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快递服务管理(精选17篇)

小编: 温柔雨

服务月是一种组织或社区定期举办的活动,旨在促进社会服务意识和行为。以下是一份服务月活动的总结报告,记录了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供大家参考。

校园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要按省教委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基本标准》的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全文

各高等学校,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各快递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统一建设和管理高标准的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设施,促进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协调发展,市教委与市邮政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制订《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为天津市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学生提供快递服务的行为,维护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创建和谐文明校园,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61号)和《天津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4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服务进校园是指高校通过引进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且经营多家快递品牌业务的第三方快递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校园安全隔离的专用区域内设立快递配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快递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应坚持“服务学生生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以及独立学院。

第二章服务中心的设立。

第五条高校要开辟安全隔离的快递服务专用区域,建立岛式或围墙式快递服务专用区作为服务中心。

(一)岛式快递服务专用区。利用城市道路旁校园院墙内空闲区域,架设围栏建立封闭的服务中心,快递人员从专用出入口门禁核查记录身份后进入服务中心,将普通快件投递至智能快件箱,将异形或者货到付款等特殊件交付给人工服务,学生从校园内围栏门禁出入口进入服务中心寄取快件。

(二)围墙式快递服务专用区。即将城市道路旁校园围墙拆除,安装双面智能快件箱,建立服务中心,快递人员由校园外将普通快件投递至智能快件箱,将异形或者货到付款等特殊件交付给人工服务,学生由校园内寄取快件。

第六条高校要为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便利,包括场地、闲置房屋、水、电力供应、可接入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开通进出通道,并办理相关手续。设置明确的安全逃生通道,按标准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第七条高校要采取公开招租形式引进企业进入服务中心经营。每所高校只能引进一家企业(邮政通信业务除外)。高校要与承租企业签订租赁合同,须将“不允许承租方转租”列为强制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租金应以公益性原则收取。

第八条企业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第九条企业应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要求,在高校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办理从业人员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十条企业应保障服务中心内建筑、消防设施符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接受学校消防、治安管理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企业如需在服务中心内建设快递人工服务用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快递服务》、《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天津市快递配送公共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标准指导手册》等相关标准。如学校可以提供符合快递人工服务用房标准的闲置房屋,可不再建设。

第十二条企业应安装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标准的.可拆卸智能快件箱、实名收寄设备、验视记录仪、防盗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等规范化专业设施设备。智能快件箱自助设施和人工操作管理系统,应具备全程操作信息和视频记录。

第十三条企业安装的实名收寄、验视记录和监控设施应与邮政监管系统联网。智能快件箱后台数据应接入邮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系统,做到收寄过程有记录,安全问题能追溯。

第十四条企业应与各品牌快递企业签订代理协议,从业人员须持有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从业认证卡,进入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须经身份核实确认。

第十五条企业不得采取加盟、转包、分包的形式提供高校快递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校内用户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第三章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高校要将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作为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创建和谐校园,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重要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管理工作中,确定管理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十七条高校要根据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卫生、环境等要求,加强对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高校要加强与所在地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企业收取额外费用或阻碍学生正常使用寄递业务。

第十九条高校要严格管理快递服务车辆,除学生离校等特定时间段外,高校均不得允许快递服务车辆进入校园。

第二十条企业应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服务中心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不得改变服务中心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寄递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制度,依法严格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章违规违约处理及退出。

第二十二条高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市教委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高校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高校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一)经营管理混乱,且限期整改不到位,被相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三)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寄递禁寄物品,且造成严重后果;。

(四)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逾期六个月;。

(五)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高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

(六)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出现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严重违规行为;。

(七)违反相关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情节严重。

第二十五条高校与企业提前解除合同,校企双方应及时向市教委、所在地邮政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满,高校要重新进行公开招租。对信誉度高、服务质量好、学生满意的企业,在招租时,高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第二十七条企业退出后,自身承担其在校经营期间的盈亏,不得以经营场所的装修、设备设施购置等为由索要补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市教委、市邮政管理局。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建立多方监督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分、公布和信用等级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本市和外埠在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建立和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条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管理。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上报等工作;指导推动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管理项目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物业协会)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并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和在管物业管理项目基本信息填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信用信息的核实等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核实和公布。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物业服务企业对申报的企业信息和项目管理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经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已妥善解决的投诉问题,不记入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采集按照企业自评、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市和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用信息在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录入。主要内容如下:

(一)物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物业管理项目信息等。

(二)业主委员会信息采集。包括: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项目清扫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房屋和共用设施设备养护、日常管理服务等情况的评价。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信息采集。包括: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决议,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等情况的评价。

(四)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信息采集。包括: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及执行情况、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情况、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情况、投诉处理情况、房屋及设施设备年度查勘情况、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及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评价。

(五)市国土房管局信息采集。包括:物业服务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达标创优、参加行业培训、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参与投标等情况的评价。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实行年度填报确认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于每年2月底前,对上一年度信用信息进行确认和调整;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于每年3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进行评价;市物业协会于每年6月份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后,记入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第八条每年6月底前,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市物业协会、专家评审组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物业协会网站公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示期为七天。

第九条公示期间,被征信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部门对信用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市国土房管局接到异议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因信用信息系统处理过程中产生信息错误的,应当立即更正;因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造成信息错误的',应当立即通知该单位核查并书面答复市国土房管局。市国土房管局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

第十条公示期结束后,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异议处理结果最终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等级。每年7月份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信用记分办法和等级划分。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基准分为100分。其中,物业服务企业自评分为15分,业主委员会评价为15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评价为15分,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评价为20分,市国土房管局评价为20分,专家现场核实评价为15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企业信用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具体信用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五)信用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c。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信用等级为不合格:。

(一)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三)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被媒体公开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聘用无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的;。

(五)挪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

(六)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退还装修保证金及其它应退还费用的;。

(九)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信息采集过程中,拒不上报信用信息的;。

(十)经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发生上述行为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核实结果书面报送市国土房管局。由市物业协会将核实结果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第四章信用等级管理。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资质复核、达标创优、招标投标、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十五条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

(一)评定为aaa级物业服务企业,在行业内予以表彰,在媒体上予以宣传。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的优良业绩,在资质监督检查时可予免检。在下年度信用信息公布前,参加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投标时,在资信标部分得分基础上加5分。在物业项目达标评审总分基础上加5分,在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评审总分基础上加5分。

(二)评定为aa级物业服务企业,在行业内予以表彰。在下年度信用信息公布前,参加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投标时,在资信标部分得分基础上加2分。在物业项目达标评审总分基础上加2分,在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评审总分基础上加2分。

(三)评定为a级物业服务企业,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应加强对其业务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改进服务,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评定为b级物业服务企业,列为警示企业。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通报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核查该企业资质条件,经核查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整改期间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一年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五)评定为c级物业服务企业,列入整改企业。记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作为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管企业。区、县房地产管理局通报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核查该企业资质条件,经核查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一年内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不得晋升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一级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外埠在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被评定为b级(警示企业)或者c级(整改企业)的,按照上述(四)、(五)规定落实整改要求。市国土房管局将评定结果书面报送住建部或告知外埠在津从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被评定为c级(整改企业)的,建议住建部降低其资质等级,外埠企业一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接物业管理项目。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核定资质等级后,年度内无物业管理项目的,不予信用等级评定。其资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信息提供单位因提供不真实信息侵害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等他人合法权益的,被侵害人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等工作人员在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市国土房管局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信用信息的具体评价内容、方式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的财产。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

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仪器设缶,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

购置的仪器设备,经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账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账物相符。

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

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

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有关收入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学校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八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九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自所管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4)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6)校、内外共用方案;

(7)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2.购置仪器设备的审批。

(1)学校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3)主管校(院)长审批;

(4)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管的仪器设备,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购置和监督机制,实施公开招标或集团采购等方式,在节约学校经费的同时确保所购仪器设备的质量。

第三章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各校购置仪器设备,要选择能明确完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索赔、保修,并能随时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厂家,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技术指标,并在验收合格后,能在可用期内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使用、维修等记录。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尽量使用外单位已有的仪器设备,避免出现区域性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学校仪器设备在完成本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开展校内、校际和跨部门的咨询、培训分析测试等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收费标准。

学校对内教学使用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适当收取机时费。学校仪器设备对外服务应按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根据学校、省级、国家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有关实验室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十六条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设备部门的批准。

第十七条学校要积极培训能独立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并加强管理,实行“持证上机制”,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

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

第四章贵重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

第十八条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损报废。

1.学校仪器设备所属单位提交报废申请;

2.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

3.报主管校(院)长审批;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十九条报废仪器设备收回的残值,应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纳入学校年度设备经费。

第五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与奖惩。

校园停车管理

近来,因为老师生活水平日渐提高,购买新车的老师越来越多,由原来的两部发展到现在的三十多部,最让领导痛苦的是学校停车位少,导致校园通道越来越小,于是,领导下令划好停车位,根据规划,现在只能停放16部小车,给谁停放?给谁都不好!于是,规定谁先来谁停,因此,住得远的老师只能起早床,尽可能早赶到学校,找到停车位。几个月下来,大家也就这么执行了。我因为住得不是很远,而且想给自己图个方便,早在车辆不多时,已经购买电动车,现在车辆多了,我也就理所当然把位置让出来,不去挤那点狭小的.空间。是啊,学校为什么不能提倡住得近的老师不开车到校呢?走路上班只要几分钟老师,也开车上班,而且占一席之地,让本来狭小的空间更小,大可不必吧!其实,只要说说,老师们还是通情理的。

第一条 学校校园内有停车场地并具备其他相关条件的,应当允许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

第二条 学校对教职工私家车进出及停放校园不收费。

第三条 学校根据校园实际状况,划定停车区域。工作日内非公务车要按序停放在停车位,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区。

私家车在停车区域,要预留一定范围,以备公务车辆停放。

第四条 学校对停车位实行停车牌管理,取得停车牌的教职工方可驾驶私家车进出校园。未取得停车牌的教职工,不得驾驶私家车进入校园。

第五条 凡与学校之间存在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的,可凭有效的驾驶证、车辆年检合格证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凭证申请停车牌。停车牌由学校安全科具体负责核发并登记。

停车牌以停车位总数为限、按教职工申请的时间先后逐个核发。停车位满额时,学校不再向教职工核发停车牌。

第六条 领取停车牌的教职工驾车进出校园时要主动接受安全保卫部门(门卫)查验,服从引导。

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km/h),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上学、放学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待学生通行完毕后方可行驶。

第七条 教职工不得酒后驾车,严禁开赌气车、疲劳车。

第八条 非公务车应当在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安装报警装置的教职工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

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不得在校园内练车或试刹车。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或不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管理的私家车,学校立即取消其停车牌。

第十条 教师教育学生对停放在校园内的非公务车应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第十一条 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在校园内停放私家车的,须向学校保卫部门声明。

第十二条 学校对私家车的权属和来源不予查验。对不服从学校管理者,其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非本校教师的私家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 其他机动车辆确需进出校园的,应向学校申报并登记备案,不得停放于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和重要通道。

第十四条 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工私家车,在校内不管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对违反规定者,由学校校长对相应教职工进行约谈,并纳入师德考核;情节严重者,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临朐县新华中学安委会负责解释。

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不含别墅)确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保障性住房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小区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所收取的费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

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服务中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五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是指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电梯、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电子防盗门、可视对讲门、电子巡更系统、住户报警、周界报警、电子显示屏、中央监控系统、景观灯等)、消防系统、避雷系统、航空障碍灯、水景(包括喷泉)等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的费用。

第六条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第七条普通住宅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机电设施设备技术参数或者实际运行成本据实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滚动使用,每年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第八条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会同意的其它费用构成。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与通过招标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年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从四个等级中选择相应级别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双方签订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条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首先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第十一条已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入住两年以上且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或服务等级需要调整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成本变化,拟定调价方案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调价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预收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第十五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护、养护责任。

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服务所支付的费用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在销售场所或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开标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场地占用费和其他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业主重复收取性质或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十八条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原天津发展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的《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发改价房地〔20xx〕1100号)同时废止。

校园管理制度

1、爱清洁讲卫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精神文明的具体表现。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涂乱画。

2、校园内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实行包干负责,落实到班到人。包干区坚持一天两扫制度,保持经常性的干净、整洁。

3、教室、办公室卫生工作坚持值日生制度,保持五洁二齐,即:地面洁、墙壁四周洁、门窗洁、黑板洁、课桌椅洁;书本教具放整齐,清洁工具放整齐。定期进行大扫除。

4、食堂卫生做到灶具、碗筷、桌面、地面、墙壁清洁干净无污迹。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健康证土岗,生熟食品分开,把好食物进口关。在校用餐学生不准乱倒剩菜和残渣。5、校内厕所每天打扫冲洗,做到地面、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池清洁,无臭、无蝇、便池无尿碱。

6、全体师生员工要讲究个人卫生,必须做到七勤:勤洗脸、勤洗手、勤的指甲、勤刷牙、勤洗涤、勤换衣、勤理发。不喝尘水,不吃不洁食物。

7、学校卫生工作有专人负责,对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交值周中队每天定时检查,每周进行评比,对好人好事要及时表扬,对差的现象要及时批评并立即纠正。

8、学校应将卫生健康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内,专课专用,定期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1、全校师生应树立保护校园内一花一草一木的思想。

2、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爱护花草树木”的教育作为门常行为教育的一部分,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进行集中教育。

3、学生对绿化的态度作为行为达标的一个内容。

4、对于爱护花草树木的行为,学校应给予表扬:对损坏花木的行为,应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寒暑假期间应有专人负责浇灌,护绿管理。

6、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攀折花木。违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留校教工不能利用树木挂晒衣物。

1、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要求主管部门应十分重视此项工作。

2、开学前,学校领导全面检查、更新适应形势的宣传图,造成良好的环境气氛。3、开学时,各宣传栏、黑板报,应向学生宣传本学期教育要求。

4、各班宣传栏应坚持根据每月的教育中心出好宣传刊。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消防保卫小组。

2、外来人员要经门卫同意才能进校。

3、门卫人员不随便离开岗位,必要离开时要关好校门。

4、一切物资出门必须持有物资出门证,经查对才能放行。

5、学校大门定时开关,早晨七时开,夏天晚上十时半,冬天晚上九时半关门。

6、学校用房统一使用,学校装配的门锁,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更换,不得私配钥匙,更换工作时要及时移交钥匙和室内物品,遗失要报告和赔偿。

7、学校电器、电源及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便拆装,在校教职工不能使用电炉及耗电大的电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8、下班后要关掉电源、水笼头、关好门窗,门卫每天傍晚要作全而检查。

9、学校的通道、门口必须保持畅通,校外车辆不得随意开进校园内,自行车一律停到车棚,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10、学校消防、电源、电器等设备一年检查一次,确保安全。

11、学校贵重物品应放在较安全的地方,并有专人保管。

五、升降旗制度。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它代表着我们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为增强师生的爱国观念,通过升降国旗仪式让全校师生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现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国旗升降制度:

1、升旗。

每周一早自习前举行升旗仪式(寒暑假除外,雨天顺延)。

升旗仪式的程序:(一)出旗;(二)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三)唱国歌;(四)国旗下讲话。

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必须参加,整齐列队,立正站立,升旗奏国歌时要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要行队礼。全体师生要唱国歌。升旗仪式未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

2、降旗。

周五傍晚静校前降旗,由当班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第16条规定降旗。降旗时奏降旗乐曲,师生听到降旗乐后应在原地肃立,能见到国旗的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少先队行队礼。待降旗完毕后,方可自由活动。

六、学校网站信息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有效和美观,学校网站信息来源实行审核管理。有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教师投稿审核要求:

1.来源:文章标题、姓名、ip地址和投稿时间,不是真名不给审核。

2.审核:投稿文章无错别字,文笔流畅,表达意思明确,不含有害信息,不涉及国家(国际)政治敏感问题给予审核通过。不能通过审核的短信通知投稿人。

3.排版:审核人员做好页面排版,确保网页的美观。

(二)学生投稿审核要求:

1.来源:记文章标题、姓名和班级、ip地址和投稿时间。没写真名和班级不给审核。

2.审核:投稿内容能表达比较明确意思,语句通顺,无错别字。还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现有知识水平酌情考虑文章内容。尽量做到对学生的投稿文章给予审核通过,以提高学生的写作兴趣与网上交流的意识。

3.排版:审核人员做好页面排版,确保网页的美观。

(三)网上留言审核要求:

1.内容: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的建议与意见,无恶意攻击学校的教育教学的信息。

2.回复:由学校信息中心给予回复。

3.审核:由学校信息中心给予回复的留言可在校园网上公开,以便加强联系。

(四)不良信息处理:

1.对投稿内容词不达意,错别多,广告垃圾文稿给予立即删除。

2.发布不良信息(属于道德范畴),是在校师生进行批评教育;是校外人员记录ip地址,交到学校信息中心备案。

3.对传播有害信息情节严重的和国家明令禁止的信息,记录投稿人、投稿时间和ip地。

址,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对2、3信息内容不能删除,先要通过审核,再放到“回收站”中以备日后检查。

七、学校网站使用说明。

(一)网站说明。

1.瑞博教学平台:用于开展网络教学和网上教研等活动,教师个人博客和学生成长日志的制作,及学校教育教学常规检查。

2.学校资源网:主要有素材图片,教学视频,音乐舞蹈等内容,方便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

3.瓯海实验小学资讯网(简称校园网):集合学校所有信息资讯,是学校对外宣传的信息窗口。

(二)瑞博教学平台使用说明。

1.公共栏目:公共栏目分类为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而设置的,各中心负责人尽量做到栏目分类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方便教师使用。

2.教研组栏目:以学校的教研组进行分类,各教研组长自行负责本教研组的活动栏目的设置,以便开展有效的网上教研活动。教研组下的子栏目不得与公共栏目下的子栏目一致或相似。

3.新增(修改)栏目:由于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原先的栏目已不符合教育教学的需要,可向学校信息中心提出进行新增(修改)。

4.有关瑞博教学平台使用其他说明,查看教学平台里的“信息技术”栏下的“平台应用”。

(三)校园网投稿方法。

1.打开校园网,点击右上角的“网上投稿”,弹出下图,在编辑区写好内容,按下“提交”即可。

2.投稿内容形式。

(1)直接编写:在“编辑区”中直接打入文字,上传图片或文件按下“提交”即可。

(2)转入链接:如果想把其他网页链接到校园网上,只要复制链接地址,粘贴到编辑区即可。如:全部复制,粘贴到编辑区。

(四)问题帮助:(请学校瑞博平台的教师博客中发表)。

1.在信息技术应用当中遇到的问题,到“信息技术”栏下相应的子栏目中发表。

2.网上发表问题,是你优先解决问题的依据。

八、网络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文件的规定和我校使用电脑网络的现状,现将有关规定如下:

(一)ip管理。

地址都由学校信息中心统一分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学校段的ip地址。

2.学校所有办公电脑(笔记本)都有固定ip地址,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更改ip地址。

3.需要增加使用学校ip地址电脑,使用者可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

4.未经信息中心同意,擅自使用ip地址,对学校网络造成影响者,由学校对其行政处罚。

(二)网络设备管理。

1.学校网络设备(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任何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对网络设备操作或修改。

2.信息中心做到定时查看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相关数据备份工作。

3.未经信息中心同意,擅自操作网络设备,对学校网络造成影响者,由学校对其行政处罚。

(三)办公电脑管理。

1.每个办公室都配有一台台式办公电脑,由年级段长或室长管理。

2.使用办公电脑的教师,认真履行《办公室电脑使用须知》。

3.认真做好电脑使用登记工作,以便学校多媒体使用的统计。

4.信息中心定期对办公电脑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

(四)笔记本电脑管理。

1.持有笔记本电脑的办公教师,自行负责电脑使用安全和信息安全,自行维护电脑。

2.信息中心定期对学校统一发配笔记本电脑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

3.信息中心即时对私人笔记本电脑在校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登记备案。

(五)班级多媒体使用管理。

1.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做到先登记后使用,以便学校多媒体使用的统计。

2.爱护班级电脑,做好电脑及周围的卫生工作,特别是保护好银幕的卫生。

3.信息中心定期对班级多媒体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

(六)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

1.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做到先登记后使用,以便学校多媒体使用的统计。

2.使用前要了解多媒体教室有关设备的操作方法。使用后整理好相关移动设备,要关好柜门,切断电源,做好电脑及周围的卫生工作,以便下次使用。

3.信息中心定期对多媒体室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

九、班子成员联系年级段(组)工作制度。

为了完善学校管理网络,健全上通下达的工作机制,体现学校领导成员服务一线的管理理念,建立学校班子成员联系年级段(组)工作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委会联系年级段分工。

一年级段二年级段三年级段四年级段五年级段六年级段。

二、班子成员下段联系工作职责。

1、负责所在年级段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引领年级段创建和谐上进团队。

2、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指导年级段长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

3、指导本年级段教师开展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4、协助年级段长开展家校联系工作。协助组织召开年级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会议。

5、经常收集同年段教师、学生建议和意见,及时向校委会反映,以便更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

6、负责指导年级段开展健康有益的教师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课余生活。

7、负责指导本年级段学生大型活动正常、安全、有序开展。

8、如遇启动学校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分段联系人员即为本年级段的应急小组长,负责领导本年级段开展应急工作。以及其他各年级组有关事宜的处理、汇报、总结。

xx小学。

校园管理制度

一、根据学校实际,应对校园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划、布局。

二、一般基建(大型除外)、维修应放在假期中进行,加强管理,严格时间界限,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三、合理安排校园绿化、常青、灌木、绿篱景点、花卉布局合理,搭配适当,并加强管理与修剪。

四、据校根园特点,在适当的位置设立宣传栏、标语牌、橱窗等,创造一个良好的精神文明阵地,宜人的学习环境。

五、清洁卫生,校园应坚持一日三清扫制度,特别应重视死角及厕所的清理,门窗做到两周一大清洗一次,使校园保持经常干净、整洁、无蚊蝇无鼠害。

六、用电线路架规范、负载可靠,各种开关完好、隐蔽,安全可靠。

七、消防设备及器材应摆放在明显的部位,便于应付突发事件,消防设备、器材应按规定配足。年度检修,保持完好,办公室、库房不得存放液化气瓶、应专地存放。

八、自行车应在固定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在办公室、教室、楼道、宿舍等处乱停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以保证安全。

九、校园给排水管道设计合理畅通,遇到问题应及时疏通、排除,确保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学活动。

十、经常检查房屋及有关设施的使用和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细查原因,本校能解决处理的应及时解决处理,问题较大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严防发生重大事故。

十一、安全、重点部位应安装防盗门。放学后好门窗、电灯,经检查后应及时锁好各部门楼门,门卫应加强巡视,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做到有据可查,遇事能及时处理。

校园管理方案

“磋砣莫遗韶光老,人生惟有读书好。”小学时期是一个读书的黄金时代,也是为孩子的一生成长打底色的阶段。根据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省、市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把读物进校关口,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以教育部(或上级行政部门)明确和提供选择的课外读物目录为主,推荐学生自主购买。学校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更不会统一组织购买。在校园内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这里包括教辅用书。

1.专人专管,保证学生课外读物的质量。

学校除了安排专门的图书管理员对馆藏图书进行排查和定期剔旧外,还安排了教务处的业务领导从专业角度对新书采购进行源头管理。新书采购由教务领导和图书管理员共同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水平、学科素养培养的要求、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学科阅读书目等多方面对新书进行筛查和选择,从源头上把好新书采购质量关,保证进入学校图书馆的图书都符合学生道德品质和知识结构建构的需要。并注重站在师者和引领者的角度选购图书,以保证高品质、高质量的图书到达学生手中,使图书发挥引领学生发展的作用。

学校图书馆面向学生开发,也请家长鼓励孩子去进行借阅,并指导孩子保管好借阅书籍,按时归还,养成良好的读书和借阅习惯。

2.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学习,使老师们了解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保证全体教师形成一道有力的保护屏障,将不适合学生阅读的书籍或品味不高的书籍拒之门外。

按照上级要求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

同时提醒家长在为孩子选购课外读物时关注图书质量,在必要时可以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3.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和引导,防止不良信息和读物毒害学生。

目前电子产品泛滥,各种信息充斥网上,请家长注意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的管理和引导,管控好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浏览内容,教育孩子不浏览不健康的网页和信息,不阅读不健康的书籍和文章,不观看不健康视频,绿色上网,健康浏览。

4.推动师生共读、亲子阅读活动有序开展,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结合语文学科的学习,学校制定了相关阅读计划,确定阅读内容,在和教学结合的过程中由语文老师进行专业的指导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如读写结合、以辩促读、整班阅读等活动,鼓励各班开展亲子阅读,建设书香家庭。学校定期进行读书分享会、书香家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以引领学生的阅读有广度、有深度地有效开展。

5.把握红线,守住底线,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始终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不符合要求的课外读物坚持不推荐、不组织。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学生杂志进行征订时,认真解读文件要求,按要求严格落实致家长信及订单的发放,始终坚持全员告知、自愿订阅的原则,不强迫,不摊派。学生订阅的杂志有专人负责管理订单并组织发放,不拖延,不凌乱,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学生手中,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纠纷的发生,图书征订及发放工作也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扬。

于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的红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另请家长对学校和老师的此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问题,欢迎举报。

为了给孩子们营造健康而有深度的阅读环境,学校、老师、家长们都在努力着,共同为学生的阅读保驾护航!

校园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加强教育,责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及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

2、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

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严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

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

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为标。

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

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

等现象。

3、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

防结冰。

(五)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

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

;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

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彻底地排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由校领导牵头,对学校内。

外所有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该学校解决的学校解决,该老师解决的老师。

解决,该社区和群众解决的就让社区和群众解决,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时、彻底、

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

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校园管理制度

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3、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4、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5、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存有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或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断开网络并告知信息中心,以减少病毒对计算机的危害。

7、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办公室、教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8、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9、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u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毒、杀毒。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1、未经他人同意,不要擅自删除他人保存在计算机上的资料。

12、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3、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4、人人都要爱惜计算机,保持计算机上无尘、无污垢,不要将各种对计算机硬件有影响的气体、液体或固体弄到计算机上。办公室计算机由各室负责人负责清理;各教室教学用的计算机由班主任每周一次清理,并管理好。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6、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能正确地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常规事务,将计算机更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1、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校园管理制度

1、在上学、放学路上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学生过路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时,从流洋、洽浦、坛石等村沿福古路上来和从实验小学方向出来的同学,一定要靠右边行车(或步行),到达学校对面后,过天桥到达校园,不得提前在半路中横穿公路。放学时,往世纪芳洲、青岐方向和实验小学方向的同学,一定要过天桥后,靠右边行车(或步行)。

2、学生在过天桥时只能推着自行车行进,进入校门口前应推车进入校园,并把车停放在车棚里,同学不得在车棚内逗留,若发现有偷或破坏自行车者,给予处分。

3、不准在校内追逐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行走,见老师和客人要主动问好、让路。

4、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团伙活动,不准带外人进入校园。不准携带、使用管制刀具和其他用于打架的'凶器。学生不准打架,否则给予相应处分。

5、学生不准在校内赌钱、打扑克、吸烟,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爱护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和一切设施,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8、严禁学生到江河湖泊游玩、或游泳。

9、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放学后按时回家。

10、没有特殊需要,所有学生在放学十五分钟内必须离开校园。

校园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后勤、保卫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派查、消除火灾隐患和建议。

(四)、针对各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五)、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六)、校内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种出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订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校园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和接到报警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保安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通话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四、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五、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等;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处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到查看。

七、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售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屑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食品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

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接警专线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

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校园管理制度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提高我校足球运动水平。

1.我校校园足球运动员必须满足在籍学生的要求。2.在各班遴选对足球有充分兴趣和身体素质较好的学生成立校级男足球队并开展有科学合理的训练。训练由主教练负全责并有规律有成效的请校外专业教练员提供技术指导。

3.每个班级成立班级足球队利用足球课和大课间时间组织训练,定期举行比赛对表现突出者可吸纳入校级足球队,校级足球队要积极参与各项由正规机构组织的比赛活动。

4.各班和各足球教师及时为招收的队员注册,并做好相应的服务管理工作。

采用先进的教学理念,充分结合“阳光体育”的'目标。坚持健康第一,把足球作为树人的载体,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每班级每周安排1节足球专项课,体育教师因地制宜根据科学先进的教材制定适合学生的教学计划,充分发掘学生对足球的兴趣。在大课间中成立足球兴趣小组由兼职教练进行指导和教学。

1.教务处将足球教学工作纳入教学工作计划,进行管理和落实。

2.教务处要组织足球教师加强校园足球校本研修,开展相应的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

3.足球教师要有针对性的撰写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做到每节课5—10分钟得知识讲解和技能训练,每周一节专项足球课。

4.班主任要积极鼓励学生到足球场,提高足球运动的兴趣,保证足球校本课程得到落实。

5.教务处要加强对校园足球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并将校园足球纳入年终考核,认真记录,并将工作成绩与年度考核评优、岗位竞聘等有机结合,提高足球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校园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园交通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学校公用车辆和本校教职工私用车辆凭校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进入校园,通行证应置于前挡风玻璃内侧。通行证一年一核。

2、通行证分公车、私车、外协车和工程车四种。公车凭单位证明、行驶证办理,私车凭工作证、行驶证办理,外协车凭合同和学院的相关协议和行驶证办理,工程车凭学校工程管理单位证明、行驶证办理临时通行证并注明通行有效期。

3、部门送货凭通行证,在上午9:30分前和下午16:30后准予进入校园,只能驶往目的地,不准随意停靠。搬运车由雇用单位向保卫处通报,批准后方可时入校园。

4、上级部门、兄弟院校和其它来宾进校车辆,由学校有关接待部门到校门引导或用电话通知保卫处办公室,由门卫放行。

5、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修车辆,可进入校园。

6、原则上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对确需乘坐出租车进入校园(老、弱、病、残、孕等)的,由门卫从来掌握,登记核证后时入校园。

1、进校园后,须严格按交通标志牌指示的线路行驶,严禁逆行。

2、进入校园内的各类车辆行驶时,一律限速20公里/小时。

3、消防、救护、抢修、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可按临时方案行驶或停靠。

1、所有车辆必须停入在学校规划的停车场,不许随意沿途停放。

2、学校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车在停车场停放,白天不收费,其它车辆白天收费。所有车辆夜间过宿收费(学校公务车辆除外)。

1、进入校园的车辆违规行驶和停放,由院保卫处责令纠正。

2、经规劝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达到规劝其改正违规的目的。

3、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处会同保卫处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

4、必要时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1、本暂行规定适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

2、本暂行规定由院保卫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校园管理制度

学校成立专门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姜育孝校长、董芳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由各部主管领导组成,成员由各部门主任、学年主任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发布信息的审批工作及网络安全运行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

严禁在网上利用bbs、电子邮件、个人主页、聊天室等,发布xxx、淫秽、黄色及诽谤、侮辱他人内容的言论和图片以及传播复制病毒的行为发生,同时,禁止利用网络机房从事赌博或玩电子游戏活动。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校规校纪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学年、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学年、部门级资源进行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定期对系统漏洞进行扫描并及时打补丁。

网络中心负责人要对交互式栏目发布的信息进行监视,发现有害信息备份后应及时删除,并报告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网络中心、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电子图书馆负责人及全校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要每天不定期浏览主页或自己部门页面和bbs,各负责人还应经常巡视操作者,如发现有违反上述第2条规定者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报告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1)对发布信息源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登记,信息源单位须凭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到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发布信息的手续。

(2)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将对信息源单位提供的信息内容。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第四、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核。

(3)各部门负责人应对网站上本部门的宣传主页及链接的站点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情节严重者视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问题应备份后才能删除。

凡发现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条情形之一的,应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做好数据备份,并于24小时之内向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汇报,重大案件应立即报告。

网络中心、电子阅览室要建立访问日志,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简要记录并保留最后60天的访问情况。

网络中心要定期对校园网上重要内容进行备份,以防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或系统故障造成数据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