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鉴定律师 焦耳定律教案

小编: 曹czj

作为一名老师,常常要根据教学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是教学活动的依据,有着重要的地位。写教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教案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自我鉴定律师 焦耳定律教案篇一

1.教材分析:

焦耳定律是重要的物理定律,它是能量守恒定律在电能和热能转换中的体现,本节在电学中是重要的概念之一。学生学好这节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为学生升入高中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a.重点:理解焦耳定律,用实验让学生总结出计算公式。

b.难点:帮助学生认识电流做功和电流通过导体产生热量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本节的教学难点,防止学生乱套用公式。

c.关键:本节的教学关键是做好通电导体放出的热量与哪些因素有关的实验。在得出了焦耳定律以后介绍焦耳定律公式及其在生活、生产上的应用。

2.教学目标:

a.知识目标:理解焦耳定律(内容、公式、进行一些计算),知道电热器的工作原理(电热器的发热体为什么是由电阻率大、熔点高的合金丝绕在绝缘材料上制成?)。

b.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的观察、实验、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

采取一边实验一边讲解、边讨论、启发诱导的教学方法。通过实验教学、日常生活中的实例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物理的积极性。

1.引入新课:

2.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请同学们猜想一下,通电导体放出的热量可能与哪些因素有关?让学生猜想、讨论,告诉学生科学家们也经常使用“猜想”这种方法来研究有关问题。

教师、学生共同确定因素:电流的热效应——所以有电流(i);因导体的电阻影响电流的大小,所以应该有电阻(r);根据日常生活经验不难知道导体放出的热量还与时间(t)有关。

(3)i、r不变,时间越长电流放出的热量越多。

教师先让学生归纳,然后教师总结出焦耳定律内容、公式,让学生自己搞清q、i、r、t各个量的单位,进行公式变形。

自我鉴定律师 焦耳定律教案篇二

定律一直存在我们的身边,并且时刻发挥着它的作用,那么职场又有哪些定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华盛顿合作规律说的是:一个人敷衍了事,两个人互相推诿,三个人则永无成事之日。多少有点类似于我们“三个和尚”的故事。人与人的合作不是人力的简单相加,而是要复杂和微妙得多。

在人与人的合作中,假定每个人的能力都为1,那么10个人的合作结果就有时比10大得多,但有时又比1还要小。因为人不是静止的动物,而更像方向各异的能量,相互推动时自然事半功倍,相互抵触时则一事无成。目前国内大多数行业的管理制度都是致力于减少人力的无谓消耗,而非利用组织提高人的效能。

值得庆幸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真诚合作的重要性,正在努力学习合作。邦尼人力定律:1个人一分钟可以挖一个洞,60个人一秒钟却挖不了一个洞。合作是一个问题,如何合作也是一个问题。

《新约·马太福音》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国王远行前,交给三个仆人每人一锭银子,吩咐他们:“你们去做生意,等我回来时,再来见我。”国王回来时,第一个仆人说:“主人,你交给我们的一锭银子,我已赚了10锭。

”于是国王奖励他10座城邑。第二个仆人报告说:“主人,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已赚了5锭。”于是国王奖励了他5座城邑。第三个仆人报告说:“主人,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一直包在手巾里存着,我怕丢失,一直没有拿出来。 ”于是国王命令将第三个仆人的一锭银子也赏给第一个仆人,并且说:“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多多益善。”这就是马太效应。

看看我们周围,可以发现许多马太效应的例子。朋友多的人会借助频繁的交往得到更多的朋友;缺少朋友的人会一直孤独下去。金钱方面更是如此,即使投资回报率相同,一个比别人投资多10倍的人,收益也多10倍。

这是个赢家通吃的社会,善用马太效应,赢家就是你。对企业经营发展而言,马太效应则告诉我们,要想在某一个领域保持优势,就必须在此领域迅速做大。

当你成为某个领域的领头羊的时候,即使投资回报率相同,你也能更轻易地获得比弱小的同行更大的收益。而若没有实力迅速在某个领域做大,就要不停地寻找新的发展领域,才能保证获得较好的回报。

手表定理是指一个人有一只表时,可以知道现在是几点钟,而当他同时拥有两只表时却无法确定。

两只表并不能告诉一个人更准确的时间,反而会让看表的人失去对准确时间的信心。你要做的就是选择其中较信赖的一只,尽力校准它,并以此作为你的标准,听从它的指引行事。记住尼采的话:“兄弟,如果你是幸运的,你只需有一种道德而不要贪多,这样,你过桥更容易些。”如果每个人都“选择你所爱,爱你所选择”,无论成败都可以心安理得然而,困扰很多人的是:他们被“两只表”弄得无所适从,心力交瘁,不知自己该信仰哪一个,还有人在环境、他人的压力下,违心地选择了自己并不喜欢的道路,为此而郁郁终生,即使取得了受人瞩目的成就,也体会不到成功的快乐。

手表定理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给我们一种非常直观的启发,就是对同一个人或同一个组织的管理不能同时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不能同时设置两个不同的目标。

一个人不能由两个人来同时指挥,否则将使这个人(或这个企业)无所适从。手表定理所指的另一层含义还在于:每个人都不能同时挑选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否则,你的行为将陷于混乱。

不值得定律最直观的表述是: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这个定律似乎再简单不过了,但它的重要性却时时被人们疏忽。

不值得定律反映出人们的一种心理,一个人如果从事的是一份自认为不值得做的事情,往往会保持冷嘲热讽、敷衍了事的态度。不仅成功率小,而且即使成功,也不会觉得有多大的成就感。哪些事值得做呢?一般而言,这取决于三个因素。

1、价值观。只有符合我们价值观的事,我们才会满怀热情去做。

2、个性和气质。一个人如果做一份与他的个性气质完全背离的工作,他是很难做好的,如一个好交往的人成了档案员,或一个害羞者不得不每天和不同的.人打交道。

3、现实的处境。同样一份工作,在不同的处境下去做,给我们的感受也是不同的。例如,在一家大公司,如果你最初做的是打杂跑腿的工作,你很可能认为是不值得的,可是,一旦你被提升为领班或部门经理,你就不会这样认为了。

因此,对个人来说,应在多种可供选择的奋斗目标及价值观中挑选一种,然后为之而奋斗。而对一个企业或组织来说,则要很好地分析员工的性格特征,合理分配工作,如让成就欲较强的职工单独或牵头来完成具有一定风险和难度的工作,并在其完成时给予定时的肯定和赞扬;让依附欲较强的职工更多地参加到某个团体中共同工作;这样才能激发职工的热情。

彼得原理是美国学者劳伦斯·彼得研究晋升现象得出的结论。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

彼得原理有时也被称为“向上爬”原理。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一名称职的教授被提升为大学校长后无法胜任;一个优秀的运动员被提升为主管体育的官员,而无所作为。对一个组织而言,一旦组织中的相当部分人员被推到了其不称职的级别,就会造成组织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因此,这就要求改变单纯的“根据贡献决定晋升”的企业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选聘机制、奖励机制,更多地以加薪、休假等方式作为奖励手段。对个人而言,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期待着不停升职,但与其在一个无法完全胜任的岗位勉力支撑、无所适从,还不如找一个自己能游刃有余的岗位好好发挥自己的专长。

当你看到两位对弈者时,你就可以说他们正在玩“零和游戏”。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总会有一个赢,一个输,如果我们把获胜计算为得1分,而输棋为-1分,那么,这两人得分之和就是:1+(-1)=0。

这正是“零和游戏”的基本内容:游戏者有输有赢,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游戏的总成绩永远是零。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能发现与“零和游戏”类似的局面,胜利者的光荣后面往往隐藏着失败者的辛酸和苦涩。

从个人到国家,从政治到经济,似乎无不验证了世界正是一个巨大的“零和游戏”场。这种理论认为,世界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财富、资源、机遇都是有限的,个别人、个别地区和个别国家财富的增加必然意味着对其他人、其他地区和国家的掠夺。但20世纪,“零和游戏”观念逐渐被“双赢”观念所取代。

人们开始认识到“利己”不一定要建立在“损人”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合作,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可能出现的。但这要求各方要有真诚合作的精神和勇气,在合作中不要总想占别人的小便宜,要遵守游戏规则,否则“双赢”的局面就不可能出现,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自我鉴定律师 焦耳定律教案篇三

知识目标

1.理解及其表达式.

2.能初步运用计算有关问题.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应用物理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目标

建议

教材分析

教法建议

设计方案

引入新课

流跟导体的电阻成反比.

端的电压成正比.

物理学家欧姆得出,所以叫做,它是电学中的一个基本定律.

2.介绍《欧姆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文.

阻是指这段导体所具有的电阻值.

强调

(l)公式中的i、u、r必须针对同一段电路.

(2)单位要统一i的单位是安(a)u的单位是伏(v)r的单位是欧( )

1.理解内容及其表达式

2.能初步运用计算有关电学问题.

3.培养学生应用物理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学习欧姆为科学献身的精神

启发指导

(1)要求学生读题.

符号.

(4)大家讨论补充,最后的简明电路图如下图

(5)找学生回答根据的公式.

已知  v,求  i

解  根据 得

()

巩固练习

利用就可以求出电阻大小.所以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则定电阻的方法这种

方法,叫伏安法.

1210 、484 .

求  通过各灯的电流.

启发引导

(1)学生读题后根据题意画出电路图.

(3)找一位学生在黑板上画出简明电路图.

(4)大家讨论补充,最后的简明电路图如下

学生答出根据的公式  引导学生答出

通过红灯的电流为 

通过绿灯的电流为 

解题步骤

已知    求  .

解  根据 得

通过红灯的电流为 

通过绿灯的电流为  

答  通过红灯和绿灯的电流分别为0.18a和0.45a.

设计

2.

一、

导体中的电流跟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跟导体的电阻成反比.

二、表达式   

三、计算

1.已知  v,求  i

解  根据 得

答  通过这盏电灯的电流是0.27a

2.已知    求  .

解  根据 得

通过 的电流为 

通过 的电流为  

答  通过红灯的电流是0.18a,通过绿灯的电流是0.45a

探究活动

【课题】的发现过程

【组织形式】个人和学习小组

【活动方式】

1. 制定子课题.

2. 图书馆、互联网查找资料

3. 小组讨论总结

自我鉴定律师 焦耳定律教案篇四

知识目标

1.理解及其表达式.

2.能初步运用计算有关问题.

能力目标

情感目标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教法建议

引入新课

流跟导体的电阻成反比.

端的电压成正比.

启发学生讨论回答,教师复述,指出这个结论就叫.

2.介绍《欧姆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文.

阻是指这段导体所具有的电阻值.

教师强调

(l)公式中的i、u、r必须针对同一段电路.

(2)单位要统一i的单位是安(a)u的单位是伏(v)r的单位是欧( )

教师明确本节

1.理解内容及其表达式

2.能初步运用计算有关电学问题.

4.欧姆为科学献身的精神

教师启发指导

(1)要求学生读题.

符号.

(3)找学生在黑板上板书电路图.

(4)大家讨论补充,最后的简明电路图如下图

(5)找学生回答根据的公式.

已知  v,求  i

解  根据 得

(板书)

巩固练习

利用就可以求出电阻大小.所以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则定电阻的方法这种

方法,叫伏安法.

1210 、484 .

求  通过各灯的电流.

教师启发引导

(1)学生读题后根据题意画出电路图.

(3)找一位学生在黑板上画出简明电路图.

(4)大家讨论补充,最后的简明电路图如下

学生答出根据的公式  引导学生答出

通过红灯的电流为 

通过绿灯的电流为 

解题步骤

已知    求  .

解  根据 得

通过红灯的电流为 

通过绿灯的电流为  

答  通过红灯和绿灯的电流分别为0.18a和0.45a.

2.

一、

导体中的电流跟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跟导体的电阻成反比.

二、表达式   

三、计算

1.已知  v,求  i

解  根据 得

答  通过这盏电灯的电流是0.27a

2.已知    求  .

解  根据 得

通过 的电流为 

通过 的电流为  

答  通过红灯的电流是0.18a,通过绿灯的电流是0.45a

探究活动

【课题】的发现过程

【组织形式】个人和小组

【活动方式】

1. 制定子课题.

2. 图书馆、互联网查找资料

3. 小组讨论总结

自我鉴定律师 焦耳定律教案篇五

电阻一定时,电流与电压成正比。

思考、交流、回答:

不能这样说。

导体的电阻是由导体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它跟导体两端是否有电压或电压的大小,导体中是否有电流或电流的大小无关。所以,我们不能认为电阻r跟电压u成正比,跟电流i成反比。

电压是电路中形成电流的原因,导体两端不加电压时,电流为零,但导体电阻依然存在。因此不能认为电压u跟电流i成正比,跟电阻r也成正比。

阅读科学世界,了解酒精检测仪的原理;

观察图片,了解电子秤的原理。

思考、交流、回答:

可以由导体两端的电压和通过这段导体的电流,利用欧姆定律的变形公式r=u/i来求解。而导体两端的电压和通过导体的电流可以测出来。即:用电流表测出通过导体中的电流,用电压表测出导体两端的电压,就可以求出导体的电阻了。

三、课堂小结

回顾本节课的学习内容

本节课你有哪些收获?还有哪些困惑?学生讨论梳理知识,交流收获和困惑。见板书设计。

四、课堂检测教师巡视、讲评完成检测题。见附件。

五、布置作业1.完成《助学》上本节的题。

2.完成“周六自测”。课后完成

【板书设计】

自我鉴定律师 焦耳定律教案篇六

本站为您带来实习律师自我鉴定,欢迎阅读参考。

实习律师自我鉴定(一)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尝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

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代理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成本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

从业务类型上分,律师事务所可以分为一般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前者的业务又可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类业务,其中非诉讼类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就从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种类来看,就包括小到制订员工聘用合同、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大到国有企业改制、审查国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私营企业上市等各种类型,内容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买卖、股票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金融、海运保险、建筑工程等方面,大项目的费用多是按总标的额的3%~15%不等来收取,而大型非诉讼类项目的标的一般都是几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市场之大由此可见。

专业律师事务所是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专门从事诸如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海运海事等行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其中有许多都是国外资本注入的合资律师事务所,尤以北京、上海两地最多。国内外熟悉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都云集于此,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们熟悉的按小时按美元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了。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较小,有很强的地区性;而有几百人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京、沪、粤港澳以及像厦门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径庭。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经济法专业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律师的收入则是我在实习中所了解到的另一项重要信息。合伙人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将代理收费交给律师事务所,在缴税、上交一部分给律师事务所和向有关司法行政部门交付管理费用后,根据一定的利润比例(从五五开到二八开不等)与案源提供人分成,而且一般是案源提供人拿得多。打个比方说,律师承办了一个刑事诉讼代理案,合同规定代理费八千元、业务费二千元共一万元整,在扣除各项应缴纳费用后还有七千元,而提供案件人(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律师)是按三七分成,则律师最终得到二千多元,而主任可以获得近五千元。可见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赢利都集中在掌握律师事务所业务来源的主任手中。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摆脱对律师收入高、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将国内律师行业的执业状况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间进行有益的对比,充分认识律师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对于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本最好的事业指南。

实习律师自我鉴定(二)

一、实习单位简介

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二、实习成果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4、申请减、免税;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6、制作涉税文书。

一个月的实习期间我获取了不少新知识也巩固了许多老知识。

对客户体贴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马上行动,最大限度为客户着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宾馆拿报表,结果客户的税控专用发票快用完了,需要马上补充,并且由于税控收款机的限制,必须当天下午之前买到,同事对这额外的工作并没不悦,并承诺17点前一定送到。面对某些客户的故意刁难,同事不仅不恼,而且笑面相对耐心的解开他们的疑惑。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残疾人员下达了一号政令,这本一项是造福残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是,当同事们把文件和相关资料送达企业手中时,企业却认为,是政府有意借此增加他们的税赋,十分不理解,同事们面对企业的刁难,并不是一问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业解释,对企业做工作,使很多企业最终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三、评价小结

这次实习是有益的,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工作准备了很多良好的知识与经验

实习律师自我鉴定(三)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实习律师自我鉴定(四)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尝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实习律师自我鉴定(五)

存的空间。实习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2、执业态度 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3、人际交往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无序、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4、执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更多一些,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发展。

在专业化方面,自己一年实习期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