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工作方案(实用16篇)

小编: 紫衣梦

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安排和管理工作。接下来是一些行业领先企业的工作方案分享,值得我们关注和学习。

工作方案

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进一步巩固林改成果,创造稳定和谐的林区治安环境,依据《江西省森林条例》、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林资字[20xx]14号)、关于印发《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资字[20xx]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县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王春玲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陈亮、县林业局局长王道华为副组长,县检察院付玉兰、县公安局熊文嘉、县监察局邬常元、县工商局邱绍光、县供电局刘志生、县林业局刘小武、县森林公安局黄勇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林业局,由刘小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凡在本县范围内从事木竹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不分城乡和行业,不论生产规模和经济形式,均属本次清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

(1)没有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加工企业;

(2)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林产工业企业;

(3)挂靠、联户和受委托的木竹加工企业;

(4)未经林业、工商部门年审的企业。

1、自行整治阶段(20xx年9月5日-9月25日)。

各乡镇(场)进行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场)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以乡镇(场)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属关闭和取缔范围的木竹加工企业一律无条件关闭和取缔。各乡镇(场)在9月25日前将清理整顿工作总结报县清理整顿木竹加工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清理关闭阶段(20xx年9月26日-10月15日)。

对第一阶段自查自纠不到位企业,列为全县重点整顿对象,由县林业、工商、供电、森林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强行关闭和取缔,对所有货物依法冻结并作出处罚。

3、总结汇总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县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清理结果进行汇总上报。为确保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对死灰复燃的地方,除强行拆除外,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确保此次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取得实效,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此次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求做到四个到位:

1、政策宣传要到位。进一步宣传《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条例》、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2780523。

2、自查自纠要到位。各乡镇(场)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所辖地的木竹加工企业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未经审批自行生产的一律关闭。

3、清理整顿要到位。要按照省市要求坚决关闭和取缔非法设立的木竹加工企业,对加工非法来源木竹的,要按照《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理,对超经营范围从事木竹加工的企业,要依法查处,不留死角。对大肆收购无证木竹的加工企业,要按照《江西省森林条例》的有关规定,吊销其木竹加工许可证。县政府将组织联合调查组对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公布保留企业名单。对未列入保留名单的企业予以取缔,并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省林业厅将换发新的木竹加工许可证。今后,凡没有取得新的木竹加工许可证的企业,林业部门不得为其产成品办理木竹运输证。

4、总结建档要到位。各乡镇(场)、有关部门要加大木竹加工企业的规范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原材料收购台帐、木竹运输证登记台帐和产成品销售台帐。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木竹加工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方案

1、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的贫困户,在入户采集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程序实施退出。

2、贫困人口新纳入和脱贫户返贫。对符合贫困标准和条件,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在入户采集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分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新纳入和返贫人口重点关注低保人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口。

3、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对贫困户成员因出生、婚入、迁入等原因增加的,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对贫困户成员因死亡、婚出、迁出、判刑收监等原因减少的,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信息。返贫户要补充采集“返贫原因”。

2、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2)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3)采集相关信息。

4、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20xx年度当年脱贫户需要采集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附件4)。

5、地理位置信息。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进村入户采集贫困户(包括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和新识别户)地理位置信息。

信息采集结束后,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录入和更新。

我镇将按照以下时间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分析问题整改工作。

(一)动员培训。9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脱贫集中攻坚指挥部。10月10日,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对镇帮扶责任人、村相关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业务培训;实行村户全覆盖包保,镇科级干部包村全覆盖,村两委成员包贫困户全覆盖,对所包村和贫困户落实包保责任制。建立行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1日至10月14日,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对象信息采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包括贫困户脱贫、新识别、返贫,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等。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贫困村、贫困户的地理位置采集。10月15日,审核表格。10月16日至11月5日,动态调整。村级民主评议会议参会人员要有代表性,评议程序要民主,评议记录要详实,参会人员要签字,切实做到真评真议。民主评议结果要严格按程序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知情。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贫困户在内的群众的广泛认可。各村要严格把关,对动态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确保内容和结果真实准确。

(三)信息录入。11月5日前,我镇将工作进展和贫困退出纳入情况报县扶贫办。11月10日前,市扶贫办向省扶贫办申请开通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功能。11月25日前,将采集的信息完整、准确的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1月26日至12月5日,在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市扶贫办和县扶贫办开展数据分析的同时,我镇扶贫办也将进行数据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纳入不精准、数据不实不准等问题。

(五)问题核查整改。12月6日至15日,针对反馈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12月16日至25日,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

(一)强化组织领导。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事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村支部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督导工作落实,确保人员力量组织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具体内容培训到位。

(二)严格执行标准。20xx年贫困人口退出标准不低于20xx年,同时重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落实情况,达不到脱贫标准的一个都不能退,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新出现的突发性、临时性贫困人口,经救济救助仍符合贫困人口认定标准的,也要纳进来。往年脱贫人口中,凡是脱贫不稳定的,要继续巩固提升,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返贫问题纳入年终考核。

(三)严格审核把关。采集信息和材料审核采取“三下三上三集中”:干部入户采集信息,采集表及收入支撑材料由科级干部、管区书记、扶贫办开展第一次集中审核,对审核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村及入户干部,进行二次入户调查核实;10月15日前县扶贫办对信息采集表开展第二次集中审核,反馈给村及入户干部,进行三次入户调查核实;11月5日前,科级干部、管区书记、扶贫办对程序性材料开展第三次集中审核,所有村级上报的程序性资料科级干部、管区书记全部签字。县级财产信息比对结果反馈村、户进行综合考量,不能简单化、“一刀切”。

(四)加强督导检查。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全程盯靠,对各村主体责任落实、程序标准执行、脱贫质量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督导。同时我镇会开展全面自查,紧盯重点环节,边查边改边推进。10月10日至11月5日,县扶贫办组成督导组,对任务重、进度慢、问题多的村进行实地督导,重点督导动态调整工作进展情况、标准程序执行情况、贫困纳入退出质量和信息采集准确性情况等。

(五)严把数据质量。各村要组织精干人员,按照“零差错”的标准,认真做好动态调整工作。镇扶贫办将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加强与行业部门的信息比对,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今年以来各渠道发现的错误数据信息,在此次动态调整中一并解决。

(六)确保工作进度。各村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12月2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关于脱贫措施指标。该指标为今年新增指标,填报范围是今年退出的贫困户,填报内容是建档立卡以来历年享受过的帮扶措施,如果多次享受同类帮扶措施(项目),仅勾选一个。

(二)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养老金计入贫困户(包括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和新识别户)收入。

(三)关于收入支撑问题。贫困户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和赡养收入等,必须提供由贫困户签字认可的相关支撑说明材料。

(四)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逻辑校验功能,对数据显示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户,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五)关于在校生状况采集。20xx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时,省扶贫办没有统一安排该指标的采集。今年要在核准去年信息的基础上进行采集更新。

(六)关于市定贫困人口。市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内的现有市定贫困人口与国标、省标贫困人口一并进行信息采集,核实脱贫成效。对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或明显不符合贫困标准群众意见较大的农户,经民主评议,本人认可,认定为脱贫不享受政策,在市定人口管理模块删除。对动态调整期间发现的超过省定扶贫标准但低于市定扶贫标准的相对贫困人口,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认定为市定贫困人口,纳入市平台管理。

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工作方案

以卫生部《关于20xx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卫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引领健康、人人有责”为主题,创建“无烟单位”。

通过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在20xx年实现我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

(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

(二)成立控烟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所办公室。

(三)成立股室控烟小组。

以股室为基本单位,成立以股长任组长,股室成员组成的股室控烟工作小组,并由股长任控烟监督员。

(四)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的控烟职责。

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控烟工作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单位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负责控烟活动管理、环境卫生和控烟健康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培训;负责控烟活动所需有关物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的配备和发放工作;负责单位有关控烟活动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股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组织落实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控烟咨询服务等工作。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执法者,必须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的实质、“控烟或戒烟”的方法和“劝导吸烟者戒烟”的技巧等,必须认识到“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必须认识到创建“无烟单位”的意义。通过知识讲座、报刊网络宣传、资料汇编等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向全体职工及其家属宣传教育“吸烟有害健康”、“怎样控烟或戒烟”、“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等理念。

(一)以领导小组为指导,办公室负责制订创建“无烟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股室控烟小组负责中心相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二)各股室设有控烟监督员,开展控烟日常工作,并有文书记录。

(三)在办公室、会议室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等标识,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四)禁止在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区域放置烟灰缸等烟具。

(一)严禁在办公区域室内吸烟,一经发现,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50元,第三次100元,以后每次100元,累教不改者将在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禁在外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吸烟,一经发现,第一次所内警告并罚款100元,第二次所内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第三次系统内通报批评并罚款300元,以此类推。

(三)对于照相人员拍摄的照片含有香烟或者吸烟行为的,对拍摄人员每次处罚50元(取证除外)。

(四)对于采纳了不符规范的照片的工作人员每次处罚50元。

本控烟实施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本单位对上述条例拥有最终解释。

工作方案

为了方便公司的档案材料统一、集中、有序保存,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各部门的协调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1、档案工作由公司总裁统一领导,办公室负责接收、下发、整理、归档、汇总,由指定的办公室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和提供其利用的工作,并监督公司各部门及其员工对档案的使用过程。

2、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并且及时纠正档案管理中的疏漏。

1、保存地点:办公室档案柜。

2、保存内容:包括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办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协议合同、电脑盘片、音像制品、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保存方法:

3.1分类。

3.2汇总。

(1)办公室资料:根据文件的编号或日期汇编成册,分为两大部分:接收文件和下发文件(分别记录),形式如下:

接收文件下发文件。

日期:年月日(编号:)日期:年月日(编号:)

接收自:下发至:

主题:主题:

公司人事资料汇总形式如下:

姓名:(个人基本资料)学历:所属部门及职位:

客户资料汇总形式如下:

国家:客户名称:主要业务:联系人及方式:

工厂资料汇总形式如下:

类别:工厂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方式:

(2)技术性资料汇总形式如下:

日期:年月日

产品名称(类别):

最终报价:(工厂:)。

(3)财务资料:根据时间(月、季度、年)汇总,在月末、季度末、年末收集、整理各种财务资料,按照编号登记入册。

(4)国际业务资料。

以合同为线索整理,按照合同号登记成册,形式如下:

合同号日期客户名称业务内容其他单据是否齐全

(5)样品资料汇总形式如下:

外来客户样品公司生产样品。

样品编码:样品编码:

样品描述:样品描述:

(6)成员公司资料汇总形式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

联系人及方式:相关资料包括:

因公司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1.毁损、丢失、擅自销毁公司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摘抄公司档案。

3.涂改、伪造公司档案。

4.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

5.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注:监督责任部门为公司办公室,第一责任人为指定的档案管理员,第二责任人为办公室负责人。

以上建议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工作方案

各二级单位:根据教育部20xx年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xx]12)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xx]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xx]6号)(以下简称“三个文件”)精神,通过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制订或修订有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科研经费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计划财务处。

1、自查自纠的主体学校机关各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科研项目(课题)管理的各二级学院、各直属科研机构(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和使用科研经费的项目(课题)组,均列入本次自查自纠的范围。

2、自查自纠的科研经费类别学校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经费均列为本次自查自纠的科研经费种类。

3、自查自纠的科研经费时限20xx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收支业务的所有科研项目(课题)(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4、自查自纠的方式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学校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进行汇总和自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等六个方面内容。学校监察、审计等部门同时对各类科研经费进行重点抽查。

1、组织动员和布置工作阶段。

学校组织召开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学校领导传达三个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xx]12号)精神。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本单位自查自纠动员和布置工作会议,对开展自查工作做出安排。

2、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阶段。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依据上述文件的精神,对照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对检查时限内所承担的发生了收支业务的科研项目(课题)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填写《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可到计划财务处网站财经园地下载),交由所依托二级单位汇总。

3、二级单位自查阶段。

各二级单位开展自查(自查要求见附件1),并对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分析,汇总《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撰写自查报告。于20xx月25日前将单位汇总的表格和自查报告(包括收集的项目负责人自查表格)交至计划财务处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二办公楼223),并提交汇总表格和自查报告电人:刘丹、李广沙联系电话:88836122箱:jxky@4、学校开展重点抽查和总结阶段学校科研经费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对科研项目(课题)进行重点抽查,依据检查结果和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自查报告,撰写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向学校党政班子汇报,4月30日前形成最终报告提交教育部。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自查整改工作在20xx月30日前完成。发现问题主动整改,经学校研究作出相应处理的,在检查中,未发现新的情节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到人,不留死角。自查自纠工作要落实到人,各项目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对自查自纠的结果及报告内容负责。如出现故意隐瞒和弄虚作假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

工作方案

为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在“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中更好地凸显纪检监察职能,在服务于“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推进医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系统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中发挥保障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结合本年度系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确定以下今年重点行政监察内容:

1、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的教育,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服务企业大讨论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服务、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涉企检查、收费、处罚行为。

依据《关于印发规范涉企查收费处罚行为意见的通知》(食药监办〔〕9号)开展对涉企检查频次、检查行为、检查内容、收费行为、处罚行为、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等执行情况监察。

3、gsp认证(复认证)、药品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依据gsp认证(复认证)规范、《关于印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实施方案》(食药监市〔〕4号)对认证中重要缺陷项目有无漏查、误查、换证工作质量进行监察。

4、稽查办案。

主要对投诉举报、部门移送、监督抽样、上级交办、上级局部署的专项检查、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情况等进行监察。

5、药械产品注册。

依据《关于服务医化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食药监办〔〕5号)开展对药械产品注册服务的监察。

6、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

依据《关于做好年度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械〔〕5号)开展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日常监管工作质量的监察。

7、加强对扩权强县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从4月30日开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登记、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零售企业)、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执业药师注册、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培训与认定工作的管理等五项权限下放到县级局,各科室要统一思想,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县局管理权限扩大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

局建立行政监察督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局监察室),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廉政监察由监察室负责督查。效能监察由监察室会同业务科室进行督查,并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考核评估。督查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痕迹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听取相对人意见等方式。

行政监察结果向干部职工反馈,设基本分25分,纳入局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折合10分。督查考核中发现有较严重的不良行政行为的,局纪检组将发出行政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每收到一份行政监察建议书的,扣10分。

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20xx年至20xx年,我国共发生电气火灾52.4万起,造成3261人死亡、20xx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2亿余元,均占全国火灾总量及伤亡损失的30%以上;其中重特大电气火灾17起,占重特大火灾总数的70%。这些事故暴露出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流通销售,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国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各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各地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在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地区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检、安全监管、电力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公安部消防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20xx至20xx年度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政府具体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四)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电力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各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各地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各地区对电气火灾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20xx年10月15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工作方案

根据xx区政府《关于开展城区违法行驶车辆整治规范工作的意见》,现就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置换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置换时间1个月。

1.在整治规范区域内,具有xx市市区常住户口。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

3.持、派出所出具有车辆合格证,或所在社区的相关证明。

4.持有车辆购买正式发票,或所在社区、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5.填写自愿上缴车辆并保证在市区不从事三轮车客运活动的《承诺书》。

6.在全区普查三轮车普查登记在册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

7.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人一车。

本次整治规范工作中所确定的置换车辆,是根据河南省残联辅助器具中心提供的厂家和车型,由区残联遴选,报区政府确定后,按照统一价格、统一标准采购的残疾人助力车。

1.实施置换工作主体。街道办事处是实施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置换工作的主体,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设置集中置换新车点;区残联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做好置换工作。

2.置换车辆数量确认。区残联根据《xx市xx区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信息采集表》采集的三轮车车主基本信息进行甄别,将符合置换条件的车主名单报市残联,市残联对其进行复核后,将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车主名单再次交由区残联二次比对,确认无误后,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再次进行确认,并将确认名单印发xx区,作为车辆置换的依据。

3.置换车辆供应。根据区确认的所需置换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的数量,由政府指定的生产厂家根据区需要置换车辆的数量分批供货,直接发往区指定地点,由区车辆规范组将助力车分配到街道办事处。

4.置换车辆领取。自愿置换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车主持身份证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自愿退出客运市场《承诺书》到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助力车。

5.街道办事处对置换工作建档立卡,做到一人一档。

6.区残联及时将本区置换车辆车主花名册报市残联备案。

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结果,镇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镇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改进作风、提高效能,进一步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良好局面,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县委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查处全镇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1.聚焦“三严三实”、一抓到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钉钉子”的精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聚焦发展、重点突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学谋划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上,着力在推动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3.示范带动、上行下效。镇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带头,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履行责任,密切配合,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4.开门整改、接受监督。及时公布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把整改落实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把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整改效果的根本标准,让群众在参与整改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5.改革创新、建章立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一手抓整改、一手立规矩,形成按规矩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整改,做到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联系群众更加紧密,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紧紧围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常态化制度,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增强奇峰发展的优势和动力。

二、整治的内容。

(一)工作不落实,效能低下,怕担责任。

工作中,有的同志效能低下、怕担责任,于是,遇到好处理、好解决的事情就主动上,遇到矛盾难题时就找理由回避,对一些重大决策部署、棘手问题,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怕担责任,习惯于找书记、镇长签字,或是班子开会集体研究一盘,造成工作拖拉、久拖不决、贻误时机。比如,在xx污水处理站项目上,由于涉及的村民多、征地赔付要求高等困难,班子成员多次研究解决方案,但至今进度缓慢。

(二)工作走过场,做事得过且过。

抓工作缺乏雷厉风行的精神,缺少一抓到底、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韧劲,存在虎头蛇尾、时紧时松的现象,工作不主动、不仔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比如砂石整治工作中,起初存在重视不够,督促不力,导致工作开展疲软,对于砂石业主不敢斗硬,不愿意得罪人,导致滞后。

(三)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

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领导与下属之间,存在着“栽花多,栽刺少”现象,当老好人,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干部不敢批评,遇事和稀泥,上下不得罪,左右留余地,批评也仅停留在等层面。同时,有的同志认为分管部门对自己分管工作“扎得起”“有魄力”,而对存在的作风漂浮、工作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监管不到位,睁只眼闭只眼,不坚持原则,不敢管,不愿说。

(四)“中梗阻”“踢皮球”的现象需要改善。

一是干部职工个人学习自觉性不强,缺乏“钻和挤”的精神。据反馈的情况看,有的同志对本部门的业务不熟悉,对当前的国家方针政策不了解,不能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因循守旧,进取精神缺乏。有的同志干工作凭经验、吃老本,习惯生搬硬套、断章取义,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在研究工作时,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一说按规定就死搬条条、不讲效率。

(五)漠视群众、冷硬横推的现象时常发生。

从反馈统计来看,普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缺乏足够热情和耐心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心中无数,没有常怀于心,行动上不急不力;二是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有拖、推、躲的现象。对一些条件不成熟一时不能够解决的问题,未及时作出解释和回应;三是有的同志不愿意亲力亲为,对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有的同志动口不动手,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口大气粗、吆五喝六。

此外,在廉而不勤、勤而无效,“人小鬼大”、阳奉阴违等问题方面,存在着部分干部存在责任心不强,面对改革发展压力,不着急、不上心,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的现象;用手中权力为私人办事,注重“表面”政绩,看重“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镇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各村(社区),明确具体经办人,履行责任,密切配合,示范带动,上行下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深入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制定就干部职工学习的制度和计划,确定机关干部政治学习日(每周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廉政知识、业务素养等内容;对照自查自纠结果,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能力不强的干部,要组织再学习、再培训;不定期安排领导干部、专家等进行现场授课,确保学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从严教育惩处。通过抓不落实的事儿,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勤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存在“中硬阻”“踢皮球”问题的干部职工,以及镇重要岗位长期任职、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职工,要进行轮岗交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制定机关、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的办事规范,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着力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形成“三严三实”“三抓三主动”的工作作风;建立完善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夯实建章立制基础,形成长效机制。

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牡办发〔20xx〕3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物业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市场中的主体作用,为创建和谐社区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牡丹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特制定本方案。

20xx年12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全区住宅小区普遍召开业主大会。20xx年7月底前对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以业主委员会为主体在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暂不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费用大家摊”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管理。对已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尚未期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无纠分的前提下,暂不另行进行招投标,待合同期满后进行。

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要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牡丹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性规则》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业主和使用人的意愿,真正把有一定工作能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且能维护业主、使用人利益的代表选出来参加业主大会,经过业主代表的选举作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

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协调有关公安派出所及相关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的指导工作,各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

(一)人员培训阶段。20xx年6月初至月末对各街道办事处抽调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业主代表的产生、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小区界线划定等。

(二)划定住宅区界线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9月末。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界线划定工作,明确住宅区范围。并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住宅区划定工作情况报送区民政局,附标清小区四至的平面图一幅。

1、封闭式住宅区、半封闭式住宅区四至明确的,遵循原有城市规划来划分。

2、开放式或半开放式住宅区,四至不明确的,需重新划分住宅区范围。划分原则是相对住宅集中、人口相对密集、平面上成片分布,划分标准一般在15—25幢楼、住户为1000户左右、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为宜。

(三)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31日,通过新闻单位做专题报导,广泛宣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后的目的、意义,以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业主的维权意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进而提高全区物业管理水平。

(四)试点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7月末,各街道办事处在抓好整体工作推进的同时选择3个以上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全面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各试点单位的工作任务要从小区划分开始直至全面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重点要总结好每个步骤的经验教训,以利于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具体工作时限是:20xx年6月12日至7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确定及小区划分;6月15日至7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共设施情况、原业主共有的房屋情况等情况的调查;6月末至8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要注意选择好中差三方面不同层次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并严把各项法定程序和基础材料留存工作,特别是要选择一个没有物业企业管理采取业主自治管理的试点单位。

(五)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底。调查内容为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公共设施情况、原业主共有的房屋情况等。表格下发后,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配合认真填写,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后,于20xx年8月31日前,报送区民政局。

(六)全面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全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要抓好具体的组建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在保证规范、高效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七)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验收小组,对各街道办事处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20xx年12月底前,重新规范,完成整改。

为()了全面完成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区民政局局长。

---阳明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阳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桦。

橡街道办事处主任。

下设办公室,主任:胡凤桐(兼),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联系人:---联系电话:6321287。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确保全区各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落实。

工作方案

根据本工作室年度计划安排,为充分发挥本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引领作用,特开展下乡送课的活动。让小学数学前沿的信息能快速的传递,让工作室成员在此项活动中提高专业素养,促进形成教育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思想。

一、送教时间:20xx年10月21日。

二、送教地点:东湾中心校。

1、利用本次送教活动,与乡镇学校教师共同研究和学习新课标下的数学课,提高工作室成员的专业素养,促进形成教育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思想。

2、发挥工作室的辐射引领作用,把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成功送到乡镇学校,以共同提高乡镇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1、两位成员分别上数学课,殷建萍送课《四边形认识》,闫丽娜送课《周长的认识》。

2、上课成员简短介绍所上课的设计理念和课后的反思。

3、听课教师间互动评课。

4、工作室成员窦文新做专题小讲座。

1、授课教师要做好活动前的一切准备。

2、工作室成员要和本校协调好送课期间的课务安排工作。

3、没有授课任务、小讲座任务的工作室成员,做好评课准备,要认真听课,记好笔记。

4、活动结束后,授课教师要写好反思。每位成员也写活动心得体会。

工作方案

教学,乃学校的中心工作。编制好各学科、各班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以规范和指导教学,是搞好教学工作所不可或缺的至关重要的环节。我们曾为此作了长期的努力,但由于多种原因,这项工作比较薄弱,有些班级教学没有完备的教学计划、纲要,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影响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最近,我们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赣老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反复磋商、研究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完善地制订了各学科各教学班的教学计划大纲,现印发给大家。希全校师生认真据以执行,使教学更好地趋于规范化,克服随意性。

在执行中还望紧密联系教学实际,既要依据计划纲要系统进行教学,又要适应学员的实际需求和接受程度,灵活掌握教授内容的深浅和进度的快慢,以求得最佳效果。

对于本计划大纲的不足、不妥之处,以及学员的意见、要求,请及时向学校反映,我们将组织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适时对计划大纲进行补充、修订,使之逐步完善。

学校办公室。

20xx年2月。

**民政局年“"双评"工作听证会材料

三、坚持服务和服从经济建设为出发点。

为经济社会发展民政系统首先从自身净化环境入手,不出台土政策、规定要求,凡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我们都落实到位。如在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董春等人住房和在乡优抚对象“三难”上,我们采取特事特办,筹措资金解决他们的住房和就医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四、树立民政行业新风,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在双评活动中我们以基层窗口为载体,改进工作服务质量,特别是乡镇民政办和敬老院,我们广泛征求和倾听社会各界和入院老年人的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首先从抓民政干部的培训着手,进行法规、政策学习和干部素质教育相结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抓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认真纠正在树立行业新风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以改变我们的工作和提高干部素质,认真查找在民政系统是否存在“三乱”问题,以权谋私,刁难勒卡等现象,在征求意见和座谈会上听取建议时,没有反映出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出现和发生干部违法违纪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并有三人被省厅和市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这些先进同志的涌现是由于我们认真地履行了职能,文明、热情服务,公正、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和增加工作透明度。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都予以认真对待,群众遇到的困难,凡能解决的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我们都热情地帮助,尽力提供方便。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都做了认真的答复,使基层群众没有越级上访告状的。

双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诚恳欢迎各位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批评和建议,同时对各位在以往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厚爱表示衷心感谢!

谢谢大家!

2

页,当前第。

2

1

2

工作方案

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全面推进教学改革与发展,以主题教研活动为平台,遵循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创设教师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打造实验二小品牌特色学校奠定基础。

计划从20xx年开始,用3至5年时间,逐步培养“梯级教师队伍”。使他们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较新的现代教育观念、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中成绩显着,在隆尧县起示范带头作用,在邢台地区甚至更高层次具有较大影响。

1、加强理论学习,掌握先进理念。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名师”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名师广泛持续的阅读。朱永新教授曾说过:“一位教师如果不善于学习,不充实自己,一切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要说创新超越了,可能连最起码的底气都没有”。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教师一天不学习就会落伍。全体教师要结合“主题教研工作”认真开展学习研究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学习名师,研究名师。每位教师要收集本学科着名特级教师的教学实录和教学录像,反复阅读反复观看,研究名师的课堂结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智慧。听名师讲课录像代替个人听课数量要求,但必须有听课记(教研组和学校组织的听评课等除外)。

3、在课堂上苦练内功。

课堂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根基,是教师提升教学艺术的“试验田”,每位教师都可以大有作为。好课是“磨”出来的,“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众多“名特优”教师的成长历程无一例外地表明,他们是在课堂拼搏中“学会教学”,在课堂实践中“磨练本领”,求得“真经”。教师独到的教学技巧,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都在课堂实践中积累起来;新的教育观念,新的教学方法的形成也只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和确立。每位教师都要多听课、评课、磨课、研课,在课堂上下功夫、做文章。在经常性的听课评课中揣摩和学习他人的先进做法,取长补短;在不断的磨课和公开课中锤炼课堂教学技巧,在长期的“摸爬滚打”中使课堂艺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4、以主题教研为课题研究平台,[-]在充分学习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个人研究主题,扎实开展研究,努力把自己培养成研究型教师。

梯级教师队伍培养标准。

名称教龄。

教坛新秀三年以下。

教学骨干教师四年以上六年以下。

教学名师十年以上。

职称。

教坛新秀小二以上。

教学骨干教师小一以上。

教学名师小高以上。

工作方案

科学发展观的战略要义之一,是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涵盖老年教育在内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国家《教育法》规定:“国家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强调:“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级各类老年学校”。

2、老年教育特点。

属性和本质功能,同样要考虑影响人的自下而上发展因素。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其中,特别是要在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在把握办学方向和量度适宜的前提下,把公民性的德智体美基本素质教育与老年人的求教、求学、求乐、求为有机结合起来,满足老年人对继续教育的需求,体现老年教育的特色和社会公益性。

3、发展办学需要。

老年大学是实施和发展老年教育的主阵地,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为推进老年教育事业于20xx年颁发了《创建江西省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试行办法》,对办学中心环节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规范要求。本校历经(书法、国画)20年办学,业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发展基础。据此,对照省示范校标准,从加强和完善教学工作入手,进一步地充实和拟制出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及大纲、施教方案,并付诸施行.

防汛工作方案方案

锡太一级公路辛庄收费站按照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保卫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防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全面做好防汛防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收费站成立了由站长负责、征稽股牵头、一线班组及各安全责任部门为主的防汛防灾工作小组,把防汛防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加强收费站职工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组织召开防汛防灾工作会议,进一步增强职工做好防汛防灾工作的责任感,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落实预案,防患未然积极落实防汛防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实行24小时行政值班与防汛突击队待命联动的汛期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灾害天气及时预警、突发事件先期正确处理、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善后工作妥善安排。

四是强化安检,排除隐患。防汛防灾工作小组定期对收费站区避雷设施、安全标志标线等部位开展安全巡查,对车道设施、配电房等重点安全保障部位重点检查,监控、计算机等设施设备加强维护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收费人员安全及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五是加强巡查,确保畅通。收费站在做好安全巡检的基础上,由一线收费班长负责,每日巡查收费站区,对强降雨造成的站区路面积水、泥沙沉积等问题,及时组织当班稽查人员进行疏通、排水、清扫,改善收费车道通行环境,确保不因积水问题产生安全隐患,保证过往车辆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