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通用16篇)

小编: 梦幻泡

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一次全面评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城市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年,海口城管科在海口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经过不断摸索和实践,海口城管科无论从组织机构建设,还是城市化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成熟。现将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1、建立完善各项组织制度。

年初,按照上级的要求调整充实了爱国卫生、公路养护、地震应急等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辖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名单,监督管理海口辖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公路管理。与此同时,社区、小组也同样建立了管理组织网络。每月定期召开环卫工作定期会,就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共同出谋划策、上下协调,确保辖区城管工作有序开展。

2、切实加强基础设施管理养护。

做好现有公园绿地、道路绿化、铁路绿化、小区绿化共计144244.69平方米、河道绿化约370000平方米的日常管理养护;定期对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158盏路灯、95个窨井盖进行检查并及时对破损设施进行修复,对232只果皮箱每日进行清洗和清理。

3、执法方面。

为坚决遏制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在海口街道办领导下,共拆除32次、65户,拆除14359平方米,其中云龙15起、中宝6起、中平3起、青鱼6起、中新1起、海口工业园区光学片区1起,通过高密度的铁腕打击,辖区农房无序建设、违法加层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4、大力整治辖区环境卫生。

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际,多次组织开展了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特别是每月的“环境卫生日活动”中,对各社区内市场、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点、违章搭建、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联合处理了多起违章搭建和违章户外广告,共出动车辆216台次,人员720人次,清除生活垃圾360吨,清除卫生死角87个,清除小广告(布标)600余条,铲除清理卫生死角中的堆积垃圾220多吨;年初与沿街店面重新按规定签订了414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通过一系列努力辖区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

5、协助海口工业园区做好相关工作。

协助海口工业园区光学片区拆除违法圈地600余平方米。

6、协助做好城建相关工作。

今年共审核审批新装电表63户;办理门头装修审批18户。

7、及时做好信息报道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反馈与处理。

今年共接到城管数字化案件(信息)3473起,处理3473起(其中清理小广告2336起、暴露垃圾721起、设施破损25起、绿化问题7起、占道经营60起、农房违法搭建65起、道路破损53起、乱堆物料206起,处理率达到100%)。接到市长热线、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4起,都及时对反馈情况进行了整改及反馈处理。海口街道办在-区3个涉农区域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中连续排名第一。

8、其他工作。

今年,海口城管科除了日常工作外,同时还担任海口街道办义务消防队及应急处突分队的重任,许多艰难险重任务的完成都有海口城管科队员的身影。

7月城管科组织开展辖区内防洪抗洪工作,安排人员对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沟渠进行清捞并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改,清掏沟渠6000余米,打捞垃圾7吨。

1、开展城市市容市貌大整治。

对商家的门面装修和灯箱设置严格审批,力求达到合法合理;并且对街道上的吊、挂、晒和各类乱挂乱拉的无证广告横幅进行了全面的清除,到目前为止,共拆除乱挂横幅26条,拆除违章门头3块,灯箱2个。

2、开展小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对集镇中心区开展集中整治和经常性管理,尽量劝离或规范流动摊贩,打击无证流动摊点等;街道、社区和各职能部门共同配合整治等。沿街店面重新按规定签订了412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店面门前三包卫生责任。

组织人员对300号消防队门口、造纸厂内联合经济学校门口、-经贸外事学院门口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取缔,清理卫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中存在五不现象。不快,干工作的效率不够快,进度不够快。不细,工作不够细致,不细心,没有用精细化标准要求自己。不深,没有深入探寻市容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规律,一味就事干事。不高,管理标准不高,天天干,天天有遗憾。不严,违法行为未严格控制,严格处理。

(三)对市民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

1.加强督导,做好日常性的市容保洁和参观路线保障工作,在重点时段(午间、晚间和节假日)、重点地段(餐馆门前、人群密集地)保证清扫保洁质量,杜绝清扫保洁中一些薄弱环节的出现(如绿化带两侧),杜绝垃圾收集不及时,垃圾落实不袋装现象和垃圾桶暴满现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职责,全力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应用。要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监督作用,就要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办。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做到社区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解决,案卷问题快处理。使城管科、居委会、保洁队三位一体,精确反应,切实做到定人、定责、定时限。确保数字化管理平台效能的发挥,提升市容环境综合质量。

(三)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干部业务能力。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培养城管干部与居民沟通的技巧,提高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耐心细致,广泛深入宣传,增强依法进行城市管理的理念,提升市民遵守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五)加大力度,继续做好保洁队的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事故发生。

(六)紧密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成都道沿线整治。

城市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以“优化环境、执法为民”为己任,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为实现我市建设“山水镁都-文化商城”的战略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力度,占道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这一难点问题,全局执法人员本着“重点街路管死、日常巡查区域管严、偏远区域有效控制”的原则,采取定岗定位管理和往返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节假日不休息,早、中、晚加班,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管理。共进行集中清理行动15次,警告店外店、马路工厂等700多户次,清理马路流动商贩2000多人次,纠正各类违章行为600多人次,教育训诫300多人次,处罚800人次,查处扰民的加工作坊、自唱厅、烧烤店等265家,没收高音小喇叭54个。特别针对各学校、医院反映的门前“三乱”问题,各大队按照局党委指示,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上放学期间站岗值勤,确保人流高峰期这些学校门前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通畅以及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同时,“门前五包”办公室树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人性化管理思想,积极探索“管理+商户”共建共管模式,促进了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并积极与公安巡警、交警、工商局等“门前五包”成员单位联系协调、联动配合,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下达警告通知单64家,处罚32家。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点、热点、突发性问题。

(二)加快建设餐饮商业街。

年初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在时间十分紧迫的情况下,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餐饮商业街的规划蓝图,以及现代化标志物、跨街霓虹灯彩虹门等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设计工作;研究制定了《餐饮商业街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并上报市发展改革局。3月23日,我局收到发展改革局的立项批文。之后两日内,我局完善了招投标所需要的全部相关材料,并向发改局递交了《招标申请书》。3月25日,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正式介入该工程的招投标前期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从发布《招标公开》之日到最终公开招标,整个过程共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其间,各相关部门于4月7日举行了投标预备会,有辽宁营园装饰公司等6家企业参加了会议。之后,由于参与投标的6家企业在的资质认证中只有2家企业通过,未能达到法定的3家以上,使该次招投标未能如期进行。5月12日,我局再次向发改局递交了《招标申请书》,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按照法定程序,于5月21日召开了招标预备会, 6月4日召开了招标会,最终该项目由大石桥市钢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按照招标协议规定,该项目将于7月中旬竣工并交付使用。目前,该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当中。届时,现云桥广场夜市的所有商贩将全部安置在该区域内经营,云桥广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状况,以及周边的交通状况、卫生状况等将得到极大改善,“城市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

(三)全力保障城市建设。

20xx年,是我市“城市南移西拓”战略实施的关键之年。先后有一系列的重点工程项目陆续进入开工建设阶段。为了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局领导班子审时度势,周密部署,充分发扬“敢打硬仗、善做细活”的优良传统,采取科室包片、人员包户的方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逐户走访,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无情拆迁、有情操作”,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减少因强制拆迁给动迁户带来的经济损失。对那些心存侥幸、观望心理,迟迟未能按时搬迁的个别加工业户。我局于6月3日早上6时,专门雇佣了吊车、板车、电焊工、电工等专业人员及机械车辆,出动近百名执法人员,在公安局、工商局等11个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依法对哈大路两侧未能按规定时间进行搬迁的38户彩板房加工作坊进行了强制搬迁。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营大路两侧的彩板加工作坊已全部搬迁完毕,确保了营大路两侧规划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严格执法,有效治理违章建筑。

法制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临时建筑、门市装修等项目的审批关,对申请的审批事项严格审查,通过对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对不符合城市美化、亮化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保证了市容的整齐有序。同时,按照“力度不减、标准不改、目标不变”的要求,以铁的态度、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铁的纪律严查违章建筑。对市区内不经申请、审批的各类擅自搭建的建筑物,以及临时违章设立的商亭、电话亭依照有关法律和条例坚决予以拆除,共拆除78处,面积达8400平方米,狠刹了乱建乱占风,切实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了市容的整齐有序。

(五)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扮靓城市市容市貌。

户外广告牌匾的规范、亮化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为稳妥开展此项工作,局党委专门修订了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标准,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从年初至今,我局已进行了80余次户外广告牌匾的专项整治行动,几乎每星期最少进行一次。户外牌匾广告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触及广大商户的切身利益,是一次非常艰巨的“攻坚战”,但全体执法人员不畏严寒、耐心说服,徒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00余份,最终把这一工作难点干成了工作亮点。工作中,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和干扰,领导班子带头做到面子不给、口子不开,形成了主要领导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截止目前,已有近1600户(本文由()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的商业网点主动更换了不符合标准的牌匾,执法人员强制的拆除各类陈旧、破损严重的大中型灯箱广告、门市牌匾780余块。累计拆除违规广告、刀匾1560余处,没收、销毁落地灯箱广告牌匾1800余块。同时,审批科重新制定了全市亮化标准,要求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门市牌匾上必须设置亮化设施,并在节日期间一律亮起来。目前,已有5个单位设置了大型楼体显示屏,60多个单位安装了楼型灯、射灯,110余家店面安装了集美观性、装饰性、艺术性于一体的霓虹灯牌匾,构建了市区立体化、多层面的夜间景观。随着整治行动的不断推进,我市户外广告牌匾面貌发生了令人欣喜的变化。哈大路、震兴路等主要街路两侧原来破旧杂乱的广告牌匾已被造型新颖、美观大方的新式广告牌匾所代替。

(六)加强市民投诉处理力度,信访工作扎实推进。

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初以来,我局继续深化“一把手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共接待群众上访、投诉100余人次,登记处理违章建筑、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占道经营等各类举报案件70余起,处理民心网投诉案件6起,市政府“444”、“优化办”、信访办、监察局交办案件3起。经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这些投诉、信访案件都已全部办结,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大部分都得到妥善处理,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满意率达98%以上,大大提高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今年我局承办的4件人大议案、4件政协提案也已全部办理完毕,并达到了“办结率、满意率、见面率”三个100%。

回顾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半年,综合执法局将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

一是突出一个“净”字,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是管理好城市市容的组织保障,总结以往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结合长效管理工作的实际,各基层单位将继续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管理方式,切实抓好各自辖区的日程管理工作。同时,“门前五包”管理办公室要强化“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工作,加大对人民大街、哈大路、振兴路、石桥大街的严管力度,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治理,采取长效管理整治措施,逐步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是突出一个“快”字,抓好餐饮商业街的规划建设。

目前,餐饮商业街正在建设当中,审批科、收费科要按照“堵疏结合、建管并举”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强化特色、提升品位、惠及百姓”的原则,精心谋划、踏实苦干,进一步合理规划、利用好现有闲置场地,认真组织实施好餐饮商业街的规划建设工作。要以创建特色商业街区为抓手,努力把餐饮商业街打造成美化城市面貌的新景观、体现城市商贸繁荣的新载体、解决下岗再就业的新途径、商贸和休闲互动的新亮点,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的购物休闲环境。

三是突出一个“严”字,抓好违章建筑查控工作。

要充分发挥城管职能作用,严把各类临时建筑、商亭、摊点审批关,保证城市市容的整齐有序。要加大巡查的密度、处罚的力度,并继续坚持“以拆为主”的原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违章建筑定期组织大规模的集中行动,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拆违风暴”,狠刹违章建设风。

四是突出一个“齐”字,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严把广告牌匾、门市装修、礼仪庆典等项目的审批关,通过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对不符合城市美化、亮化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按照规范、美观、整齐、高档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活动,确保了街景立面的整洁。务必将户外广告牌匾打造成宣传企业文化、美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的优质服务载体。要进一步深化城市亮化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进而不断推进市容面貌向“高标准、高档次、高品位”迈进。

五是突出一个“稳”字,抓好城市开发拆迁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区南移西拓、产业北上东进”的发展思路和全面建设“山水镁都-文化商城”的宏大构想。下半年,我局必须把服务城市建设、抓好城市拆迁作为总体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执法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涉迁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好国家、集体和群众个人的合法利益。又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对破坏社会稳定、阻挠拆迁的“钉子户”实行强制迁出,高效率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拆迁任务,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是突出一个“铁”字,抓好队伍建设工作。

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执法人员自觉将顾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纠察力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末位淘汰制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建队,以此保持严整的队容风纪,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转变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有作为,纪律严明”的铁军。

总之,下半年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体执法人员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优化环境、执法为民”为己任,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为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城市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20-年,-街道为进一步巩固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落实环境长效管理措施,促进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府“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有关精神和《苏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充分发挥街道的辖区管理主体作用,按照市区城市环境管理总体要求,已全面完成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对街道下达20-年城市环境长效管理主要任务,现汇报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城市环境管理若干规定》,全面履行《苏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所确定的市容卫生管理职责,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及时调整街道环境管理网络和街道争创市环境卫生红旗街道、城市管理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街道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计划。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确立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形成以街道为核心、单位为重点、社区为基础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成效。

2、全面负责对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健全了组织网络,落实目标责任制,“市容环卫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落实工作由街道城管协管队独立完成。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根据街道辖区范围,对主次干道沿街单位情况进行逐一登记,1250家经营户全部更换“市容环卫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建立基础台帐。坚持每日巡视制度,加强每月对“市容环卫责任制”单位检查考评,对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了“市容环卫责任制”管理的落实。

3、为进一步推动街巷、新村卫生保洁的长效化管理,提高桃花坞地区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3月29日街道召集街巷新村保洁承包单位、社区卫生主任、协管中队组长近30人,对一年多来街巷保洁市场化运作情况进行座谈。5月12日街道举行“街巷新村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招聘情况介绍会,平江区城管局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30余人参加了介绍会。街道向与会者介绍了《桃花坞街道街巷新村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重点介绍了《桃花坞街道街巷新村道路市场化运作保洁方案》各标段区域范围、工作任务和要求、考核办法等,并对各标段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为全区街巷新村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招标作好了全面准备工作。6月1日,在中街路社区举行保洁工作交接仪式,自此,街道街巷新村道路三个标段12个社区保洁市场化运作全面推开。

4、以文明创建为动力,扩大城管综合整治宣传层面。街道先后3次召开“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在中街路、花驳岸设立宣传站,深入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横幅7条,宣传板48块,发放“洁净家园、美化城市、人人有责”告居民书5000份,各类宣传资料1000份,市民健康知识读本500份,并请社区老年演出队现场表演腰鼓、文艺节目。动员社区居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清垃圾、清乱堆乱放、清乱涂乱贴、清无证摊点,珍惜环境,爱护家园,爱护绿化,爱护河道,爱护公共设施。经过三个月的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四清”(清垃圾、清无证摊点、清乱堆乱放、清乱涂乱贴)活动和废品收购站店外设摊整治工作,全方位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四至六月份共清理街巷63条;清除无主垃圾1150元包车、乱涂乱贴14030处、乱堆放3处;清理无证摊点123处;查处各类违章行为:违章搭建10平方米、乱拉横幅3条;并会同平江公安治安大队、工商、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辖区内13家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站逐一清理,扣称秆、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严重污染物品并责令限时进行整改,还居民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下半年又开展了“爱平江、爱社区、爱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继续集中开展艺圃周边九条街巷成块连片“洁齐美”小区的环境整治活动,继续抓好开展对中街路、养育巷示范精品路支巷进伸20米街巷的环境整治和加强了对庙桥市场、马医科菜市场、吴趋坊疏导点周边地区夫证摊点、乱堆放清理活动,以及集中开展对各社区街巷的环境整治“四清”活动。通过全方位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创造了一个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和适合人居的城市环境。

5、市容环境卫生红旗街道和“洁齐美”街巷的创建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街道利用由平江区财政拨款,平江区房管局对一些破、旧、老、危房全面修缮、解危契机,在艺圃周边刘家浜社区的石塔横街、周王庙弄、宝林寺前、大马堂、五爱巷;西中市社区的十间廊屋、文衙弄、赛儿巷、天库前等九条街巷成块连片创建“洁、齐、美”街巷。针对吴趋坊、宝林寺前、天库前绿化缺损、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溢、垃圾清运不彻底等问题,街道城市管理科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综合整治,目前,街巷路面整洁,无垃圾杂物;路面硬化,墙体洁净,无坑洼积水,无卫生死角;环境卫生责任明确,落实到位;路面畅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涂贴、乱设摊、乱吊挂、乱占道现象;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垃圾入箱、清运及时;绿地、树木养护良好,无枯树、残缺,无成片裸地,绿地内卫生整洁吸“洁章美”街巷的宣传告示牌。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环境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6、及时化解矛盾,搞好重点、窗口地区和突出难点问题的整治。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并转入长效管理;整治流动摊担3000余个;开展大规模夜排档整治宣传行动1次并长期值勤管理,教育、制止店外经营违章户10000余家。继续开展对乱桂横幅、乱设广告、乱涂乱贴等的整治。上半年共处理乱涂乱贴16000万余处。街道城管协管员综合考评成绩始终名列全区第一名。

7、积极配合开展创建市容环境管理示范路工作。3月4日上午在中街路设立宣传站,开展创建中街路、养育巷“示范、精品路”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和沿街单位宣传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就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做了详细介绍,解答了关于如何进行户外广告设置,如何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以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等问题。这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3条,宣传牌24块,发出发出宣传材料500份。

8、强化辖区内施工场地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辖区内施工场地儿童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按规定围栏作业,做到不占道堆放、无积存建筑垃圾、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做好对施工单位进行噪音监测(每二天审批一次)。

9、开展健康教育、建设健康城市。开展了单位、社区环境卫生竞赛活动,与建设健康城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完成了单位、社区建设健康城市基线调查和20-年建设健康城市自我评估。各社区每月举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街道每月组织单位、社区环境卫生互查活动和定季度更换环境卫生宣传橱窗内容。-街道(健康机关)、中医院(健康医院)、丽都大酒店(健康宾馆)获得苏州市20-年度建设健康先进单位;学士社区(健康社区)获得先进社区称号。

10、积极开展市、区安全卫生小区创建达标活动。街道围绕“创安全文明卫生大院”主题活动,发动居民自己动手做到绿化、美化家园,全街道已建成市区安全文明卫生大院107个。加强了对城市道路绿化和小区绿化的补栽、修剪、浇水、打药、除虫等日常养护工作的力度。另外,为保障社区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辖区内的枯危危树木进行全面普查,对查出的36棵枯危树木进行修剪,砍伐2棵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泡洞树,基本解决了辖区内的枯危树木,给居民一个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

11、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亮化灯光,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为市民提供整洁优美环境的.批示精神,根据平江区建筑景观照明照明任务分解书确定,涉及我街道辖区的单位有七家:平四路南建筑、水城客栈(平门闸)、苏州市航运公司、阁云楼、丽都大酒店(中国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和苏州人才市场。为搞好辖区范围内的街景灯光,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街景灯光建设工作小组,积极配合督促各有关建设单位按期完成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及接电、验收工作,确保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亮灯。

12、巩固、提高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年初,街道与辖区各单位签订了卫生、环保目标责任书,坚持“条块结合”原则,不断强化“属地管理”的工作职能,对长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开展了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卫生红旗竞赛活动,年有计划、月有考核、日有检查、工作有成效,在环境管理中做到网络健全、制度完善、台帐资料齐全,建立健全爱卫会组织管理网络,年初与街道辖区单位签订了《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门内、门外达标,并开展了“单位卫生流动红旗”竞赛,每月定期召开联防片活动,并对各单位进行卫生普查一次,发挥单位卫生联防片的作用,加强自查与互查,单位卫生资料齐全,促进了单位卫生管理,使辖区单位的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13、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饮用水井的消毒工作,辖区内共有饮用水井66只,井水消毒率达100%,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辖区内无肠道传染病爆发流行。

14、依法开展除四害工作。根据市爱卫会通知精神,开展了春季灭鼠和露头蚊蝇消杀统一活动、夏季灭蟑活动。春、冬季共投药912公斤,设置鼠夹3050只,鼠笼1177只(次),合理设置固定的毒饵箱615只,发放灭蟑净片15箱。将药物分发至各社区、单位,切实加强除害防病的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向社区居民、单位宣传灭鼠消杀蚊蝇、蟑螂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以及剧毒急性鼠药的危害;切实做好严防误食鼠药和一旦误食中毒后如何解毒的宣传工作。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垃圾与杂物,采取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水分杀方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为顺利通过10月19——21日省爱卫会组织的灭蟑螂先进城市期满3年的复查,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加快健康城市的建设步伐,根据市区爱卫会工作部署,街道城市管理科积极应对,于10月12日召开辖区单位卫生联防片、社区卫生会议,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责任,真正做到“四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方法、统一行动,详细布置了灭蟑迎检要求;在社区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市民群众人人动手,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以整治环境为主,消灭各类“四害”孳生栖息场所,强化各类消杀措施,真正做到“四个结合”:治本与治标、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药物与器械、突击与经常相结合。于10月16日又对推荐复查单位进行预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进,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真正做到“四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确保通过省灭蟑螂先进城市复查。全街道辖区内共有垃圾箱(桶)286只,今年重点更换了通和新村垃圾桶25只,石幢新村垃圾桶6只,铁路新村垃圾桶6只,建筑新村垃圾桶4只。垃圾箱设施完好,每二天清洗一次,保证箱体内外整洁,周围无积污;垃圾入箱,日产日清,清运及时;居民小区内化粪池、窨井、阴沟设施完好,无污水溢流。15、认真做好城管信访工作。为使政府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沟通。街道办事处坚持把抓好人大代表提案作为为民办实事,履行公开承诺的内容。今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00多件(次),总体内容均围绕着环境卫生、烟尘、躁声污染、违章搭建等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首先做好调查工作,再进行协调,处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结案率达100%。

今后主要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保持市容环境卫生长治久洁。

2、继续加强对无证、流动摊贩的清理,以及重点马医科市场、庙桥市场、西街、下塘街、第四中学等周边地区管理。

3、进一步健全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四级网络,各行其司、各负其责,加强对街巷新村道路保洁质量的检查考核,做到二个结合:一是结合创“红旗街道”、“红旗社区”、“洁齐美”街巷标准和“市容环境责任制”要求进行;二是结合社区街巷新村市场化运作检查考核标准进行,以确保全街道辖区环境卫生状态长治久洁。

城市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目前,餐饮商业街正在建设当中,审批科、收费科要按照“堵疏结合、建管并举”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强化特色、提升品位、惠及百姓”的原则,精心谋划、踏实苦干,进一步合理规划、利用好现有闲置场地,认真组织实施好餐饮商业街的规划建设工作。要以创建特色商业街区为抓手,努力把餐饮商业街打造成美化城市面貌的新景观、体现城市商贸繁荣的新载体、解决下岗再就业的新途径、商贸和休闲互动的新亮点,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的购物休闲环境。

三是突出一个“严”字,抓好违章建筑查控工作。

要充分发挥城管职能作用,严把各类临时建筑、商亭、摊点审批关,保证城市市容的整齐有序。要加大巡查的密度、处罚的力度,并继续坚持“以拆为主”的原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违章建筑定期组织大规模的集中行动,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拆违风暴”,狠刹违章建设风。

四是突出一个“齐”字,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严把广告牌匾、门市装修、礼仪庆典等项目的审批关,通过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对不符合城市美化、亮化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按照规范、美观、整齐、高档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活动,确保了街景立面的整洁。务必将户外广告牌匾打造成宣传企业文化、美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的优质服务载体。要进一步深化城市亮化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进而不断推进市容面貌向“高标准、高档次、高品位”迈进。

五是突出一个“稳”字,抓好城市开发拆迁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区南移西拓、产业北上东进”的发展思路和全面建设“山水镁都-文化商城”的宏大构想。下半年,我局必须把服务城市建设、抓好城市拆迁作为总体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执法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涉迁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好国家、集体和群众个人的合法利益。又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对破坏社会稳定、阻挠拆迁的“钉子户”实行强制迁出,高效率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拆迁任务,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是突出一个“铁”字,抓好队伍建设工作。

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执法人员自觉将顾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纠察力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末位淘汰制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建队,以此保持严整的队容风纪,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转变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有作为,纪律严明”的铁军。

总之,下半年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体执法人员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优化环境、执法为民”为己任,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为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让城市的管理水平继续上升,让人们安居乐业!

城市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社区、村社区、村及辖区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下,我办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现就上半年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简要汇报:

一、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一是保证节会期间市容环境面貌。为了以整洁优美的城市形象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国际马拉松比赛、第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和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街道组织各社区、各村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对东岗东路、东岗立交桥、店子街、雁儿湾路、辖区单位和楼群院落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小广告进行日常清理和保洁。同时组织各社区将辖区内沿街537家门店卷闸门统一喷绘,清除垃圾524吨,清除非法小广告1347张,清除乱堆乱放杂物36处,擦洗公共设施12处,包括低保人员、综治员、社区工作人员、机关干部、包街单位职工在内的3000余人次参加此次整治行动。

二是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东岗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实施“制度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努力改善全街道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空间。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制定《东岗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分片责任包干制度》。采取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采用包片股室和责任单位捆绑式考核。进一步加强东岗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制度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模式。

三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我街道上半年共处理数字化案卷1780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1760件,并将未完成案卷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为下半年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扎实有效的开展绿化工作。我街年初就制定了全年绿化工作计划,半年来完成盆花摆放20-盆,垂直绿化1处,新增绿地5亩,植树6055棵。3月12日植树节,还组织辖区军民开展“万众一心创建文明城市,全民动员绿化家园”主题活动。辖区单位工作人员、部队官兵,街道、社区干部、居民志愿者,共1500余人参加了绿化、美化家园活动,给东岗东路、雁儿湾路、店子街路等主次干道两侧清理树穴3156处,对树木松土浇水2860棵,清理树干乱贴乱画现象53处,共悬挂大型宣传条幅10副,出黑板报23块,提升了辖区居民热爱城市,绿化美化家园,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称赞。

二、加强培训,扎实开展人畜免疫工作。

一是按要求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东岗街道20-年计免工作安排》,除全面完成基础免疫工作外,还开展了村委会、社区主任、各接种点医生进行计免、安全注射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传染病的防治等工作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上半年共办理儿童接种免疫本347本。

二是积极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各社区、各村对本辖区的猪、牛、羊、鸡、鸽、鸟、鸭等养殖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防治口啼疫工作中:春季排摸猪、牛、羊共14户,345头,已免疫255头。在防治禽流感工作中春季排摸鸡、鸽、珍禽、鸭共计77户,已免疫5058只,免疫率100%。顺利通过市区动物免疫检查工作。

三、健康教育工作及妇幼保健工作。

年初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成立街道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了街道、社区(村)、辖区单位三级健教、妇幼保健网络。利用黑板报、讲座、问卷调查、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居民群众、学生广泛宣传健康教育及妇幼保健知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四、危旧房屋改造审核工作。

针对年后开春,辖区居民和村民开始翻建房屋的实际情况,我办加大了对违章建筑的`巡查力度。同时对按程序在我办申请翻建的居民,派专人进行实地勘查,认真核对身份证明及房屋、土地证书,上半年共审核危旧房屋改造1宗,确保辖区无违章在建建设。

五、突发自然灾害预防工作。

我辖区地处地址灾害多发地区,桃树坪、东岗小街、长城村等处更是地质灾害频发,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范的相关制度措施执行,并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东岗街道防汛预案》,安排干部防汛值班,遇有雨天等自然灾害频发天气,及时掌握辖区情况,防患于未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城市管理与执法局工作总结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是具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共录入我局执法人员信息132名。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为我局管辖范围内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商铺经营者。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动的,并及时更新。二、随机检查事项根据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利事项清单设定随机检查内容,目前我局共有52项行政处罚权利。根据权责每月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商户全年抽查比例10%;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比例5%。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进行抽查。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已对全市722户商户进行了随机抽取检查,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2243户。我们在实施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把影响市容市貌、牌匾规范的检查事项作为双随机的重点。主要抽查的内容为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持门店外立面美观、整洁,牌匾、标识、灯箱等规范、整洁;(二)店内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按规定的时间、方式投放垃圾;(三)不得向店外清扫、倾倒垃圾、污水、油污等废弃物;(四)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五)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隔离墩、车位锁等障碍物;(六)不得设置道路路缘街坡(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出现陈旧、污损、字体残缺、亮化功能不完全等情况,影响市容(八)对各单位未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三、抽查结果归集和公示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上报及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在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方面,我们主要采取用文书、拍照的方式,并配备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城市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本年度,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以“优化环境、执法为民”为己任,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为实现我市建设“xxxx”的战略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力度,占道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这一难点问题,全局执法人员本着“重点街路管死、日常巡查区域管严、偏远区域有效控制”的原则,采取定岗定位管理和往返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节假日不休息,早、中、晚加班,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管理。共进行集中清理行动15次,警告店外店、马路工厂等700多户次,清理马路流动商贩多人次,纠正各类违章行为600多人次,教育训诫300多人次,处罚800人次,查处扰民的加工作坊、自唱厅、烧烤店等265家,没收高音小喇叭54个。特别针对各学校、医院反映的门前“三乱”问题,各大队按照局党委指示,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上放学期间站岗值勤,确保人流高峰期这些学校门前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通畅以及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同时,“门前五包”办公室树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人性化管理思想,积极探索“管理+商户”共建共管模式,促进了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并积极与公安巡警、交警、工商局等“门前五包”成员单位联系协调、联动配合,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下达警告通知单64家,处罚32家。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点、热点、突发性问题。

(二)加快建设餐饮商业街。

年初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在时间十分紧迫的情况下,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餐饮商业街的规划蓝图,以及现代化标志物、跨街霓虹灯彩虹门等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设计工作;研究制定了《餐饮商业街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并上报市发展改革局。3月23日,我局收到发展改革局的立项批文。之后两日内,我局完善了招投标所需要的全部相关材料,并向发改局递交了《招标申请书》。3月25日,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正式介入该工程的招投标前期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从发布《招标公开》之日到最终公开招标,整个过程共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其间,各相关部门于4月7日举行了投标预备会,有辽宁营园装饰公司等6家企业参加了会议。之后,由于参与投标的6家企业在的资质认证中只有2家企业通过,未能达到法定的3家以上,使该次招投标未能如期进行。5月12日,我局再次向发改局递交了《招标申请书》,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按照法定程序,于5月21日召开了招标预备会,6月4日召开了招标会,最终该项目由大石桥市钢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按照招标协议规定,该项目将于7月中旬竣工并交付使用。目前,该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当中。届时,现云桥广场夜市的所有商贩将全部安置在该区域内经营,云桥广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状况,以及周边的交通状况、卫生状况等将得到极大改善,“城市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

(三)全力保障城市建设。

是我市“城市南移西拓”战略实施的关键之年。先后有一系列的重点工程项目陆续进入开工建设阶段。为了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局领导班子审时度势周密部署充分发扬“敢打硬仗、善做细活”的优良传统采取科室包片、人员包户的方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逐户走访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无情拆迁、有情操作”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减少因强制拆迁给动迁户带来的经济损失。对那些心存侥幸、观望心理迟迟未能按时搬迁的个别加工业户。我局于6月3日早上6时专门雇佣了吊车、板车、电焊工、电工等专业人员及机械车辆出动近百名执法人员在公安局、工商局等11个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依法对哈大路两侧未能按规定时间进行搬迁的38户彩板房加工作坊进行了强制搬迁。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营大路两侧的彩板加工作坊已全部搬迁完毕确保了营大路两侧规划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严格执法,有效治理违章建筑。

法制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临时建筑、门市装修等项目的审批关,对申请的审批事项严格审查,通过对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对不符合城市美化、亮化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保证了市容的整齐有序。同时,按照“力度不减、标准不改、目标不变”的要求,以铁的态度、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铁的纪律严查违章建筑。对市区内不经申请、审批的各类擅自搭建的建筑物,以及临时违章设立的商亭、电话亭依照有关法律和条例坚决予以拆除,共拆除78处,面积达8400平方米,狠刹了乱建乱占风,切实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了市容的整齐有序。

(五)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扮靓城市市容市貌。

户外广告牌匾的规范、亮化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为稳妥开展此项工作,局党委专门修订了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标准,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从年初至今,我局已进行了80余次户外广告牌匾的专项整治行动,几乎每星期最少进行一次。户外牌匾广告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触及广大商户的切身利益,是一次非常艰巨的“攻坚战”,但全体执法人员不畏严寒、耐心说服,徒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00余份,最终把这一工作难点干成了工作亮点。工作中,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和干扰,领导班子带头做到面子不给、口子不开,形成了主要领导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截止目前,已有近1600户的商业网点主动更换了不符合标准的牌匾,执法人员强制拆除各类陈旧、破损严重的大中型灯箱广告、门市牌匾780余块。累计拆除违规广告、刀匾1560余处,没收、销毁落地灯箱广告牌匾1800余块。同时,审批科重新制定了全市亮化标准,要求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门市牌匾上必须设置亮化设施,并在节日期间一律亮起来。目前,已有5个单位设置了大型楼体显示屏,60多个单位安装了楼型灯、射灯,110余家店面安装了集美观性、装饰性、艺术性于一体的霓虹灯牌匾,构建了市区立体化、多层面的夜间景观。随着整治行动的不断推进,我市户外广告牌匾面貌发生了令人欣喜的变化。哈大路、震兴路等主要街路两侧原来破旧杂乱的广告牌匾已被造型新颖、美观大方的新式广告牌匾所代替。

(六)加强市民投诉处理力度,信访工作扎实推进。

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初以来,我局继续深化“一把手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共接待群众上访、投诉100余人次,登记处理违章建筑、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占道经营等各类举报案件70余起,处理民心网投诉案件6起,市政府“444”、“优化办”、信访办、监察局交办案件3起。经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这些投诉、信访案件都已全部办结,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大部分都得到妥善处理,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满意率达98%以上,大大提高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今年我局承办的4件人大议案、4件政协提案也已全部办理完毕,并达到了“办结率、满意率、见面率”三个100%。

回顾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半年,综合执法局将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

一是突出一个“净”字,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是管理好城市市容的组织保障,总结以往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结合长效管理工作的实际,各基层单位将继续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管理方式,切实抓好各自辖区的日程管理工作。同时,“门前五包”管理办公室要强化“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工作,加大对人民大街、哈大路、振兴路、石桥大街的严管力度,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治理,采取长效管理整治措施,逐步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是突出一个“快”字,抓好餐饮商业街的规划建设。

城市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根据要求,现将区城管执法分局今年一季度工作总结报告于后: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主业,狠抓节后市容秩序。全面实行路段管理和重点地段蹲守制度,联合公安坚持每两周一次集中整治,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广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进行整治,加大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拉乱挂、张贴"牛皮癣"广告等行为的规范和监管。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8次,拆除违规立柱广告共计32个,清除条幅标语及落地灯箱广告200余个(条)、“牛皮癣”1000多处,拆除私设地桩、地锁30余个,纠正、规范骑门摊20-余家(次),暂扣各类占道经营物品200余件。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油烟治理。按照分类管理,统筹推进的原则,在前期督促城区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之外,强力推进三里坪、新西街片区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该片区200余家餐饮门市已基本完成安装。针对拒不按要求安装的,分局已函告商务、食药等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采取错时上班的方式,加大城区夜间烧烤的管理力度,取缔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烧烤4家,督促更换电烤设备12个,暂扣炭烤烧烤架及经营桌椅30余(套)个,城区烧烤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狠抓源头,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加强对城区在建工地运输渣土的管理,督促新开工3家工地完善入口冲洗硬件设施、落实降尘防尘措施。同时,定期开展脏车入城专项整治,加大对入城脏车的查处和劝返清洗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和劝返入城脏车300余台次,渣土运输车辆抛冒滴漏行为80余台次(其中立案4起),并在小河嘴方向设置入城脏车清洗点1个。

(四)统筹兼顾,推进城管体制改革。20-年4月,分局代区政府初步形成了城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以书面和会议的方式征求了区级各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调整。5月至9月,区政府分管领导先后4次召集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对《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与完善。同时,分局代区政府对《-中心城区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目前,我区已完成了区级城管执法机构的综合设置,调整组建城市管理协调机构,其他改革事项待-市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后,分局将按时间节点统筹推进。

(五)协调联动,全力推动“智慧达川”平台建设。在前期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分局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独立承建的方式代拟了《达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达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投资概算》均予以呈报,且经发改局立项,待区政府审查。同时,我局向区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了除独立建设平台外,提出了与区公安局指挥平台合并建设、投入使用的建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管体制改革和智慧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区城管体制改革和智慧平台建设均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未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从时间节点看相对滞后。导致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服装未统一更换,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未实施到位等问题。同时,因公车体制改革原因,城管执法车辆未纳入执法用车范畴,机动巡查受限。

(二)城市功能配套不足。目前,正值水果时蔬集中上市时节,城区周边乡镇大量果农、菜农涌入南城,城区农贸市场和临时摊区承载能力不足;同时,南城尚无专门的夜市批发市场和烧烤经营专业场所,夜间占道经营、烧烤油烟及噪声扰民现象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一)进一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全面落实改革各项工作。一是抓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这一重大机遇,有效整合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切实解决我区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管理交叉、工作缺位、监督乏力、协调不灵等现实问题。二是加快推进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工作,确保人员、管理、资源、装备下移到位,建立健全街(路、巷)长责任制,推进城市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二)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一是深入推进“划线归位”管理模式,在前期调研和试点“划线归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使用,对城区街头巷口摊点进行规划,让商户定点经营,使经营位置一目了然,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合理设置便民摊区和夜间市场,会同相关部门对南城进行全面考察调研,以规范引导、市场运作和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便民摊点和夜间市场。

(三)进一步狠抓工作重点。以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年”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推行街区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治理、户外广告、道路开挖、占道经营、校园和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治理“摊点乱摆、广告乱设、道路乱挖、以车为市、脏车入城”等城市乱象,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

城市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莲塘街道以市容环境综合考核为导向,创新举措,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创新,通过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村股份公司、作业单位及辖区居民的共同努力,辖区城市管理水平、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辖区市容环境有了显著提升。在20xx年第一季度市容环境综合考核中,我街道在全市排名中位列第4名,xx区排名位列第2名,在xx市组织的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我街道在全区排名第1名的成绩。现将街道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强化分解。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的市容环境质量,深化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工作,街道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调动各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积极参与工作,制定了《莲塘街道市容环卫竞赛评比方案》、《莲塘城中村综合整治后续长效管理工作方案》《莲塘数字化城管工作方案》等,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罗学怡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街道、社区、作业单位三级工作责任网格,把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具体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人。

二、精心准备,扎实推进。

1、根据辖区分布情况,将环提中心工作人员分成三个组,每组均安排两个人负责,各组按照市容考核要求全方位的巡查各自管辖区域,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协调解决处理,确保了巡查质量和效果,并做好现场拍照取证和记录归档。周末及节假日安排人员轮值,要求值班人员对辖区巡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应取证记录。加强了对存在问题的处理力度,科室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及部署本周工作,对未处理完的暗检进行跟踪协调直至处理完毕。

2、成立数字化城管信息处理中心。组建城管数字化qq群,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案件任务的派遣和回复,全程跟踪数字化案件处理过程。成立数字化案件应急处理小组,对时间急或无责任单位的案件进行及时处理。20xx年上半年数字化案件共计720宗,及时处理率100%。

3、积极引导和监督四个村股份公司参与市容环境管理。针对城中村、市场等重点区域,积极发动各股份公司,鼓励村民加入到市容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实现村民自治。

4、充分调动社区工作站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工作,把工作内容、目标、任务及要求等明确到个人,确保责任到位。

5、组织城中村专项整治。街道组织、执法队、城管科、各股份公司、各社区工作站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全方面的排查,对房前屋后、屋顶雨篷、边坡沟渠等易积存垃圾区域进行逐街逐巷过关整治。监督保洁队伍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点日常清扫和清洗,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对城中村及肉菜市场清洗不到位、通道上杂物乱堆放,各档位产生的垃圾未袋装化,未能及时清理等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要求商铺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居民自觉爱护市容秩序,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挂晒、文明养犬等。清除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共计170处230吨,清理小广告26000张,清理施工建筑垃圾72车180吨。

6、加强舆论宣传,利用设置便民服务点、张贴海报、上门派发资料等形式组织市容环卫宣传活动。规范文明行为、倡导文明养犬等,共计派发4000份及7200份宣传资料,充分激发广大市民爱文明、讲文明、争做文明市民的意识。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居民爱护环境、文明意识不断提高。

三、大胆创新,亮点频出。

1、成立城中村城管办。针对城中村市容环卫老大难问题,街道成立了以村股份公司总经理为主任的城中村城管办,城中村城管办成员由街道城管科1名、执法队2名、社区工作站1名、村民4到8名组成。共同管理城中村市容环境问题,充分调动村股份公司的积极性,推行村民自治的模式。城中村城管办成立以来,城中村的市容环境问题处理起来更方便快捷,城中村面貌得到不断提升。

2、推行街道领导“片长制”。为落实城管工作高质量、精细化、全覆盖、全天候、常态化的思路,街道大胆创新,决定处级以上领导带领机关科室挂点社区,担任挂点片区的“片长”,监督指导社区工作站、作业单位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片长制”的推行,有效带动了机关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市容环境工作特别是一些影响市容环境的难点问题的解决。

20xx年上半年我街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跟城市更新发展的速度及居民对生存环境越来越高的要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今后,我街道在市、区城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再接再厉,努力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大胆创新、力争取得新突破,共同创建更加整洁更加有秩序的市容环境和居住生活环境。

今年,街道文体站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立足社区,面向群众,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了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丰富和满足了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增强了居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托社区资源,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一)积极开展各类文艺演出和社区居民联欢会,进一步推进“东湖街道文艺进社区活动”。

1、文体站遴选出四支群众文艺团队进社区巡回公益演出,全年演出近60场综艺演出、民乐歌舞等演出和活动,观众达2万余人次,受到辖区群众的欢迎和一致好评。

2、新春期间,文化站举办了迎新春文化月活动,在社区安排了40场迎春电影放映;1月13日—1月24日,东湖街道联合区残联举办迎春书画展;1月17日上午,举行20xx年东湖街道迎新春送春联活动,邀请了辖区8位书法家为社区居民书写并赠送春联。

3、2月,举行了一系列社区迎春节庆活动,各社区共开展10余场文艺演出。

4、4—6月,组织参加了xx市第x届外来青工文体节文艺比赛。5月份,参加了第x届文博会;同月,东湖街道协助区委各机关部门在大望槟榔公园成功举办“缤纷五月”活动。

5、6月,举办20xx年东湖街道老年协会才艺比赛,东湖9个社区18支队伍参加比赛。

6、9月份,在9个社区分别举办xx区第x届“情满中秋,情溢社区”中秋社区邻里节系列活动,安排了社团文艺演出、游园活动和品月饼、汤圆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7、10月3日,在翠湖和翠鹏社区开展xx市第x届“南粤幸福活动周”活动。同月,组织辖区居民参加xx市“幸福年华杯”广场舞大赛。

8、11月,组织辖区5个优秀文艺社团参加由xx区文化馆主办的社团文化交流活动。开展社区读书月活动。

9、12月,举办“家园因你而美丽”东湖街道第x届“仁孝社区和美家庭”分享会。同月,慰问社区干警的交响音乐会和东湖街道社区“庆元旦”三人篮球赛也在紧锣密鼓筹备当中。

(二)大力开展街道级大、小型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类活动、比赛,丰富辖区居民的文体生活。文体站组织参与的体育活动十分丰富。

3、7月,举办东湖街道机关第x届乒乓球比赛;

4、9月,参加20xx年全国中老年人暨港澳台柔力球邀请赛,荣获集体规定套路乙组二等奖。参加20xx年xx区业余羽毛球比赛,荣获男子乙组双打第一名,男女混双乙组第一名;参加20xx年xx区业余游泳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5、10月,举办东湖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登山比赛活动。10月17日参加xx区“永利”健步走活动。10月25日,参加xx区第x届“罗雪儿”杯街头三人篮球赛,获得男子公开组第二名。

6、11月,参加xx市第xx届全民健身活动月之“市民长跑日”活动,组织社区300多名居民参加东湖辖区国民体质测定活动。参加xx市省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街道)篮球赛,荣获20xx年xx市省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街道)篮球比赛第一名。月底参加20xx年xx区健身操比赛。

二、加强街道文化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街道文艺社团的蓬勃发展。

目前,街道社区有荣获xx区“百佳”文艺社团称号的2个核心社团和7个重点社团,东湖街道彩世界艺术团还在民政局注册成为民办非公企业,文艺队伍共计500余人。20xx年9月20日、10月27日,东湖街道彩世界艺术团分别在洪湖公园大家乐广场、东湖公园文化广场成功地举办了两场“罗雪儿”公共文化超市点单专场演出,每场演出节目形式丰富多彩,充满民族风,洋溢着幸福欢乐,吸引了大批居民群众、路人以及文艺爱好者前往观看,充分营造了一片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受到上级领导的赞许和专家的肯定。10月底,我街道金湖社区艺术团的舞蹈《走进春天》荣获xx区第x届“幸福老人”才艺风采展演决赛铜奖。

三、认真完成日常工作。

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全年有工作总结,使文体站工作有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认真细致做好全国文化先进区复查迎检工作。切实落实市、区文件精神,做好各类文化体育统计表,做到数字准确、报送及时,每月按时按质报送下月文化攻略统计表,配合区文化体育局办好每期《xx区文化攻略》,宣传街道、社区即将举办的文体活动,为居民参加活动提供纸质材料。

10月中旬,和xx区文物办到大望、梧桐山两地进行五处文物挂牌保护,目前东湖街道已有包括大望东遗址、大望灰窑址、大望育英学校、刘玉财炮楼、梧桐山二线围栏五处文物保护点。

总之,经过一年的努力,文体站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不断探索,使街道的文体工作更上一层楼。

城市管理执法者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扎实工作。在规划执法上,重点查处了清溪河沿烟柳园至南外环两侧地段155户违法建筑。参加了全市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每月规范摩的、出租车近百车次,市区主干道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在市容管理上,共查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1200余次,收缴非法广告3000余张,清理不规范户外广告条幅600余条。通过以上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和生活秩序进一步优化,城市动态性违法行为进一步得到控制,城市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查处违法建设,推进重点工程。

为保障清溪河综合整治工程顺利推进,市政府3月24发布了《关于依法整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通告》,支队重点加大了对清溪河沿烟柳园至南外环两侧地段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该地块共有违法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市城管支队与区政府、办事处抽调的人员一道,依法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教育动员。整治主要采取依法强拆和自行拆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是严格执法程序。4月23日至29日分别对湖心路、长江南路、前进巷、湖心组等地段155户违法建筑逐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通知书。

》、《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等法律文书,并且进行了两次公示。二是坚持两手抓。为加快拆除工作进度,减少强拆户数。一手抓强制拆除,另一手继续抓政策法律宣传和对违建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违建户自拆,巩固教育动员效果,扩大的自拆范围。三是多措并举,选点拆除。事前制定拆除方案。首先实施司法强制拆除,然后继续抽调60人在其余地块做思想教育动员工作,力争大多数违建户自拆。四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开展之初,城管支队就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及时制定和提交了《依法整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情况汇报》、《关于依法综合整治城区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制止清溪河沿河两侧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拟定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配合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由于前期工作扎实缜密,5月18日,对汪晓明户进行了司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在强拆的同时,支队继续做思想动员工作,第二天湖心路示范农场片7户违法建筑主动签订协议进行了自拆。截止目前,该地块的155户违法建筑,已依法强拆1户,协议拆除56户,总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28户已自行拆除,其余28户正在自行拆除中,有效地推进了重点工程建设。

二、积极参与交通整治,保障城市交通安全。

为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根据市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每月集中组织支队全体队员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进行一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摊点占道等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上半年,共依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00多起,查扣机动车600多辆、非机动车700多辆,查扣占道摊点300多户,处罚800余人次,每月规范摩的、出租车近百车次,市区主次干道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上半年,支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流动摊点、店外店和占道经营的管理。针对城区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印发了《关于坚决取缔城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规范夜市大排档的通知》,每星期集中统一整治二至三次,查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200余次,有效地维护了秩序,净化了环境。二是以人为本,加强西瓜摊点管理。支队在城区认真勘察,确定8处西瓜批发零售场地,并向瓜农印发了《关于设置西瓜批发零售场地的通本》,既规范了瓜农交易,方便群众生活,又营造出了优美的市容环境。三是开展了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支队会同工商、公安、卫生、教育、各中小学校等部门,从3月31日开始,对城区学校周边无证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有效地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四是规范了主城区内户外广告设置,营造优美的环境。支队所属大队对各自片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共收缴非法广告3000余张,清理不规范户外广告条幅600余条(幅),使我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逐步走向规范化。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顺。支队目前实行的是“统一管理、联合执法、混合编组、分开处罚”的执法模式,主要受建委、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委托执法。执法主体是委托部门,委托部门授权后,同样有权行使该项行政处罚权,仍然容易产生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管理、互相推诿等现象。另外,城市管理领域点多面广,涉及的工作部门较多,工作关系复杂,矛盾多,困难大,条件差,工作辛苦,致使少数队员产生畏难情绪,思想不稳定,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拆违工作难度大。一是违建户抵触情绪很大,对进村入户的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拉扯,群体围攻,阻碍执法人员正常工作;二是在二层或三层屋顶加层扩建的违法建筑,质量差,拆除难度大,机械拆除无法操作,人工拆除安全得不到保障。

五、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体制,激活机制。

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理顺城市管理与监察体制,保障城市管理有效进行。

(二)加大思想动员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拆违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思想教育工作队要继续进村入户做工作,争取更多的违法建筑户进行自拆。二是继续加大公安和城管力量,对阻碍自拆工作、对自拆户进行威胁的,实施公安传唤,优化自拆环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民意和红光公司与村民的和谐干群关系,及时调整动员自拆方式。建议下一步的动员自拆,继续按此方式进行,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的规定,对尚不能达成自拆协议的违法建设户,四是依法予以制止并组织拆除(集中强拆),不予补助。五是属清溪河综合整治二期拆迁工程地块上的加层违法建筑,和正常拆迁工作一并进行,组织拆除。

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

如下:

根据《中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大队迅速行动,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为大队学习实践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并确立了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大队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分析检查阶段,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园林城市”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班子建设不断深化。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弘扬正气,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二是工作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勤奋工作、带头开拓创新。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存在的问题,对大队人员岗位及时地进行了调整和资源整活,有力地促进了大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不断优化。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根据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大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执法行为文明、规范。二是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按照上半年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培训覆盖率**100%,合格率**100%。三是严格程序、加强把关,提高办案质量。今年1~6月份,共受理各类违章违法的一般程序案件108起,结案率为100%,查处的全部案件中,执法文书规范,卷宗装订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且无一例进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程序。

(三)加强队伍管理,突出“人性化”。一是。

岗位职责。

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大队从机关到各股、室、中队,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并统一上墙。二是坚持人性化管理。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对全体执法人员,在工作上严格要求的同时,大队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关心其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继续开办好职工伙食团,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委发〔20xx〕46号)、《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委办发〔20xx〕57号)精神,大队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一)开展“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和“爱国卫生宣传暨义务劳动”活动。我队年初就制定了以上两个活动的安排表,落实了参加活动的人员,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时间。从2019年1月起,每周星期日上午9:00—11:00开展“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9:00—11:00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暨义务劳动”活动。通过以上两个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转变了市民的一些生活陋俗,县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大大改善,“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死角被彻底根除。

(二)成立专业队伍,督导“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为督促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执行“门前三包”规定,大队成立了“门前三包”专业督导队伍,印制了《“门前三包”督导(处罚)登记薄》。从4月13日起,全体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佩戴统一订制的“门前三包”督导员袖套,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三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南城的经营户、单位共2万余家进行了登记,对1000余家“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20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处罚。

(三)在南城人行道上设置隔离桩等设施,彻底禁绝车辆乱停乱放。为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针对车辆上人行道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对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反映强烈、意见很大的问题,从4月中旬开始我大队在南城各主要街道安装隔离桩,设置摩托车停放框,设立汽车禁停警示牌和摩托车停放告示牌。目前,共安装了隔离桩800余个,设置了摩托车停放框400余米,设立了汽车禁停警示牌和摩托车停放告示牌30余个。此举收到了良好效果,人民群众满意,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和通行,实现了“人走人行道,车走车行道”的目标。

(四)强力开展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美化、亮化县城,提升县城形象,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队成立了以大队长宋小毅为组长的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了四个专门的撤除分队,采取先宣传教育由门市业主自行拆除后强制拆除的方法,向不符合广告设置要求的门市业主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店招牌匾专项整治的通告》和《限期拆除通知书》各2019余份。从6月9日起对拒不自行拆除的门市业主展开集中拆除,我队每天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协管员20余人,组织专业的拆除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强制拆除。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之中,据统计,已拆除户外广告牌匾1000余个。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半年来,大队根据“xx年。

工作计划。

”,全面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对各种有违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集中、统一、全面的治理。

(一)规范市场秩序。在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组织开展了以整治“乱摆卖”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据统计:共规范经营摊点1310个,取缔占道经营、骑门摊4390个次,查处各类违章行为970人次。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秩序得到有效整治,新西街、花溪街和三里坪等重点突出部位“乱摆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规范交通秩序。一是治理“乱停乱放”。对违规占用人行道路停放的车辆坚决实行锁车和罚款,共查处乱停乱放121台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乱停乱放现象蔓延的势头。二是严厉打击“三车”乱载客,针对城区人力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载客的现象,我们对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实施日夜不间断打击,共暂扣或没收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119台次,查处人力三轮车10台次。三是加大对脏车入城、沿街撒落的处罚力度,共查处入城脏车、沿街撒落车辆97台次,从源头上净化了城市环境。

(三)规范市容市貌秩序。一是整治乱张贴乱涂写(牛皮癣),大队专门购置了清洗剂、钢丝刷、喷水器等一批清理材料,出动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走街串巷,采取堵源头与街头清洗相结合方式,给南城“洗脸”。共清除乱张贴、乱涂写9230处,查处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13起,没收非法小广告3140张。通过治“癣”,南城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二是整治脏、乱、差现象,为给市民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共计捣毁乱烧烟煤、型煤、焦煤的炉具炉灶103个,查处噪音扰民案件16件,拆除违章破旧广告、店招1000余个,拆除违章条幅、横幅广告20条,查处乱吐、乱仍、乱倾、乱倒1200余人次。

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大队信访、综治、党建等各项基础工作。

半年来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为民服务强党建、解决问题在**县”的号召,一是认真办理市民投诉,大队值班室共接听“投诉电话”170个,对群众的投诉,大队领导都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和“凤凰山下论坛”,立案查处群众反映的有关市容环境、商业噪声、无照商贩乱占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40件,凡是反映的问题属我大队职权范围内的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3起,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例上访,办结率为100%。三是继续加强大队各项基层党建工作和“综治创先”工作。在已经取得县级“平安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市级“平安单位”。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克服困难、鼓足干劲,为管好“半个州城”而继续努力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监督、支持下,围绕城镇管理和大城管综合体系建设两大工作重点,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城管爱卫工作成效显着,上半年,在全市九县市区城管爱卫目标考核中,我县名列第二,目前各项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现将20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城管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有序。

1.成立城管委。一是建立机构。为加强城管爱卫工作,以我局为工作牵头部门,拟定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二是明确责任。牵头出台了《xxxx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特别是对小区清扫保洁、“五小”行业监管、油污噪音扰民、商住小区环卫配套建设等存有职能交叉的领域进行了逐一明确,杜绝了监管“真空”。三是召开联席会。通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有效的整合了执法力量,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四是建立考评机制。牵头印发了《xxxx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201*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城市管理考评长效机制。

2.集中处罚权。今年2月,我县将市政、绿化、规划等行政处罚权调整至城管执法局,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过去多头执法现象。

3.探索新模式。一是实行“差别化”管理。将县城城区划分为三类管理区域。即将望云路、宏德大道、琳琅大道、康宁街等划分为严管区(一类街区),实行严格管理;将吉庆街、松海路、嘉陵路等划分为限制区(二类街区),实行限制管理;将人民路、人民东路、人民北路、老嘉陵路、商贸街、两宫路、学府路等划分为试验区(三类街区),实行限时有条件的管理。自实施以来,效果明显,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赞赏。二是推行城区停车泊位有偿使用。今年7月将城区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滨江路等12条街道的1247个停车泊位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目前,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进一步规范了城区市容秩序,有效解决了“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三是启动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今年7月,由县委办牵头城管、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到南充、大邑、龙泉驿等地考察学习了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城市管理设施设备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余万元,在城区宏德大道、琳琅大道、康宁街等主干道和兔香苑南北两门,增设了80个隔离球(花台),60个停车标识标牌,并对全城停车泊位标识线进行了重新施划。二是更换环卫设施。投入近80万元,及时更换城区破损的环卫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新增了10个垃圾集装箱、1000个果皮箱。三是添置执法设备。为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我局今年投入38万元添置执法车4辆,锁车器30个,执法摄像仪4部。

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卓有成效。

1.强化清扫保洁力度。一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制定了环境卫生近期规划和主次街道环境卫生考核评价机制,对保洁公司不定期进行检查,全年开展环卫人员培训3次。二是严格环卫作业时间。城区街道清扫作业时间夏季在清晨7:00时结束,冬季在7:30前结束;一、二类街道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三、四类街道不低于8小时。三是严格清扫保洁标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城区白天无裸露垃圾,采取不定期洒水和冲洗街道,降温降尘,保持城市道路干净整洁,清扫保洁率达95%以上。

2.强化环境卫生治理。一是卫生死角治理,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清理城区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垃圾0余吨。卫生死角清除率达95%二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定期开展城乡存量垃圾、垃圾处理卫生填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等情况调查,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5%。

3.加强“牛皮癣”小广告治理。城区“牛皮癣”小广告清除率达95%以上;主、次干道和城市公共区域清除率达98%。

4.严格“门前五包”责任制。全面推行“门前五包”管理制度,年初与城区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签订“门前五包”目标责任书2312份,签订率达100%,监督管理率达95%。

四、市容市貌秩序管理实施有力。

1.强化市容秩序管理。一是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与交警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上下班高峰期和康宁路、仁和街及学校周边等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整治以及货运车辆入城管控工作,一年来共规范和查处违规停放车辆8500余台次。二是强化学校、市场周边经营秩序管理。加大对骑门占道、游商走贩的执法力度,全年规范经营摊点420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骑门摊500余处,查处各类违章行为420人次。三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拆除户外广告83处,清除城区违规广告张贴单35000余张;查处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91起,没收非法小广告5200张;拆除违章条幅、横幅广告320条,拆除违章破旧广告、店招350余处,共计8759平方米,户外广告查处率达98%。四是加强弃土规范管理。县城所有工地一律实行打围作业,将工地道路出口硬化、增设冲洗池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城区在建工地“一硬三有”普及率达95%;进一步优化弃土场设置,科学划定运输路线,对途经县城的工程车辆一律实行“密闭装运、定线(路)运输、定点倾倒”三大制度。全年规范和查处脏车入城320台次,规范和查处龙城一号、松海路安置区、跃进四安置区、六一三安置区等工地车轮带泥污染路面及砂石运输车辆未加盖400余台次;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建渣,乱倾倒生活垃圾查处率达90%。五是加大噪音油烟扰民查处力度。全年处理噪音、油烟污染投诉近687起,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查处率达95%。六是加强城区夜市管理。在老城区转盘、当歌歌城外小广场、滨江大道、松海路下段集中规范了县城夜市。对城区街头临时烧烤、凉菜等摊点采取逐步取缔和限时、限区域的规范管理。七是强化特殊行业管理。加大对城区废旧物品收购点、车辆维修店、洗车场、托运部、游乐设施等规范管理力度;积极推进城区托运部搬迁至河西旺平物流中心;引导汽配汽修、洗车业主到汽车站背后的龙神路集中经营;与游乐设施经营业主签订保证书,确保红色经典广场临时游乐设施经营规范有序。一年来,城区严管街、一类街道临街摆摊设点、骑门经营、冒口经营、车辆停放,规范和查处率达98%;限制区(二类街区)临街摆摊设点、骑门经营、冒口经营、车辆停放,规范和查处率达80%;试验区(三类街区),实行限时限区域限经营种类的管理,临街摆摊设点、骑门经营、冒口经营、车辆停放,规范和查处率达70%,“五乱”治理达95%。

2.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一是违法建设查处。通过设立举报热线、提高巡查频率、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了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县城及马鞍镇、金城镇规划区违法建设152起,涉案违法建筑面积32675.28平方米,其中:责令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64起,面积5826.28平方米;依法强制拆除79起,拆违面积11642平方米;“东城帝景”等9起违法建设,违法建筑面积15207平方米,目前正在执行相应的处罚程序。通过强力执法,及时查处,确保了县城及金城、马鞍规划区内建设和房屋拆迁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市政设施执法。查处损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64起,查处率达70%以上。

五、城乡爱国卫生工作再出硕果。

1.持续开展爱卫活动。一是开展爱卫实践活动。社区居委会与学校、机关单位结对子,每月开展一次社区城管、爱卫宣传和创卫实践活动,共12次。二是开展爱卫专项活动。通过爱卫月、无烟日、“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开展爱卫专项活动,环境集中治理16次,集中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

2.广泛普及健康教育。财政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全县各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城区设置健康教育固定专栏12个,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全面设置健康教育固定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

3.认真组织病媒生物防制。今年,投资35万元,引进具有poc资质的专业公司在春秋两季对城区“四害”进行专项消杀,将“四害”密度控制在了国家规定范围内。城区鼠药市场整顿面达95%以上,无剧毒急性鼠药销售和中毒事件发生。

4.圆满完成卫生单位创建任务。今年我县成功创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个、市级最佳卫生先进单位2个、市级卫生单位3个、省级卫生村10个、省级无吸烟单位1个,复兴镇、赛金镇分别成功创建为省级、市级卫生集镇,金城镇、文星镇分别通过省级、市级卫生集镇复审,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建成无吸烟单位,各级卫生单位巩固率达100%。

5.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今年中省市下达给我县农村改厕项目任务1000户,通过整合资金,如期在度门镇实施,目前软件、硬件已全面完成。

六、内外兼修城管形象大幅提升。

1.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正风肃纪为主题,健全行政执法问责机制、岗位责任制、行政绩效考核机制、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了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明确各条线信访工作职责。一年来,共接待来电来访1100余起,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办结率100%。三是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工作。全年收到县人大议案1件,县政协提案4件,我们明确专人负责,议案提案办结率100%。四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201*年,累计在政务中心窗口办件数量总量为355件,其中户外广告审批92件,临时破道破绿化35件,临时占道176件,弃土运输审批52件,另货车临时入城和广告宣传车辆在310辆,处理群众投诉案件13起,办结率达到100%,行政效能实现零投诉。五是广纳社情民意。为正视城管问题,解决城管难题,我们不定期召开社区座谈会和邀请人大常委会深入城管一线视察、指导,对社区代表、人大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月定期组织有城管执法人员、环卫所工作人员、清扫保洁人员参加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集训会;积极派人赴南充等地参加行政执法技巧培训班、网络舆情应对培训班、法律法规学习班,并在队伍内部开展了“传帮带”活动。全年,执法队员累计受训达1000余学时,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执法技巧。二是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教育,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监督机制,有效避免了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引起的执法不公导致的群访群诉事件;同时,在执法方式上,坚持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刚柔相济,柔性为主”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亲民路线,明确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严格执行“一告知、二警告、三处罚”的工作模式,最大程度减少了市民暴力抗法等不良行为发生。全年我县未发生一起城管执法违法违规事件。

3.加强网络信息建设。一是建立城管网络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城管舆情和新闻发言工作,通过xxxx政务外网、xxxx政务微博向外及时发布单位政务信息共计160余篇(条),每月及时汇总、报送城管执法网上舆情监控情况。二是加强城管爱卫宣传。通过电视台、移动短信平台、车载音响定期不定期开展城管爱卫宣传活动。全年电视台宣传6次、编发短信50余万条、车载宣传160余车次。定期报送城管爱卫信息,每月向市城管局、爱卫办及县四大家报送城管爱卫生工作动态,全年共12期。

4.加强和谐目标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挂、包、帮”工作,为结对帮扶村、计生“三结合户”送去帮扶资金和物资共计3300元。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以作风建设促工作绩效,以党风建设树标兵模范,以廉政建设树城管形象”,强化领导,加强制度建设,一年来,开展各种活动8起,会议16次,受省级表彰1人、市级表彰4人,评选优秀协管员5名。三是有序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作宣传栏1个,定期进行检查。四是按要求推进综合、和谐目标其他工作。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统计、应急、安全、机构编制、双拥、档案、统战、青少年、关心下一代、公会、妇女儿童等工作全面完成。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模板

我局按照永综治委[20xx]3号文件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有序开展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二)严格工作考核。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重点监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治理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果。加大执法监督,进行明查暗访,严格执法纪律,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__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

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

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

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

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

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

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

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

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五、宣传报道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罗田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是指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执法部门为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城管执法部门名义执法。

城管、住建、房管、规划、园林、环卫、环保、工商、食药、公安、供水、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人员构成】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整洁城市环境和文明社会秩序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整洁和文明秩序的义务。应当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职责管辖。

第八条【执法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职责范围】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管辖类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管辖,可以组织所属城管执法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第十一条【管辖标准】重大、复杂案件的具体标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章执法规程。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城管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执法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现场笔录;。

(二)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证据保存】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保存标准】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七条【查封扣押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危险发生或者控制危害、危险扩大,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先行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危害、危险解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紧急处理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第十八条【查封扣押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方可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参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第十九条【特殊物品的查封扣押】查封、扣押鲜活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经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留存证据后销毁。

查封、扣押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处理步骤】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六十日内仍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被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处理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存档。

第二十一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日。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原则】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文书送达】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对有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所在辖区居委会或者其他社区基层组织见证下,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显著位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执行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执法保障和协作。

第二十六条【执法保障原则】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七条【人员配置和财政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00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