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实用17篇)

小编: 纸韵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的一次完整的总结和反思,促使我们不断进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系列精选月工作总结范文,大家一起来学习和欣赏吧。

审计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城区审计局为保障审计信息化的健康发展,严格落实《xx区审计局信息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审计政务信息的管理、制作与维护,确保审计信息系统更加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审计工作。

(一)加强信息管理。城区审计局制定了《xx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审计中心,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维护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与审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公开程序,及时信息公开。城区审计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表》,所有公开的信息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订后,再由信息管理员在公开平台发布。2020年城区审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总计45多条。2020年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农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20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20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20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农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审计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城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审计监督。2020年,我局完成城区政府批复的审计项目18个,目前完成年度审计项目的39%,预计年底能全部完成;涉及城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等领域的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截止至2020年10月31日,我局完成审计项目7个,完成年度审计项目的39%。预计年底能完成全部审计项目。完成工程项目结算审核410个项目,审计报审金额20450万元,审核价18958万元,核减金额1492万元。围绕推动我城区重大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校园文化建设、环广西公路自行车赛、移民新村等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及时揭示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工程计量、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相关业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益和绩效水平。2020年至2020年我局开展的审计项目共有70个,审计发现308个问题,已整改301个,整改率98%,尚有7个问题未能按时整改。我局已发通知催促相关单位要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有效地发挥了审计机关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中的作用,推动城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科学确定项目并突出审计重点。城区审计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审计立项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呈报城区政府批准。力求把审计力量用在刀刃上,确保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达到低风险和高成效的目的。

(二)注重现场实施。现场审计倡导以揭露问题为目标导向,通过审计进点公示、现场查看、设立审计意见箱等多种方式,获取更多问题线索,及时编制审计取证单和工作底稿,确保程序到位、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2020年(截止10月31日),城区审计工作组到现场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审计工作组到现场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验543人次。相关政府交付投资审计事项处理45项。

(三)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城区审计局初步理顺审计中心审结流程和制度,全程跟踪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重点关注审计目标实现程度、方案内容是否实施到位及审计深度。同时强化质量检查,通过审计现场监督、方案执行情况检查、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方法,加强对审计组全过程质量的监控。审计中心强化造价审计三级复核,提高三级复核的效率和深度。合理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城区审计局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根据个人的专长、工作经验,合理科学安排审计项目,提高了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注重抓好每一个项目的审计质量,积极打造审计“精品”项目。

(四)狠抓问题整改,深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城区审计局深入推动整改落实,推行问题整改清单,提升审计价值。结合对上年度涉审单位进行后续跟踪审计,将后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审计局2020年绩效考评之中来,督促各单位重视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使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问题及审计建议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城区组织部的安排,城区审计局开展了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为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较为详实的情况,使审计结果切实变成干部任用、奖惩等全面考核的依据,也为逐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打下坚实的基础。

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凤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乡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健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精神。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精神。

一是乡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每年将学******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贵州“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列为重点工作,针对石径实际和全乡各部门的情况,每年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列入重要内容,用于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健全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杜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擅自委托执法的现象。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的公益性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执法证执法。二是乡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公布的执法依据,将执法职权进行分解,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权限层层分解到每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并明确具体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三是建立定期梳理执法依据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根据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六是建立行政执法监查记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七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八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违法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减权责清单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进项目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完善权力、责任、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扩大承诺办理事项范围,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企审批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推进“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我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脱钩。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综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四是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4个,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网格化管理已经全覆盖,基本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五是优化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最多跑一次”目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比例达80%以上。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制定,重点推动防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了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执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七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配合县主管部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防范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制定调研、申报、审查和制定前评估等环节,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审查清理工作,经清理我乡未有要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

3、推进行政决策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制度和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二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逐步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每年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乡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参与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配合县主管部门,围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配合县主管部门,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岗位,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市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配合主管部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执法关键环节音视频痕迹留存与可回溯管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和共享机制。五是配合主管部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六是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认真执行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乡政府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配合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行政调解、裁决、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凤冈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和《遵义市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办法(试行)》,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了乡政府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在县组织的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二是配合县组织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法组织新任命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8、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乡人民政府及乡各工作部门自觉接受乡党委的统一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二是乡人民政府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总结报告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始终坚持“零见面”、“最多跑一次”的原则,通过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台账管理、限时销号等方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简易注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模式,市场准入便利程度大幅提升。针对企业开办和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我局明确要求,只要知道情况,必须及时对接,全程跟踪服务,建立办理台账,明确责任人员,限时办理完毕,按月通报进度、分季督查督导。一年来,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7870份。独到思维,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全年新注册个体工商户3563户,各类企业78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2户。先后赴省、市工商局协调解决了“xx水城”“坤银文化产业”“xx机场建设”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问题,为推动项目落地促进xx经济发展助一臂之力。通过“工商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走访企业1500余户次,为四川阆州水务有限公司、四川自耕农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解决企业名称涉及驰名商标、因法定代表人死亡办理继承转让股权等30多个难题。充分体现助推器作用。

3.积极培育地方品牌。采取“选苗”、“定根”、“浇灌”、“护林”等方式,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年初,我局制定出品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对象,即“选苗”;一经确定发展对象,及时对接企业,实行双向互动,即“定根”;在打造品牌的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品牌创建进行指导和规范,即“浇灌”;针对市场上出现假冒和仿冒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打击,即“护林”。先后开展了靶向培育、上门宣讲、专题培训、跟踪指导和打击侵权等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查办侵害“保宁”、“张飞”等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8件。一年来,新注册商标496件、地理商标1件。

4.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年全局各股、室、队、会切实抓好各业务条线、各区域的普法工作,开展了新法宣讲、旧法普及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普法活动,举办集中培训63次,其中参会人次达百人以上的大型培训会议15次。二是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食品安全、商事制度改革等法律法规和“放管服”相关政策,强化宣传的时代性、针对性,营造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

5.扎实抓好环境保护。一是认真落实好“河长制”联系单位责任,制定了大洄溪河污染治理整改方案。全年开展巡河10余次,督促指导水观镇清除河面水葫芦2次,捡拾河中垃圾1次,清除河段杂草、荆棘1次。二是建立沿河散乱和排污企业档案,定期不定期检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共计158家,规范集贸市场活禽宰杀点40余个。三是及时受理市民反映,对收集的情况逐一梳理和排查,做到件件有着落和回复。认真核查上级转办的事项,力求快查快结。一年来,先后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后头看配合办1件,市环保委转办主办件5件,协办件4件,办结率达100%。

6.切实做好消费维权。为倾力打造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及时畅通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开展古城错时巡查、假日值班、网格化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舆情管控,收到良好效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52件,成功处理消费投诉纠纷440件,办结率百分之九十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8万元。

7.开展合同精准脱贫。随着精准扶贫过程中大量产业园区的建立和大量农副产品面临市场的现状,我局通过走访农户和了解民意,从中发现农村两委班子和大量农户疏于对《合同法》的了解。为此,我局大胆探索,先后在3个贫困村建立合同帮农指导站3个,指导涉农企业与4500余农户签订订单合同5000余份,涉及金额1.2亿多元。

水利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中共xx市委员会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钦发〔2020〕4号)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钦法府发〔2020〕1号),确定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局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加“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xx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央对水利部门优化职能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机构设置实际情况,理顺权责关系,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前的前期调研工作,按要求起草和上报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干部人事纪律的要求。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配合国税部门做好水资源费费改税调研工作,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立法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xx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查研究工作。2020年8月制定了调研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按时报送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评审报告。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负责起草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涉及产权保护相关内容。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六)按照市政府和水利厅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水利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水利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决策事项,我局都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以水利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仔细调查、研究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邀请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在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相关执法文书等内容,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公示。

(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参加水利部开展的宪法网络知识竞赛。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多次派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组织的培训,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1条。

农业局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12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要求,通过“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制定发布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信息库,构建了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提高了监管效能。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与“信用xx”平台对接,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7天“双公示”制度,公开率达到了100%。探索推行“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人人喊打,如过街之鼠。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关于印发xx市农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局历年来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xx市农业信息网”上建立规范性文件专栏,对继续有效的文件进行公示。要求起草单位,对即将失效需继续实施的文件进行重新评估,对需要修改的进行重新制定。

(四)组织全市农资打假。我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积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夏季百日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农业系统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52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23家,立案查处案件12起,现已结案2起,有效地震摄了不法分子,净化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印发了《xx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明确了工作计划。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放心农资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上半年,累计开展各种普法活动十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万份。

(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印发了《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工作专班,并通过“xx农业信息网”公布了工作方案和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举报监督。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省农业厅、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问题;也未接到群众直接向我局反映的问题。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数字政府是指在现代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支撑下,政府机构日常办公、信息收集与发布、公共管理等事务在数字化、网络化的环境下进行的国家行政管理形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政府工作报告在“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方面的部署之一,凸显意义深远。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国家持续强化政策组合予以应对化解,包括实施力度颇大的新一轮减税降费,而数字政府则被寄望能从更深层次优化发展环境,激活经济动能。

目前,全国各省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全部出炉,数字政府建设成为各地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免审即享”等热词亮点频出,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的趋势明显……2022年各地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有哪些?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有何新要求?“互联网+监管”有何新情况?新华政务为您梳理。

01。

北京: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

2022年,北京将坚持从办好“一件事”入手,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带动更大范围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由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让企业和群众享有随时在线、集成便利的政务服务。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继续做好12345市民热线服务,深化“每月一题”和“服务包”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局处长走流程”,进一步提高惠企便民服务效率和水平。

02。

天津:打造一批应用示范场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22年,天津将推动数字赋能转型发展。深入实施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建设,坚持应用引领,强化工作机制。打造一批应用示范场景推动数据更好互联互通,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出台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具体措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单标准化,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告知承诺”改革,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03。

河北:加快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

2022年,河北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就近办、自助办、网上办水平。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数字政府。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04。

山西: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新业态新领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2022年,山西将充分释放便企利民红利。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试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建立项目审批“一事一方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在基层便民服务机构、银行网点、商场等服务场所推广自助政务服务,推动群众办事“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05。

内蒙古:优化“一网通办”,启动“一网统管”,深化“蒙速办·四办”服务。

2022年,内蒙古将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向呼包鄂乌全面下放自治区本级权力事项试点。优化“一网通办”,启动“一网统管”,深化“蒙速办·四办”服务,实现教育、社保、医疗和企业开办、经营许可等高频事项“一次办”、“掌上办”、“跨省通办”,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一线通达”,让群众反映的事有人盯、有人办。

06。

辽宁: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全面提升“辽事通”应用水平。

2022年,辽宁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以公正监管保证公平竞争。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让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即享即兑。

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支撑系统,聚焦只提交一次材料、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应用水平,高频政务服务清单内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以“一网协同”倒逼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联动。

07。

吉林: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

2022年吉林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利保护,提高审批效率,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全力推动吉林营商环境快步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建立规范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广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启动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

08。

黑龙江: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

2022年,黑龙江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流程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

落实大数据应用、精准赋码等精细管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获得最大防控成效。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实施黑龙江省全民健康大数据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推进省远程医疗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

09。

上海:推进“一网通办”迭代升级,布局全域应用场景,加快治理数字化。

2022年,上海将加快治理数字化。推进“一网通办”迭代升级,布局全域应用场景,再推出一批零跑动、零材料、免申即享、智能速办事项,加快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深化“一网统管”建设,完善城市运行数字体征系统,推出一批应用场景。完成部门信息化职能整合优化,推进城市数字底座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强化智慧公安规模应用、深度应用,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务实创新提升效能。高标准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172项含金量大的改革举措,一体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深入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更多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综合监管改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以精准有效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全面推行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事”就近办、集成办、简便办。落实数据条例,健全数字法规、制度、标准和政策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完善数字社会权益保护机制。

10。

江苏: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2022年,江苏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努力把江苏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江苏将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强化数据开放和数据保护,统筹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生态体系建设,发展互联网服务和相关产品,努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

11。

浙江: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

2022年,浙江将全面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加快实现商事主体登记“零干预、零材料、零费用、零跑动”,优化注销服务,建立歇业制度,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强化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全链条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平台企业合规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选代升级数字化改革。优化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路领域的业务流程优化、制度重塑、系统重构。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成功能强大、支撑有力的数字资源系统。围绕党建统领、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和基层治理等系统,加快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重大应用。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数据安全。

12。

安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2022年,安徽将推广应用“徽采云”平台,提高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完善企业诉求办理刚性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组建数字江淮公司,设立省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监测运行体系、深化“食安安徽”建设实施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工程。

安徽将推动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屏通办”改革。强化工作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每项工作都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

13。

福建: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好政务信息“一张网”

2022年,福建将在做优“服”上提效率,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好政务信息“一张网”,完善“五级十五同”动态管理机制,推出更多的“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探术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网通办”,实现线上服务“不打烊”、线下服务“不打折”。创新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加强数字化监测督导,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推行制度公开、流程公开、效率公开,把审批和服务全流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推动诚信福建建设,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建设诚信社会;强化政策兑现,打造诚信政府,新官要理旧账。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加快建设“数字第一家园”一体化服务平台,完善台胞医保服务中心、台胞台企服务专窗等公共服务平台布局。

14。

江西:升级“赣服通”前后端功能分离新模式。

2022年,江西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国家级开发区和市县两级放权赋能。打通数据壁垒、深化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照通办”,在低风险行业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打造“赣服通5.0版形成“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梳理集成惠企政策,建设政策兑现“惠企通”,推广免申即享模式。构建涉企营商环境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发挥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作用,努力实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进一步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

15。

山东: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无证明之省”

2022年,山东将实施数字赋能增效行动。坚持数字政府建设先行,启动数字政府强基工程,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提速数字机关建设,完善“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深化“数源”“数治”“数用”行动,全方位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建设“无证明之省”,优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大电子话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建设全省统一的“居民码”“企业码”。建好用好全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

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动高质量“一网通办”,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重点民生领域探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面向市场主体创新优化政策和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16。

河南:组建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动省级审批事项大厅之外无审批。

2022年,河南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建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动级审批事项大厅之外无审批,实现建设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深化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

17。

湖北: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到线上只进网、线下就近办理。

2022年,湖北将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数字赋能、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做到线上只进一网、线下就近办理。探索项目测绘“多测合一”、各类规划“多规合一”、专题评价“多评合一”、图纸审查“多审合一”、竣工验收“多验合一”,加快“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一事联办”事项扩大到40项以上。

18。

2022年。湖南将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红黄牌”制度,办好“12345”热线。

19。

2022年,广东将全面推进“数字政府20”建设。强化全省“一片云、一张网”、升级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优化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平台功能,探索构建个人、法人数字空间。深化“跨省通办、跨境通办”和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强化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

拓宽跨省通办业务范围。实现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100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动50项高频政务服务在港澳地区“跨境通办”。推进高频事项“一网办、一次办”。在全省各级推出100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领域推出50项高频事项实现“一网办一次办”。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部署超2万台“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在全省行政村全覆盖,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完成数字政府线上服务平台和市县两级政务大厅适老化、适残化改造。

20。

广西:推广应用“智桂通”平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2022年,广西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广应用“智桂通”平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企业注销便利化。落实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和援企稳岗政策、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隐性壁垒排查。

21。

海南:强化整体政府理念,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2022年,海南将强化整体政府理念,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下决心解决数据壁垒问题。拓展场景应用,加强“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监管”。引入智慧化手段,更多采用信用监管。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致力打造无感知、有温度的监管。

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开展准入即准营、政务服务“零跑动”、“信用+免审”、国空间慧治理、跨境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一批领跑行动。发挥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一网通享。搭建“政企面对面”平台,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

22。

四川:促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便捷化,打造“城市大脑”和“政务中枢”

2022年,四川将实施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启动建设省大数据资源中心,打造国家级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打造智慧医疗、智慧康养、智慧交通、智能建造等数字应用场景。促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便捷化,打造“城市大脑”和“政务中枢”。

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联、通、办”效能。深化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探索建设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

23。

贵州:以“一云一网一平台”为载体,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2022年,贵州将以“一云一网一平台”为载体,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降”,深入实施“一窗通办2+2’模式”“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全程网办”事项达到70%。探索建立容缺承诺审批制度。落实好国家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和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政策。

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推进“东数西算”试点。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提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数据授权使用、登记确权、技术标准等方面实现突破。

24。

云南:持续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

2022年,云南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优化审批、全流程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坚决整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持续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深化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建好用好政府网站,更好利企便民。

25。

重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提升“渝快办”效能。

2022年,重庆将加快市场化改革探索“一业一证(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提升“渝快办”效能,深化“全渝通办”“跨省通办”,丰富“一卡通一码通”应用场景,启动实施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

推进法治化建设、推广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指数体系。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建成区数字化管理全覆盖、构建“一云承载、一图呈现、一网统管、一端服务”的城市智管新格局。运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26。

西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模式。

2022年,西藏将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模式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和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改革覆盖面。落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服务最好,市场主体增长6.5%。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加强营商环境考评,严肃查处典型问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中小企业销往区外的加工特色产品给予50%单边运费补贴,扎实做好“双清欠”和劳资纠纷化解工作。

27。

陕西: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秒批秒办。

2022年,陕西将整合改造升级政务“一张网”“一朵云”和大数据中心平台,促进数据资源质量和数字政府效能全面提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全力打造“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泰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秒批秒办。推动水电气热“一件事一次办”,一般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70个、10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金融、能源、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涉企服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28。

甘肃:紧盯“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目标,加快建设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数字政府。

2022年、甘肃将全方位提升“放管服”水平。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投资审批、招投标等领域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紧盯“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目标,加快建设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数字政府。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着力打造“甘快办”“甘政通”“12345热线”“不来即享”和“一码通”特色品牌。启动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一屏知全省、一键政务通”。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调度、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让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享受实实在在的数字红利。

29。

青海: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跨省通办。

2022年,青海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跨省通办。

30。

宁夏:精简涉企经营许可,推行“一证准营”“简易注销”

2022年,宁夏将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涉企经营许可,推行“一证准营”“简易注销”。拓展“我的宁夏”app功能应用,巩固“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改革成效,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可办、一次能办、跨省通办。

做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1。

新疆: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2年,新疆将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进“跨省通办”,推广“异地可办、区内通办”。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办理流程、促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移动便民服务能力,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创新政务数据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持续深化公共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交易数据应用,加强监管、提升效能。擦亮“12345”政务服务品牌,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推进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落实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做法,力争到2022年底将审批时限压缩至30-60个工作日内。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改革,严格规范政府监管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24小时随时办”“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网购式办事”“一件事一次办”……近年来,随着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推进,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助力政务服务场景日趋高效便利。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随着数字经济的进一步深入,葫芦娃集团在为传统企业数字赋能的同时,也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努力提升综合实力,在日常生活、产业发展、政务服务等方面,为更多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生态环境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20年是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全面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力保障环境安全。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局法制部门牵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局班子会定期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我局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开展。

(二)依法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安全保卫战。

1.强力统筹协调、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累计出动5万余人次、1.1万余辆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9万余条,利用喇叭播放宣传音频1.5万余次。强化秸秆禁烧区巡查执法,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5万余人,发现并处置火点6300余处,处罚金额13万余元。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现场推进会,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已基本完成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三是严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春节期间未发生污染天气。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和应急响应,修订《南宁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10次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对响应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开展源解析和机动车尾气走航监测,助力精准防控。

2.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百姓“水缸”安全。一是抓整治,开展流域环境问题精准治理,对影响武鸣河叮当断面和郁江横县六景断面沿岸污染源进行拉网式现场排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实施郁江(南宁段)流域水质跟踪研究,强化流域治理主体责任,将流域整治、水质目标落实分解至各县区(开发区)。二是抓巩固,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6个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三是抓建设,紧扣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升,全力推进新改扩建污水厂项目的建设,及时推送每月两次水质监督性监测数据,积极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南宁市水环境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南宁市流域水环境治理“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保好水、护饮水、治黑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建成区38个黑臭水体全部实现消除或基本消除。竹排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入选2020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的典型案例。

3.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土壤环境总体安全。一是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截至目前,推进了193万亩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推进完成率124%。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第一阶段总共163个地块的基础信息调查采集工作。三是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组织对45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机制。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各县区、开发区累计排查涉镉污染源重点区域663个,排查企业465家,2家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安全。

4.推进农村治理攻坚,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统筹资金在各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强化农村污水设施运维保障,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控农村面源污染。充分做好2020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工作准备,积极推进“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相关县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自查排查。

5.全面强化环境噪声管理,噪声治理管控持续改善。联合各城区、开发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开展综合治理,实现环境噪声信访投诉量持续下降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改善;开展敏感时期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噪声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将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市政工程纳入监管平台,主动上门与施工单位对接服务,帮助解决施工噪音问题,及时做好群众投诉答复和解释工作。

6.着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医疗废物全部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协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按照“一点一策”,推进重点难点固废问题整改。三是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强力推进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指导各城区和开发区积极完善源头有害垃圾收集装备和建设区域临时贮存点,目前所有城区、开发区有害垃圾贮存点已经建设完成,共配置了19辆有害垃圾车辆,车辆核载总量12.28吨。四是强化涉重点重金属项目监管,做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管控。建立涉重点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推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约26%,完成自治区重金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减排12%的目标。

7.全力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管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共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黑臭水体治理等40余项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7000多家次,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7854件次。排查“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98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0件,处罚金额958.0038万元。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逐步完善,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8.坚持不懈,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采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数据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环境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创新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挂牌服务机制,首批已向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进行授牌、实行定点挂牌服务。二是实施“两个清单”,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通过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入企业、引导第三方治理等方式,精准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三是主动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南宁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成现场执法检查组,到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督促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做好污水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四是指导服务自治区级后备定点收治医院邕武医院扩建项目建设,仅用7天时间,全程指导帮扶邕武医院完成原有污水站应急处理项目和临时负压病房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调试工作,保障医院顺利投入使用。

(三)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落地运行。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部署,有序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于2020年3月5日挂牌成立了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支队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发挥综合执法改革的执法调度优势,统筹市县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统一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更加统一、效率更高、动力更强、覆盖范围更全面。

(四)配合做好开展地方性条例的立改评废工作。起草《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协同市司法局等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工作,2020年6月已经市人大一审。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南宁市横县茉莉花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地方性法规提出环保部门职责方面的修改意见建议。组织对《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鉴于《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9年施行,目前已完成《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废止办理手续。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新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和管理规定》。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件检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办法》进行环境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自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推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

(七)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建平台,创典型,不断扩大环境保护普法辐射作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散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和字幕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推送环保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拓领域,强宣传,确保普法宣传落地落实。拓宽普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把普法宣传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普法工作。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境大接访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营造法治宣氛围。

(八)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做好5起行政复议案答辩工作、6起行政诉讼案出庭应诉答辩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依照规定组织局领导参与庭审活动。

回顾2020年以来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监管领域和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同时,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责,聚焦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

三是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我局根据执法人员日常环境执法的特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自行命题,并坚持每年组织两次本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来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质量。

四是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五是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普法工作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

按照《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站、队)抓细抓实具体工作,并选派了x名年轻干部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非法学专业x人,其中x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学习中央、省委、x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改革方向和改革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xxxx年x月,根据《x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x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与x市x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更名为x市x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工作重点突出,对各类恶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对缺乏环保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企业,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实现依法严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两手抓”“两手硬”。xxxx年,开展“双随机”抽查xxx家次、夜间及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和信访投诉办理等其他执法检查xxxx余家次。对xx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xx起,罚款xxx余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涉疫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等重点区域检查,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组建环境监测党员突击队,对石河堰和团结堰饮用水源地源水开展了xx次生物毒性和总余氯监测,对定点医院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对污水厂开展xx次总余氯监测,对隔离点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上报监测信息和各类报表xxx条;环保铁军战“疫”队深入社区支援疫情排查、值守工作,服务居家医学留观对象xx名,累计值守xxxx余个小时。创造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对保障疫情防控类建设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现项目审批时限最多缩减xx%。全面实行电子件送审报批、“专家函审+视频会议”模式,实现环评审批xxx%网上办,环评事项办理全程“零接触”。

(三)规范性文件梳理、制定情况。

按照全市规范性文件清查工作部署,对xxxx年xx月xx日前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xx件规范性文件中的《关于建设生态x的实施意见》等x件建议清理;xxxx年我局未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制度。严格落实《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前,严格实施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完整记录每个环节情况,专档专卷管理。今年,由我局牵头《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施行。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发了《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措施》《创新提能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以“十五条”有力措施为抓手,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范围,打造包容普惠的营商环境。二是对标提升服务水平。派专人赴x市局、锦江区、青羊区等交流学习,对标对表x荔湾区、x光明新区等国内行政审批先进城市,取长补短,将非承诺制项目报告表审批时限由x个工作日压缩为x个工作日,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精简为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当场办理。三是服务重大项目环评。xxxx年x月,水井坊x产业基地项目环评顺利取得省厅批复,为白酒产业振兴奠定了基础;为保障璞泰来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多次邀请市局领导和省级专家现场实地考察,为项目落地提供帮助,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成功争取到璞泰来项目总量在x市范围内予以调剂,切实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xxxx年累计公开环评公示信息xxx条、环境质量信息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条、环境工作动态xxx条,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了xxx%。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投诉举报案例分析研判工作方案,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xxxx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共计xxx件。按照“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的原则,办结回复率达xxx%,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好评。未收到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申请。

我局现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职人员x名,法制审查力量单薄,在职教育培训较少。下步,我局将为现有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提供必要保障,选优配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加强现有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市委、x市委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保障。强化法制力量配备,设置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选优配强专业的法制工作干部,探索建立干部职工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内部程序,全流程梳理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行刑衔接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有依据、有标准的案件办理程序图。对标先进、探索创新,持续优化政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周进度跟踪管控机制”,全力做好项目专员“一对一”跟踪、服务、调度、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助推璞泰来等重大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与x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x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x市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准确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形成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协同机制,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领导班子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执好法。党组中心组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开展了12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在学习内容上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学习质量。在工作安排部署上,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将法制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安排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起草《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根据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承担《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先后组织十余次讨论会进行修改完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区县分局、部分企业、法律专家的意见,对内容进行完善,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草案及相关资料已报送市司法局、市人大。

(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审批权限要求等,并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不罚”“轻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出具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6份文件的局内部法制审查意见;对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的12份行政合同进行法制审核;指导区县分局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登记工作。

(四)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我局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案件涉及重大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经政法宣传科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法制工作委员会集体审议,未经审议或者经审议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2020年我局共组织了6次法制工作委员会,经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件。

(五)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的通知》,并对执法检查计划、结果、行政处罚实行网上备案。全年通过“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共上报检查计划162条,上报检查结果127条;各区县上报检查计划862条,上报检查结果3597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做好了我局(含区县分局)2020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听证主持人证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并完成两年年审及四年年审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市参加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共计225人,新申领执法证16人,申领听证主持人证23人,极大提高了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持证比例,目前等待核发证件。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各类专题培训,2020年共组织专题培训四次,培训执法人员约400人/次,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了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八)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环境违法,反映合理诉求等事项,我局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指导各分局通过行政调解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履行好行政监管职责,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6次“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讲解;依托“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固废法》等单行本法规700余本,宣传单页3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十)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涉及营商环境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可能与《民法典》相违背等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现行有效的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市局规范性文件、2017年以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33件文件以及市局制定印发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审核清理,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召开了全市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市所有区县已全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及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共办理49起损害赔偿案件,企业采取自行修复、替代修复等多种形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赔偿案值达3亿元。

(十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把好法制审查关,守好诉讼质量门,2020年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核行政合同12件。

(一)要抓好合法性审查,严防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要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区县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才能有效预防政府决策法律风险。

(二)要抓好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区县分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指导,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

(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业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法人员更注重业务技能的提升,在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中存在不深不透的问题。

(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需要进一步配备。我局人才队伍中以理工科为主,大多精通化工、环境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法律专业的人才较少,需要进一步配足配齐。

(一)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市级依法行政考评布置、汇总、上报等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等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探索。按照改革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程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追究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三)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将采用送法上门的模式开展,通过进乡镇、进企业的形式开展,根据相关精细化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企业明确应遵守的法定义务,提升宣传效果。

(四)继续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纠纷,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农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20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20〕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20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区交通运输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行业监管,以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有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与智慧。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

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平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矛盾,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法治学习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量。

(二)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

一是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对局属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对机构、人员和方案的全落实。

二是推进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治审核目录等,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承接“市县同权”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监管。推进“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工作,深化“容缺受理”。全局4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并在区行政审批局指导下,全面做好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完善标准化的审批材料目录和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业务服务精细化。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行业稳定。

一是执法有据亦有度。我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厅自由裁量权标准,坚持人性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严格遵守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中力度与温度并存,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及时纠正,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二是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完成249部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实现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网络远程平台监督,有效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完成枣庄西站出租车待租区建设,规范出租车停驶待租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两个体系”,强化客货运、驾培维修市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评级不合格的,坚决降级、注销经营资质,逐步完善行业监管手段。

不断强化公安联合治超,完成山家林治超站整体提升,建成治超引导设施,检测、卸载、复检超限车辆70辆次,卸载货物1.07万吨。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建成4处非现场执法点,完善工作流程,开展追踪处理,截止目前共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1556余份,已接受处罚车辆481辆次。承接市级下放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权限,大力开展公路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拆除非公路标志27块,清理马路市场10余处。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创新形式载体,搭建推进平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充分利用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教育平台,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无形基地。组织业务股室,在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人员培训等领域,除了完成正常的培训课程外,专门增加与从业人员自身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帮助从业人员增强法制意识。

二是突出职能引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领导带头学法为标杆,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重点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举办的各类型学法培训考试,特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工作,保证全员参加,考试合格率100%。大力倡导以自学为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今日头条、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答题,进一步拓展法治学习内容。处处以法律依据为准绳,做任何一项工作都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事。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创城、优化营商环境、“12.4”活动等工作节点,组织人员在货运站场、客运站、高铁站、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000份,群众受宣传面达32000人次。利用微信、显示屏、短信及电视等媒体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各种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比赛、宣传等活动,充分展现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交的时代风貌。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执法队伍趋于老龄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严格、高效、公正。

2、“谁普法谁宣传”责任落实效果有待加强。仅仅依靠日常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管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法治宣传,使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宣传广度、深度及覆盖率等方面全面加强。

2022年我们将就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抗旗争先、主动担当的思想,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有效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地域特点、重点节日,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路面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继续开展“两客一危”、驾培市场、非法营运车辆、不合规网约车、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执法频率,时刻警醒违法运输业户,提高其合法经营的意识,缩小管理漏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台、爱薛城等媒体平台,深度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领域的突出亮点,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成果,充分展现行业发展新气象,搭建起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堡垒,进一步调动群众关注交通的热情,了解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真实心声和美好向往,有的放矢解决各类“急难愁盼”,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在规范执法程序、倡树优质服务意识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水平强化工作。召集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队伍培训,以“抓学习、促提升、强执法”为培训目的,集中人员、时间、书籍及音视频等各类基础设施统一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学习机制。做好测试考核,确保学习有成效,保障执法队伍培训学习教育的长期开展。

落实告知承诺制,依托办理现场二维码和“爱xapp”全力做好“好差评”等工作,树立服务质量高效、群众满意的的交通行业形象。

五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聚焦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优化、强化的短板缺陷与薄弱环节,对照划分任务要求,夯实完善职能划分、流程梳理、要素配置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筑牢行业服务“压舱石”,为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做好20xx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部署,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工作人员满意为目标,以“数据上云、服务下沉”为主线,深度聚焦、破解难题,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重要支撑。

(一)大力推进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工作。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降低90%,努力做到村民日常办事不出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在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让政务服务覆盖基层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残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三)拓展“粤省事”基层应用范围。开通少数民族、三农等特色专区,推动地市特色服务入驻,加大对水、电、煤气、天气、交通等公共服务的集成,实现进驻“粤省事”的基层服务事项超过400项,“粤省事”实名用户总数达1500万、日访问量达10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四)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提高跨省、省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五)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市县级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让群众取一个号、找一个窗。重点推进镇、村实体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港澳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覆盖至少50个事项,日服务量达5000人次。(省公安厅牵头,省港澳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政府配合)。

(七)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依托“粤省事”平台,接入财政电子票据服务,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重点民生领域不少于200家财政用票单位服务接入,提供包括电子票据开具、缴费、取票、查验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10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应用,加快推广至港珠澳大桥,提高车辆通行“无感度”,为湾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准确、实时的电子票据服务。(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八)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加快“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升级完善,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配合)。

(九)创新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模式。加快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粤港澳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简化粤港澳跨界车辆审批和备案流程,实现在珠海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旅检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管理模式和深圳莲塘口岸车辆通道客、货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推动政府数据向湾区企业群众开放,力争开放100个数据集。进一步改善数据开放的数量与质量,引导粤港澳大湾区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用已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和应用开发,为社会提供增值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一)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整合腾讯、平安等企业优势资源,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粤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不少于5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全省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建立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三)大力推广“信用+”应用。汇聚各渠道信用数据,构建全省信用信息库。试点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四)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类型(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五)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六)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平台实现汇集国家、省、市涉企政策10000条以上,累计访问量30万次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十七)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为5000家以上网吧、10000栋以上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省公安厅牵头)。

(十八)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年底前在珠三角九市各级政府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省司法厅牵头)。

(十九)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全省15万名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省水利厅牵头)。

(二十一)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构建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二十二)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二十三)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省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省医保局牵头)。

(二十四)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加快协同办公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分批推广至42个省直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逐步接入各地、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纵向互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十五)全面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推进“金审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互联互通。推动36类预算执行审计数据、37类社会保险审计数据、29类住房公积金审计数据、26类环保审计数据、46类企业审计数据的汇聚共享,提升审计指挥决策、质量管理能力。(省审计厅负责)。

(二十六)不断强化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打造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加强与国家遥感数据服务对接,提供65种地图产品、20个地图工具、19种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配合)。

(二十七)“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云、网建设。统一规划全省政务云,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总量满足不少于1000个业务系统上云需求,省级节点初步具备两地三中心容灾服务能力,对欠发达地市已上线节点集中纳管。统一规划全省政务外网,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外网示范点建设。提升省级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连通不少于250个政务单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全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集中开展数据治理专项攻关,建设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对全省统一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建立面向全省的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打造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体验,发布300个以上通用数据服务接口,并实现对不少于100个高频应用的有效支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完善制度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编制和应用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格式标准、程序接口标准、运行维护规范覆盖90%以上的新建系统,50%以上的已建或在建系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一)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内部建设,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优势资源整合,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牵头)。

(三十二)加强培训宣贯。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以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成功经验。通过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介,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20-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乘势而上全面开启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征程的一年。做好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湛江市“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任务,加强与海南相向而行,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坚持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全力开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局面,在省改革建设框架内加快我市建设步伐,为我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支撑,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湛江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依托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结合湛江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借鉴先进城市成功经验,以数据为核心资源,以应用场景驱动数据融合,提高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指挥能力,形成“平战结合”的运行管理新模式,支撑城市治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

(一)探索构建“湛江大脑”指挥平台。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探索构建集研判分析、综合指挥、高效处置及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湛江大脑”调度中枢和指挥平台,纵向与“粤治慧”(广东大脑)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上下协同联动,横向与市内各系统对接,持续推动信息指令互联互通,将“湛江大脑”打造成全面感知城市家底的运行态势感知中心、支撑科学化城市治理的技术平台赋能中心、跨部门跨领域的一体化城市级联动协同处理中心、基于全局数据关联分析的领导决策分析中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6月底前完成湛江市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建议书。)。

(二)适时启动智能运营中心筹建。按照“粤治慧”(广东大脑)建设进度,适时启动智能运营中心的筹建工作,探索构建智能运营中心大厅、决策指挥室、可视化指挥调度室、参观走廊、配套设备间等功能模块。通过中心大厅、临时指挥车、移动终端等设备形成平时办公、战时指挥的运行模式,为决策者、政府部门、企业和民众提供不同应用场景的数据资源和智慧应用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20-年6月底前完成湛江市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建议书。)。

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动“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向注重用户功能、服务和体验转变,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泛在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全市权责清单管理。组织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事项以及省级通用目录,编制汇总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委编办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6月底前完成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四)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市直部门牵头组织本系统相关单位,梳理市、县两级共有,县级不同区域共有事项清单,并对共有事项清单的业务办理项、申请材料、业务表单、办理时间等要素保持统一。各部门按要求完善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确保事项要素准确、完整,提升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精确度。梳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智能、精准推送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取。设置“一窗通取”专窗,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后,各部门按规定职责和时限,分别将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送至专窗发放,申请人在专窗一次性通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确保落地实施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达到60项以上。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工作,实现全市原则上不少于50%应优化事项完成“四免”优化,落实本地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优化行政服务大厅预约系统,提供全市统一分时段预约服务,实现我市预约办率达到100%。推动5个事项线上智能审批或无感申办,实现无人干预自动审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探索推动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实名注册用户突破500万。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实现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20万。加快县(市、区)和部门应用接入粤政易平台,实现实名注册用户超过7万。强化粤视会平台开放接入能力,推动与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对接互通。配合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9月底前完成“粤系列”平台事项应用接入服务项目立项采购,并持续推进。)。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在全市部署一批政务服务一体机,对接银行等智慧终端,实现全市镇(街)全覆盖。梳理推动30项跨域通办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一体机平台。推进银行网点开设政务服务专区。考虑不同用户需求,重点关注使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九)深化政务服务跨域通办。以海口、玉林、钦州、北海等城市为突破口,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优化调整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推动不少于8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探索政银合作、政邮合作、政务小屋等创新模式,不断丰富办理渠道,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7月底前完成。)。

(十)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统筹推动各地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设立的在我市范围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为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8月底前完成。)。

(十一)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加快实现省好差评系统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不断提高企业群众评价参与度,优化差评处理回复机制,深化评价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和结果运用能力,强化问题整改和监督。配合省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地图,实现线上线下监督可视化、评估预警常态化。统一部署政务服务效能评估系统,实现事项标准化监管、服务过程监管、运行能力监管、综合效能监管等在线监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前完成省好差评系统与12345热线对接。)。

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紧跟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步伐,探索构建以“湛江大脑”为核心平台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加强动态感知、联动指挥、辅助决策等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市域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十二)加强“一网统管”顶层设计。围绕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职能,全面部署专题应用建设,提升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着手编制湛江市“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

(十三)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经济运行、应急指挥、消防救援、住房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标志性成果。(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分别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持续推进。)。

围绕市委市政府20-年工作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行业特色应用建设,做好重要平台系统的应用推广,推动相关部门业务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助力部门履职提质升级。

(十四)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

1.提升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能力。积极配合省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系统,实现疾病及相关因素多维多点的预警预测及处置闭环管理,提高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质量和数据分析效率。开工建设湛江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初步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市卫生健康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2.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积极配合省进一步优化“粤康码”服务,推进多“码”融合,推动跨境、跨省、省内健康通行码互信互认。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11月底前完成公安疫情防控数据支撑。)。

(十五)助推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1.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部门既有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并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全面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将电水气外线工程审批纳入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并持续推进。)。

2.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搭建“不动产链”应用平台,开展数据上链工作,形成链上不动产登记全市“可信库”,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再提升”建设,更好地支撑“全域登记”“智能登记”等新业务场景,促进办理时限压缩和效能提升。推动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一窗联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3.打造新一代智慧型税务应用。建设智慧电子税务局,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税。加快推广使用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加强成品油流通环节的税收征管。推进税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提升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市税务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4.推动智慧金融应用。推广应用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完成工商登记信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部分许可证信息、企业黑红名单信息等接入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发布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整合相关部门政务数据,加大对智慧金融应用场景的探索与支持,推动构建金融科技服务生态,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市金融工作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5.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优化升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湛江),形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补齐公共信用服务短板。上线“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建立“信易+”应用系统,构建湛江特色的智慧信用信息应用体系。(市发展改革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开发。)。

6.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持续推进应进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市场主体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继续加强中介服务超市推广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20-年12月底前实现招投标项目不见面开标和各类进场的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组织完成市直单位中介服务超市工作的宣传培训。)。

7.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和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功能,提高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功能,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平台一体化工作,实现平台用户覆盖全市360个执法主体、超过1万执法人员和11个监督部门。

8.建设招商项目管理系统。汇聚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的招商项目数据,促进招商项目信息的整合共享,形成集招商项目信息、资源互通和企业服务为一体的管理系统,实现招商项目全领域覆盖、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管理。

(十六)推动民生保障能力取得新突破。

1.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考务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加快考试招生信息管理、考试考务综合管理等平台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按照“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公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的思路,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建设,构建智慧民政数字综合信息平台。深入开展数据治理和深化民政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

3.深化人社数字化应用服务能力。建设智慧人社服务平台,提供人社业务的经办、分析、决策和监管的智能化服务,探索建立人社领域创新型信息化应用。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支持整合各部门各类民生服务卡,配合省加快实现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互认互用、通办通用。

4.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对接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房地产行业数据库,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

5.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依托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市退役军人数据库,助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精细化管理。

6.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全市一盘棋”。上线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格局,为全市医疗保障业务提供支撑。

(十七)支撑平安湛江建设再上新台阶。

1.深入建设平安湛江。构建综合网格信息化支撑体系,建立综合网格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通政法部门间办案数据流转壁垒。

2.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深度融合应用人口、车辆等公安基础数据与政务数据,配合省公安厅推出一批“打防管控服”智能化应用,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精准预警、趋势预判和主动服务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共建共治”转变,积极支撑“平安湛江”建设,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3.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推动视频图像、公安云图、政务服务、公安人体生物特征与公安大数据平台全面融合应用。推进前端高清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打造多维即时智能感知体系。全面整合共享数据资源,依托“全省一片云”,整合智慧新指挥、新侦查、新防控、新民生等八大创新警务应用。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以用促建、以用促管,全面推进人脸识别技术功能建设,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精准度。

4.提升应急指挥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强市级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物联网网关、视频智能分析、高性能客户端、高清图像处理器建设,提升应急特殊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强危化品企业管理和化学品知识图谱更新,提升危化品安全风险分析、综合监管能力。

5.打造新型智慧消防救援体系。建设智能接处警、智慧指挥、三维数字化预案等系统,推广部署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实战指挥体系。开展消防数据分析模型建模与优化服务,实现高风险区域风险评估、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十八)助力美丽湛江建设取得新进展。

1.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地质灾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管理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信息化建设,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2.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做好“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的使用和推广,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探索大数据、ai技术、生态遥感等新技术应用,健全水、气、土、预警应急、污染源精细化管理等功能,形成监测网络全面化、决策分析智能化、业务应用融合化、工作办理便利化的数字化生态环境管理格局。

3.强化水利管理数字化能力。完善“智慧河长”平台,为河湖管理提供支撑。推进市水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全市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建设视频监控点,深化图像智能化应用,提升水利工程智能感知能力。

4.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海洋气象观测和卫星遥感监测产品应用,初步建成琼州海峡气象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研发临灾阈值智能提醒ai机器人,加强跨部门数据融合共享,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智慧化水平。

(十九)推动行业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强化财政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财政综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推动财政业务一体化管理。建设完善财政资金监控平台,深化财政大数据应用,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行等单位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电子化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2.深化交通运输数字化应用。建设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有效防止超限车辆出站(厂、场),进一步提高治超效能,提升对货车和源头企业的智能监管力度。启动交通大数据决策系统二期项目建设,构筑全面支撑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决策的技术支撑平台,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3.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湛江市农村产权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利用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支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农业数字化应用,创新智慧农业新模式。

4.推进审计作业全过程智能化。加快“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建设审计专网、审计分析网、数据分析室、现场审计作业云,实现审计现场资源随时共享、计算处理能力按需提升。根据各被审计单位“数字政府”建设情况,不断适配完善审计数据分析平台,推进数字化审计和大数据审计。

5.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推进市国资监管云平台项目建设,完善数据分析平台与业务处理平台,实现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动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

6.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推进广东数字供销公共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湛江节点)建设,对接广东数字农业,通过建设农资农技、冷链物流、农产品直供配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等平台,实现四级助农服务平台数字化管理。

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法治环境和管理体系,逐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在省的统一建设框架内,探索建立我市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机制,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治环境。探索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组织架构,加快构建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

(二十一)稳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逐步构建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目录和动态更新机制,配合完善“开放广东”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

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强化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持续提升政务云、政务网及大数据中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稳扎稳打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二)提升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提升市级政务云平台支持能力,资源总量达到6704核vcpu、25024gb内存、988tb存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率。贯彻落实《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构建有韧性、多代际的服务型电子政务网络,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探索1.4ghz或700m频段无线政务专网在移动政务、公共安全、应急通信等场景的应用。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密算法加密能力的去ip化新型视频传输网络。

(二十三)提升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持续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推进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部署、对接,有效盘活数据资产,支撑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和数据治理工作。按照全省构建统一标准、统一架构、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要求,试点建设湛江市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大现有视频资源、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推进共享交换能力建设。

(二十四)完善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配合省完善全市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库,推动“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推广电子签名在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有效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规范和加强本市电子印章管理,提升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支撑能力。推动一批高频业务系统与省电子印章平台、省电子证照平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公共支撑平台对接,提高我市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实际签发使用量。

(二十五)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数字政府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湛江节点。加强与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及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的合作,积极参加“粤盾杯”攻防演练,发布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初步完善政务云平台密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产密码应用支撑能力。

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建设,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整体性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效。

(二十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体系、技术防护体系,推动数据供需对接更加精准顺畅。建立证明事项信息数据收集、共享、核查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核查联动,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七)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能力。优化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定位,强化核心技术能力建设,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优化全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探索建立数字政府相关产业联盟,提升各行业专业化建设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于20-年7月10日、20-年1月1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坚持挂图作战,加强督促检查,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年区交通运输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完整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行业监管,以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有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与智慧。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

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平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矛盾,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法治学习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量。

(二)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

一是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对局属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对机构、人员和方案的全落实。

二是推进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治审核目录等,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承接“市县同权”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监管。推进“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工作,深化“容缺受理”。全局4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并在区行政审批局指导下,全面做好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完善标准化的审批材料目录和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业务服务精细化。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行业稳定。

一是执法有据亦有度。我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厅自由裁量权标准,坚持人性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严格遵守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中力度与温度并存,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及时纠正,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二是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完成249部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实现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网络远程平台监督,有效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完成枣庄西站出租车待租区建设,规范出租车停驶待租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两个体系”,强化客货运、驾培维修市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评级不合格的,坚决降级、注销经营资质,逐步完善行业监管手段。

不断强化公安联合治超,完成山家林治超站整体提升,建成治超引导设施,检测、卸载、复检超限车辆70辆次,卸载货物1.07万吨。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建成4处非现场执法点,完善工作流程,开展追踪处理,截止目前共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1556余份,已接受处罚车辆481辆次。承接市级下放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权限,大力开展公路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拆除非公路标志27块,清理马路市场10余处。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创新形式载体,搭建推进平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充分利用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教育平台,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无形基地。组织业务股室,在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人员培训等领域,除了完成正常的培训课程外,专门增加与从业人员自身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帮助从业人员增强法制意识。

二是突出职能引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领导带头学法为标杆,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重点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举办的各类型学法培训考试,特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工作,保证全员参加,考试合格率100%。大力倡导以自学为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今日头条、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答题,进一步拓展法治学习内容。处处以法律依据为准绳,做任何一项工作都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事。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创城、优化营商环境、“12.4”活动等工作节点,组织人员在货运站场、客运站、高铁站、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000份,群众受宣传面达32000人次。利用微信、显示屏、短信及电视等媒体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各种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比赛、宣传等活动,充分展现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交的时代风貌。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执法队伍趋于老龄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严格、高效、公正。

2、“谁普法谁宣传”责任落实效果有待加强。仅仅依靠日常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管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法治宣传,使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宣传广度、深度及覆盖率等方面全面加强。

2022年我们将就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抗旗争先、主动担当的思想,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有效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地域特点、重点节日,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路面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继续开展“两客一危”、驾培市场、非法营运车辆、不合规网约车、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执法频率,时刻警醒违法运输业户,提高其合法经营的意识,缩小管理漏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台、爱薛城等媒体平台,深度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领域的突出亮点,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成果,充分展现行业发展新气象,搭建起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堡垒,进一步调动群众关注交通的热情,了解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真实心声和美好向往,有的放矢解决各类“急难愁盼”,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在规范执法程序、倡树优质服务意识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水平强化工作。召集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队伍培训,以“抓学习、促提升、强执法”为培训目的,集中人员、时间、书籍及音视频等各类基础设施统一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学习机制。做好测试考核,确保学习有成效,保障执法队伍培训学习教育的长期开展。

落实告知承诺制,依托办理现场二维码和“爱xapp”全力做好“好差评”等工作,树立服务质量高效、群众满意的的交通行业形象。

五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聚焦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优化、强化的短板缺陷与薄弱环节,对照划分任务要求,夯实完善职能划分、流程梳理、要素配置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筑牢行业服务“压舱石”,为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近日,我市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我市“数字政府”工作方向。近年来,我局坚持把“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广“粤省事·粤康码”等粤系列应用,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撑力度,便民利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不断改善。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建立疫情防控“一张表”在线数据填报平台、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疫情数据实时共享机制以及加强防控数据分析应用、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和应急指挥,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更好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

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深入拓展“粤商通”企业服务事项,实现平台服务事项超过500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配合搭建全省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力争实现平台注册企业数1000家以上,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10家以上,上线金融产品30款以上,中小企业通过平台申请并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审批金额5亿元以上。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政务服务关键环节,优化平台使用体验,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推动政务服务再提质。推广“粤政易”平台应用,推进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全市全覆盖,实现100%镇(街)、村(居)接入。推出“秒批”政务服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探索12345热线智能化建设。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推广“粤监管”平台应用,推进“智慧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一体化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积极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指挥和航道管理数字化水平,实现全市内河高等级航道桥梁净高检测服务100%覆盖,提升全省航道通行效率和行业数字化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积极构建智慧农业新模式,完善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法治信息化水平,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的支撑牵引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政务云、网及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据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力争今年年底本地业务系统迁移上云率不低于50%,云资源整体使用率不低于60%。加强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

完善数字政府改革保障机制。完善规划和制度,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加强培训宣传。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做好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部署,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工作人员满意为目标,以“数据上云、服务下沉”为主线,深度聚焦、破解难题,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重要支撑。

(一)大力推进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工作。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降低90%,努力做到村民日常办事不出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在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让政务服务覆盖基层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残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三)拓展“粤省事”基层应用范围。开通少数民族、三农等特色专区,推动地市特色服务入驻,加大对水、电、煤气、天气、交通等公共服务的集成,实现进驻“粤省事”的基层服务事项超过400项,“粤省事”实名用户总数达1500万、日访问量达10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四)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提高跨省、省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五)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市县级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让群众取一个号、找一个窗。重点推进镇、村实体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港澳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覆盖至少50个事项,日服务量达5000人次。(省公安厅牵头,省港澳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政府配合)。

(七)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依托“粤省事”平台,接入财政电子票据服务,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重点民生领域不少于200家财政用票单位服务接入,提供包括电子票据开具、缴费、取票、查验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10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应用,加快推广至港珠澳大桥,提高车辆通行“无感度”,为湾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准确、实时的电子票据服务。(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八)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加快“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升级完善,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配合)。

(九)创新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模式。加快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粤港澳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简化粤港澳跨界车辆审批和备案流程,实现在珠海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旅检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管理模式和深圳莲塘口岸车辆通道客、货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推动政府数据向湾区企业群众开放,力争开放100个数据集。进一步改善数据开放的数量与质量,引导粤港澳大湾区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用已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和应用开发,为社会提供增值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一)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整合腾讯、平安等企业优势资源,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粤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不少于5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全省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建立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三)大力推广“信用+”应用。汇聚各渠道信用数据,构建全省信用信息库。试点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四)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类型(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五)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六)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平台实现汇集国家、省、市涉企政策10000条以上,累计访问量30万次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十七)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为5000家以上网吧、10000栋以上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省公安厅牵头)。

(十八)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年底前在珠三角九市各级政府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省司法厅牵头)。

(十九)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全省15万名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省水利厅牵头)。

(二十一)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构建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二十二)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二十三)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省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省医保局牵头)。

(二十四)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加快协同办公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分批推广至42个省直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逐步接入各地、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纵向互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十五)全面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推进“金审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互联互通。推动36类预算执行审计数据、37类社会保险审计数据、29类住房公积金审计数据、26类环保审计数据、46类企业审计数据的汇聚共享,提升审计指挥决策、质量管理能力。(省审计厅负责)。

(二十六)不断强化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打造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加强与国家遥感数据服务对接,提供65种地图产品、20个地图工具、19种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配合)。

(二十七)“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云、网建设。统一规划全省政务云,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总量满足不少于1000个业务系统上云需求,省级节点初步具备两地三中心容灾服务能力,对欠发达地市已上线节点集中纳管。统一规划全省政务外网,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外网示范点建设。提升省级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连通不少于250个政务单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全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集中开展数据治理专项攻关,建设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对全省统一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建立面向全省的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打造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体验,发布300个以上通用数据服务接口,并实现对不少于100个高频应用的有效支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完善制度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编制和应用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格式标准、程序接口标准、运行维护规范覆盖90%以上的新建系统,50%以上的已建或在建系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一)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内部建设,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优势资源整合,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牵头)。

(三十二)加强培训宣贯。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以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成功经验。通过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介,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