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付慢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小编: 书香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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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管理制度

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公司的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方面的内容与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每个员工。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工程,指本公司的基建工程。

5.职责。

5.1财务部职责。

5.1.1参与工程招议标工作。

5.1.2负责对工程的预结算及合同进行监督和复核。

5.1.3根据合同及付款单据,支付工程款。

5.1.4负责工程项目的材料结算。

5.1.5及时完成工程财务决算。

5.2计划部的职责。

5.2.1负责审核工程部承办的工程合同,承办合同会签单。

5.2.2负责审核所有工程合同的概算数额以及工程预(决)算书。

5.2.3参与特殊或重要的工程验收、签定和试验工作。

5.2.4根据公司的概算,参与所有工程合同的谈判。

5.2.5根据公司工程付款通知单、工程概算书以及合同会签单,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5.2.6根据工程付款通知单、经工程部主管、监理单位人员审核后的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由供方填制的月度工程量完成进度表,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2.7根据工程决算书、工程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完工报告、决算审计意见,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2.8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付款联系单,申请工程质保金的支付。

5.3工程部。

5.3.1参与工程招议标,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鉴定。

5.3.2确定工程技术方案、设计及审核施工图纸。

5.3.3负责工程合同中技术条款的签订。

5.3.4负责办理归口管理工程的委托设计(变更设计),并组织审查。

5.3.5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

5.3.6负责审核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5.3.7审核归口管理工程项目的工程量。

5.3.8负责相关工程竣工的质量验收。

6.管理内容与要求。

6.1工程合同预付款支付。

工程合同预付款支付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概(预)算书、合同会签单及工程部、计划部主管审批批准后的工程付款申请单,由经办审核,报主管审批批准,方可付款。

6.2工程进度付款。

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施工单位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工程进度款。工程付款须由本项目工程部门主管批准后,报计划部主管审核批准,财务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工程付款单、工程项目概(预)算书、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合同和由承包商按月填报的月度工程量完成进度表,报财务主管审批批准后付款。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85%,竣工验收后付至95%,质保期满后,再付尾款5%,或按合同具体付款条款执行。

6.3工程竣工结算。

本业务指工程竣工后,按照审定的决算金额扣除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保金等后向对方支付的工程尾款。财务部根据工程决算书、工程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完工报告、决算审计意见、付款权限等,审核付款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付款。

6.4工程完工估算。

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在未办理竣工决算前,财务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部门提供的资产估价清单、资产使用部门提供的证明意见、工程概(预)算、工程合同等审核资产估价成本,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进行估算处理。

6.5工程完工结转。

本业务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结转或调整资产原值。财务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合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资料,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经财务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调整资产原值或结转资产。

6.6支付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由使用单位填写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经办审核,由财务部主管审批批准后付尾款5%。

7.相关记录。

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工程竣工验收单。

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

工程付款联系单。

8.附录。

附录a流程图。

附录b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

附录c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录d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

支付管理制度

一、酒店各种款项支付程序:。

1、员工工资的支付:按酒店《工资发放管理规定》执行;。

7、暂借款的支付:酒店员工因公外出或办理业务及其他原因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付款。

8、采购借款支付:。

3)采购员日借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须凭有效采购申请单填写借款单--采购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付款。

9、备用金的支付:由需要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总经办审批--申请部门填写借款单--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员付款。

10、保证金的支付:。

2)员工、住客、挂帐协议客户的押金支付:押金交付人将本酒店开具的收据或书面证明及相关资料交主管会计填写《付款凭证》--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付款--收款人签收。

二、除本章第一条第6、7、8、9款的款项随时发生随时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每周五17:00前提交的下周《部门资金使用计划表》(见附件十一)编制《周付款计划表》(见附件十二),于次周一上午报总经办审批。出纳员根据经审批同意的《周付款计划表》按上述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遇特殊情况,未列入《周付款计划表》但必须支付的款项须报总经办审批。

三、每周一至周五14:00至17:00为财务部出纳员向受款人支付款项的时间。

四、财务部出纳员不准白条抵库,跨月借款必须及时入帐,特殊情况须报总经办审批。

五、员工借款须严格按申请用途使用,业务完毕后,借款人须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销或还款的,借款人须提前填写《借款异常情况说明表》(见附件十三)送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办审批。否则,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工资中予以抵扣。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第十条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条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组,负责工程款及清欠日常工作,明确目标、方法,并落实到人。

第十六条在施工程项目,如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原则上应报公司经理批准停止施工,并办理相关索赔签证手续。

第十七条项目月度奖金(或管理人员岗薪)发放应与工程款回收情况挂钩。原则上,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累计工程款回收率=累计实收工程款/按合同计算可收工程款×100%)高于90%时,项目月度奖金可如数发放;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在70%-90%之间时,按同等比例发放当月奖金,回收率达到要求标准时,再行补发;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低于70%时,项目月度奖金暂停发放,待达到要求标准时补发。如确因承诺垫资等原因,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奖金可适当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原则上项目兑现前必须收齐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否则不予兑现。如确因承诺垫资及业主因素(如业主安排的付款时间较长)等原因,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予部分兑现,但总体上应从严掌握。

第十九条项目资金使用原则:计划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

第二十条项目应于月底前填报下月《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报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审核汇总后编制公司总的资金收支计划,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收支计划》将款项划拨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十一条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项目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远离分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除外)。定额备用金标准:大型及特大型项目30000元,中小型项目10000元。定额备用金由项目成本员于项目开工前向分公司借取,主要用于项目零星、急用的日常支出,项目成本员应汇总整理有关票据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科报销。项目完工后,项目成本员应及时交回所借备用金。

第二十二条项目应加强物资采购计划管理,限量采购,避免存货积压、浪费。

第二十三条项目应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结算台帐,核实计算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及质量安全等情况,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分包工程付款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定期检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应加强检查、监督,发现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应严肃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项目应于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时进行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自20xx年10月12日起开始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局财务部负责解释。

支付管理制度

关于加强分公司内部项目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的规定各项目部: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把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纳入规范化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集团公司整合体系《劳务分包控制程序》、浙长城建司第劳(20xx)35号、浙长建司人资(20xx)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劳动用工管理。

1、任何项目部选择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集团评价合格的劳务分包名录内选择确定劳务分包单位同时分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正式劳务分包合同。

2、各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要求,督促协助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暂住证,应及时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动态管理。

3、各项目部使用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人员时,必须及时办理借用手续,使用集团公司退休或社会退休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书,方可使用。

4、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严禁使用无证、过期或无效上岗证上岗。

5、严禁劳务分包单位和项目部招用社会盲流或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1、项目部,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按月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2、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向分公司财务部门领取人工费时,必须凭劳务分包单位人工费发票,不得以其它形式领取人工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

3、项目部必须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对民工的工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分包单位未提供劳动者考勤表,工资发放清单,项目部不予支付人工费。

三、项目部违反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规定或被新闻单位及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给企业形象造成影响的,将严厉查处并对项目部给予处罚。

四、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内部所有项目部。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集团公司文件为准。

××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二o××年四月一日。

支付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为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鼎云湖湾项目工程月进度款审核及工程款支付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该项目的总包和业主直接付款的分包工程。

2.管理体系。

2.1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作在公司总经理,总工领导下,工程部负责组织、财务部协作,监理公司,测量师行技术支持下按程序,分步骤有序进行。

2.2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部重点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条件符合性审核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审核,监理公司和测量师行分别独立进行工程计量和应付进度款计算,工程部综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意见,商工程部、财务部确定应付款金额。与工程部沟通一致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工程部协调监理公司出具支付凭证,履行付款审批手续,经财务部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拨付进度款。

3.工作程序。

3.1于每月25日,承包方、监理、测量师、业主工程师共同在现场确定当月各专业计量部位。

3.2承包方向监理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监理审核后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业主工程部。

3.3工程部审核后填写“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单”连同监理审核意见转工程部阅。

3.4工程部结合测量师的独立计算结果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参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确定当月应付工程款。在“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单”上签署意见。

3.5财务部核对有关资料并给出审核意见。

3.6主管副总经理批示。

3.7公司总经理批准。

3.8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凭证。

3.9财务部安排工程款拨付。

4各部门职责。

4.1工程部。

4.1.1跟踪检查现场进度,掌握质量、工期是否符合付款要求。

4.1.2确定每月计量截至部位及专业进度款支付范围。

4.1.3掌握暂扣款、罚款及追加付款尺度。

4.1.4负责工程进度款审批。

4.1.5上报资金计划。

4.2监理工程师。

4.2.1组织现场计量,审核月完成实际工程量。

4.2.2审核单价及付款比例,确定当月应付工程款。

4.2.3提供准确的计量清单及已完工程进度款。

4.2.4提供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及甲供设备材料款金额。

4.2.5对甲方应履行的`付款义务及时提出预警。

4.2.6签发支付凭证。

4.3预算员:。

4.3.1对照合同审查进度款付款条件及付款比例是否满足。

4.3.2审查上报完成工程量及套用单价的合理性。

4.3.3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的准确性。

4.4工料测量师。

4.4.1提供准确的工料计量及工程造价计算。

4.4.2负责核对工料计算及工程价格计算。

4.4.3负责解释合同条款。

4.5财务部。

4.5.1核查工程价款计算及审批程序。

4.5.2核对合同有关条款及支付依据。

4.5.3负责资金筹措,资金平衡,安排资金支付。

5.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工作依据。

5.1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函。

5.2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3施工图纸及已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5.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设计交底记录,业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指令。

5.5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化设计图集,施工单位二次深化设计。

5.6工程量清单规范,上级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

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单。

支付管理制度

付款控制是建设项目控制的重要一环。目的是使建设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工程承包合同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的主要手段主要是做好支付管理工作,通过工程的计量支付来控制合同价款,约束承包商的行为,发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各个环节上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工程承包合同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的计量支付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支付的文件依据。

支付的主要合同文件依据一般包括:。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有些合同还包括合同特别条件、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4)技术规范。

5)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纸。工程变更令。

6)索赔费用评估报告。

7)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补充协议等。

一般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

1)工程预付款。

2)材料预付款。

3)工程款,即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报价表)项目。主要包括已完成的永久工程的价值、已完成的允许单独计量的临时工程及总价支付的项目。

4)变更、索赔、计日工等。

5)价格调整。包括劳务调差即人工单价调整)、材料调差(包括材料运费调差)。

6)其他款项。有由后继法规引起的费用增减、误工补偿、赶工奖励、财务支持暂付款、挂账支付以及其他各种应付款项等。

7)退还保留金。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退还保证金。

一般应扣除的款项。

1)工程预付款。

2)材料预付款。

3)保留金。根据合同规定的保留金扣除比例及计算办法,逐月扣除保留金,直到达到保留金限额为止。

4)由于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工期拖期罚款及损坏业主设备、设施方面的赔偿款。

5)租用业主设备、设施费用,业主提供水、电等服务费用。

6)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的有关款项,如借款、挂账支付、支持性暂付款等。

工程预付款支付条件。

1)承包商与业主己签订合同协议书。

2)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工程预付款保函。

3)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除上述支付条件外,还应具备:。

1)施工总进度计划已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批准。

2)申请支付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已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批准,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审核确认。

此外,变更支付须有工程师发布的变更令,或工程师确定的暂定价格。对于总价支付的项目,除在技术规范或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按分期付款支付项目外,其他项目,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尽早提出总价支付的详细支付计划,取得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在月支付证书中按项目或分阶段支付。

由工程师根据上程承包合同相关内容,指定相对固定的能全面反映各项支付款项的格式。各项支付内容应反映截止上期末累计支付、期支付和本期末累计支付。常采用按月工程进度付款的方法,即分工程预付款、中间月进度付款、竣工付款、最终付款。支付申请报表的审查一般分三个步骤。

(1)、承包商按工程师指定格式申请。

承包商在每个月末(或×日)按工程师指定的格式和规定的份数提交“月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每一份均应有经工程师批准的承包商驻工地代表签字,报表应包括承包商应得有关款项的说明及计算资料。

(2)、工程师审查开具支付证书。

工程师按收到上述承包商“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之后,应在规定时间内(14天或21天内完成,具体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承包商的支付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并向业主开具支付证书。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已完成的永久和临时工程量是否经过联合计量,质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单价套用和计算有无问题,各种支付款项是否满足支付条件,材料预付款有无详细的工程师验收单、购货发票等证明材料等。对劳务、材料、外币调差的计算,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及所附详细资料,逐项核对,必要时须得到业主的专门批准。

对变更的支付,应有工程师已发出的变更令及变更工作已施工并验收合格的证明。对所有索赔的支付,工程师应提出评估意见经业主批准后进行支付。对各种支持性支付,必须有业主的批示。对各种扣除款项,必须附有计算说明。经过认真审查并扣除保留金之后,净金额能达到投标书附件规定临时支付证书的最小限额,并满足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时,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份数向业主开出对承包商的进度付款证明书,即支付证书。此证书应有负责该项目的经理理工程师签字,并送交业主的计划、财务部门。工程师对所开具的支付证书,在计算上、资料上应保证准确、完备,如果报出之后.对任何工作执行不满,可随后修改已发出的支付证书。

(3)、业主付款。

财务部审核。

财务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等文件以及账簿中付款情况,对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需支付款项进行审核,包括金额、期限、收款单位等。

总经理对经审核后的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进行再次重点复核,并签署意见,最终确定款项是否支付。

财务部付款。

业主的财务部门在经总经理签字确工程师递交的对承包商的临时支付证书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42天,或28天,56天),应按临时支付证书开出的金额支付给承包商。业主因资金或其他方面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给承包商应得的款额,那么业主应按投标文件或合向规定的利率从应付之日起计算向承包商补偿支付全部迟付款额的利息。

工程竣工,颁发移交证书之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递交一份竣工报表,该报表应有技工程师批准的格式编写的证明文件,详细地说明以下内容:。

1、到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为止,承包商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的最终价值,包括原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工程设计变更增加的数量、现场条件变化及工程师指示增加的数量及计日工、调差计算值。

2、合同实施阶段所发生的所有索赔事件汇总,及进一步的索赔款项的估算值。

3、承包商认为根据合同将要支付给他们的价格调整款项、各种补偿支付、提前完工奖金等的估算值。

4、退还保留金的计算。工程师在收到竣工报表后,首先检查承包商编报的竣工报表中所有已完成工作的最终值与开工以来临时支付证书汇总数的差异,无论各项已完工程的数量最终签认量比以前临时支付证书的量多或少,都以最终签认数量为准,对以前临时支付证书的数量、金额进行调整。增减的金额,在竣工支付证书中注明。

5、对承包商所估算的认为还应该得到的支付项目及金额,在审核相关资料手续之后,决定应支付的金额。把对已完工程的调整金额和对新报项目的.审核金额合在一起,按照合同规定开出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包括所有应付款项的金额及所有应扣除款项的金额。业主接到竣工结算证书之后,应在原合同规定的时间之内支付给承包商。工程师自己对所监理的工程支付工作,也应整理写出报告,说明各项目结算情况,包括合同价、最终结算价、增减原因、发布工程变更总的情况、工程量变化情况以及颁发移交证书后到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开出时与承包商之间还存在的争议、在工程缺陷方面和在合同支付方面还遗留的问题等。

6、最终报表及最终证书。承包商在得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的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如果认为所有问题已经解决,放弃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他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报表草案供工程师考虑,该草案应附有按工程师批准格式编写的证明文件,详细地说明下列内容: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工作价值以及根据合同认为还应支付给他们的任何款项。工程师不同意或不能证实报表草案的一部分,则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要求提交进一步的资料,并对草案进行修改,使工程师满意。达成一致后,承包商编制正式报表,提交工程师。在提交最终报表的同时,承包商应结业主一份书面结清单,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的总额,包括所有己完工程的价值和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相关的全部和最后确定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所有金额。工程师在接到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后的合同规定时问内,向业主发出一份最终支付证书。并附有详细的说明,包括工程师认为按照合同最终应支付的款额,以及根据有关合同条款进行扣除之后,业主还应支付给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还应支付给业主的余额。最终报表一旦递交,承包商根据合同进行索赔的权利就终止。承包商得到退还的履约保证书后,结清单生效,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关系终止。

1、计量的目的。

计量是对承包商进行中间和竣工文件的需要,是对工程投资控制的需要。合同报价中开列的工程量是估算的工程量,一般只作为评标的依据。合同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变化是正常的。为了合理地对承包商进行进度付款及对业主资金的合理使用,实事求是地进行对已完工程的计量是很有必要的。

2、计量的方式。

采用由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联合测量计量的方式。工程师与承包商各委派专人组成一个测量计量小组,负责对承包工程的测量计量工作。测量后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作为支付计量的依据。

3、计量的依据。

工程师发布和批准的施工图、变更通知和现场发布的书面指令,以及技术规范中对计量的具体规定。还有开工前双方联合测量的原形地貌图,施工过程中,对土、石分界确定的界线等。

4、计量的程序。

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每月月末由承包商提出对已完工程的计量申请,现场工程师和计划合约部及利比测量师行测量专业工程师对承包商申请计量的项目及内容进行核对,确定是否符合计量条件。对符合计量条件的项目及内容,通知测量计量小组进行必要的联合测量和室内计算工作,对承包商申请逐项复核签字后,返给承包商。承包商按双方签字的各项目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正式提交支付申请月报。

5、计量工作的具体问题处理。

1)总价项目的计量。根据合同的规定,对于一些以总价形式列项的临建工程,或某单项工程,注意有没有分阶段支付的说明,及对分阶段达到的目的、要求,在承包商申请支付时,工程师审查的重点是各阶段达到的目的及合同要求。

2)土方和石方的分界线。工程师应根据支付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通过试验确定完整岩石后,工程师和承包商测量小组进行联合测量,确定土、石分界线的具体位置,对土方和石方进行分别测量。总之,对承包合同中所列工程项目及增加的变更项目和工程量如何计算,要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弄清完成工作包括的工作内容、计量方法、计量单位,公平合理地进行计算各项已完成工程量。

6、计量资料的整理归档。

(1)、为了使对工程的计量做到客观公正,不出现重复计量和漏计的现象,测量和计量人员应做好已完工程统计台账。对所有参与计量支付的工程量计算必须有依据,列清工程项目名称、部位、桩号.并附上测量断面、计算草稿等,以备复查,同承包商计算口径应一致.减少统计工程量工作中的不必要的争执。

支付管理制度

3.主持制订,修订财务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和处理反馈财务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施行情况;。

5.汇总各部门月,季度,年度预算,编制总预算;。

6.编制预计损益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

7.预算指标下达,平衡及执行情况监督;。

8.对各种费用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9.对公司会计核算,往来业务进行审计;。

11.对公司从事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融资决策进行综合分析,提供财务支持;。

12.公司财产登记卡的造册与保管;。

13.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清理;。

14.审核各部门的报销单据,对不符合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直接向总经理投诉;。

15.财务帐卡,文件资料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16.审核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和发放情况;。

17.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部门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8.定期主持财务部例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

19.召集公司财务方面工作会议;参加公司办公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

20.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管理法规,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21.批阅财务部及其相关文件,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件;。

22.按工作程序签批直接下级上报的年,月度工作计划以及年,月预算和培训计划;。

23.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

24.在必要的情况下向所属下级授权;。

25.制定财务部员工的岗位描述并界定下级的工作;。

26.定期听取财务部员工的述职,并对其工作做出评定;。

28.负责财务部员工任用的提名;。

29.完成总经理临时授权交办的工作;。

30.关心所属下级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31.定期向总经理述职。

支付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为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鼎云湖湾项目工程月进度款审核及工程款支付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该项目的总包和业主直接付款的分包工程。

2.管理体系。

2.1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作在公司总经理,总工领导下,工程部负责组织、财务部协作,监理公司,测量师行技术支持下按程序,分步骤有序进行。

2.2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部重点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条件符合性审核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审核,监理公司和测量师行分别独立进行工程计量和应付进度款计算,工程部综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意见,商工程部、财务部确定应付款金额。与工程部沟通一致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工程部协调监理公司出具支付凭证,履行付款审批手续,经财务部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拨付进度款。

3.工作程序。

3.1于每月25日,承包方、监理、测量师、业主工程师共同在现场确定当月各专业计量部位。

3.2承包方向监理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监理审核后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业主工程部。

3.3工程部审核后填写“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单”连同监理审核意见转工程部阅。

3.4工程部结合测量师的独立计算结果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参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确定当月应付工程款。在“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单”上签署意见。

3.5财务部核对有关资料并给出审核意见。

3.6主管副总经理批示。

3.7公司总经理批准。

3.8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凭证。

3.9财务部安排工程款拨付。

4.各部门职责。

4.1工程部。

4.1.1跟踪检查现场进度,掌握质量、工期是否符合付款要求。

4.1.2确定每月计量截至部位及专业进度款支付范围。

4.1.3掌握暂扣款、罚款及追加付款尺度。

4.1.4负责工程进度款审批。

4.1.5上报资金计划。

4.2监理工程师。

4.2.1组织现场计量,审核月完成实际工程量。

4.2.2审核单价及付款比例,确定当月应付工程款。

4.2.3提供准确的计量清单及已完工程进度款。

4.2.4提供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及甲供设备材料款金额。

4.2.5对甲方应履行的付款义务及时提出预警。

4.2.6签发支付凭证。

4.3预算员:。

4.3.1对照合同审查进度款付款条件及付款比例是否满足。

4.3.2审查上报完成工程量及套用单价的合理性。

4.3.3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的准确性。

4.4工料测量师。

4.4.1提供准确的工料计量及工程造价计算。

4.4.2负责核对工料计算及工程价格计算。

4.4.3负责解释合同条款。

4.5财务部。

4.5.1核查工程价款计算及审批程序。

4.5.2核对合同有关条款及支付依据。

4.5.3负责资金筹措,资金平衡,安排资金支付。

5.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工作依据。

5.1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函。

5.2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3施工图纸及已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5.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设计交底记录,业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指令。

5.5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化设计图集,施工单位二次深化设计。

5.6工程量清单规范,上级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确保学校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财务部门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负责全校的货币资金管理。学校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条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工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

(一)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三)货币资金业务岗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四)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应当加强管理与控制。

(五)设置专人负责保管定期存款单据,建立定期存款备查簿。财务部门负责制定专门的定期存款内部规程。

(六)财务部门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设立为现金出纳、银行出纳、银行交换、银行对账、银行管理。现金出纳岗不得兼任银行交换、银行对账、银行管理岗位;银行出纳岗不得兼任银行对账、银行管理岗位;银行交换岗不得兼任银行对账岗。

(七)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财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第五条现金的管理。

(一)财务部门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校内各单位单笔现金的开支限额,超出结算起点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应当严格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限额的,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三)现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套取现金。

(四)出纳人员须按照经会计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记录的现金数额准确收付,并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确保资金安全。

(五)财务负责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现金收支情况和库存现金进行稽核检查。

第六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与年检,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银行账户的管理办法。

(二)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学校及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年检等业务,校内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账户。

(三)严格遵守人民银行的结算制度和结算纪律,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不准出租、出借和套用银行账号,严禁利用银行账户或支票搞非法活动。

(四)加强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金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五)设置专人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明原因,具体分析后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六)银行对账单实行“双签”制度。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每月对账单审核签字后,报经主管财务的'校级领导审签后与当月的会计凭证一同保存。

第七条银行票据和印章管理。

(一)银行票据包括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现金交款单、进账单、电汇单、银行汇票、零余额账户支付令等。

(二)负责银行交换的人员办理购买银行票据业务,应当逐一清点检查,特别是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要检查编号是否连续、有无缺页、破损等情况,若有缺页、破损或编号不连续,应于购买时当场更换,领用银行票据时,要记录登记,避免空白支票丢失。

(三)银行出纳负责保管空白支票,必须设立支票登记簿,及时登记支票的购入、使用和注销情况。

(四)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必须由专人分别管理,非上班时间应分别存放在保险柜内。

(五)除规定的使用范围外,财务专用章不得用于公文性质的证明、通知等。

第八条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

凡从学校财务部门支取(含报销与借款等)的现金、支票及汇款,均应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经济责任制》以及《关于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涉及重大的货币资金支取业务,还需要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

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一)货币资金业务流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与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三)贷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四)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五)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资金管理制度

新农村建设已进入重要时期,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强农惠农政策的强力支持。乡镇财政资金成就为基层财政的重要职能。如何做好涉农资金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乡镇涉农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乡镇一级财政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要站在维护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乡镇财政的涉农资金监管职能,支持并督促乡镇财政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乡镇财政所要准确定位自身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问题。

(二)明确监管范围,优化监管机制。为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扩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乡镇财政应将乡镇本级资金、镇集体经济收入、上级政府安排各类补助性资金、上级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二是加强补助性资金的监管力度。对各项补助性资金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做到了及时公开、公示,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采取“部门造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实行“一卡通”,杜绝了挤占、截留、挪用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以保证资金按期拨付并兑现到位。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乡镇财政必须严把项目申报关,做好项目公示。并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四是加强镇、村资金和财务监管。加强镇级财政预算管理,将预算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并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及时入账。五是乡镇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上级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核算工作的跟踪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审制度,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加大对财政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

(三)创新分配体制,探索公平机制。针对当前人地矛盾突出现象,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惠农资金分配体制,力争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党的富民政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每个村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群众意愿的`情况下,按现有人口分配乡镇财政补助资金的办法。即经全体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政策的基础上,对乡镇分配到村的按田地分配的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采取以现有人口平均分配的办法。实行这种分配办法后,则可让没有分到田地的现有人口也可分配直补资金享受党的惠农政策,感受党的富民政策带来的好处,有效地解决按照田地人口分配中存在的人地矛盾问题。

资金管理制度

(1)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到位。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严重后果的,项目财务负责人及有关财务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财务部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6)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7)公司及项目安全负责人员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按阶段考核,事故指标超过标准的,专业内所有人员风险抵押金归公司,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

(8)安全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保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顺利实施,夯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社会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和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是市财政为加强科普事业宏观指导和建设,按照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安排的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管理。

第三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科普项目建设的引导推动和科普业务活动费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奖励。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青少年科普:主要指围绕未成年人“学科学、爱科学”的各类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各类青少年科技场馆(室)建设引导、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建设和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等。

(二)城镇劳动人口科普:主要指围绕街道、社区科普创建引导、科教进社区(军营、企业、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动;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职工技能培训、基层科协与市级学会干部及科技工作者开展的科普教育等活动。

(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主要指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着力提高其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在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科技素质培训和科普教育等活动。

(四)农民科普:主要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兴农富民,向广大农民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宣传科学思想,抵制封建迷信。引导和鼓励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一站一员一栏”等平台建设,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业专家库的作用,开展各类“科技三下乡”活动。

(五)科技社团科普:主要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的具有创新特点的各项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创作、科普研讨、科普论坛、科技推广等活动。

(六)重大科普宣传活动:主要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由市政府及中国科协组织的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专项活动。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主要指科普影视拍摄、科普活动多媒体、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重点扶持资助原创性和选题优秀的科普作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

(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小型科普场馆建设的引导资金投入;科普画廊和科普网站的建设,大型科普设施建设方案的调研活动;科普设施的维护管理。

(九)大众传媒的利用:主要指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辟科普专栏和专版;租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幕进行科普宣传的项目。

(十)围绕全市科普工作目标,由各区承办的对全市产生直接影响和有示范作用的活动,以及由各区作为投资主体且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补贴。

(十一)优秀活动项目的评比:鼓励各项科普活动在形式、内容、效果上不断创新,对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

(十二)经市财政局、市科协批准的其它科普项目支出。

第四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

第五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由市科协根据全市科普发展计划及省、市当年工作部署,提出初步安排意见,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重点科普项目计划,纳入市科协年度部门预算。

第六条市科协根据部门预算提出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安排计划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市级年度科普专项经费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额。

第八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项目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的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市财政局、市科协将组织力量对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进行监督评估。年终市科协将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决算及使用情况按绩效考核的要求书面报市财政局。

第十条科普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动项目计划的,由市科协报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调整或变动。

第十一条市级科普项目实行项目经费责任制度,预算确定的项目须签订《苏州市财政拨款项目责任书》后,按责任书规定的金额、用途和进度拨款。需要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发生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行为,市财政局将停止拨款、收回补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各市(县)、区可参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落实好科普专项经费。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苏州市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卷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资金管理制度

1.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严格预算管理的同时,对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对村级支出实行以收定支;做到无预算的不开支,有预算的不超支。

2.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实行“定性、限额、分类”管理,坚持从紧节约,区别对待,合理使用。

3.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民主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严格执行村级财务联审联签和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一)、规范收入管理。

凡村集体承包上交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土地租金收入、资产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财政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项拨款、“一事一议”筹资资金、往来资金以及接受的社会各界帮扶款、捐资款、赞助款等款项必须由镇经管站开出票据收取,集体资金收缴量大的村可由镇经管站开票后交村助理会计代收。村收取集体资金时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算凭证》和“一事一议”专用票据,否则农户有权拒交。

村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助理会计收取的现金三日内必须及时、全额解交村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白条抵库、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用,每村备用金为20xx元。

(二)、规范支出管理。

村级支出实行以收定支,支大于收、财力无法承受的村不得报支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的可使用镇统一印制的《支款凭证》,但每张凭证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且必须取得收款人的原始手续作为附件。原始凭证要合法、有效,并注明用途,手续齐全,即: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齐全。5000元以上的大额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必须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报支隔季发票需书面说明事由,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入账核算。发生超过500元的付款业务,应通过转账形式支付,发放农民的所有款项一律打卡。具体支出标准为:

1、村干部报酬及奖金严格按照镇考核文件精神执行,由镇组织科和经管站审核发放。

2、村干部保险费按区镇文件精神执行,严禁利用职权,擅自提高标准或多头投保,由个人负担的部分集体不得报支。

3、村级办公、会务费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水电费、打字复印费、电脑耗材、专栏制作、横幅标语等支出。根据各村人口规模确定,每人每年10元,实行限额使用、按实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办公经费支出的,须经“五议三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并报镇政府批准。

村级会议一般不支付相关补贴,确需支付的,如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党员冬训等重大活动,禁止到饭店就餐,时间超过半天且村财力允许的,每人每次列支不超过15元的费用,凭参加活动人员的签字名单履行报批手续。

4、四属户补助费五保户(包括集中供养的和分散供养的)、烈属、军属等补助按区、镇标准执行。村民因遭灾或生重病,救助金额200元以内的,由村“两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救助金额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报镇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给予救助;特殊情况报镇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给予救助;一次性救助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且不得镇、村重复救助。

5、差旅及交通补助费。

(1)除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突击性任务等特殊情况外,村干部不得擅自租用车辆,严禁私事用车公款报支。

(2)因外出参观学习等需集体用车的',事前报镇xx批准后方可另行开支。

(3)任何人都不得在村集体资金中报支车辆修理费、加油费等。

(4)村干部到泰州市外出差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并于出差归来后一周内到镇xx履行费用报批手续;未经同意的,出差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6、报刊费严格执行省定标准,总额控制在20xx元以内;报刊种类以党报党刊为主,自费及其他刊物村不得列支。超限额部分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自负。

7、用工支出严格控制用工费用,用工实行定额管理:定额为各村总人口数。确因村务发生的用工,如村庄环境整治、“秸杆双禁”、公益事业建设等用工,必须使用镇统一印制的《村集体用工结算单》,工价掌握在每个工日30—40元,用工结束后,及时公布用工情况,按时结报,打卡发放。超定额发生的用工支出由村党组织书记自负30%,村其他干部自负70%。

8、捐助、赞助、贺礼支出不得以捐助、赞助、贺礼费等名义向外单位捐款,确需捐赠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

9、学习培训费村干部参加学历学习必须经镇批准,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到镇组织人事科审核,经批准后凭手续报支70%的学习费用(不含书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其培训费用按相关部门的通知执行。

10、村级招待费村级公务招待费零支出。确因公用设施建设维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发展村级经济等必需开支的招待费用,按区xx《关于规范村级招待费开支管理的实施意见》(姜纪发〔20xx〕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商务招待费(用于招商引资、涵养税源和上争资金等必须开支的招待费用),按下列标准执行:

涵养税源按镇财政奖励总额的40%计提商务招待费;。

上争资金按上争到账额的10%计提商务招待费。

组级一律不得列支招待费。

计提限额内的商务招待费按程序列支,超限额部分一律从村党组织书记的工资中扣除,严禁通过虚列工程支出、用工支出等行为变相支出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全额清退,并追究村党组织书记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1、计划生育费育龄妇女参加妇检,村可以视财力给予一定的补助,每次每人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元。特殊户发生的计生费用,原则上由对象户承担,情况特殊的经村“两委会”和监委会研究确定后报镇分管计划生育的负责人审批后由村承担。

村干部带队外出寻找计划生育违规人员,其费用原则上由对象户承担,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可由村用备用金先行垫付,待对象户回来后归户结算,无法落实的经村“两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研究,并报镇分管计划生育的负责人批准后由村承担。

12、征兵工作费基数每村1000元,每进市站体检1人增加200元,每输出一个兵员再增加100元。超支部分村党组织书记负担30%,村主任负担25%,村民兵营长负担20%,村其他干部负担25%。

13、工程建设款项支出凡属村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五议三公开”决策程序,报镇批准后,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

拨付建设工程用款时,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表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正式税票、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并按程序审批结算。严格控制工程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项目批准部门审批。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导致工程款项超支的,谁审批,谁负责。

14、其他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经镇分管农经的负责人同意后报支。

(三)、规范债权债务管理。

村组集体资金原则上不得出借,确需发生出借的,要严格按照“五议三公开”的程序,由村两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经镇经管站审核,报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出借,收取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并签订书面协议,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担保,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回借款本金和资金占用费。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清收应收款项,做好资金回笼工作,对有偿还能力的债权予以清收,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款项的减免。如出现债务人死亡或破产等情况,确实无法收回的,要经镇经管站审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

2、各业承包合同必须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兑现到位,特殊情况造成尾欠的,由承包人作出书面限期还款承诺,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入账。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化解往年形成的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原则上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确需举债的,在落实还款来源的基础上,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出方案。由村两委会集体提出举债方案。

(2)、民主决策。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听取意见,并采取投票的方式表决。

(3)、公开公示。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方案,于7日内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申报审批。将经讨论通过的方案、会议记录、申报审批表,报镇经管站审核、镇政府审批。

(5)、实施跟踪。镇经管站负责跟踪监督举债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4、对未按规定程序擅自举债的,实行“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

(四)、规范报批程序。

1、编制预算方案每年3月底前各村根据本村实际进行预算,提出当年各项收支的计划,经“五议三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上报镇xx审批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后实施。无预算的不予支出。

2、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结算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消费,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结算。

3、实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制度村级开支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审核人(村主任)共同签字,交村监委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监委会签字盖章,再经村党组织书记审批后由财会人员审核付款记帐。

4、对非生产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各村要建立非生产性开支台账,逐笔逐项记载,并注明事由,对非生产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5、实行定期公开村级开支必须按村干部报酬、日常办公、会务、交通差旅、招待费、用工、学习考察、报刊等项目进行分类,以“日记账”形式逐项明细按月或按季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明确监管职责村党组织书记是抓好村集体经济收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组织实施。对弄虚作假报支的一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因领导重视不够、控制不严、管理措施不够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落实监管要求一是专户核算。各村要建立支出明细账进行专户核算。当年开支指标已用完的,财会人员不得付款记账,当年有节余的可结转下年滚动使用。二是公开财务。村级各项经济收支必须按财务公开的要求,按季向村民公开,每年年初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度集体经济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定期检查。每季镇组织一次各村经济收支执行情况的检查,主要查看各村收入是否按时记账,查看支出是否掌握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查看各村是否实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的账务处理流程。四是强化专项考核。镇将收支管理执行情况列为农经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未按收支管理预算方案执行的村、支大于收的村,将及时通报批评。

3、加强监督指导镇纪监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监督,对机关工作人员在村报支费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农经部门具体负责业务实施;审计、财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镇驻村勤廉督导员负责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镇xx和经管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