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整改方案范文(16篇)

小编: 翰墨

在制定整改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是时候来看看其他公司或机构是如何制定整改方案来解决问题的了,以下是几个值得借鉴的案例。

保护区党支部整改方案

通过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各基层党组织纷纷召开座谈会,并以发放征求意见函、开设布告栏、设立意见箱、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我支部在紧紧围绕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开展评议,严格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进行评议工作。在充分征求党员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我支部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党支部及支部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及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党员理论水平有待提高。

具体表现:支部组织党员理论学习缺少系统性计划,只是利用支部例会的时间进行理论学习,党员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学习的主动性和学习效果不理性,对学习内容理解不深。

整改目标:在支部的理论学习上下功夫,除利用支部例会时间进行支部统一学习外,党支部成员应以组为单位自行组织理论学习与交流,通过对当今时政要闻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认识,将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并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中,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党员个人乃至整个支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整改措施:

1、建立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将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相对固定下来。支部理论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单独落实,做到每月按规定进行集中学习,要求支部党员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

2、在支部党员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以组为单位的理论学习活动。这种以组为单位的学习活动不仅有利于活动的开展、使得更多的党员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更能通过组间评比的形式激发组内成员学习热情和参与活动积极性。

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存在工作态度不认真、精神状态不佳等现象,缺乏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整改目标:加强党员意识的培养,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在支部内开展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意识、学习意识、表率意识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定期开展“党员在身边”助人为乐系列活动,使支部党员通过学习和实践逐渐形成共识。

2、支部书记在工作中多与支部党员交换思想,多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与支部党员谈心,了解党员思想动态,调动党员的学习工作及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有做老好人和怕得罪人的思想,很少开展激烈的思想交锋,与群众沟通和交流不充分。

整改目标:加强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措施:

1、支部每季开展一次集体谈心活动,形成一个“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真心诚意帮助别人”的团结协作良好氛围,通过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党员自身修养,从而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2、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建立支部与支部党员及群众沟通长效机制,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中不断提高党支部为群众服务的效率。

四、部分党员工作办事效率低下。

具体表现:部分党员工作办事效率低下、紧迫性不强、管理职责交叉中有时存在脱节情况,党支部工作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整改目标: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为工作目标,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整改措施:

1、树立“今日事、今日毕”的理念,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支部党员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2、坚持每月例会制度,要求支部人员对每月的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对下月工作进行布置、协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讨论并尽快解决。

五、对新党员的教育和培养不够。

具体表现:新党员要求进步的思想不够,新党员往往表现为组织上入党,思想上认识不足,行动上不够突出。

整改目标:通过开展教育及各种有益活动,充分发挥老党员的表率作用,促进新党员思想觉悟的提高。

整改措施:

1、积极组织新党员参加党支部的党课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新党员学习当的理论知识。同时开展各项有益活动,让新党员在活动中受教育,更快融入到中共党员这个先进的队伍中。

2、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发挥榜样作用。增强党支部干部的亲和力,多倾听新党员的心声,促进支部党员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希望在一段时间内能改变党员整体形象、提高党员自身素质,最终增强我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达到党员带头、群众参与、上下齐心、共同奋斗的局面。

乡镇耕地保护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市、区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恢复耕地功能,稳定粮食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耕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民以食为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的安全,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经乡党委、政府领导同意成立x乡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xx(乡长)。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规环办,xx任规环办主任。

(二)成员单位:规环办、农服中心。

(一)恢复目标。

xx乡20xx年耕地恢复目标x亩,涉及xx社区、xx、xx村等xx个村(居)。

(二)恢复原则。

一是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20xx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和20xx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可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6号)要求,以耕地“进出平衡”的方式恢复补足。二是坚决止住新增原则。两“通知”印发后,违反“通知”精神,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应在辖区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三)图斑运用。

一是耕地恢复潜力图斑。该类图斑为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即可恢复图斑是指被占用的耕地未破坏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去除地表物即可进行耕作;工程恢复图斑是指破坏了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即使去除了表面物还需要进行耕作层恢复工程、土地培肥、灌溉系统重建等工程才能恢复耕作。各村居可以在该图斑内优先选择即可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同时,可采取工程措施对工程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完成辖区内当年耕地恢复任务。二是耕地不实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变更调查显示仍为稳定耕地,但现状已变为园地、林地等其他用地,该类图斑是未来耕地流出的图斑。各村居必须提前谋划,实施整改恢复,遏制耕地再次新增流出。三是耕地流出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度变更调查中20xx年耕地减少的图斑。各村居要如实核查现状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

(四)验收确认。经乡政府自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级验收等程序,验收时须提供必要的地块信息、实地整治前后照片等佐证材料。

(五)恢复时间。年度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在20xx年x月x日前完成耕地功能恢复并种植符合要求的粮油或蔬菜作物。

(一)加强宣传引导。

为防止以后出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情况,应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标语、院坝会等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最新政策和配套措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让耕地保护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在全乡形成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面压实各村居主体责任,建立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机制,落实耕地网格化管理。村(社区)支书承担耕地保护组织、发动、管理、处置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四职干部同时承担包片第一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主任承担监督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村(居)定期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采用“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早整改的方式,防止耕地无序减少,扛稳粮食生产政治责任。

(三)强化执法监督。

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

年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文件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不断强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力保障新增耕地任务顺利完成,确保我镇粮食生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全面摸清撂荒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施策、统筹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抓实撂荒地整治,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我镇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工作目标。

推进我镇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确保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原地类用途消除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并恢复耕种,其中位于各类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的耕地,确保于2022年5月20日前全面恢复耕种,全力保障新增耕地任务顺利完成,并不断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同时建立健全撂荒耕地整治和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守牢守好耕地红线。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镇党委政府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期镇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镇党委书记。

x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x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x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x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x镇人大副主席。

xxx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期分局局长。

x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期分局局长。

成员:xxx镇党政办负责人。

xxx镇纪委副书记。

xxx镇经发办负责人。

xxx镇财政所所长。

xxx镇林业站站长。

xxx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xxx镇农服中心主任。

xxx长期片区水务站站长。

xxx镇交通攻坚办负责人。

xxx七里坝水库管理所负责人。

各村支书、驻村工作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1个业务指导组、1个工作督导组和10个工作队,具体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队具体负责各类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的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摸排整改并恢复耕种工作,分村民组召开群众会、建立摸排整改销号台账,按期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1、业务指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水务站全体干部。

负责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外业摸排指导,配合各村进行销号整改工作。

2、工作督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负责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外业摸排和销号整改工作全过程督导。

3、第一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共和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4、第二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华阳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5、第三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白田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6、第四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红卫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7、第五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太平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8、第六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五七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9、第七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凤仪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0、第八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长期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1、第九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合云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2、第十工作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成员、村民组长。

负责兴旺村耕地撂荒、水田旱作、耕地变园地林地等现象复耕种整改工作,水田旱作整改面上秧苗准备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调查阶段(2022年3月18日至3月28日)。

各村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耕地为基准,结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登记情况,对承包耕地撂荒情况及耕地“非粮化”情况开展全面调查;以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注明每块撂荒耕地及“非粮化”耕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地,建立问题清单。

(二)全面整改阶段(2022年3月29日至6月30日)。

整改实行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全面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区、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区、农业产业示范区为点,点上需整改的地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各村,面上需整改的地块以各村排查的数据为准。各村要认真分析研判撂荒类型及原因,做到因地施策整治,要会同驻村工作组积极组织动员种植户抢抓农时开展复耕复种,基本农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菜、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鼓励种植粮食作物。(点上完成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前,面上完成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

(三)全面验收阶段(2022年6月1日至7月30日)。

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确认后下发。(点上验收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

五、工作措施。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弃耕抛荒的承包耕地或流转耕地,由村组集体动员承包方或流转方及时复耕复种,对因全家外出或无劳动力耕种不能及时进行复耕复种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承包或流转的土地收回村集体代耕,待承包方或流转方具备耕种能力后归还。

(二)优化分类指导。各村要在前期开展耕地“非粮化”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分类制定撂荒地统筹利用方案,尽快组织复耕复种;对适宜耕种的撂荒地,要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加快农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化水平,增强生产便利性;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改善土壤性状,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三)灵活运用政策。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政策落实,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落实好稻谷、高粱、玉米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耕地撂荒一年以上的,经属地村核实后,停止发放补贴等措施,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无力耕种由村集体收回代耕的,补贴发放给代耕农户;要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关于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等政策,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四)加强技术服务。各村积极培育发展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要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强化农业技术指导和帮扶,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农服中心和自然资源所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使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内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全面摸清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并按用途管制的要求进行整改。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村要将撂荒地整治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对辖区内的撂荒地及不符合用途管理要求的耕地完成复耕复种,务必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点上整改,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三)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挂图作战,按时推进,并适时对排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度滞后、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年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去年10月21日省政府召开的土地流转“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排查整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中共xx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农领办〔2021〕12号)要求,确保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省市县各级政府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排查整治为主线,逐村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集中整改活动,以整改促规范,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为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乡级自然资源与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重点以“流转耕地”范围作为底图底数,深入开展以村为基本单位的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审慎认定问题性质,不瞒报、不误报,建立整改台账,稳妥有序推进整改。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区分时间节点,对国办文件印发后新发生问题,做到令行禁止,坚决严肃予以查处整改;对之前的问题,明确措施,设定时限,分类处之,不搞“一刀切”。

(三)坚持严查新增。清查整改存量问题的同时,坚决遏制新增,从严查处整改新增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严格按照最新处罚标准执行到位。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持长效管理。充分发挥“一网两长”群防群力监管作用,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格用途管制和耕地卫片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宣传,推广使用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经营主体和农户规范流转。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强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风险防范,发现问题及时化解。

三、整改任务及措施。

通过以村为单位开展的土地流转宗地排查,共排查出流转耕地23宗、面积3623。42亩,其中耕地流转不规范涉及的0宗、0亩,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已全部整改完毕;疑似“非农化”问题0宗、0亩,经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查询比对,均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疑似“非粮化”问题2宗、1135亩,经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查询比对,存在非粮化问题的有2宗、1135亩,均是国办“非粮化”文件出台前发展的林果业。根据全省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2019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给予一定整改期的规定,计划5年内将其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现将工商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非粮化”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如下:

整改措施:2022年上半年完成宣传发动,下发整改通知书,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下半年恢复耕地种粮面积达到20%;2023年上半年恢复耕地种粮面积再完成20%,达到40%;2023年底前再恢复耕地种粮面积20%、达到60%;2024年上半年恢复耕地种粮面积20%、达到80%,下半年全部清除种植物,拆除设施设备,恢复耕地原状。确保在2025年11月之前全部处理完毕并恢复粮食种植。

责任单位:xx镇农业管理部门、李庄村、梁庄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

四、方法步骤。

整改工作从2022年1月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6月)。对照“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整改复耕阶段(2022年7月―2024年12月)。开展集中整改,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整改措施,适时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慎启动司法程序,依法依规稳妥推进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持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1―6月)。乡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将本辖区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发展和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耕层行为实施跟踪,配合农村集体经营组织监督经营者按约定进行土地复垦,并于每年11月底以前完成年度核查。土地复垦完成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由乡村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复垦,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五、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集体土地所有制,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包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起责,亲自抓部署;包村干部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将责任落实,工作层层分解压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工作协调,确保整改任务按期限完成。

(二)依法依规,注重方式。根据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流转不规范等不同情形,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同时,对历史遗留问题,给予一定的整改期,切实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属于政策范围内的问题坚持通过政策引导解决,对明令禁止不经批准严重破坏耕地从事非农非粮建设行为要依法处理。

(三)加强宣传,突出重点。积极利用网络、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将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增强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将耕地卫片执法与非农非粮问题专项整改相结合,协同推进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问题的整改,相互借力,不断强化耕地保护利用措施,建立健全土地保护利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田长制”,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动态,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镇直主管部门加大跟踪整改力度,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或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及挖塘养鱼进行整改工作中,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或整改不实等问题,将予以公开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对项目批准责任人和违法当事人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年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中共xxx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定关于全市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农领办文〔20xx〕32号)要求,制定以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重点。

以工商资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一)流转耕地“非农化”

1、在已流转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

2、在已流转耕地上违规挖湖造景,包含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已流转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行为。

3、在已流转耕地上违法违规发展设施农业,包括超备案规模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改为非农建设、设施农业经营结束后未按要求复垦的行为。

(二)流转耕地“非粮化”

1、流转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流转的永久基本农田闲置、荒芜1年以上的行为;流转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沟坑占比不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的行为。

2、工商资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流转耕地违规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的行为。

3、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

(三)流转耕地不规范。

1、乡镇(街道)、村流转耕地备案、档案、合同等不规范。

2、乡(镇、街道)落实工商资本流转耕地审查审核制度不到位。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基本农田信息与最新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不一致。

二、工作安排。

开展为期3个月的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1年10月20日-11月底):全面排查。对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耕地流转不规范行为全面排查,特别针对以上提出的9条整治重点内容,开展拉网式摸排,建立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底):重点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对国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文件印发以前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分类有序推进整改;对国办“非农化”“非粮化”文件印发以后发生的问题,抓紧抓实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2022年1月):检查验收。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2022年1月3日前形成核查报告(含附件)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林业局在各乡(镇、街道)核查基础上,组织开展检查验收,2022年1月13日前形成全市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报告报市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维护粮食安全责任,对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成立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跟踪调度,推进排查整改工作;乡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人员、政策、资金保障,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履行落实工商资本流转耕地审查审核职责,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有关市直部门,要按照全市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中的职责分工,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任务落实。

(二)坚持依法依规。根据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流转不规范等不同情形,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要注意方式方法,把政策宣传到位,工作做到位,确保稳妥推进。对历史遗留问题,要给予一定的整改期,切忌方法简单粗暴,切忌损害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属于政策范围的问题坚持通过政策引导解决,对明令禁止严重破坏耕地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依规生产,做到既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又保护农民合法自主经营。

(三)强化督导检查。从11月下旬开始到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对各乡(镇、街道)“非农化”“非粮化”及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询通报制度,对于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责问责。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对“非农化”、“非粮化”、流转不规范等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建立问题反映和督促整改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排查整改行动为契机,做好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建立耕地保护负面清单,对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实行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严禁越过红线。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将专项整治与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引导土地有序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流转,提高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

年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方案[]

各村: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近期我县对2012-2020年高标准农田进行督导检查时,部分基本农田内存在“非粮化”行为,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会议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严格遏制新增、有序处置存量”的要求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采取抛荒复垦、清理腾退、调整优化、强化管护等措施,用2年时间坚决遏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确保科学有效利用,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粮食复种指数,为全镇粮食生产安全夯实基础。

二、整治优化范围。

(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切实做到“六个严禁”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做到“四个禁止”

1、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

2、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

3、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

4、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三)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现状开展整治优化。

2、种植苗(树)木、花卉、草皮的;

3、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的;

4、挖塘养殖水产的;

6、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不允许进行农业生产的;

8、耕地抛荒的;

9、其他情形需要整治优化的。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

各行政村要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逐个逐块调查,摸清耕地抛荒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分布,加强实地核查,全面掌握真实现状,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二)组织清理腾退。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不同情形,逐个逐块稳妥有序推进清理腾退,恢复种粮。

1、因建房、基础设施建设、取土、挖沙、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等导致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或者毁坏种植条件的,立即恢复粮食生产条件。对严重破坏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置。

2、对平原地区抛荒,要尽快恢复种植条件,优先用于种粮;对丘陵地区抛荒,要根据立地条件、产业基础,恢复农业生产属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要立行立改,及时恢复种粮。

3、对种植苗(树)木、花卉、草皮、挖塘养殖水产和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的,首先从容易清理腾退的、生产基础条件损坏较轻的、土地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的开始,先易后难,有序推进。

(三)开展调整优化。

对确实难以清理腾退或不符合要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要按照“总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原则进行调整优化。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确保调整优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地于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严格把握调整优化需补充划入地块的数量和质量,必须集中连片,与其他功能区相连,满足平原地区连片100亩、山区连片50亩以上的规定;若调整后的原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不符合要求的,可整体进行调整补划。各村确实无法落实补划面积的,可在全镇范围内统筹。

(四)强化质量建设。

严格坚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加强整治优化后粮食生产功能区质量建设管理。按照因缺补缺的原则,根据各功能区粮食种植要求推进沟、渠、路等基础设施改善,开展农业机械化服务等生产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耕地地力。

(五)推进高效利用。

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种足种好粮食,提高利用率,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发展小麦、玉米、双季粮油等粮食(油)多熟制,提高粮食生产复种指数。推进以粮食为重点的农作制度创新应用,引导发展粮菜轮作综合种养等高效种植模式,提高产出效益。

(六)健全长效机制。

全面加强和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责任,强化村和经营主体的管护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管护要求。严格执行《x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占用补划审核规程(试行)》有关规定,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占用审核程序,占用补划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原则和“数量不减、质量不降、标准不变”要求落实,确保占补平衡,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利用情况动态监测体系,引导农户季季种足种好粮食。

乡镇耕地保护方案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

生态廊道绿化占用耕地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1号文件"不与粮争地"的精神和省、衡阳市、耒阳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耕地保护底线目标任务、耕地恢复任务和第一批次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衡资源规划发[20xx]2号)、《耒阳市20xx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坚决执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实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原则,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落实粮食主产区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立补充耕地全程监管机制,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数量不到位、质量不到位的问题,有序开展耕地恢复,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承诺,确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根据《耒阳市20xx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20xx年耕地恢复任务图斑面积为569亩,净增耕地面积454亩。时间节点安排如下:7月30日前完成补充耕地整改,8月30日前完成耕地恢复整改的土地平整,9月20日前全部耕种到位。

恢复范围主要是指"二调"为耕地,"三调"现状为园地、林地、坑塘水面等标注"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且坡度在25度以下的地块。

(一)资源调查。

1.提取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编制成果中恢复属性图斑,按乡镇村制作调查图件和附表。

2.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注"恢复属性"的图斑进行现场调查,对图斑的土壤情况、交通条件、灌溉排水条件、水源条件、农业种植作物、村民意愿等情况进行核实,收集现场照片等资料。

3.根据各村(社区)"恢复属性"的图斑面积,结合20xx年度计划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分村(社区)同步进行调查。实地调查阶段各村(社区)派专人全程参与配合,合理确定调查图斑的恢复时序,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整治范围。(责任部门:镇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时间要求:6月底前)

(二)任务下达。

按照全镇各村(社区)耕地的缺口数量、20xx年度耕地减少数量,结合摸底调查图斑情况,以镇田长制办公室名义下达20xx年耕地恢复任务。(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时间要求:7月份前)

(三)任务实施。

1.项目实施承担单位为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选定和管理项目恢复单位。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做好项目监管工作,会同督查部门督查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对工程实施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衔接工作,对耕地恢复项目涉及抛荒耕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有效的整合相关部门配套资金以及技术指导。清理地块青苗附着物并组织土地平整,恢复后的耕地要达到以下标准:地块平整,无砖石块、树枝等杂物;耕作层厚度达到25公分以上;耕地恢复为大小合适的丘块,田埂、沟渠等设施齐全;水田有水源可以自流灌溉;耕地有机质、ph值以及重金属含量达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时间要求:8月底前)

(四)耕种措施。

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土地整治局相关要求,整治恢复的水田应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作物;早地应种植玉米、小麦、红薯、蔬菜等粮食及农产品作物。各乡镇应根据土地不同性质和时序,督促村组种植相应的农作物。(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时间要求:9月20日前)

(五)项目验收和报备入库。

1.初验审核。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省厅的要求整理竣工和结算资料,由镇政府统一申请项目初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单位对现场和峻工、结算等资料进行初验审核。初验合格的,出具初验报告:不合格的,责令村(社区)限期整改。

2.市级验收复核。初验通过后,市自然资源局向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市级验收复核;复核未通过的,责令限期整改。

3.省级验收入库。市级验收通过的,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复核意见编制验收资料,申请省级指标确认和报备入库。(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镇自然资源所;时间要求:9月底前)

(六)后期管护。在验收完成后,由镇政府负责安排部署,各村(社区)落实项目的后期管护。鼓励村(社区)推动项目区土地流转,确保管护到位。按照利用优先顺序落实耕种,一般耕地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的粮食,包括棉、油、糖、蔬菜、饲草等农作物;水田要种植一季以上的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耕地恢复的后期耕种―并纳入各乡镇(街道)耕地撂荒治理范畴。(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

参考历年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涉及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平整费、灌溉、排水费用、工作经费等,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奖补到村。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合作。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耕地恢复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村(社区)各自成立工作专班,镇人民政府、村(社区)要切实担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党政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党委要靠前指挥,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耕地恢复工作组织有力。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并做好相应技术指导等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实施无缝对接,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三都镇耕地恢复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如下:

政委:陈怀德

组长:刘功瑾

副组长:谷春霖、郑悦忠、黄露信、陈满军、曾必武、谢冬古、梁康、周振华、贺志恒、张仁聪(常务)

成员:全体驻村干部、郭国清、陈定泉、谢晓国、谷健、范茜、自然资源所全体人员

(二)严把质量关,稳妥处置。镇自然资源所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下发任务,及时跟进,及时督促,确保实施单位和技术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推动项目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技术业务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施施工,确保恢复耕地高标准、高质量。镇财政所要落实好耕地恢复项目经费保障,按时拨付项目经费,全力推进耕地恢复项目实施,确保耕地恢复任务如期按量保质。各村(社区)要抓紧耕地恢复和加强后期管护。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实效。耕地恢复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同时纳入"田长制"考核范围。镇纪委要对照安排的时间节点,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滞后的,要及时通报;对严重影响验收报备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对建设、设计、测量等单位因失职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精选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xx县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一)核定原则。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镇正式文件上报。

乡镇耕地保护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补贴标准发放。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分管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等事件的发生。

朝阳县保护区矿权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理念,维护好我县来之不易的环境治理成果,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内矿权整改方案。

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

10。

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5。

57。

号)。

凡位于我县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等范围内,拥有依法取得的采矿权或探矿权的矿山企业。

为达到恢复自然生态、修复完整保护区的目的,对上述矿权主要采取变更或注销矿权的方式退出保护区。具体采用方式主要为矿权调整置换、政策性资金补偿、依法依规关闭等。

主要采取缩界调整方式。对部分矿权位于保护区内且保护区外矿权部分有足够储量、能维持一定年限生产的,予以矿权变更(主要是将保护区内部分矿权取消,全部矿权缩界至保护区外)。

根据矿山储量及价款缴纳情况,限制矿山企业生产期限,并协商制定。

3

5

年内停止生产、注销证照、关闭矿山、完全退出保护区的计划。仍有剩余储量的,退还相应价款。

由上述保护区管理部门向县政府提出矿山位于保护区内的详细说明,以及矿山的存在对保护区环境所造成影响的评价。

县政府责成相关行政审批(许可)部门(环保、安监、林业、水务、国土资源等)依各自职责对保护区内矿山企业开展工作检查,评估矿山企业落实生产许可的各项责任内容,及时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矿区内外生产、生活安全,并认真履行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确保矿区周边环境不致恶化。

对无视保护区环境管护要求,违反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拒不履行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义务,拒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给社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且拒不提出关闭申请或拒不协商退出计划的,由相关部门下达注销许可行政决定,依法依规关闭矿山。

(一)对位于保护区内的矿山企业,其证照手续到期后、延续前,必须征求保护区主管部门意见。未经批准的,各相关行政审批(许可)部门不得办理延续(保留)手续。

(二)对在县政府协调下主动退出保护区的矿山企业,各相关行政审批(许可)部门应主动服务,协助矿山企业解决退出过程中的各项困难,并完善注销手续,确保社会稳定。

(三)矿山企业退出保护区后,矿权人应按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规定,履行其治理、复垦义务,相关部门应协调步骤,一次性完成验收。

(四)切实加强监管,把住审批(许可)入口。矿权选址应尽量避开各类保护区,已完成探矿、需转采位于保护区内的采矿权的,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时,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实施过程跟踪,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县长在全县耕地保护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xx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适应国家宏观政策形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有效提高了国土资源保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服务中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针对近年来国家土地审批从严、指标从紧的新情况,我县较好地处理了保护与利用、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支持经济发展与保护农民权益的关系,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努力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有力保障了全县重大重点项目的土地供给。去年,我县公开出让建设用地36宗,面积3793.1175亩;依法报批建设用地3625亩,有效保障了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坚守红线,确保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国策意识,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按规划用途进行用地预审,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坚持“占一补一”,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全县基本农田保有量继续稳定在67400公顷,实现了我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上下联动,全面开展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全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坚持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土地资源保护更加规范。20xx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土地违法案件立案5宗,面积48.94亩,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3人。各级土地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乱占滥用行为明显减少。

(四)打纠并举,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全县砖瓦企业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等行为,强行拆除了12家占用耕地取土的砖瓦厂。积极推进了资源整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支撑能力。深入开展了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抓好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和交易行为,夯实了工作基础,提升了管理支撑能力。

同志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方面,建设用地保障难度进一步加大。我们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用地需求逐年增长。基础设施要建设,城市要发展,项目要落地,都离不开土地的承载和支撑。而当前土地审批制约因素越来越多,门槛越来越高、成本也越来越大,“从严从紧”是我们国土资源管理的总趋势、总调子,而且这种趋势、这种调子会更严。另一方面,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较为突出。一是用地观念落后。乡镇和单位依法依规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的意识不强,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现象十分普遍。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不到位。个别乡镇、部门不按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批先用、违规用地屡见不鲜。三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违法用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等等。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完成,影响到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面对现实,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好国土资源、管理好国土资源。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速崛起、追赶进位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突破年”,今年的国土资源工作要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主题,做到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权益要维护,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服务。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促进节约集约利用用地。一是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责任。耕地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我们承担的责任。去年6月1日,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警醒。今天的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县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各乡镇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措施,使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保护任务。要扎扎实实做好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按照项目设计和管理的要求,加快工程进度,管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质量。二是要依法依规用地。各乡镇、开发区在用地过程中,要把握一条原则和最基本的底线,所有拟使用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今年,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有南新和蒋巷的批了下来,向塘也只是有望通过,其他乡镇今年通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明年如何,大家谁都不清楚。所以,再三提醒大家一定蹦紧这根弦,出不得任何差错,谁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三是要尽力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强度。国土、建设部门要根据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实际,分门别类制定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建设强度标准,尽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四是要努力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摸清存量闲置土地数量。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要依法处置闲置土地。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要加强农村建房用地规划,大力推进“空心村”治理,盘活闲置宅基地。

(二)紧扣第一要务,着力保障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实施突破发展是我们的第一要务。一要千方百计,全力保障。建设用地要优先保障重大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廉租房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力争把有限的土地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要继续实施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和土地开工整理项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精心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二要及时报批,强化监管。所有建设项目用地都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预审,从规划用途、用地规模、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格把关。要加强土地批后的跟踪管理,狠抓项目落实,防止出现新的浪费土地的现象。相关部门要做好预测,干好今年,思考明年,超前考虑,及时报批,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三要吃透政策,创新机制。要紧紧围绕保障发展的需要,用足用活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们工作在一线的干部,特别是乡镇主要领导,对国家的土地政策、运作方式务必要认真学、深入学,学深学透,成为国土资源业务方面的专家。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果领导干部不懂国家土地政策,对工作而言,难有作为;对个人而言,也极容易犯错误。同时,要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常抓常管,才能巩固成果、抓出成效。一是要扎实开展砖瓦厂拆除工作。从去年5月份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计划三年内拆除所有非法砖瓦厂。去年乡镇计划拆除18家,目前已拆除12家,还有3个乡镇6家砖瓦厂未能拆除。而今年任务更艰巨,计划拆除35家。这就更加要求各地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计划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在资源整合过程中,要科学规划、加强政策指导,研究和解决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三是要加强矿产开发管理。要加强对矿权审批的监管,大力推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凡发现弄虚作假,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土地调查和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基础业务建设步伐。目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好承办单位,加快进度、严把质量,突出重点,及时完成土地变更登记,汇总调查成果,确保10月31日全国统一时点变更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实性与准确性。同时,要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依规报批。

(五)加强土地法制宣传,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要把执法监察工作作为从严管理的重要举措,下更大的力气加以推进。一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出台的土地和矿产资源新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要强化执法监察。国土部门要加大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越权批地、违法占地和非法交易等违法案件。要加强执法动态巡查,严格落实分级划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城镇交通沿线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事前防范,以巡查促保护。要加强案件查处,对发现和掌握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不能仅仅停留在交罚款、补办手续上,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该收回的要收回,该复耕地要复耕。对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既要查事又要查人,坚决杜绝有案不查,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各级领导一定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务必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尤其是基层国土所要充分发挥职能,行使好监管权力。

国土资源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对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一抓到底,决不松懈。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国土资源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各地各部门务必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着眼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县的国土资源工作。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是严格土地管理的主体,要对本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把是否珍惜土地、集约节约用地和有效保护基本农田作为考核乡镇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在靠实责任的同时,要真抓实干,努力做到领导要“真抓”,干部要“实干”,确保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有结果、有成效。

三是要强化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自身修养,肩负起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规范管理的神圣职责。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建设。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国土资源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面对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全县上下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把全县国土资源工作提上一个新的更高水平,为加快推进“四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生态廊道绿化占用耕地整改方案

为扎实做好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防止和纠正土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从20xx年3月开始,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土地工作的具体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紧紧盯住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法批地,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破坏农用地、违规低价出让、违规返还出让金等涉地违法违规行为。

5、与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土地管理方面的规定。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xx年3月至6月底:

第一阶段:检查抽查(3月10日至4月30日)

区、乡两级纪委监委根据本地区土地方面工作,分别成立检查抽查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采取听汇报、查看账目、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组在走村入户过程中,区乡两级抽查不得重复,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搞清。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整治(5月1日至6月15日)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要列出问题清单,形成书面检查抽查情况报告,及时向被检查抽查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明确整改时限(原则1个月)和要求,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各工作组要采取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电话查询等方式,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者不到位的,将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各工作组要向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提高(6月16日至30日)

要对土地问题的有关事项认真进行总结归纳,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按级上报。特别是对如何做好土地管理使用方面纪问责工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判,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改进措施,驰而不息、常态推进,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区纪委监委成立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区纪委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监委分管常委(委员)、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负责协调工作。乡镇结合本地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参照本方案,扎实开展土地使用管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严明纪律,把握要求。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时处处体现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对一般性的共性问题,要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整改;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轻微问题,要面对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责令立即改正;对问题线索清晰、涉嫌违纪的,要调查核实、严查快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认真贯彻“三个区别开来”的要求,对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想事谋事于事的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支持和保护,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乡镇耕地保护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人员上户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xx、分管xx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xx负责制,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xx,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x由县xx实施。各xx、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审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电话。

生态廊道绿化占用耕地整改方案

为切实解决农村土地弃耕撂荒问题,着力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按照“群众自愿,村两委主抓、乡镇主责、市场运行”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创新弃耕撂荒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逐步构建农村土地适应新时代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发展优质粮油绿色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脱贫奔康基础。

重点消除集中连片弃耕撂荒土地,在20xx年10月底前镇域内全面消除撂荒田地,全面复耕复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排查清理撂荒地,建好排查台账和复耕复种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部用于优质粮油生产。

(一)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农村土地承包人将弃耕撂荒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自主进行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流转协议,约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国家惠农政策享受分配等事项。

(二)村集体经营流转。本着“资源互补、产业联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村集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土地后,以弃耕抛荒土地入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集中经营,规模发展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三方共赢。

(三)订单合作流转。村集体流转弃耕抛荒土地或组织农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签订种植合同。村集体本着市场法则,以订单生产为互利共赢基础,协商约定村集体、订单农户、订单企业的责、权、利,村集体通过提供生产组织和产品回收等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鼓励农户自愿将弃耕抛荒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或代耕代种,发展优质粮油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好托管或代耕代种协议,约定托管方式、托管期限、收益分配及代耕代种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土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项目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产油大县项目”、“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大豆试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落实撂荒地耕种(50亩以上)和农机(大中型)购机补助”资金用途和要求,在完成该项工作后,自行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申请拨付资金,报县农业农村局抽样复核达标后拨付资金。

(三)确保农用物资的投入。确保全镇撂荒地的复耕复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一定数量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的免费提供,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四)落实责任分工。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督查建设进度、严格考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粮食生产的.规划布局,抓好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控,示范基地建设,监督弃耕撂荒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合法性,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配套等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所监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导各村实施弃耕撂荒土地的整理及复垦。各村负责辖区内弃耕撂荒土地的有序流转、发展粮油绿色生产整体工作及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亲自抓,各村要建立台账,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强有力的举措,紧扣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地。镇纪委12月底前将对各村撂荒土地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生态廊道绿化占用耕地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xx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xx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xx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