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业20篇)

小编: JQ文豪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相关的环境和条件。在以下的工作方案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实用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制定一个详细完备的工作方案。

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省民政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全面督促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市安委会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每半年安排1次专题学习。2.将学习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活动,利用相关载体持续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活动,结合业务工作督导、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综合科、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监管机构,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3.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5.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基本规范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五个一”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三)消防安全整治。1.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有效整改。2.开展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完善消防基础设施。3.开展殡仪服务机构清明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祭扫应急预案,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4.聘请消防专家参与或者联合市消防救援总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6.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7.进一步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关干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标准。8.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9.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和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对供养对象的培训,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消防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四)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按照(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新建成、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救助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理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情况,重点排查以下情形: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施工、设计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至第八项问题的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民政服务机构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按照属地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和全面清查工作,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既有、在建房屋的隐患问题排查,建立信息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立即整改,落实好整改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2月末)。各单位要参照《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任务明确,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作出详细安排部署。

(二)集中治理(2月至12月)。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准确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实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定期上报情况(每月3日前)。各单位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民政定期调度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对于不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运用通报、提示、约谈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二)统筹安排,精准监管。各单位要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与秋冬会战、冬春火灾防控、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假日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融合,相互促进。

(三)加强检查,跟踪问效。市民政局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强力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2021年重点整治工作任务不负责、不作为或者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启动问责程序。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要依纪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临时性和艰巨性。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活动的行为。这次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清理和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清除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以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理由误导和欺骗患者的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使非法行医行为在本县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四城连创”发明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成立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打击非法行医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2、各成员单位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配合卫生部门共同查处药店坐堂医行为。被卫生监督部门奖励过的药店坐堂医,药监局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暂扣药品经营许可证,暂停经营活动,列入黑名单,必要时给予公告。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广告严格把关。

3、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查处本系统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会同卫生部门联合查处医疗机构中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播放违法医疗的广告、虚假信息,夸大功能疗效、治愈水平等误导、欺骗患者的虚假宣传行为。

5、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6、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7、监察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依纪依法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3、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科室出租、承包给社会非技术人员或其它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

4、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5、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义诊的以免费检测(理疗)健康宣传为理由,推销药品、保健品、理疗仪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6、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利用b超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7、加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加大奖励力度。

8、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

9、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摸底,集中打击。

制定方案、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摸清底数。

第二阶段:清查整顿,建立机制。

各部门统一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清理、坚决取缔非法行医。

对全县各医疗机构(重点是个体诊所)药店(重点是坐堂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坚决取缔非法行医。做到取证、处置顺序合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内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完善提高。

通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治理、整顿之后,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本部门、本单位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乡镇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业: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4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卫生、教育、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二、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

xx月xx日至xx月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黑板报等各种方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有关科室: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乡镇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2017〕5号)精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政府决定自2017年7月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全镇党政副职根据各自分工和分管的工作,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督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卫生院、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安全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结论。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期限、责任和措施。

(二)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各村要制定出具体的检查方案,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同时各村要突出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的排查力度,各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时间、人员安排。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结论。

四、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二)企业安全检查;

(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四)建筑施工、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安全检查;

(五)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安全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村、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带队检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凡因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责任不落实、酿成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检查人员要深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环节,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时间、措施和应急预案,实行跟踪督办,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逾期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严格值班,畅通信息。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和镇安监站,如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监察执法,着力提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主负责、社会参与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不断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的步伐,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的抚州篇章。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10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10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10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10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10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关于科室回收药品的处理:由于科室节余药品在管理时存在以下问题:如遮光、保存温度、批号混乱等。整改措施:不再回收科室节余药品,科室节余药品,可根据医嘱先用节余药品,中心药房电脑登记,月底告知科室数量。

2、房屋漏雨问题:由于本药房一直都存在漏雨问题,每逢雨天,雨水都渗入,导致天花板渗水掉落。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3、2号发药窗口大厅天花漏水严重,造成大厅led屏幕漏电、烧坏及造成病人取药不便。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及网中心处理。

4、药房空调经常漏水,可能造成药品质量问题(如外包装破损霉变)。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药库根据医院的'安全排查指示,对药库的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电器:电脑、冰箱、照明设施都运作正常,没发现有安全隐患。但阴凉库当高温天气时仍然达不到要求,从而会影响药品的质量。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2、药库门口灯的开关坏了,透析液室木门锁芯坏了,耗材仓吊扇1台坏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3、防虫防鼠:防鼠措施有老鼠胶和老鼠夹,没发现有老鼠,防虫措施由于药库面积大,门窗密闭性能也不是十全十美,所以只能在下班时注意锁好门窗。

4、要求科室人员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检查药库的冰箱、水、点情况。并关好门窗。

5、药品出入库注意按照先入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避免出现过期药品流向各药房。

双城区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以创建。

“平安农机”工作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为主线,结合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预防农机事故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确保。

2016。

年春夏季农机安全生产,实现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二)重点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客,酒后驾驶等重大农机安全隐患。

(三)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宣传教育学习情况。

(一)西部乡镇(街道)拖拉机保有量大,机械化水平高,重点查处春耕、春种,运种运肥,拉水浇灌等农机作业。

(二)北部乡镇(街道)江河两沿低洼地块是农机事故易发区。

(三)各村屯(社区)树带沟、黄土坑、陡坡路是农机事故易发生路段。

(四)农机有关部门要重点抓好各乡镇(街道)农机化合作社的农机具检修工作,保证机具技术状态完好和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一)。

4

1

-4。

30。

日为宣传和机械检修阶段。各乡镇(街道)、农机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抓好农业机械维护检修,提高机械性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精心准备,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人员深入到农村集市,田间地头宣传好安全知识和农机法规;要利用广播、电视、散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

(二)。

5

1

-5。

30。

7

个乡镇(街道)全覆盖。重点检查拖拉机拉水无固定装置,拖拉机灯光、刹车、安全链、安全销、无放大号、无反光标识等违法现象。

(三)。

6

1

-6。

30。

日为大检查阶段。各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监理站及农机相关部门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查处整顿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疲劳作业、超高超载拉运种肥等违法现象,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各乡镇(街道)、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此项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农机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确保春耕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部署,结合当前春耕生产和农机作业特点,加大对重点乡镇(街道)的督查力度,全面推进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进行。

组长:钟兆斌。

双城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广贤。

双城区农业局局长。

刘喜来。

双城区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双城区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

成员:李新松。

双城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继才。

双城区安监局局长。

张建武。

双城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马兴林。

孟庆伟。

张志恒。

曲跃东。

于家凯。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日常工作,主任由张俭兼任,副主任马兴林,办公地点设在农机安全监理站。

项目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最新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和30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整治相统筹,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靶向治理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一必须六到位”落实方面问题隐患。通过在全县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现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等“五个提高”,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睢宁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综合整治。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精神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高危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政策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行业监管责任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必须取得合法手续和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带病”生产。

(二)行业领域整治。重点结合近年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突出整治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整治冶金工贸、危废固废、交通运输及道路交通、港口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含加气站)、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宗教场所、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油气输送管道、农业机械、电力、铁路运输、森林防火、烟花爆竹、群租房、水利安全、养老服务机构、文化旅游、农民临时过度安置点、机关事业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和职业健康、渔业安全等30个行业领域。

——突出危险化学品行业。一是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含中间产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二是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标准不高。重点整治组织落实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风险排查“两个导则”不严不实,尤其是化工园区取消定位后“后半篇文章”组织落实不力,落实化治办整治要求和化工企业开办安全条件打折扣,以及关闭取缔企业“两断三清”进展缓慢等问题。三是油漆类危化品规划布点无进展。全县油漆类危化品年使用量在1万吨左右,2016年对全县油漆类危化品市场进行了初步规划布局,至今未落地。四是受平台制约,学校实验室、医院、粮食储备库、食品加工类企业实验室等企事业单位危化品全链条全过程在线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五是一般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没有落实专库管理等安全措施。六是非法经营汽油、压缩气体呈现化整为零、流动战、“游击战”等新特征,危害公共安全等。

——突出有限空间。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标准,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突出有色、食品药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利用地下空间生产经营等小微企业和城市地下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规范要求、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等情况。

——突出涉爆粉尘。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突出整治以金属粉尘、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粉尘企业10类重大隐患: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等。

——突出动火作业。严格动火作业安全标准。化工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b32/t3403-201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苏安监规(2018)1号)等标准要求,强化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规范进行动火作业管理。行业没有制定规范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动火审批相关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动火作业人参照《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十项要求》进行动火作业。严格落实上岗人员持证考核和相关责任人培训教育。

——突出电气火灾。

整治重点:

1、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电气线缆选型应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保护措施满足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临时供电线路设计、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2、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照明灯具、配电箱的选型、设置、安装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高于b1级;开关、插座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电气特性参数满足使用要求,防止火花飞溅、防潮等防护措施完好有效;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具备可靠的保护接地。

3、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4、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电气线路使用、维护应符合安全要求,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相关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履行本岗位消防工作职责并定期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突出中介机构整治。对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进行随机抽样审计,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租借资质、转包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质量的监督考核,对抽考不及格的将进行重新培训,并视不合格率追究培训机构相应责任,对于虚假培训、买卖培训合格证的机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坚持条块结合、治理系统、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2月底)。11月底之前召开全县动员会对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动员部署;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以下简称“县专治办”),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最新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密切结合各自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直接监管部门和单位审定。

各镇(街道、园区)和县3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5日前报送县专治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底)。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县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县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省安全生产巡查和各级大排查大整治、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情况报送县专治办,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底,一方面要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地方各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另一方面各镇(街道、园区)、各行业安全整治牵头部门排查风险隐患要见底,要形成较大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一张图(动态),并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制度。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较大问题隐患(含一般)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重大风险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3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镇(街道、园区)要认真落实全县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5日前报送县专治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底)。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县专治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情况每月一通报,重要问题一事一通报。

3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镇(街道、园区),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县专治办。20xx年11月底,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全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负总责,县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相应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分管负责人任成员。各镇(街道、园区)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三)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或被省级以上督查巡查通报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四)强化协调联动。县专治办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办主任兼任县专治办主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抽调3名科级干部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每周向县专治办报送进展情况;县专治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

项目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措施落实、强化监管落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着力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地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薄弱环节进行整治。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单位,钢管扣件租赁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维保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施工、监理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细化安全生产岗位清单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工序验收、应急救援等制度;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等规定;常态化开展反“三违”专项检查;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提升施工企业事故防控能力。

(三)强化措施落实。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四川实施细则,抓实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轨道交通建设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实施。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检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专用梯道、垂直作业面上下层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严禁沿坑边违章堆载。

2.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

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架体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的现场监测、架体拆除等工序按方案、规范执行情况,不得违反强制性条文。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设备进场验收、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机械类管理人员配备、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检验检测过程的旁站监理,设备安全运行,不得超载超限。

4.预防高处坠落措施管理。

检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符合标准规范;安全使用“三宝”,对“四口五临边”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巡回检查;高空作业使用的防坠落设施满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人员进入施工作业。作业过程中,实时检测。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符合低压规定。存在可燃性气体场所,严禁明火,必须防爆和防静电。

6.其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包括临时用电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缆敷设、电气原件的正确选型;外电线路的防护;临电验收、检查记录等用电档案的建立。严格动火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配备消防设施、消防沙池、灭火器配备齐全有效,易燃品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等。

(四)加强排查整治。督促企业重点以防高坠、基坑工程、施工机械等事故易发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推行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即查、即报,即改、即验全流程线上线下同步管理。

(五)严格监管执法。落实“创安20xx”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等方式,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基础薄弱企业。严格复核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对事故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资质资格、安全许可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

(六)强化行业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督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安全信用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开展拉网式、穿透式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清单交办”督促整改。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部分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暗访督导。

(二)深化提升阶段:20xx年1月至7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自查自纠、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严查“屡查屡犯、屡改屡犯”行为。持续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因整改不到位酿成安全事故,压减事故总量。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层层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地要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安全监督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半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1次督导调研,适时对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地区进行提醒、通报、约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多渠道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全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平安、和谐建设,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建专业普查队伍,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盲点、黑点,巩固全乡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形势,创建平安、和谐富官庄。

二、任务目标。

这次普查整治的目标为:组建起业务熟练、涉及领域广泛、责任分工明确、配合协调有力的专业普查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问题在哪里、隐患是什么、可能发生什么事故、应该如何解决”的总体思路,利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广泛深入村户、企业、单位,进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全面普查,彻底托清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状况底子,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整治,促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普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整治范围。

1、十行: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旅游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包括网吧等)。

2、百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及各类民营企业。

3、千村:辖区内的57个行政村。

(二)普查整治内容。

依照《沂水县安全生产检查手册》中不同行业的检查标准,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普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佩戴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保障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3月下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广泛宣传开展普查整治活动的内容、目的和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普查阶段(4月上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依据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逐单位、逐项内容进行普查,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汇总。

(三)整改阶段(4月中旬至下旬)。

各村、各部门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完毕的,制定出具体的整改计划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乡安监办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确保普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全力。

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立足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工作,凝成抓普查整治的共识与合力,推动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各村、各部门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普查整治工作信息的联络和报送工作,切实在全乡构建起上下衔接、左右互通、畅通快捷的信息交流渠道。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问题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各类安全隐患特点,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调度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为确保工作成效,乡政府将组成工作督导组,调度、指导、督促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开展。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严肃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实施。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及时总结成果,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成果,提高方案实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安全例会等,总结宣传典型事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员工的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

杜绝死亡、重伤和特大、重大、一般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减少轻伤安全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别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查找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厂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加强对安全工作认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3)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始终贯穿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安全的全过程控制。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强化安全教育在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厂区整体安全素质,大力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严谨工作作风、熟练生产技能的员工队伍。

(1)坚持对新进厂区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严格持证上岗,认真做好特殊工种的复审办证工作。

(2)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员工具有一定的安全技能和事故急救知识。坚持班前、班后会,及时掌握员工心理波动对安全工作造成的影响,做好预防。

(3)认真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为主线,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郁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

(4)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每月必须主动参加安全会议或活动。会议或活动要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厂区的相关安全规定,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及考试一次(新入职员工坚持二次考核上岗制度,即每季度组织三个月内新入职员工安全测评,不合格人员重新进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6)紧密配合安保科积极开展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岗位职业检测、防雷等检测活动,提高预防水平,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7)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全员参与厂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各部门开展部门级的分项演练,真正做到员工熟知应急知识。

3、以人为本、管理创新

(1)通过发动员工亲自对本岗位和周围岗位辨识危险因素,提出控制措施活动,会使员工知道本岗位和周围岗位有哪些危险因素,采用什么样的控制措施,达到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预防减少事故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2)营造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本质化水平,塑造企业安全文化,进一步通过相关机制的运行,使安全制度法规形成谁牵头、谁负责、谁考核、谁落实的封闭运转、环环紧扣的法规体系。

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治理整改

(1)认真做好每月的常规安全检查及各种专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并每月按期将厂区安全隐患自查表上报。现场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制止“三违”、查找隐患。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如不听劝阻将实行待岗安全培训。

(2)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人性化、亲情化管理,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3)各部门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时保质保量按照整改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完成。对较难处理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全面监护,统一协调整改。

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订可靠的`安全运行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5)加强消防“四个能力”(检查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务)建设;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逐步完善制度、检查等各项工作。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对当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居安思危找差距,警钟常鸣从零始。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立足于保护员工的生命、保障厂区的发展,增强人的安全素质,减少人为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环境及人的综合安全水平。狠抓危险源辨识及控制、员工安全意识和检查考核“三个重点”工作,以此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确保企业安全方针目标全面完成。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各村、单位: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巩固“一年小灶”成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障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内容: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1.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的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以及未按方案实施,项目负责人未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岗履职,带班检查;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

2.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未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安全管理要求;未按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开展排查整改等问题。

(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整治“三违”现象。

3.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督促检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并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水平。重点整治: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刚性、强度、稳定性不达要求,超设计荷载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考核和体检;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具质量不合格,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临边、洞口等处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4.狠抓“三违”现象整治。要狠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督促施工企业对照“三违”现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一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开展反“三违”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二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开展反“三违”自查自纠工作,并对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三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反“三违”奖惩制度,有无奖惩台帐和罚款收据,是否按制度实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5.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扎实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全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

(一)高处坠落防范、危大工程管理、扬尘防治管理等为全年持续整治重点工作。

1.复工整治(2月-3月)。

复工整治重点是开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复工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大工程管理、防高坠措施落实及消防安全等。

2.建筑起重机械整治(4月-6月,10月-12月)。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重点是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

3.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整治及防高坠整治(6月-9月)。

深基坑整治重点是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基坑工程监测情况等。

高支模整治重点是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模架拆除以及现场安全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脚手架整治重点是各类脚手架的设计、交底、施工、验收、使用、检查等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防高坠整治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整治(12月-次年1月)。

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是危大工程管理、防高坠、防冻防滑等措施落实及消防安全等。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完善落实措施,分阶段深入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实施联合惩戒。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31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尤其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项目和事故责任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重点监管,从严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是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942号)等文件要求,运用信息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将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实施监管。

四是强化扬尘管控措施、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扬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控措施,实现扬尘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督促参建各方开展扬尘整治教育培训,提升扬尘整治意识,落实扬尘整治责任,提高扬尘整治自觉性。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扬尘整治监督检查。对扬尘管控不力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不履行职责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是报送信息、及时总结。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今年6、9、12月底将本地区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检查、督促、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协助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项目部与施工队及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从项目部、班组、工人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内容详细,有针对性,提出明确的安全要内容,并对实施情况组织人员监督检查。

2、安全防护。

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保证可靠有效;对施工中的槽、坑及有安全危险的地方应及时围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安放警示灯。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做到经常检查、维修,保证操作时可靠有效。

3、施工现场用电制度。

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电线、机具设备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规程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4、建立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项目部设立专门的治安、消防组织,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对施工班组经常开展“防火、防暴、防盗”的安全教育,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安全生产目标:无一切伤亡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争创安全标化工地。

4、施工现场围护。

根据施工现场车流、人流较多的具体情况,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区域实行警示标志,并增派人员巡逻。在施工区域前后100米处放置警示牌和交通提示标志,夜间安排4名人员配合交警指挥车辆和夜间执勤。

5、施工现场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采用自备发电机,施工用电,用大于施工用电负荷的铝(铜)芯线三相五线制,用杉木杆架空(不低于5米)接入,沿施工红线安装,每100米装一配电箱。

(2)配电箱安装触漏电保护器,上锁,设防雨棚,派专业人员负责管理。

(3)生活区用电,进行统一规范安装,禁止私拉乱接,实行一灯一闸;禁止使用电热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炉丝等烧水、煮饭和取暖。

6、消防安全措施。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及机构,加强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在施工区内放置足够的灭火器,配备消防水池和相应的消防器材;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的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订立有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7、管道安装施工安全措施。

(1)工作坑四周或坑底必须有排水设备及措施;工作坑内应设符合规定的和固定牢固安全梯,下管作业的全过程中,工作坑内严禁有人。

(2)吊装顶铁或管道时,严禁在扒杆回转半径内停留;往工作坑内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并缓慢地将管子送入导轨就位,以便防止滑脱坠落或冲击导轨,同时坑下人员应站在安全角落。

(3)插管及止水盘处理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尤其待工具管就位(应严格复测管子的中线和前、后端管底标高,确认合格后)并接长管子,安装水力机械、千斤顶、油泵车、高压水泵、压浆系统等设备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封插扳管顶进。

(4)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在作业前要对卷扬机等设备各部分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作业,作业时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卷扬机和起重作业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5)安装后的导轨应牢固,不得在使用中产生位移,并应经常检查校核;两导轨应顺直、平行、等高,其纵坡应与管道设计坡度一致。

(6)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顿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知工具管头的操作人员停止冲泥出土,防止由于冲吸过多造成塌方,并应在长距离顶进过程中,加强通风。

(7)当因吸泥莲蓬头堵塞、水力机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塌方的安全措施。

(8)顶进过程中,油泵操作工应严格注意观察油泵车压力是否均匀渐增,若发现压力骤然上升,应立即停止顶进,待查明原因后方能继续顶进。

(9)管道的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发出信号为准遇到顶进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拼管子前20min,即应发出信号给工具管头部的操作人员,引起注意。

(10)顶进过程中,一切操作人员不得在顶铁两侧操作,以防发生崩铁伤人事故。

(11)如顶进不是连续三班作业,在中班下班时,应保持工具管头部有足够多的土塞;若遇土质差、因地下水渗流可能造成塌方时,则应将工具管头部灌满以增大水压力。

(12)管道内的照明电信系统应采用安全电压,每班顶管前电工要仔细检查各种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安全施工。

项目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新乡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由市住建局县级干部带队,对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进行专项调研指导。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4月23日至4月30日。

(一)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情况。

(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现场实体隐患情况。

1、房屋建筑工程。

(1)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检查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是否纳入主管部门监管以及现场分包作业管理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受检工程企业、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企业法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起重设备、高空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易引发高空坠落事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机械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情况。

(5)工程实体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封闭式管理;土方开挖、倒运以及现场渣土堆场环境、堆存量、堆存高度、地形地貌、装卸方式、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施工材料堆放、深基坑开挖护坡以及施工通道、室内电梯井、通风井、水电井等各类临边洞口防护情况。

(6)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是否制定监理规划、监理日志,是否召开监理例会,是否认真审查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重点检查其是否有对起重设备有较为详细的检查记录。

2、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1)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地质条件、地下工程施工、地下管线密集区域等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情况。

(2)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线普查,管线工程审批、建设和维护,老旧管网和架空线入地改造,消除管线事故隐患等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情况。

(3)供水企业供水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水质检测;污水处理企业运行管理、稳定安全运行等保障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安全情况。

(4)城市桥梁检测加固不及时、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等城市桥梁运行安全情况。

(5)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和特许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风险整治等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情况。

3、村镇工程。

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履行建设程序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对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房手续和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的'施工工序、建筑材料,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部位的防护措施以及大型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商品混凝土、脚手架搭设等情况。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企业安全教育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开展等情况;施工特种设备是否经过专业机构检测、施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防护设备、安全通道是否设立、警戒线是否设置、改造项目标示牌是否规范、材料码垛堆放是否整齐并符合防火要求等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5、物业小区消防安全。

消防、电梯等专业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隐患消除等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高层建筑防火、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

按照“双随机”模式,此次专项调研指导采取市住建局县级干部带队,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和安全生产专家,随机抽取工程项目的方式。每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经开区,分别抽取房屋建筑工程不少于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村镇工程、物业小区各不少于1项。针对调研指导发现的问题,分别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行政执法建议书》。

县级干部带队调研指导分组安排见附件1。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调研指导组成员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调研指导的重要意义,把此次专项调研指导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调研指导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督促指导工程责任主体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严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实行销号闭环管理。

(二)严格执法,铁腕执法。针对调研指导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属地住建局提出处理建议,明确整改时限。专项调研指导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调研指导情况,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不力、落实不力,工作滞后拖沓和履职不到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

(三)积极协调,主动对接。各联络员要主动做好对接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调研指导工作有序推进。专项调研指导要坚持“四不两直”,按照“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指导,深入调查了解各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专项调研指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各联络员要做好调研指导情况登记,填写《市住建局专项调研指导情况反馈表》(见附表2),反馈表及时反馈局质量与安全监管科。

安全生产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镇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镇决定制定__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镇范围内的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非煤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

成员:

2、工作内容:

(1)要求全镇所有非煤矿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一律进行自查整顿。

(2)对全镇所有非煤矿、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

(3)检查各矿点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管理到位。

(4)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整治。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__。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依法运营,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镇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三)生产企业、商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林晋殿。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2)检查厂房、宿舍、库房、商场营业场所等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3)检查相关企业证照是否齐全。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组。

1、组长:潘锦辉。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危险化学品(含加油站、煤气经营网点)和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取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网点。

(3)加大对沿街店铺、家庭作坊、“九小场所”等开展“三合一”整治,严防“三合一”整治回潮。

(五)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王巧明。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对师生、家长交通出行、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六)森林防火工作组。

1、组长:蒲金安。

成员:

2、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3)查处发生火灾责任人。

(七)各镇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成员:各镇直单位干部、职工。

2、工作内容:

(1)检查完善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检查各单位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时做好补齐、补漏、更新工作。

(八)各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村挂钩领导。

成员:各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

2、工作内容: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深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

(2)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

(3)检查各村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监控各村非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各村用电用火安全,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巡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村、各单位,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组织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抓好贯彻落实,镇安办配合各相关站所做好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镇安委会将适时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镇直单位及各村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在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司编制了安全生产方案,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全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之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确良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施工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工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全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8、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