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加工厂规章制度(精选17篇)

小编: 纸韵

规章制度作为一种约束和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需要始终牢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要善于总结和借鉴先进的规章制度经验,不断创新和改进自己的规章制度。

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加工厂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4、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须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8、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5、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设备。

加工厂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名称:深圳市______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______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七条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小加工厂规章制度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3.1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3.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3.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3.4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原料和成品,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3.6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3.7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车间。

3.8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手机等。

4、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须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8、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二、清洁卫生制度。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5、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设备。

小加工厂规章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四、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梳整齐后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便乱放。

五、严格按规范洗手,从业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九、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十、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八、如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四、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六、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七、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八、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九、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十、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十一、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十二、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十三、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十四、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五、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三、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六、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五、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六、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八、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九、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七、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防止“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一、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三、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六、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八、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九、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十、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加工厂规章制度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一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和安全制度建设,认真做好职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又章可循,安全责任明确到位。

三、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维护保养机械设备,使多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延迟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大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排除度,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部位和行为,要坚决纠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落实好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求援预案,成立事故求援小组,经常进行应急求援演练。严格遵守事故报告制定,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

六、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关心职工生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依法给职工加入工伤保险,改善职工劳动生活条件,保证劳保用品的及时发放和使用,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小加工厂规章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食品加工厂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五、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六、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八、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九、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加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做每一天营业前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发现问题仍未改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职责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写作模板。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贴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机械加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违者罚款2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2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4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2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20__年x月x日起执行。

木材加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加工厂规章制度

接到牙模时首先由师傅看清楚医生的要求,以及来模的制作条件是否合格,即来模是否完好,印模是否清晰等。如有疑问请马上送到质检部门处理。把检查过的模型分别放在合格区、待判定区、待检验区、不合格区。用铅笔标明需要加工的牙位以避免出现做错货的现象。

用模型修整机修整底部及四周,修整后的底部至牙龈的厚度应为0.9~1.2cm。开好固位槽以增加模型与底座的结合。注意不能损坏基牙以及对应的对颌牙、能确定咬合关系及需做的游离端等重要部位。

在复位盒内灌满石膏,将修整好的模型压入。可先在固位槽的部位先填入少许石膏再压入。待稍干时刷干净复位盒和基牙上粘着的多余石膏,复位盒面至整体牙龈部的距离应为6~8mm左右。

先由部门师傅根据每位员工的技术水平进行分货。看清楚模型基牙的肩台与牙龈的位置,用手术刀在基牙上轻刮一圈,以保证牙龈边缘的准确,使颈缘清晰圆滑。注意:模型上的石膏小瘤应先切除,辨认出肩台与牙龈,略做修整,不允许刮至肩台位置,否则将使颈缘过长。基牙两侧的邻牙的接触面可以刮除0.1~0.2mm以良好的恢复冠的接触区。桥体的处理应根据牙龈的丰满度来确定,刮除的时候应该均匀一致。

检查该加工的基牙是否有倒凹,如果有即补石膏至垂直,至同一个就位道为止,用铅笔将牙齿颈缘线画出,以方便边缘修整的准确。注意:切牙一般情况下唇侧和后牙的颊侧肩台上不能补石膏,否则将导致密合度下降,影响修复效果。

用0.2mm薄的u形石膏分离锯分别沿患牙(基牙)近远中邻面向龈方并且与患牙(基牙)牙长轴平行的方向向下锯开。锯时注意模型不能太湿,以免粘锯片,锯缝要窄。切割时不得伤及患牙(基牙)保持垂直向切割。锯开线在两边相互平行。

在画出的颈缘线0.5mm以下,宽为3mm的.范围内用技工打磨机夹持大球钻进行修整,修整成凹面,再用尖锐的器械将游离龈部位的石膏修去,暴露龈沟底。根据颈缘肩台的形状及不同铸造条件的要求,对代型的颈缘做适当的延长,以补偿合金的收缩。这样可形成清晰的牙颈线,方便蜡型的颈缘形态的制作。如果医生没有备出肩台的,瓷牙要留0.3~0.35mm、钢牙可留0.3mm左右的边缘台,要求厚薄均匀不能有锯齿形状。

先在颈缘部涂一层硬模水,待稍干后在离开颈缘0.5~1mm左右,由颈缘开始向合面方向均匀涂布一至两层间隙涂料。要求整个牙冠表面涂上一层光滑、完整、均匀的间隙涂料。间隙涂料的涂布目的是补偿合金铸造时的硬固收缩,保证修复体完成后能顺利就位,同时给粘固剂预留一定的间隙。

将上好复位盒的牙模检查咬合关系,如有咬合蜡固定咬合关系的,必须先将咬蜡适当处理好后,再定咬合,上咬合前,首先将颌面的多余石膏削去,使其不影响咬合关系,检查复位盒的固位力是否牢固,然后用滴蜡法固定好咬合。

把固位好的牙模与颌架用石膏连接起来,石膏注意做到小巧圆滑,上下不能倒置,中线对正。

以上每个工序过程都不允许磨损和弄断基牙。完成后由部门主管进行检查是否按设计单制作、对编号、检查咬合。同时看货篮和牙模是否干净。都符合要求后签好字送往质检部检查合格后转入下个部门。

蜡型部是金属烤瓷内冠和金属全冠设计制作部门,即制作金属烤瓷的第二个工序.

检查上一个部门制作的模型是否合格,有无备件,如比色板、桩钉、咬蜡、旧牙等。检查是否符合制作金属烤瓷的条件,能不能按其要求进行完成,把检查过的货物分别放在合格区、不合格区、待判定区、带检验区,有问题请速与质检部或上一个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合格的货由师傅根据每位员工的技术进行分货。在基牙表面上涂上一层分离剂,在温度85~95度的蜡水中浸一秒钟,使基牙表面粘上一层均匀的黄蜡。黄辣冷却后取出,检查是否光滑,有无裂纹。完成后用青蜡均匀的加一层在原来的黄蜡上,蜡要保证光滑。然后在基牙舌侧颈缘均匀加上一层似梯形厚约0.6mm、宽度在1.0~1.2mm的肩台。用红蜡恢复缺牙区的基本形态然后回切使牙的各个面预留上瓷的位置,大约为1.5~1.8mm。要求蜡型不能有任何锐利的尖角存在。蜡型的厚度在前牙约为0.35~0.4mm,后牙厚度约为0.4~0.45mm。

钢牙用红蜡加至基牙颌面与对颌牙能接触为止,并且恢复出牙的解剖形态,用手术刀雕刻出牙颌面的形态,前牙舌侧应该做出舌面窝。咬合整体离开0.1~0.2mm,确保能拉出一到两张咬合纸为宜。单冠的四轴面形态应准确,蜡型表面光滑无菲边。桥体的连接应该仔细。总之,蜡型应该有一定的厚度,而且厚薄均匀,与基牙密合,而表面光滑无菲边。注意加蜡时,蜡到温度不宜过高,以恰好熔融为准,以免产生内应力,导致蜡型的变形。最后检查边缘,咬合,邻接等。

用2.5mm厚的蜡条在蜡型最厚最光滑的地方接插一条或两条长度大约在4cm左右的蜡条,与牙长轴成45度角。取下蜡型时应与铸道成相反的方向取出,取牙时候应该轻柔,以防蜡型变形、产生裂纹。

将取出的蜡型以圆形地放置在铸圈的上2/2~3/5,必须摆放整齐,与伞顶相似。蜡型离胶圈边的距离为5~7mm,一个圈不能多余60克,即蜡型总重量必须小于6克。喷上洗蜡水清洗蜡型。包埋前用吹气管吹干,将水与膨胀水按比例倒入搅拌杯中混合,在加入适量的包埋料中,用石膏刀快速搅拌8到10秒,再用真空搅拌机搅拌40到60秒后,匀速的把搅拌好的包埋料倒入铸圈,可使用震荡器协助包埋。注意包埋料中的气泡,以及比例合适。根据蜡的重量成比例包埋,如蜡型重为5克,需配包埋粉300~350克,及膨胀水70~84毫升。

师傅将牙模整理好,再次检查设计单里有没有备件,是否齐全,确定后签字,然后送往质检部检查合格后转入车金部。

车金部分三组完成,即铸造组、车金组、钢牙组。

1、铸圈在室温下凝固后至少半个小时后开始操作。在铸圈的外表写上用金属的重量和标识,即修复体的类型及合金的使用量,以免在铸造过程中出错。

以上标准后立即开始铸造。

3、将离心机摇3~4圈,铸造时火焰长度在3~4厘米,合金与火尖距离在2厘米,氧气控制在3.5~3.8巴,不能超过4巴,到金属开始熔化成可看到耀眼的亮点并出现晃动现象时立即铸造。注意合金应该叠放在一起,并加入少量的熔媒,促使合金熔化。熔化的温度不能过高,否则容易导致牙体穿孔,钢质脆化。铸造完成后在室温冷却后取出铸件喷砂。

4、铸造完成后把各种金属的铸圈分清,做好标记,铸造后的金属头上不能有任何残渣和包埋材料。打磨完成后用流水清洗干净,回收。

1、将蜡型送来的货篮逐一按设计单进行检查,看附件是否齐全,分别放在合格区、待判定区、待检验区、不合格区。

2、将喷砂处理后的铸件进行切割,按牙位对设计单逐个分好。确定后由师傅按员工的技术能力进行分货制作。

3、将内冠在基牙上进行调试,在戴牙过程中不允许磨损基牙和弄断基牙,不能过紧或者过松,边缘不能有短缺现象,拿起轻轻晃动是否脱落。

4、将整个内冠都戴合适后,开始调整牙体形态、弧度、外形、长度。可参照邻牙或者对侧牙,必须考虑有足够的上瓷空间。正常金属标准前牙内冠完成后厚度为0.23~0.28mm,后牙为0.35~0.4mm。金属表面保持圆滑,边缘清晰、大小一致。肩台宽度为1~1.2mm。以上的整个过程,都不允许断牙和损坏基牙。检查产品、牙模、货篮是否干净、核实产品与设计单是否符合其要求。各工序完成,由师傅逐一检验确认签单后放行。

1、先按设计单检查上部门送来的货,附件是否齐全,若附件不齐全,马上与上部门沟通或交与生产技术部长处理。

2、在基牙上试戴密合后装上复位盒,把近远中接触区戴密合,以面接触为宜。将咬合调整到有0.1~0.2mm的间隙,即能拉出两张咬合纸为标准。调磨时应该注意钢牙的厚度不能小于0.3mm。如钢牙厚度已为0.3mm,标明要调改对颌。

可能做到左右协调后再进行打磨抛光。抛光首先使用胶轮,此时应注意如果边缘过短,以免边缘过于锋利把毛轮和布轮划破。另外注意颌面不能磨的过平应有一清晰的合面,邻接面应尽量少磨。打磨后的钢牙应该是光滑、明亮,没有砂眼,粗糙的痕迹,无肉眼可见的斑痕、裂纹、锐角、毛刺,残渣等缺陷。以上这个过程,都不允许有断牙和损坏基牙。检查产品、牙模、货篮是否干净。核实产品与设计单是否符合其要求。各个工序完成后,由师傅逐一检查确认签单后送往质检部门。

1、收到车金组交来的货,按要求分别放在合格区,待判定区、待检验区、不合格区。然后检查附件是否齐全,牙模是否损坏,桥体设计是否有长短,有没有变形等技术上的问题,并且查看设计单上医生的工作要求是否和收到的货相符。货篮和牙模进行清洗干净,车金部门的粉末较多,应该去除干净。确认没有问题后由师傅根据每位员工的技术水平进行分货制作。

2、检查后的金属桥冠用氧化铝砂均匀地喷在金属表面,金属表面成均匀粗糙状即可,喷砂后用清水冲洗后放入蒸馏水中,用超声波清洁器清洗二到三次,然后用干净的纸巾擦干水分或者放入炉内烘干。排气预氧化时温度应为980度,处理好的金属不能用手接触,预防手上的油脂引起气泡。

3、根据制造商作业指导书程序处理,炉温的程序参照制造商所指定的说明,每种金属都有其特性,如有些金属处理后需要再经过喷砂处理,有些则可以立即上底瓷(wo)处理后的金属颜色是浅金黄色。

4、上一层遮色瓷,先用关刀调均匀后用小毛笔很薄而又均匀地涂在金属表面,千万不能涂太多或者太厚,否则会令金属和遮色瓷之间产生气泡。烧结程序参照瓷粉制造商的作业指导书的指引即可。第二层瓷才能完全的遮住金属的颜色,这层瓷应该厚薄适中,太薄便会把金属的灰暗色暴露出来,过厚会导致颜色偏黄或者裂纹起泡影响所要求的颜色。

5、以上工作完成后检查产品、牙模、货篮是否干净,内冠不允许有多余的遮色瓷出现。核实产品与设计单,由师傅逐一检验确认后签单后放行。

上牙本质瓷时,玻璃板上的瓷粉必须分清和标色,以免弄乱。先把瓷粉和水拌成糊状,水分不能过多也不要研磨过度,否则会影响颜色,或者出现小水泡现象。堆砌牙体形态时,应根据每颗牙齿的特征来堆砌,把堆砌好的体瓷每份都要给师傅检查、修改后方可堆牙釉质瓷和透明瓷。堆砌的时间越短,颜色便会越自然。长时间堆砌及拍打推压瓷粉,都会影响颜色的自然通透度。堆砌时应该把牙堆大一些,放大约18%~25%。牙合面瓷层厚度约为1.8~2.5mm,轴面厚度约为1.0~1.2mm,预备烧结后的收缩.烧结程序参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制作。

机械加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一、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车间轮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20元,早退一次20元,矿工一次罚款5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者罚款10元。

3、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上班时间不得带小孩进厂区,不得在车间用手机发短信、打游戏、吃零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车间主任只有准假3天的权限,超过3天需报公司分管副总批示,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100元。

8、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将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二、现场管理制度。

1、保持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2、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3、操作者对在制品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操作,严禁扔甩产品,由于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磕碰伤,发现一次罚款5-50元。

4、现场在制品,原则上要求是“不落地加工”,掉在地上的工件应马上捡起,地上发现掉落工件,对当事人实施5元/件罚款(机床范围内由当班操作者承担,公共区域由对应搬运者承担)。

5、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按照“数控机床保养内容”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6、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元的处罚。

7、下班打扫卫生后,辅助工具应放在指定区域(扫帚、桶、抹布统一放在车间回用品库房)、工作台摆放端正,并保持现场的整齐整洁,如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20元的罚款。

8、要求车间设备卫生以班为单位每天清扫、清洁;车间每周六安排。

以班组为单位对各自班组所有设备和个人工具箱大扫除,不参加大扫除者按旷工上报公司。

9、工装(各类夹具、拉刀、法兰盘)更换后及时归还车间库房;当班产品完工后,检具(样齿、打标座、塞规、环规等)及时归还车间库房,不得长时间摆放现场,一经发现摆放超过2小时将对当事人处10元罚款。

三、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严格按照图纸加工,每班生产的首件产品必须送检并经检验员确认签字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罚款5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每班产品的加工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到流转卡上,不填写或乱填工艺卡加工数量者,工资不予核算,如造成车间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

3、员工在未经工段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4、机床设置的参数与倍率严禁擅自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程序或参数的,发现一次处罚40元。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床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500-1000元。

5、机床启动按钮上的保护罩严禁擅自旋开操作,机床电器柜、铁屑挡板严禁打开或取下,一经发现处当事人10元罚款。

6、设备日常点检工作按要求执行,设备运行如有异常及时反映给维修人员和工段长,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7、机床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刀具、夹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8、量具、百分表到期及时送检,逾期不送检将重处。

四、安全生产制度。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需出具医院相关证明)不得安排上岗,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设备得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五、奖惩制度。

1、奖励制度。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突击紧急生产任务并超额完成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2、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10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奖惩制度均实行现金制,罚款奖励请相关人员在通报公布后7天内在车间办公室领取,奖惩情况以后每月公布一次。

水产公司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

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

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5. 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 门卫值班人员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睡觉、喝酒及疯闹。

3. 门卫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工作,不得空岗。

4. 注意防火、防盗,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负相应的经济负责。

5. 非本公司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要严格审查,必要时要登记

备案。

6. 门卫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及办公室外区域的卫生。

7. 公司物资未经领导批准借出,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食堂管理制度

1.一日三餐一定要按时就餐

早餐7:00 - 7:30

午餐11:30–12:00

晚餐5:00 - 5:30

2. 食堂要保持室内外卫生,食品要新鲜、干净。保证让员工吃到放心安全的饭菜。

3. 不得随便为他人另开小灶。

4. 食堂禁止喝酒、打闹。

一、上班时间及上班纪律

1、适用范围:生产部。

3、进入车间做到服装鞋帽工整,口罩发网佩戴整齐,上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发现衣帽鞋装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0元。

二、虾仁生产

3、生产制成标准以及奖罚参照《生产计件管理办法》。

三、去头虾生产

2、入冷库人员入库盘数最多不得多于10盘;

3、生产制成标准以及奖罚参照《生产计件管理办法》。

四、包装

包装环节要做到以下两点:

1、保证产品入箱时品质(数量)合格,由人为因素导致货物损坏的,按照货物售价罚款。

2、保证纸箱入库完整。

五、产品入库

产品入库要做到:

1、入库及时、轻拿轻放、垛码规范、不混垛;

2、必须随手关门,违反规定者罚款50元/人。

六、装车

缩短产品在室外的时间、轻拿轻放,做到产品不散盘、不解冻、纸箱完整。

七、车间管理监督人员构成

车间主任、副主任、库管以及各组长实时负责监督工作,并有权防范、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xx水产公司 年 月 日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

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

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5. 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内检员职责

1、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与保证声明、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2、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和制度。

3、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内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按有关规定及规程要求、组织相关的附报材料向有关单位进行申报。

5、配合各级农产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标志使用等活动将进行监督管理。

产品追溯制度

一、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三、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四、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五、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六、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将记录。

水产养殖科学用药制度

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1、加强科学养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从健康养殖角度预防疾病的发生。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安全用药。

2、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购买和使用“三无”渔药。

3、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4、严禁使用对水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

5、严禁直接将新近开发的人用新药作为渔药的主要或次要成分。

6、提倡使用水产专用药、生物源渔药和渔用生物制品。

7、对养殖用药进行记录、审查,对出池水产品进行检测、跟踪,杜绝非法用药行为。

8、养殖产品在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限量符合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的要求》。 9、自觉接受技术指导和培训,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

水产养殖(育苗)生产水质检测制度

为保证水产养殖(育苗)用水达标使用,确保养殖水产品(苗种)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在生产活动开展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ny 5051-2001〈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52-2001〈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及gb 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等标准中有关规定。

2.水质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抽样检测,不得送检。

3.水质检测项目为:悬浮物、漂浮物、色、嗅、味、ph值、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铜、锌、铅、铬、镉、汞、砷、镍、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乐果、多氯联苯、呋喃丹等。

4.水质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活动,若水质不合格,待改良水质达标后方可进行生产活动。

5.在生产活动中,若水质出现异常,则需重新检测。

6.加强水质的日常管理,确保无人为破坏水质现象发生。 7.水质检测报告正本或复印本存入生产档案,有效期一年。

养殖水产品标签制度

为加强对水产品标签的管理,保证水产品的质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1、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在制定水产品标签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具体规定。

2、水产养殖单位销售水产品应当附具水产品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产品种类、规格,出池日期、产品质量、保质期等。

3、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4、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认证机构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应当在认证的品种、数量等范围内使用。

5、严禁伪造、变更、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水产品标签,并自觉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

养殖场消毒制度

消毒是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灭病源的有效措施,为全面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特制定消毒制度。

三、养殖场内及周边环境应做到定期的消毒;

四、养殖场的垃圾要运往指定的粪垃圾堆积处理场,严禁乱抛、乱倒;

五、必须配备消毒器具和消毒药品,要严格按照消毒药品的使用说明使用,做好记录。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各类水质检测记录、病害发生和用药记录、饲料采购及留样记录、检查生产日志的`记 录、投放苗种、养殖生产和产量记录、销售数量和销售去向等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鱼类无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 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的鱼类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鱼类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鱼类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鱼类数量、死因、体重 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养殖场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传染人。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进行消毒,做好发病源的有效隔离。

5、病死鱼类当天销毁,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鱼苗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饲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产品。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一)、安全生产制度

1、用电管理

(1)寝室长每天必须在劳动之前检查电灯是否关闭,电褥电 源是否切断,不关闭电源的收缴上来。

(3)严禁私自乱接电源接头。

2、救生衣管理

(1)出海人员无论好坏天必须穿着救生衣上岗,系好救生衣上 面的主副带,不得随意吹救生哨。

(2)妥善保管救生衣,更换救生衣时以旧换新,若有丢失, 自觉购买新的救生衣偿还。

(3)出海时未穿救生衣者第一次罚工10天,船长5天,安全员1天;第二次重犯者开除。

3、吊车安全管理

(1)吊车员严禁酒后上岗,发现一次吊车员2000元,机修500元,重犯者辞退。

(2)吊车员要定期检查机器及其钢丝缆的磨损情况,发现安 全隐患及时向主管技师反映进行维修。因机械检修延误,造成人 员、物资受损,由总机修和吊车员承担全部责任。

(3)吊车员发现班组因吊物资哄抢(或者有工作人员在钢丝缆下

面时),可以采取果断措施停吊,待谁先遵守规则让谁吊,并要把情况及时反映给队长。

(4)吊卸物资时,吊车员要精神集中,随时注意指挥员的手 势,并按其操作。起吊物资时,工作人员要撤离到主航道安全处; 装物资时,所吊物资末达到船面1米左右时,不允许靠近所吊物资。指挥人员有权责令船长靠后装卸。

4、安全生产培训

各队定期安排副队长、组长、船长等对所

(二)船只安全管理制度

1、船长必须了解自己船只的载重量,装载时不允许超过限定载重量的80%。

2、船长要掌握自己船只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装载物资的 重量。分苗期间船只太多,要错开装物资时间,需提前装载物资时 必须由队长批准。

3,船长要经常检查自已的船前缆、船扣、查看磨损情况,船上必须配备吊船船扣(滑缆船)。队长每天收听天气预报,提前作好吊船、吊车、转港等准备。如果公司通知大风后需要转港而未见行动,造成直接损失的由队长承担其全部责任。

4、各船必须配备:刀、钩、木棒、缝笼针、油壶、水壶、油漏子等平时海上生产工具。

5、船只使用之前必须检查机油,摆葫芦螺丝等情况。有船长疏忽造成的粘缸,爆瓦,以及手摆等,船长须付相应责任。

6、吊完船或转完港后,船长必须检查好船上机件归放(各队

吊船后必须将油料,零件归库)。

7、船只下坞后和机器检修完毕,交到船长接手后,如有人为损坏的由船长自己负责花钱维修(由公司出面维修的,下到个人账上,预支时扣出80%)。

(三)、卫生管埋制度

1、食堂卫生

(1)严禁带领非公司人员在小队用餐、住宿。

(2)严禁个人在小队食堂烹炒食物或开小灶,特殊情况必须报队长许可。

(3)严禁偷用、外送、外借小队粮油、肉类、蔬菜等。

(4)吃饭期间严禁乱倒饭菜、剩水,过量浪费扣大师傅5天工。

(5)大师傅定期对食堂餐具进行消毒,保证餐具、用水卫生。

(6)严禁给职工吃发霉、发馊的饭菜,防止食物中毒。

2、寝室卫生

(1)各队中队长亲自负责各队的楼上楼下宿舍卫生。

(2)寝室长要作好卫生值日表,每天检查行李、衣服、被褥、打扫卫生等叠放及规整情况。

(3)爱护好房间床、衣柜等物品,不准在墙壁、床、衣柜上 乱写乱画、乱雕乱刻。

(4)房间设专人管理门窗,若损坏按原样定做或包赔损失。

(5)禁止在寝室内喝酒、撒尿,违者一次警告,二次开除。

(6)晚上八点后不准在寝室或者走廊大声喧哗,8点半后男性

职员不得在女宿舍逗留。

3、厕所、洗漱间卫生及管理

(1)定人定期清理 (洗漱间卫生由锅炉工收拾)。

(2)不准随意到处大小便,违者一次警告,二次罚工5天。

4、库房卫生及管理

(1)机油区必须保持清洁,修理间要规划有序。

(2)各类物资堆放要整齐,帐目要清楚。

5、场地卫生及管理

(1)场地主要由机修人员和吊车员管理。

(2)浮力要集中堆放,处理破碎浮力时必须解掉耳绳。

(3)笼垛要整齐,垛笼时尽量整齐划一,补好的笼必须立垛。

(4)场地不要随地乱扔破旧绳、缆、线、海底场地要随时清 理破线乱绳。

(严禁拿小队物资送人,包括机油、柴油、绳、缆、浮力、机件等。若有发现开除处理,内外勾结偷盗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日常生活管理

1、严禁小队内职员参与,偷盗、嫖娼、赌博、斗殴等各种违法乱纪活动,发现有不正常男女关系者,无论任何人均以开除论处。

2、早餐及午餐时禁止饮酒(会餐除外),饮酒且耽误生产者,一次罚工10天、二次开除;酒后闹-事破坏小队财产者、按财产损失的100倍罚款;酒后打架者开除论处。

由于麻痹而发生的失窃事件,由公司对其追究责任。

4、副队长作好每天耽误工记录,有事请假到位,末批者不允 许耽误工,若有不经允许私自旷工或者私自离开劳动现场者(包括 提前下班的),第一次罚500元,第二次自动离开小队。工帐明确,不得乱记乱改,发现问题由公司处理。

5、任何员工必须在小队规定时间内到达工作现场,连续两次 迟到或者早退者罚500元。

6、对日常工作中经常超额完成任务并且根据定额超值量的员工,年底由队长提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提长一级基本工资。

7、严禁在小队拉帮结派,坚决杜绝江湖结交,若有称大称二 者当辞不误。

8、晚间不用餐者提前通知大师傅。

9、工作必须服从分配,没有挑活干,选活干。坚决杜绝干活期间散乱嬉闹,不允许乱讲乱唱。

10、因为分配或者生产,组、船、个人之间发生冲突而耽误工作的职工以开除论处(有事情可以找队、场领导解决)。

11、杜绝各船私自下笼、下圈、下网等活动。发现偷卖海珍品的一次撤掉船长职务,二次开除,严重者交公安处理。

12、小队职工严禁以老欺新,以强凌弱,勾心斗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13、严禁队长,领班人员工作期间脱离工作现场。

14、小队骑摩托车者杜绝乱借乱骑,出现任何事故者,公司不 负任何责任 (骑摩托车者必须立下保证书)。

15、出现大风,大雨等特殊天气、特殊海况时小队队长、副队长、保管员等干部及其老员工全部归队值班。

16、全场所有员工杜绝穿拖鞋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第二次开除。

17、在场外非工作时间发生饮酒斗殴、偷盗等不法行径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公司概不负责。在场内打架斗殴者,一次罚工10天,二次开除。

18、长期在队食宿的职工,晚间外出时必须向在队领导 或者值班人员通报。

19、严禁工作时间拨打无聊电话。上网聊天,听歌,如有不服从者可以没收手机。

20、所有各项罚金、奖励给一年中表现突出的职工。

21、年底评选"劳模、先进"由全体职工民主选举,在合同期内无故旷工者,没有评优资格。

食品加工厂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防止“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一、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三、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六、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八、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九、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十、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加工厂规章制度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4、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须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8、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二、清洁卫生制度。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5、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