长主持,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全院科主

2.0行政管理制度

任、护士长及相关职能科室科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召开。

具体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卫生部、卫生厅、卫生局、集团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指示、决定。

2、研究讨论医院的质量管理方面长远规划、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研究反馈医院医疗质量、教学质量、服务质量、科研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布置有关医院质量的工作任务。

(六)科务会

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科成员参加,每半月一次,传达院务会精神,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执行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七)晨会

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科成员参加,每日早晨上班后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工作报告,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当日工作,传达医院有关会议精神及其他工作。

(八)护士长例会

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护士长参加,会议每月第一周星期三下午3:00召开,详细内容见《护理会议制度》。

(九)门诊晨会

门诊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门诊工作人员参加,每周召开一次,总结门诊工作,传达院务会精神,布置工作,协调解决门诊各科室工作问题。

(十)工休座谈会

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组织召开,部分医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具体内容见《护理会议制度》。

2.1.3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重大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重要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凡

2.0行政管理制度

属于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群体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等。

2、外宾和高干、知名人士、公司领导、医院职工等住院。

3、凡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移植、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

4、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家属不在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6、病员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8、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工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有危重病人及重点病人时。

12、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3、医院各项工作中的有关协议、合同。

14、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5、职工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2.1.4院总值班制度

1、总值班由机关职能科室主任轮流担任,由院办室统一安排班次并负责总值班的考核工作。

2、总值班按作息时间正点上班,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如有事,请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于调整班次。如在值班期间必须离开时,一定要携带“二哥大”,保证联络通畅,不影响工作。

3、值班期间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维持院内秩序,对执行规章制度、院内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0行政管理制度

4、代替院领导处理非在班时间的一般行政事务。

5、每晚组织值班护士长、公安值勤人员联合夜查房,听取检查情况、汇报并认真记录。

6、协调科室组织对危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其它事务性工作。

7、对发生的重大事情及紧急情况积极组织安排,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并根据领导要求迅速处理,凡是没有把握的问题不能擅自答复。

8、总值班的主任将值班时间内处理的较重大事项记录在值班本上并报告院领导,值班期间未能处理的事情必须向下一班或有关职能部门当面交代以便给予处理。

2.1.5医院保密管理制度

1、公司医院应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保密干部从事正常的保密工作。

2、公司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3、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保密制度,加强工作管理和监督检查。

4、公司医院干部职工应进行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对出国人员、涉密人员、新分配到医院的人员、外来实习培训人员应有针对性的进行保密教育。

5、公司医院员工要熟悉本单位的保密范围,保密项目和密级程度。

6、公司医院要对涉密人员按分类进行认真审核,登记造册并报集团公司保密办备案,对不适宜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7、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引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部门、部位。

8、严禁通过任何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9、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

10、严禁在移动电话及其他无保密措施的电话里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通过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5-

2.0行政管理制度

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11、公司医院的复印机、传真机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登记制度,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禁无关人员操作。

12、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保密知识培训。

2.1.6医院保密工作制度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做好医院的保密工作。

2、医院重点保密部门包括;档案室、人事档案室、党办、院办、预防保健科、财务科等,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管理。

3、保密范围:

(1)收到上级部门各类标有密级的文件;

(2)人事档案、档案室收回案卷,财务科的部分数据。(3)我院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资料;

(4)省、市级以上领导在我院就诊的病历、就诊时间。(5)在院内发现的甲类传染病及病例数;

(6)医院研制发明的药物处方配伍及有保密内容的音象带、图表等;(7)临时规定的保密项目。

4、属绝密的材料必须专人专柜专锁管理,机密、秘密材料要专人单独管理。

5、凡涉及上述3、4条的部门负责人专人做好保密工作,材料文件等不得向任何人借阅,涉及借阅问题时,必须经保密委员会负责人审批。

2.2文件管理相关制度

2.2.1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1、负责党支部各项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医院的决议、重要工作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负责催办落实。

2、经常深入科室,协助院长调查研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文秘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规划、决

2.0行政管理制度

议等文字材料,负责草拟、印发医院行政性文件,审核业务科室的行文。

4、做好行政办公的收发登记、批办、催办、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及保密工作。

5、负责组织安排各种行政会议。

6、受理院内各职能部门的请示、报告,及时呈送有关领导批示和转有关部门。

7、负责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管理院长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8、负责接待外宾、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的参观工作,安排好食宿、交通工作。

9、负责审定各部门印章的刻制,签发对外行政介绍信,做好印章的保管使用。

10、妥善安排行政用车,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11、统管院办室、人劳室、保卫室的工作。

12、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外来办事人员的接洽。

13、协助院长具体办理日常行政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14、组织文件的装订、印制工作,做到准备及时。

2.2.2档案提供利用制度

1、提供利用档案,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档案室应热忱为领导和机关工作服务,为查阅、借阅档案提供方便。

2、档案室应有编制齐全的检索工具,便于查找利用。

3、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登记薄》,完善借阅手续。凡查阅、借阅档案必须按登记薄填写。

4、借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丢失,不得污损,不提拆取,撕毁卷内文件。

5、借阅复制保密的档案资料,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6、借阅档案利用完毕,应填写利用档案效果登记表,连同所借档案一并及时退还档案室。

2.0行政管理制度

档案员对归还的案卷应清点、核对,并检查完好程度,而后收回入柜。

2.2.3复印室工作制度

1、凡复印的材料必须在院办室登记复印数量及名称,印制“红头文件”时必须由院办室核稿,院领导签发方可印制。

2、印制文件、资料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尚未公布的内容、事项不得泄密,复印过程中产生的作废文件必须销毁。

3、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热练掌握印刷、装订技术。

4、要严格按要求、规格、数量印制各类材料,严格掌握各类文件印制格式,努力做到复印件准确、整齐、美观,油印件整洁、清晰、着墨均匀。

5、需要复印的材料应按轻重缓急安排复印,努力做到不积压、急件不过夜,复印及时。

6、要求以院发文件形式下发的,应由呈文单位核对、修改、复核,再修改后方可交院办室核稿,分管院领导审稿后,交院长或党委书记审批后方可印制。

7、注意保持复印室内环境清洁、整齐,非本室工作人员谢绝入内。

2.3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

2.3.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并严格执行,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

3、按照三级医院、《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结合医院发展及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人力资源工作计划,对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后勤人员进行定编、定岗、定员,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4、深入科室,了解掌握人员的基本情况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做好吸引、稳定、发展人才的管理工作。

2.0行政管理制度

5、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干部聘用,技术工人等级考试培训工作,员工招收录用、学生转正定级,办理调出、调入工作,职工离退休手续。

6、认真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核定及登记造册工作。

7、督促检查全院职工的劳动纪律,做好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8、做好职工年度考核,备案验印等工作。

9、做好人事统计工作。

10、负责医院下岗职工分流及再就业工作。

2.3.2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

1、作息时间:上午7:50上班振铃,11:50下班振铃:下午1:50下班振铃,5:50下班振铃。

2、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4、上班振铃后,员工必须进入本单位工作岗位,凡未进入岗位的,视为迟到。

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工作岗位和请假逾期不归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连续矿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矿工超过30天者,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休假管理

1、各种休假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后才能休假,否则,一律按矿工处理。

2、事假管理:职工因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经领导审批,期满因故不能按期上班,事先需办理续假手续。

批假权限:班组长在一周内一次可批准半天,车间(科室)领导在一

2.0行政管理制度

个月内可批准5天。各直属单位领导在一年内一次可以批准一个月,一次性事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3、(工伤)假管理:职工因病(伤)休假,必须按照劳动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限休假,同时必须取得指定医院病休假条。

假条处理权限:在指定医院中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的病(伤)假条有效。

急性病一次限开休假三天,慢性病开休假七天,精神病、职业病、偏瘫、重残限开休假三个月。

一周以上(伤)假条必须经门诊部主任或主管院长批准,病(伤)假超过3各月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后,经“医院假条管理委员会”会诊并出具“病情处理意见书”,方可继续休息。

4、婚假管理:职工结婚给婚嫁三天,够晚婚年龄的初婚者,给婚假18天。婚假一律由单位女工委员审批并报考勤员登记。婚假期间按出勤计算。

5、产假管理:女职工生育假三个月,晚育者增加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在再增加30天。休产假职工,一律凭医院开具并经本单位女工委员会审批的休假证明报考勤,按出勤计算,否则无效。

6、计划生育假管理:职工接受节育手术可享受休假。休假时间为:上环2天,取环一天,人流14天,引产30天,遇特殊情况休假时间由医师决定.以上休假,一律凭医院开具并经本单位女工委员审批的休假证明报考勤,按出勤计算否则无效.7、丧假管理: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给假三天,安排丧葬事宜需要到外地的,另给路途假.职工请丧假,应填写请假条,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按出勤计算.8、探亲假管理:(1)、探亲假具体规定:享受探望配偶的职工,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路途假另算.(2)、职工必须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探亲假,但符合四年一次探亲条件的,第三年方可使用.-10-

2.0行政管理制度

(3)、亲假审批手续:凡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发给探亲证,要求使用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填写探亲假条并经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探亲结束后,及时到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并按规定报销路费.9、女工长假管理:各单位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按集团公司规定,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可休长假.期满后及时办理复工手续,否则按矿工处理.10、停薪留职管理:各单位富余人员,可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可办理停薪留职.其满后及时办理复工手续,否则按矿工处理.11、职工休假管理:职工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每年可享受休假6天;参加工作满十年以上,每年可享受休假12天.职工在本年度已安排休养或疗养的,不再享受休假。

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休假20天,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满5年不满10年的,可休假10天,工龄满10年的,可休假15天。

(三)医院劳动纪律管理由院办人事负责。(四)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五)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六)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七)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八)各科室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报院办人事部门。(九)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2.4治安管理相关制度

2.4.1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在行政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在保卫武装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院

2.0行政管理制度 的安全保卫工作。

基本任务和职责范围是:

1、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做斗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

2、保卫要害部门和国家机密,督促检查各要害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

3、负责全院的消防工作,做好安全预防,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及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布置和检查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负责追查属于破坏性的灾害事故。

4、维护医院的治安秩序,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

5、负责全院的民兵人防工作,做好民兵工作的“三落实”,根据上级下达的训练计划组织实施训教任务。

6、负责管理、使用民兵的武器、装备。

7、配合有关部门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四防”教育。

2.4.2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1、加强安全防范,适时开展严打斗争,减少或杜绝案件的发生。

2、强化内部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杜绝案件发生,要及时报案,按规定保护发案现场,积极配合开展侦破工作。

3、加大防火安全枞查监督和检查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因地制宜,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适时开展治安专项治理工作,杜绝社会丑恶现象,杜绝治安案件的发生及职工违法犯罪。

4、加强物资管理,杜绝或减少单位物资的流失。

5、加强要害部位、毒麻药品、危爆物品和夜勤人员管理,减少案件发生,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6、加强治保组织工作,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2.4.3急诊科安全保卫制度

1、保卫人员值班时不擅离职守。

2.0行政管理制度

2、做到勤走动、勤检查,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多检查、多沟通、及时掌握经常来急诊科就医的人员情况。

4、与保卫武装部建立快速出警机制,做到突发案件能及时、准确处置。各科室要及时与保卫联系,有事马上到位。

5、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做到及时请示汇报。

2.4.4门卫工作制度

1、门卫、传达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迟到、不早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午班要按时交接班,值班有记录。

2、值班期间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

3、文明礼貌,热心服务,认真帮助来客解决问题。

4、门卫要严格管理好所管辖的大门,不得有失。随时清理有碍交通的任何停放物,保持辖区卫生。

5、严格车辆进出入管理制度,不准摩托车、自行车、黄包车停放院内。车辆载物出门要按批条核查种类、数量,并做好记录。

6、凡是住院病员陪人及本院职工携带物品出院者,必须持有关科室的证明。门卫、传达室人员认真查问遇到可疑情况有权过问和报告公安人员。

7、门诊各楼大门按时上锁,本院职工出示有效证件,能够证明身份者方可开门,离去时及时上锁,并做记录。

8、工作室内不准吸烟,保持整洁,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

2.4.5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为来我院就医人群提供一个优雅、便捷、舒适、规范的外部环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医院门外不允许停放任何车辆,医院职工除机动车外均要放在医院车棚内,不允许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进入医院院内。

2、本院个人私家车及外来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2.0行政管理制度

3、加强门前车辆的管理,出租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4、公安保卫、门卫管理人员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

5、公安保卫必须经常检查各种车辆的停放情况,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

2.4.6车棚管理制度

1、本车棚对无锁、无钢印车辆不得入内,否则发生丢失均由其本人负责。

2、自行车棚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如车主有困难要求存放的,机动车辆不准超过24小时。

3、自行车棚及人员由院办全面管理,保卫室具体负责与监督检查。

4、自行车棚实行24小时工作制,车棚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保证自行车正常存取。

5、保卫人员要经常检查,不准随意找人顶岗或脱岗。要求:

(1)车棚内不准存放杂物,卫生干净,自行车摆放要整齐。(2)夜间或星期

六、日,收费应按规定,不准私自乱收费,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3)每天要认真核查自行车,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凡在车棚内存放的职工自行车或摩托车,发生自行车丢失或零部件被盗的,由当班人员按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5)车棚管理人员与职工发生吵架或不文明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给医院造成影响的,给予辞退处理。

(6)星期

六、日不允许医院门口停放自行车,车棚人员对医院门口的自行车、摩托车要进行严格管理。

(7)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保卫人员进行处理。

2.5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2.0行政管理制度

2.5.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组织和实施下列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对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指示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5.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属各类药品、杂品库房和周围场所。

1、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带入火种,使用明火。

2、仓库防火安全实行岗位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各责任区挂牌,明确责任人。

3、库房防火责任人要对电源、火源、消防设施进行每日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4、外来医院库房施工人员,统一由医院组织施工负责人对其进行全面管理,并由医院组织施工负责人将施工人员的具体情况上报保卫部门审核同意方可施工。

5、由库房负责人对进入库房的外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制止一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

2.0行政管理制度

6、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库房内的电源保证安全。库房内不准乱拉临时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家用电器。

7、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库房的管理,要求有安全防范措施,库房内不准设置安装移动、照明灯具,禁止使用蜡烛、灯油、火柴、打火机照明,照明灯要装在通道上,并安装防爆灯罩,灯具下不准堆放物品,保持安全通道的通畅。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如需要使用明火必须报集团公司消防队批准方可使用并指定专人看护。

8、各科室的库房在储存物品时须按性质存放,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要设有专库,不得混放。

9、库房内摆放物品要求垛与垛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米,垛与柱之间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不小于2米。

10、加强库房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凡违反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库房管理人员,出现安全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2.5.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根据本单位生产、贮存、使用物资的性能配备一定数量的相应的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

2、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灭火器摆放的高度,以器顶离地面一般在1.5-1.8米为宜。

3、室内外的消防栓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室内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水枪必须配齐,保持完好。

4、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管理,定时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助的应及时更换。

2.5.4医院重点危险、易燃、易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气中心安全保障措施

1、该设备由专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严禁入内和随意搬动各类电器,-16-

2.0行政管理制度

机械开关。要严格遵守安全手册所规定的内容,做到勤观察、勤保养,一经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操作技术,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格交接班手续,操作人员在更换的同时,即可办理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二)采暖锅炉安全管理措施

1、工作人员必须有证上岗,熟悉操作技能。

2、定期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使锅炉处于良好的状态。

3、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睡觉,不得聚众娱乐。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一旦发生故障,及时排除并报告。(三)高压消毒柜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定期进行性能检测,并出具报告。

2、按期效验安全阀等压力表。

3、操作时必须按规程进行。

4、使用时只限有证人员操作。(四)二次蒸发器的安全管理措施

1、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随时检查阀门、压力表、安全阀的使用状态,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3、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有关人员和领导报告。(五)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用电设备及电网均要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2、用电设备加装漏电保护器。

3、使用单位或个人,随时掌握设备的安全性能状态。

4、一旦发现漏点,关键部位磨损等安全隐患,及时协同有关科室及有关人员解决。

(六)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措施

1、空压机因为使用单位分散,需要有专人操作,专人保养、专人维修。

2、使用前一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后方可开机。

2.0行政管理制度

3、定期排污,充油。

4、定期检验压力表、安全阀、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5.5动火管理制度

1、凡因生产需要在医院易燃易爆场所、精密仪器、贵重设备及公共活动场所等动用明火时,其操作单位应首先写出《动火申请报告》,办理《动火证》,并经技安科技安员、保卫干事签字后报请保卫武装部消防队审核,由消防队批复并提出具体要求。

2、在易燃易爆容器、设备、管道动火时、作业单位须吹除可燃气体,经有关检测部门抽样化验合格符合动火要求后,到消防队办理动火手续,方可进行火作业。

3、厂区内不准随意烧荒及燃烧纸屑、垃圾杂物等,禁止随意乱扔烟头、火种等物。远离可燃、易燃物品,在危险性较小的地点动火作业,在动火前必须经总务、保卫干事、医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动火作业。

4、施工单位如熬沥青、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无论是自营或私营、外包的工程,凡是动用明火,必须经所在动火区域的单位同意,经总务、保卫干事签字后,到消防队办理动火证。

5、凡动用明火,在动火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消防队提出的具体防范措施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延长动火时间、简化动火程序或随意撤离现场,以防造成火灾。

6、凡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火炉,要严格执行防火间距要求,安装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重新安装,必须经保卫室到消防队办理火炉使用证,已经办理的每年到消防队审核,使用电炉子必须由主管部门发放电炉使用证方可使用,否则视其为违反防火制度。

2.5.6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建筑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现场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0行政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施工单位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

3、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等级的许可证。

4、施工人员应掌握火灾情况下的疏散救援方法,并能熟练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单位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损坏、堵挡公司的消防设施。

7、施工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8、电器焊、电工等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单独库房存放。

10、有火灾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疏散。

11、如违反本制度,按照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考评与奖惩制度”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完善行政管理制度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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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目录

一、院长深入科室制度

二、会议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六、医院前台工作制度

七、入、出院工作制度

八、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九、社会监督制度

十、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一、院长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征求科室对医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3.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发现可疑的人或者事情,预见可能发生的不安全隐患。10.上级、领导来院检查,兄弟单位来院访问、交流。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负责夜间各工作室安全状况的检查、掌握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3.医院总值班有管理夜班人员的的职责与权限,应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六、医院前台工作制度 1.前台工作人员应熟悉:

1.1医院各科室的设置、布局,设备配置及性能,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及专业特长,执业时间和地点。

1.2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医院的规章制度。

1.3医院的各项便民措施,当前开展的优惠活动,并能合理的推荐。1.4医院所处的地理环境及周边的公共交通状况。1.5公司的基本业务和产品信息。

2.模范的遵守《员工手册》服务标准中员工在医疗服务中的基本要求。3.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开关大厅里的led宣传屏、采光灯、空调。4.要热情为病人服务。对老年和行动不便的病人提供搀扶帮助。分诊后的病人要送到诊室。5.做好病人信息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七、入、出院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按照疾病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和程序,由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是否住院,合理收住病员。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助理医师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并协助办理有关入院手续。

2.医师在实践中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收入住院还是应转往上级医院诊疗。病员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农合证、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期、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医院有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

4.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5.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6.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7.病员办理出院手续,由病区护士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8.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9.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八、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对每位新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九、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住院病人出院时填写满意度调查表。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十、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医务科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现场解决,需调查的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处理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科室反馈。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2.医院必须设置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对医疗、工伤、保险、新农合、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经院长批准,按期归还。借用病历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律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7.建立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