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管理校园快递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热门21篇)

小编: 书香墨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工作方案的制定方法,下面是一些典型案例的介绍和分析。

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全文

各高等学校,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各快递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统一建设和管理高标准的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设施,促进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协调发展,市教委与市邮政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制订《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为天津市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学生提供快递服务的行为,维护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创建和谐文明校园,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61号)和《天津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4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服务进校园是指高校通过引进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且经营多家快递品牌业务的第三方快递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校园安全隔离的专用区域内设立快递配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快递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应坚持“服务学生生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以及独立学院。

第二章服务中心的设立。

第五条高校要开辟安全隔离的快递服务专用区域,建立岛式或围墙式快递服务专用区作为服务中心。

(一)岛式快递服务专用区。利用城市道路旁校园院墙内空闲区域,架设围栏建立封闭的服务中心,快递人员从专用出入口门禁核查记录身份后进入服务中心,将普通快件投递至智能快件箱,将异形或者货到付款等特殊件交付给人工服务,学生从校园内围栏门禁出入口进入服务中心寄取快件。

(二)围墙式快递服务专用区。即将城市道路旁校园围墙拆除,安装双面智能快件箱,建立服务中心,快递人员由校园外将普通快件投递至智能快件箱,将异形或者货到付款等特殊件交付给人工服务,学生由校园内寄取快件。

第六条高校要为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便利,包括场地、闲置房屋、水、电力供应、可接入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开通进出通道,并办理相关手续。设置明确的安全逃生通道,按标准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第七条高校要采取公开招租形式引进企业进入服务中心经营。每所高校只能引进一家企业(邮政通信业务除外)。高校要与承租企业签订租赁合同,须将“不允许承租方转租”列为强制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租金应以公益性原则收取。

第八条企业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第九条企业应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要求,在高校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办理从业人员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十条企业应保障服务中心内建筑、消防设施符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接受学校消防、治安管理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企业如需在服务中心内建设快递人工服务用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快递服务》、《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天津市快递配送公共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标准指导手册》等相关标准。如学校可以提供符合快递人工服务用房标准的闲置房屋,可不再建设。

第十二条企业应安装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标准的.可拆卸智能快件箱、实名收寄设备、验视记录仪、防盗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等规范化专业设施设备。智能快件箱自助设施和人工操作管理系统,应具备全程操作信息和视频记录。

第十三条企业安装的实名收寄、验视记录和监控设施应与邮政监管系统联网。智能快件箱后台数据应接入邮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系统,做到收寄过程有记录,安全问题能追溯。

第十四条企业应与各品牌快递企业签订代理协议,从业人员须持有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从业认证卡,进入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须经身份核实确认。

第十五条企业不得采取加盟、转包、分包的形式提供高校快递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校内用户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第三章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高校要将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作为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创建和谐校园,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重要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管理工作中,确定管理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十七条高校要根据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卫生、环境等要求,加强对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高校要加强与所在地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企业收取额外费用或阻碍学生正常使用寄递业务。

第十九条高校要严格管理快递服务车辆,除学生离校等特定时间段外,高校均不得允许快递服务车辆进入校园。

第二十条企业应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服务中心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不得改变服务中心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寄递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制度,依法严格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章违规违约处理及退出。

第二十二条高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市教委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高校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高校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一)经营管理混乱,且限期整改不到位,被相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三)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寄递禁寄物品,且造成严重后果;。

(四)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逾期六个月;。

(五)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高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

(六)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出现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严重违规行为;。

(七)违反相关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情节严重。

第二十五条高校与企业提前解除合同,校企双方应及时向市教委、所在地邮政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满,高校要重新进行公开招租。对信誉度高、服务质量好、学生满意的企业,在招租时,高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第二十七条企业退出后,自身承担其在校经营期间的盈亏,不得以经营场所的装修、设备设施购置等为由索要补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市教委、市邮政管理局。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建立多方监督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分、公布和信用等级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本市和外埠在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建立和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条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管理。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上报等工作;指导推动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管理项目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物业协会)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并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和在管物业管理项目基本信息填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信用信息的核实等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核实和公布。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物业服务企业对申报的企业信息和项目管理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经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已妥善解决的投诉问题,不记入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采集按照企业自评、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市和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用信息在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录入。主要内容如下:

(一)物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物业管理项目信息等。

(二)业主委员会信息采集。包括: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项目清扫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房屋和共用设施设备养护、日常管理服务等情况的评价。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信息采集。包括: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决议,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等情况的评价。

(四)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信息采集。包括: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及执行情况、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情况、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情况、投诉处理情况、房屋及设施设备年度查勘情况、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及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评价。

(五)市国土房管局信息采集。包括:物业服务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达标创优、参加行业培训、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参与投标等情况的评价。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实行年度填报确认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于每年2月底前,对上一年度信用信息进行确认和调整;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于每年3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进行评价;市物业协会于每年6月份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后,记入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第八条每年6月底前,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市物业协会、专家评审组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物业协会网站公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示期为七天。

第九条公示期间,被征信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部门对信用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市国土房管局接到异议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因信用信息系统处理过程中产生信息错误的,应当立即更正;因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造成信息错误的',应当立即通知该单位核查并书面答复市国土房管局。市国土房管局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

第十条公示期结束后,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异议处理结果最终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等级。每年7月份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信用记分办法和等级划分。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基准分为100分。其中,物业服务企业自评分为15分,业主委员会评价为15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评价为15分,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评价为20分,市国土房管局评价为20分,专家现场核实评价为15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企业信用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具体信用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五)信用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c。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信用等级为不合格:。

(一)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三)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被媒体公开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聘用无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的;。

(五)挪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

(六)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退还装修保证金及其它应退还费用的;。

(九)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信息采集过程中,拒不上报信用信息的;。

(十)经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发生上述行为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核实结果书面报送市国土房管局。由市物业协会将核实结果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第四章信用等级管理。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资质复核、达标创优、招标投标、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十五条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

(一)评定为aaa级物业服务企业,在行业内予以表彰,在媒体上予以宣传。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的优良业绩,在资质监督检查时可予免检。在下年度信用信息公布前,参加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投标时,在资信标部分得分基础上加5分。在物业项目达标评审总分基础上加5分,在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评审总分基础上加5分。

(二)评定为aa级物业服务企业,在行业内予以表彰。在下年度信用信息公布前,参加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投标时,在资信标部分得分基础上加2分。在物业项目达标评审总分基础上加2分,在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评审总分基础上加2分。

(三)评定为a级物业服务企业,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应加强对其业务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改进服务,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评定为b级物业服务企业,列为警示企业。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通报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核查该企业资质条件,经核查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整改期间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一年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五)评定为c级物业服务企业,列入整改企业。记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作为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管企业。区、县房地产管理局通报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核查该企业资质条件,经核查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一年内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不得晋升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一级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外埠在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被评定为b级(警示企业)或者c级(整改企业)的,按照上述(四)、(五)规定落实整改要求。市国土房管局将评定结果书面报送住建部或告知外埠在津从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被评定为c级(整改企业)的,建议住建部降低其资质等级,外埠企业一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接物业管理项目。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核定资质等级后,年度内无物业管理项目的,不予信用等级评定。其资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信息提供单位因提供不真实信息侵害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等他人合法权益的,被侵害人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等工作人员在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市国土房管局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信用信息的具体评价内容、方式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省委、市委、区委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按照政府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产品和服务提供制度;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市、区相关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坚持以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增强社区发展活力、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为目标,着力构建“网格立体化、主体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社区治理新机制。

探索构建多层级网格组织体系,实现网格治理架构的“立体化”;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协作共进、参与共享作用,实现网格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大力推动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以竞争性方式承接社区公共服务,满足居民服务需求,实现网格服务的“社会化”。积极推动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与多元共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实现社区建设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

在当前社区“网格化”管理格局基础上,构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新机制,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构建四级网格体系。

每个社区为一级网格;根据社区人口户数、院落性质、工作现状等因素,按照社区两委成员配备职数(原则上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不进入网格),将社区划分为大块的管理区域及二级网格;二级网格下各居民小组、自治院落、物管小区、企业及驻区单位为网格单元即三级网格;各居民小组散居院落人口、户数较多的自治院落,物管小区、单位院落可进一步划小以楼栋为四级网格。

(二)明确网格分级职责。

一级网格:完成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综合服务管理站的职能职责。作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体系的一级平台,承担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效果评估等职责。作为购买服务的委托实施主体,按照依法、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通过委托、采购等方式向社会组织、志愿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条件的社会全体(个体)购买服务。负责购买服务的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过程监督、资金管理、绩效评估。

二级网格:作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体系的二级平台,负责牵头组织、承接实施网格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成一级网格的各项工作安排。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督服务项目的实施,参与实施效果评估。负责整合院落自治组织、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资源,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服务、互助服务等活动。

三级网格:作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体系的三级平台,承担网格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具体“落地”职能。完成二级网格的各项工作安排。通过项目实施、志愿服务、公益服务、自治活动、驻区共建等形式,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居民(业主)自治、便民服务、扶贫济困、养老助残等工作。要探索和创新社会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载体,要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参与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参与、创新高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级网格:作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体系的四级平台,参与三级网格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活动,以适当的形式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三)健全网格运行机制。

社区“两委一站”构成一级网格治理主体。两委人员除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外,其他社区两委成员原则上都要下沉到二级网格中。

每个二级网格以一名社区两委成员为核心构建网格治理机制,可设立网格党组织和网格治理委员会,接受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领导和指导。

各居民小组组长,自治院落、物管小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作为三级网格单元的责任人,接受网格治理委员会(网格党组织)的指导。

各居民小组散居院落负责人、自治院落、物管小区、单位院落的楼栋长作为四级网格责任人,接受三级网格的指导。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社会资源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一)探索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机制。

合理界定各类社会资源在社区治理中的定位和责任,坚持社会协同、资源共享理念,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为目标,探索创新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等的特色和优势,特别是驻区企业、单位的人、财、物等资源优势,促进资源共享,推动形成社区建设主体多元化新格局。

(二)探索构建社区协商共治新机制。

围绕“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思路,探索社区多种主体、多种协商制度和机制之间的关系和关联方式,完善协商共治机制、培育协商共治体系、拓宽协商共治渠道,形成社区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一)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

大力发展和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及志愿服务组织等,采取竞争性选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把适合的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交给各类社会主体承接。

(二)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

鼓励在社区成立社会组织居民服务中心,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平台,指导和帮助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

(一)人员保障。

按照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的要求,逐步优化人员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要加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院落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建设,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经费保障。

按照整合资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原则,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强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经费保障。

1.工作经费。根据社区实际户数核定“网格”运行工作经费,其标准为:5000户(含5000户)以下2万元/年,5000户至10000户3万元/年,10000户(含10000户)以上4万元/年。

2.购买社会服务经费。根据社区实际户数、院落性质等情况核定政府购买网格内政务服务经费,其标准为:按照社区自治院落100元/户、单位院落50元/户、物管院落60元/户、涉农社区散居院落70元/户的标准核定。

根据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运行情况,适时适当调整政府购买网格内政务服务经费标准。

(三)运行机制保障。

1.推行网格内购买服务制度。

网格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街道作为购买服务的法律主体和监管主体,社区作为购买服务的委托实施主体,按照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通过委托、采购等方式将政务服务事项交给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来承接。建立和完善购买服务的社会化评估机制,强化评估结果的使用,确保购买服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街道、社区要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运行的监管,对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社会主体的服务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督,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严格执行政务事项准入制度。

重申和完善关于政务事项下沉准入的相关制度,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在已核准下沉事项之外,区级各部门、街道确实需由社区承担的临时性事务,应在按政务事项下沉准入制度审核批准后,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未按准入制度审批及未实行“费随事转”的事项下沉到社区,社区有权拒绝。

3.建立信息化平台支撑体系。

依托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联动综合服务管理应用系统,延伸服务末端、拓宽服务领域,形成全覆盖、开放式、共享式的信息平台体系,为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建立和完善领导及监督考核机制。

成立华兴街道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的日常工作。

为推动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有序、规范、高效运行,必须建立各类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街道社会事务科作为推进社区网格治理机制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工作推进的统筹监督和效果评估;街道纪工委要对政务事项下沉社区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党政办负责牵头对下沉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准入管理,相关科室按《区政务服务事项准入社区管理办法》进行下沉社区政务事项具体办理;城管科牵头负责社区平台购买社会服务的招标比选工作;财务科要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管;社区作为社区网格治理机制建设的委托实施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街道和社区要配合区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监督考评工作体系。

本实施意见由社会事务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和规范疏导工作,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意见》(政发〔〕8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6号)、乐政办函[]5号等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市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服务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新监管、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疏导力度,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力求规范化与人性化相统一,逐步建立起预防、查处、教育、规范和服务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构建公平、和谐、安全的市场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定期抄告反馈制度,落实抄告整改工作;畅通疏导登记通道,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责任区制度,采取示范区、监督区、整治区的方式,通过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加大疏导扶持力度,实现“减少总量、解决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目标,底前排查的无证无照疏导率在50%以上,年度无证无照总量减少20%以上。

重点抓好高危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排查治理、疏导规范工作,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快速予以查处和打击。

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及时予以取缔;强化食品卫生分段管理,提高食品行业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加大网吧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建立无证无照网吧“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办法,强化源头治理,引导网吧经营单位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实行连锁经营。

(一)宣传发动、排查核实阶段(1月至3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发布通告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证无照经营疏导工作的良好氛围。会同当地工商部门做好当地无证无照状况的排查核实工作,摸清经营者姓名、场所地址、经营内容、无证无照原因,并提出疏导治理意见。

(二)疏导规范、综合治理阶段(4月至9月)。在排查疏理的基础上,配合开展“铁犁”系列行动。从疏导登记着手,定期开展系列服务活动,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申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引导一批具备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做好教育与查处相结合,对部分经营者实行教育为先的方法,对违法无证无照经营者发放整改责令书,限期整改或者限期办理证照;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完成限期整改的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

(三)查漏补缺、巩固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治理方法,研究全镇疏导规范治理工作中的新举措,建立健全科学监管长效机制。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无证无照疏导规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考核。

(一)建立联合治理机制。要按照“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意见》(政发〔〕81号)规定,按照“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疏导规范的职责分工,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无证无照排查疏导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行业、食品卫生经营单位的许可检查。对网吧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商、文化、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及镇政府、村居、学校等单位要群防群治,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无证无照排查疏导的主力军作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创新监管方法。坚持取缔与疏导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做到宽严并济、处罚得当。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情节轻微、无前置许可的,引导其主动办理营业执照,并采取设置特殊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现场指导办理等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使无证无照经营者经疏导登记后从事合法经营。完善监管方式,推行条块结合的片区责任制监管模式及“示范区、监督区、整治区”的新做法,发挥监督员作用,推行“房东告知制”等形式,实现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群防群治。

(三)完善抄告反馈和信息通报制度。镇政府要及时将本镇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镇政府对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把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对基层检查考核的重点,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辖区内无证无照违法违规案件连续多发或发生无证无照违法违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无证无照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无证无照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不含别墅)确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保障性住房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小区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所收取的费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

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服务中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五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是指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电梯、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电子防盗门、可视对讲门、电子巡更系统、住户报警、周界报警、电子显示屏、中央监控系统、景观灯等)、消防系统、避雷系统、航空障碍灯、水景(包括喷泉)等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的费用。

第六条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第七条普通住宅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机电设施设备技术参数或者实际运行成本据实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滚动使用,每年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第八条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会同意的其它费用构成。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与通过招标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年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从四个等级中选择相应级别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双方签订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条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首先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第十一条已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入住两年以上且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或服务等级需要调整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成本变化,拟定调价方案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调价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预收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第十五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护、养护责任。

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服务所支付的费用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在销售场所或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开标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场地占用费和其他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业主重复收取性质或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十八条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原天津发展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的《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发改价房地〔〕1100号)同时废止。

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扁平化、精细化、科学化,根据xx区委组织部《关于深化推进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深化推进我乡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紧紧围绕“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党建引领,服务为先,资源共享,共用共建”的思路,整合调动各方资源,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延伸管理服务触角,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村党支部+村民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三级网络”,努力构建科学规范、集约管理、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基层党建网格化工作体系,为推动“五个xx”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服务触角有效延伸。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不断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将党组织管理服务触角向社会神经末梢延伸,消除社会管理服务的“空白地带”,实现基层党建管理服务全覆盖。

——服务资源配置优化。不断完善党组织管理服务网络,优化社会管理和党的建设资源配置,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协同解决基层问题,整体提升基层党组织软硬件水平,加快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

——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下沉服务管理重心,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实现在网格中查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的目标,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

——功能作用发挥明显。通过深化推进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破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难题,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更加常态,基层党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更加明显,党组织和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

“三位一体”党组织体系。各党(总)支要以便于工作高效顺畅开展为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科学灵活划分网格、合理设置党组织,健全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延伸党的工作触角,实现党组织服务全方位、全覆盖。

(二)配齐建强网格工作队伍。按照“一格多员、一人多职、一岗多责”的原则,充实网格服务管理人员,建强网格党建工作队伍。按照“三型五好”班子建设和“三严三实”要求,采取能人中选、村官中配、干部中派的方式,及时将那些群众威信高、对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引领群众发展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派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乡村两级要把村民党小组长队伍建设作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致富带富能力强”的标准,从致富带头人、种养殖大户、复员退伍军人、村组骨干、优秀党员、务工经商回乡创业优秀青年中选配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公益事业、有一定的致富本领,善于做群众工作,乐于吃苦奉献的党员,充实到村民党小组长队伍中。要按照村民小组户数,合理确定党员中心户,一般应在10-15户农户中确定一名党员中心户。按照规定程序推荐培养村组后备干部,不断优化、充实后备干部库。统一制作党员中心户标识牌,于9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

(三)有效发挥网格党组织功能。要通过党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细化管理单元,促进网格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村组活动场所打造成集学习教育、便民服务、党群活动、文体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要强化网格内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座谈交流、上门送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的'理论及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切实增强网格内所有党员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同时,要通过电话回访、建立qq群、微信群、寄发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全天候、全覆盖、多渠道。

2.充分发挥网格党组织的服务功能。要根据网格内服务对象数量、范围、特点和服务内容的差异,以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员、群众、志愿者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采取因需、因趣等形式合理组建“综合信息”、“矛盾调解”、“文艺活动”等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服务队伍。要动员有特长的党员加入服务队伍,充分发挥自身特长服务群众。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精心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服务活动,为服务队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依托基层组织活动阵地设施,乡党委建立志愿服务中心,村党支部建立志愿服务站,构建“党组织综合协调、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领导体系。继续深化先锋引领行动,深化“五创五强”先锋带富工程,依托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优势,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村党组织和村民党小组要积极培育党员示范户,为群众提供农产品供销行情分析、种植养殖技术指导、产品流通销售渠道扩宽等各环节的服务与帮助,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好各项措施,引领带动群众解放思想,增收致富。

志愿服务中心(站)于9月底前完成。

(四)健全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结合各党组织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1.建立联系服务制度。在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挂联系党支部的基础上,向下扩展联系范围,建立四级联系服务制度,村党总支班子成员每人联系包挂1-2个网格党支部,网格党支部委员每人包挂1-2个党小组,党小组长每人联系包挂2-5名党员中心户或党员示范岗,每个党员中心户或党员示范岗联系5-10名党员,每名党员联系10-15户群众,构建一级联系一级、层层递进服务的金字塔式服务网络。认真填写《xx乡党组织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包挂联系花名册》,于9月16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党组织和党员要坚持经常走访群众,做到对网格内的人员清、各种设施清、居住情况清、隐患矛盾清。做到对突发事件、意外事件、邻里矛盾纠纷必到;对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外来人员流入、公共设施损坏、乱搭乱建必报;对困难家庭、失业群众、孤寡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特殊人群重点服务管理对象必访。要随时听取群众对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记录“民情日记”,及时向上反映和协调解决群众的问题和诉求,并做好反馈回访工作。

3.建立服务公示制度。要在网格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网格党组织成员、网格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电话号码、工作职责等信息,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寻求帮助。要统一制作发放民情联系卡,方便居民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制作公示牌,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安装。

4.建立跟踪落实制度。乡党委将把深化推进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述职考评。结合每两个月一次的党建工作推进例会,对党建网格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基层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党总支要将其作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量化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2.加强督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网格建设工作的指导,讲清工作脉络,讲明运行机制,推进网格建设。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权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切实加大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力度,落实好网格工作人员、活动阵地、工作经费等,推动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3.注重归纳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推行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力争创出有影响的党建品牌,促进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及时将网格划分、组建、运行等情况上报乡党政办备案。各党总支要将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认真填报《基层党组织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统计表》,于9月16日前报乡党政办。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固原市委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及原州区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优化服务为核心,以加强管理为重点,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服务环境,构建职责明确、管理精细、服务高效的网格体系,努力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实现社情民意收集无遗漏、为民服务无缝隙、社区管理无盲点,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按照一定的条件标准,将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以网格为基本单元,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岗等,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切实把辖区服务管理的单位、人员、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网格,实现“责任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

(一)科学划分网格。社区网格划分应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一个社区辖区范围为基本单元,也可根据社区具体情况和网格员所承担的工作量,一般按照300—500户为标准划分网格,以道路、街巷等易于识别的边界为界限,兼顾辖区建筑物和管理部件的完整性。按照社区实际情况,街道在20xx年结合社区治理工作将辖区网格重新划分为178个网格。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社区管理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社区。

(二)组建网格队伍。网格划分后,要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范围、特点以及物、地、情、事等实际,合理配置各网格服务团队,要每个网格定人、定岗、定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按照组织有力、运转高效的理念,建立三级基层网格工作构架。其中,一级网格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二级网格长由社区书记担任,三级设专职网格员,做到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的网格服务管理队伍。将网格化管理服务作为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工作内容,社区网格员由社区工作者担任,少量不足的网格员公开招聘、统一管理,确保“一格一员”全覆盖。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社区管理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社区。

(三)落实社区网格员待遇。社区网格员工资由区财政保障,并纳入20xx年财政预算。工资标准根据区、市相关规定,制定出台具体办法,由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第一季度发放。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核网格员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奖惩、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工作报酬。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社区管理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社区。

(四)明确网格员职责。网格化管理的核心是为民服务,要根据居民实际需求,明确网格员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网格员要统筹做好网格内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联络、协调解决问题、服务特殊人群、巡查社会治安、应急保障、预警防范、倡导文明新风、居民事务代办等;在网格长的统一协调下,开展服务管理、政策宣传、组织文体活动、信息收集、治安防范等工作。

牵头单位:社区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中心(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

(五)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基层工作性质,将网格内人、地、物、事、情、组织等各类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分解至网格,最大限度发挥各行业、各单位以及各支力量的优势。全面实行网格长负责制,做到精确定位、精确定人、精确定责,实现网格全覆盖、工作零缝隙。建立网格员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及时梳理、分析网格内社情民意和相关事宜;建立服务公示制度,在公益服务和居民聚集场所公示服务内容和服务人员及联系方式;重点建立入户走访制度,对不同类型的人群进行定期入户走访。

牵头单位:社区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中心(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社区。

(六)完善运行机制。街道指定具体办公室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建立服务管理事项电子档案。将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了解到的群众诉求、发现的问题隐患等,统一做好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等,形成闭环工作流程。网格员在工作中发现相关群众诉求,问题隐患,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社区网格长。网格长在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网格员上报的相关群众诉求、问题隐患,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各级网格长对相关群众诉求、问题隐患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或者跟踪检查督促同级相关部门、下级网格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向相关居民群众反馈。

牵头单位:社区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中心(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社区。

(七)深化社区居民自治。健全职能部门、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职责清单,解决好“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健全楼宇楼栋长民主推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和社区重大事项等交由居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管”。加强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物业管理、公共卫生、妇女儿童等委员会建设。推行社区“两委”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加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建立业主委员会评价物业服务企业机制。

牵头单位:社区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中心(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社区。

(八)构建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架构。充分保障居民群众在社区治理中的权力,有效发挥居民群众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构建居民群众、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等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逐步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城乡社区的有效治理。充分发挥城市基层民主建设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其打造成社区治理多元参与的基础平台,把涉及城乡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矛盾纠纷以及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等各类事项,全部交由居民群众等利益涉及方进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不断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实现社区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牵头单位:社区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中心(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社区。

(九)健全完善“三社联动”。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的平台功能、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工人才的支撑力量,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社区建立“三社联动”工作站,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创新“三社联动”的政策支撑、项目支持、制度规范和运行空间,推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化和志愿服务常态化,激活联动方式、让渡联动空间、撬动联动活力,补齐社区治理短板。

牵头单位:社区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中心(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社区。

第一阶段:(4月底)准备阶段。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网格设置流程、数量,明确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

第二阶段:(5月底)实施阶段。指导各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突出需求导向,规范网格化运行,完善管理服务制度。

第三阶段:(6月底)验收阶段。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评估,认真总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把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市社区网格化治理工作格局。为建立党委研究决定城市社区网格化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二)加强部门指导。要重视发挥部门指导推动作用,形成街道党工委领导、办事处主导、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中心(办公室)配合、社区及各社会组织参与的工作格局。社区管理办公室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相关中心(办公室)要按照各自职能和责任分工,从体制机制、政策制度等方面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制定推进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稳妥有序推进。各社区、各中心(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改革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多项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保持平稳有序推进。

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不含别墅)确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保障性住房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小区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所收取的费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

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服务中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五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是指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电梯、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电子防盗门、可视对讲门、电子巡更系统、住户报警、周界报警、电子显示屏、中央监控系统、景观灯等)、消防系统、避雷系统、航空障碍灯、水景(包括喷泉)等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的费用。

第六条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第七条普通住宅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机电设施设备技术参数或者实际运行成本据实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滚动使用,每年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第八条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会同意的其它费用构成。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与通过招标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年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从四个等级中选择相应级别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双方签订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条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首先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第十一条已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入住两年以上且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或服务等级需要调整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成本变化,拟定调价方案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调价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预收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第十五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护、养护责任。

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服务所支付的费用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在销售场所或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开标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场地占用费和其他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业主重复收取性质或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十八条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原天津发展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的《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发改价房地〔20xx〕1100号)同时废止。

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保定市委关于建设品质生活之城的系列会议精神和高碑店市“保省级,逐年进位;争全国,三年提名”的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根据保定市《关于实施“三大工程”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效能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高碑店实际情况,现决定实施高碑店市文明创建深化拓展工程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并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单位的创城工作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方案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保定市委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决策部署,常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争取在20xx年底前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一)总体安排。

参照保定市文明创建深化拓展工程的要求,现将全市范围内实测点位进行网格化划分,确保每一个点位都至少有一名专门的网格员,各网格员参照实地点位测评标准,负责本网格范围内文明城市创建的日常巡查、问题反馈和整改落实。通过网格的建立促进全市社会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再提升。

(二)考核量化标准(共计100分)。

1.市级领导统筹情况(10分)。

2.网格化自查工作情况(20分)。

3.重点督查情况(50分)。

4.创城工作进展情况(20分)。

(一)明确网格责任人。

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文明创建深化拓展工程的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在责任区域内要建立常态化创城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进行网格化管理,逐一明确各点位责任人,其中,各街道要细化到社区、小区、楼院、行政村,明确社区长、小区长、楼院长、村长等;各镇要细化到行政村,明确村长;教体局要细化到具体学校(含所有中小学),明确校长;执法局要细化到背街小巷、公厕、主次干道等点位,明确巷长、厕长、路长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细化到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点位,明确店长。各单位依据各自具体点位均要参照执行。

(二)全面开展巡查工作。

各责任单位和各点位负责人要对照实地点位测评标准进行网格化日常巡查,次数要求为:各具体点位网格责任人要每两日自查一次(每次至少有一张佐证照片并做好自查台账的记录);各单位主管负责人每周至少两次下沉检查,且每月要对辖区内点位全覆盖一次(每次至少有一张佐证照片并做好下沉台账的记录)。

(三)安排专人按时上报。

1.各责任单位要专人负责创城相关材料,按时上报,其中附件2要于7月8日下午5:00前上报至创城办邮箱(如人员有变动,请随时上报)。

2.延长“访千楼万户,创文明城市”活动时间。4月15日高碑店创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访千楼万户,创文明城市”活动工作方案》(高创办〔20xx〕2号),根据保定市创城办的最新指示,现对“访千楼万户,创文明城市”活动时间进行延长,具体截止时间,以保定市要求为准。各单位需开展“访千楼万户,创文明城市”活动进村、进社区宣传创建知识每月不少于2次,并于每月20日下午5:00前,将佐证照片上报至市创城办邮箱(首次报送时间为7月8日下午5:00前)。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明创建深化拓展工程”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于每月20日下午5:00前,将创城相关材料上报至创城办邮箱(注意:网格化自查和下沉检查的台账及佐证照片,记录时间范围为上个月20日至本月19日)。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近一阶段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志愿者健康平安工作,各地要在做好西部计划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安全教育管理和关心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志愿者安全自护意识,保障广大志愿者度过一个充实、愉快、安全的假期。现就做好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开展走访,加强组织关怀。各级项目办要深入志愿者所在服务单位和宿舍,开展慰问走访活动。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掌握志愿者思想动态,倾听各方意见建议,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安排节假日期间留在服务地的志愿者的相关生活,并适当组织一些联谊交流活动。县级项目办的走访工作要实现全员覆盖,访单位、进宿舍、听意见,全面掌握每一名志愿者的身体、心理、生活、工作等情况,形成详细的走访记录。

2、做好排查,严查安全隐患。各县级项目办要结合走访工作,在近期对志愿者工作生活场所的社会环境安全、房屋安全、水电安全、餐饮安全、取暖安全、相关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当前部分地区正值采暖季,各级项目办尤其是县级项目办务必要提醒志愿者做到安全取暖,严防火炉取暖中出现一氧化碳中毒或电热毯取暖中出现漏电、短路等情况。

3、开展教育,提高自护意识。各县级项目办要集中开展志愿者安全健康自护教育,并借助群发短信、网络宣传等途径做好广大志愿者的安全提醒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严禁志愿者外出探险、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水域滑冰、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等;提醒志愿者注意出行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农用车和货车,严禁购买、骑乘无照摩托车、电动车及刹车不良的自行车,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严禁志愿者使用没有烟囱(排烟不畅)的煤气炉、不达标的电磁炉做饭;严禁酗酒;提醒志愿者在出行、返程、离岗等途中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谨慎与陌生人交往,谨慎接受约请、赠与,防止上当受骗;提醒志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若遇突发事,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县项目办报告。

4、加强管理,严格请假制度。各级项目办要严格志愿者请销假制度。各服务单位要详细统计双节期间外出志愿者名单、外出地点、往返日程和联系方式等,报县级项目办备案。各级项目办要向志愿者公布节日期间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应建立双节期间突发事应急预案,事先与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卫生防疫等单位联系,建立通畅的.工作网络。

5、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措施。有关保障工作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项目办,要切实按照《20xx-20xx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尽快落实到位。省级项目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协商,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将志愿者生活补贴、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商业保险(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等险种)等保障经费严格落实到位,全方位为志愿者提供保障。

6、各级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高度负责、对西部计划工作高度重视的态度,将志愿者人身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以上各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各项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各省级项目办要对以上工作进行部署、督导和核查。各县级项目办要将近期开展走访、排查、安全教育等工作情况及时报省级项目办汇总。对因管理疏漏而导致发生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全国项目办将依照管理责任规定和三方协议,严肃处理。

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学校管理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充分发挥督导的`导向、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教育局各股室配合协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县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全县中小学经常性督导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中小学经常性督导工作以各责任区专职责任督学为主,或会同中心校共同组织实施,也可邀请兼职责任督学参与。县成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工作巡视组,巡视组由县教育局领导带队,抽调教育局责任区兼职督学陪同,随机督导全县乡镇学校及责任区督学工作开展情况。

随机督导,现场调研,改进工作作风,注重督导实效,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常态化督导机制,着眼于督促推动,立足于导向激励。

经常性随机督导,即督导工作常态化,事前不通知,不打招呼。主要采取突击查岗、推门听课、随机巡视、现场调研、明查暗访、校园巡视、问卷访谈、查阅相关资料等多种方式,并现场录像拍照。

见附件《颍上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指标》。

(一)督导结果作为乡镇学校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学校,将采取连续跟踪督导的方式,找准原因,深入解剖,督促整改。

(二)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教育局将认真研究各责任区责任督学总结的经验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向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一些学校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给予肯定表扬,对问题突出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三)督导结果向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汇报,作为掌握学校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以便领导决策。

督导人员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准在学校吃喝,不准要求学校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更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等。一旦发现或有检举,将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下文起开始实施。

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基础,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少年儿童文明参与交通、安全参与交通的水平为目的,以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为载体,达到有效杜绝或减少学生违章行为和责任交通事故,逐步提高师生自我保护与维护相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

“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从小搞好交通安全的基础教育,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抓好对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不仅是交通管理部门,更是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小学生精力充沛,活泼好动,经常参与交通活动,但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期,判断力、自我控制能力相对较弱,缺少必要的交通经验,是交通人群弱者中的弱者,极易受到伤害。为了减少小学生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学校应该也必须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实施警民共建,共同加强对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使他们从小树立起较强的交通法规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公德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掌握足够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通过教育和引导,使他们明白搞好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达到不仅自己要做好,还要承担起向家庭成员、社会进行宣传和监督的责任、义务,勇于同各种不良交通行为作斗争,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交通秩序健康正常、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检查督促、考核奖惩。组长:洪良清(校长)副组长:胡金坚(法制副校长)柯丽雅(副校长)组员:吴雅宣、吴美婷、蔡缘订、王荣妙。

2、完善工作机制。实行每周一小议,每月一专题的交通安全议事制度。建立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通力协作、值周师生和班主任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学期由校长与每位班主任教师及科任教师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逐步完善领导值周、班主任包班、保安员指挥、小交警巡查的管理模式。聘任校外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营造出“安全无小事,人人皆有责”的安全教育管理氛围。

3、建立健全管理职责制度,完善相关资料。根据实际,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操作性强的管理职责、制度、方案及相关资料,力争做到师生人手一册,使师生有章可循。

1、校门口及转弯处设相关标志。

2、校园内设宣传专栏。

3、校园内外利用各类标语、口号、警语营造静态育人氛围。

4、交通安全图片展示。

5、学生手抄报展示。各种学生活动记录雹照片、成果展示:包括优秀文章、获奖情况等。

6、校园内外两块led屏经常更换交通安全警示语。

1、专题教育:周会课和班队活动(间周1次)、大型讲座(每学期1-2次)。

2、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教育:开辟“交通安全教育”专栏进行宣传。

3、聘请安全教育校外辅导员。

4、开展交通安全系列竞赛活动:低年段制作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中年段“交通安全伴我行”手抄报比赛;高年段“争当交通安全小卫士”征文比赛。

(一)实施“四项制度”:

1、坚持“升降国旗制度”:每周星期一的早读课进行升国旗、唱国歌(或革命歌曲)、国旗下宣誓和讲话(间周要有一次“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3-6年级班班有升旗仪仗队,轮流负责升旗仪式的组织、指挥。

2、坚持实施“育人值周制度”:具体落实《交通安全文明守则》、《交通安全守则》、《交通安全公约》等规章制度。

(1)明确值周人员:每周含值周领导(1人)、教师(4人)、学生(6人)等人员。

(2)严格执行“值周人员特殊作息制度”:上午、下午均比上课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下午放学后40分钟检查完毕清洁卫生后方能离校。

(3)实施“放学后清校制度”:保证学生按时离校、回家,保证校产安全。

(4)行课期间校园实施“半封闭式管理制度”:即行课期间关锁校门,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学生安全、校内清洁卫生。

(5)严格“值周人员考核制度”:对值周教师实行100分制,对监督岗班级实行30分制,其考核结果与奖金、评优、年度考核挂钩。

3、实施“集合站队军事化管理制度”:凡是学校两操、大型集会、大型活动时,均列队进出教室、操场,并在操场定点站位,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

4、坚持“表彰激励制度”:坚持每周评选并颁发4面出勤、纪律、卫生、安全及两操“流动红旗”;坚持每学期评选“优秀路员”、“文明班级”予以表彰奖励。

(二)加强三种联系:

1、与社会的联系:积极与交警大队开展创建“警民共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聘请林同志为“校外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聘请胡金坚同志为“校外法制教育辅导员”。

2、与学生家庭、社会的联系: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带动家庭成员增强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做到学生家庭无交通违章行为,无损毁交通设施现象和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定期举行“教育行风评议”,以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学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度”等制度。按照《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等相关职责、制度、方案随时督促检查、如实记录,定期考核评比。其考核结果与年考晋职、津贴发放、评优选先挂钩。

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全文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以上原则自行制定检查所管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范围、内容的办法。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奖惩制度。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机组和个人,学校应及时予以奖励;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属于财政部规定固定资产起点线以下的,属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各高校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状况,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其中对于学校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全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xx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5月4日起开展维护学校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全面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围绕建设“平安长岭”“法制长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求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本次专项智力活动的整体目标是: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影响学校及师生的各类隐患基本消除,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妨害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活动商贩违章建筑等各类隐患得到彻底清除和整治。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责任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并成立了校保安队,新制定了保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组织部署阶段。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排查摸底阶段。

对学校周边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死面,对排查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上报,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集中整治阶段。

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强校园保卫人员,要健全门卫制度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盘查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理器具入校园;要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在学校门口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快速反应;要在上学放学时间安排当日带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高峰期间要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可疑人员采取妥当措施处置;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强对有精神疾病和心理不健康的师生有劣迹学生不安分学生排查管控;加强舍务管理,建立健全舍务教师工作责任,保卫好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守制度,并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制定相关的预案,并加强演练,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坚决杜绝教师乱办辅导班现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加强师生消防知识教育,经常对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防止火灾。全体教师及领导应行动起来深入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检查验收阶段。

迎接县综治委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对专项智力活动开展情况的验收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评。

巩固提高阶段。

对前四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力争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进一步总结完善维护校园安全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

提高认识。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真抓实干。

对影响学校及其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务求实效,让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实满意。

齐抓共管。

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

落实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校园封闭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02、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疫情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03、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校园安全封闭式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全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5月4日起开展维护学校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全面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依。

据,围绕建设“平安长岭”“法制长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求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本次专项智力活动的整体目标是: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明显。

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一)、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影响学校及师生的各类隐患基本消除,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二)、妨害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活动商贩、违章建筑等各类隐患得到彻底清除和整治。

(三)、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责任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并成立了校保安队,新制定了保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5月4日----6月30日)。

(一)、组织部署阶段(5月5日到5月7日)。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8日到5月15日)。

对学校周边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死面,对排查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上报,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到5月30日)。

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强校园保卫人员,要健全门卫制度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盘查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理器具入校园;要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在学校门口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快速反应;要在上学、放学时间安排当日带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高峰期间要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可疑人员采取妥当措施处置;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强对有精神疾病和心理不健康的师生、有劣迹学生、不安分学生排查管控;加强舍务管理,建立健全舍务教师工作责任,保卫好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守制度,并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制定相关的预案,并加强演练,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坚决杜绝教师乱办辅导班现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加强师生消防知识教育,经常对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防止火灾。全体教师及领导应行动起来深入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31日到6月10日)。

迎接县综治委、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对专项智力活动开展情况的验收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评。

(五)、巩固提高阶段(6月11日到6月30日)。

对前四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力争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进一步总结完善维护校园安全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

(一)、提高认识。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抓紧抓。

好,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真抓实干。

对影响学校及其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务求实效,让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实满意。

(三)、齐抓共管。

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

(四)、落实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相关责任人政纪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封闭管理工作方案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健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当前疫情形势需要,对此前相关技术方案进行修订调整,印发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

而幼儿园本就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幼儿也是传染病易感人群,稍有疏忽,容易引起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在疫情下,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xx经开第xx幼儿园根据以下方案全面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工作。

(一)幼儿园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

幼儿园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幼儿园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

在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幼儿园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健康、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幼儿园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

开园前,幼儿园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

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

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xxxx〕xx号)要求,开园前对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开园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1、报备健康状况。

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园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疑似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2、保持社交距离。

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前往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

3、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幼儿园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4、落实返园要求。

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园。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园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幼儿园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

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疑似症状方可入园,出现疑似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安排家长错峰接送幼儿,在园门口设置1米线,配备工作人员疏导人流,防止出现园门口人群聚集。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幼儿园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疑似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

在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对安保、保洁、食堂等园内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和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4、加强场所管理。

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快递人员不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

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6、确保膳食营养卫生。

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

7、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1、落实家校协同。

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疑似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2、保持手部卫生。

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勤洗手,做好手卫生行为宣教。

3、积极参加锻炼。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4、落实个人防护。

幼儿园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幼儿离园期间,家长做好幼儿看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加强近视防控。

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1、关注疫情变化。

及时关注幼儿园所在辖区、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强化监测预警。

幼儿园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入园前,教职员工、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出现疑似症状,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及时通知幼儿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托幼机构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一旦幼儿园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提高师生核酸检测抽检比例,推广使用抗原检测。期间园内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园(楼)门值守人员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可适当增加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无论是否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均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3、快速处置疫情。

如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幼儿园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和暂缓返园等处置措施。

幼儿园出现疫情后,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配合疾控机构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病例轨迹和流调信息,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幼儿园配合疾控机构等部门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先管控、再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并做好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幼儿园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4、做好卫生保障。

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认真排查辖区幼儿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幼儿园要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师生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健全校内安全工作机构,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此方案,校园安全工作方案。

(二)建立与学校安全管理需要相适应的机构和工作体制,保持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三)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并认真实施。把安全措施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校舍(含楼梯通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治安、危化物品、疾病防控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检查督促,保证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尽快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保证课时,规范教材,并努力提高针对性,同时,学校利用班会课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

(六)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发挥他们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普及相关知识,努力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救护技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教职工伤害学生的事情发生。

(七)建立奖惩制度,鼓励教职工积极关心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

(一)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学校安全工作方案,制定重要制度和措施,布置学校安全工作。

(二)协调、指导、督促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提出对安全责任追究的建议。

(四)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信息,研究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的.方案,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建议。

c、校园安全保卫组职责。

(一)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考虑贯彻实施方案,认真落实。

(二)掌握职责范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每天加强检查、监控及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研究安全工作的问题,总结经验。

d、学校值日导护队职责。

(一)按序轮流,配合学校领导做好导护工作,佩戴红袖章,做好移交工作,每人一天。

(二)如有私事调动需与校长室请假调换,不得私自调动。

(三)一天工作要点:巡视校园、在校门口迎送学生、管理学生中午用膳纪律、处理学生偶发事件、两操管理、关注放学后各教室门窗关闭、关注自行车管理、关注校外不法分子、检查门卫登记情况、关注教室内教师上课情况、早读前十分钟到校,放晚学后清校,关闭学校后方可离校。

(一)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方案,布置和检查督导学校安全工作。

(二)协调、指导、督促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提出对安全责任追究的建议。

(四)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信息,研究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的方案,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建议。

(一)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每天早中晚课间巡视校园,关注校舍安全、自行车管理、有无闲杂人员、机动车管理、关心学校周边环境情况、有无精神病人或者高危人群。

(二)处理学生中的偶发事件,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方式处置或者报告。

(一)保障组负责为学校安全提供必要的器材,及时更换旧、坏电器,确保师生用电安全,网络安全。

(二)后勤提供必要的安保器材,如警棍等防身用具,定期检查网络线路,确保监控图像明显,坏的及时报修。

(三)本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把我校从技防物防上打造立体的防护网。

h、校园110警务室职责。

(一)传达室门卫不离岗。

(二)禁止所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三)及时开关校门,正常上课期间,校门上锁。

(四)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必须登记。(教师在门房接待)。

(五)学生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出具的证明,门卫存档。

(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密切关注公路边校外青年或高危人群活动动向,并及时驱赶。

(七)驱赶流动商贩。(200米外)。

(八)严禁一切外来机动车进入校园,严禁家长进入校园接送孩子。

(九)做好门卫周边卫生工作。

(十)教育学生校门进出必须下车推行。

(十一)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保安站岗迎送学生并维持秩序、疏散学生。

(十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i、学生政教、心理疏导组职责。

(一)处理学生之间或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矛盾冲突,疏通学生之间的隔阂矛盾;

(二)对单亲家庭、组合家庭、外来民工子女家庭、隔代带的学生家庭子女加以关爱;

(三)对心理有异常的学生,进行心理干预措施,确保其安心上学,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一)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的大门口骑车,必须下车推行;严禁追车、爬车、搭乘“三无”车辆,不准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二)教室内严禁学生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各种电器。

(三)严禁学生进行危险活动。如互相推搡、打架斗殴、玩耍或携带管制刀具、翻爬围墙、窗户、阳台、上下楼梯打闹等。

(四)严禁学生下河洗澡,严禁学生学习期间无故离校。

(五)学生身体不好,须请假回家,必须有班主任的书面批准,学校保安方可放行。学生不得私自离校出走,有事出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凭班主任的签字离校。

(六)学生在上实验课、微机课、体育课时,要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规定操作,不得违规和自行其事。

(七)学生下午放学离校期间,必须锁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八)学生上学,放学时不得在路上和校内外逗留,更不允许周末放假时不经家长允许擅自在外留宿。

(九)学生不得在无证经营的小食店包伙食,不购买和食用不卫生食品、变质食品、过期食品。

(十)班上若有学生私自离校出走,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学生突发疾病,知情者必须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必须向学校书面报告。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必须在五分钟内向教育局党委、政府、汇龙镇教管办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特大安全事件出现后要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特大安全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突发特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公安局xxxxx。

汇龙镇教管办xxxxxx。

陆辉xxxxxxxxx。

吴新亮xxxxxxxxx。

陈庭飞xxxxxxxxx。

校园封闭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科学、高效、可操作的疫情防控机制,提升工勤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能力,保证学校顺利开学以及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工勤人员疫情防控培训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防疫培训专员:__。

二、培训时间。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专职部门要求以及疫情发展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

三、培训形式。

采取专题培训和实战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采取集中课堂式教学培训。

四、培训内容。

1.政策法规方面:国家、省市、教育局、卫健委、防疫部门对疫情相关要求等。

学习“三案十八制”相关内容:开学前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复工复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疫情排查制度、错年级、错时段上下学制度、晨午晚检、因病(事)缺课和病(事)因追查制度、隔离观察制度、卫生室(保健室)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师生防护制度、外来人员监测登记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宣传教育和信息沟通制度、清洁消毒制度、通风换气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快件取邮制度、值班住宿制度、物资保障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

安保人员: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环境卫生规范;接待外来人员及车辆相关要求;校园封闭管理;学生开学后温度检测方法等。

(1)对办公场所、卫生间等生活区及水龙头、洗手水池、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要按要求通风、消毒。

通风换气:如室外空气质量好,保持工作场所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消毒:每日学生离校后,应对工作场所及卫生间等地点进行消毒。

(2)提供手清洁条件,保障流动水、肥皂、酒精免洗洗手液等洗手设施及用品的好用和够用。卫生间配备足量水龙头,张贴七步洗手法示意图,教室内配备酒精免洗洗手液。

(3)要工作器材每日进行消毒。

3.个人防护:每天体温检测;工作、上下班、居家的自我防护等。

(1)上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到校后及时洗手。

(2)入室工作。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加强通风,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适度距离,必要时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用手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打完喷嚏后揉眼睛或者接触粘膜的部位。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3)参加会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尽量保持适度间隔。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开水浸泡消毒。

(4)就餐。采用带餐、送餐方式,避免人员密集。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5)下班路上。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离校,进家门前把外套脱掉,挂于窗口外通风。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6)接待来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期间,严格管理流动人员进入校园,禁止无关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来访者进入学校接待室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并经过校内人员允许,若体温超过37.3℃或有异常情况或未经校内人员,不予接待。接待后消毒。车辆来访,需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经校内人员允许方可入校。

五、相关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疫情防控培训工作重视程度。工勤人员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道防线,要深化细化消毒、人员管控内容,严禁走过场,应付了事。

2.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专业人员要积极跟踪指导相关消毒、卫生清理、人员及车辆管控工作,积极落实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落实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培训工作。

3.强化责任追究,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对培训内容落实不力人员依规追究责任。

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对音乐美术的兴趣爱好,结合我校本学期音乐美术教育工作的计划,以艺术节为契机,面向全体学生,丰富学生艺术生活,增强学生的音乐美术素质和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使同学们在愉悦、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中活泼健康地成长,也使我校的艺术之星能够脱颖而出。充分发挥美术室的特殊功能,提高学生的美术水平,培养学生发现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本学期任务目标。

1、合理安排美术室的使用时间,保证全校所有班级都有机会在美术室借用器材。

2、根据不同年纪学生的特点,利用好各种音美器材和教具,辅助好美术教师开展好教学活动。

3、定期开展学生美术作品展示,提高学生对美术的兴趣。

三、具体管理措施。

1、美术室由专任美术教师担任管理员并承担相关责任。

2、美术室的使用,须征得管理员的认可,并按规定制度使用。

3、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入橱或上架,按仪器的性能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并根据重下轻上、水平或竖直放置的原则作适当调整,特高特大仪器做专门存放;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取用方便。

4、保持橱、架内仪器、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仪器设备应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并根据仪器不同要求做好通电、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防火工作。

5、器材保管室要经常保持整洁,注意通风换气,妥善处理垃圾杂物,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保护师生健康,保证操作安全。

8、凡出借的美术用品如有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

9、做好美术(器材保管)室的使用记录。

半年来,在学校的正确领导和教育局教研室的业务指导下,我校紧紧围绕艺术教育的规律,积极探索艺术教育的有效途径,在教学、特长生辅导及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课堂教学为主线,努力提高学生鉴赏美、创造美的能。

在全面贯彻艺术新课程的指导思想下,本组教师认真学习艺术《新课程标准》等有关理论书籍,关注网络中有关教育的新动态,不断吸取相关的理论和经验,树立适合自己教学的新型教学理念。

二、以特长生辅导为抓手,不断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

1、端正思想、从严要求。

艺术类的学生,要想取得专业上的不断进步,就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踏踏实实,循序渐进地不断学习和提高。作为专业老师,不仅在专业技能上对学生进行辅导,还要很好地帮助和指导他们端正心态,教育他们要持之以恒,不能取得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而遇到挫折就灰心丧气。要想在专业上取得突破,就要坚持不懈。

2、认真辅导、因材施教。

我校的艺术特长生,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参差不齐,而且学生们所学的专业方向也不相同。就美术专业而言,有的学生学习素描,有的学习水粉画。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音美教研组经过分析研究,决定对专业中共性的知识进行集中辅导,而对考生不同的专业技能进行单独辅导。这样,不仅强化了考生的专业知识,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1、按照教导处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特点,安排并组织教研活动。

2、按时进行常规月查,并不定时地进行抽查,督促教师认真备课,使美术教学能正常开展。

3、通过听评课和研讨会,促进全体艺术教师的经验和信息交流。

4、鼓励艺术教师充分利用器材室现有模具和自制教具进行教学,加强示范。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三个面向”为指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通过规范的教学活动和丰富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培养学生发现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促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同时营造出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

区党群服务项目化管理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上级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党群服务载体,整合服务资源,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服务党员群众的实践中提升组织力、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现就实施党群服务项目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部署,结合近年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成果,以党组织为主体,以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服务党员群众、助推重点工作等为目标,以具体党群服务项目为抓手,着力改善社区党群服务形式单一、资源零散、实效不强等问题,实现党群服务项目提质、资源扩容、行动增效,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理格局。

(一)坚持党建引领与多元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开展党群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对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引导非公经济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到党群服务工作中,保证各类服务资源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党群服务一线。

(二)坚持围绕中心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将开展党群服务项目与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同步落实好政策宣传、巡查走访、矛盾调解、扶贫帮困等工作,增强单个党群服务项目的整体功能。

(三)坚持因地制宜与创新发展相结合。针对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服务群众中的弱项短板,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科学设计实施载体,及时满足党员群众服务需求,长远规划项目升级路径,确保党群服务项目具备操作性、符合规律性、体现时代性、保持创新性。

(四)坚持自主培育与联动共享相结合。在整合提升现有党群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依托各级党群服务平台形成互联互动机制,进一步扩大党群服务项目的参与主体和受众群体,逐步形成可共享的项目矩阵,丰富服务内涵和外延,全方位、多角度满足党员群众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一)开展需求调研。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开展需求调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领导干部领办实事项目等工作,采取线上征集意见、网格员入户走访、召开党员居民会议等多种方式掌握党员群众服务需求,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形成党员群众需要的具体服务事项。

(二)项目优化设计。对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现有服务项目和以党组织为主体常态化开展的服务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去芜存菁进行品牌化设计提升。同时,对征集到的党员群众需求进行整合,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由镇街党(工)委联合专业型社会组织进行立项评审和优化指导,形成具体项目计划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党(工)委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党群服务项目工作台账,帮助社区党组织协调服务资源,跟进指导项目落实,并确保党群服务项目在实施主体、内容和形式上能够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以实际行动有效回应党员群众所需所盼。截止申报评选前,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要常态化开展4个月以上,无固定场所的服务活动达到4次以上。

(四)总结申报评选。各镇街党(工)委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初步总结评估,形成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整体概况、实施情况、成果经验等内容。区委组织部采取实地考察、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目标实现情况及项目影响力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评选一批区级优质党群服务项目。

(五)推进联动共享。区级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全区党群服务项目库,联合各镇街党(工)委成立党群服务联盟,采取镇街轮值的方式每月在全区各级党群服务中心推介一个优质党群服务项目,引导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主动对接服务资源,不断扩大党群服务项目的品牌影响力。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党(工)委要加强对所辖社区党群服务项目的指导推动,优化整合现有党建资源,在做到应报尽报的基础上,每个社区新培育申报1—2个党群服务项目。同时,加快推进镇街层面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至少培育申报1个镇街级党群服务项目,牵头开展区域性服务活动。

(二)完善保障机制。合理利用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在意见征集、方案制定、项目公示等环节上做好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环节的有效对接,实现一体推进、同步见效。充分发挥镇街枢纽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做好党群服务项目的优化提升,推动项目品牌社会化。

(三)注重宣传推广。街道社区要加强党群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推广力度,综合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便民服务卡、网格服务站等线上线下手段,提高党群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调动党建共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服务热情,不断增强项目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