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政策解读范文(19篇)

小编: MJ笔神

在学校里,我们学习了各门学科的知识,也接触了不同的文化和思想。接下来的学校总结范文是多方面的,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昨天下午,青州市召开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安排部署今年全市招生工作。至此,青州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最终敲定。以下是小编收集的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招生范围

一中实验学校、宏德学校初中部面向全市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海岱学校初中部由本校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不招收其它新生。

云门书院双语学校、海岱学校小学部招收在城区有固定住所且有房产证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宏德学校小学部招收旗城小学片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

2.报名

7月17日,由家长持学生有效信息登录“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系统”(,点击外网或内网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下同)自行网上报名,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小学报名需要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房产、监护人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初中报名另外还需要小学学籍信息。海岱学校小学六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其它民办学校或居住地片区公办学校招生,在其它学校报名后自动放弃在本校直升的权利。

严禁提前报名、常年报名,严禁雇佣中介招生,严禁代替家长报名,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报名。

3.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附件1)时,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初中7月18日上午公开录取并公布结果;民办小学7月18日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只审核学生报名材料真伪和片区是否符合,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或考试),19日上午公开录取并公布结果。

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后,教育局统一印发加盖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民办初中19日组织新生报到,民办小学20日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空余学位不组织补录。各学校最终录取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报名系统自动划归居住地片区公办学校参与招生录取,居住地片区公办学校招生名额已满的,则由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同类学校就读。

1.招生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农村学校招生范围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中心校划分,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执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附件2)。

2.报名

7月17—21日,由家长持学生有效信息登录“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系统”自行网上报名。小学报名需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房产、监护人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初中报名另外还需要小学学籍信息。报名时不需要选取学校,系统根据实际居住地所在片区自动分配信息核对的报名点学校,由报名点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到学校现场确认,在系统中未匹配到报名点学校的,由教育主管理部门指定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3.入学

7月20日—22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分批次确定孩子入学。学校根据实际接收能力,按一、二、三类先后顺序招收新生。

第一类:户籍与房产一致的,优先安排入学。

1.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的新生,父(母)拥有产权房(产权房是指有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且办理时间为招生报名日期之前。下同)且实际入住的,直接入学。

2.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的新生,父母在城区无产权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但户籍与(外)祖父母在一起,(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拥有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直接入学(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招生报名日期之前)。

第二类: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统筹安排入学。

1.首先招收学校招生区域内有产权房且实际入住的本市户籍学生;其次招收学校招生区域有产权房且实际入住的非本市户籍新生。

2.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凭户口簿和补偿协议到现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根据公办学校容纳能力,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3.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的新生(户籍与父或母在一起),父母在城区无产权房的(需提供无房产证明),若该片区学校学位未满,直接安排入学,若学位已满,就近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需提供居住证明)。

第三类: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学校实际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在前两种情况招生后还有剩余学位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招收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学生及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1年以上)、父或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1年以上),小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

1.随迁子女新生数少于剩余学位时,直接安置入学。

2.随迁子女新生数超出剩余学位时,根据《青州市2017年随迁子女入学计分方法》按评分由高到低安置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可回流出地学校就读,或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同类学校就读。

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审核工作,严禁以随迁子女之名提报虚假材料到公办学校入学,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到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父母务工单位或经商营业场所现场查看。

随迁子女入学,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帮扶。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7月23日—28日,教育局组织复审,统一审查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报名材料(附件4、5、6)。8月5日前各学校为审查合格的学生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3、特殊群体入学

1.农村留守儿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不因贫困、学困而不能及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2.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积极配合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做好面向全市的招生工作。

特殊教育学校要不断提高招收能力,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的招生培养能力;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根据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统筹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并及时纳入学籍管理,确保每一名残疾儿童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

3.其他人员子女。现役军人、烈士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有关优待办法执行;青州市荣誉市民、青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落实。

4、现场审核材料

(一)小学

1.户口簿、户籍证明和房产证;

3.计划生育证明;

4.接种防疫证。

(二)初中

1.户口簿、户籍证明和房产证;

3.小学2011级学籍塑封卡。

(三)民办小学学校

户口簿、户籍证明、房产证。

(四)民办初中学校

1.户口簿、户籍证明;

2.小学2011级学籍塑封卡。

(五)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

1.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需持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证明),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住址在招生片区的,应提供: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父母无房证明、户口簿、房产证。

2.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3.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提供和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原件。

4.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并提供证明已入住的天燃气、用水、用电、闭路电视等正规发票,且属实的。

连云港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六月是考试季,也面临着招生季。近期,连云港义务教育学校、高中段学校等招生政策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以下是小编收集的连云港中小学招生政策,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孩子上幼儿园有没有施教区?

答:目前,幼儿教育还不是义务教育,不划定施教区。但各县区在保证基本需求和多样化服务的前提下,应统筹区域内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做好幼儿入园工作。

2.幼儿入园有什么条件要求?

答:有本市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今年年满三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方可入园。

3.今年幼儿园什么时候开始接受报名登记?

答:具体日期由各县区教育局和区域内幼儿园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自行确定。

4.幼儿报名要带哪些证明材料报名?

答:凭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0—6岁儿童保健手册、入园健康检查表等就近到幼儿园登记、报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有效居住证、预防接种证、0—6岁儿童保健手册、入园健康检查表等即可到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小学、初中的施教区是怎样划分的?

答:小学、初中的施教区是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和学校办学条件、规模、适龄儿童居住情况等,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按道路、桥梁、河流等自然物为标志来划分施教区范围。

6.怎样理解“就近入学”?

答:“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学校最近就属于“就近入学”。

7.我的孩子能不能到施教区外的学校报名入学?

答:学校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是政策规定,孩子不能跨施教区择校,学校也不接收施教区外的孩子入学。家长只能凭孩子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合法固定住所等证明到施教区内的学校报名入学。

8.孩子报名时要不要考试入学、缴纳学费?

答:《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不收学费、杂费。所有学校都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以任何竞赛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培训证书和考级证书选拔新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有关的`费用。

9.孩子入学后,学校是怎样编班的?

答: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学校将邀请家长代表、社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教育部门有关人员全程参与,按省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均衡分班和配置师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

10.小学入学年龄上有何规定?

答: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今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不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孩子如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11.孩子报名入学要带哪些证明材料?

答:小学入学,父母或其监护人须携户口簿、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件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初中入学,父母或其监护人须携户口簿、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小学毕业证书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到暂住的县区教育局基教科申请就读,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中小学的布局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12.什么是“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13.父母及孩子的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口与父母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14.我们没有产权住房,孩子拿爷爷奶奶的房产证能不能报名入学?

答:孩子父母没有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到相对应的施教区入学的,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与父母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15.我们有产权住房,但户口一直和爷爷奶奶在同一户籍上怎么办?

答: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住房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6.我家有两套产权住房,孩子应到哪里入学?

答: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孩子应在家庭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所在的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入学。

17.家庭没有产权住房,凭本市户籍我的孩子该如何入学?

答: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孩子的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18.作为外来人员,我的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报名入学?

答:须携带户口簿、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毕业证书、素质报告册等,于7月1—10日到居住地县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办理入学手续。

19.今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分哪些类别?

答:普通高中分统招生和国际班,艺体特长生纳入学校统招生计划。

职业类学校分五年制高职、部省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其中中等专业学校开设中职与普通本科院校“3+4”分段培养、中职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

广东高校招生政策解读

日前,省招委会公布了《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据了解,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各项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着力点在于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根据我省实际对专科录取批次进行合并,实行平行志愿模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维护考试招生工作良好秩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广东高校招生政策解读,欢迎阅读。

《通知》指出,为防范考试中的代人考试和作弊作为,我省今年高考将继续启用身份识别系统和无线电作弊防控双系统,并结合金属探测仪、考场电子监控系统,实现考试管理的现代化。同时,我省还将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请人代人考试、冒名顶替、内外勾结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防范和打击考前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作弊工具等活动。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代人考试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指出,今年,我省将第三批专科a类和b类院校合并为第三批专科,普通类第三批专科院校设两组志愿,第一组志愿设a、b、c共3个院校志愿,第二组志愿设a、b、c、d、e、f、g、h、i共9个院校志愿,采用平行志愿。艺术、体育专业批次延续梯度志愿,志愿数适当增加。体育类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艺术类统考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艺术类校考院校志愿数从1个设为2个。

在投档模式上,普通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院校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其他批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在录取安排上,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同批次进行。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

《通知》明确,按照《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加分资格审查。2017年我省可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包括:烈士子女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等,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我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实施区域的实施对象招生,重点培养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人才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促进教育公平。

2017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共30个县区。实施对象为上述实施区域中,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考生。

符合下列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项计划:(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且为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户籍,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的理念,把以考生为本作为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优化服务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考试招生工作的满意度。要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咨询查询等工作。要积极为考生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提供便捷、清晰、有效的政策解读、咨询指导,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招生服务。要坚持以考生为本,依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放在招生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招生信访服务体系,设立接访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和检举信箱,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及时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要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同时,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广东省严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规定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作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严禁任何高等学校招收“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点招”和向考生乱收费,全力维护高校招生工作良好秩序。

年军队院校招生政策解读

近日,军地多部门联合发文,下达2017年全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生计划,部署展开招生工作。与往年相比,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时机特殊、特点鲜明。为便于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招生信息、理解招生政策,记者专访了军队招生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就今年的招生详情进行解读。

招生规模适度压缩。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正在压茬推进,军队规模结构深度调整。今年军队院校招生规模,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按照军队改革后编制总员额压减要求,深入研究部队岗位编成变化,对应梳理分析招生专业内在联系,跟进对表培训任务规划、院校专业目录,反复征求各军兵种和招生院校意见,合理测算确定,既满足部队需求,又预先控制入口,充分体现和反映了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图、目标与路径。

结构布局得到优化。着眼信息化条件下作战指挥人才需求增大的实际,今年的招生计划统筹各类人才选拔渠道,培养任务进一步向军队院校优势领域和军事特色专业收拢,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财会审计、政治工作等军地通用专业和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采取依托培养方式,从地方院校毕业生中直接选拔招录;统筹生长军官和士官培养,兼顾部分改由士官担任的岗位需求,扩大“官改士”招生数量,提高士官人才培养起点,打通报考军官落榜考生转录士官学校渠道。同时,根据传统作战力量压减、新型作战力量持续加强的实际,学科专业布局进一步压减合并部分传统专业招生数量,生长军官招生向新兴学科专业聚焦,士官招生重点加强情报处理、图像判读、舰艇航海、航空保障等技术专业,优先满足重点作战方向和部队急需。

招生组织以军兵种为主实施。贯彻落实军种主建要求,坚持谁主建、谁办学、谁招生,充分发挥军种机关在本军种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会同军兵种指导院校研究确定招生专业和数量,重点突出各军兵种人才补充需求,严格控制各战区、军委机关各部门和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等士兵编制员额较少单位士兵招生数量,按岗位兵种属性集中安排兵种院校招生计划,招生组织以军兵种为主实施。

按改革后新的院校体系招生。作为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健全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和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军队院校进行了一次整体性革命性重塑重构,今年将按照新的院校体系部署展开招生工作。新的院校名称在招生计划中已明确,近期将对考生公布。对考生来说,由于院校体系、招生专业的变化,往年各院校录取分数情况对志愿填报的参考借鉴价值缩水、可比性不强。请考生认真研究招生计划明确的院校、专业名称,特别是招考方向,结合自身优势特长和发展期望,合理填报志愿。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详细计划由各省教育部门在志愿填报前对外发布,士兵招生详细计划由军队单位逐级向考生明确。

人才培养层次更为聚焦。生长军官主要实施本科教育,士官主要实施大专教育,士官学历升级依托军事职业教育在岗完成。这是按照系统化、最佳化原则,综合分析生长军官学员和士官学员培养需求、发展定位,把握院校教育固本强基、职业教育补差拓展的主体功能,遵循不同人才能力生成规律和成长路径,整合既有优势军事教育资源,对招收培养什么人、在什么阶段培养人、到什么地方培养人作出的一体设计。

今年起不再定向招收国防生。根据军队改革有关部署,改革国防生制度,由定向招录、全程培养逐步调整为面向地方院校毕业生直接选拔招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从2017年起,不再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定向招收、从在校大学生中考核选拔国防生。这样调整,主要是进一步拓展军民融合培养军事人才的路子,更加广泛地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同时为更多地方优秀人才进入军队提供宽阔平台。改革国防生制度,对目前在校国防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继续按照原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毕业。

深入推进阳光招生。据了解,军委机关业务部门将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政策规定、招生计划、考生资格、考试成绩、录取信息、申诉渠道和违规处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全过程跟进、全媒体覆盖、全要素公开,在招生录取的各个关键环节,全面及时发布权威资讯,搞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扩大信息公开公示的覆盖面。二是强化运行过程管控。扭住重点关键环节细化责任、加强管控、不留死角。青年学生招生重点是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投档录取等环节,士兵学员招生重点是选拔推荐、考务组织、集中录取等环节。通过教育和培训相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检查和问责相结合,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实行联合检查督导。加强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督导,军地有关部门、军队各级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打招呼式开展巡视督导。四是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倒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提醒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行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托全国高考体系,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投档录取流程与地方普通高校招生完全一致,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对政审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提前批次走完全部流程结束录取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也随即结束。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参照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方案须经军委机关、军兵种机关和招生院校业务部门三方签字确认,并向考生公示。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谨防所谓“内部指标”“补录”等招生诈骗行为。

军委机关业务部门向广大考生承诺,将最大限度保障所有考生在同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切实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西安实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加强统筹指导。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变化,统筹指导区(县)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区县为主实施。由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要求,统筹落实好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一)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公办学校(政府办学校、事业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以单校划片为主,探索多校划片,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落实。根据辖区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走读半径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因素为每一所中小学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学区划分实行“适应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即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实际,及时适当调整学区服务范围,以服务发展需要、服务民生需要为基本工作要求,学区划分范围要向社会公布,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接受社会监督。学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主动邀请相关单位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学区划分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学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划分学区要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控制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有效消除大班额,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二)新生入学工作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

(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我市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市户籍,需回我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2)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

(1)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3.解决好下列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是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是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切实保障孤儿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四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4.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入学。

5.高校和其它国有事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门规定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

6.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7.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适龄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相关规定执行。

8.西咸新区户籍学生,经报请省教育厅同意,仍按2016年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9.非中国国籍学生,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三)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要求实施管理,宏观把握计划落实和正向流动,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四)规范收费行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五)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2017年,全市试运行小学段“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方便群众了解掌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全力提供便利服务。

2017年义务教育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精神,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另文下发。

2018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的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

(一)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组织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方案,行政区与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坚决杜绝因配合协调不力或处置解决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同时要建立健全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好区域教育秩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检查。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督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区县、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所辖学校要通过公告、宣传单、讲座、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家长和学生。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要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芜湖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2016年芜湖市中考中招政策已经公布,与往年相比,今年芜湖市的中考中招政策调整幅度比较大。今年芜湖市中考中招政策到底出现了哪些新变化?来看市教育考试中心的有关负责人怎么说。

变化一:

指标到校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6〕25号)文件要求,从今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芜湖市从今年起中招执行这一规定。

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必须在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进行录取。

变化二:

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芜湖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四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变化三:

中职类学校录取办法有新规定。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

今年芜湖市取消了原有的第四至第六批次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志愿,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今年芜湖市市区综合高中学校及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中德双元制班”和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的志愿维持去年的志愿批次设置不变,其志愿填报、招生预录取均在市级招生平台上进行。经市级招生平台预录取到上述学校的考生,其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录取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由上述招生学校负责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办理。

变化四:

今年芜湖市中招志愿设置新调整。

今年芜湖市市区增设了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志愿。市一中、附中过渡指标生志愿设在第一批次第三轮,设1个联合招生志愿;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过渡指标生志愿设在第一批次第六轮,设a、b两个平行的志愿。

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的录取在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过渡指标计划根据考生填报的过渡指标志愿,在市区范围内按考生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增设第一批次提前轮次志愿,将芜湖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志愿由原来的第一批次第五轮次调整至第一批次提前轮次。

芜湖市原第四至第六批次中职志愿取消,全省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志愿设置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变化五:

音乐特长生招生办法新调整。

今年由芜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为音乐素养考试,音乐专业特长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加试。

各校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中考结束之后、中招志愿填报之前。音乐素养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根据各招生学校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市区普高音乐素养考试合格成绩,报名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课相关科目考试,两项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该校音乐特长生录取。

变化六:

安徽中加国内高考班停止招生。

安徽中加学校今年只招收国际班,国内高考班不再招生。该校志愿仍设置在第二批次提前轮次。

记者就考生和家长关注的其它几个主要问题咨询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人。

一、关于普高的招生范围。芜湖市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只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的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也只面向本县招生;全市省示范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今年芜湖市的综合高中学校面向全省招生,民办普高面向全市(含四县)招生。

二、关于历届生的报考限制问题。市区历届生和无学籍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但不可以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

三、关于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条件。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的条件(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条件具体为: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即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关于平行志愿设置问题。今年芜湖市中招志愿第一批次的第四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统招生)和第五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分配指标生)、第六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过渡指标生)以及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公办综合高中学校)、第三批次(民办普高、民办综合高中学校)设置了平行志愿。

五、关于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学校的考生享受优惠政策问题。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沈巷中学、汤沟中学、六洲中学加10分录取;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先用于本区域内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切块指标生招生,按考生的切块分配指标生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仍未完成的计划数,再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按考生过渡指标计划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要具备了其他所需条件,在籍在校不足三年,亦可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而市区其他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还必须满足在籍在校满三年的条件)。

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今年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更加凸显优化服务、严格规范、促进公平的特点。

记者从开发区教育局了解到,在大家普遍关心的学区问题上,今年开发区学校均不作调整,各中小学的学区及教学服务区均与2016年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在南苑中学和东苑小学、宾虹小学教学服务区内的新生,取得户籍的时间及其法定监护人取得房产证和户籍的时间均须满两年(截止时间均到入学当年5月31日止)。

据介绍,今年的招生报名时间较去年有所调整。其中,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3日;有空余学额的学校,7月5日接受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7月7日接受其他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7月10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7月18日,学校向教育局上报招生情况;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意见》规定,各中小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精神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妥善解决本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和2017年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免试进入小学和初中学习。严禁各小学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除报名时间有所调整之外,此次招生政策安排也进一步细化。根据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金开〔2013〕34号)精神,经开发区相关经济部门或区人才办认定,符合以下所指的企业骨干和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监护人如有私有房产的,根据房产所在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其余由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指定学校入学,并享受本学区学生同等待遇。

开发区工业企业保障对象:规上工业企业业主子女;上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实交税金在2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企业副总及以上人员(任期满一年以上、由企业提前一年报备并经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或投资促进局认定)子女。

开发区服务业企业保障对象:上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以上,实交税金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副总及以上人员(任期满一年以上、由企业提前一年报备并经开发区服务业发展局认定)子女。

开发区网络经济企业保障对象:上年年营业收入在800万以上,实交税金在100万以上的企业副总及以上或技术总监人员(任期满一年以上、由企业提前一年报备并经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局认定)子女。

开发区或企业从外地引进的高级人才(副高职称、高级技师、硕士及以上学历,经开发区人才办认定)子女。

以上企业均须是统计入库企业,且依法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当年转业到金华市区的军人子女、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港澳台胞及港澳台胞子女、金华市区归侨华侨子女、驻金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重大项目投资者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在我区尚未确定学区的.,其入学按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强调,在报名过程中,所有报名人员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须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真实准确。材料审核时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今年,区教育局将和学校签订阳光招生承诺书,继续采用全区所有学校开展交叉审核和对学校招生结果进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督。对热点学校的招生,由市教育局组织,采取交叉审核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直接报区教育局,确保报名招生时材料真实,招生公正公平。同时,区教育局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将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及时查处,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烟台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烟台市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与去年基本一致。

学业水平考试:5月10日开始报名,使用网上阅卷。

今年,烟台市初中毕业生总数将达5.5万人,教育部门在继续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前提下,按照普职教育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总量。从今年开始,普通高中的班额不得超过50人,全市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在5月10日至16日报名。

报考范围上,相关政策与往年一致,具体为:既无烟台市户籍也无烟台市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无烟台市户籍但符合当地接收条件,并在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可在流入地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烟台市户籍、无烟台市学籍,需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须提供有效的户籍及学籍证明材料;有烟台市户籍和学籍的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报考。凡符合当地接收条件并在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在招生录取时应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从2015年开始,烟台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以及六区地理、历史、生物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阅卷,使用统一的阅卷评分标准。烟台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的情况看,网上阅卷可有效避免阅卷过程中的干扰因素,避免了手工处理数据可能出现的失误,提高了阅卷质量和效率,2015年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经核查成绩全部正确。

志愿填报:全市使用统一平台。

2015年,烟台市建立起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由此实现了工作效率的大幅提升,一年多的运行实践表明,借助该平台完全可以压缩报名时间。教育部门由此决定,自2017年开始,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的报名时间将统一改为5月10日至13日。同时,今年全市将继续使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学生的考试报名、分数查询、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均通过平台实现。

根据计划安排,6月30日开始,考生可通过平台查询考试成绩,7月9日至11日,可通过平台填报志愿。填报时,考生可自主选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此举将更充分地尊重考生和家长的报考意愿,避免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报考,维护考生和家长的权益。今年,考生填报报考志愿仍在公布考试成绩之后,考生和家长可以更客观、更理性地自主选择报考志愿。

志愿填报结束后,招生录取工作将根据填报情况分四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为初中起点“3+4”本科录取,第二批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第三批为“2+3”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录取,第四批为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全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是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总成绩录取。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将增加一次征集志愿,根据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重新统计院校的计划缺额数对外公布,并根据计划缺额数填报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在首次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录取原则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招生:自主招生和特长招生合并为自主特长招生。

一直以来,烟台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基本都以分数作为录取依据,录取标准与统招生一致,造成志愿填报的困难。今年,烟台市教育局对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和特长招生工作进行了完善,将自主招生和特长招生合并为自主特长招生,其数量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余为统招生计划。对广大考生和家长而言,在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统招生数量增加了。

烟台市教育局规定,自主特长招生的招生对象为公办普通高中本学校招生区域内,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为避免学校交叉录取导致招生计划浪费,每个考生只能报一所自主特长招生的学校,以保证更多的学生有升学机会。根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学校实际申请自主特长招生,通过审核的学校具备自主特长招生资格,由市教育局下达自主特长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将于7月2日至7日组织自主特长招生报名、审核和特长测试。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烟台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继续实施特长加分及优惠政策。

特长加分,是指对具有音乐、体育、美术、电脑制作、科技等特长及竞赛方面获优胜奖的学生,根据获奖情况和达到的等级情况,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给予加分录取。

关于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优抚对象子女、归侨及港澳台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等,当年在招生录取时分别给予一定降低分数录取的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必须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中加分,有关加分和优惠的具体工作由县市区教体局负责实施。

家长和考生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今年对特长加分明确了时间要求。具体为:除体育类特长加分要求是在初中阶段后两年(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获得的成绩外,其余3类特长加分要求是在整个初中阶段(2016年5月1日前)获得的成绩。

同一考生,其特长加分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能重复计算,只记取最高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从2015年秋季入学初一新生开始,清理规范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今年烟台市的考试科目和方式同去年一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初中阶段的国家课程,安排在初中阶段相应年级学科课程结束后进行。

考试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书面考查与动手操作考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主要为:

课程考试科目,共11科。分别为政治(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满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化学(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体育(40分)、历史(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生物(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地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信息技术(满分100分,折算最高分为20分)。

上述科目中,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七科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政治科目实行开卷考试,英语听力使用光盘。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3至16日。具体为:

6月13日上午语文7∶30—9∶30。

物理10∶00—11∶30。

下午化学2∶30—4∶00。

6月14日上午数学7∶30—9∶30。

政治10∶00—11∶30。

下午英语2∶30—4∶30。

6月15日上午历史8:30-9:30。

下午地理2:00-3:00。

6月16日信息技术。

体育科目的考试,由各县市区根据烟教〔2003〕96号文件要求组织。考试内容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自行确定。从2017年开始,六区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一组织,各区负责实施,县市考试由县市组织实施。

地理考试放在初二年级进行,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信息技术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从2018年开始,信息技术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实验操作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三科,生物实验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音乐、美术考查。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由县市区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2015年,教育部批准烟台市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2016年,我市出台《烟台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文件精神,我市从2016年开始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为减轻学生负担,同时保证招生工作平稳,从2017年开始,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代替音乐、美术考查,测评成绩只作为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参考,待条件成熟后,测评成绩再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新中国刚刚成立百业待兴,但中央领导一步到位把义务教育年限达到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体现了国家再穷也不能穷教育的坚定信念。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常熟国际学校的情况,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答:招生文件中明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登记的主要材料——“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包含两个要素:一是入学对象所提供的房产证必须是其监护人享有的全部产权,与他人共有、占部分产权的一律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二是完全产权证注明的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

答:新购买的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也可以到片区学校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有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户口簿,小学还需带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初中入学带小学完成证书。特别提醒的是,作为房产证明材料的.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凭证三者缺一不可。

答:1、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凭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手册或营业执照(宁国市区、一年以上)、户口簿等到定点学校登记。定点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外来学生的顺序依次接收,如仍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部分手续不全但确有就学需要的外来学生。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可以采取电脑派位、随机抽签或适当提高入学条件等办法录取。

初中定点学校:城西教育园区初中部(原西津初中)、津河中学初中部、河沥溪初中、汪溪初中、竹峰学校。

小学定点学校:宁阳学校、实验教育集团津北分校、城西教育园区小学部、东津小学、河沥溪小学、鼎湖小学、竹峰学校。

2、军人、烈士子女入学按照省有关优待办法安排入学,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入学依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入学,宁国发展功勋奖获得者直系亲属凭获奖证明、户口簿等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属地学校随班就读,宁国特殊教育学校(津北小学校园内)负责招收适龄智障儿童少年入学。属地学校开展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聋哑、视力等残障适龄儿童可申请到宣城市特殊教育中心等校就读。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及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和规律,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后再入学。今年小学原则上只招收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对于2011年9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出生的不足龄儿童,家长要求入学的,如果所在片区小学有班级未达到44人的,可以在所空余的学额内按照出生的先后顺序依次接收。201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一律不得入学。

答:城区学校8月2日-3日制定招生实施方案、招生公告,上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于8月5日-13日公布,开展宣传、接受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8月14日-17日,各校开展片内学生、定点学校手续齐全外来务工等子女预登记,军人烈士等子女到教体局预登记,学校预录取名单报教体局公示五天(8月22-26日)无异议后,8月29日-3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报名,9月1日开学。

在此特别提示:到校登记的时间是8月14日-17日,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提醒各位家长务必按时到校登记,以免给孩子入学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答: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可凭房产证、户口簿、转学证明等材料于新生登记时间(8月14日-17日)到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片区学校班级未达到省定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转学。若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按房产取得的先后顺序依次接收,无法接纳的到其他相对较近的未满额的定点学校就读。学期中途一般不受理转学申请。转学生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答:近几年,我市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将省示范高中(宁国中学)招生计划指标的80%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在达到普通高中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80%分解到各初中学校”政策是支持薄弱学校、加强农村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稳定农村学校生源、减轻城区就学压力、避免学生盲目择校和无序流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年军队院校招生政策解读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培养和造就一流军事人才,是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基本支撑。古人云:“国势之强弱,系乎人才。”“军势”亦如“国势”,军队的强大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人才。

清渠如许,为有源头活水。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是军事人才选拔培养的源头,在军队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今天的莘莘学子,就是明天部队的带兵人、未来战场的指挥员。一个人才就是一颗种子,一名学子就是一个希望。从这个意义上说,做好军队招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各级招生业务机关围绕提高生源质量,牢记肩负责任,树立前瞻思维,坚持需求牵引,创新方法手段,在把好人才入口关上取得明显成效。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后,招生工作主要职能调整到训练部门,各级深刻领会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改革决策意图,主动适应新体制,明确职责,顺畅机制,确保职能转隶后工作精准入轨,生源质量稳中有升。

关键时期,要抓关键。随着改革强军战略全面实施,军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不断提高,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把好人才选拔第一关口,吸引一流人才从军报国,可以为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积蓄澎湃动力和发展后劲。在这个问题上,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招生业务部门和招生工作人员,理应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想得更深、做得更好。

瞄准现代战争选人才。要坚持面向战场、面向部队、面向未来,着眼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需要,从战争制胜机理上认真分析练兵备战对人才素质的刚性需求,牵引人才选拔的目标和重点,突出军事职业素养和基础体能技能,在招生选拔中注重文化水平、意志品质、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

运用法治方式选人才。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推动招生工作步入法治轨道,加快政策法规建设,编密织牢制度笼子,严格按规矩办、按程序走,把显性“权利”规范化、隐性“权利”公开化,挤压一切违反原则、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生存空间,坚决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让全社会通过招生这扇窗,看到军队作风建设的成果。

依靠优质服务选人才。针对今年改革推进、动中抓建的鲜明特点,主动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息发布、政策支持、配套措施等各项服务。坚持把考生需求当作工作着眼点,围绕部队需要、考生需要,从最迫切、最关心的事入手,反推设计服务重点、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把招生考试服务做到位,努力为人才选拔创造条件。

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招生工作是这个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覆盖面来说,提高生源质量不仅是军队招生业务机关的事,需要军地各方面、多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理解配合。

执干戈以卫社稷。对于广大有志投身国防事业的优秀青年而言,融入强军征程的青春最绚丽。这是时代的召唤,也是应有的担当。

朝阳市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为做好今年的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的详细内容大家可登陆“朝阳市教育局网站”浏览查阅。以下是小编收集的朝阳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在招生工作中实行“五公开”制度。

1.招生政策公开;

2.招生范围公开;

3.入学条件公开;

4.招生程序公开;

5.招生计划公开。

在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方面,城市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擅自跨学区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要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强化履行各方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在中小学新生平行分班工作方面,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新生入学阳光平行分班制度,高中按照“分类指导,分层教学”的原则进行走班制试点,局直初中新生入学试行电脑均衡分班,并上网公示分班结果;平行分班工作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面,要求统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职教育的协调发。严禁计划外招生。严禁招收未参加全市初中升学统一考试的学生。严格控制班额。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从2018年起取消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市域内跨县(市)区招收特长生计划。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同往年比较,基本保持稳定。今年,市一高中招生26个班、1300人,二高中招生25个班,1250人,两校共招生2550人。其中,每校面向全市招收20名体育特长生。市三、四高中面向市区分别招生13个班、650人,共1300人。市艺术高中招生普通高中2个班、100人。民办普通高中(英德高中、富民高中、一尺和育英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计划为2100人,其中在市区招生1000人。

市一、二高中的定向招生范围是:市直初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龙城区和双塔区所属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市直学校未由市教育局建立纸质学籍学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就读回本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取得市教育局建立纸质学籍的.转入学生不在定向招生范围。市六中(原六中)、七中、八中、九中、向阳学校和双塔区、龙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相应条件可享受定向降分待遇。自2016年秋季组建三中教育联盟起,三中教育联盟在六中校区招收的学生参加中考时不再享受定向降分待遇。

市一、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仍采取“先统一划定人员,再按批次分校”的办法进行。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开始一般高中录取。报考三、四高中的艺体特长生分别于中考结束后到两所学校报名。除特长生外,三高中招收普通学生565名,四高中招收普通学生500名。在中考系统中将选择志愿报考三高中和四高中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找到最后一名,比较两所高中最后一名成绩,成绩高者由所在高中优先录取,然后录取特长生,如果该校特长生计划没有录满,其空余的招生计划不予补录,录取工作即告结束。如果一所高中报考选择志愿数不足,则另一所高中作为优先录取校;如果两所高中报考选择志愿数均不足,则按志愿录取。在一、二高中录取结束后,愿意到市艺术高中、中职学校及民办高中就读的学生自行到各校报名,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关于城区蒙生招生工作,为解决初中升学考试达不到市二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蒙古族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本民族语言的问题,经省教育厅批准,市教育局与朝阳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从2017年开始,城区初中蒙古族毕业生参加中考未达到市二高中录取分数线但达到朝阳县蒙古族中学录取分数线者,可以被朝阳县蒙古族中学录取,录取学生列入招生计划,由朝阳县蒙古族中学编入蒙语班组织教学。

根据国家、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今年拟对市直初中招生工作做以下调整:

(一)2017年秋季起市七中、八中、九中为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市三中教育联盟六中校区不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二)市三中教育联盟从2017年秋季起开设蒙语班,以新华路为界接收城区北部有意愿学习蒙语的蒙古族学生入学,并编入蒙语班实行教学;城区新华路南部有意愿学习蒙语的蒙古族学生可继续到朝阳市一中教育联盟报名入学。

(三)市直初中招生工作仍由学生到学校报名,学校进行初审,市教育局进行复核。市直初中分班工作由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进行电脑分班,网上进行结果公示,家长朋友可登陆“朝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查询。

幼升小招生政策解读

连日来,桥西区、桥东区“幼升小”招生政策及具体划片区域相继出炉。7月8日、9日就是报名的日子了,本报记者结合家长前期提出的问题,咨询了教育部门,对政策进行针对性解读。下面是关于幼升小招生政策解读,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6月15日,本报曾报道,市民王先生婚后一直和父母在桥西居住,房产证及户口簿的户主均是他母亲。他的孩子出生后,也落户在母亲的户口簿上。去年王先生和妻子贷款在桥东买了一套新房,虽然已办理了房管部门的网签合同,但新房预计两年后才能交工。

对于王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桥西教育局教育科。工作人员表示,像王先生这样确实新房交不了工的,持房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和购房合同,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小学报名。如果该校优先录取的适龄儿童已经达到该校规定的招生人数,张先生的孩子可由教育部门调剂到招生压力不大的小学上学。

市民张先生在桥西八中街开门市多年,门市经营兼居住,今年他的女儿该上小学一年级。张先生老家在隆尧县,妻子是桥东区北小吕村人,女儿户口跟着妻子在娘家。他们在北小吕村没有住房,且岳父岳母跟小舅子一块住。“孩子的户口虽然在桥东区,但如果女儿在户口所在地上学,岳父岳母年岁已大,根本接送不了孩子。”张先生表示,真不知女儿该去哪儿上学。

对此,桥西区教育局教育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相关文件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不包括户口在桥东、桥西及开发区的人。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属于流动人口,如果张先生经营门市的就近学校招生压力不大,可以前去报名。但是,就近学校招生压力大,张先生女儿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入学。

昨日,记者联系了开发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开发区部分新建小区无居委会管理,确实不便户口迁入。同时,考虑到该区摆摊做小生意等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所以该区“幼升小”招生政策规定,户口与房产一致的、房产在片区户口不便迁入的、流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均可就近入学。针对无法开具务工证明的流动摊贩,他们也会在核实情况后,准予其子弟入学。

桥东区教育局党办室工作人员在咨询相关科室后表示,霍女士的儿子可以在房产所属片区小学报名,但是学校招生仍以户口房产一致者优先录取。“因今年学校招生要求班容量不能超过55人,如果优先录取的适龄儿童已达到今年招生人数,那么霍女士这种户口房产不一致者,则需要服从教育部门的调剂。”这位工作人员说。

江西省高考招生新政策解读

济南日报3月22日讯(记者张科)今天,《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今年由于实行“3+x+1”模式,考试时间由原来的两天扩为6月7日、8日、9日三天。同时,借考政策从今年起取消。

今年我省高考时间为6月7日、8日、9日。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文史)、外语、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基本能力测试;理科为语文、数学(理工农医)、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基本能力测试。试题分数上,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中含听力测试3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240分,基本能力测试卷面分值为100分,以考生卷面得分的60%计入高考总分,总分为750分。今年我省绝大多数科目自主命题,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测试六科由我省自行命题,英语听力和小语种科目由教育部命题。

高考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9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须持户口簿、身份证,也可持第二代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考生在报名表(卡)上填写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准确,以便学校录取时相互联系。考生同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今年,我省取消借考政策。省招考院表示,由于我省已经实行高中新课改且实施自行命题,从20起,对户口在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不办理借考手续,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我省考生也不准在省内跨市借考。

今年录取时,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与高考成绩关联投档,考生的中学档案和高考电子档案也随之变化。由于我省已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组建;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于报名时交县(市)区招办,其中2007年之前毕业的往届高中毕业生的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学年评语表等8个表格。

高考电子档案的内容则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今年,省招考院表示,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乱招生,将成为今年招生的整治重点。

省内高校今年招41.29万人。

济南日报3月22日讯(记者张科)今天从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工作会议上获悉,除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所部属高校外,今年我省省内高校本专科招生总计划为41.29万人,招生大盘基本确定。

据统计,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71.7万人,加上报考对口高职的6万考生,共有77万考生参加高考。与去年相比,我省普通高校今年的招生计划也有所增加。除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所部属高校外,2007年我省省内高校本专科招生总计划为41.29万人,其中本科计划为15.79万人,专科(高职)计划为25.5万人。根据教育部规定,今后专升本计划将纳入全省当年本科招生计划内,且不得超过全省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2007年教育部给我省的专升本限额只有9390人,对口高职的计划数只有19540人,五年制高职为12750人。

此外,3所部属高校中,山东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今年的招生计划与去年持平,中国海洋大学今年的招生计划比去年有所增加。山东大学今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为10350人,其中校本部7000人,山大威海分校3350人;此外继续招收专科(高职)专业学生,计划数为300人,其中校本部100人,威海分校200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今年计划招5000人,全部为本科。中国海洋大学今年不再招专科(高职)生,本科招生计划为3800人。

海南年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与往年相比,今年填报志愿环节的重大变化是:将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10日中午12:00为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录取批次,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以下各校在提前批招生: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志愿。

我省“省一级学校”现已增至18所,在第一批次录取。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设2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2所学校。

第三批录取学校有五年一贯制招生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设3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3所学校。

为方便学校自主招生,省中招录取系统设3个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任选3所学校填报。

志愿录取顺序是:先录取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第一批录取学校的统招计划分两段进行录取,第一段录取的计划数为该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部分;第二段录取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海南中学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单位)。第一段录取后,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第二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二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

藁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下面是小编收集的藁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藁城区教育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及2017年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户籍和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

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一)学区中心校划定本辖区学校招生片区。乡镇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对口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

(二)城区学校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学校的设计规模、适龄人口分布等因素,划定学校招生片区。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插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2017年秋季起,廉州二中停止初一招生,更名为昌盛街小学,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北马小学更名为廉州路小学,和东城小学、北街小学一并纳入城区学校统一划片。

三、学生入学,家长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取得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前。

具有本校招生片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证明、住房证明;藁城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跨片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户籍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非藁城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户籍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学生本人及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小学入学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四、各学校对报名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一)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登记,并建立相关档案。

(二)共有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三)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五、小升初跨片、跨县域就读学生提前办理转学手续。由于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小学毕业生需到毕业小学所在片区以外的公办初中就读,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由家长在规定时间持符合就读条件的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和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各项手续须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各学校严格按划定的片区招生,凡违反规定超范围招生的,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二)7月3日前,各小学组织报名,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8月15日前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法定程序发给适龄儿童监护人。

(三)7月1日-5日,各小学将六年级学生整体移交应就读初中;小升初跨片就读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四)8月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8月15日前各初中将审查合格学生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法定程序发给学生监护人。

(五)8月7—11日,各学校处理遗留问题。

(六)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88122108

招生范围:廉州镇南街、城里庄户口;沧石路以北、四明街以西。

北街小学

咨询电话:86360671 86360735

招生范围:廉州镇北街户口;沧石路以北、四明街以东、东城街以西。

东城小学

咨询电话:88042173

招生范围:廉州镇东街户口;东城街以东、昌盛街以西、东平巷以北。

实验学校小学部

咨询电话:88122609

招生范围:沧石路以北、东城街以东(不包括东城小学片区)

通安小学

咨询电话:88164322

招生范围:廉州路以南、四明街以西、站南街以东(不包括龙华苑)

工业路小学

咨询电话:88193500

招生范围:沧石路以南、廉州路以北、东城街以西、世纪街以东。

廉州路小学

咨询电话:88149945

招生范围:廉州镇北马、南马、城子、梨园庄户口;廉州路以北、世纪街以西;廉州路以南、站南街以西。

八中小学部

咨询电话:88169596

昌盛街小学

咨询电话:88115729

招生范围:龙华苑、金御华府。(2017年始,通安街以东无配建小学的新建、插建、扩建小区)

实验学校中学部

咨询电话:88122608

招生范围: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不包括廉州一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沧石路以北、新华派出所户口。

八中初中部

咨询电话:88168418

招生范围:沧石路以南、通安街以东(不包含八中小学部廉州镇户口毕业生)

九中初中部

咨询电话:85155930

招生范围:沧石路以南、通安街以西。

廉州一中

咨询电话:86597186

招生范围:廉州学区划定的招生片区;实验小学居住在沧石路以北的非新华所户口的毕业生;原廉州二中招生片区的小学毕业。

廉州四中

咨询电话:88149992

招生范围:廉州学区划定的招生片区;城区居住、非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坊子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坊子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暑期放假后开始,8月底前全部完成。公办学校集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5—17日;对个别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妥善做好补报工作,具体补报时间由学校确定,并在校门口或显要处公布。

民办学校招生有关事宜,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一)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各义务教育学校新招生班额,小学一律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突破50人。

(二)合理确定招生片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弹性学区等多种适宜的划片方式,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

(三)做好调研摸底和资格审查。初中招生入学由区教育局按各初中服务区内小学毕业生学籍向相关初中提供名单,注册入学;其他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办法与往年相同,由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复查核实后注册学籍。

(一)做好当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当地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的证明。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不能在当地就读的居民子女,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妥善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房管局备案证明)、父或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用工合同(人社局备案证明);小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等,到居住片区所属学校申请报名,由所属学校负责资格验审。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因片区学校超班额或学位不足等原因,城区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子女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街道学校由所属教管办负责协调安排。

(三)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五)做好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三)严格管控班额。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五)加强新生学籍管理。

(六)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

哈尔滨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2017年哈尔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已经开始,每年家长们在入学报名阶段的政策、步骤、材料、时间等方面都会碰到或多或少的问题,近日,哈尔滨市教育局整理了二十个热点问题并进行了权威解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哈尔滨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的知识,欢迎阅读。

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持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8日。

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5月12日—8月14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2—16日,招生时间为5月20日—7月14日。

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初中、小学(含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其监护人,也就是说,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哪个区,就应该在哪个区上学。

查询学区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登录各区、县(市)教育行政网站或拨打电话进行查询;二是各学校会在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学区,家长也可到学校了解和咨询。

在哈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持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的就业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报名,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区、县(市)教育局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指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今年我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不足龄儿童将无法在国家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也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到本民族学校入学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族学校就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可到我市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

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全市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各中小学校不得招收借读生。

在民族小学毕业的小学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学生家长须在6月9日前向学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初中。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县(市)教育局。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4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小学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就读。

我市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的,须在7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民办学校可以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等方式自主招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拟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确定拟录取学生后,向拟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接到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民办学校缴费,并凭录取通知书和缴费收据,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完成录取确认工作。

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乐业镇第一中学校等7所公办学校开设俄语班(外语教学为俄语)。其中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只可在就读小学填报对口初中俄语班志愿,由对口初中学校确认;其余五所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通过面谈方式招收新生的,学校不得利用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起止时间与民办初中学校相同,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市教育局统一提档。

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可以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其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学校报名,具体学校可向辖区教育局业务科室咨询。

今年我市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要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5日。

江西省高考招生新政策解读

近期报道有关美国签证新政策出台,看看美国签证新政策能给大家带来哪些好处吧!

1.为使美国签证更快办理增派约50名领事官员,使驻华领事官员数量增加50%;。

3.自2月13日起,一些合格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如在他们之前持有的签证失效48个月(4年)之内续签美国签证,且美国签证签证种类同上次,则允许领事官员免去他们的面谈。在中国,之前持有b(临时商务及旅游访问者)、c1(过境)、d(机组、船组人员)、f(学生)、j(交流访问)、m(非学术学生)及o(特殊才能)签证的人员,如合资格可按此计划续签美国签证。

4.有些申请人,如因安全和执行美国签证标准的原因,将会被要求前来面谈;。

美国签证类型有哪些。

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签证)团组休闲旅游学生签证(f和m签证)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签证)短期工作签证(h、l、o和p签证)家属签证(f2、m2、j2、l2和h4签证)媒体工作者签证(i签证)过境签证(c签证)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签证(c1/d签证)。

6.首次申请美国签证,政策没有改变。目前申请人平均预约等待时间为6天,比之前大大减少。

这一系列的美国签证新政策无疑也会刺激低端留学生群体以及年龄偏大的留学生群体。他们以往会被美国签证难所困扰,而放宽美国签证无疑为这部分留学生带来更多希望,使留美队伍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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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考招生新政策解读

江西省20高考志愿填报于16日拉开序幕。志愿填报全部结束后,将于7月6日正式开始7个批次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今年江西高考成绩将于6月23日公布。

年,江西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6月16日至18日为考生估分网上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学生单招)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考生在知分、知线、知位后,网上集中填报各批次志愿。

调整高考志愿设置。

1.贫困定向本科、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志愿数由4个增加为6个;相应批次征集志愿数也设置为6个(艺术类征集志愿数为3个)。提前本科批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2个定向或预科班志愿;面向贫困地区专项定向本科设6个平行一志愿;本科一批(增设“农村专项”志愿栏)、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独立学院)各设6个平行一志愿,2个定向或预科班志愿。

2.高职(专科)批次平行二志愿数由3个增加为5个;征集志愿数设置为6个(艺术类征集志愿数为1个)。提前批高职(专科)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高职(专科)批设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2个定向或预科班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愿意调剂该院校其他专业栏。每个批次一、二志愿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仍实行征集志愿;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1个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均设6个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

3.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一志愿、二志愿)均无效。

增加填报志愿院校数,有利于提高志愿满足率,征集志愿投档只投当次填报的志愿,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公平、合理,也符合“平行志愿只投一次档,不补充投档”的原则和“批批清”、“段段清”的规则。

据了解,今年江西省高考志愿填报有两次。第一次是6月16日至18日,考生估分网上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学生单招)志愿。同时,有意报考军事、武警、公安、司法院校的考生上网报名军检,面试体检等(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在第二次集中填报期间填报)。第二次是6月28日至7月2日,考生在知分、知线、知位后,网上填报各批次志愿。在此次填报志愿期间,允许修改一次,但之前已报的自主招生志愿不得修改。同时,在每个批次原报志愿录取结束后,均安排了一次针对缺额院校的网报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注意及时进行网报。

江西省实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高考。

今年是江西省实施异地高考的第一年。根据江西省异地高考政策,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参加江西省2014年高考,这部分学生享受与江西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据悉,江西省异地高考的门槛属全国最低。

调整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类方式。

江西省将原来的“美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七大类整合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大类。另外暂时保留“艺术类特殊专业”,与教育部新颁发的本科专业目录更加吻合。

整合后的四大科类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包含原来的美术;音乐学类包含原来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原来的舞蹈、体育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包含原来戏剧表演中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还包括广播电视编导。

江西省2014年四大类艺术专业统考的具体要求是:

1.美术与设计学类:需要测试绘画基础的专业,如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报考省内外院校上述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等。

3.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报考省内外院校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

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等。报考省内外院校戏剧学、电影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江西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特殊专业除外)才能参加外省高校组织的相应专业的考试(校考)。

江西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统归为艺术类特殊专业,如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不含空中乘务)、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对艺术类特殊专业,高校可以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以直接认可江西省统考相关专业的成绩。

加大对艺术类专业统考过程的监控。

江西省2014年艺术类统考,加大了标准化考场建设步伐,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笔试实行全程视频监控,专业面试实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作为考生考试成绩复核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考点,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在部分面试科目考试中,专业评委对考生进行人工评分,同时采用电脑登记分数。专业面试科目采用电脑记分方式,有利于提高纠错能力,有利于提高统分效率。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和录取要求,如果专业考试的科类属于江西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调整技术科目考试时间。

江西省自开始试行普通高考分类考试,分类考试中报考高职(专科)类〔含单报高职(专科)、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技术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自2014年开始,技术科目考试时间由1月份第一个周六调整为6月9日上午。考生全力以赴完成高考科目语、数、外以及综合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考生须考〕后,可以轻轻松松参加技术科目的考试,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调整保送生资格和优惠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江西省从2014年起对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及保送生资格进行调整:

1.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获奖者除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外,其他各类获奖者不再具有保送资格。

2.取消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考生和留学人才随迁子女考生的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