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汇总18篇)

小编: 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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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会议记录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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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案例拓展】。

云南弥渡:“四位一体”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第二章。

入党的条件、党员的标准、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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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第二节共产党员的标准。

第三节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案例拓展】。

“精选间播”破解党员发展难题。

第三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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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规程、方法。

第二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规程、方法。

第三节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规程、方法。

第四节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规程、方法。

第五节对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的规程、方法。

【案例拓展】。

海东全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双推双选”制度。

第四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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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确定发展对象的规程、方法。

第二节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意见。

第三节确定入党介绍人的规程、方法。

第四节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规程、方法。

第五节对发展对象入党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案例拓展】。

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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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的规程、方法。

第二节支部大会讨论工作的规程、方法。

第三节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谈话工作的规程、方法。

第四节党委(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工作的规程、方法。

【案例拓展】。

当阳老区两河镇:党员发展出新招面试选出好苗子。

第六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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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举行入党宣誓工作的规程、方法。

第二节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考察工作规程、方法。

第三节预备党员转正的规程、方法。

第四节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及资格取消的规程、方法。

【案例拓展】。

贵州仁怀:“三审一差额”规范党员发展。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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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第三节加强在妇女和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四节继续做好在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

【案例拓展】。

安徽省阜南县:建立“四项制度”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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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

【案例拓展】。

准能集团设备维修中心“五项工作”严把党员发展关口。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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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入党申请书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第二节思想汇报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第三节入党志愿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第四节政治审查材料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第五节同发展对象谈话情况和意见的写法。

第六节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第七节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第八节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延迟预备期、取消资格的决议。

附录。

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__年____乡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搞好党员发展工作,截止目前,全乡发展党员__名,其中女党员_名,35岁下__名,中专以上文化程度_名,村级党员_名。在发展党员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乡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着力在提高组织领导的认识程度和工作力度上下功夫。首先乡党委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定相关措施。其次立健全发展党员,2012年我们专门制定和翻译下发了发展2流程表,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要求,党委、支部齐抓共管,使发展工作走上了规范轨道。三是党委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四是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考核的重内容,列入年终进行综合评比。

(二)狠抓培养,保证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一是抓好日常管理,保持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坚持把党员日常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造册,并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联系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及时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二是抓好集中办班,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以乡党校,村文化室为主要阵地,每年举办1-____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为增强学习效果,重点抓好了两个方面。一方面联系思想实际,按需培训。每次培训前,召集不同类型的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和现实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另一方面改进培训方式,力求实效。在培训过程中,注重了三个结合,即:专题讲座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实地参观相结合,典型引路与自我激励相结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抓好结对联系,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建立了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联系责任制,支部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经常交流思想,灌输党的知识,宣传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三)突出重点,改善结构。

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三个重点的发展党员工作思路,即: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在具体工作中,还坚持了三个倾向于的工作方针,即:倾向于从村干部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率先致富又能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知识分子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

(四)坚持标准,慎重发展。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主要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突击发展。一方面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另一方面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允许突击、成批发展。尤其强调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条件的人拒于党外,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对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他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具体办法是严把四关即: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在到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发展的决议;把好党委审批关。在党委审批之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然后上党委会审议和表决;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严格考察制度,全面衡量,慎重对待;把好发展党员公示关,对于每一名新发展党员我们都做到了公示在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发展质量。

总结一年来的发展党员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1、个别村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表现在思想上认为发展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是软任务、虚指标,发展也可,不发展也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致使个别农村党支部长期处于没有发展党员状态。

2、大批农村青年外流,选人育人渠道受到限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村青年都不愿留家务农守业,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范围日益广泛,由于部分优秀青年长年在外,村党支部看不到、管不着,选人育人渠道受到很大限制。

3、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是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也是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并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积极分子队伍的扩大。

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工作的基础。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党员工作才会做到经常化并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因此,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是做好发展工作的关键。

一、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

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影响,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如何申请入党或自己认为条件不够对申请入党有些顾虑的同志,党组织要及时启发他们的觉悟。同时,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外群众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并志愿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必须用签字笔、钢笔或毛笔书写(或用b5纸打印,本人亲笔签名)。

写申请书一要联系思想实际,二要忠诚老实。基本内容是:(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本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入党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说明作一个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鼓励其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克服存在的缺点。

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并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考察。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联系人要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党员和群众对积极分子的意见;向积极分子推荐学习材料,鼓励和帮助他们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端正入党动机,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经常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在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切实落实联系人培养制度,联系人每季度认真、如实地填写《清华大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情况(联系人填写)”一栏。

2、党支部组织积极分子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党委(总支)安排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

3、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及时检查完成情况,给予帮助和指导,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思想觉悟,在联系群众中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加强责任感。

4、要求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教育可以采取讲授式、示范式、启发式、自学、讨论、座谈、参观等多种方式。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等。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比较全面地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提高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自觉性,明确努力方向。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入党前应参加学校业余党校的集中培训,接受系统的教育。培训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获得《结业证书》的积极分子,超过三年没有被发展入党的应再行参加党校学习。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大学期间参加高等学校的党校培训,获得结业证书者,可以先发展入党(发展入党时间也应在获得《结业证书》三年之内),但在预备期内还要参加学校业余党校的集中培训,培训是否合格作为预备期考察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慎重地做好对积极分子的考察。

积极、慎重地做好对积极分子的考察是做好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的关键。党支部对积极分子的表现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清华大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情况(支部填写)”一栏。

考察积极分子时,一是考察其政治觉悟、政治表现和思想品质,其中十分重要的是看其对党的认识、对共产主义的理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国内外形势、重大政治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而不是只看其要求入党的迫切程度。二是考察其入党动机,看其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正确的价值观,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无一定的自我牺牲精神,而不是只看其社会工作表现及能力如何。三是考察其能否起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政治作用,能否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学习、工作上勤奋努力;在生活中关心集体和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四是考察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预备党员的接收。

五、确定发展对象、制订发展计划。

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党支部在听取联系人汇报及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后,将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每年11月份要在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个分析,确定第二年的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总支)。各党委(直属总支)每年12月在对积极分子队伍总体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第二年的发展计划,报组织部备案。

党支部每年5月份要对发展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将个别因情况变化不具备发展条件的积极分子调整出去,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补充进来,并报上级党委(总支)。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每年6月将调整计划报组织部备案。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委(直属总支)即应进行相关函调。

六、党支部要求发展对象递交入党申请报告(或称个人思想总结或称自传)。

入党申请报告必须用签字笔、钢笔或毛笔书写(或用b5纸打印,本人亲笔签名),主要内容有:

(1)个人主要履历,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对党的认识,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入党动机,在争取入党过程中的思想成长情况,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前形势的认识和态度。

(4)个人的政治历史和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和态度。

(5)现有的主要缺点,对缺点的认识和努力方向。

(6)其他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写入党申请报告应注意:一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能照抄报纸、书刊、网络上的内容;二要对党忠诚老实,不能隐瞒和伪造;三要求字数在5000字左右即可,不必太长,也不能太短。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加强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联系人担任,以有利于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的连续性。

入党介绍人的责任:(1)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的同志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做出负责的介绍,不得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找被介绍人谈心,对其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3)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4)审阅被介绍人撰写的入党申请报告。(5)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6)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克服缺点、提高觉悟,用模范行动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要认真听取团支部、一般群众的意见。对大学生要征求班主任及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对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还要征求有关研究所(实验室)和导师的意见,以利于支部全面了解和正确判断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觉悟程度。听取意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

九、政治审查。

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要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其主要内容是:(1)申请人基本情况。(2)个人简历。(3)提出入党申请情况,参加业余党校学习情况。(4)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5)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奖惩情况,直系亲属、与申请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6)入党动机、共产主义觉悟、已经具备入党条件等的结论意见。(7)党支部落款、支书签名。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查阅档案,需要通过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开具介绍信到档案馆人事档案部查阅;作函调需由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发调查函;作外调需由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开具介绍信并指定专人到外单位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对发展对象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抚养人)和配偶必须函调。发展对象有一年以上在外单位工作经历档案中无记载的需作函调。

在听取本人介绍、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必要的函调后,情况清楚的一般不再外调。

十、党支部责成一名支部委员,找申请人谈话。

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以及其他需了解的情况。

十一、党支部认真讨论并初步决定发展时间。

支委会和介绍人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意见。支部党员根据党员条件和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可否发展及发展时间,初步决定的发展时间必须距离发展对象第一次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一年以上。若已全面听取党员的意见,此工作也可以在支委会范围做。

发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应在当年的5月15日以前召开发展会;发展对象为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应在毕业前一年的12月15日以前召开发展会。

十二、向党委(总支)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及初步日程安排。

党支部内部统一认识后,要向党委(总支)汇报全面的情况。正式汇报前支部应向党委(总支)提交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报告。

(2)政审综合材料,函调、外调材料。

(3)《清华大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及其它文字材料(如谈话记录、思想汇报、个人小结等)。

(4)学校业余党校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都要求用签字笔、钢笔或毛笔书写(打印材料用b5纸,要亲笔签名)。

直属总支要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会议记录

参加人员:硕士7班党支部。

主持人:(党支部书记)。

要点摘录:

柯飞:为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员发展工作,把好从严治党“第一关”,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学习,能了解党员发展的具体过程及细则,为培养发展党员做好准备。首先由我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结束后大家自由发言,谈一谈学习这个细则的心得和感受。

郑玲:通过学习细则,我发现党组织对于各项要求更加严格,如需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更加严格的把关,对同学的思想动态要时刻了解。在《细则》第八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该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形式。进一步要求团支书对班级团员思想动态以及学习生活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在《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中也体会到要抓紧对团员的思想建设,在平时多进行思想上的建设以及熏陶,鉴定对党组织的信仰,从而更加贴近的靠近党组织。

一是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

二是突出问题的导向,使问题更加具体化,并为其分析作出指导以及规定。

三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让一些手续更加简单。

党组织在用自己的行动,一步步完善党组织,让制度更加精简变得更加实用,也体现了从开始的地方稳抓党的建设,让党的结构更加扎实,让党员的思想更加真诚,更加端正,让党的步伐走的更加稳健!

陈玉姣:我们每一个党员都深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每一名党员在任何形势下,都应不惜一切以人民利益至上为原则,做好新时期下的党员工作,凝聚集体的力量,万众一心实现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实践告诉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的时期,党员队伍和新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党员数量在增多,党员的结构有了变动,但党员质量没有提高,对于一个政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党而言,必须保证每一个党员都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来为党服务,为人民服务。所以在新的时期下,在吸取过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的前提下,我们就要依据新时期的特点来发展党员队伍,从而推进经济建设和民族团结工作,以新鲜的血液充实当党的执政生命。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一定程度上定会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这就是党目前需要完善的党员“质”的问题。

柯飞:学生党支部作为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党在高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联系团结大学生,宣传组织大学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学校、落实到广大学生中去的重要责任。我认为党员队伍的建设分为四个板块,筛选,培训,培养和监督。所谓筛选即是在选拔党员时严格把关。培训是指将要立足课堂,灌输好党的理论知识。培养是指分工到人,明确责任,把好培养关。监督是指及时实行公示,公开透明,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建设。

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把“吐故纳新”、优化结构、严格入口、疏通出口和强化培训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肃认真地长期抓下去,以形成和健全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的科学管理党员队伍的机制。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大家好!

在这春暧花开、万象更新、生机盎然的大好季节里,我们召开了新风公司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了第一届党委委员会委员。值此喜庆之际,我首先代表新当选的全体委员感谢大家对我们的信任!

当选委员,我们都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份无限的荣誉和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深知,大家的信任,就是我们共同前进的动力,会更坚定我们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委员向全体党员同志们庄严承诺:

我们一定会虚心学习。强化自身党性修养的提高,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学习先进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使自身的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我们一定会严于律己。时时处处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企业利益为重,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做到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不违法乱纪,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带头塑造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我们一定会努力工作。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下,全力以赴,同心同德,集思广益,艰苦奋斗,乐于奉献,更好地为全体党员、全体职工带好头,领好路,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我们还要建设好、监督好二级管理干部队伍,建立以党员同志为骨干的,敢打硬仗、敢负责任、团结协作的过硬队伍,为公司的长足发展贡献全部精力!

各位党员同志们,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昂扬的工作斗志,坚定信心、恪尽职守,为创造一个崭新的棉纺专件公司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程序。

1)清点并宣布到会人数,确认会议有效;

2)宣布开会;

3)致开幕词;

4)宣布会议议程;

5)书记向大会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委员会候选人的批复;

7)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采取候选人自我介绍等形式;

8)会中分组讨论:

a.讨论工作报告、选举办法,提出修改意见;

b.酝酿讨论候选人,讨论或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9)委员会收集讨论情况,修改选举办法,确定候选人、监票人、记票人名单。

10)逐项宣布并通过(采用举手通过方式)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记票人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11)选举:

d.清点选票,公布投票情况:包括发出票数,回收票数,有效票数,无效票数;e.计票,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包括候选人、另选人的得票情况(以得票数为序)。

12)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13)当选委员(或委员代表)发言。

14)到会上级领导发言。

15)宣布会议结束。(新产生的委员会全体合影)。

会后工作。

1)上报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及选举结果,上级党组织备案、审批;公布上级党组织的报复(可印发通知)。

2)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3)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文件、资料归档。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是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近年来,公司党员发展数量增长很快,尤其是2008年以来,中铁二十三局八公司走上了综合施工的发展之路,广大员工看到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看到在企业转型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特别是一些基层的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事迹,让广大员工切实体会到党员的先锋作用实实在在地体现在行动之中,一时间,申请入党人员迅速增加。

因此形成了近几年公司发展党员受指标限制的局面,发展党员工作压力非常巨大,各基层党组织纷纷向公司党委报告指标不足,希望能增加发展指标。

鉴于广大员工入党热情高,积极性强,去年集团公司增加了部分党员发展指标,但是,从新的细则可以看出,“十六字”总要求首要就是控制总量,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党员数量平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

由此看来,公司党委必须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发展指标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也必须不折不扣地严控发展指标,不得任意突破。

其次,优化结构是关键。

公司各基层党组织历来注重在一线员工、青年员工和女职工中发展党员,确保了党员结构处于优化状态。

第三,提高质量为核心。

要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近年来,公司党委连续三年内部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还将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陆续送到股份公司参加外部培训,努力提高党组织书记的素质,提升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优中选优,提高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过程中,各支部坚持“三会1课”,通过小组会、支委会及交心谈心等形式,肯定积极分子的入党热情和优点,也及时发现他们的缺点,提出努力的方向;入党介绍人及时跟进,向他们介绍入党的程序、党员的权利义务,督促他们按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还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加强对他们的党性教育;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第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

这意味着党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一些处于“中间”阶段的人员——既不犯什么错误,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员,今后是不能发展入党的。

入党程序更加严格。

新《细则》较90年《细则》,在程序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一是在申请入党环节,增加了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增加了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三是在发展对象确定环节,增加了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四是在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增加了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的内容;五是在预备党员审批环节,增加了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的规定。

对照新细则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的发展党员细则已经明确了一周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组织推荐或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在发展对象确定的环节要求向报上级党委备案。

但是,预备党员接收环节的预审还不够完善。

通过对《细则》的认真学习,在深刻领会内容的基础上,加强与各基层党支部业务人员的交流和沟通,共同学习并尽快落实到发展党员的实际工作之中。

同时,在下一步工作中,可结合新《细则》在基层单位的实际落实情况,与对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考核、责任状兑现相结合,上下互动,切实提高新党员质量,开展好公司党员发展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今年6月,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正式施行,施行了24年的旧版《细则》早已不适应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经过学习,笔者认为新版《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更明确、操作性更强。

一、明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明确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发展党员数量有了指导性意见,鉴于此要求,基层党组织控制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提高新党员的文化和年龄等结构,已不需要再扭扭捏捏。

二、对流动人员入党有了明确要求。这是适应社会发展一个巨大进步,即: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严格确定发展对象程序。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申请人谈话并了解基本情况,由党员和群团组织推荐、支部研究决定,杜绝由支部中少数人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现象。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于异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对政治审查有了具体规定。对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纪律要求提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外调、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接收预备党员程序更严。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讨论认为合格后,增加了上级党委预审的程序。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原来的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改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更为严格。党委审批时限更为严格,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求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预备党员程序更严。在党章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实行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违犯党纪的预备党员,情节较轻,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但对于情节较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的审批时限明确为三个月内,审批结果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

总之,我们要不断的提升自我,在思想上端正自我,成为有思想、有能力、甘为公仆的优秀党员,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公开发表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细则》修订工作、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答:《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自1990年印发实施以来,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

一是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20多年来,我们党5次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5次修改党章,都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13年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相关文件,对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

三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发展党员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务实管用的办法,积累了一些成熟经验。

修订后的《细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这次修订,保持了《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修订后的《细则》共有7章44条,主要修订内容是:依据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

修订后的《细则》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

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答: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是2013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时提出的,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中作了明确表述。这次修订,将十六字总要求写入《细则》总则。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六字总要求,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

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

问:《细则》是如何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

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修订《细则》时,我们注重在发展党员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等方面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一是严格标准,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党员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素质上的全面性。二是严格培养,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都强调必须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三是严格程序,进一步突出了党组织的把关作用。四是严格责任,细化了发展党员工作职责,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问:发展党员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细则》在党员标准上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在培养教育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细则》还强调,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问:《细则》在发展党员程序方面作了哪些调整?

答:严格、科学、规范的程序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保障。修订后的《细则》保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同时根据新的实践和探索,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主要有:

三是在发展对象的确定环节,增加了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

四是在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增加了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的内容;。

五是在预备党员审批环节,增加了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的规定。通过这样修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更加严格、科学、规范。

问:《细则》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是如何规定的?

答: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全国流动人口达到2.5亿左右,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作出规定十分必要。《细则》主要从4个方面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是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环节,明确了流动人员既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是在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环节,规定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三是在预备党员教育管理环节,对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因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对原所在党组织和接收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责任进行了明确。

四是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基层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问:《细则》对强化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领导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强化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方面,《细则》作出了4项明确规定:

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二是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

三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四是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求上级党委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问:《细则》是如何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的?

答:《细则》第六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问:中组部对贯彻落实《细则》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细则》的颁布实施,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细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组织部近期将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分管发展党员工作的负责同志全部培训一遍,各级党组织也要逐级开展培训,确保对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全部进行一次轮训。

下半年召开座谈会,对深入贯彻《细则》进一步提出要求。修订出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问答》,具体解答基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15年上半年,中央组织部将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细则》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范文模板

中央印发了《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范文模板汇总,希望大家喜欢。

自从进入咱们党支部以来,我一直铭记着:作为党员就应该时刻做好带头作用,为群众做好榜样,要思想解放实事求是。通过最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后,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让我进一步觉得作为一名合格而优秀的党员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那么什么样的党员才能经得起时代的考验呢,怎样才能走好这条光荣而艰巨的道路呢?怎样才能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工作呢?就我个人而言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党员得时刻牢记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直以来,党员在我国历一直是时刻都在人民群众的前面,不论是前几年2008年的大雪,还是云南的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广大党员都毫不畏惧困难,勇往直前,众志成城,为受灾人民撑起一片新的蓝天。就如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中提到: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完成重大任务、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冲锋在前、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生动诠释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然而在新时期我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与“四种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其中四种危险中提到了脱离群众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是事关我党生死存亡的大事,不可掉以轻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得天下、能执政,就是因为密切联系群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也没有、也不敢脱离群众,但脱离群众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一些官员在处理涉及群众的事情时,没有很好的深入下去调查研究,官僚主义严重,走形式,甚至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当然这种人最终会自食恶果。我们作为党员要时刻铭记党与人民是“鱼水之情”,应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二、要时刻坚持自己的信念。

信念就是精神支柱,信念就是力量源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相信党的信念,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一个共产党员如果没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在一定条件和气候下,就会丧失革命意志,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经不起考验,站不稳立场,分不清是否,有的甚至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蜕化变质。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要能经受住各种考验,在关键时刻,在各种风浪中,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首要一条就是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员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应该自觉地把理想信念升华为每个共产党员坚定的政治信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今年6月,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正式施行,施行了24年的旧版《细则》早已不适应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经过学习,笔者认为新版《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更明确、操作性更强。

一、明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明确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发展党员数量有了指导性意见,鉴于此要求,基层党组织控制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提高新党员的文化和年龄等结构,已不需要再扭扭捏捏。

二、对流动人员入党有了明确要求。这是适应社会发展一个巨大进步,即: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严格确定发展对象程序。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申请人谈话并了解基本情况,由党员和群团组织推荐、支部研究决定,杜绝由支部中少数人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现象。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于异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对政治审查有了具体规定。对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纪律要求提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外调、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接收预备党员程序更严。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讨论认为合格后,增加了上级党委预审的程序。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原来的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改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更为严格。党委审批时限更为严格,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求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预备党员程序更严。在党章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实行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违犯党纪的预备党员,情节较轻,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但对于情节较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的审批时限明确为三个月内,审批结果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

总之,我们要不断的提升自我,在思想上端正自我,成为有思想、有能力、甘为公仆的优秀党员,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学习,让我对党有了更深刻认识,特别是在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等方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与时俱进,不仅继承了1900试行版的严谨细致的特点更结合了十八大、十三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合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的工作需要。这次学习,我对从发展党员工作有新的了解,以前只知道成为一名预备党员是一件很光荣的事,监督自己时刻向优秀党员学习,参加一些党组织活动,跟随着辅导员、学长学姐步伐,我从懵懂到现在对党有点肤浅的认识。直到完整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后才渐渐领会到党员是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只有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只有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有觉悟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并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才能被吸纳为党员。深深意识到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不仅仅只是光荣,更多是社会对我们的期望和赋予我们的责任。

从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有机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荣幸的成为我们班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再到预备党员经过了两三年漫长的成长之路,正是这两三年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系统性学习让我明白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定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也更加坚定了我终身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决心。同时也认识到我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还有许多有待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要向党员同志学习的地方,深感责任重大。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在新形势下对发展党员的各个步骤了具体的说明,同时也提出新的要求,我们也应该努力提高自己,更快更好的达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各项要求,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基础上,要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一文后,我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具有重要意义。要使党充满活力不断前进就要要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控制发展党员质量,完善党组织结构。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党,在新形势下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更要做到务实高效,思想上不断提高党性,努力做到信念坚定、素质优良,我们在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成绩、现实表现等各个方面都要努力表现优秀,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时刻都应以一名正式党员的要求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绝不能给党组织抹黑。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新党章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计划,严格发展党员计划程序,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我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三、发展重点。

重点要做好在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重视在教学计划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四、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计划必须以保持党先进性为着眼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计划措施,落实计划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1、抓领导指导。要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计划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计划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抓组织建设,夯实基础。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结合“三向培养”,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每年8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计划奠定基础。要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3、抓规范操作。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党员质量,是做好发展党员计划的重点。党支部要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计划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发展党员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一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确保计划不走样、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4、抓教育管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提高新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要坚持分类指导、因情制宜,根据不同职称、岗位、地域、年龄、文化的预备党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培训措施,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

二、总体计划。

我镇2020年度计划发展党员14名。其中,发展45周岁以下新党员的数量要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以上,基层生产一线的占65%以上,妇女党员占30%左右,确保各村(社区)党支部在2020年度发展1-2名新党员。

三、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把“入口关”,注重新发展党员质量。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突出政治标准,落实政治审查,坚持把发展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五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的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争议大的不发展。

(二)突出重点,做好新发展党员结构倾斜。一是学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做到科研前沿有党员,学术骨干有党员。二是对连续3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要加强培养和发展党员力度。三是注重从村委会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农民工、返乡大学生、种养大户、致富能手以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的优秀青年当中发展党员。四是“两新”组织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注重在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影响和带动“两新”组织广大员工积极靠党组织,实现“两新”组织发展党员有序推进。

(三)严把程序,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坚持好中选优,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履行入党手续,预备党员教育管理、考察转正等环节,落实好预审、审批、谈话、“票决”、“三备案”、“五榜公示”,防止“带病入党”和亲发展党员,严禁异地发展党员和突击发展党员。各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向镇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镇党委备案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并经镇党委预审合格后,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镇委将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对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进党组织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各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镇委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同时,镇党委将加强党员档案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二)强化指导,加大培训力度。镇党委将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与指导,组织学《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严格有序。

(三)明确任务,抓好计划落实。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支部202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会议记录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乡组织专门力量对《细则》实施以来的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全面掌握党员发展工作实际情况,提升党员发展工作水平,乡党委按照区域分工分村组建4个自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联系村领导、联系村干部及村支部书记组成,按照《通知》要求,重点针对《细则》的学习情况、党员培养情况、党员发展程序的规范情况等内容开展全面自查,由乡党委委员亲自组织开展党员个人档案检查,对近两年内新发展党员的档案实行全覆盖检查,每名党委委员检查党员个人档案数不低于5份,各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检查情况的记录登记,并分类建立问题台账。

自查工作结束后分村召开专题研讨会,对照问题台账认真总结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体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为后续党员发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责任意识。

坚持将《细则》的学习培训作为强化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乡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习,重点加强党员发展细则调整内容的学习研究,深刻领会《细则》的实质意义,准确把握党员发展工作方向和重点,在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同时提升党委班子成员指导村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两干会”、党建工作会组织村支部负责人、党务干事经常性开展《细则》的学习教育,引导村级党员干部重视《细则》学习,领会《细则》实施的背景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特点,进一步提升农村党支部运用《细则》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标准意识、程序意识和纪律意识。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程序标准。

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党建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制定《2015年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县委组织部分配的党员发展指导计划,细化党员发展任务,明确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比例的总体要求,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

把从严要求落实到党员发展的每一个环节,严格预报预审、监督推荐和公示程序,全面落实发展党员“两项评审”制度,联系村的党委委员坚持亲自参加纳新和预备党员转正两个重要环节,监督会议流程,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农村党组织在党员发展上依法依规。

党员发展的关键程序均通过公示公开、邀请群众参与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激发群众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发展党员的公信度。

(三)强化人才培养,优化队伍结构。

围绕政治引领、服务群众两个核心,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严格把控发展党员的年龄、学历、职业结构,在回乡创业知识青年(大学生)和退伍军人、青年工人上和村组干部中发展党员8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名,35岁以下6名。

围绕提升村级领导班子履职能力总体目标,按照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用人导向和群众公认、党员信任的基本要求,从回乡创业知识青年(大学生)和村组干部中培养发展村级后备干部8名,并实行一对一培养,着力强化村级后备人才储备。

根据全乡基层党建、产业发展等工作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参观、座谈交流等形式分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党员干部的履职培训、产业技术经营管理等能力培训,采取“造血”与“输血”并重的培养模式,逐步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基层组织的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提升党员发展工作水平,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围绕建强队伍、服务群众的两个中心任务,以开展这次自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反思,进一步掌握党员发展工作实际情况,摸清突出问题。

围绕强化意识、规范程序两大重要原则不变,着力加强《细则》的.学习培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加强党员队伍人才培养,为农村党组织培育起素质高、品行好、能力强的新鲜血液,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全面小康打下坚实的组织保障。

市委组织部:

自《细则》颁布以来,我局党委新发展党员1名,性别:女,大专学历,属于企业普通职工。

(一)深入细学,做到融会贯通。

一是组织局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系统学习《细则》,并将课件和《发展党员手册》发至系统内每个党务工作者手中,明确要求党务工作者必须对每章每节每一条款熟练掌握,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领会精神实质,作为日常工作必备的业务技能和理论素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新原则和新方向,做到融会贯通。

二是以会代课的形式,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系统内所以党务工作者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学习培训,由党委书记亲自讲解,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对《细则》进行了专题辅导。

三是在20xx年市委组织部对我局党委学习贯彻《细则》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后,专程到所属总支、支部对发展党员情况、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间进行整改。

(二)严把关口,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广泛听取单位、社区、邻居等意见建议,注重“八小时”以外表现,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

实行入党积极分子“两评一议”,即通过群众、党员测评、支委会研究确定。

坚持做到未达规定时限、未经政治审查、未达民主测评满意票数、未经公示、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坚决不发展,防止“带病入党”。

二是坚持提高质量,严格总量控制。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严格做到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把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贯穿于总量调控始终。

从实际出发,严把政治关、培养关、程序关、纪律关,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下达硬性指标,不允许突击发展;认真执行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发展党员票决制、公示制、党支部、党委会集体讨论等制度,绝不允许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条件的同志拒之门外。

三是

坚持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局党委始终把开展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为发展党员第一责任人,规定培养联系人、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职责,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局党委不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指导工作,严把培训、考察、发展、转正四道关口,使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强化教育,做到管理服务到位。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今年以来,局党委学习中心组组织了3次心得体会交流、讨论会,16次集中研讨学习,一次市委宣讲团专题宣讲和一次局领导干部专题辅导,参与党员74人,占党员总数的84%。

同时,局党委还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抓好自身建设。

近年来,局党委先后树立了“一符四无”工作先进个人冯玉斌、孝老爱亲模范王建春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典型,获得了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

(一)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工作认识不到位。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为入党是个人的自愿行为,不积极引导、教育和培养。

(二)由于入党积极分子人数较少,本系统无法专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只能以会代课的形式进行培训。

(三)党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缺少年轻血液。

多年来,进入粮食系统的年轻干部数量较少,使得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整体年龄偏大,“新鲜血液”供给不足;同时,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大部分都已经是共产党员,剩下的一小部分,基本都是年龄较大,没有入党积极性或不适合纳入到党员队伍中来的,年龄结构老化也是制约我局党员发展的瓶颈。

中共金昌市粮食局委员会

20xx年6月18日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会议记录

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政审。

五、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

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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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年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党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中国******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情况汇报

今天我们开展了第一次党员同志的集体学习,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文件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文件精神,我们安排了这次学习活动。在修订内容中,提出了“控制变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并作为总要求写入了总则。同时也对入党要求更加完善,更加细致化。

大二时我担任了金融统计q1241团支书,站在这个角度来看细则,我发现对于各项要求更加严格,如需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更加严格的把关,对同学的思想动态要时刻了解。在《细则》第八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该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形式。进一步要求团支书对班级团员思想动态以及学习生活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在《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中也体会到要抓紧对团员的思想建设,在平时多进行思想上的建设以及熏陶,鉴定对党组织的信仰,从而更加贴近的靠近党组织。

一是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

二是突出问题的导向,使问题更加具体化,并为其分析作出指导以及规定。三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让一些手续更加简单。

党组织在用自己的行动,一步步完善党组织,让制度更加精简变得更加实用,也体现了从开始的地方稳抓党的建设,让党的结构更加扎实,让党员的思想更加真诚,更加端正,让党的步伐走的更加稳健!

在《加强新形势下发张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以及《实施情况》中都提出了控制总量,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这为我们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针,我们需要更加谨慎的去对待每一位渴望入党的同学,要切实考察到,要为支部输送更加优秀的新力量!同时也提出了从严管理、畅通出口、进一步发展党员队伍活力,我们需要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积极调动所在成员的积极性,让每位党员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优势为党支部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我们会根据党章的细则以及工作意见逐渐完善我们的工作,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

今年6月,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正式施行,施行了24年的旧版《细则》早已不适应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经过学习,笔者认为新版《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更明确、操作性更强。

一是明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明确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发展党员数量有了指导性意见,鉴于此要求,基层党组织控制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提高新党员的文化和年龄等结构,已不需要再扭扭捏捏。

二是对流动人员入党有了明确要求。这是适应社会发展一个巨大进步,即: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是严格确定发展对象程序。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申请人谈话并了解基本情况,由党员和群团组织推荐、支部研究决定,杜绝由支部中少数人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现象。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于异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是对政治审查有了具体规定。对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纪律要求提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外调、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是接收预备党员程序更严。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讨论认为合格后,增加了上级党委预审的程序。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原来的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改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更为严格。党委审批时限更为严格,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求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是预备党员程序更严。在党章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实行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违犯党纪的预备党员,情节较轻,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但对于情节较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的审批时限明确为三个月内,审批结果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重要一年。

在这一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就显得耐人寻味。

党是由全体党员组成的,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主要体现在每一个党员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素质、能力和实际行动上。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仅是党保持长期执政的坚实基础,更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保证,因此党员的先进性关乎着党的生命之本。

实践告诉我们,党员的先进性是与时俱进的。

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中,党员队伍和新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着哪些问题,什么地方需要完善,我们就要依据调研总结获取经验教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党员建设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的时期,经济建设和民族团结工作中需要如何推进,什么地方需要加强,我们就要依据新时期的各项特点发展党员队伍,以新鲜的血液充实党的执政生命。

当前,我国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党员的数量有了明显增加,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虽然从表面上看近年党员的结构有了提高,但在这种表像下,深层次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的“停滞不前”和工作能力、先锋效力、模范动力的“举步维艰”显得日益突出,慢慢浮出了“水面”。

所以,我们必须要清楚的看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新发展的党员多是“老员工”,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主动,观念束缚,不从党的事业出发,大搞形式主义,挫伤了上进同志的入党积极性,个别党员政治素质不高,思想滑坡,扭曲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存在着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党员发展不合理、个别党组织认识不到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亟待解决的各种问题。

如何破题?值得探讨!细看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再读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单从数量上看,细则从三十三条完善至四十四条,其中内容更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等方面做了更为详细的解读和完善。

仅仅如此便可一劳永逸吗?在笔者看来,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一定程度上定会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但这仅仅是处理好了“面”上的问题,从长远来看,我们更需要的是完善“质”的事情。

首先,要厘清目标,搞好源头建设。

要打破传统用人观念,树立发展的观点,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培植一支数量多、质量高、结构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进而根据既定目标,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分布及相关比例的宏观调控,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其次,要围绕核心工作,强化领导,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干好一项事业,需要建设一个好的班子,在党员队伍的建设中,就需要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选好支部书记,形成一个团结协调,讲政治讲党性的优秀核心。

上级党委要做好党支部成员的教育和提高,可以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的形式强化业务知识教育,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逐步提高党支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提高发展工作效率。

最后,要转换思想,强化为民意识,加强党员队伍管理。

通过宣传教育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解放思想,正确看待新兴事物和问题。

针对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等现实问题,党支部在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时要注重方法,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发展优秀入党积极分子。

并且要积极树立典型,充分重视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着力引导党员亮出身份,做出表率,用无声的行动激励人、引导人、凝聚人,使党的先进性得到充分发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请每一名党员干部认清形势,一切以人民利益至上,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凝聚先进的力量,万众一心实现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通知强调,《细则》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

笔者认为,各级党组织和组工干部必须深入学习《细则》,贯彻执行《细则》,优化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发展党员工作,是为党及时输送新血液的长期性工作。

但是,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有的基层党组织领导,不愿发展年轻有为的青年人入党,害怕“培养了苗子,丢了位子”;有的基层党组织领导,个人说了算,发展人情“党员”;有的基层党组织,搞个人纷争,谁也发展不了党员;有的基层党组织,把关不严,发展的党员素质不高等,都在弱化着党的基层组织,损害着党员发展工作的公信力。

还有,个别同志入党的动机比较不纯,个别党员价值观出现偏差,个别党员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也让群众对党员不再“尊敬”。

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绳之以法,更是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细则》的出台,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制定了重要遵循。

各级党组织和组工干部必须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实施,严把入口关、素质关、结构关和审批关等关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把入口关。

坚持把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为选拔党员的首要条件,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

考察其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坚决防止优亲厚友、降低标准、曲解标准,片面追求党员数量,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

要强化培训培养,严把素质关。

要及时组织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引导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要坚持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注重通过党员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形势教育。

要通过特色培训、重点培养、实践锻炼,落实各项培养措施,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同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要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要注重均衡发展,严把结构关。

要把发展重点放在青年干部、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同时做到“三个倾斜”,即:向农村致富带头人倾斜,向35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青年倾斜,向妇女倾斜。

注意把握好“五个比例”,即:35岁以下的年青党员发展比例,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发展比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发展比例,农村新发展党员中致富能手发展比例,做到在高知识群体、私营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不留空白,使党员结构逐步改善,分布更趋合理。

要规范发展程序,严把审批关。

要实行“发展党员双预审制”,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用制度保证质量。

要制作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明确审批环节,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

要严格审查审批,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未列入重点发展对象的不发展,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的不发展,未经政审的不发展,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发展,入党动机不端正的不发展,坚持质量重于数量、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严把关口,优化党员发展工作,是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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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心得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我村20**年共发展党员5人。

在发展党员工作上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效果。

一是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

三是发展党员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加强。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我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了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关系。

二是正确处理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

三是正确处理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四是正确处理了培养与发展的关系。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只有切实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才能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五是正确处理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提出年龄和文化要求是必要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认为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效,其主要经验是:

(一)乡党委重视,各基层党组织措施得力。

乡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要点,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基层组织根据本单位特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一是及时合理调整支部设置,努力提高支部工作的影响力和战斗力。

(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规章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各基层组织定期研究培养发展工作,分层次、分重点培养。

(四)是发展重心下移,注重做好低年级的学生发展工作。

(五)是总支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

(六)是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进行综合评比。

(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一是抓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专门举办了支部书记培训班,介绍先进支部工作经验,提高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努力发挥骨干作用。

二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各级党团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十八大报告等作为党章、马列学习小组和邓**理论学习小组的重要教育内容,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时为入党积极分子订购学习资料,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年来,组织员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对入党条件、程序和入党材料严格审查把关。

工作中,组织员发扬吃苦耐劳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克服了大量的困难,加班加点、牺牲大量个人休息时间及时完成了繁重的工作任务,为全乡党员发展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一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党支部要切实做好考察培养工作,并要克服那种只注重发展而轻教育的.现象。

二是要抓好党支部对广大群众的培养教育工作。

支部书记要重点抓好群众这一队伍,有计划、有步骤、主动找他们谈话谈心。

2、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

把党的组织活动与平时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的活动渗透到工作中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和防止贪腐,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要加强在党员中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一是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教育发展大局,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有效途径,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目的。

三、发展党员工作中当前存在的基本问题

虽然去年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些收效,但也存在着不尽人意的方面。

一是各村、各单位之间发展不够平衡;二是部分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过于集中,造成组织员压力大、入党材料质量滑坡等现象;三是部分单位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投入不够,影响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四是个别单位审批时间过长,个别组织员预审、谈话周期过长,不同程度影响了发展工作;五是个别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还不够重视,没有严格履行职责,审查把关不够。

四、对未来发展党员工作的建议

(一)突出重点,改善结构

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发展党员工作思路: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科研、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通过一年的努力,党员队伍分布和年龄、文化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党员发展工作呈现出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多;二是发展党员中知识分子党员多;三是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多。

(二)坚持标准,慎重发展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

一方面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另一方面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允许突击、成批发展。

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

对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他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

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

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情况汇报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重要一年。在这一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就显得耐人寻味。

党是由全体党员组成的,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主要体现在每一个党员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素质、能力和实际行动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仅是党保持长期执政的坚实基础,更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保证,因此党员的先进性关乎着党的生命之本。

实践告诉我们,党员的先进性是与时俱进的。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中,党员队伍和新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着哪些问题,什么地方需要完善,我们就要依据调研总结获取经验教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党员建设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的时期,经济建设和民族团结工作中需要如何推进,什么地方需要加强,我们就要依据新时期的各项特点发展党员队伍,以新鲜的血液充实党的执政生命。

当前,我国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党员的数量有了明显增加,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虽然从表面上看近年党员的结构有了提高,但在这种表像下,深层次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的“停滞不前”和工作能力、先锋效力、模范动力的“举步维艰”显得日益突出,慢慢浮出了“水面”。

所以,我们必须要清楚的看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新发展的党员多是“老员工”,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主动,观念束缚,不从党的事业出发,大搞形式主义,挫伤了上进同志的入党积极性,个别党员政治素质不高,思想滑坡,扭曲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存在着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党员发展不合理、个别党组织认识不到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亟待解决的各种问题。

如何破题?值得探讨!细看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再读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单从数量上看,细则从三十三条完善至四十四条,其中内容更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等方面做了更为详细的解读和完善。

仅仅如此便可一劳永逸吗?在笔者看来,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一定程度上定会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但这仅仅是处理好了“面”上的问题,从长远来看,我们更需要的是完善“质”的事情。

首先,要厘清目标,搞好源头建设。要打破传统用人观念,树立发展的观点,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培植一支数量多、质量高、结构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而根据既定目标,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分布及相关比例的宏观调控,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其次,要围绕核心工作,强化领导,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干好一项事业,需要建设一个好的班子,在党员队伍的建设中,就需要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选好支部书记,形成一个团结协调,讲政治讲党性的优秀核心。上级党委要做好党支部成员的教育和提高,可以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的形式强化业务知识教育,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逐步提高党支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提高发展工作效率。

最后,要转换思想,强化为民意识,加强党员队伍管理。通过宣传教育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解放思想,正确看待新兴事物和问题。针对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等现实问题,党支部在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时要注重方法,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发展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并且要积极树立典型,充分重视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着力引导党员亮出身份,做出表率,用无声的行动激励人、引导人、凝聚人,使党的先进性得到充分发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请每一名党员干部认清形势,一切以人民利益至上,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凝聚先进的力量,万众一心实现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