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务工人员劳务合同签大全(14篇)

小编: XY字客

劳务经济是指以劳务交易为主要形式的经济活动,强调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派遣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

出国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中介方:

执照注册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介绍出国劳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1.1甲方负责介绍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的单位与乙方签订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合同。

1.2甲方介绍的单位必须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具体事项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3甲方介绍的单位已经与甲方签订劳务中介委托合同,且甲方已核查对方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1.4甲方介绍的出国劳务事项,已经甲方查证对方相关资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1.5甲方依照乙方的特长介绍相关劳务,乙方的特长为:。

1.7出国劳务事项由乙方承担的总费用在内(含被介绍方收取的费用)。

1.8乙方出国劳务的年收入不少于万元人民币。

1.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天内与有权单位签订出国劳务合同,并在天内办结各类出国劳务或境外手续,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的具体时间在年月日前。

第二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必须具备向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提供劳务中介的主体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交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甲方有义务向被介绍方索要与其主体资格、签约项目、信用状况等相关的证、照、证书、文件及资料,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核查,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不得向乙方介绍。

2.3甲方向乙方介绍的单位,必须符合乙方的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向乙方提交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2.4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介绍本单位和被介绍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

2.5甲方有权查证乙方主体资格,对不符合出国劳务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2.6甲方履行本合同后,有权全额收取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2.7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2.8甲方不得收取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沟通。

3.1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之与出国劳务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履历、身体状况、履约能力、个人信用状况等。

3.2乙方必须符合出国劳务的相关条件,并配合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查证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要求签订本合同。

3.3乙方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甲方及被介绍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并有权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3.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3.5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缴纳佣金。

3.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将已得知的信息告之他人或用于谋取利益。

3.7乙方有权拒绝缴纳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佣金数额及结算。

4.1本合同的佣金总额为元人民币。

4.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佣金元人民币。

4.3甲方介绍乙方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全部佣金。

4.4非乙方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

第五条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5.1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应当诚实、全面履行本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涉及合同事项的变化,应当在5日内通知对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5.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履行或解除本合同。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提出不履行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除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提出时,应当退还已收取的佣金,乙方提出时,应当全额缴纳佣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依照本合同佣金全额的5%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甲方提供信息不实、不尽职守或误导乙方签订本合同,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被介绍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承担佣金全额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3甲方的行为被行政机关认定属于行政违法的,双倍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4不属于甲、乙双方主观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收取相关劳务费用100元人民币,不承担其它项违约责任。

6.5因乙方因素不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乙方应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佣金全额5%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处理。

7.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2甲方如败诉或被行政机关确认行政违法后,不履行判决(裁决)或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时,负责保管信用保证金的部门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决)、处罚决定书或有管辖权的部门认定的文书从已缴纳的信用保证金中先行给付。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9.1与本合同相关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项目文件等证明材料一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送交属地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9.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出国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劳务输出事宜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共同尊守。

一、甲方因对外劳务需要,派遣乙方到柬埔寨工作,工作期限个月。

二、乙方自接受甲方派遣出境之日起,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外事纪律,严守国家机密,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

三、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不准参与当地任何政治、宗教和不健康场所的活动。不准叛逃、走私、嫖淫、盗窃、赌博、吸毒、流氓打架、汹酒闹事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四、乙方在履约期间,必须服从雇主的工作安排,勤奋工作,搞好与当地工人之间的团结合作,不准脱离雇主在当地另找工作。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善始善终地完成境外劳务任务。因雇主原因致使无法正常工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如实反映情况,甲方有责任按照与雇主签订的合同规定向雇主交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与雇主交涉后的决定。

六、乙方出境履徒劳务合约或如期完成劳务任务后,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和路线往返,不准借故在境外滞留。要严格遵守口岸、边检、海关及其它的管理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或超定额携带物品出入境,不准做“水客”或代“水客”携带物品过关,不准倒卖外币和免税自用物品。

七、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不得与雇主或其他人发生借贷关系,若发生经济赔偿事项,由乙方自己负责。如赔偿有困难,由乙方担保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乙方被确定录取后,须向甲方缴交证件(护照、劳工证、免税证)押金人民币__元、劳务押金人民币__元,乙方必须把押金单据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九、乙方在合同期满回国或中途辞职或违纪及其它原因被遣返,必须配合甲方输辞职及其它手续,并退还出国(柬埔寨)劳务的一切证件给甲方。

十、退领押金。凡已出境劳务,若由于合同期满或某种原因回国,需退还押金的必须在境外办妥辞职手续并把护照、劳工证交还给甲方后,在一个月内赁押金收据正本输退领押金手续,逾期不予还。押金按以下规定退还:

1、合同期满回国的,押金可全额退还。

2、如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回国或甲方已为乙方办妥一切出境手续后,乙方拒绝出境劳务,只退还证件押金和50%的劳务押金。

3、在境外不足一年者或违纪或其它原因回国者,只退证件押金。不退劳务押金。

十一、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每周工作天数和每日工作时间按甲方与雇主或雇主与乙方商定的执行。月/日薪为元(未扣劳务管理费)。超时工作或节假日中班的工资,按甲方与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按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工伤保险由雇主在工作地向保俭公司投保。

十三、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每月须通过雇主/自行向甲方缴交劳务管理费元,其个人实得工资由雇主直接发给。

十四、乙方不准在境外结婚,更不准在境外生孩子。要响应国家提倡的晚婚晚育政策。

十五、乙方如违反上述条约,应负经济、政治、法律上的责任,甲方将视其违反程度轻重,有权作出取消乙方的劳务资格等处分。触犯型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型责任。

十六、乙方回国后甲方不负责对乙方重新安排工作。

十七、本合同为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同雇主签订的相关劳务合同之补充条款,并与该相关劳务合同一并执行。

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的合同书由家长(家属)保管,不得携带出境。

出国劳务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提供劳务工种:国内指定联系地址:

国内指定联系人:国内指定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并在双方充分理解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居间为乙方与国外雇主建立雇佣关系所涉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订本出国劳务居间合同。

第一条相关解释。

本合同所称国外雇是指:承包国外建筑工程且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中国公司驻外项目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国外公司。

本合同所称的劳务是指:乙方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并为国外雇主提供的劳动。乙方承诺服从国外雇主对其合同工种以外的工作安排和调动。

本合同所称的所在国是指:阿尔及利亚。

乙方为国外雇主提供劳务的工作期限为个月,自乙方离境之日起算。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在征得国外雇主的同意后,有权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期限,延长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甲方可以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

第三条出国费用。

1、乙方出国劳务所需费用,包括护照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签证费、国内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中介及管理费用。

1、乙方向甲方缴纳出国劳务居间费用人民币元。乙方出国且国外雇主同意聘用乙方,该费用不予退回。

第五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有权更换国外雇主,乙方必须服从。

2、负责与国外雇主之间保持合作关系,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3、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前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工作。

4、鉴于建设工程劳务中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性,甲方负责协助国外雇主对乙方在外劳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现场协调进行安排,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为方便管理,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保证具备提供劳务所要求的各项技能,拥有符合中国国家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同时,乙方应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努力的态度、高质高效完成劳务工作。

2、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各项出国手续,并按时提供相关证件等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确定的各项时间安排,保证在办理完签证并购买机票后按时成行,否则相应发生的费用和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国外提供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国外雇主对劳务事项、生活、分工及在工程所在国各地各项目间的统一安排,以及返回国内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不得有任何违反外事纪律、有损国外雇主和甲方声誉的行为。

6、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提供劳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返工、修补、重做等情形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非正常损坏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未经国外雇主和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工作或提供劳务,不得从事与本合同劳务无关的其他经营业务事项,不得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

9、乙方自备个人餐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10、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国后,必须将护照和工作准证交国外雇主统一管理。

第七条劳务报酬及支付方法。

1、乙方在国外工作的劳务报酬,由国外雇主根据乙方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筑工程劳动定额实行计件报酬,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双方商定按照阿尔及利亚康斯担丁大学城项目规定的价格实施;(含国内社会保险费用)。休息日和出返国途中不计报酬。

2、乙方在国外遇有工作量不能满足乙方工作,连续超过3日后,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每天向乙方支付生活费5美元或安排点工。

3、乙方在国外期间患病,经国外雇主或所在国医院确认不能工作的,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每天向乙方支付生活费5美元。如果乙方超过20天还是不能工作的,甲方有权遣送工人回国,同时解除劳务合同。

4、乙方个人原因请假或旷工不得劳务报酬,也不得生活费。

5、甲方敦促国外雇主与乙方在每月10日前对乙方上一个月应得劳务报酬的数额进行结算,双方对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采用记帐方式记载于乙方名下。

6、甲方保证国外雇主在扣除乙方生活费、借款后,每半年与乙方结算劳务报酬一次并预支部分劳务报酬给甲方,甲方每年分两次(9月和春节前)将款项支付至乙方在国内办理的银行帐户。乙方回国后由国外雇主与甲方进行结算,国外雇主在扣除预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生活费、借款和其他应扣款后将乙方应得劳务报酬支付给甲方,甲方一次性结清乙方劳务报酬(上半年回国的当年9月一次结清,下半年回国的次年春节前一次结清)。

7、为了减少汇率变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采取将外币转换为人民币后支付乙方,双方商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固定为1:7.8,不采取即时汇率计算。

第八章保险。

1、甲方鉴于自己的居间人身份,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受托代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但所需向社保机构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的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经乙方申请,乙方不要求也不委托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故甲方同意不从乙方所得的劳务报酬中扣除社会保险费用。

2、为切实落实保护乙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甲方自费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国外发生工伤、非因工负伤、因病致残等保险事故,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但乙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若已经承担了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款项,保险理赔所得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若未承担赔偿款或虽然承担但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数额,以保险理赔所得款项补齐差额,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保险理赔款支付乙方后,应视为乙方将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的赔偿请求权转让给甲方。乙方确认,无论是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赔偿,还是通过甲方办理的工伤保险赔偿,就同一项目,乙方不能得到双份赔偿。

第九条合同提前解除的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国外雇主提前解雇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取消签证费、在国外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费用以及给国外雇主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该费用从乙方应得的劳务报酬中抵扣:

1)严重违反外事纪律、国外雇主工作纪律、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的;。

3)被发现在出国劳务前对甲方隐瞒了个人严重不良记录的;。

4)擅自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所在国有关部门进行诬告的;。

5)以任何形式私逃、打黑工或成为任何公司的合作伙伴的;。

6)参与当地邪教或帮会活动,或私自向外泄露内部情况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的。

2、甲方与国外雇主之间的合作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在国外没有工作,且甲方也无法为乙方更换新的国外雇主,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应安排乙方回国。此种情形,甲方应按照乙方未履行劳务的期限与合同期限之间的比例赔偿乙方负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出国费用,且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3、乙方要求提前回国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取消签证费、在国外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费用以及给国外雇主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该费用从乙方应得的劳务报酬中抵扣。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乙方提前回国的,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本合同第八条第2项规定支付各项工伤待遇。若国外雇主实际赔偿及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款两项合计仍低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代为补齐。

第十条特别约定。

1、根据《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文件】的规定,在履行劳务合同期间,乙方如在国外患病、负伤或死亡,按航空公司、所在国政府、保险条款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安排且不负责办理乙方亲属前往探望及处理善后事宜的相关手续。有关善后赔偿事宜,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项规定办理。

2、乙方因非工作行为或自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亲属无权向甲方或国外雇主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3、双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联系地址为有效联系地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进行书面联系或进行通知的,相关文书自通过邮政挂号信、ems特快专递、其他快递等合法途径第一次到达该地址时,或直接送达后由指定联系人签收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指定联系地址发生变化的,双方均应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指定联系地址送达仍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动乱、战争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负责及时安排乙方返回国内,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在回国后甲方应与乙方完成最终结算。

第十二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签署的《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争议。

乙方承诺,在国外期间如因履行本合同出现争议时,保证首先无条件地服从甲方或国外雇主的安排和处理,待回国后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本合同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且应以不违背本合同条款规定为前提。

2、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本人签字)。

出国劳务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用人单位代表:

受用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本公司承揽工程的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员工,乙方对甲方充分了解后,愿到甲方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必须是年满二十二周岁以上公民,且本人自愿、身体健康、亲属同意者,如有一技之长优先录用。

二、用工期限为半年一签,可以连续续签,自出国之日起至回国之日止,回到国内合同自行终止。

三、劳动报酬及发放办法。

1、乙方的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每天工作十小时为一个工日,工资单价为:工资按170~190元/工日标准,组长工资按220~240元/工日标准。在工作中三个月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工资下调----%。具体标准有甲方项目经理根据乙方在国外的工作表现及工地工作能力而商定,加班费另计。工人工资每季度结算一次,不低于当季度工资总额的70%,工人回国甲方核对账目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一次签证周期内从居住地到工作地往返一次的差旅费及乙方在国外工地的食宿费、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工作期间所领用工器具丢失或人为损害,按国内价格二倍赔偿;。

4、乙方自身有心脏病者,出现后果自负;。

5、甲方公司为乙方按排国内学习考试,送出国的各项事务,乙方积极配合;。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电建三公司节假日的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要据实际状况而定。

3、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考核;。

4、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5、乙方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六、乙方被录用后,要认真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团结同志,服从安排,按质按量的完成各项任务。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并根据工作、工种和岗位,严格按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罚款,质量安全及他人事故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负。凡出国人员发生一次个人打架斗殴事件当事人各罚款20__元,发生一次群架事件当事人各罚款5000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等构成治安及刑事案件者,或在不属于工作时间发生的事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七、对工伤残、亡的处理(在施工现场因工负伤、亡处理费用按以下标准,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因病死亡或其它伤、亡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录用期内因工负伤,经医疗部门确诊需住院治疗的,应在甲方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近治疗,如需护理,由甲方指派人员护理,若乙方自定护理人员,甲方每天支付护理费20元,乙方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不需住院可在家治疗的,每天发给乙方20元的工资,不得超过60天。医疗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者费用由乙方自负。

2)因工负伤,经医疗部门确诊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各项费用合计10000元并同时解除合同,一次性处理完毕,其它双方互不追究;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各项费用合计50000元,并同时解除合同,一次性处理完毕,其它双方互不追究。

3)因工死亡者,甲方支付乙方死亡各项补偿费共计200000元,一次性处理完毕,其它双方互不追究。

1、在工作中三个月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工资享受70%;。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度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严重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连续三个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7、乙方在出境时,有嫖娼拘留者造成处罚,费用由本人承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用途工作的;。

甲方要保证乙方的正常工作环境,若乙方无法正常工作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需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

九、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定实时生效,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的不正当理由解除造成甲方施工损失,乙方应据实承担甲方的损失。

十、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请申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甲方代表、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国劳务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国内指定联系地址:

国内指定联系人:

国内指定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并在双方充分理解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居间为乙方与国外雇主建立雇佣关系所涉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本出国劳务居间合同。

第一条?相关解释。

本合同所称国外雇是指:承包国外建筑工程且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中国公司驻外项目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国外公司。

本合同所称的劳务是指:乙方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并为国外雇主提供的劳动。乙方承诺服从国外雇主对其合同工种以外的工作安排和调动。

本合同所称的所在国是指:_________。

第二条?劳务期限。

乙方为国外雇主提供劳务的工作期限为_____个月,自乙方离境之日起算。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在征得国外雇主的同意后,有权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期限,延长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甲方可以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

第三条?出国费用。

乙方出国劳务所需费用,包括护照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签证费、国内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中介及管理费用。

乙方向甲方缴纳出国劳务居间费用人民币_____元。乙方出国且国外雇主同意聘用乙方,该费用不予退回。

第五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有权更换国外雇主,乙方必须服从。

2、负责与国外雇主之间保持合作关系,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3、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前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工作。

4、鉴于建设工程劳务中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性,甲方负责协助国外雇主对乙方在外劳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现场协调进行安排,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为方便管理,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保证具备提供劳务所要求的各项技能,拥有符合中国国家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同时,乙方应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努力的态度、高质_____完成劳务工作。

2、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各项出国手续,并按时提供相关证件等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确定的各项时间安排,保证在办理完签证并购买机票后按时成行,否则相应发生的费用和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国外提供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国外雇主对劳务事项、生活、分工及在工程所在国各地各项目间的统一安排,以及返回国内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不得有任何违反外事纪律、有损国外雇主和甲方声誉的行为。

6、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提供劳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返工、修补、重做等情形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非正常损坏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未经国外雇主和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工作或提供劳务,不得从事与本合同劳务无关的其他经营业务事项,不得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

9、乙方自备个人餐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10、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国后,必须将护照和工作准证交国外雇主统一管理。

第七条?劳务报酬及支付方法。

1、乙方在国外工作的劳务报酬,由国外雇主根据乙方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筑工程劳动定额实行计件报酬,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双方商定按照1、乙方在国外工作的劳务报酬,由国外雇主根据乙方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筑工程劳动定额实行计件报酬,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双方商定按照_________________规定的价格实施;(含国内社会_____费用)。休息日和出返国途中不计报酬。规定的价格实施;(含国内社会_____费用)。休息日和出返国途中不计报酬。

2、乙方在国外遇有工作量不能满足乙方工作,连续超过3日后,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每天向乙方支付生活费5美元或安排点工。

3、乙方在国外期间患病,经国外雇主或所在国医院确认不能工作的,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每天向乙方支付生活费5美元。如果乙方超过20天还是不能工作的,甲方有权遣送工人回国,同时解除劳务合同。

4、乙方个人原因请假或旷工不得劳务报酬,也不得生活费。

5、甲方敦促国外雇主与乙方在每月10日前对乙方上一个月应得劳务报酬的数额进行结算,双方对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采用记帐方式记载于乙方名下。

6、甲方保证国外雇主在扣除乙方生活费、借款后,每半年与乙方结算劳务报酬一次并预支部分劳务报酬给甲方,甲方每年分两次(9月和春节前)将款项支付至乙方在国内办理的银行帐户。乙方回国后由国外雇主与甲方进行结算,国外雇主在扣除预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生活费、借款和其他应扣款后将乙方应得劳务报酬支付给甲方,甲方一次性结清乙方劳务报酬(上半年回国的当年9月一次结清,下半年回国的次年春节前一次结清)。

7、为了减少汇率变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采取将外币转换为人民币后支付乙方,双方商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固定为______,不采取即时汇率计算。

第八章?_____。

1、甲方鉴于自己的居间人身份,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受托代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_____,但所需向社保机构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的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经乙方申请,乙方不要求也不委托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_____,故甲方同意不从乙方所得的劳务报酬中扣除社会_____费用。

2、为切实落实保护乙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令第375号《工伤_____条例》规定,甲方自费为乙方缴纳工伤_____费。乙方在国外发生工伤、非因工负伤、因病致残等_____事故,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理赔,但乙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若已经承担了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款项,_____理赔所得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若未承担赔偿款或虽然承担但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数额,以_____理赔所得款项补齐差额,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_____理赔款支付乙方后,应视为乙方将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的赔偿请求权转让给甲方。乙方确认,无论是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赔偿,还是通过甲方办理的工伤_____赔偿,就同一项目,乙方不能得到双份赔偿。

第九条?合同提前解除的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国外雇主提前解雇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取消签证费、在国外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费用以及给国外雇主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该费用从乙方应得的劳务报酬中抵扣:

(1)严重违反外事纪律、国外雇主工作纪律、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的;

(3)被发现在出国劳务前对甲方隐瞒了个人严重不良记录的;

(4)擅自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所在国有关部门进行诬告的;

(5)以任何形式私逃、打黑工或成为任何公司的合作伙伴的;

(6)参与当地_____或帮会活动,或私自向外泄露内部情况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的。

2、甲方与国外雇主之间的合作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在国外没有工作,且甲方也无法为乙方更换新的国外雇主,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应安排乙方回国。此种情形,甲方应按照乙方未履行劳务的期限与合同期限之间的比例赔偿乙方负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出国费用,且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3、乙方要求提前回国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取消签证费、在国外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费用以及给国外雇主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该费用从乙方应得的劳务报酬中抵扣。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乙方提前回国的,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本合同第八条第2项规定支付各项工伤待遇。若国外雇主实际赔偿及意外伤害_____赔偿款两项合计仍低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代为补齐。

第十条?特别约定。

1、乙方因非工作行为或自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亲属无权向甲方或国外雇主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双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联系地址为有效联系地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进行书面联系或进行通知的,相关文书自通过挂号信、ems特快专递、其他快递等合法途径第一次到达该地址时,或直接送达后由指定联系人签收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指定联系地址发生变化的,双方均应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指定联系地址送达仍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_____、战争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负责及时安排乙方返回国内,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在回国后甲方应与乙方完成最终结算。

第十二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签署的《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争议。

乙方承诺,在国外期间如因履行本合同出现争议时,保证首先无条件地服从甲方或国外雇主的安排和处理,待回国后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本合同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且应以不违背本合同条款规定为前提。

2、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国劳务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考虑到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法规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工程承包劳务派遣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安排乙方赴哈萨克斯坦劳务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劳务合同,双方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将按本合同中的条件并遵守甲方颁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守则在哈萨克斯坦受甲方聘用为建筑工人。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从事甲方现场安排的专业施工劳务工作及临时性的劳务工。

2、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可续签),自乙方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日起至合同期满按甲方安排登上哈萨克斯坦飞回中国境内的航班之日止,合同终止。一年合同期工作态度良好可续签合同至完成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任务完成。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在项目完工后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3、乙方须保证自己身体健康,出国的身体检查并不是乙方身体健康的唯一依据,如有体检中没有体现的病或病史,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否则即认为乙方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双眼裸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2)没有患重大疾病的历史,无传染病、器官、或肢体无严重缺陷或病变;

(4)没有动过肢体、头部、脏器等方面的手术;

4、乙方须通过哈萨克斯坦入境后的体检,适应哈萨克气候、能够从事工业建筑、安装生产等工程施工,能够遵守在国外一年的工作时间。

5、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强;无犯罪前科、无吸毒史,对中国以及哈萨克斯坦法律都能遵纪守法。

6、服从甲方工作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自身的本职工作。

7、在本合同结束或签证到期后,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搭乘预定的离境航班回国。

8、甲方所承包工程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民俗,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1、工资标准:技术标准以现场实际考核为主。

工种:     ,月薪       元,工资结算时按实际出勤工日换算后计取应得工资。

应为有经验的该工种人员,从事至少2年以上相应工作。若在工作中表现出明显不具备上述条件,被相关方多次要求返工,按普工安排工作,工资按4000元计。

2、工资起薪时间为:从抵达哈萨克斯坦现场报到之日开始。

3、工资发放:每月结算,压三个月后按月发放。

4、工资总结算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回国时结清所有工资。

5、若是因乙方自身原因(如: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怠工、罚款、停工等),甲方不予支付工资。若因乙方出国前未经甲方考试,乙方自身技能差,不能适应国外技术工种工作,由甲方按杂工安排工作,工资按照杂工计发。

6、乙方工资发放地点在中国境内,由人民币进行结算,乙方所得收入为税前收入。如乙方在哈萨克斯坦需要部分小额生活费用,按人民币与当地货币当日汇率,换算成当地货币后发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借支金额在工资发放时扣除。

7、工资结算依据考勤榜、本合同约定、工地规章制度综合评价,每月一次。考勤榜公布的内容,乙方如有疑虑有权且应当在48小时内到甲方处核对,逾期未提出核对,即为双方确认考勤榜公布内容为最终结算依据。每月工资确认由乙方每月5日前在考勤榜上签字认可,逾期不签字视为默认。

8、乙方在工地每天工作10小时,每月2天休班,超出工作时间计加班,加班按小时累计加班费 (超出规定休息日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将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9、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但乙方擅自离开工作面,或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或未出具有效医疗证明的情况下病假、休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时间由现场最高管理人员确认,旷工期间乙方除不享受任何待遇外还将接受50元/小时的工资考核,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旷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1、甲方负责乙方出国的入境、工作准证和居留手续和归国的手续办理,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教育,就遵守前往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合同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

2、甲方组织或指导乙方参加出国前的考试与体检,负责办理乙方工作出入境手续。

3、甲方负责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的交通费用。一年合同期满,乙方圆满履行完本合同时,甲方负担乙方往返机票费用(航班和舱位由甲方选择),乙方如果行李超重超过规定标准(往返),费用自理。

4、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卫生设备、生活设施等。为了统一、有效管理,住宿条件由甲方按工地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如果拒绝甲方的住宿安排,自行在外租住、借住,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在工程现场向乙方供应一日三餐的集体伙食。

6、甲方为乙方在一年劳务合同期内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提供个人必须的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衣,工作鞋,手套,及防护栏等。人为损坏或遗失,则乙方照价赔偿。

7、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限量标准的生活用品:床铺及床上用品(床垫、被盖、枕头)一套。乙方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及其根据自身条件自备生活常用药品。

8、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成生产活动所需材料、设备和生产机具。

1、 乙方应当保证具备完成相应工作所要求的各项技能,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的态度优质高效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如果由于乙方隐瞒个人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以及伪造技能证书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不得隐瞒在国内的各项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和参与任何形式罢工记录的历史记录。一旦乙方隐瞒事实之行为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已经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服从甲方外派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机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或在国外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回国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办理劳务签证的费用为20000.00元人民币)乙方承诺由自己承担二万元。

4、乙方在出国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业主及甲方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严禁饮酒及带酒进入工地),自愿服从甲方在工作分工、生活管理及回国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国家及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保护国家及甲方利益,爱护工作设备和生产工具。

6、乙方承诺自己不私自串岗,不非伤病缺勤,不离队,不打架斗殴,不擅自外出,不非法滞留,不消极怠工,更不能恶意煽动,上述行为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须服从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包括与自身专业不同的工作(如焊工可以临时做普工、勤杂工及其他工种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额外的工资待遇要求或拒绝接受此项工作或消极怠工、旷工。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会为第三方工作,不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活动,若有发生,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9、乙方完全理解并坚决遵照执行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实行的工资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故意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故意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甲方将停发当月工资。

10、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不能凭自己意愿随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因故意所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

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乙方无权选择工作地点和小组。乙方应听从指挥,准时上岗到达工作面,不迟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哄。

13、乙方不得以工作时间变动和调整为借口无故旷工,也不得因此要求提高工资和待遇。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将乙方调往不同的工作地点,如乙方不接受工作地点的变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自行承担回国的费用。如果既不提出终止合同自行回国,也不前往安排的工作地点,属于旷工。

14、甲方提供的薪金待遇在哈萨克斯坦同行业中已具有很高的竞争力,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签字后即表示同意。乙方有义务对自己的工资标准及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保密,乙方的工资标准只能有甲乙双方知情,不得告诉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对自己工资保密不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乙方三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均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乙方承诺不与当地其他中国工人或其他国家工人攀比收入及提出要求增加工资,因乙方攀比工资违约提出要求,乙方应当按本人三个月工资金额向甲方赔偿损失。

15、若违反合同规定和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乙方自愿承担以下责任:赔偿、停工、扣薪、每次不超过20__元人民币的罚款等。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开除并遣送回国,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6、乙方在国外发生的伤亡或非因工负伤事件,在当地处理完毕,回国后不再以此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

1、乙方患当地常见病(不含性病、艾滋病),由医生证明,甲方承担医疗费用70%,乙方承担30%。

2、乙方病休有医生出具证明,不做旷工处理。但不予支付病休期间工资。凡乙方私自在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连续病假超过20天或在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30天或需要任何持续性治疗(工伤除外),甲方可劝其回国,费用乙方自理。

4、乙方事假要经甲方书面批准,无正当理由按旷工处理。

1、甲方为乙方在为甲方境外工作期间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保险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情况下,且经有关方面查证事实属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甲方负担医疗费,支付每天100元人民币的工伤工资(须有医生证明)。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扣除甲方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后,全部转给乙方本人或家属。若因乙方故意原因(如自残)导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甲方不负担医疗费用和工伤工资,也不负责索赔的事宜。

3、如乙方因工伤意外事故而死亡。甲方将按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保险公司进行一次性赔付,甲方会同国内派出单位指定专人将其遗体火化,并将骨灰送回中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哈萨克斯坦劳工法所规定之内的事故)。乙方若因非工伤性质死亡(如病亡),遗体火化及骨灰运送费用由甲方负担,除此之外,甲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4、乙方若因私自外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当保险公司或甲方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指示或按照工伤赔偿有关规定支付了工作工资或对工伤死亡、永久性身体残疾支付了一次性赔偿金后,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付。

6、无论何种伤残或死亡,乙方当事人及家属不得到有关部门(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中国大使馆等)要求直接介入索赔事宜的处理;若每发生一次则按5万元/次进行罚款。

7、鉴于哈萨克斯坦的特殊情况,乙方在国外无论发生何种性质的病、伤、残、亡事故,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乙方需全权委托甲方按照当地的法律和习俗办理,乙方家属(亲属)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各种授权和认证等文件。

1、在合同期未满或乙方应承担的工作职责未履行完毕前,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所蒙受的损失且离境返程费用自己承担。

2、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中存在严重隐瞒额欺诈行为,导致乙方在国外因身体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通知并终止合同,乙方回国费用由自己承担。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屡教不改的;乙方对甲方实施暴力、威胁、蓄意闹事的;乙方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次以上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触犯了哈萨克斯坦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派性质机构,被发现有偷盗、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不给予任何通知并按法律所需进行调查后,立即解除雇佣关系,终止合同。

1、由于境外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山洪等)、动乱、战争、军变、核泄露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临时停工、窝工,甲方将按照比例支付乙方工资。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项目合同终止,甲方可以组织出国人员回国,甲方在结算出国人员工资后,甲乙双方合同终止。

1、乙方必须保证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时间内遵守纪律,不私自外出、服从领导,不干私活,不煽动闹事,不进行商品交易,不参与任何其他组织。若有违犯,按情节轻重接受经济处罚,直至被辞退。由上述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在出国前办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如有)并在保期到期后马上续保。如乙方没有办理或延误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抵哈萨克斯坦后,医院证明患传染性肝炎、肺结核、心脏病、性病、梅毒等病状,不能通过体检时,应立即回国,往返机票费用均自付。若拒不回国,超过哈萨克斯坦政府限定的日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任何费用。

4、因乙方本人原因(如:技术达不到要求、身体不适应、无医生证明之病由、自己要求回国、家庭事由等),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壹年的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约,要赔偿甲方损失及自付往返机票。如国外工资不足以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回到国内,乙方需在回国3日内偿还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索要垫付款项的权力。

5、乙方在哈萨克斯坦触犯法律,则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为其作担保等要求。甲方有权就乙方违法对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声誉等方面的损失提出索赔,并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而不必事先通知乙方本人。

6、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保管乙方的护照及签证原件。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通过借用手续,用完归还甲方,遗失或不归还者将罚款1000元人民币。

7、因工程提前竣工或阶段性工作结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乙方提前回国,双方完成结算工作,并在付清甲方确认的乙方工资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8、乙方需自行承担的国内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护照费,防疫费、疫苗费、公正费、办理面签时生活费用自理。

9、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完机/车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所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10、甲方的招工信息、乙方填写的简历、乙方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影印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出的通知、处罚单、考勤榜、技术、安全交底等,均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故意泄露。

11、双方约定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按日工资50%标准计发(当月出勤及停工补贴天数之和不超过29天)。

1、如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承诺在国外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回国后可将争议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后自动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手印):

开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卡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国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决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公司)进行劳务输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到日本工作期限。

1.1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为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限届满乙方应立即回国并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缩短、调整或结束工作期限的权利。

第二条:出国费用承担及出国履约保证金。

2.1乙方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办理护照等出国手续费用人民币13500元;。

(2)单程去日本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按实结算);。

(3)出国前三个月在国内的培训费用人民币1000元。

2.2除上述约定外,乙方还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出国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除要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该出国履约保证金还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乙方不愿出国;。

(2)因乙方的原因而无法出国、不能出国;。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三年工作时间。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后,上述出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工作报酬及回国履约保证金。

3.1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报酬约定为:第一年每月为5万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为6万日元;加班报酬约定:第一年每小时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时为320日元、第三年每小时为350日元。

3.2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从上述报酬中扣除2万日作为乙方的回国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回国履约保证金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满,乙方不愿回国或因乙方的原因无法回国、不能回国;。

(2)乙方回国后拒绝和甲方签订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或拒绝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国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以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解雇。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三年后,上述回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义务。

4.1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开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担,国内的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皆由乙方个人承担,先由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回国后直接支付结算给甲方。

4.2乙方从工作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予他人,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三年。

4.3乙方应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出国期间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

(1)触犯法律,违反当地有关劳动或其他条例;。

(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

(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作出有损甲方和日本公司声誉的举动;。

(4)进行危险性运动或活动;。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参加工作的任何行为;。

(6)抵触或违反日本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的授权代表、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机构提起针对对方的诉讼、仲裁或劳动仲裁。

第九条:双方确认,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一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出国劳务合同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帐号。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_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10天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在现场支付。

4._________元与_________国_________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

(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两人一间;

(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12人。

2.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应由乙方负担。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机构裁决。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有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出国劳务合同

甲方(雇佣方):

乙方(劳务者):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雇佣乙方到俄罗斯务工从事重职业。

2、工作期限:自出境开始计算工作时间,离境时工作结束。

3、甲方办理出境手续,乙方应积极提供甲方办理手续的相关手续证件。

4、办理出境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办完手续后若反悔不去,应当赔偿甲方为其办理护照及签证所有费用,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由于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自身伤害与他人的争执与他人造成伤害,或自身原因,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由于工作原因导致伤害由甲方负责。

6、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出境前后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所在国的法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自行负责。

7、乙方出境后要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的工作并完成指定工作量,杜绝乙方出工不出力现象发生。

8、甲方在出国前已付乙方预先工资________元。

9、若本合同发生纠纷选择在东宁县人民法院管辖。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国劳务合同

以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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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工作时间。

1.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可由甲方与乙方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3.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4.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____日有薪休息。

第七条合同工资。

推荐合同样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外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

1.人员的月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有效内按以下标准支付(美元):

(1)半熟炼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授权代表。

(9)副授权代表。

第八条夜班及加班。

1.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员在夜间工作或加班,应商得乙方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小时。

3.小时工资按下式计算:

第九条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应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审核批准。

3.工资单审批后,甲方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一天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乙方。其中:____%电汇至________银行营业部乙方公司帐号;____%支付给乙方公司工地授权代表。若甲方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按欠付款总额的____‰,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中国________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税金。

乙方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甲方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____。

2.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员每工作期满1年,享受为期________天的回国年度休假。甲方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x/12)=休假天数。

4.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5.因工作需要并应甲方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度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甲方支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预付工资。

1.甲方在每批人员抵达岗位后,即应向乙方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________美元的预付工资。

2.乙方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________个月还清,每月偿还____分之一。

第十三条动员费。

1.甲方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2.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甲方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乙方帐号。

第十四条保险。

1.乙方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甲方应随同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险费。

2.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避免甲方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医疗和病假。

1.甲方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乙方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共2页,当前第1页12。

2.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甲方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甲方支付____%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送回中国继续治疗,甲方不再支付第4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换该伤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____至工地的旅费亦由甲方承担。

3.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亡,甲方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1.甲方应负担人员由中国______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返随身携带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费。甲方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________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乙方授权代表。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授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仪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________人,应增加一辆。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甲方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4.乙方授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5.人员如经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甲方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生活和膳食设施。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____至____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沐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

3.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____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乙方公司帐户。

4.乙方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乙方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的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5.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送、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和专用劳保用品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劳动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并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购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帐单后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3.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应经双方工地授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仲裁。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2页,当前第2页12。

出国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员工,乙方对甲方充分了解后,愿到甲方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必须是年满二十二周岁以上公民,且本人自愿、身体健康、亲属同意者。有效期自出国之日起至回国之日止,回到国内合同自行终止。

二、劳动报酬及发放办法。

1、乙方的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月工资。甲方提前支付定金。

2、乙方在一次签证周期内从居住地到工作地往返一次的差旅费及乙方在国外工地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乙方自身有心脏病者,出现后果自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定实时生效,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____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的不正当理由解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据实承担甲方的损失并且双倍返还定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国劳务合同

受用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本公司承揽工程的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员工,乙方对甲方充分了解后,愿到甲方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必须是年满二十二周岁以上公民,且本人自愿、身体健康、亲属同意者,如有一技之长优先录用。

二、用工期限为半年一签,可以连续续签,自出国之日起至回国之日止,回到国内合同自行终止。

三、劳动报酬及发放办法。

1、乙方的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每天工作十小时为一个工日,工资单价为:工资按170~190元/工日标准,组长工资按220~240元/工日标准。在工作中三个月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工资下调____%。具体标准有甲方项目经理根据乙方在国外的工作表现及工地工作能力而商定,加班费另计。工人工资每季度结算一次,不低于当季度工资总额的70%,工人回国甲方核对账目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一次签证周期内从居住地到工作地往返一次的差旅费及乙方在国外工地的食宿费、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工作期间所领用工器具丢失或人为损害,按国内价格二倍赔偿;。

4、乙方自身有心脏病者,出现后果自负;。

5、甲方公司为乙方按排国内学习考试,送出国的各项事务,乙方积极配合;。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电建三公司节假日的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要据实际状况而定。

3、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考核;。

4、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5、乙方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六、乙方被录用后,要认真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团结同志,服从安排,按质按量的完成各项任务。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并根据工作、工种和岗位,严格按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罚款,质量安全及他人事故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负。凡出国人员发生一次个人打架斗殴事件当事人各罚款20xx元,发生一次群架事件当事人各罚款5000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等构成治安及刑事案件者,或在不属于工作时间发生的事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七、对工伤残、亡的处理(在施工现场因工负伤、亡处理费用按以下标准,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因病死亡或其它伤、亡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录用期内因工负伤,经医疗部门确诊需住院治疗的,应在甲方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近治疗,如需护理,由甲方指派人员护理,若乙方自定护理人员,甲方每天支付护理费20元,乙方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不需住院可在家治疗的,每天发给乙方20元的工资,不得超过60天。医疗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者费用由乙方自负。

2)因工负伤,经医疗部门确诊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各项费用合计10000元并同时解除合同,一次性处理完毕,其它双方互不追究;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各项费用合计50000元,并同时解除合同,一次性处理完毕,其它双方互不追究。

3)因工死亡者,甲方支付乙方死亡各项补偿费共计200000元,一次性处理完毕,其它双方互不追究。

1、在工作中三个月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工资享受70%;。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度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严重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连续三个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用途工作的;。

甲方要保证乙方的正常工作环境,若乙方无法正常工作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需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

九、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定实时生效,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的不正当理由解除造成甲方施工损失,乙方应据实承担甲方的损失。

十、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请申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甲方代表、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劳务输出事宜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共同尊守。

一、甲方因对外劳务需要,派遣乙方到柬埔寨工作,工作期限个月。

二、乙方自接受甲方派遣出境之日起,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外事纪律,严守国家机密,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

三、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不准参与当地任何政治、宗教和不健康场所的活动。不准叛逃、走私、嫖淫、盗窃、赌博、吸毒、流氓打架、汹酒闹事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四、乙方在履约期间,必须服从雇主的工作安排,勤奋工作,搞好与当地工人之间的团结合作,不准脱离雇主在当地另找工作。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善始善终地完成境外劳务任务。因雇主原因致使无法正常工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如实反映情况,甲方有责任按照与雇主签订的合同规定向雇主交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与雇主交涉后的决定。

六、乙方出境履徒劳务合约或如期完成劳务任务后,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和路线往返,不准借故在境外滞留。要严格遵守口岸、边检、海关及其它的管理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或超定额携带物品出入境,不准做“水客”或代“水客”携带物品过关,不准倒卖外币和免税自用物品。

七、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不得与雇主或其他人发生借贷关系,若发生经济赔偿事项,由乙方自己负责。如赔偿有困难,由乙方担保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乙方被确定录取后,须向甲方缴交证件(护照、劳工证、免税证)押金人民币__元、劳务押金人民币__元,乙方必须把押金单据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九、乙方在合同期满回国或中途辞职或违纪及其它原因被遣返,必须配合甲方输辞职及其它手续,并退还出国(柬埔寨)劳务的一切证件给甲方。

十、退领押金。凡已出境劳务,若由于合同期满或某种原因回国,需退还押金的必须在境外办妥辞职手续并把护照、劳工证交还给甲方后,在一个月内赁押金收据正本输退领押金手续,逾期不予还。押金按以下规定退还:

1、合同期满回国的,押金可全额退还。

2、如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回国或甲方已为乙方办妥一切出境手续后,乙方拒绝出境劳务,只退还证件押金和50%的劳务押金。

3、在境外不足一年者或违纪或其它原因回国者,只退证件押金。不退劳务押金。

十一、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每周工作天数和每日工作时间按甲方与雇主或雇主与乙方商定的执行。月/日薪为元(未扣劳务管理费)。超时工作或节假日中班的工资,按甲方与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按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工伤保险由雇主在工作地向保俭公司投保。

十三、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每月须通过雇主/自行向甲方缴交劳务管理费元,其个人实得工资由雇主直接发给。

十四、乙方不准在境外结婚,更不准在境外生孩子。要响应国家提倡的晚婚晚育政策。

十五、乙方如违反上述条约,应负经济、政治、法律上的责任,甲方将视其违反程度轻重,有权作出取消乙方的劳务资格等处分。触犯型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型责任。

十六、乙方回国后甲方不负责对乙方重新安排工作。

十七、本合同为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同雇主签订的相关劳务合同之补充条款,并与该相关劳务合同一并执行。

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的合同书由家长(家属)保管,不得携带出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劳务合同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劳动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况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以上4、5款情形,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情况下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建立业绩档案;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就业手续;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晋升档案工资手续;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定职手续;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6、按照政策规定,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的证明。

7、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社会需求为乙方进行就业推荐,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

乙方: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有权查询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3、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专业水平,按时完成甲方及用工单位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4、根据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单位的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协议另行签订。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没有约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告知,乙方签视为确认。

甲方(章): 乙方:

授权代表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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