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范文(22篇)

小编: LZ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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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9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各统筹地区于2019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意见》明确提出,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意见》提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2019年与2019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资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

通过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手段、改进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目前,已经有8个省份以及部分其他省份的市、县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总体来看,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各地一般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采取“一制多档、筹资与待遇相衔接”的方式逐步过渡,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实行一体化经办服务。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总体来看,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

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意见》指出,要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从政策入手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重点是要整合其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对原有两项制度差异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六统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改善筹资分担结构。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妥善处理整合前后特殊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各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统一城乡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实行动态准入退出。对社会办医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

执行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外部监督制度,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基金结余,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只是一方面,还需发挥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多项制度的合力,切实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

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制度政策“六统一”,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多实惠。

1、制度更加公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2、保障待遇更加均衡。按照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同时适度提高保障待遇,城乡间、地区间居民医保待遇更加均衡。

3、服务更加规范。通过统一定点管理、整合医保基金、整合经办资源、提高统筹层次等措施,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同时,制度整合后,实行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管理,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

值得注意的是,因制度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推进相关工作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顺畅衔接、平稳过渡,避免因个别特殊保障政策的调整而导致参保人员待遇的暂时性下降。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镇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3。

镇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4。

镇人民政府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5。

乡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一步工作打算2。

乡2022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3。

镇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1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现将我镇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一)镇域经济平稳增强预测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工业生产总值*****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财税收入入库***.**万元。

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尹寨村党群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完工、美丽中心村建设正在实施;新建中心小学食堂,建成老海村幼儿园,郭元村幼儿园投入使用;实施宁老路路面黑化*.*公里,街道路面黑化*.*公里、雨污分离*.*公里、路沿石方砖摊铺****平方米工程。

豆***.*亩,引进中草药黄蜀葵种植约***亩。发挥科技xxx指导作用,组织农学技术培训***余人次。申报**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共计*****.**亩,投入**万元用于全镇*.*万亩小麦赤霉病的防治,*万亩的飞防,*.*万亩的群防。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户,完成任务***.**%,完成率全县第一。三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排查黑臭水体、垃圾随意倾倒、村庄清洁、住房安全、公共厕所等方面问题***条,排查五类户问题户***户,建立村庄环境问题和农户庭院屋内问题两本台账,清单化闭环抓好整改落实。

(三)污染防治真抓真改。顺利完成秸秆禁烧转运任务,实现了全镇“零火点”目标;清理砂石料厂等污染企业*家,整改不达标养殖场*家,协助治理黑臭水沟**条;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发现立行立改问题**处,整改完毕。

产量”的目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多次,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余次,《信访条例》学习活动*场。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用人单位由按大病统筹模式变更统账结合模式、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两项无需再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对已经按大病统筹模式参保的单位,因生产经营好转申请按统账结合模式参保,在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5年个人账户所需医疗保险费后,即可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变更,自变更之月起职工及退休人员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及其职工因故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以及破产、撤销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包括只有退休人员而无在职职工继续缴费等)的单位,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继续按规定报销,不建立个人账户。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单位职工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并按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单位职工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并且当年中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次年3月份(含)以前办理补缴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3.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以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

按照个人参保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一并按大病统筹模式(个人缴费8%)参加职工医保,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自连续缴费满六个月起,本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其中,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两个月内参加职工医保的,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向前补缴费的人员,一并参加职工医保并向前连续补缴五年及以上医疗保险费的两类个人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之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无需待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

4.个人参保人员补缴补支付的中断缴费期由三个月延长至六个月。

个人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中断缴费不超过六个月,并且当年中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次年3月份(含)以前办理补缴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5.个人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及时补缴的视为连续缴费。

个人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未满六个月中断缴费,且在中断缴费起六个月内恢复缴费并及时足额补缴的,视为连续缴费。自连续缴费满六个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6.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计算实际缴费年限。

单位职工或个人参保人员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或向前补缴医疗保险费,其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作为在办理退休时计算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依据。

7.缴费年限不足可补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应按规定缴纳当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当年缴费标准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足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因缴费年限不足暂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也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自补足之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中:单位退休人员补足所差年限,按照办理补缴时单位参保缴费模式和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办理;个人参保退休人员补足所差年限,按照办理补缴时个人参保规定的当年缴费基数办理。

8.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人员个人账户可一次性结清。

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与个人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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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2017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开始办理。

参保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2)由本县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参保缴费时间。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2月20日。

个人缴费标准。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参保登记。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村(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非本县户籍人员持《居住证》、身份证到居住地村(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同时参保。

本县中小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以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到所在地的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缴费方式。

(1)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由村委会统一代收代缴。

(2)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指定的银行网点缴费。

(3)本县中小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代收代缴。其中,已随家庭参保缴费的不再重复参保缴费。

(4)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只办理参保登记,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政府批准的享受参保补助的其他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费后,再到相关职能部门申领财政补助。

待遇享受时间。

(1)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参保缴费期截止后,年度中途参保的居民(不包括新生儿),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到账之日起满9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就医结算。

参保居民凭社会保障卡(暂未领取社保卡的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可在全市范围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参保居民只承担个人负担部分,其余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转外地就医的,需按规定事先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地址和联系电话。

盐山县城镇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盐山县北环路人社局一楼西大厅。

电话:6227103。

盐山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盐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6092929。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一是争取将居保工作纳入全市重点民生目标进行考核,将精准扶贫对象参保纳入各乡镇脱贫攻坚考核。与宣传、公安、残联、卫计等部门协调,取得了人员户籍、重度残疾、计划生育死亡人口等更新数据,保证了参保及享受人员资格的准确性。二是加强调研,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局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分组与乡镇保持密切联系,督促乡镇将居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四是全面督导,人社局、政府督查室组织了专项督查。

(二)加强宣传。一是对52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了1次集中培训,邀请了市人社局领导、合作银行领导及业务人员参与授课。二是利用赶场日先后到原旧院、白沙、草坝、黄钟、河口、罗文等片区乡镇进行居保政策宣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累计发放居保宣传单5万余份。三是以原片区中心镇为培训地,对片区各乡镇居保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主办地村(社区)组干部进行居保政策宣传、上机操作、业务经办培训共9场次,加大了对乡镇、村(社区)居保业务经办风险点的防控力度。

(三)转变作风。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作风、纪律、廉洁教育等专题学习会12次,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了《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了《社保法》、《刑法》涉及社保资金管理犯罪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居保政策,钻研居保业务。二是完善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内部的权力运行、业务经办、内控评价体系等制度,完善了请销假制度、工作责任制、大厅服务制、首问责任制、严格考核等长效机制。三是查漏补缺,带领党员职工结合业务工作,经常联系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讨论,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进一步提高效能和解决突出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四是提升能力,业务办理公开透明;实现了xx居保基金收发社会化、基金管理规范化、认证手段多样化、督查稽核常态化。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意见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

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四要统一医保目录。由各省(区、市)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六要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

《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

《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加强基金的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做好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安全和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系统推进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意见》强调,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点任务,各省(区、市)要于2019年6月底前对制度整合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读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意见》还称,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本次出台的新政策,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而非职工医保,即主要是适当提升无业人员及没有参加工作的人员的个人缴费比重。那么《意见》究竟是怎么样的?小编整理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读,欢迎阅读!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

各省(区、市)要于2019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各区(县)人社局,市社保局:

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已于近日截止,但统计至12月16日,潮南、龙湖、濠江等区的参保登记人数与2016年度参保人数相比仍存在较大缺口,全市扣款成功率仅为21.70%。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现将参保登记时间延至2017年2月28日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并及时做好参保工作进度的沟通;要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确保本辖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不低于2016年度的参保人数,确保各项参保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

二、各区(县)人社局要加强对街道(镇)人社所参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各人社所加快工作进度并认真对照2016年度参保情况做好各村(居)参保人员的查漏补缺;同时,各区(县)人社局要加强与所在区(县)民政局和残联的沟通协调,确保困难居民的应保尽保。

三、各区(县)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医保政策、受益典型、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主动参保。要特别提醒通过银行扣款的参保人应按150元/人的新标准预存足额金额,以确保扣款成功。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一)参保覆盖面增幅明显。参保人员21.57万人,参保率99.4%,其中新增参保11476人;完成社保扶贫52164人,完成率100%。基金总收入9483.49万元,其中完成保费收缴10.51万人,收缴保费2148.94万元;办理特殊人群参保22900人,政府代缴保费229万元。

(二)发放工作正常推进。月发放养老金人数已达75345人,其中新核定待遇3462人,全年发放养老金9110万元;为2461名待遇领取去世人员的家属发放丧葬补助金235万元,为263名缴费去世人员家属发放11.9万元。

(三)年度认证完成率高。取7-9月消集中认证后,完成71960人的年度认证,占应认证7.5万人的96%;待遇正常发放人员认证率98.5%。

(四)转移接续稳步推进。办理关系转移427人,转移基金92万元。其中跨县转出13人,转移基金10776.02元;转入7人,转入基金5943.42元;居保转职保407人,转移基金907384.58元。

(五)稽核工作成效明显。年内追回365人重复领取及错发待遇27.36万元。其中:重复领取人员346人,追回基金25.65万元;死亡冒领15人,追回基金1.71万元。

(六)老农保遗留问题处理正常开展。累计已处理2050人的并退问题,占6985人的29%;其中:并入城乡居保467人,并入基金11.58万元;为1583人清退老农保保费本息72万元。

(七)业务档案归档及时。完成业务档案归档扫描336卷,17760件;其中社保扶贫档案112卷,6502件。

(八)宣传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编报城乡居保信息10期;社保扶贫信息6期,达州市政府门户网采用2条、省新闻网采用3条、达州网采用1条;二是3次修订共印制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8万张,已下发5万张,除下发52个乡镇服务中心外,市居保局干部职工参与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型宣传活动6次,现场向1万余名群众发放宣传单并接受咨询。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同构建起覆盖全民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但安徽专员办在审核中发现,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该项政策仍有待研究完善。

一是养老金发放水平偏低。

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0元至元,地方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0元至395元不等。从抽查的地区看,大部分参保人员都选择低缴费标准参保,个人账户养老金积累非常有限,加上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一直未变,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水平偏低。安徽省全省人均约63元/月。相对于连续上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水平明显偏低,不利于养老保障功能的实现和保障范围的扩大。

二是基础养老金发放存在缺口。

从抽查情况看,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发放存在缺口,由地方财政垫付或是挤占参保缴费发放。形成缺口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试点工作初期,由于当期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统计不全导致跨年度补发,造成填报参保人数与实际发放人数存在较大差异。二是按期初期末加权计算的补助额与实际发放基础养老金存在差异。

一是健全养老金待遇增长机制。

一方面增强对个人缴费激励,可采取提高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扩大不同缴费标准财政补助级差等措施,激励参保人员选择高缴费标准和连续缴费,提升个人账户积累功能;另一方面动态调整基础养老金,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增长,中央补助标准应适时调整,对达到一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可考虑要求地方财政按固定或累计的比例加发基础养老金补助。

二是妥善解决缺口并调整结算办法。

授权专员办对工作开展初期统筹地区形成的基础养老金缺口进行专项清算,以清算结果作为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结算的参考依据;在参保人数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采取加权平均计算补助的方法较为简便,但试点工作初期由于参保人数波动较大,按此办法结算会出现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有的形成结余,有的出现缺口,各级财政之间采取据实结算方式更为合理。

【医保方案】蔚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2016。

24。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在全县范围内建立。

“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合工作。

按照。

“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县卫计局所属新农合职能移交县人社局;新农合整体并入蔚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规范移交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按照。

“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信息系统,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整合工作。全县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前,维持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两项制度双轨运行,政策不变,人员职责不变,经办工作不变。

严格整合期间基金管理,加强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基金安全。

1.

移交机构、编制、职能和人员。

将蔚县新农合工作职责、机构编制、人员、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到蔚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6。

8

20。

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局)。

2.

移交管理系统、档案资料及固定资产。

新农合软件系统、档案资料及固定资产要随经办机构整体移交,确保移交后新农合业务正常运转,

2016。

8

20。

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

移交基金和公用经费。

新农合基金、相关报表以及各级公用经费

8

20。

2016。

8

20。

日前形成审计报告。(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

2016。

9

月按市统筹新政策组织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

2017。

1

1

日起按新政策享受待遇。

(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

做好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责的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编委办、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一领导全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卫计局局长兼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整合工作。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增强医疗保障公平性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强化大局意识,把移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平稳交接。

机构编制部门牵头负责整合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职能、机构编制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新农合整体接收工作,制定管理办法,统一医保政策,平稳过渡,稳步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新农合基金移交监督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统一补助资金渠道,安排参保补助资金,做好管理和经办工作经费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新农合机构、编制、职能、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移交工作,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整合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交接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财经纪律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政务大厅办公场所、档案室、机房的调整。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对接工作。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整合期间,严禁借整合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花钱、随意调整政策标准等,确保基金安全、政策平稳、整合有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由人社部于11月底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2012月16日。《办法》提出,我国现行的三种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转化条件是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转换内容是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申请过程简单,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然后经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居保)的合并实施,抚州在全市范围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县(区)将根据相关办法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今年11月,我省下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抚州正式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实施办法》增设了缴费档次,把原来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设置的100元至500元5个缴费档次和100元至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比原来增设了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

为鼓励城乡参保居民多缴费,《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参保缴费激励机制,规定从缴费100元给予30元补贴起步,对缴费200元至4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3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对缴费500元的,补贴标准为60元;对6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增加5元,最多补贴95元。

为鼓励参保人长缴费,体现长缴多得,《实施办法》规定,将原来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1元基础养老金的增发办法调整为每月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使增发金额可随同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而“水涨船高”,更具科学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150.6万人,1-11月累计收缴保费1.07亿元,为35.86万名60岁以上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2.22亿元,个人账户养老金544.02万元,发放率10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的全县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级统筹的决策和部署,分析当前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作,切实动员全县各级各个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把这件关系民生的大事做实做好,确保年内全面完成今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刚才县社保中心李主任通报了我县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民政局和教育局分别就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做了表态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20xx年7月全县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会议之后,县劳动保障、民政、教育、财政、信用合作社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强调度,紧张有序地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完成了完善配套措施、建立信息系统、培训业务经办人员等一系列工作任务,并于20xx年8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6922名城镇居民先后参保,412名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医药费报销137.67万元,人均报销额达3341.50元,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真正使城镇居民从这项工作中得到了实惠,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锻炼了一支精干的经办队伍,形成了成功的经验做法,夯实了工作基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我们今后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社会各界是满意的。在这里,我代表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精神,县委县政府明确将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近年要着力做好的关系民生的实事内容,省、市连续几年将这项工作作为为民所办实事之一进行严格考核。从今年9月份开始,市政府正式将城镇基本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标志着全市“人人有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已经建成。当前,我县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在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在深刻调整,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向往幸福、追求幸福、创造幸福的愿望更加迫切,实现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更加艰巨。加快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政治性任务。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真正从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认识到搞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建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也在逐步提高,广大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这就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第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利益关系,更加注重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从医疗保障方面来看,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将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的将这一群体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镇居民病有所医,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实现发展成果共享,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行动。高度关注民生,积极解决民生问题,是县委县政府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民生问题涉及群众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其中医疗保障是目前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医疗保障问题已上升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要求解决医疗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社会各方面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了他们的实际需要。因此,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就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实际行动。

第四,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就我市来看,目前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完善,服务社会的能力也在进一步增强。但在医疗保障方面还存在覆盖范围小、保障层次低的问题。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障层次,对于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神圣而又光荣的使命来抓。

当前我县正在推进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是要把原有未全面覆盖到的无医保老人、少年儿童和其他城镇居民无条件地纳入城镇医疗保障范围,尽而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但从实施两年来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是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大城镇居民政策知晓率低,一些居民存在观望情绪,致使漏保居民仍然比较多,目前全县参保人,占应参保总人数的62%。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社区及基层学区、学校所属居民人口参保率还不到50%。三是由于城镇居民流动性强和居住分散,我们目前的管理基础、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这些问题的产生,具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原因,究其实质,主要还是我们工作没有做到家,工作不实的问题。对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县的大局出发,全力以赴地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实做细。按照市上的总体要求,我县20xx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是:年底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和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全部参保,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95%以上参保。现在已进入9月份,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任务。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城镇居民的政策知晓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的对象和范围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做好宣传动员是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首要条件和关键环节,县社保中心要印发宣传资料。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方式。要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广大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网站、会议、电视、报刊、街头咨询、上门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重点宣传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具体政策、重要举措、成功经验和受益典型等,真正使城镇居民掌握政策,感受到医保的好处,消除思想疑虑,提高参保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氛围。要积极引导居民树立互助共济的团结合作精神,积极主动参保,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快工作进度,做到应保尽保。要明确重点人群,中小学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劳动年龄段没有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城镇居民,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重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社区和学区、学校等平台的作用,集中力量推进参保扩面。特别要积极借鉴兄弟县区成功做法,以在校中小学生和城镇流动人口为突破口加快扩面进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以保障大病医疗需求为主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极大地提高家庭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给家庭幸福和健康编织一张安居乐业的保障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单地说是采取居民出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的办法建立的广覆盖在医疗保障制度,按年度缴费。县社保中心、各乡镇、社区、学区、学校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城镇居民在充分理解医疗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全力督促做好参保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快参保进度。在摸清各自辖区应参保对象底子的基础上,主动出击。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参保,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教育局要有一名领导专抓此项工作,并要经常深入各学区和学校检查指导中、小学生的参保登记工作,对参保进度慢或对参保工作不积极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按时完成任务。各学区、学校要抓住开学初这一时机,积极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和保险费征缴工作。各乡镇民政办和社区都要指定专人,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对于参保有困难和行动不便的居民,工作人员要及时上门讲解政策,现场办理参保手续,做到工作到家,服务到家。各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委会在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业务时,同时也要办理居民的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以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有效工作时间不足一个季度,各乡镇、社区、学区、学校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县的85%以上的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1月底前全面完成参保任务,实现应保尽保,不留尾巴。

(三)要强化保险基金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险的“生命线”,切实管好用好基金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借鉴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做法和经验,综合采取措施,使基金一开始就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切实做到管理规范、支出合理。财政、社保等部门要严把收、管、支三个关口,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管理规范,支出合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建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县社保中心负责将收缴的个人缴费全部及时转入财政专户管理,县财政部门要按参保人数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入财政专户。财政、社保部门要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要严格执行《庆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认真解决参保对象住院医疗待遇,并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执行政策不走样。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件大事、一件好事,但也是一件难事。因为它涉及的人群复杂,管理难度大,需要衔接的方面很多,包括政策的衔接、措施的衔接、部门工作的衔接等等。我们要充分估计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知难而进,用科学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方法,抓好每一个环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我们今年的工作任务很重,时间很紧,能否如期实现工作目标,既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政府、社保中心、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将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并严格考核奖惩,落实好年终奖罚兑现。各目标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步骤,确定工作进度,加快完成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进度。早抓,就容易掌握主动,尽快完成任务;晚抓,就会陷入被动,就有完不成任务的风险。

二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人事劳动保障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职责;财政局要负责落实配套补助资金,按照要求做好省市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保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的必要工作经费;公安局要配合社区做好城镇居民的户籍认定,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教育局要按照统一部署,将城镇中小学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民政局要指导各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委会切实做好各自辖区城镇低保居民人口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卫生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城镇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各乡镇和社区要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城镇居民人数,认真做好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分配的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任务。

三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这次会议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工作进度,保证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确保这次会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也就是这次会议之后,各乡镇、民政局、教育局要迅速行动起来,尽快督促各乡镇民政办、社区、学区、学校完成各自辖区的城镇居民参保对象的核定,做到一个不漏,各基层单位要依据各自实际,不论采取什么措施,要边核定边收缴,工作力度一定要加大,一定要有加快进展,要在完成的数据上有大的突破,要赶9月日,也就是本次会议之后的10天之内完成应参保任务的80%以上,并将核定和收缴进度、收缴保险费的数额及时报送县社保中心,由县社保中心统一掌握评比,对动劲不大,进展不快的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今年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畴,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兑现奖惩。县医改领导小组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专项督查内容,开展各种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找准差距、协调解决,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及时进行通报,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共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县社保中心要抓紧建立月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慢的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实地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各自系统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另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今年也要实行市级统筹,《庆阳市城镇职工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也已出台并实施。除统筹层次提高外,报销比例也做了较大的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最低可报销80%,最高可报销93%,最高限额达3万元。大病医疗互助最高可报销20万元。这样,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两项最高可报销23万元以上。请同志们回去后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以激发广大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同时,9月份各单位也要把社保基金财政代扣代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即: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8%的养老金,事业单位职工1%的失业金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2%的医疗金必须在发放9月份工资时一次代扣到位,不留死角。具体由各单位在造9月份工资表时一次造清,由基层财政所和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扣回并转入地税局基金收入专户。对于不按时代扣的单位,县财政局停拨该单位工资,以督促其按时代扣代缴。

同志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民心工程,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为保障人民健康、努力在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争当先锋,为构建和谐宁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集大家来开个座谈会,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省厅最近召开的全省森林保险、林业专业合作社座谈会会议精神,专题对森林保险工作进行一下研讨,重点讨论我市今后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发展林业对于国民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大家都非常清楚,在此就不多说了,但给森林上保险对我们来说还是一项新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务院推出的又一项兴林富民的重大政策措施,对林业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有效保障。搞好森林保险工作,既是生态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既是工作职责,也是政治任务。对这一重要性,我们还有必要认真学习体会消化,认认真真地做好工作,将这一惠农政策吃透、拿准、用好。下面,我在学习省厅会议精神基础上,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再讲以下几个问题:

一、目前森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是森林保险的起步年、开局年。全省多市都开展了此项工作,有的市已经见到了效果。但我市还仅仅处于破题阶段,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市农委上半年聊城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等单位,研究制定了《聊城市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意见》。《意见》对我市保费补贴品种、保险责任范围、基本保障水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等做了详细说明,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文件,结合各自实际,扩展补贴品种,创新特色险种,完善运行模式,规范管理办法,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巨灾风险防控体系,逐步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我们在市里下发文件后,也针对林业方面参保问题积极与泰山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公司进行了接触,提出了初步运作的意向,但由于资金问题没能落实,也没有实质性推进,距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领导重视程度不高,宣传发动不够广泛深入;群众投保热情还不高;沟通协调不到位,工作进展慢;工作机制不健全,制约因素多,工作难度大;经费保障不到位;工作关系没有完全理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由于上述原因,致使我市森林保险工作目前仍处于初始阶段,我们召开座谈会就是想破解这个问题,推动我市此项工作实现一个突破。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森林保险,是保障生态文明长远建设的迫切需求,是保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积极性的现实需求。林业是一项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的基础产业,同时又是风险较大的“危险”产业。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防灾减灾机制,有利于提高林农和其他森林经营主体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增强林农抵御风险的能力。开展森林保险是上级领导对森林、生态文明重视的结果,是中央从战略角度考虑,为生态环境加上安全阀,确保林业在大灾面前不会出现大的波动,利国利民,利于生态,也利于林业部门与保险机构。此工作做好了,是多赢,做不好,是我们未尽到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森林保险工作扎实推进。

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政策性强、经验少、困难多、涉及对象复杂。既有公益林,又有商品林;既有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又有个体经营者;既有集中联片,又有小块独立分散,权属多样,经营多样,情况比较复杂。根据前不久的统计,全市现有生态公益林1.8万亩,商品林102万亩。为了确保数据准确,市局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重新审核,一定要摸清家底,落实到小班,把数据一定要搞扎实。明年我们要重点做好生态公益林参保,在取得经验后,商品林逐步跟进。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将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成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森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建立财政、农业、保险监管、林业部门以及保险经办机构有效沟通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保险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森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筹建森林保险专家库,吸收政策、财务、统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参加,一旦出现大灾,需要理赔时,让这些人进行损失评估,保证理赔及时适当。

(二)、认真领会全省森林保险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做好政策性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施方案》(鲁农种植字〔20xx〕1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的通知》(鲁财金〔20xx〕44号)、《山东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山东省森林保险条款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通知》(鲁林改发〔20xx〕25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聊城市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意见的通知》(聊农字〔20xx〕14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把文件吃透,把精神宣传给广大群众,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三)搞好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事半功倍。根据省厅意见,各市县都要抓好专题培训。我市在适当时候,也要搞一期培训班。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培训,可以采取与保险机构联合培训的形式,科学确定培训内容,注重培训质量,为森林保险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四)树立服务意识。开展森林保险是各级林业部门职责,都要当成大事来抓。一是搞好调查摸底。真正弄清本辖区森林资源状况,将林业资源种类、面积,所有权和经营权情况统计准确,为深入开展林改和森林保险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二是保险机构选择上,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选为投保机构,以便对森林资源更有效的监管,对林农权益更有效保护,对难点问题更有效解决。三是规范程序。要认真研读上级有关保险方面的文件精神,对开展森林保险范围、管理要求、理赔条件、理赔时限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形成完善的工作程序。四是积极理赔补偿到位。林业部门和保险机构要按规定时间、理赔条件和理赔要求,认真做好理赔工作,这是取信于民的关键一环,也是调动林农投保积极性的关键一环。开展森林保险过程中所需经费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保险机构沟通协调解决。

(五)落实省森林保险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需要坚持的几条原则。一是面积不宜太碎(百亩以上,成方连片的);二是保险公司不宜太多(一个县一个保险公司为宜);三是保险期不宜太短(3年为宜);四是理赔标准专家审定。

另外,我再讲一下林改方面的几个必须注意的问题。首先,林改工作在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并没有结束,而是在继续稳步推进。中央和省对林改工作非常重视。林改办的机构在加强,人员在充实,工作抓得非常细,非常扎实。我们市县两级要积极跟上。主体改革虽然告一段落,但配套改革却比以前更有实质内容。可以说,抓好了会比前段更有作为。其次是,要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过近几年的发动与帮扶,农民对组织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方兴未艾。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是林业配套改革的实际成果,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搞好服务,鼓励发展。要认真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确保这一新的组织形式在林业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三是要重视林下经济的发展。发展林下经济是保证现代林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高林农收益的有效途径。只有把林业的经济效益搞上去,林业才能实现持续发展。而林下经济是目前提高效益的重要途径。上级对林下经济越来越重视,国家和省里都制定了优惠政策,有鼓励发展的扶持措施。作为基层林业部门要抓住机遇,用好政策,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我市林下经济还刚刚起步,潜力很大,下步大有作为。目前要认真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稳步推进。争取明后年要实现大的突破,以此为契机,推动林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城乡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20xx年市局下达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任务11.79万人,目前全区累计参保缴费7.95万人,完成累计任务67.45%。09年市考核口径由参保人数调整为缴费人数,全区目前参保11.82万人,缴费7.95万人,未缴费3.87万人。从上半年新增参保缴费情况看,我区仅新增缴费4220人,仅增长4个百分点,下半年的任务比较重。

1、兑现考核尚未到位。市劳动保障虽已下达09居民医保任务指标,但市政府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未开,市区两级政府考核体系尚未建立,造成区政府无法对各街道办事处下达任务书,任务不能层层分解。另08年市政府居民医保兑现资金一直未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

2、任务指标过重。我区总人口数与鼓楼相当,比泉山少10万人,但09年市下达我区居民医保任务覆盖率要达到97.5%,而泉山、鼓楼的覆盖率只有92%,在城区覆盖率最高,覆盖面接近饱和。

3、扩面进度缓慢。上半年,全区新增参保人数4220人,仅完成净增任务9.84%,完成任务艰难。

4、行政村补助政策不到位。目前全区涉农行政村16家(不包含大龙湖办事处13个行政村)总人口4.08万人,现参保缴费1.9万人,占总人数47%。潘塘办事处四个行政村、大郭庄办事处2个行政村未出台补助政策,翠屏办事处三个行政村、大郭庄办事处下河头村没有续保补助。已经实施补助政策的行政村,由于补助范围不广、标准不高等原因,村民参保覆盖率最高子房办事处建国村达82%,最低的大郭庄办事处上河头村仅28%。

6、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力量薄弱。目前劳动保障平台仅一名工作人员,承担着就业、退管、监察、医保等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和服务内容的'不断拓展,更凸现了社区劳动保障经办能力明显不足。

7、宣传力度不大。今年上半年,我们采取广场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进行居民医保的宣传,由于人手、资金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造成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不广。

8、区级无经办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全部纳入市考核指标,区劳动局承担着大量的工作。全市其它区都相应成立了区级医保经办机构,我区至今无经办机构和人员。

1、强化行政推动。征缴扩面工作面广量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推动,强力推进。区委区政府要建立扩面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征缴扩面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调扩面征缴工作中的问题,变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为制度化、长效化运作。

2、行政村建立长效机制。全区16个行政村要达到95%的覆盖率,各行政村要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提高村民的参保积极性。

3、抓住工作重点。城区各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的大市场、外来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居委会的辐射力度,调动社区主任、楼长、退管组长等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登门入户宣传动员。

4、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劳动局牵头,以办事处为中心开展各类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场有实效。二是突出典型事例的宣传。对辖区内重病、大病等有保障需求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上门入户进行政策讲解,提供现场办理服务。注重强化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已参保居民享受待遇的典型事例,讲实例、算细帐,增强宣传效果。三是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

5、成立医保经办机构。成立区级“医疗保险处”,增加编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6、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社区劳动保障站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区、办事处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7、加大基层工作经费投入。目前,区、办事处、社区医保工作均无经费来源,而宣传、培训、设备投入等工作急需专项经费缺乏制度上的保障。建议区政府将医保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给予解决医保专项经费10万元。

1、区政府召开各办事处主要领导调度会。

2、区政府召开各行政村书记会议,要求全部制定补助政策以及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

3、成立云龙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增加编制,配备人员。

4、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20xx年市下达养老保险扩面任务1.05万人。任务下达后,我局经过认真分析讨论,对今年企业参保考核办法进行调整,采取了对各责任单位新开户企业参保指标进行考核,原开户企业自然增长参保人数不计入考核内容。

因考核口径的调整,今年下达给各责任单位任务相对减少,总计下达任务为5750人,占总任务54%。新考核办法的的运行,进一步挖掘了我区参保资源,扩大了参保企业总量,上半年,全区新增参保企业家,比去年同期提高x%。

但从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全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与困难。

1.全区扩面整体工作滞后。1-6月份,全区完成任务29.8%,位于城区第三,落后于泉山、九里。

2.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缓慢,排名第一的办事处也仅完成任务30%,距序时进度相差20个百分点,最差的办事处仅完成全年任务8%。

3.清理空挂户抵减当期完成指标幅度较大。今年市劳动局首次将清理历年缴费空挂户与当期扩面挂钩考核。我区1-6月份,清理空挂户抵减当期完成指标214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文

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利益,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具有本县户籍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及其子女、已办理居住证明的非本地户口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全县中小学生。按户籍所在镇(乡)以户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每户应参保人数以当地派出所户口簿所登记的人口数为准。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缴费未满6个月)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9年人均筹资标准690元,其中个人缴纳210元,各级财政补助480元。

城乡五保户,低保家庭,特困残疾人,其他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以及新生儿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户口登记后,随着整户参保自动获取参保资格,不需缴纳医保费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费。

个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缴费后原则上不予退费,但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并且已缴费至2019年的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经本人申请核实后,可以给予退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复员军人、婚嫁迁入、归正人员、大学毕业生等中途参保人员可以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享受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年度内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自动终止。

(一)镇(乡)卫生院起付线从300元调整为6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90%调整为80%;县内县级医院起付线从600元调整为9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80%调整为70%;县外市内医院起付线从1000元调整为13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75%调整为50%;市外医院起付线从1000元调整为13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60%为调整为40%。参保人员在平阳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之前未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者异地安置手续的,在原先同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5%的报销比例。县内医疗机构转至温医附二医就医的报销比例为55%。

(二)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2万元。

(三)“各类恶性肿瘤的治疗”、“器官移植后续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终末期肾病)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血友病的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重症情感精神障碍治疗”、“儿童孤独症”、“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除外)”等十种特殊门诊病种医疗待遇视同住院。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妇女,顺产或剖腹产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一按8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包干。患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因素的参保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乡卫生院)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县级医院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20%,未从基层转诊的为15%;每人每年普通门诊最高支付800元。未实时刷卡的门诊费用原则上不予支付。

(六)住院(含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超过最高限额标准12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6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年每个参保人员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

(七)儿童“两病”待遇: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中6个病种的0—14周岁参保儿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单病种总额限价,在限价范围内按实际结算金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70%,民政救助为20%。

(八)老年性白内障待遇:患老年性白内障的参保患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就可接受免费治疗。待遇标准为1800元/次(单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残疾人联合会和慈善机构分别支付10%。

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社会保障·市民卡在温州(含各县、市、区)已纳入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可以直接刷卡报销。新参保人员和合作医疗卡遗失人员请就近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

在我县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原发放的合作医疗卡继续并轨使用。

河北省邢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意见》还称,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覆盖哪些人群?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如何筹资?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筹资标准如何确定?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如何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医保目录如何统一?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如何确保定点管理机制?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

基金怎么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

何时开始实施?

各省(区、市)要于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刚刚结束,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就决定召开全省充分就业社区表彰大会,并同时召开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会议安排的这么紧凑,主要是今年的就业工作任务更加繁重,需要我们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表彰全省创建充分社区先进,学习贯彻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刚才,会议通报表彰了368个充分就业社区,两个充分就业社区的代表介绍了他们的事迹,两个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帮助实现再就业的个人谈了他们的经历,他们的讲述朴实而感人,事迹平凡而伟大,精神可贵而崇高,让我们的心灵再一次净化,让我们的情感再一次波动。两年来,我省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在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强化人本服务,积极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服务机制,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劳动保障厅向受到表彰的社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省从事就业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再创佳绩。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举世瞩目的党的xx大胜利召开,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一年,也是就业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相继颁布,将积极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就业工作迎来了新的春天,遇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年来,各地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圆满实现,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再创佳绩。

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屡创新高,就业工作进入改革开放以来最好时期。积极就业政策实施5年以来,我省就业总量稳步增加,由以前的1200万扩大到近1300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实现了从40万人到50万人、60万人、70万人的跨越,20xx年达到了73.6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基本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可以说,这几年全省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就业人口受益最多,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入改革开放后最好时期,为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省政府“双十万”承诺圆满实现,“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全省共帮助13.3万名“4050”等城镇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帮助国家、省定贫困县及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所在库坝区培训农村劳动力10.57万人、转移就业10.73万人。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通过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供就业援助、实行对口帮扶、落实社保补贴等政策措施,积极有效地帮助荆襄磷矿、松宜矿务局、江汉油田、黄石矿务局、蒲纺、黄麦岭磷矿等独立工矿区的2.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解决了再就业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深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帮助4.1万户城镇“零就业家庭”的5.3万人就业,实现存量和增量双清零,困难就业群体的援助制度初步建立。

三是政策扶持效应日益显现,资金使用结构趋于合理。各地逐步将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转入城镇户口的被征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所在库坝区非农移民以及自谋职业的乡镇林管站分流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普惠性;在工作中,坚持把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岗位补贴等“四项补贴”作为政策落实的重点,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实效性;在资金使用上,全省就业资金支出总额达到30.17亿元,其中社保补贴9.37亿元、培训补贴4.02亿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72亿元、职介补贴1.08亿元,年末资金结余较上年末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资金使用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进一步增强。

四是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稳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初显成效。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总体思路,将工作领域从城镇向农村拓展,组织实施“技能就业计划”,把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以上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实行培训鉴定、转移就业、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力争“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同时,为提高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竞争力,巩固和推广了“湖北海员”、“荆楚缝纫妹”、“楚天豆腐郎”等劳务输出品牌。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劳动保障部门每年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40万人、转移50万人以上,目前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超过1000万人,其中出省700万人以上,每年创造劳务纯收入130多亿元。同时,进一步加快了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步伐,在试点市县组织实施以帮助转移进城比较稳定就业并有固定住所的务工经商的农民在城镇安居乐业为目的的“迎接新市民工程”,目前已有10000多名已经进城就业多年的农民在城镇落户成为新市民并享受市民待遇。

五是下岗向失业并轨目标已经实现,失业保险功能显著增强。截止去年,我省国企改革以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168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已全部出中心,绝大部分实现了再就业。全省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已全部关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任务基本完成。同时,失业保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参保人数连续4年实现净增长,失业保险费征缴额突破11亿元,年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同比减少3万人,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再就业率达到23.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18个百分点。

过去的一年,面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嘱托,同志们勇挑重担;面对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同志们不辞辛劳;面对“两法”颁布带来的发展机遇,同志们乘势而上。辛勤的耕耘换来了丰硕的成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辛勤工作在就业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正确分析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就业促进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和奥运之年,做好今年的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意义重大。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强调,对中国的就业局面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13亿人要吃饭,8亿人要饭碗,这是任何一届政府都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是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出现的“三峰叠加”局面。我们要全面准确地分析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做好应对的准备。

(一)科学发展观对就业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党的xx大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夺取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素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在就业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坚持完善市场竞争就业、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国家引导就业的机制,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要求我们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健全长效的促进就业机制;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援助就业困难群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公平和正义;要求我们要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就业与经济发展、就业与社会保障、就业与分配、就业与职业教育培训、就业与劳动关系、以及不同就业群体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要把握大局,服务全局,把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贯穿就业工作的始终。

(二)宏观经济形势给就业工作带来新的影响。

针对去年以来出现的cpi持续走高、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房地产市场局部过热以及人民币不断升值和加息等问题,在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20xx年国家将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实行从紧货币政策。从好的方面来看,宏观经济持续高涨,将进一步带动就业的增长。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20xx年国内外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如美国次债危机的影响;粮食连续四年丰收增产后进一步增产难度加大;证券市场已经积累了较大风险;出口减速可能造成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显性化等,都可能会对我们就业工作带来一定冲击。此外,从前段时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情况看,阶段性裁员有加剧之势,就业的稳定性有所降低。因此,我们从事就业工作的同志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形势,化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

(三)《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使就业工作迎来新的机遇。

党的xx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就是将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思想法制化,将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具体化,也是第一次通过法律形式明确了就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用法制手段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职责。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就是要从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主动将促进就业工作与实施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与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进步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就业工作;就是要在继续贯彻就业方针上有新进展,在进一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上有新力度,在推进就业工作法制化、制度化上有新建树;就是要使促进就业的大政方针法定化,使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法制化,使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制度化。

(四)“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给就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近几年,我省每年城镇需要就业的人数在120万人左右,而年新增岗位大约70万个。同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阶段性裁员有加剧之势,就业形式依然严峻。此外,随着国家批复我省武汉城市圈为“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加上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各地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一度困扰沿海发达地区的“招工难”现象也在我省出现。据调查,缺工总量近40万人,主要集中在服装纺织业、餐饮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三大行业”和熟练操作工、技能人才、管理人才等“三类人员”,结构性矛盾日益凸现。这要求我们在积极扩大就业的同时,亦应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中的招工难问题,以积极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

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政策落实在地区间、项目间不平衡,少数地方还存在打折扣;部分地方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结构不够合理,资金结余量过大;很多地方小额担保贷款推进缓慢,创业促就业的作用未得到发挥;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还比较薄弱,不能适应就业工作的需要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始终保持开拓的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勇于拼搏,克难奋进,努力实现“三个转变”: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把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城乡二元经济转换的过程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

三、精心谋划20xx年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

xx大报告关于就业工作的论述和最近国家关于就业工作的安排,主要体现为“三个上升、一个强化”。即将就业上升为发展战略,将就业政策上升为《就业促进法》法律层面,将一般促进就业上升为以创业促就业,同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各地要认真贯彻xx大精神,以实施《就业促进法》为主线,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为目标,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就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就业促进法》是在总结行之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基础上诞生的,贯彻《就业促进法》要以政策落实为核心,这是检验各地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重要标准。当前,各地要抓紧做好现行政策与法律的衔接,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把法律明确规定的延长政策时间、扩大政策范围、拓展政策内容、提高政策标准作为重点加以落实,使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鼓励创业和就业援助等政策逐步长期化、普惠化,使政策重点逐步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转向统筹城乡各类群体就业,使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一要延续。今年,将是法规、政策出台的高峰年。目前,国务院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与《就业促进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政策,省里已起草了《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各地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确保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实施,给广大劳动者吃个定心丸。二是扩展。相对于现行政策而言,《就业促进法》规定的范围更广,要求更高,力度更大,特别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鼓励自主创业和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需要通过实施这部法律使之长效化、普惠化。三是要规范。我们制定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让劳动者受益,既要保证各项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又必须在操作上简便易行。希望各地在《就业促进法》与现行政策的衔接中,认真查找不足,完善政策内容,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使广大劳动者放心满意。

(二)以小额担保贷款为抓手,实施创业带就业战略。

今年,省政府将帮助3万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10万人就业列入了政府办实事内容,这是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做大做好。一是改进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明确目标责任,实行高位推进,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制定奖励办法,开展评先表彰,建立激励机制。二是层层分解指标。省厅将把创业促就业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地要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街道、社区。三是加强学习交流。要学习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人人想创业、处处在创业的发展氛围。

(三)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内容。各地要按照xx大精神和法律的规定,调整工作思路,完善操作办法,使老百姓通过就业援助现实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共享发展成果的目的。在援助对象上,要突出零就业家庭、独立工矿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三个群体”。在具体工作中要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重点,把握“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援助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困难人员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建档立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及时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强化措施的规范性。要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制度化,不断规范援助的方式和手段,并通过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来稳定就业。三是强化机制的长效性。要依托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的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建立动态援助的工作机制,做到出现一人、发现一人、援助一人、解决一人,推动就业援助制度的长效化。

(四)以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抓手,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就业促进法》的重要内容,是劳动保障部门履行政府职责的重要载体。贯彻《就业促进法》、实施《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从客观要求我们主动调整,积极探索,加快创新。一是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评估达标活动。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的人本服务功能。今年,省厅将研究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和标准,对各地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行检查评估。二是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省里将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费实行项目管理,重点扶持一批基础好、功能强、服务优的市场争创一流。三是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今年,省厅将向全省推广宜昌就业信息系统软件,并重点完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统计调查制度,增加新增就业人员的就业方式、岗位明细调查,并按季报送。

(五)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各地继续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在完善制度、提高能力、创新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一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适时修订《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强化失业保险功能,规范参保缴费范围,政策待遇计发办法,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之间的联动机制,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作用的基础上,探索发挥其预防失业作用的有效办法。二是努力提高失业保险能力。加强扩面征缴,提高保障能力;实行市级统筹,提高统筹能力;规范调剂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调剂能力。三是创新失业保险工作机制。加强失业调控,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做好失业监测和失业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上传;建立预防失业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内部富余职工转岗培训和转岗安置,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建立失业人员社区管理机制,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以及失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向街道、社区延伸。

(六)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统筹城乡就业。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们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要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健全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农民延伸。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调查,建立信息数据库。二是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要完善培训补贴办法,加强项目宣传力度,提高技能计划的影响力;要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培训质量,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健康发展;要通过清理整顿,取消一批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断完善定点机构的管理机制;要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优势,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三是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要把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问题来抓。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的服务,紧紧围绕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通过建立企业联盟等形式,建立本地企业用工档案和岗位信息库。要对新建、新开工、新开业企业要做到先行介入、事先掌握,及时对企业开展用人指导,转变企业用人观念,帮助企业确定适宜的招聘条件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形成较好的制度模式和政策框架,搞好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化建设和安排。

同志们,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xx大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就业促进法》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再接再厉,再创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辉煌,为推进和谐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会议指出,推行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要把约束和规范权力、服务人民作为试点工作的出发点,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很快显现效果的重点领域或权责事项摆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权力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教育对外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要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自觉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要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水平和区域发展需要,有所侧重、因地制宜。要加强党对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领导,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目标、人才培养、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会议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要按照统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机制、提升服务的总体思路,从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等方面进行整合,积极构建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要推动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会议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要完善户口登记政策,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要摸清无户口人员数量、分布及产生原因等,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政策。要坚持依法办理,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权益。要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会议指出,在青海三江源地区选择典型和代表区域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现三江源地区重要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促进自然资源的持久保育和永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突出保护修复生态,创新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有序扩大社会参与。要着力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优化重组,增强联通性、协调性、完整性,坚持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协调,将国家公园建成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三江源共建共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先行区,青藏高原大自然保护展示和生态文化传承区。

会议强调,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措施。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以来,先后18个省区市启动两批改革试点。试点地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国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条件时机已经成熟。会议同意于2019年在北京、天津等1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适时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实施。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

会议指出,开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是推进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根据人民警察武装性、实战性、高强度、高风险等职业特点,以及公安队伍规模大、层级多、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等实际情况,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拓展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民警察职业发展空间,完善激烈保障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要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突出对实绩的考核。

会议强调,明年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协调推进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举措,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督察落实,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抓在手上,主动出击,贴身紧逼。不管是落实已出台的改革,还是推出新的改革举措,都更加需要披荆斩棘的勇气,更加需要勇往直前的毅力,更加需要雷厉风行的作风。

会议指出,改革工作能不能落实到位,落实责任是关键。要抓好部门和地方两个责任主体,把改革责任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以责促行、以责问效,抓紧抓实改革方案制定、评估、督察、落实等各个环节,做到全程跟进、全程负责、一抓到底。要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健全能定责、可追责考核机制,条条线都要拉直绷紧。地方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改革任务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既要亲自抓改革部署,又要亲自抓改革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改革方案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要强化督察职能,健全督察机制,更好发挥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中的作用。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排队督察,重点督促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要加强对各级干部推进改革情况的了解,加大改革实绩考核权重,形成鼓励改革、支持改革正确用人导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参保事项通知

目前,全区正在开展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便于参保群众更好地了解有关参保缴费政策(不含大学生参保政策),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区社保局有关负责人:

问:哪些人员应当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答: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在黔高校、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和2017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均应参保缴费。

问:参加我市2017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在什么时候缴费?

答:1.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2.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问:我市居民医保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新生儿在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在2017年7月至9月底(新生儿在2017年7月至12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承担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目前财政补助标准为420元/人.年)。

答: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参保缴费或交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代办参保缴费。对举家外出在市内其他区县异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县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居住地区县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

新生儿独立参保,由其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手续。

问:参保缴费后从什么时候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答:1.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在2017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2017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2.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2017年12月31日。新生儿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问: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的通知》(渝人社发〔〕237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在定额包干使用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费用实行统筹基金支付,按人头付费和定点服务管理。其2017年的政策为:

1.2017年城乡居民的普通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为80元/人,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在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须在次年连续参保缴费后)。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2.2017年,参保的城乡居民在享受门诊定额包干报销基础上,还可享受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其报销办法和标准为:

(1)参保人员可在其参保地或居住地由本人自愿选择一家医保基层医疗机构(目前为已与区社保经办机构实现联网结算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为本人普通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并签约,在签约医院看门诊发生的符合我市医保支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全年报销限额为100元/人。

(2)未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并签约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发生的符合我市医保支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全年只能享受60元/人的限额报销。

如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线电话12333了解社保政策知识查询。

3.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

4.河南2017年起,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

5.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最新调整。

6.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已拟定。

7.明年起河南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

8.关于江门着力打造城乡一体智能便捷社保经办新服务。

9.22个省级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10.2017年郴州将发放350万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大事抓实抓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找准问题。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包括低保、基本养老保险、医保以及动迁保障和征地保障等。这样一个庞大的、关系农民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体系当中,尤为受关注的就是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大家可以看到,在全国乃至各个地市的医保体系当中,实际上有一些空缺。就业职工基本上有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保,农民有了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是中间有一个空档,就是在城镇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正式稳定就业的居民还没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这一个范围也是比较大的。今天我们部署的工作就是没有享受城市社会保障、也没有享受农民社会保障的这一部分城市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从我市的情况看,目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目前,全市已建立起以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为补充,保障水平多层次,保障方式多样化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完成了从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转变。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参保资金,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到去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8万人。二是积极探索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对特困群众给予医疗救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特困群体的医疗负担。总的来讲,经过多年努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促进城乡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实施。我市自20xx年开始试点、20xx年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努力扩大覆盖范围,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缓解。到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583.4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3.62%。另外,其他方面的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展。到去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6.18万人、68.4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指标;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净增3万人和3.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指标的130%和123.3%。全市参加“五大保险”人数突破400万人,当年基金收支总数近80亿元,“五大保险”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养老保险六项任务指标顺利完成。特别是在坚持依法动迁、人性化动迁的前提下,对拆迁安置保障进行大胆创新,将一些特殊政策和拆迁有机结合,逐步使介于城乡之间、亦农亦居的人群彻底成为城市居民,实行无业居民医保、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项福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当中,从去年底起,我们对征地保障特别是动迁保障做了一些有益探索,这些探索包括:第一,制定了几项政策,其中很重要的就是保障被拆迁群众特别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市区尝试将农民的动迁房变成商品房,通过挂牌的形式使动迁农民可以合法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这样一户农民在“拆一还一”的前提下,基本上可以拿到一至两套质量比较好的商品房,使农民过去靠土地划拨所建的房屋可以依法成为商品房。实际上农民一旦动迁完成以后,个人或家庭的资产就可以上升到30万以上。第二,在对农民的动迁过程中,实行按梯次转移的政策,从一类到二类、二类到三类、三类到四类,这样使农民或者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第三,在对农民动迁以后,使其变成彻底的城市居民。过去市委、市政府下过一个文件,就是市区“城中村”的农民原则上都要转为居民,但是很多没有办手续,这次我们拆迁完以后,就使这些农民真正成为了居民。在新城区,我们把拆迁过的农民变成居民以后,动员他们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无法参加。那么,我们就实行两个制度,一个就是今天讲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再一个就是实行低保制度。这样一来,就使农民成为居民以后,纳入一个社会保障的网络体系。因为对中国的农民来讲,老有所养、贫有所济、病有所医、弱有所扶,是他们多年来的一个梦想。

二、明确任务,落实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从20xx年7月1日起,逐步建立起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最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改革目标。基本原则是:坚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低水平、全覆盖、保住院和门诊大病;坚持个人(家庭)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坚持以收定支,实现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

按照上述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三个方面:1.明确参保范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徐州市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需要说明的是,对市区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还有一点,也请劳动保障部门注意,我市外出打工的人员,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都比较多,统计下来有100多万人在外地打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他们在打工的城市一旦参加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以后,就不能再在我们城市里参加。对此,可能在技术处理上难度比较大,但是要防止这种情况。对城镇职工子女就医发生的医药费,仍按原报销渠道解决。对居住在县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能覆盖到的城镇居民,各县(市)要按照要求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也要及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确保他们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2.将大病统筹作为保障重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广,保障水平不可能很高,否则财力难以维系;但也不能过低,必须确保帮助参保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要求这项制度要设定一个合理的费用范围,在这个费用范围之内实现自我平衡。对中国来讲,社会保障问题是个世纪性难题,外国经济学家在对中国社会的分析中提到了六大难题,其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突出的一大难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世界上其他国家有很大区别。对老年人实行社会保障,国际上通行的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个人补足养老金;另一种是国家动用国有资产或财政收入帮助老年人交纳养老金,中国实行的体制和这两种都不一样,我国所有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是实行“以新养老”、或者说是“收支平衡”,比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上是实行“以新养老”。实行“以新养老”,那些外来工比较多的城市如苏州就完全可以实现自我平衡,而且还有结余;而象徐州这样外来工不多或是新增就业岗位不多的,实行“以新养老”就很难平衡,只能靠省、市两级财政来补贴。当前我们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说还只是一种尝试,能不能实现收支平衡,还需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和解决。因此,这项制度设计的立足点,只能坚持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同时,积极完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保障方式,进一步降低参保城镇居民的医疗负担,逐步扩大城镇居民的受益面,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3加强各种保障制度的衔接互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其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标准限制,部分参保城镇居民按规定报销医药费用后仍可能负担较重,这就需要加强各种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与互补。当前,尤其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市民政局要会同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抓紧组织调研,尽快制定出符合市情的医疗救助办法,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多层次制度安排,最大可能地减轻困难家庭、患大病人员的医疗负担,努力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无盲点。

在推进措施上,要狠抓三个关键。第一,要建立健全筹资机制。一方面,要尽快落实筹资办法。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分别承担,其中享受城镇低保的家庭成员、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员的参保费用主要由财政负担。对此,各地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相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在预算中足额安排专项资金,真正做到补贴到人、补助到位。另一方面,要科学确定筹资标准。根据我市财政状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市区医疗消费水平,经过测算,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200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变化和居民医保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筹资标准还要作适当调整。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市区标准,合理确定本地筹资标准,使之既能为地方财力所承受,又能被城镇居民所认可。

第二,要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从建立之初,就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切实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会计等制度,加强对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从制度上、源头上规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二是规范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做法,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切实加强医疗费用的支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要严格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不得擅自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三是加强对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起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经办机构制度建设,加强基金风险防范和预警分析,有效规避基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对基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严厉查处挤占、挪用基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要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由劳动保障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支付办法,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能。要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确保在8月1日前实现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的计算机管理,努力为参保城镇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市劳动保障局要全力组织好金保工程建设,这一工程涵盖社会保险“五大险种”和就业再就业等劳动保障各项业务,是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平台。二是把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要充分利用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继续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拓展社区医疗保险服务功能,把可以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的经办服务前移到居民身边,为城镇居民提供便捷的经办服务。三是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良性发展。要整合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积极稳妥地将符合条件的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序列,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要严格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审核、管理,完善就医导向机制,逐步实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和康复在社区,大病救治进医院”,这一点非常关键。从先期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城市来看,群众一般门诊就医大多是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解决,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都是实行最低廉的制度。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在动员群众参加医保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能让群众以为交了140元后,什么病都能够报销。要从一开始就给老百姓讲明白哪些费用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大比例,让大家算清账。在其他城市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实行了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后,再实行居民医疗保险,就会发现第一年大家都提意见说没有实行保险,第二年大家又都提意见说保额太低。所以,一开始就要给群众讲清楚,参加医保是有限保障、不是无限保障,在大病情况下医保基金只能做到按比例分担。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市政府成立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具体措施,保证做到与市区同步推进。二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快形成政府统抓,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切实负起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责。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县城以下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当前尤其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尽快确定医疗服务机构定点范围,确保参保居民的就医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价格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切实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使广大城镇居民和社会各界支持、理解、积极参与。人事编制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工作,合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本地工作方案,加强调度,加大督查,按序时进度抓好落实。各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由本级政府审批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市劳动保障局要抓紧建立月报制度,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对进展慢的地区要实地进行重点督查。市财政、卫生等部门也要按照分工,切实加强指导。市政府将适时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情况组织督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最后,我再简要强调一下其他方面的社会保障工作。在养老保险等方面,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较高,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难度比较大。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特别是市区要在合理确定养老缴费基数的前提下,加大养老保险的征收力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很重要,现在我市的缴费基数已经接近苏南地区,这对扩大养老保险征收人数是个很大障碍。在这种情况下,要做一些尝试。第一,要进一步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相比较而言他们的缴费基数低一点。我市职工收入水平很不均衡,国有企业比较多,职工收入相对也比较高,这一部分职工收入就把整个徐州市的工资水平大大提升了,这样一来缴费基数就比较高。但是,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职工工资是无法和国有企业职工相比的,必须充分考虑到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职工的缴费问题,因为按照目前的缴费基数,有些单位是无力缴费的。所以,我们要在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缴费基数推进养老保险的同时,搞好灵活就业人员在此缴费基数上养老保险的征收。第二,要强化养老保险征收的考核工作。徐州市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下一阶段,要把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务工以及进城务工农民作为扩面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的扩面征缴力度,强制性推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面。要加快被征地农民和城镇居民(城中村)参加养老保险的进程,特别对于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要研究具有较大激励作用的保障机制,形成与当前拆迁工作、乃至推动整个城市化和经济国际化进程的良性互动。在住房保障方面,按照国际惯例,城市的房地产往往用两个经济指标来衡量,一个是房价比,一个是租金比。房价比就是一户家庭买一套房子需要多少年。房价水平的高低主要是看房价比,按国际惯例房价比不能高于7。再一个就是租金比,房价高不高还要看租金占整个房价的比重。现在城市房价虚高,一个很重要的反映是,房价越来越高,而租金却不见增长,这是衡量房地产价格虚高很重要的一个参考指标。在住房保障上,第一,要保证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今年要扩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同时提供廉租住房。第二,就是稳定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我市现在正在进行一些探索,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所有的农民定销房变成商品房,南方已有个别城市在搞;另一个就是限制房价来拍卖土地,我们现在拿出三块地限价,根据两年内可能涨到的房价预测,拍卖的时候就进行价格限制。限价房只是针对首次买房者销售,同时限价销售目前还处于尝试阶段,是否能成功还要经过一个过程,但毕竟我们需要探索。第三,对于不限地价、自由招拍挂的高档房产,让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发挥作用。房价上涨是大势所趋,但是不能涨得太快,每年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就是一定不能超过两位数的增长率。因为徐州还没有到工业化的中后期,等到人均dp达到3000美金至5000美金的时候,住房价格要有一个跃升,但是现在不到这个时候,我市现在的商品房均价是每平方米3100元,不能再高了。政府要采取措施保持房价有一个比较合理的增长,并通过扩大土地投放,来遏制房价的增长。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要在做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科学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能够覆盖城乡的每一个角落,并随着经济增长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真正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普惠于民。另外,现在全市保障方面存在问题最多的还是征地,所以请各县(市)、区领导要强化对农民的征地保障措施,防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形成信访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我们今天会议的议题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对其它社会保障工作进行部署,通过几年的努力,给居民和农民构筑一道能够遮风挡雨的社会保障网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刚才,赵光芝秘书长讲了很好的意见,我深受启发。会议还表彰了“保险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保险业服务明星。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保险服务明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保险战线上的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保险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保险行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保险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保险业务稳步增长,保费规模迅速扩大。20xx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18.4亿元,同比增长5.26%,保险深度达到4.57%,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的好势头。二是保险市场蓬勃发展,市场主体快速增加。保险机构主体已达12家,从业人员达7328人,农村网点达到168个。全市保险网络基本覆盖城乡各个角落,做到了县有公司、乡有服务所、村有保险站,基本形成了主体多元、功能完善、运行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三是保险产品不断创新,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保险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推出满足客户多方面需求的新产品,丰富了我市保险品种,产品创新成为保险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总体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保险功能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作用明显。保险机构承担全市人民生产、生活责任风险金额达到4500多亿元。去年共计支付各类赔款4.84亿元,同比增长23.97%,提供就业岗位7300多个,上交税收达到7230万元。从20xx年开始,保险行业积极响应号召,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开办水稻、玉米、生猪、烟叶等种养殖业保险,承保水稻113万亩、玉米95万亩、油菜45万亩、生猪86万头,为农民群众提供风险保障近12亿元。同时,提供补充养老、医疗、意外保障和家庭财产风险保额468亿元。到20xx年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052.39万元,支付赔款485万元,为300多个家庭支起了风险屏障。特别是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打开绿色理赔通道,特事特办,仅农房赔款就支付4800余万元。全系统还捐款捐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600多万元,建希望小学4所,建敬老院1所,助养孤儿82个(每月生活费600元供到18周岁)。这些成绩既反映了全市保险业发展成就,也反映了保险行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自觉为党和政府分忧的情怀。可以说,保险业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工作,纵比,我们发展很快,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横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和不足。从全社会看,主要表现为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相对滞后。广元的保险机构主体、保费总收入、保险业从业人员等,仅是绵阳、南充等市的三分之一或不到三分之一;保费收入增速比全省平均增速低2个百分点,处于中等偏下甚至靠后的位置;保险资金投资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还不强等。从保险业自身来看,主要表现为保险业粗放的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诚信经营理念不到位,保险信用建设仍需加强,整体形象有待提升;保险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价格竞争非理性,行业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保险产品结构单一,产品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求;保险专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金融是市场经济的血脉、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业又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就越重要。保险业也是一项朝阳产业,广元虽然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但也有着自己的发展优势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去年4-5月,我市成功召开了第六次党代会和人代会、政协会,通过了全市“”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把广元建设成为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未来5年,我市经济发展将实现“五个翻番”(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固定资产投资翻一番)、基本建成“一枢纽三中心”(连接西南西北、通江达海的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游客集散中心、能源供给中心)、基本建成大城市和中国西部低碳发展示范城市。这是市委、市政府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刻分析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从市情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前不久,我们又召开了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金融包括保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全市各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保险业在广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做好时代赋予保险业的使命与任务。一是要努力做好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大家知道,广元每年都要遭受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同时,还时常会发生安全事故,这些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而且牵扯了各级机关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如果得不到及时救助,还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保险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防灾救灾。保险业务的开展,不仅能使地方经济在灾害事故面前保持生产的连续性,而且还可以维持企业正常生产和城乡居民收入的稳定。为此,加快保险业发展,建立完善的市场化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有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二是要努力做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随着灾后重建的结束,财政性投入逐渐减少,而我市又面临着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经济迅速发展和一批重大项目的引进,资金需求和投入很大,这些都为金融业包括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奠定了基础。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特点,可以成为长期稳定的重要资金来源。三是要努力做好社会管理的“辅助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各级政府逐渐在社会管理中引入保险机制,这样不仅可以发挥风险管理机构的专业优势,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也可以有效承接原来不属于政府责任和政府想管理但通过行政手段管理不便的部分社会事务。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压力。全市各家保险公司几年来的巨大赔付额,如果要财政背上,是一个极为沉重的包袱。因此,保险业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保险业的职能,承担社会责任。

三、大力推进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突出发展大局,强化保障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保险业功能发挥也影响着经济发展。2月23日召开的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到20xx年,全市保险业要逐步建立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全市保险业机构网点数量达到200个左右,保费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保险密度达到8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5%以上。各级保险机构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开拓创新,务求实效,不断提高保障性保险项目的业务规模和服务“三农”的保险项目业务规模,以及其他具有参与社会管理功能的各类责任险、法定强制保险和与社保配套的保险项目业务规模,要通过长期有效的政保合作,争取引进保险资金投资广元重大建设项目,提高和发挥好资金融通功能。

(二)突出诚信经营,提高保险效益。一是要坚持以诚信为根本。诚信是保险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也是保险从业人员安身立命的前提。因此,保险业应牢固树立诚信的观念,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观念,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诚信无价,诚信光荣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要采取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信用评价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措施,努力实现保险信用秩序的明显好转。要加大对失信单位和个人的惩治和约束力度,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坚持以规范经营为原则。早上我在给罗强书记、马华市长汇报全市保险会议时,罗书记、马市长一再强调,对保险业的贡献要充分肯定,也要强调对保险业的依法管理,要求合规经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险业的基本要求,是做大做强保险业的重要保证。只有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险业才能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要坚持公平有序竞争,用市场化的手段赢得客户,开拓市场,塑造品牌,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险公司和广大从业人员要视保险资源为生命,倍加珍惜社会民众不断增强的保险意识和消费愿望,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严防欺骗、误导,严禁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三是要坚持以强化管理求效益。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核心目标,也是企业的生命,没有效益,一个企业,一个行业就没有持续发展的能力;没有效益,本身就是对投保人和被投保险人最大的不负责任。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业务结构,降低经营成本,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切实防范保险经营风险。及时处理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逐步建立起保险纠纷的协调机制,尽快建立突发性危机的应对解决预案。要积极开发符合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做到市场定位准、险种设置好、保障范围广,努力提供多领域、多品种、多服务的保险保障。

(三)加强保险协会建设。目前,我市还没有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保险协会的工作,通过保险协会将政府的主张传递给保险企业。保险协会要认真按照协会章程,切实履行协会职责,真正使协会成为保险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努力为保险市场和会员单位服好务,为加快保险业的和谐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险公司要切实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和其他行业协定,积极配合支持保险协会的工作。保险协会对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和其它破坏行业信誉的行为,要及时调查,实行自律惩戒。

(四)加强保险行业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宣传工作。保险协会和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宣传保险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发挥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特别是加强对保险政策、典型事例的报道力度,普及宣传保险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共同营造有利保险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二是要人才队伍建设。保险协会和各保险公司要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从业人员信用意识,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和声誉。要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公信力和营销员职业素质。三是要加强行业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各保险公司努力建设学习型行业,形成良好的行业作风。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建立防治长效机制。

同志们,保险业已经进入发展新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希望各级领导和部门给予保险业发展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保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共同努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市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