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缴纳心得体会(通用20篇)

小编: 文轩

我通过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发现了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这些心得体会范文深入浅出,字字珠玑,值得大家细细品味和参考。

党费缴纳心得体会

党费是党员每月必须缴纳的一项固定费用,也是体现党员责任、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种基本方式。最近,我也按时缴纳了我的党费,并且反思了这个过程中所带来的思考和感悟。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党费缴纳的理解和重要性。

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也是党组织运转的重要经费来源。缴纳党费不仅是一个个人的责任,更是一个身为党员的象征。通过缴纳党费,我们能为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工作能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同时,缴纳党费还能培养党员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和归属感。因此,党费缴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三段:党费缴纳的反思和感悟。

缴纳党费的过程中,我深感党费金额虽然不高,却也能看出一个党员对组织的忠诚和认同。每次缴纳党费,我都会回想起自己在过去一个月里的行为,思考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党的事业的贡献。这种自我反思和感悟的过程,让我更加明确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使命。同时,党费的缴纳也提醒着我要时刻保持党员的身份特殊,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坚决维护党的利益。

第四段:党费缴纳与个人发展的关系。

党费缴纳不仅仅是一个义务和责任,也是一个个人发展的机会。通过缴纳党费,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和了解党的建设和组织管理方面的知识,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另外,党费的缴纳也是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肯定,有助于激发自己继续为党的事业奋斗、积极参与党组织活动的动力。因此,通过缴纳党费,我们既能为党组织提供帮助,同时也为自己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段:总结。

党费缴纳是一项重要的党的建设活动,对于个人和组织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缴纳党费,我们能够提醒自己时刻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同时也通过反思和感悟促进自己的个人成长。希望每个党员都能认识到党费缴纳的重要性,并且能够时刻保持对党组织的忠诚和责任感,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费缴纳心得体会

党费是每位入党以后必须缴纳的一种党员义务,是维护共产党员身份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缴纳党费不仅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次思考、反思和成长的机会,今天我想分享一下自己在缴纳党费的过程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党费的理解。

党费的意义在于巩固共产党员的信仰、提高个人的道德水平和对未来中国发展的战略思考。缴纳党费,不仅是一种金钱上的贡献,更是对人生的一次思考和磨炼。通过了解党费用途,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党费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党费的缴纳方式有许多,包括现金、扣款、微信等等。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缴纳。在缴纳党费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个人在组织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应当时刻谨记“党员先进性教育基地”这一光荣称号的重要含义。

第四段:党费的价值体现。

党费的缴纳不仅仅是一种义务,更是对自己价值观的肯定和价值的体现。缴纳党费对个人来说,不仅有明确的义务和责任,在逐渐成熟的过程中,也意味着对自己价值观的建设和维护。而对于组织来说,缴纳党费也意味着对组织的支持和信任,是组织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第五段:结语。

缴纳党费看似简单,实则是一次全面的价值体现和自我提升的机会。对此,我们应该保持必要的敬畏之心,思考自己该如何对待党员身份,在对待党费这一事项上,认真严格,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体现出一个共产党员客观、公正、有信仰、有责任的光辉形象。通过这样的思考和养成,我们可以在缴纳党费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进一步夯实自己的党性修养,为我们的事业和民族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党费缴纳心得体会

随着入党申请书的递交,我终于成为了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作为一名新党员,我意识到自己不仅要肩负起党的使命和责任,还要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其中就包括党费的缴纳。通过这段时间的党费缴纳的经历,我深深体会到党费的重要性和意义,也对党费付出的过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党费的缴纳是一种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体现。作为一名党员,除了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还要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党费的缴纳就是党员作为普通党组织成员的必然要求。党费所得,将用于维护党组织的正常开支,支持和促进党的各项工作。通过党费缴纳的过程,我能够切实感觉到自己是党组织这个大集体的一员,并且为这个集体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次,党费的缴纳也是对个人政治觉悟和党纪党规遵守情况的一种考核。党费就如同一面镜子,反映出党员个人的党纪党规意识和政治觉悟。只有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严守党纪党规的党员,才能够主动按时缴纳党费,义务履行党组织赋予的责任。通过党费缴纳,党组织能够了解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情况,同时也提醒党员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的干部,要时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再次,党费的缴纳也是一种集体责任和荣誉感的表现。作为一名党员,我深知党费的重要性,也意识到党费的用途。每次缴纳党费,我都感到自豪和骄傲,因为这代表着我对党组织的支持,对党的事业的贡献。党费缴纳不仅是党员义务,更是对党组织的责任和担当。只有党员积极主动缴纳党费,党组织才能够顺利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最后,党费的缴纳也是党内民主的体现。党费征收标准和使用情况都是由党员大会民主决定的。党费缴纳不涉及私人财产,而是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党员缴纳的党费也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经费来源。通过党费的缴纳,党员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组织的决策过程,体现党内民主原则。党员对党费的支持和监督也能够促使党组织更好地管理和使用经费。

总之,党费缴纳是一名共产党党员的义务和职责,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通过党费的缴纳,可以体现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身份和责任,检验个人政治觉悟和党纪党规执行情况,表现集体责任和荣誉感的态度,并且体现党内民主原则。作为一名新党员,我深感荣幸和自豪,我将继续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坚守自己的党员责任,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党费缴纳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入党费缴纳的背景(200字)。

党费缴纳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支持党的事业的一种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必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一个党员、一个干部飞不上来、富不起来,让党员自觉适应吃苦奋斗的要求。”党费缴纳作为党员的一个小事,却蕴含着党员的底线意识、自我约束和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感。

第二段:党费缴纳对党员个人的意义(200字)。

党费缴纳不仅是履行义务的表现,更是对党组织的一种支持,是党员的一种责任担当。在个人层面,党费缴纳能够提醒党员注重党组织的重要性,加强对组织的信仰和认同。同时,党费缴纳也是一个个人的自觉行动,可以培养党员自我约束、勤俭节约的意识,倡导党员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形成党员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三段:党费缴纳对党组织的意义(200字)。

党费缴纳对党组织来说,是保障组织强大的重要途径之一。党费是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的经费来源。通过党费的缴纳,党员能够更好地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党的事业提供积极支持。同时,党费缴纳也是组织对党员的一种监督机制,它增强了党员对组织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有利于组织形成良好的党组织纪律。

第四段:党费缴纳的困惑与解答(300字)。

在实际党费缴纳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惑。一些党员对于党费缴纳的金额、用途、管理等方面存在疑问,不清楚党费的具体使用情况和党费使用的透明度。针对这些困惑,党组织应加强对党费的宣传,向党员讲清党费缴纳的意义和用途,公开党费的收支情况,确保党费使用的透明度。同时,党组织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对党费缴纳的认识和领悟,使党员自觉地履行缴纳党费的义务。

第五段:个人的心得与感悟(300字)。

作为一名党员,党费缴纳对我而言既是义务也是荣誉。我深感党费缴纳是为了党的事业,为了社会的进步。党费缴纳提醒着我要始终保持对党的信仰和对党组织的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每一次缴纳党费都让我感到自豪和自觉,意识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肩负着更大的责任。同时,党费缴纳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自我约束和自律,提醒自己要勤俭节约,坚守廉洁自律的原则。

总结:

党费缴纳作为党员的一项义务,是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支持党的事业的一种具体行动。党费缴纳对党员个人和党组织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党费缴纳,党员能够增强对组织的信仰和认同,养成自我约束和勤俭节约的意识;对党组织来说,党费缴纳是保障组织强大和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途径。然而,党费缴纳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需要加强党费管理和对党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名党员,党费缴纳让我深感党的事业伟大和光荣,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和责任。

缴纳党费心得体会

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也是党员对自己的要求。缴纳党费是党员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党员职责而采取的行动,也是自我管理的一种体现。缴纳党费可以促进组织的正常运作与发展,也可以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与责任意识。我在缴纳党费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了这些重要的意义。

党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集体,缴纳党费是党员们兑现组织信用的具体行动。只有每个党员履行自己的义务,主动有序地缴纳党费,才能保证党的组织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缴纳党费可以保障党组织的资金积累与日常支出,也能保证党员参加各种活动的钱财来源。通过缴纳党费,我了解到了党组织资金运作的重要性,明确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更加自觉地在党的组织中发挥作用。

缴纳党费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政治行为。缴纳党费能够增强党员的思想意识和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激励党员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投身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党费并不是一笔巨大的经济负担,党员们应该主动积极地缴纳党费,既表达了对党的忠诚与担当,也增强了对党的信心与支持。在党费缴纳的过程中,我提升了自身道德品质,加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

缴纳党费是党员的一种重要义务,也是一种高尚的行为。缴纳党费是党员履行自己职责的一个具体体现,是政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党员有义务按时按量地缴纳党费,在上缴党费的同时,更要认真记录下每一笔的开支用途,保护党费的安全使用。我们党员要明确自己的党员职责,对组织忠诚于担当,始终身体力行,为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五段:结论。

总之,缴纳党费是党员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党务工作之一。缴纳党费对于促进组织的正常运作与发展,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与责任意识、维护组织的群体信誉等等方面都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作为一名党员,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希望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党和人民事业!

党费缴纳心得体会

党费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承担的义务之一,是对于自身党性教育、党组织建设及党自身事业发展的一种必要保障。而对于我们这些新新党员来说,党费缴纳则是一项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在我的党员生涯中,缴纳党费标志着我走进行动,亲身体验党员义务和权利等一系列新的境界,让我更加切实感受到自己作为党员的责任与使命。下面我将分享我的缴纳党费心得体会。

第二段:缴纳党费的意义。

相信每个党员都知道党费的重要性,但具体体会起来,则需要我们亲自去经历和了解。在我的认识中,党费缴纳不仅是党员义务的一部分,更是行动力和责任性的一种具体表现。每个党员都应该认真对待党费,上缴党费能够提高个人的凝聚力和责任感,可以让我们不断加深对“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党费缴纳也是对党组织工作的一种支持和帮助,正是因为我们每个党员的积极上缴党费,党组织才能够有更多的物质保障,维护自身权利,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党员除了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决策外,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而缴纳党费,给了我一个更好地体验党员身份的机会,让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让我明白了党员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

缴纳党费是一项很好验收党员的表现,它标志着我们相信并认可党组织的决策和安排,是对我们自己党员身份的自觉和尊重。通过缴纳党费,我们把对党组织的拥护和支持化作了具体的行动,同时也在实践中激发了我们对于党组织工作的热情和认同,让我们在人民的路上越走越稳。

第五段:总结。

党费缴纳不仅是党员身份的一部分,更是我们对党组织及其工作的一种认同和支持,它表明了我们作为党员的地位和使命,同时也激励我们更加深入的学习党员知识,发扬党员精神,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中国。我将牢记党费缴纳带给我的启示,时刻保持一名党员应有的奋斗精神和责任感,行动起来,为人民服务。

党费缴纳

第一段:介绍党费缴纳的背景和意义(150字)。

党费缴纳是每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的一种物质贡献,也是对党员自身的一种精神约束。党员通过缴纳党费,可以加强党组织的财务保障,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同时,党费缴纳也是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提高党性、增强党员意识的一种方式。党费缴纳体现了党员的政治认同和共产主义追求,对党和党组织的支持力度,直接反映了党员的党性品质和担当精神。

第二段:党费缴纳的方式和金额设定(250字)。

党费缴纳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按月缴纳,即每月按照一定比例从工资中扣除;二是按年缴纳,即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党费。具体的缴纳方式和金额设定因党组织的规定而异。在一些基层党组织中,党费缴纳金额多为1%至3%之间,有些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收入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标准。党费的金额设定既要考虑到党员收入水平,又要充分考虑到党费的真实价值和对党组织的支持力度。

作为一名党员,我深刻认识到党费缴纳的重要性和价值。通过缴纳党费,我不仅给予了党组织经济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加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思想认同。每一次缴纳党费都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和自我加强的过程。在我缴纳党费的过程中,我深感到作为一名党员的光荣和责任。同时,党费缴纳也是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自我监督,更是对自己担当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一种呼唤。

第四段:党费缴纳的困扰与思考(300字)。

然而,党费缴纳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扰。一些党员面临着收入不稳定的情况,缴纳党费可能会给他们带来负担。同时,有一些党员对党费的使用和管理也存在疑虑和不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党费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将党费使用情况及时向党员公示,增强党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党组织也应该对收入不稳定的党员进行差额补贴,保证党费缴纳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第五段:结语(200字)。

党费缴纳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党魂的象征。通过缴纳党费,我们不仅为党的事业贡献了一份力量,也提高了自身党性修养和思想觉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完善党费缴纳制度,推动党务财务的透明化和规范化,加强对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引导,让每个党员都能够深刻认识到党费缴纳的重要意义,不仅在物质上支持党组织,更要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党费缴纳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党费缴纳是我们的义务。通过这次党费缴纳,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也体会到了党的组织的重要性,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和体会。

党费缴纳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它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行为,更是对自己的信仰和责任的一种体现。党费是我们党组织自主经济的重要来源,只有充分缴纳党费,才能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和为人民服务的事业的顺利进行。同时,党费的缴纳也是对我们自身的一种考验,它考验着我们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的纪律观念,以及对区委组织的支持和信任。

在这次缴纳党费的过程中,我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合法遵纪,更要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为接下来党中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起到示范作用。我知道,只有认真对待党组织的各项决策和安排,通过自身的力量成为新时代的中坚力量,才能顺利完成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使命。

第四段:党费缴纳的困难和解决。

在缴纳党费的过程中,也遭遇了一些困难和挑战。在疫情肆虐的当下,我也遇到了打印机故障等生活小事。但我克服了这些问题,采用了线上支付的方式和在邻居处借用打印机解决了问题,最终完成了党费缴纳的任务。

第五段:未来的发展展望。

党费缴纳只是我们党员的义务之一,接下来我们还要努力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和工作,到每个领域去倾听基层的呼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的困难。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我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骨干力量。

结论。

通过这次党费缴纳,我深刻认识到了作为党员的责任和使命,意识到了自身的使命,更坚定了在党旗下奋斗的决心。让我们一起努力吧,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党的各项任务和工作,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费缴纳

党费是党员的一项基本义务,也是党员自觉维护党的先进性和党的事业发展的具体体现。党费不仅是党内的一项纪律规定,更是党员对党的自觉支持和拥护。党费的缴纳是党员对党组织的一种奉献和表率,是党员对党的事业的一种贡献和责任。

二、党费的使用与意义。

党费的使用是非常透明和规范的,主要用于党组织的日常运转、党员教育培训、党建工作以及党的事业发展上。党费的使用范围广泛,既包括党组织的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经费、设施维护费,也包括开展党员培训、党课讨论等活动所需的经费。党费的使用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和组织能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费作为党员义务的一部分,对于党员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党费缴纳是党员参与党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一种方式。其次,党费对于保证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开展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每一笔党费都是党员对党组织的贡献,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最后,党费缴纳还是一种党员自我约束和自我审视的方式,通过缴纳党费,使每一位党员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纪党规,并且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自我检查,增强党员的自律自觉。

四、党费缴纳的自觉性与时效性。

党费缴纳需要党员具备较高的自觉性和时效性。首先,党员应该积极主动地了解党费缴纳的政策和标准,并按时、按额缴纳党费,不能有任何拖欠行为。其次,党员要做到党费缴纳的自觉,不能偷懒敷衍,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脱或拖延。只有保持党费缴纳的自觉和时效,才能充分发挥党费在党组织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通过党费缴纳,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每次缴纳党费时,我都会感到一种责任感并引以为傲。党费的缴纳不仅是一种物质支持,更是一种精神支持。在缴纳党费的过程中,我更加明白了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义务和担当,也更加激发了我对党的事业的热情和动力。不论是数额微小的党费,还是平凡而平淡的缴费过程,都是我对党的无私奉献的一种象征和见证。因此,我将始终保持对党费缴纳的高度重视,并且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党的事业默默奉献。

缴纳党费

党费,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一项重要义务,是每位党员应尽的责任。缴纳党费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种政治问题。通过长期的党费缴纳,在承担个人义务的同时,我们更能够深刻理解党员的身份和责任,进一步激励自己践行党员的使命和信仰,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在我数年的党龄中,我对于缴纳党费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缴纳党费是党员养成良好习惯的一种重要方式。作为一名党员,缴纳党费是我们向党组织交付的一种经济支持,也是我们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通过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我们不仅能够切实满足党组织的需求,更能够培养自己勤俭节约、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每次缴费,我都会认真计算、如数付清,这使我养成了精打细算的好习惯,不会浪费一分钱,也能学会正确估算物价,避免血拼消费的日子。

其次,缴纳党费能够加强党员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共产党作为一个团结的集体,需要党员们的密切协作和相互支持。缴纳党费的过程中,我们会参与到党支部的集体活动中,这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必然。与党员们一起参与这些活动,我感到一种深深的归属感,这让我坚信自己是共产党大家庭中的一员。而在这个过程中,大家相互帮助,相互鼓励,共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友谊,为使命共同奋斗。

再次,缴纳党费是党员与群众联系的桥梁。作为共产党员,我们的基本任务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而通过缴纳党费,我们表明了自己与群众的连心与共同利益。缴费的过程中,我们会与基层群众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代表他们的利益。党组织通过党费的使用,向党员们介绍了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和重点项目,这使我们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到党的工作机制和党组织与群众的沟通情况。

最后,缴纳党费是党员自我修养的一种重要方式。党费虽然只是一笔笔钱,但对党员来说是一种精神负担。每次按时缴费,我都能感受到党的温暖与光荣,也意识到了共产党员的责任重大。我们的每一笔党费都实实在在地投向了为人民服务、为党工作的线下,用于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和组织活动,正是我们这些党费的长期积累,造就了中国共产党事业的蓬勃发展。

总之,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不仅是一种经济贡献,更是一种政治表述。通过缴费的过程,我们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增强了与党员的团结和凝聚力,加强了与群众的联系,同时也使自己感受到了党的温暖与初心。我相信,在今后的党龄中,我会一如既往地按时缴纳党费,勤恳践行党员的使命和信仰,为共产主义事业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费缴纳规定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上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

中组部规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为: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三、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四、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小组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缴纳心得体会

缴纳税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国家运行的重要经济基石。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缴纳税款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行为,也是一次对自己价值观和社会责任的审视。在长期的缴税过程中,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首先,缴纳税款是参与国家建设的一种方式,其次,合理合法避税是一种经济智慧,再次,税收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最后,高效透明的税务管理是纳税人的期望。以下,我将详细阐述这四个方面的体会。

首先,缴纳税款是参与国家建设的一种方式。作为公民,我们享受着国家提供的各种公共设施和服务。从道路到教育、医疗到社会保障,这一切都需要资金的支持。通过纳税,我们是在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做贡献,尤其是对于那些富裕阶层来说,实施大力度的减税政策也是在提醒我们,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所以,我们应该珍惜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机遇,勇于担当,主动参与,积极缴纳税款。

其次,合理合法避税是一种经济智慧。每个人都有权利寻找合法的避税途径,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个人的经济智慧。政府也通过不同的税收政策来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创业,以推动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充分了解税收政策,抓住合理避税机会,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遵守法律,避免利用不合法手段逃税。只有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避税,才能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健康发展。

再次,税收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税收的公平性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纳税人对税收的公平性问题始终关注,特别是对于那些高额纳税的个人和企业来说。税收公平不仅涉及税收制度的公平性,还包括税收执法的公正性。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纳税人的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建立和完善税收信息透明度,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高效透明的税务管理是纳税人的期望。在税收管理中,纳税人一方面希望税务部门能够提供准确明晰的税务政策和解释,以便能更好地理解和履行自己的税务义务。另一方面,纳税人也期望税务部门能够提供高效、规范的服务,简化税收程序,提高办税效率。除此之外,税务部门还应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主动解答疑问,促进交流,建立长期的信任关系。只有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和高效透明的税务管理,才能更好地激励纳税人的积极性,促进税收的征收和使用。

党费缴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

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2016年浙江省企事业单位党费收缴标准,党费缴纳比例情况(二)》是由()为你整理收集,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您可及时反馈意见:。

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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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党费缴纳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年月至年月日期间,党组织关系在我处,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党费交纳标准,2008年4月以来,已足额在我处交纳年月至年月期间党费,总计元。

(盖章)年月日。

届本科毕业生党员,党费已交清至年月,毕业后共交党费。

(党组织盖章)。

xxx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本人,中共党员,入党时间为年月,于20年月—20年月在学习,此期间党费交纳情况如下:

本人保证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符,本人承担说明不实的全部责任。

特此说明。

更多。

党费缴纳比例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员党费比例如下: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1、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2)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3)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5、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6、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7、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党费缴纳标准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费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政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帐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帐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三十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1.2016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3.2016党费收缴工作总结范文。

8.2016年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0.2016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党费缴纳制度

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强化党员意识,支部制定了明确的党费缴纳制度。缴纳时间:每月第三天。缴纳金额:学生党员每人每月一角,教师党员按工资的一定比例上交。收缴要求:不许一次性交纳几个月的党费,不许代交党费。如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党内批评教育。无故迟交、不交,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因故迟交者,应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原因。组委负责定时收缴党费,添册登记并上交院分党委。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是搞好学生党建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它将总结支委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起着反映同学的思想动态,研究并确定党支部工作的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议采取例会制度:

出席人员:支部书记,副书记,组委,宣委。

会议地点:院团委办公室。

会议时间:隔周一次会议内容:

1、传达校院党委的建议和指示。

2、分析校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动态,研究问题。

3、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吸取经验教训。

4、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具体分工,责任到人。

会议要求:

1、会议体现务实,高效,郑重,活泼的风格。

2、例会准时开始,严格考勤。

3、组委负责纪录会议内容。

党支部支委职能细则。

一、支部书记。

(1)认真了解校、院党委的工作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支部创。

造性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经常向上级党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交流意见,促进支。

部工作的开展。

二、支部副书记。

1、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支委做好分管的工作。

2、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出现问题及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

3、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休息。

4、组织好“三会一课”。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计划和决策党支部的工。

作。

三、组织委员。

构成;联络员分工情况等。

2、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包括:分块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的管理;材料的借出、归还等。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考评工作。组织委员提交党员发展计划,计划通过后,监督联络员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4、组织好支部生活。负责定期进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支部的战斗力。

5、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四、宣传委员。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新时期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党委的要求,提出并制定相应学习计划。

2、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配合上级党委的工作重心,开。

展宣传工作。

3、组织党支部进行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的基础知识的学习。

4、根据党支部实际工作的需要,开展宣传工作。

制度。

本支部的档案共分以下几种,管理方法如下:

1、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主要由组委负责统一制表,纪录并装袋,统一管理。如培养人需填写“考察写实”时,可签名取出,并注明时间,组委应按时检查各积极分子的发展情况。

袋,并由组委统一管理。

3、各项制度档案,由学生副书记制定并统一保管。需签发时,由支部书记签发,支部党员统一学习。

4、《支部工作手册》及《党员缴纳党费名单》,由组委填写并保管。理论学习用品,由。

宣委负责保管并组织学习。

5、其他物品,可按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支部马列小组管理制度。

为了使同学在马列主义学习小组中提高理论水平,较好的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本组将分成四个小组,分别为宣传组、理论组、外联组和文秘组,每小组设一名小组长。

要求个组员严格遵守以下管理细则:

1.组长在每学期初向确定组员人数,向各个组员介绍本学期内重大活动。

2.马列小组每月组织一次活动,要求有意义,有实效,不要流于形势。

3.每次活动前征求组员的意见活动后进行记录和总结。

4.要求每位组员按时参加小组的活动,每次活动将登记考勤,对无故缺席超过三次者在期末工作总结中提出批评。

5.要求组员按时完成组长交给的任务,对积极完成工作的组员提出表扬。

6.组长应该及时将群众的意见、要求、思想状况等及时汇报给党支部,并协助完成对要求入党同志的考查。

7.个人加入或退出马列小组时需向组长进行说明。

为配合党支部工作的实施,马列小组活动的开展,并能对递交申请书的同学进行广泛的了解、帮助和教育,党支部特制定了明确的联络员制度。

一、党支部为各团支部及马列小组指派一名党员作为联络员,参加其学习,活动,并进行适当的指导。

二、联络员负责团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

1、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联络员在一周之内应与其谈话,确定联系。

2、联络员应及时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3、联络员应及时对所负责的入党积极分子及马列小组加以考核,并将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及时反映到党总支部。

4、联络员负责管理所负责制不得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及时填写,登记。

5、联络员及时准备所负责积极分子的发展材料。

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组织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使本支部党员成为合格党员的有效办法。

96学生党支部为保证支部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并具有坚强的战斗力,制定了详尽的考勤制度。

一.党组织生活要求。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坚持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每季度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坚持每两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生活会上,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与支部建设有关的各项工作。

2.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除公事外出,生病,意外事件,党支部无法通知到,都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因故不能过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党支部请假获准。

3.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应有端正而认真的态度,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听取别人的汇报,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接受同志的帮助。

二.考勤方式支部过组织生活,均由组委负责考勤,并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如实填写。考勤项目如下:时间,应到人员,实到人员,缺席原因。

三.考勤结果的处理和意见。

1、如果党员无故缺席,又无正当理由,支部书记应当在大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人也应当作出检查。无故缺席三以上(含三次),视其情由及认错态度及改正决心,给予一定的党内教育及党内通报批评。

2、对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有成绩的给予表扬。

3、党支部的生活考勤情况为开展民主评议对党员工作的评议内容之一。

党支部“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团支委,院团委,校团委的规定和指示精神,96学生党支部将“推优入党”工作摆在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通过自身实践,制定出如下的实施办法。

一、工作计划环节。

(1)学年初支部制定学年“推优入党”工作计划,明确团支部的工作重点及方向。

(2)认真掌握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指导团支部确定培养和推荐计划。

二、锻炼考察环节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从党支部、团支部、群众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后确定“推优”人选。

三、定期推优环节根据党支部发展工作的需要,确定各团支部每学期推优两次,以确保工作进行。

《学校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整改方案》。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教育活动“党性分析与民主评议”阶段中,通过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开展民主测评,支部对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有了较清醒的认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2.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的力度不够。支部应进一步引导党员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责任区活动没有深入开展;4.党员活动开展较少,活动形式单调。

对上述意见,支部经过认真的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如下:

一、加强支委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1.完善支委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工作,研究部署任务。基础部的重要工作,要及时在支委中统一认识,形成合力。

2.完善支委成员的工作分工,按照集体领导、个人分工、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对支部工作的领导。

3.支委成员要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要把理论学习列入考核体系中。

4.建立健全支部的其他工作制度,把支部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去。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研究、探索建立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核心的量化考核体系,把党员有没有发挥模范作用、发挥多大的模范作用作为考核党员的主要依据,目的是使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以推动基础部工作创新发展。

2.加强党员理论学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必须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培养上下工夫。要引导党员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上下工夫,掌握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原理去分析、研究问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支部要制订明确的学习计划,既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又要指导党员开展自学,要对学习成效进行一定形式的检测。同时,支部要根据党员和群众开展工作的需要,支持、协助行政做好业务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工作,提高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能力。3.进一步健全党员大会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争取党员大会一学期不少于三次期初、期中、期末各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开一次。要真正发挥民主生活会在党员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党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帮助党员进步。

4.发挥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支部要定期向群众和民主党派人事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向他们了解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使党外监督和党内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逐步探索建立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群众开展工作。

1.加强对党的知识的宣传,通过建设网上党建专栏、组织学习交流会、个别交谈等方式,使广大师生更多地了解党的方针政策。

2.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干部会议、学生大会、宣传窗等途径,及时让教职工和广大学生了解支部工作动态。

3.支部会议适时邀请党外人士参加,多征求他们的意见。4.支委成员要适当参加教研室活动,了解教学一线的具体情况,要及时找群众谈心,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思想及工作、生活等状况。

5.完善公示制度。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推出新的工作措施,都要采取事前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四、抓好支部建设的载体1.扎实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完善党员责任区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责任区建设的组织、管理和检测,使党员责任区真正成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

2.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逐步推行党员先锋岗、示范窗的建设活动,建立基础部党支部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示范性阵地。

五、抓好学生党建工作。

把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作为支部组织发展的主要任务,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使学生党员在学生中发挥其应有的带动作用。

党费缴纳比例

同志,身份证号:,年月至年月日期间,党组织关系在我处,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3号)中党费交纳标准,204月以来,已足额在我处交纳年月至年月期间党费,总计元。

特此证明。

(盖章)年月日。

党费缴纳比例

社区全体共产党员:

党员交纳党费是对党的态度问题,体现的是初心问题、资格问题。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是关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一件大事。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20xx年1月——20xx年12月未缴党费的党员请到所在支部交纳党费,交费时间为20xx年8月12日——8月16日,对拒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将做组织处理(予以党内除名)。请党员同志相互转告。

铁树社区党委。

20xx年8月11日。

党费缴纳比例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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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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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政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帐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帐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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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3.2016党费收缴工作总结范文。

10.2016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