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实施方案(汇总16篇)

小编: LZ文人

实施方案是指为了实现某个目标或解决某个问题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步骤的详细规划。这些实施方案案例经过实际验证,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绩效考评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方式,是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措施,也是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规范工作,推动绩效考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意见》和《福清市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应以领导人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干部评价标准,使干部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基层广电站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评内容、依据。

考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和各项中心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职业道德(遵守基本职业道德准则、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热心为群众和基层办实事;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积极参加机关效能建设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社会伦理道德(顾全大局、有集体荣誉观念,待人处事公道、诚实、守信;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加强自身修养;讲公德,乐于助人,尊老敬贤,见义勇为,谦虚谨慎,举止文明,着装端庄)等。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法律、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本职工作及机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和政策)、本职业务工作能力(熟悉胜任本职业务工作,能独立、及时、妥善地处理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决策科学,管理有方、操作有序)、工作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有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能有效地开展分内的工作;能调动人员积极性、妥善处理各种工作关系与人际关系)、开拓创新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想方设法或出谋划策做好本职工作,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有特色、有影响)和交际语言表达能力(能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文书和公文写作,口头表达准确,条理清楚)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包括出勤情况(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去向牌显示正确,佩带工作牌上岗,积极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和工作表现(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扎实,积极主动;乐于接受工作任务,不计个人得失,有吃苦、奉献精神;团结协作,尽职尽责)等。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以及领导交办的事项)、质量(工作细致、无差错、无失误,符合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效率及效益(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事项,办事快捷、稳妥、绩效明显、社会效果好)等。

绩效考评以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其定岗定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基本依据。

四、考评等次、标准。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良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一般: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不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些失误。

4、差: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等,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个等次的具体评定标准,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界定,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30%。

五、考评办法。

绩效考评采取量化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一)建立工作实绩月台帐;机关工作人员本人在《绩效考评登记表》上填写本月份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并由局直接领导审签。

(二)半年初评。初评采取自我小结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分三步进行。第一步,个人小结。机关工作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对工作、学习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小结,填写《半年绩效初评登记表》。第二步,述职。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述职。第三步,领导评价。局领导在机关工作人员述职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绩效考评月登记情况,对工作人员半年来的绩效作出评价,确定绩效考评结果。

(三)年终总评。绩效年终总评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述职,由局领导在掌握每位工作人员全年积累的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提出绩效考评等次意见,报市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审定,局主要领导的绩效考评等次,在征求参评单位群众意见基础上,由市绩效考评工作审核后,报市绩评领导小组审定。

六、绩效评比。

绩效考评的评比采用量化管理,实行日常考查备案,阶段分析,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度总评方式,采用百分制,以个人评分为主,部门分管领导分别分级挂钩。通过评分,以得分高低评定四个等次,即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记入干部管理档案,做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评出的优秀人员给予表扬,对评出差的人员给予批评,并限期改正。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评记载和评价的结果是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定等次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人员,应从绩效考评“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应评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等次,绩效考评为“差”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应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般”和“差”等次的人员,下年度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表彰的推荐人选。对于绩效考评不认真的个人,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八、组织实施。

成立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局绩效办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九、几点要求。

(一)各基层站、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把绩效考评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务必率先垂范和加强指导,及时研究分析工作的情况,总结有益经验,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使绩效考评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实事求是评定等级,提高考评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绩效考评的重要意义,自觉执行考评工作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三个代表”的要求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1.1.1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绩效,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1.1.2检查员工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和胜任性,公开评价工作效果及其价值,为改进工作和调整工作提供依据。

1.1.3建立工作信息的反馈通道和与员工的沟通渠道。

1.1.4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绩效,发掘优秀人才,以此作为奖惩、提升的依据,

促进员工的升迁、赏罚的公平合理。。

1.2原则。

1.2.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

至少应保持一年内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1.2.2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

1.3.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1.2.4公开性――员工应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2.1.1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表现。

工作态度包括思想素质、事业心、工作责任感、服务精神等;

工作能力包括业务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经验等;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等。

2.1.2考核内容的比例分配――汇总如下:

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

比例50%25%25%。

2.2考核表。

2.2.1考核表的种类及适用对象――a表:适用于中、高层管理人员。

b表:适用于一般管理人员。

(建议:最好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建立有针对性的考核表)。

2.3考核关系和考核对象。

2.3.1考核关系与工作中的管理关系保持一致。具体为:

被考核者考核者调整者。

一般员工中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

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

2.3.2下列人员不参加考核:(1)试用期未满者;

(2)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半年者;

(3)考核期间出勤天数小于缺勤天数;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进行考核。

2.3.3除2.3.2条款外,所有员工均作为考核对象。

2.3.4在考核期间,被考核者如果因人事变动而调离原部门,或调入新部门后考核期不满一个月,由原部门进行考核。

2.3.5在考核期间,考核者如果因人事调动,而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时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进行下去。

2.4.1考核时,要按部门、按职务、按职责分类进行考核,以达到良好的考核目的。

2.4.2每位员工都要有一本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的主要事件及数量,并以此作为考核的依据,清晰明了地反映工作表现。

2.4.3考核时,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要进行面对面的.沟通。面谈时,考核者要总结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被考核者要清楚他的总结与评价。面谈结束时,双方要制定改进的方法和发展规划等。

2.4.4中层管理以下人员的考核,采取上级考核综合评定的方法,并以此为基础给出综合评定。

2.4.5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考核综合评定的方法,并以此为基础给出综合评定。

3.考核时间。

3.1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3.2原则上在每年的六月、十二月上旬进行。

4.考核要求。

4.1员工的考核应以其在被考核期间的工作为依据,考核者对所属员工的平时工作成绩应。

随时记录和严密考核。

4.2考核者要对被考核者的平时工作表现要有充分了解,明确被考核者的责任内容和标准,应收集各种数据、资料及相关部门的日常反映等,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考核者心服口服。

4.3考核者要以公平.公正的立场进行考核。考核时要认真、细致、事实求是,不可只凭主观感觉或印象等方式来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4.4考核面谈时考核双方都要注重坦诚交谈,立足于员工的长远进步及发展,弥补工作中的短处,发扬工作中的长处。

4.5主张员工个人能力提高的速度和幅度的考核思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4.6提倡设计“个性化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4.7不可过分重视在考核前刚完成的特别成绩。

4.8考核成绩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待遇与职位,故考核时应力求公平与客观。考核评语要。

注意措词及评价。

4.9在考核时,不要对同一人就全部的考核评分同时加以评分,而必须就同一项目对全体。

被考核人进行评分,于全体被考核人评分完之后再进行下一个项目的评分。同时,每一。

项目的成绩分布情形,应考虑考绩正常分布比率,其比率相差太高时,请复核人员酌情加以调整。

5.考核成绩评定。

5.1评分等级。

5.1.1考核评分以100分为满分,等级分为五等,即a、b、c、d、e共五等。

a等――表现杰出: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工作成果优于大多数同职级的人员。

b等――满意: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并在几方面表现杰出。

c等――尚达标准:能达到多数工作要求,整体而言是可胜任的。

d等――尚需改进:属于及格边缘,整体的工作成果表现需要再改进。

e等――不胜任:胜任能力与知识显然不足以胜任这项工作。

5.1.2评分等级分数及各等级所占百分比如下表:

考绩等级参考分数百分比(%)。

特等96分以上不在百分比限内。

a等90分――95分10%。

b等80分――89分40%。

c等70分――79分40%。

d等60分――69分10%。

e等未满60分不在百分比限内。

注明:(1)各考绩等级人数百分比比率不是一个明显的分界线,可酌情在此线上下调整。

(2)考绩评为特等或五等者属特殊情形,其人数不为百分比比率所限制,但应由考核者列出优劣事实来核定。

5.2考核成绩不能评为a等以上者。

5.2.1曾受过惩戒处分者;

5.2.2迟到、早退达次以上者;

5.2.3请假、病假超过天以上者;

5.3考核成绩不能评为b等以上者。

5.3.1在考核期间受过记过处分仍未撤消者;

5.3.2迟到、早退达次以上者;

5.3.3请假、病假超过天以上者;

5.4新近人员第一次考核成绩不得高于b等。

5.5考核成绩的核定权限。

5.5.1第d等及一般员工由各部门经理核定,之后由人力资源部报呈董事长核定。

5.5.2第c等及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核定,报呈董事长核定。

5.5.3第b等及高层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核定。

5.6考核成绩与薪资待遇的挂钩。

5.6.1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a”等以上者,下一年将获得本等级100%级差的工资增长;(特等成绩的,可在给予一些奖励)。

5.6.2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b”者,下一年将获得本等级50%级差的工资增长;

5.6.3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c”者,下一年薪资待遇不变;

5.6.4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d”者,下一年将给予本等级50%级差的工资减少;

5.6.5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e”者,相关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将视情况给予降级、警告或辞退等处理。

5.7考核成绩与年终奖励的挂钩。

6.保密。

6.1考核结果只对被考核者、考核者、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总经理公开。

6.2考核结果及考核资料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除董事长及部门负责人之外,其他人员不得查阅。

6.3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7.考核的组织工作。

7.1公司的绩效考核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7.1.1人力资源部要设计、改进和完善考绩管理实施方案。

7.1.2督促、检查、帮助各部门执行既定的考绩管理实施方案。

7.1.3收集反馈信息,包括存在的问题,难处.批评与建议,记录和积累有关资料,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

7.2根据考绩结果,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和进行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决策。

员工考核表(b表)。

姓名部门岗位考核期。

考勤统计迟到、早退(次数)事假。

(天数)病假。

(天数)旷工。

(天数)。

失误情况特记情况。

工作态度是否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5、4、3、2、1、

对工作是否始终如一负责5、4、3、2、1。

是否积极主动发掘自己的工作5、4、3、2、1。

是否能积极地服务5、4、3、2、1。

工作能力是否具有完成工作所必需的业务能力5、4、3、2、1。

是否具有解决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5、4、3、2、1。

是否能协助他人工作5、4、3、2、1。

口头文字等能力是否能表达准确5、4、3、2、1。

工作表现是否能如期或提前完成交办的工作10、8、6、4、2、

交办的工作完成是否彻底全面10、8、6、4、2、

能否承担较多的工作10、8、6、4、2、

在处理事务中能否协调各种关系10、8、6、4、2、

10、8、6、4、2、

考核成绩总分等级薪级建议。

考核评语。

考核人。

考核评分标准5分或10分――总是、总能考核等级标准a――90分以上。

4分或8分――经常b――80―89分。

3分或6分――可以c――70―79分。

2分或4分――有时候d――60―69分。

1分或2分――从不e――60分以下。

员工考核表(a表)。

姓名部门岗位考核期。

考勤统计迟到、早退(次数)事假。

(天数)病假。

(天数)旷工。

(天数)。

失误情况特记情况。

工作态度是否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5、4、3、2、1。

对工作是否始终如一负责,并对下属也如此严格要求5、4、3、2、1。

是否积极主动发掘自己的工作5、4、3、2、1。

能否创造条件积极地给予相关部门服务5、4、3、2、1。

工作能力是否具有完成各项工作所必需的业务能力5、4、3、2、1。

是否具有解决问题的判断、分析等综合能力5、4、3、2、1。

是否能协调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5、4、3、2、1。

各种书面报告是否整洁易懂5、4、3、2、1。

工作表现是否充分、理解上级的工作及想法10、8、6、4、2。

交办的工作完成是否圆满10、8、6、4、2。

在处理事务中是否能协调各种关系10、8、6、4、2。

能否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想法10、8、6、4、2。

10、8、6、4、2。

考核成绩总分等级薪级建议。

考核评语。

考核人。

考核评分标准5分或10分――总是、总能考核等级标准a――90分以上。

4分或8分――经常b――80―89分。

3分或6分――可以c――70―79分。

2分或4分――有时候d――60―69分。

1分或2分――从不e――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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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序列比较法是对按员工工作成绩的好坏进行排序考核的一种方法。在考核之前,首先要确定考核的模块,但是不确定要达到的工作标准。将相同职务的所有员工在同一考核模块中进行比较,根据他们的工作状况排列顺序,工作较好的排名在前,工作较差的排名在后。最后,将每位员工几个模块的排序数字相加,就是该员工的考核结果。总数越小,绩效考核成绩越好。

(2)相对比较法

相对比较法是对员工进行两两比较,任何两位员工都要进行一次比较。两名员工比较之后,相对较好的员工记“1”,相对较差的员工记“0”。所有的员工相互比较完毕后,将每个人的得分相加,总分越高,绩效考核的成绩越好。

(3)强制比例法

强制比例法是指根据被考核者的业绩,将被考核者按一定的比例分为几类(最好、较好、中等、较差、最差)进行考核的方法。

二、绝对评价法

(1)目标管理法

目标管理是通过将组织的整体目标逐级分解直至个人目标,最后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来进行考核的`一种绩效考核方式。在开始工作之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应该对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时间期限、考核的标准达成一致。在时间期限结束时,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状况及原先制定的考核标准来进行考核。

(2)关键绩效指标法

关键绩效指标法是以企业年度目标为依据,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特征的分析,据此确定反映企业、部门和员工个人一定期限内综合业绩的关键性量化指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绩效考核。

(3)等级评估法

等级评估法根据工作分析,将被考核岗位的工作内容划分为相互独立的几个模块,在每个模块中用明确的语言描述完成该模块工作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同时,将标准分为几个等级选项,如“优、良、合格、不合格”等,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实际工作表现,对每个模块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成绩便为该员工的考核成绩。

(4)平衡记分卡

平衡记分卡从企业的财务、顾客、内部业务过程、学习和成长四个角度进行评价,并根据战略的要求给予各指标不同的权重,实现对企业的综合测评,从而使得管理者能整体把握和控制企业,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三、描述法

(1)全视角考核法

全视角考核法(360°考核法),即上级、同事、下属、自己和顾客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的一种考核方法。通过这种多-维度的评价,综合不同评价者的意见,则可以得出一个全面、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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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力度,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全方位的综合平衡管理,经研究,制定以下绩效考核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及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及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指标,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不断完善、修订绩效考核内容及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效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二、考核对象。

职能科主任、科主任、护士长及各个科室负责人。三、成立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

长:皎耀斌。

副组长:安。

成员:张克俭。

郭学军。

程增龙。

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直接由院长管理,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管理小组职责及任务:

1、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绩效考核项目及标准进行审议。2、补充、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及项目的目标值。3、跟踪、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或惩戒意见。

4、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5、每月召开考核结果反馈会,并对需要讨论的问题不定期进行专题讨论。

四、绩效考核项目(一)职能科室1、行政管理考核项目:

出勤情况、参加会议情况、临时性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及节假日值班。

2、总值班完成情况考核项目:

主要考核职能科主任处理协调应急事件能力。3、履行职责情况考核项目:

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本月工作完成情况、院领导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4、迎接上级检查工作考核项目;上级检查各负责业务部分完成情况及接待能力的考核。5、投诉考核项目:

调查一线科室对职能科主任的投诉。6、满意度测评考核项目:分别由院领导及一线科室对个职能科主任进行测评。(二)临床科室1、行政管理考核项目:

科室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科主任会议;科室人员不按时参加会议;科主任电话不通;不按医院规定履行请假制度(以请假条为准);当班人员与值班表不符(私自换班);科室未按时完成排班任务;指令性任务一次不执行;科室工作人员每被通报一人次;收到表扬信、锦旗;无资职人员执业上岗及超范围执业。

2、合疗管理考核项目:

直通车不能按时;单病种不执行;各类签字手续影响患者报销;篡改病历。

3、核心制度落实考核项目:

记录本不按时规范填写;执行首诊负责制度、术前讨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及病历书写规范等核心制度;急诊会诊10分钟到位,普通会诊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医师应在24小时内完成;外院医师来院会诊、手术申请制度等;严格执行三级查房规定、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落实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风险评估表情况;科内每月召开一次医疗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会议;科内核心制度记录本应项目记录齐全、规范,字迹清晰,记录本放置整齐。4、医疗质量管理考核项目:

药品比例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指标;临床路径管理指标;床位使用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乙类手术比例;三基培训合格率等。

5、医院感染管理项目:

由医院控感科按照上级工作细则要求进行考核。6、医疗安全考核项目:

医疗投诉次数考核;医疗纠纷类型考核;医疗纠纷赔偿款项考核。

7、财务管理考核项目:

考核经济收入与支出与上一月的变化。(三)医技科室1、行政管理考核项目:

科室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科主任会议;科室人员不按时参加会议;科主任电话不通;不按医院规定履行请假制度(以请假条为准);当班人员与值班表不符(私自换班);科室未按时完成排班任务;指令性任务一次不执行;科室工作人员每被通报一人次;收到表扬信、锦旗;无资职人员执业上岗及超范围执业。

2、核心制度落实考核项目:

诊断报告书写制度、差错事故登记及分析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集体读片制度、实习进修人员管理、仪器使用标准及维护保养制度等;制定与科室联系及征求意见计划、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制定本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项登记本记录完整,摆放整洁。

3、医疗质量考核项目:报告单书写质量、检查结果的审核、分析、评价和解释,由专人负责及签字、三基培训及考核。

4、财务管理考核项目:

诊疗人次及经济收入与支出与上月比较。5、医疗安全考核项目:

医疗投诉次数考核;医疗纠纷类型考核;医疗纠纷赔偿款项考核。

(四)其他科室。

1、手术室及急诊科参照临床科室考核标准,对部分项目进行修订,以考核表为准。

2、药剂科及收费室考核标准由其主管科室制定并实施考核,具体项目以考核表为准。

(五)一票否决项目。

对于个别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项目进行单项否决的考核方法,暂规定为:项目所属部分得分为零分。下一步计划将个别项目或情形列为全部考核的一票否决制。

1、由办公室牵头,各涉及职能科室依据考核项目标准分别进行检查。每月底由办公室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有争议的问题组织讨论。

2、考核得分与被考核人绩效工资及被考核科室奖金均挂钩,同时对总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进行奖励,末尾一名进行处罚(具体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由财务科制定并执行)。

3、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排名末尾次数最多的科室不能参加先进科室评选,科室负责人不能参加个人先进的评选。

4、考核管理小组根据运行情况,对绩效考核实施动态管理,经会议通过后,可调整考核项目或考核标准。

六、考核反馈方法。

1、现场反馈和处理:各检查人员在检查现场就存在问题向陪检人员及科室负责人反馈,并协助制定改进措施或方案。

2、院会反馈:每月全院召开一次绩效考核暨医疗质量检查结果反馈会议,通报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并对科室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3、年终点评:每年11月底,医院绩效管理小组对全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横向、纵向评估及分析,调整绩效考核方案。

本方案由绩效考核管理小组负责解释。既往院内有关制度、规定与本方案内容相冲突时,以此方案为准;本方案未涉及内容以原有制度、规定或职能科室要求为准。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医院。

方案。

抄送:卫生局,院领导。

档(二)。

旅行社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旅行社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确保完成集团公司的经济指标,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为我社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我社拟在xx年起试行新的绩效考评制度。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以充分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的经营理念。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并以此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可以鼓励绩效突出的员工,鞭策绩效不良的.员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并为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淘汰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形成一股“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良好风气,激发起员工良好的工作动机,鼓励员工创造优秀绩效,使员工愿意在本企业努力工作。

对于自愿入股的员工,报经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可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给员工,即每股人民币1000元,集团公司将按出资额1:1的比例配置相应的责任股,所配责任股仅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且不得转让。但集团公司配股金额不超过10万元,按先后顺序配股,配完为止。

凡是应聘到旅行社工作的人员均为旅行社员工,其工资将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因岗位而不同,绩效工资:按照所做的业务(以资金到帐为准),扣除经营成本和必须缴纳的税款之后,计提其中的30%,每季结算一次。

1、应聘员工的个人收入组成:xx元/月/人的基本工资(由旅行社统一交纳社保金)+绩效工资。

2、在编员工的个人收入组成:现有的档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a、聘用员工半年或年终完成xx万元毛利的,可以经过绩效考评后直接晋升为部门副经理(业务副经理、外联副经理),同时开始享受新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xx元+岗位工资xx元+电话费补贴xx元。如第二年半年考核未完成xx万元毛利任务的,从考核之日开始拿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

b、聘用员工半年或年终完成1万元毛利的,可以经过绩效考评后直接晋升为部门经理(业务经理、外联经理),同时开始享受新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xx元+岗位工资xx元+电话费补贴xx元。如第二年半年考核未完成xx万元毛利任务的,从考核之日开始拿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

c、聘用员工和部门经理(业务经理、外联经理)半年或年终完成xx万元毛利的,可以经过绩效考评后直接晋升为业务总监,同时开始享受副总经理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xx元+岗位工资xx元+电话费补贴xx元。如第二年半年考核未完成xx万元毛利任务的,从考核之日开始拿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

d、聘用员工和部门经理(业务经理、外联经理)半年或年终完成xx万元毛利的,可以经过绩效考评后直接晋升为副总经理,同时开始享受新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xx元+岗位工资xx元+电话费补贴xx元。如第二年半年考核未完成xx万元毛利任务的,从考核之日开始拿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

e、旅行社计调人员的个人收入xx元/月/人,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努力降低成本,确保工作准确无误并赢得时间,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每人计提作业费xx元/人,待团队行程结束后计提奖励。如因计调操作失误给旅行社造成了经济损失,损失费由计调全部承担。

f、经过年终测评,聘用员工在测评结果公布后即日始自行解除聘用合同。

在编员工的考核办法参照聘用员工的考核办法执行。如不能完成任务,又无正当理由(正当理由包括:因病住院一个月以上、外出带团累计xx天以上、专职财务人员除外),经过年终测评,在编员工下岗,社保金由个人缴纳。如本人又要求重新上岗的,需写书面申请,经社办公会讨论决定。

为吸纳社会及民间资本支持我社的发展,允许旅行社以外的自然人持有本社的股份,但所持股份集团暂不配股。对于支持与关心本旅行社业务的编外人员,按事先约定的办法一团一议进行奖励。

此方案从批准之日开始施行,试行一年。

度南宁市气象局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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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气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南宁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工作契机,以落实重点工作为目标,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以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绩效考评机制为保证,以信息化系统为手段,强化结果导向和满意导向,强化目标责任,强化创新争优,强化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为切实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健康、有序、有效开展,经研究调整南宁市气象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宝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向克俭、杨宇红、韦明志同志担任,成员由局内设机构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办公室。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绩效考评工作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责任科室具体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本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

绩效考评工作要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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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为机关绩效考评职能性指标。任务分解具体见《南宁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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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职能性指标任务分解表》。

第二部分为机关绩效考评共性指标。任务分解具体见《南宁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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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共性指标任务分解表》。

第三部分为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分解具体见《南宁市气象局。

2016。

年度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分解表》。

以上三部分全部纳入《南宁市气象局。

2016。

年度目标工作考核方案》。绩效工作不赋分值,如未完成,直接从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市局各单位今年来工作实绩。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考评的透明度。

(三)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实绩说话。

(四)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切实可行。

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考评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推进绩效考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数据采集和核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考核指标台账收集等各项准备工作。

由局办公室牵头,对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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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旬报市绩效办。

迎接市绩效办对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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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绩效开展全面考评。

各科室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要将工作职责分解到各岗位,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行政管理的要求出发,组织人员精心研究,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提升工作绩效的方法和途径,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用机制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要把绩效考评与本科室工作职能职责、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通过绩效考评促进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要克服功利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对在绩效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残联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加强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管理,规范资金支出行为,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惠残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财社〔2014〕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是指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

第三条  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完成市民生工程实施项目要求的年度救助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726元、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360元(具体分县区绩效目标见附件1)。

第四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是指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在每年的11月底前对当年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公正、客观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对象是各县(区)财政及残联部门,考评范围是各县(区)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目标任务、实施效果、资金配套及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落实以及资金效益发挥等。

第六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根据绩效考评内容、指标和方法进行综合考评,做到公开、公正,确保绩效考评的真实有效。

(二)科学合理。采取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以及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考评方式,确保绩效考评全面、客观、准确。

(三)绩效优先。通过绩效考评,加强和规范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综合效益。

第二章  考评内容和考核指标

第七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主要内容:任务完成、资金配套、制度建设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第八条  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大类型。

(一)定量指标

1、任务完成。主要考评完成省下达任务数情况。

2、资金筹集。主要考评资金配套情况。

3、社会效益。主要考评救助政策知晓率、救助对象满意率及救助率等情况。

(二)定性指标

1、制度建设。主要考评救助制度的建立健全,包括实施办法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监督检查制度、政策宣传等。

2、管理规范。主要考评项目审核申报管理、公开公示情况、台账建立情况、资金补助情况、资金使用规范等。

第三章  考评分值设置和计算

第九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分值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定量指标占70%,定性指标占30%。

第十条  定量指标考评分值为70分。其中:任务完成指标25分;资金筹集指标25分;社会效益指标20分。

第十一条  定性指标考评分值为30分。其中:制度建度指标15分;规范管理指标15分。

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第四章  考评程序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成立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财政局、市残联等部门组成。

第十三条  考评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相关实施工作。考评工作人员可由相关工作人员或选聘的咨询专家组成,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考评。

第十四条  各县(区)财政、残联部门根据本办法相关要求成立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本级和所辖乡镇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和相关材料统计报送及联络等。

第十五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按照自评阶段、考评阶段、评定阶段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自评阶段。每年10月30日前,各县(区)财政、残联部门按本办法规定和要求,对本级和所辖乡镇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进行考评,对相关数据及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统计,完成自评工作,同时将自评报告和附件1、附件2上报市财政局、市残联。

(二)考评阶段。每年11月中旬前,市财政局会同市残联采取实地抽查和书面审核等方式,完成对各县(区)上报的自评结果、相关数据和资料的'初审工作。

(三)评定阶段。每年11月下旬,市财政局、市残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指标,以及实地考评情况,完成对各县(区)考评分值的核定工作,并形成全市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报告,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残联。

第五章  考评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  绩效考评结果根据得分高低核定。9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5(含)-95分为良好等次,75(含)-85为合格等次,75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对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残联根据绩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并督促县(区)财政及残联部门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  各县(区)财政及残联部门应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完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市财政局、市残联按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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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实施方案

1、绩效考核是在必须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通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潜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带给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带给依据。

4、了解员工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人力资源部规划带给基础信息。

1、公开的原则,即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即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3、反馈的'原则,即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务必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即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勤务系列、技术系列(不含副总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员(不含销售人员)。

2、季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

3、年度考核:适用于本制度适用的所有人员。

1、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2、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执行组长(负责日常业务的执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各岗位做绩效考核。

4、组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5、人力资源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1、成立考核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2、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审查批准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部门考核结果,并针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及时提出推荐并纠偏。

4、负责修正公司现有考核制度与考核实际状况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使绩效考核制度简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终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

5、负责处理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诉工作,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受学校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学的有关请假制度规定处理。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给于教师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按十个月发放。(七、八月为暑假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寒假按当月延续计发。)。

(一)学年度考核奖(每年6月考核,人均约3000元奖金)。

教育局统一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和教师师德考核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按照各老师一年来工作实绩,经校考核组评定确定发放系数,给予每人奖励。学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系数为:优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终考核奖(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约2000元奖金)。

1、星五小学教师目标考核奖,依据《星五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附件3)评定教师的工作得分,根据得分进行奖励,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依据《《星五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附件4)执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评先评优、指导学生获奖等,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

(三)月考核奖励工资。

(一)(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65%,每月约900元):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考勤奖: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300元,依据《温州市星五小学教师出勤、请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奖:按月考核,教育学生到位,所担任班级的学生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给予奖励50元。依据《星五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或不给奖。

(3)教学奖:教师能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改作、认真辅导学生,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教学任务,每人每月给予奖励150元。(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及听常态课后给于)。

(4)午间管理奖:教师在午间能按学校规定及时到岗分餐,并能教育学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维护各班级学生的午间秩序,以超工作量计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约200元。

(5)值日值周奖:值日值周每月奖100元。值周、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执行任务,晨间、课间、午间、放学路队管理,值周、值日情况登记等每缺一项扣5元。

(6)会议(晨会)及校本教研奖:准时到会,认真做笔记,不交头接耳,中途不干与会议或校本活动无关的事,不提早离会,奖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奖励工资。

(二)(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15%)。

(1)岗位责任奖:副班主任津贴每月奖励150元,教科研负责人每月奖励80元,总务处后勤人员每月奖励80元,教研组长每月奖励60元,图书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仪器室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卫生导师每月奖励60元。

依据《星五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实施考核,酌情扣发。

(2)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

(3)加班补贴: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时间在校加班或带学生外出活动的:加班一天奖励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长会奖励。

积极做好“双家”工作,积极召开家长会,每学期至少1次,给于每位参与的教师奖励100元。(凭家长签到表发放)。

(5)“星级班级”奖励:每月1次,给于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6)奉献奖。

“规定假”没请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给于50元奖励。参加无偿献血。

教师本人奖励300元,并休假半天。

(7)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统一发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其中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见习期教师享受节日福利50%。

节日元旦劳动节端午节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

金额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办法自20xx年9月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未尽事宜,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工作或学习上有时需要我们写上方案,那么关于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怎么写呢?下面带来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x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x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

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

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

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

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

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

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x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

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

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朽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

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

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

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

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

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

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

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m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x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m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

“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m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m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m政府对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

“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m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

由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m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

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

由县人m政府根据昌吉州人m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

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m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m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m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

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

“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

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m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

“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

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

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

“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

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

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

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

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

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

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

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

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

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

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

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

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

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

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

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

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

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

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

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

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

“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

“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

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

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

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

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m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

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m政府审定。

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

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

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m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

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

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

“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

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

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

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

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

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

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

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

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

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

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

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m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

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

分层制定2012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

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

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

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

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

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

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

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

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

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

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提高驾驶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规范司机的工作行为,结合公司运作实际情况,特拟定此绩效考核方案:

一、工资构成。

1、大客驾驶员。

2、小车驾驶员。

二、相关规定。

2、公里数计算按0.2元/公里,大客驾驶员机动调整开小车,计公里数也按照此标准。

4、安全奖励,即当月度安全事故为零,如果出现一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该项奖励取消。

三、驾驶员绩效考核细则(满分100分)(见附表)。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要全部清理归并。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1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各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主管部门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具体分配标准见附表)。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差距。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学、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分类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三)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对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财政不再核增经费。待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完全中学的退休人员,则统一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范围。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按照国发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其退职时的职务,对应同职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发放,具体算法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数额除7乘5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义务教育学校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的,见习期内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80元。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内的岗位津贴统一按每月44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人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七)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岗位津贴标准按确定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一)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维护学校稳定,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开展。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支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宽阔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进展和训练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看法的通知》(xx社发[xx]xx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留意公正、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亮、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加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全都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支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依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进展、训练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嘉奖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嘉奖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xx%。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xx%。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依据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依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据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嘉奖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xx%。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嘉奖、年度考核嘉奖、政策性嘉奖、训练科研项目嘉奖、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嘉奖等,依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老师超课时、老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依据《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方法》计发。

2、突出贡献嘉奖。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嘉奖工资总量,由学校争论准备发放标准和范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嘉奖。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依据市训练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依据《xx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方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依据《xx学校老师考核方法》和《xx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方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嘉奖工资总量,由学校争论准备发放标准。

4、政策性嘉奖。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嘉奖。

5、训练科研项目嘉奖。部门或教职工从事训练、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果计发训练科研项目奖。依据《xx学校训练、科研成果嘉奖方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依据《xx学校班主任考核方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依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嘉奖。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嘉奖。由学校争论准备发放标准和范围。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争辩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案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含学校自主聘用人员。从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20--年采用总体清算的办法。

1、与现有实际水平基本相当;。

2、坚持按劳取酬原则,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根据-人社发[20--]39号文件精神,在--山市教育局领导下、在--山市人社局、财政局指导下制定本方案。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等级,按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确定。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据工作量取酬部分(按义务教育阶段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总量30%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组员在6人以上教研组长100元,组员在6人以下教研组长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每月课时认定。

a、行政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80课时。

b、学科教师按以下公式计算课时。

(aa+6ab+cd)×4。

其中:a为不大于额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教案数,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额定工作课时(课表课时)为:高中14课时。同年级文理科同一学科视为教案相同,补习班为高四。

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也按此计算)。

c、非教学岗位60课时。

2、高三质量奖励,按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实施;。

4、教职工奖励,对各级优秀等先进人物的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除法定假、工伤、重大疾病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目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控制线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量两部分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相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随其它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总量中不包含以下内容:(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2)市委、政府发放的高考质量奖。

五、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由财政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按实发放;。

4、教职工奖励按实即时发放。

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四、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五、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案

根据《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设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平政发号),以及《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办法》(平人社发【2014】69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节能检测中心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节能检测中心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节能检测中心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节能检测中心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6名,201x年1月至12月绩效工资总量为153086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10716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45926元。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