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值班室管理规范(优秀21篇)

小编: 碧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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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值班制度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

市、区(县)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各级政府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以专职值班为主;

(三)政府机关其他部门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公室(或秘书处)和相关职能处室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值班安排)

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本级应急办负责安排。政府机关各部门值班室值班工作由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安排。值班表每月至少编排一次,经应急办(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人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通知执行;

(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

(四)各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值班室在节假日最后一日下午5时前,书面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检查指导)

各级政府机关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

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上级值班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

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区、县应急办)和政府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市应急办)。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报告。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凡本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件,均列为重大事件。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政府职能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队伍建设)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各级政府机关应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

值班室须配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有线无线电话、800兆数字集群电话等先进通讯设备。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

各级政府机关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和政府部门办公室(或秘书处)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部门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解释权限)

本规范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制订细则)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依照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参照执行)

本市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十九条(试行日期)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机关值班制度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避免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值班人员管理规范

为规范研究生会办公室值班管理,确保日常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地为研究生同学服务,根据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原则,特制定办公室值班人员工作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研会办公室值班人员,请各部门认真学习。

一、值班出勤管理

二、办公室钥匙管理

三、登记本管理

四、物品保管

3.为了个人财务安全,请勿在办公室堆放私人物品;

五、借还保管

六、档案保管及查档管理

1.档案保管:

2.查档管理:

a.一般情况下档案只允许现场查看,切有值班人员在场,同时值班人员须做好记录;

七、黑板留言

1.值班人员应完成留言版上所布置的值班工作;

2.如有需要留言的工作,请用白板笔写清内容和及提请注意的部门;

八、电脑管理

3.任何人不得在电脑上安装软件,若为工作所需,请备案安装,并对此行为负责;

4.任何人不得任意删除计算机中的文件,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

5.避免将携带病毒的u盘在办公室电脑上使用,打开文件需先杀毒;

6.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当做记录并及时向秘书处反映;

7.使用完计算机要先关机,后离开办公室;

九、电话接听及接待

2.如有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礼貌送客,并做好登记;

十、每日报架更换

2.报纸仅限办公室内查阅,原则上不允许外借;

十一、内务卫生

1.值班人员注意保持办公室卫舒适、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3、勿在办公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值班人员须监督实施;

十二、安全保障

2.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所有电源;

3.在办公室内不得私扯电线,使用个人电器,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向秘书处或直接向主席团汇报。

1、值班时间从上班时间(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到下班时间,中途不准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早退或旷工处理。

2、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如实详尽填写值班记录所列内容,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在记录簿上署名。

3、处理当日偶发事件,如遇重大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凡因未及时上报而又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4、 值班人员要定时(早上、上午、中午、晚上)或不定时对校园环境、周边、楼房、安全隐患、学生活动等情况进行巡视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

5、对执行情况好即在值班时间内没有出现问题的,应予以表扬。

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同他人换班,并报办公室。

二、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事务,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

四、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

五、值班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事情,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一切财务。

七、对于家中有困难或本人有伤病不能值班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可以不安排值班。

八、对于临时外出、学习、开会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由办公室进行调剂。

九、女同志值班的,于下周自行倒休一天;男同志值班的,给于适当的值班补助费。

十、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十一、对于因值班缺位和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影响的,给与公开批评和和经济处罚。

十二、值班时间安排:男同志负责夜班,晚8点——次日早8点;女同志负责白班,分为2班,早8点——下午2点,下午2点——晚8点。每周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印发。

十三、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机关值班制度

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领导带班制。每个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及一名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并保障一辆值班车辆。

2、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局办公室。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5、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值班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安排。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遇重要情况,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局领导和职能科室;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的未结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职能科室。

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在《来电记录本》中记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领导,根据局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1、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

2、因工作需要需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3、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谨在值班期间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5、局纪委和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值班未在岗在位的,扣发当事人当日值班费。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值班人员因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给我局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机关值班制度

第一条为使局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国家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三条局办公室主管机局关并负责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

(二)负责机局关的收、发文办理及公文的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起草、校核以和局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四)负责公文处理中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公文处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对下级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

(七)负责与公文处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刻苦钻研,乐于奉献。要熟悉各种办公自动化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应当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行政公文不得对党的组织作指示,不处理党内各种事务。

第六条公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文种行文,公文的种类主要是: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三)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原则。

(四)公告、通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秒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凡请上级机关指示或者批复的公文,不得用“报告”)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有关事项。(“请示”就是“请示”,不得用“请示报告”)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复。(即使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复,也不得用“请示”)

(十一)会议记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部份组成。

(一)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可以用主办机关也可以用几家机关的名称,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在前。(文号应编主办机关的文号)

(二)秘密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秘密等级标注在首页的右上角,密码电报的秘密等级标注在首页的密级栏内。“绝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三)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紧急”,标注在首页右角上,有秘级时,收标注在其下方位置。紧急电报应当标首页的等级栏内,标明“特急”、“加级”、“平级”。

(四)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不般位于发文机关之下,横格线之上正中位置。年份不能简写,置于中括号内。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报公文,应当标明签发人姓名,一般标注在发文字号右侧。联合上报的签发人姓名上下排列,排列顺序与发文机关一致。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主要内容,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并准确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批转公文,标题应当避免使用重复用语。

(七)主送机关,应当写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标题之下、正文之上顶格位置。不便在正文之前列出主送机关的公文,如“决定”、“会议记要”等,主送机关可以列在正文之后。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以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如有二个以上附件应当注明附件序号。附件应当在首页左上角注明附件序号。附件一般应当与主件装定在一起,如不能装订在一起,应当在附件首面左上角注明主件发文字号。

(九)公文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印章端正盖正成文时间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底边在成文时间之下。联合行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印章从左到右排列,排列顺序与发文机关一致。盖印章的公文一般一再标明发文机关名称。落款需署领导人姓名的,应当冠其职务。如正文末页无空白处盖章,可另加标明成文时间并加盖印章同时在印章左上方标明“(此页无正文)”。

(十)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领导人的签发时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文件应当标注主题词。上报的文件,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标注在文件末页抄送机关之上。

(十二)公文件的抄送机关标注在主题词之下、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之上。

第八条公文的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印制文件标题一般用2号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每页19行,每行25个字。

公文用纸一般为16开型(260×184),涉外公文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210)。左侧装钉。

第九条

上行文:向省人民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国家交通部报告、请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向中央有关部委汇报、请示工作。

平行文:向隶属单位和地、州、市交通局布置工作,交办任务,答复请示事项。本局各职能处室不得对外行文,厅办公室可以对外、对下行文,在职权范围内向不相隶属单位行文。

第十条各行业管理局和二级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可对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工作、不得越权对外行文。

第十一条本单位可以和同级党委、军队机关、人民团体、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联合行文。

第十二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除领导交办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

第十三条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四条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十五条收文应当有专人负责登记。标明秘密等级的公文、上级机关的公文、报送本机关的公文以及代厅拟文稿、会签文稿、重要的抄送公文,均应编号登记。

第十六条文件分发应当根据文件确定的发送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有无附件等情况,查对清楚,编号登记、封发,机密件和绝密件的封口应当加盖密封章或贴密封笺,交机要交通部门投送。

第十七条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

第十八条承办单位应当抓紧公文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说不宜本单位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交办单位的文秘部门并说明情况。

第十九条拟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符号准确,编幅力求简短。

(三)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年月日。

(四)转发公文应当转发文件的责任者和公文标题。

(五)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公文结构层次不宜过多。

(六)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八)二级单位代厅拟稿,应当按公文格式打印或者用方格纸誊正,经领导人签署上报。(并附报文稿磁盘)

第二十条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第二十一条公文本机关领导人签发。重要的或者涉及面广的,必须由正职或主持的副职签发;经授权,有的公文可以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第二十二条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应当视为同意。圈阅要注明时间。

第二十三条草拟、修改和签批公文,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专用签字笔。不得在装订线外书写。

第二十四条公文送领导人签发之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和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字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上级行政机关的秘密公文,除绝密和注明不准翻印外,经厅领导人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复印,翻印、复印件按机要文件进行管理,密码电报不得翻印、复印。不得密电明复,明电密电混用。

第二十六条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等传输秘密公文,必须采用加密装置。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输。

第二十七条凡主送我厅和虽未明确主送我厅但需我厅办理的公文,厅收发室应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文日期一一登记妥善,保证定期移交档案。

值班管理规范化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县教育局安全会议精神,学校研究决定设立校门值班教师,并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职责。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班,有事须先向值班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擅离岗位,不主动邀请、允许外来人员或校内教师在值班室聊天、看报纸。

3、保持值班室内及校门周边环境清洁。

4、按实际情况分成白班和夜班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6、夜间值班人员在每天晚上师生离校后要加强校门周围的巡查,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能自行解决的要在第一时间内解决,有困难的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或及时报警,确保学校安全。

7、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8、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一时间关闭大门。

开门时间为:

春季:早上:6:006:3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30。

秋季:早上:6:206:5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00。

9、值班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二、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值班教师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值班教师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

4、在学生放学高峰期,值班教师应主动站在门口组织看护学生安全离校,防止发生意外。

三、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如有事进入,须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电话与被访者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2、严禁家长进入学校,有事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3、外来人员来访,值班教师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5、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园,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值班教师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值班人员执行工作有章可循,将本公司值班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细化,确保公司工作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公司值班人员、公司员工及来宾。

第三条值班人员应依规定穿着整齐,不得留须及长发。

第四条出勤时间:早班:上午8:30至晚上7:30;晚班:晚上7:30至次日上午8:30;出勤每人为一个班次,轮流值班,按时巡逻,巡逻时间及路线由综合部确定。

第五条值班人员应依规定时间交接班,并提前十五分钟换班交接,换班时应填妥《值班日志》,并将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换班人员在日志上签名确认。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巡逻,应依据部门规定的路线适时、适点巡逻。

第七条值班人员如遇天灾、火警、人为破坏、紧急或意外事件时,应依下列程序处置:

a: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b:向综合部报告或直接报110、119。

第四章值班规范。

第八条值班时间严禁睡觉,打瞌睡、处理私务。

第九条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不得在值班室内与任何不相干人员闲谈。

第十一条应整齐着装,并保持仪容整洁,姿态端正及值班室和卫生区域整洁。

第十二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

第五章人员进出管理。

第十三条本公司人员须佩戴标识方准进入。

第十四条本公司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须提供其主管批准之放行条。

第十五条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单位、重要客户、政府机关人员、员工亲友等),一律在值班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领取来宾登记单,凭由接待人签字的来宾登记单离开办公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另行决定。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及其他工作的协调联系,确保各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突发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值班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单位。

3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公司值班,各事业部和各单位负责安排单位内部的值班;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级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并考核,党委工作部和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不定期对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管理内容与方法要求。

4.1值班时间:当日早8:00至次日早8:00。

4.2正常工作日每天20:00、双休日和节假日每天早上8:30和晚上20:00值班人员在生产管理部调度室二楼会议室召开值班会议。会议由公司值班人员主持召开,各事业部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参加会议并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其它有关工作,公司值班人员要及时协调处理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甲醇事业部值班人员在煤化工厂区值班,需要及时协调解决煤化工生产区的有关问题,故其值班人员不参加会议;但要在值班调度会议前向生产管理部天然气生产区调度台电话报告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情况,便于公司值班人员统筹协调解决问题、联系沟通工作以及检查考核值班情况等,生产管理部调度人员负责将甲醇事业部值班人员的姓名和值班电话填写到值班签到表上。

4.3每次会前,值班人员都必须在公司的值班签到簿上签字并写明值班电话,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的,应在最快的时间内到调度台签到;其他因非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的,不允许补签。

4.4值班结束时,公司值班人员要在《公司值班记录》上填写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等情况。

4.5值班人员代表公司或本单位履行值班职责,值班领导是值班期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值班期间公司各装置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及其他临时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4.6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请假。确需请假者需向公司当日带班领导说明原因,并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公司值班人员注明其未参加会议、未签到的原因。

4.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生产装置的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执行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并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检与监护,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和防突发情况等工作。

4.8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遇较重大问题时,要及时通知调度人员,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根据调度指令及领导指示妥善安排处理。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先处理、后汇报记录。

4.9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及时接听。凡因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通讯不畅通造成损失者,将严肃责任追究。

4.10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不得酒后值班。

4.11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在公司食堂就餐,不允许离开值班岗位外出就餐。

4.12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值班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对单位不对个人,实行日累月结,在双基考核中予以兑现。对无故不值班、值班期间没有坚守岗位或酒后值班者扣单位0.2分;值班迟到者扣单位0.1分;未按规定签字者扣单位0.05分。考核结果由生产管理部提供给安全环保部,在每月的考核中予以兑现。

为加强机房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机房值班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如下:

一、值班人员要遵守机房的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和公告。

二、忠于职守、服从领导。

三、值班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职能,在工作质量上精益求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露业务、服务技术及生产上的机密。

五、值班人员每日应该保持作业地点及休息的环境卫生。

六、值班人员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要全神贯注,在工作时要互相协作,不得吵闹斗殴、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

七、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假期上班后及时销假。

八、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九、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十、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机关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车间与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密切产销衔接与协同,及时协调和解决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满足企业现场管理、生产任务调度、生产计划下达、事故应急处理、生产线流程控制及重点目标监控,借此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跨部门的.快速响应,决定自20xx年元月1日期,对机关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特拟定本制度。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部门:生产部、设计开发科、工艺质量科、采购科、销售科,其他部门可酌情派人员值班。

生产部负责协调调度各部门和资源解决生产问题,并如实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各部门按照生产部的调度安排,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4—1值班时间。

车间安排生产的周末、节假日以及晚班。4—2值班人员。

作日报部门负责人并安排好替班人员。

4—3值班要求。

4—3—1当班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正常打卡,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

4—3—2各部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填写信息要及时、准确。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应及时响应,及时上报至生产部(值班记录表件附件2)。

4—4值班的机关人员周末值班按程序经上级主管签批以打卡记录安排倒休;节假日值班则按法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晚班值班按每人100元/班发放晚班值班补贴。

机关人员值班工作将内如月度考核,未按照要求值班的,或在值班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对发生的问题出现误报、漏报的,生产部直接提交到公司考评会进行考核。

人力资源部20xx年12月31日。

附件2:值班记录表。

机关值班制度

1、局机关工作日的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实行局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和局领导轮流带班制度。

2、节假日轮流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按值班工作程序办事。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文明礼貌,忠于职守,不得脱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擅离岗位,延误时间或处置不当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4、电话处理。对于上级、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来电,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按程序办理;对于领导交办需电话通知的事项,要先拟好电话稿,讲完后再与对方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

5、文件、传真、邮件的处理。需由局机关接收的文件、传真、邮件等,工作日由办公室或有关股室分别接收,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可由值班人员接收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6、来访人员处理。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人身份和事由,并核实有关情况。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和处理,无权答复和处理的,及时请求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办理,或指引其到有关股室办理。当时不能答复处理的,请来人留下联系方式,便于以后联系。处理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项的报告或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迅速作出处理,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

局机关值班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避免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检察机关值班制度

为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机关安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院党组决定实行全员(女干警双休日值白班)值班制度。

一、本制度用于规范干警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和干警夜间值班。

二、值班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按月公布。办公室将值班表在内网通知通告栏目公布。

三、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夜间由55周岁以下男性干警轮流值班。对抽调在外的挂职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值班,但在抽调前已安排值班的,应值班。

四、夜间值班时间为18时至次日8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白班时间为8时至18时,与夜班时间衔接。

五、各科室内勤应及时关注值班安排,并提醒值班人员,遇有安排在外出公差的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及时安排其他人代班,同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

六、每周确定一名院领导带班,带班领导负责对值班干警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处理报告事项。

间,随时填写电话记录、巡视记录及其他值班情况。在交接值班时,由值班人员将值班室钥匙直接交给接-班人。

八、值班干警未按时到岗的,由门卫先行提醒;经提醒仍不到岗的,由门卫报告带班领导。

九、值班干警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紧急事项不能到岗的,可自行调剂,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干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日安排的值班的,应向带班领导请示后自行调换值班人员,替班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

十、值班室钥匙应妥善保管。钥匙交接由上下岗值班干警直接进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交接的,应交下一岗干警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内勤。

十一、办公室督促物业公司负责值班室卫生。做到每周更换床单被褥,清理值班室。值班干警应自觉爱护值班室设施、物品,维护清洁卫生。

十二、院督察委员会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督查在岗情况在内网上公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值班制度的顺利实施。

十四、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大楼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脱岗。不得进行下棋、打牌、饮酒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二、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责任区域进行经常巡查;负责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如下一个班次人员未到岗的,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遇有特殊事由需换班的,须经带班领导同意。

四、交接-班人员必须交接清上一个班次的值班情况,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相互签名认可。如交接不清,在谁当班时间内发生的问题就由谁负完全责任。

五、采取轮流值班方法,值班工作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和协调,带班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进行督促检查。

六、工作日实行夜间值班,双休日和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值班人员可提前1小时下班用于就餐,次日上午可推迟1小时上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2:00-17:30;夜间17:30-次日8:30。

七、每日按时向市院值班室汇报值班情况。市院值班室号码:88806905。

八、注意保持值班室内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和物品。

为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机关安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政务值班制度。

一、本制度用于规范干警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和干警夜间值班。

二、值班表由检务部统一安排并按月公布。检务部将值班表在内网公布后,并同时将值班表在院公示牌予以公布。

三、法定节假日由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夜间由50周岁以下男性干警轮流值班。对抽调参加区委区府中心工作或在外挂职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值班,但在抽调前已安排值班的,应值班。

四、夜间值班时间为18时至次日8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白班时间为8时至18时,与夜班时间衔接。

五、各部局组中心内勤应及时关注值班安排,并提醒值班人员,遇有安排在外出公差的及时报告部局组中心负责人并及时安排其他人代班,同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

六、每周确定一名院领导带班,值班干警在院一楼政务值班室,并作好值班记录,遇重大情况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七、带班领导负责对值班干警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处理报告事项。

遇紧急重大事项要积极组织处理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日志。

九、值班干警未按时到岗的,由门卫先行提醒;经提醒仍不到岗的,由门卫报告带班领导。

十、值班干警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紧急事项不能到岗的,可自行调剂,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干警间代岗、换岗的,应提前告知当日带班领导。

十一、值班室钥匙应妥善保管。钥匙交接由上下岗值班干警直接进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交接的,应交下一岗干警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内勤。

十二、值班室开通外网和电视,供值班干警自带笔记本电脑上网使用。值班干警在值班室上外网时,应遵守院信息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

十三、检务部负责值班室卫生。做到每周更换床单被褥,清理值班室。值班干警应自觉爱护值班室设施、物品,维护清洁卫生。

十四、带班领导、院纪检部门应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务部每月将到岗情况在内网上公示。

十五、值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按《xxxx区人民检-察-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迟到1人次,扣应值班干警所在部局组中心1分;缺岗1人次,扣2分;因缺岗造成险情或事故的,1人次扣15分。

十六、本制度由检察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夜间值班制度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我局将实行局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夜班制度。现特制定值班制度如下:

1.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自觉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临时替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巡视,接-班、交-班、值班期间定时检查各办公室门窗、车库门锁、大门及其他重点部位安全情况;加强巡逻与监管,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向公安部门报警。

4.值班人员当日值班结束后,要及时做好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及时清理值班室卫生。

5.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饮酒、赌博等影响值班的娱乐活动。

一、住夜值班时间:

平时,从下午4:30-次日早上8:00,做好交接-班,确保24小时不断人;双休日及节假日,当天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二、住夜值班要求

1.乡机关干部住夜值班每周不少于1天,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另安排4-5名机关干部,驾驶员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2.住夜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随意换班,相互轮流值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由党政办进行调配安排。

3.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真实反映值班情况。

4.遇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按要求及时处置。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5.住夜值班内容:

一是夜学提素质。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夜学讨论活动。班子成员每人选定一个专题,在集中学习时作讲课辅导,其他时间为个人自学时间,鼓励干部多读书,做好读书笔记。

二是夜访体民情。对养殖大户、现代家庭工业户、低收入农户、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等重要对象进行走访,掌握民情第一手资料,并及时记录《驻村日记》。

三是夜谈暖民心。利用夜间时间,进村入户,到群众家里拉家常,促膝夜谈,嘘寒问暖,交心谈心,用真爱赢取群众的真心。

四是夜办解民忧。以村“群众说事室”为载体,驻村开展夜间接访办公活动。对一般事务性的问题,由住夜干部联系解决,对难度较大的问题,由带班领导协调解决,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疑难问题,由乡主要领导牵头解决。

五是夜会提效能。组织召开座谈会或户主会,征求干部和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良策。及时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对重点工程推进进行评比,提升工作效能,同时及时对驻村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6.严格督查,一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组织谈话教育;二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诫免谈话,并大会通报。同时将住夜值班情况纳入乡机关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2015年2月

1、值班内容。值班包括机关双休日值班、节假日值班。双休日每班两名机关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每天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及其他机关干部若干名组成。

2、值班安排。机关双休日值班、节假日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应服从安排,特殊情况提前向党政办提出申请。

2、值班职责。对群众来访和突发性事件,做到及时掌握动态,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做出临时性处置;对上级下达的紧急任务和指示,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科室反映;同时做好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3、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人代班。如遇急事或因公出差需要对调值班的,须经带班负责人同意后进行调班。因公出差不能参加值班的,要及时向党政办报告,由党政办给予调整,无故不参加值班或擅自离岗而发生问题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予以按纪处理。值班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工作。

4、值班费。值班人员值班费按有关规定发放,无故不参加值班或擅自离岗者每次倒扣2倍值班费。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社机关值班工作,增强对全区供销社系统突发事件和紧急政务的处置能力,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指挥协调、联系通畅的功能,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区社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区社领导(包括行政领导和党委成员)实行带班制度,每个领导轮流带班一个月。领导带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涪陵,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要离开涪陵时,须请其他领导代班。

2、区社政务值班科室由办公室、保卫科、组织人事教育科三个科室负责。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值班;组织人事教育科负责党委事务值班;保卫科负责安全事务和突发事务值班。值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值班期间,各科室必须轮流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请科室内其他人员代班。

3、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和下午下班到晚上10点钟以及星期六、星期日的政务值班由区社办公室主任负责值班,值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或座机信息畅通。发生值班情况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有关情况,不得推诿、拖延和瞒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4、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国家法定假日的值班,由区社保卫科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交接-班时上一班人员必须完整填写《值班记录》,未尽事宜要向接-班人员逐一交待清楚。

三、值班人员要注重仪表,接电话或接待来访人员,要使用敬语,绝不允许值班人员与人发生争吵,即使对方有错,也应耐心解释说服,防止矛盾激化。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政务。请假、外出时,应委托代班。凡因缺岗或工作不到位,处置事件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五、本制度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值班工作安排,及时印发《周休息日和节假日值班安排表》以及特殊情况期间的紧急值班(如防汛值班等),并由委机关领导带班。

二、值班期间,凡接到、市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县区工信委(中小企业局)、有关企业的紧急文件和电话(如会议通知、灾情和突发性事件报告等),应问明情况,准确记入《值班日记》,并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领导批转值班人员需要处理的事务,值班人员应及时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值班人员职责:

2、准确记录,及时办理。对各方传来的电话、文件、电报,不扣压、不拖拉、不敷衍,当班事务当班清。重大、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报告领导,积极果断处理,办理结果应及时反馈。

人大机关值班制度

一、在“五一”、“十一”“春节”法定假、重要敏感日期及明确要求值班的日期,办公室负责安排机关人员轮流值班,并明确带班领导。

二、值班人员做好值班期间公务人员和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接听、记录、处理各类电话,办理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三、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后,按情况及时报值班领导,并根据值班领导批示,分别交由各科室处理:

1、涉及各科室工作的',分别交由相关主任(科长)处理;

2、涉及领导出席会议、来客接待等事项的,交由办公室处理;

3、涉及有关单位需要文字材料等事项的,交由相关科室处理。

四、值班期间须安排值班车辆的,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司机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不能远离,并随时听从调度。

五、值班人员职责要求:

1、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随意离岗、提前下班。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要提前请假并协商他人顶替上岗。

2、传达、联络要及时准确,重要事项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的意见办理。

3、接听电话或接待来客要认真负责,和蔼热情,把事情问清楚,对本人不清楚的事情,应请示后再作答复。

4、值班期间对公务接洽、上传下达及值班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全责。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包括电话接听、工作接洽、人员接待、机关当日大事要事及会领导动向记载、已办和未办事项等。对未办完的事项,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

六、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一、人大会机关值班室设在办公室,工作日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值班;节假日由办公室安排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值班,同时安排委室主任、副主任带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不随意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要提前请假并协商他人顶替上岗。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包括电话接听、工作接洽、人员接待、机关当日大事及会领导动向记载、已办和未办事项等。接听电话或接待来宾要认真负责,热情大方,把事情问清楚,重要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四、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时,要根据电话内容,分别交由各相关委室处理;涉及领导出席会议、来宾接待事项的,交由办公室处理。

五、值班人员因失职或擅离职守造成后果的,应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公开检讨或接受其他批评,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乡机关值班制度

一、住夜值班时间:

平时,从下午4:30-次日早上8:00,做好交接-班,确保24小时不断人;双休日及节假日,当天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二、住夜值班要求

1.乡机关干部住夜值班每周不少于1天,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另安排4-5名机关干部,驾驶员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2.住夜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随意换班,相互轮流值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由党政办进行调配安排。

3.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真实反映值班情况。

4.遇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按要求及时处置。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5.住夜值班内容:

一是夜学提素质。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夜学讨论活动。班子成员每人选定一个专题,在集中学习时作讲课辅导,其他时间为个人自学时间,鼓励干部多读书,做好读书笔记。

二是夜访体民情。对养殖大户、现代家庭工业户、低收入农户、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等重要对象进行走访,掌握民情第一手资料,并及时记录《驻村日记》。

三是夜谈暖民心。利用夜间时间,进村入户,到群众家里拉家常,促膝夜谈,嘘寒问暖,交心谈心,用真爱赢取群众的真心。

四是夜办解民忧。以村"群众说事室"为载体,驻村开展夜间接访办公活动。对一般事务性的问题,由住夜干部联系解决,对难度较大的问题,由带班领导协调解决,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疑难问题,由乡主要领导牵头解决。

五是夜会提效能。组织召开座谈会或户主会,征求干部和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良策。及时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对重点工程推进进行评比,提升工作效能,同时及时对驻村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6.严格督查,一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组织谈话教育;二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诫免谈话,并大会通报。同时将住夜值班情况纳入乡机关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1、每组值班的时间为10天,实行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带班制,值班期间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要向党委书记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责任自负。

2、分季轮换按旬值班,严格执行值班交接责任制和值班报告制度,值班领导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卡,待下一组领导签字后,方可离开。

3、值班期间所有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守岗,不准擅自脱岗、离岗,乡政府纪检督查小组要不定时的查岗。

4、“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政府重新排班值班,值班期间通信24小时确保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如有情况及时上报。

5、后附东寺头乡2015年政府机关轮流值班花名表。

1、干部职工保证出勤天数,保证每月在乡住勤7晚以上,实行值班签到和办公室逐日登记,按月小结制度。

2、乡机关及各片线夜晚值班实行分班轮流值班制度,除在县城开会办事或在村住宿外,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乡住宿值班。

3、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如需请假,须向带班领导请假,经自行与其他人员调整后方能批准。值班人员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置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

4、党政综合办公室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来电来访值班记录,及时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5、乡党委、政府对值班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按照规定人数计算,每缺1人次,扣各片线20元,由各片线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如出现因值班脱岗或工作不力引发的责任事件,将追究带班组长和值班责任人的责任。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保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方便人民群众到乡办事,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制订如下制度:

1、实行双休日轮休制度,保证双休日期间政府机关有人值班。

2、轮值人员在值班期间,实行坐班制,保证24小时有人驻守机关。

3、凡轮值班期间,无故缺席,每日扣除值班人的工资100元,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在干部工作会上兑现,并且通报批评。

5、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人员,要负责处理好机关的日常工件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处理好各种矛盾和纠纷,并认真填写好值班日志,如遇特殊时期,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好情况和信息。

6、如遇重大特殊问题,积极向主要或主管领导反映情况,同时,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及时调配各方面力量处理好问题。

7、轮休人员可在适当时候补休节假日,根据政府财政状况,适当给予节假日值班补助。

8、值班期间,实行领导电话查岗和实地抽查岗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办所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干部任成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镇纪委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二条  值班时间:白天(含正常上班时间)每天9:00时至17:30时(冬天:9:00时至17:00时),夜间17:30时(冬天17:00时)至第二天上午9:00时。

第三条  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保证信息畅通,接听电话,每班必须有12名领导干部值班,26名正式职工及有关人员值班。并履行好以下职责:a、作好值班记录;b、接待上下来人来访;c、回复办理县镇交办的事项;d、处理事务、群众投诉、紧急政务、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条  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服从安排或在值班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离岗或因值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a、值班期间,无人值班或脱岗致使信息不畅通,造成工作失误的;b、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c、值班期间,、县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件没办理回复或不认真办理造成退回重办的。

第五条  值班人员遇事应立即处理,如无法当即处理,应通知有关负责人员,涉及人接通知应立即到岗到位共同解决,重大事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整洁,自觉遵守其它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相关设备,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机关值班情况通报

局机关实行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制度,局领导轮流值班,科室同志轮流值班,值班轮次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机关值班情况通报,供大家参考!

春节期间,市深化“转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2个检查组,分别于2月11日、12日对部分县(区)、市直及驻周单位的值班在岗和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发现,各地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问题;值班人员缺岗情况较多。

市委农办、市综合投资公司、川汇区委办公室、川汇区纪委等单位能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三、存在问题的单位。

1.西华县:2月11日下午14点45分至16点30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民宗局、县安监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值班人员存在部分空岗或均不在岗现象。

2.川汇区:2月11日上午9点至11点,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中心等单位值班人员存在部分空岗或均不在岗现象。

3.周口经济开发区:2月12日上午10点10分至10点30分,区卫计委、区财政局等单位值班人员存在部分空岗或均不在岗现象。

4.市直单位:2月12日上午9点至10点10分,市总工会、市环保局、市市场发展中心等单位值班人员存在部分空岗或均不在岗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克服松懈思想。坚持值班制度,是保证政令畅通,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二要对照检查,切实转变作风。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本单位在春节期间落实值班工作的情况,尤其要重点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把节日值班和日常值班、执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要严肃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等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个人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处理,并于2月19日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意见报市“转创”办。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抓好“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的落实,杜绝违纪行为发生,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xx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15日。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7月18日晚,县委蒙汉书记带领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采取不打招呼,夜间暗访的方式,对低庄镇、双井镇和洑水湾乡干部住乡镇值班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镇政府机关值班室关门、未开灯,无人值班,值班室门上贴有“有事请拨打电话3602131”,督查人员现场拨打值班电话无人接听。镇政府院内无领导值班,也没有看到值班工作人员,拨打镇党委书记张勤焕的电话无法接通,镇纪委书记易先成接到电话后和镇党委副书记冯士弟7分钟后赶到现场。经查,当晚镇政府安排的值班人员应在岗6人,分别是带班领导镇长刘兴、副镇长严洪波、正科级干部周冬莲、工作人员肖煜中、何明军和刘朝阳。严洪波、周冬莲10分钟后赶到,何明军12分钟后赶到,肖煜中20分钟后赶到。刘兴当晚在县城家中没有参加值班,刘朝阳住小龙潭村家中没有参加值班。

纪委书记易先成和镇党委副书记冯士弟当晚虽然不是值班人员,但住在乡镇,在接到督查人员电话后能迅速赶到督查现场,并通知相关值班人员到岗。

镇政府工作人员潘瑞雪在值班室值班。经查,当晚镇政府安排的值班人员应在岗6人,分别是带班领导镇党委委员彭方、正科级干部易中贤、政府工作人员潘瑞雪、黄贻健、李志华、张贵平。潘瑞雪和易中贤在岗。彭方、黄贻健、李志华和张贵平均不在岗。

镇长易长生虽然不是当晚的值班人员,但住在乡镇并及时赶到督查现场。

经查,当晚乡政府安排值班人员应在岗6人,分别是带班领导副乡长田刚、值班人员乡党委书记舒孝阳、政府工作人员田权成、谢远志、廖平和向吉培。田权成、谢远志、廖平和向吉培均在岗。田刚和舒孝阳住县城家中没有参加值班。

副乡长戴欣虽然不是当晚的值班人员,但住在乡镇并及时向督查组汇报值班情况。乡长雷汉生虽然不是当晚的值班人员,但10分钟后也赶到乡政府。

二、处理意见。

1.对低庄镇晚上无人值班,督查时现场找不到人,值班电话无人接听、镇党委书记电话无法接通,带班领导不在岗等问题,责令低庄镇党委书记张勤焕、镇长刘兴向县委写出深刻检讨;对低庄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不在岗的值班带班领导镇长刘兴和不在岗的值班工作人员刘朝阳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低庄镇党委政府就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xx年7月25日前报县纪委。

对低庄镇纪委书记易先成和镇党委副书记冯士弟给予全县通报表扬。

2.对双井镇不在岗的值班带班领导彭方和不在岗的值班工作人员黄贻健、李志华和张贵平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双井镇党委政府就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xx年7月25日前报县纪委。

对双井镇镇长易长生予以全县通报表扬。

3.对洑水湾乡不在岗的值班带班领导田刚和不在岗的值班工作人员乡党委书记舒孝阳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洑水湾乡党委政府就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xx年7月25日前报县纪委。

对洑水湾乡副乡长戴欣予以全县通报表扬。

乡镇干部住乡镇值班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镇干部“走读”现象屡禁不止,是“不严不实”的突出表现。全县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切实把乡镇干部住乡镇值班制度作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落实乡镇干部住乡镇值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切实在岗履职;各乡镇纪委书记要把落实乡镇住乡镇制度作为纪委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

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一定要以此次督查通报的问题为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把作风建设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为推进全县“两个加快”三年行动,打赢“两大主战场”,建功立业。

xx县纪委。

20xx年7月20日。

各乡镇(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经开区党工委,人武部党委,创新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县委主要领导安排,县委督查室于20xx年8月30日凌晨0:58至2:40对全县24个乡镇(区)和需24小时值班的县直单位应急值班情况进行了电话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乡镇(区)和单位应急值班情况较好,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领导带班值班正常。但仍有少数单位应急值班工作不到位,存在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现象。教科局值班电话(2520xx0)凌晨1:11、2:11、2:16三次去电均无人接听;醒民镇值班电话(2710016)凌晨1:49、2:07、2:13三次去电均无人接听。鉴于以上情况,对教科局、醒民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各乡镇(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应急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值班室和值班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和各级领导干部通讯工具必须确保24小时畅通,严禁值班人员人岗分离,严禁采取值班电话呼叫转移方式值班。

中共xx县委办公室。

镇机关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一名副职担任组长,机关干部任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并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值班时间

实行早9:00至次日9:00,24小时值班。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值班主要任务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镇分管机关领导或政府办公室主任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凡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第一条 坚持政府机关值班制度,保护政府机关安全,切实服务群众的原则。

第二条 星期日、节假日和夜间安排按值班表正常值班。

第三条 值班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工作职责,处理好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如遇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对误班误事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误班一次应视为旷工一天,累计误班达3次以上,当年考核等次应定为不称职。

第五条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通知或领导指示,要准确在《来电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传达落实。遇有紧急情况,要先向带班领导汇报,由带班领导组织处理。

第六条 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因故不能到岗或离岗,必须自找替班人员,并向带班领导报告。凡擅离职守者,最少罚款100元,当日带班领导负领导责任,同时受罚50%。

第七条 对误事人员情节轻微的比照误班处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在值班时间内按照要求本人在值班簿上签名。值班时间为下午5:30至次日早8:30,如遇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早8:30至次日早8:30。因公外出,不在滕州境内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带班领导方可与其他带班领导调换值班日并告知党政办。经带班领导同意后,值班人员方可与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值班日。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认真做好来电、来函的接收和处理。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转告有关人员,接收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及时转发。对联系公务、来客、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来者意图,视情况妥善处理,对无理取闹者要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

4、当班的情况要及时处理,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汇报。未处理完的事情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为了确保机关安全,联络畅通,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正常上班期间值班由政府文书负责,文书不在时,由值班领导确定值班人员,假期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假期值班有关工作由带班领导负总责,值班人员要服从安排,自觉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具体职责是:

1、带班领导职责:安排值班期间的工作,组织处置突发事件,完成紧急工作任务。组织机关安全巡逻检查;督查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审查值班工作纪实;负责交接-班。

2、值班工作人员职责:严守值班纪律,加强值班巡查,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院内,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及时接转文函来电,接待来人来访;负责承办有关公务,处理班内事务,按时开锁大门、开关路灯;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班内机关卫生清扫,夜间必须有1人在值班室值班,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若遇有两次打电话无人接听,则按一次脱岗处理,罚当日办公室值班或夜间值班室值班人员20元,并记一天缺勤。

3、值班人员应按值班排列顺序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因故不能值班者,不可私自换班顶替。要征得值班领导和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换班顶替,并履行交接手续之后才能离开。

4、每周星期五下午安排休假的时间为接-班时间,星期一早8时为本班终结时间。

6、双休、节假日放假时,由政府文书向值班人员移交钥匙和值班日志,收假时再由值班人员向文书移交。节假时,值班按值班排序移交钥匙和值班日志。

7、交接-班时,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涉及的公务及公物逐一清理交接。若公物损坏或丢失者,要照价赔偿,并如实汇报带班领导。

8、凡值班期间擅离岗位,领导查岗一次不到者,按缺勤一天论处,两次不到者按缺勤两天论处;贻误工作,发生不安全事故者,要视其情节,追究责任,并对值班人员各罚款50元。

9、非值班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休假期间私自返回机关上班者,按休假对待。

10、机关休假期间,镇属单位也要安排值班人员,靠实责任,确保不出问题。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1、党政机关全体职工必须坚持出满勤,每年出勤不少于220天。

2、机关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间按县政府办公室通知的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以前必须到岗签到(星期一上午9:30以前到岗签到),党政办每天早上9:30以前将签到表交由书记、镇长、纪委书记(书记不在交镇长、镇长不在交纪委书记)签字审核后收回存档。全体干部下午下班后方能离开。因公办事不能及时签到者,应电话告知办公室具体时限和事宜,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无故不签到者,以缺勤处理。出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与相关记录比对核实后进行公示。

3、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开会 、外出参观学习由党政主要领导安排,同时告之党政办备案并在签到表上注明。

4、因事、因病请假的,按请销假制度执行,并由党政办在签到表上注明。

5、节假日因紧急事务或中心工作需上班时,视同正常上班出勤,接通知后必须尽快到岗,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到,否则以旷工论。

6、每位干部职工工作日内必须住镇,严禁走读。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值班行为,构建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汉薛镇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领导及时间

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每班值班时间为48小时,交接-班时间为值班当日早上8:00,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二、值班任务及要求

1、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坚守岗位,做好来电及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并详细记录来电和群众来访的时间、事项以及交办人员。

2、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尽快通知相关人员,除留守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由值班领导带领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进行妥善处理;若发生重特大事件,应立即向镇长、书记报告。

3、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关大门及二楼楼道门(早7:00、晚9:00),并检点各办公室的用电情况,杜绝“长明灯”现象。

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全面负责机关安全保卫、防火以及保密工作,保证机关内公共财产的安全;若值班期间发生人为财产损失,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

5、值班期间,会议室、楼道、楼梯以及领导办公室卫生均由值班人员负责,确保机关整洁卫生。

三、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的通知、通报和来客来访登记,并对值班当天机关所发通知进行记录。

3、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值班人员因公或因事不能值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同级别人员代班,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

4、严格考勤制度:每月月底,由带班领导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报告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5、严格奖惩制度: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将进行不定期查岗,若发现未经带班领导批准,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者,一次扣除50元,不在岗三次以上,扣发全年奖金,当年不得评选任何先进,并不能作为后备干部使用。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办所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干部任成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镇纪委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二条  值班时间:白天(含正常上班时间)每天9:00时至17:30时(冬天:9:00时至17:00时),夜间17:30时(冬天17:00时)至第二天上午9:00时。

第三条  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保证信息畅通,接听电话,每班必须有12名领导干部值班,26名正式职工及有关人员值班。并履行好以下职责:a、作好值班记录;b、接待上下来人来访;c、回复办理县镇交办的事项;d、处理事务、群众投诉、紧急政务、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条  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服从安排或在值班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离岗或因值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a、值班期间,无人值班或脱岗致使信息不畅通,造成工作失误的;b、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c、值班期间,、县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件没办理回复或不认真办理造成退回重办的。

第五条  值班人员遇事应立即处理,如无法当即处理,应通知有关负责人员,涉及人接通知应立即到岗到位共同解决,重大事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整洁,自觉遵守其它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相关设备,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1、镇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轮流值班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安排的值班表为准,每班为昼夜24小时,次日上午8时为交接-班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照常值班。

2、值班当日,带班领导要根据情况自行安排,保证全天值班不断档,夜间值班全部到。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接听电话,准确传达信息,做好值班记录,负责上传下达,处理突发性事件,机关安全和值班室卫生和信访接待化解等工作,确保机关财产不丢失、不损坏。

4、值班人员处理突发性事件和信访案件时,应及时依次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解决问题。

5、值班记录要详细、准确、真实,要将接收时间、事由、办理、处置内容、交办时间、交办人、交接-班事宜以及值班领导、值班人的签字等内容详细记录。

6、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值班期间空岗、缺岗、断档、喝酒、赌博、打游戏等。

7、因特殊情况不能夜间值班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安排好顶岗工作。若无故不值班或擅离职守者,被上级督查机关发现或镇主要领导发现,造成工作失误或机关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从当天早8:30接-班到次日早8:30交-班,做到昼夜全员值班。

二、值班人员确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经办公室批准,可以由别人代替值班,但科级干部必须由科级干部代替,一般工作人员不准代为值班。

三、值班人员负责看护好机关财物,及时接听来电,并作好记录,处理好来人来访。如遇到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私自外出和旷班。

五、实行机关值班考勤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值班人员到办公室指纹考勤),每次值班补助40元。对私自外出和无故不值班者每次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因上级查岗不在岗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影响)的,全体值班人员不安排值班补助,并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对办公楼内未关的门窗,下班后负责关好(各办公室门窗由本办公室人员负责),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七、工勤人员除平时按要求值班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服从调度安排。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尽职尽责,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2、坚持党政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

3、值班时间是指下班后夜间和节假日。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各种动态信息的接收、传递处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承担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紧急文书处理等。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和值班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所有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党政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任组长,机关干部任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做好值班协调并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值班时间

(一)按照《施桥镇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安排表》排序,每天从早上8:00晚上21:00,节假日除外。

(二)重大节假日的值班安排由镇党委研究后统一安排。

三、值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处理公务来电、群众来访等有关事务,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工作。

(二)负责机关签到、卫生、接待等正常秩序;遇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请示汇报。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四、值班纪律

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等原因造成工作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制度自制定起有效

为加强镇机关政务值班管理,保障值班期间的正常运转,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保证镇机关值班的安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置值班期间发生的一切事宜,保证值班信息畅通无阻,确保值班正常、有序运行。

二、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如发生无法处置的突发事件,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弄清突发事件的情况,并按照应急处置和分管职责的要求,向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情况,并通知有关工作人员处理。

三、坚持值班交接制度。镇机关政务值班分为13个值班组。每个值班组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由值班领导签字认可。值班交接必须坚持上不交、下不接的制度,交接时间定于次日上午上班时间。值班交接时,值班领导须将到位情况向党政办通报。

四、坚持值班请假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夜间值班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找人代替值班;对于外出、学习、开会等原因不能值班的,须报值班领导同意并告知党政办。

五、严肃值班纪律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加强镇机关的安保、巡检等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工作纪律,不准酗酒误事;

4.对于无故不值班或擅离职守的人员,发现第一次由镇纪委进行批评教育,发现第二次及以后每人每次给予100元的处罚,发现第三次及以上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本人作出书面检讨。

此制度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镇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情况通报。

机关值班制度

为加强机关的值班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对机关值班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值班室必须不断人,值班组主要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接待群众来访,遇到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街道有关领导,各值班组长要做好值班交接手续,并作好值班记录,实行零记录制度。

二、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按机关请销假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本值班组的班子成员及值班组长同意,可暂不参加值班,但不发当日的值班补贴。

三、临时因事因病需找本机关其它工作人员代值班的,须先告知本班的值班组长,并落实相应的代班人员。

四、值班半途离开,或不住宿应视为不在岗。

五、成立值班督查组,督查组由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组成,检查组经常性地开展督查,督查情况次日公布。

局机关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凡是值班工作失职被、县政府或县纪委及以上级别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事人本人及所在科室年终综合考评按照机关科室综合考评办法和职工个人综合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分值的扣分,并按下列方式予以经济处罚: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值班方式

“物管公司保安与干部职工相结合”值班方式。

二、值班人员范围

(一)领导带班(值班)范围:党组成员、正处长级干部、正副调研员。

(二)一般干部值班范围:各科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在编正式职工(审批中心注册窗口干部除外)。

三、值班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1.工作日由保安24小时值班。

2.双休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带班、1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下午5: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3.节假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2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晚上11: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二)12315申诉举报的分流处理工作除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处理外,其余时间由消保科负责。

四、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领导职责。值班领导由局领导轮流担任,每周一轮值(节假日每日一轮值),受市局值班领导的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指挥值班室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和应对其他意外情况。

2.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3.检查局机关和各单位值班人员以及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

4.值班期间不能出涪陵区外,节假日期必须到分局政务值班室或到工商所进行现场督查。

5.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干部职工值班职责。干部职工每日一轮值,履行下列职责:

1.了解值班领导所在位置和各工商所政务值班人员情况。

2.了解市场动态和环境情况,及时准确地接收上级发出的任务、检查,督促工商所按照规定行动。

3.接受上级的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及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给工商所和有关人员,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督促检查工商所遵守安全规定,将工商所一日活动情况,综合报告值班领导和上级值班员,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6.接听政务值班电话。认真做好政务值班电话记录。

7.查看市局公告。对市局公告栏中涉及全局的紧急公告,要及时转发,并群发至全局干部职工的移动电话上。

8.保证每小时上网浏览12315系统1次,对12315系统分流和紧急举报、投诉进行处理。

9.其它应完成的交办工作。

(三)应急处突组值班职责。由执法支队、监督管理科、消保科分别安排一名同志组建应急处突组,主要负责分局值班期间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平时夜间和周末值班,每周一轮值;法定节日值班,每日一轮值。应急值班人员原则上可不在机关办公楼,但应当在接到应急任务后30分内赶到指定地点。

五、值班人员行为规范

(一)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二)必须按时到岗、全程在岗。

(三)严禁饮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时饮酒。

(四)严禁在值班场所打牌、赌博、上网聊天、打游戏、吃零食以及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五)举止得体、坐姿端正,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要求。

(六)其它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六、对值班人员的督查

分局机关政务值班室归口由办公室管理。由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助负责对政务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遵守值班纪律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有违反政务值班工作制度或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按分局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景县教育局机关值班制度                

1、        县教育局机关值班共分为七个值日组,实行行轮流值班制度。

2、        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每组值班人员从周一上午8:30到下周周一上午8:30。

3、        电话要24小时畅通,保证上传下达。

4、        遇有上级交办的事情,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交主管局长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局长。

5、        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交接-班人员要相互通报情况。

6、        出现值班人员缺岗空岗情况,罚款30元。

7、        出现治安案件的,追究带班人员和有关责任人政治经济责任。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民政局值班表。值班人员共分七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成员由34人组成。每个小组每周值班1天,按分组顺序进行,本周星期日值班后,星期一连续值班,其他小组值班时间依次顺延。

二、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下班后到下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到第二天早晨上班前;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昼夜值班,第二天早晨按正常上班时间交接-班。

三、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留守接听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局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等交接-班时通知有关人员。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人员记入《值班记录》,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不空岗。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

2、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3、值班人员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全体值班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

4、如上级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发现空岗现象,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做出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关人员各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一、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三、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党政机关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党政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有序高效地处理各项政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各级党政机关运转正常、工作高效、服务优良。

第二条  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推进值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县政府值班工作,由、县政府领导带班,、县政府主任办公会成员值班,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干部值守,具体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县政府统筹安排。县人大会、县政协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好值班工作;人武部的值班工作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乡镇(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安排领导干部带班和干部值班;节假日期间要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带班。

(三)县直各部门要根据职能特点,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和工作无缝衔接,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干部职工值班。

1、常年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部门和单位: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办、机要局、政法委(县维稳办)、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防汛办)、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疾控中心、外宣中心、县电视台、县供电局、县供水公司等。

2、节假日、双休日和重要、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部门和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贸局等。

3、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部门和单位:县纪委、组织部、统-战部、县总工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等。

4、其他部门和单位: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敏感时期,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8小时工作时间要在岗值班,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离开中心城区,确保随时到岗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条 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公务。

(二)带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紧急、突发情况,原则上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节假日带班期间原则上8小时工作时间要在岗(办公室),因公临时短暂外出,须将去向告知值班人员。

第四条 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值班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负责了解并参与处理值班时段以内发生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公务。

(二)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因公临时短暂外出,须将去向告知值班人员。

第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坚守值班工作岗位。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符合政策、严肃认真、迅速准确、热情周到,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回音。

(二)负责处理急文要电。保证本级党委、政府与上级党委、政府和下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之间政令畅通、运转有序。

(三)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信息。对本行政区、本部门、本系统内发生的紧急情况,做到有情必报、逐级上报、安全保密。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逐级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内的重大情况及其动态。

(四)掌握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联系方式;掌握本级各部门值班电话、负责人电话和上级、下级党委和政府值班电话。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紧急信息为: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涉及国防、外交和港澳台地区的重要紧急动态,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以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具体包括:

(一)主要江河发生10年一遇洪水或超警戒水位,小ii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乡镇(区)所在地以上城镇受淹或较大范围发生洪涝,倒塌房屋50间以上,一次性造成农作物绝收6万亩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因灾死亡1人及以上或群众被大水围困的汛情;5个乡镇(区)及以上范围强降水达50毫米以上,2个乡镇(区)及以上范围降水达100毫米以上;1个乡镇(区)及以上范围的冰雹,县域内的倒春寒或7天以上秋风、凝冻;烧毁房屋10间以上,森林过火20公顷以上或重特大草场火灾;3.0级以上地震;出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二)发生区域性干旱,致10个乡(镇)农作物受灾,致5个乡(镇)或县城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受影响;暴发性病虫、鼠害,涉及1个乡(镇)范围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新传入境、转基因生物灾害或重大有害生物暴发、流行等。

(三)一次死亡或生死不明3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累计10人以上,或大型活动和群众性节假日娱乐活动中死亡1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事故、事件、案件;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生产、交通等安全事故;飞机失事、列车相撞或颠覆等事件。

(四)县城(含中心城镇)全城性供水、供气中断;造成较大影响的电力、通信、信息网络、金融支付和清算系统、特种设备事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涨幅较大,出现商品抢购或粮食供应紧张。

(五)重大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放射性污染;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严重泄漏、丢失或被盗。

(六)肺鼠疫、肺炭疽在1个村(社区)及以上范围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2例以上;霍乱在1个乡镇(区)区域内1个周发生5例以上病例,或涉及2个以上乡镇(区),或发生在县政府所在地城市;乙、丙类传染病在1个乡镇(区)区域内1周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平均水平1倍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1个以上乡镇(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腺鼠疫、新发传染病疫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或动物间发生1个以上乡镇(区)区域的传染病暴发,或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达50例以上,或可以造成人与人之间传播的重大动物疫情;重大植物疫情等。

(七)造成人员伤亡或5人以上人员中毒的食物中毒事件、急性中毒、职业病或其他中毒事(案)件等。儿童、学生服用预防药、预防接种致群体性发病;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毒种丢失等。

(八)可能引发或已经发生的暴-乱、骚乱;机关、学校、看守所等重要场所遭非法冲击或造成严重后果;军地、军警、警民群体性冲突或造成人员死亡;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案。

(九)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包括罢工、罢教、罢课、罢市、罢运、阻工、抗税、哄抢、静坐、请愿、游-行、集会、示威、金融挤兑、到省进京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堵塞干线公路、城市主要街道,有境外背景的非法宗教活动,因权属争议或环境、生态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械斗,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等。各类非法结党、结社活动及动向。

(十)爆炸、纵火、投毒、暴狱案,死亡、重伤累计5人以上的杀人案;劫持汽车、船舶、人质案;抢劫或盗窃金库、运钞车,抢劫金融机构现金5万元以上;抢劫或盗窃10万元以上现金或价值50万元以上物品等案件。

(十一)抢劫、盗窃或丢失军用枪支(含小口径运动步-枪)、50枚以上雷管、10公斤以上炸药案件;牵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剧毒物品或放射物品案件;重大邮寄危险物品案件;重大走私、金融诈骗案件;重大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砍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5千克、鸦片30千克)或制造毒品案件;盗窃、出卖、丢失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事件、案件等。

(十二)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实施的核、化学、生物、爆炸袭击等,给国家利益和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危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十三)因行政执法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矛盾;校园安全事件;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妨碍执行公务引发的矛盾纠纷;故意伤害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或国家工作人员自杀事件;省(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的伤亡事件、事故等;计划生育工作中发生的人员死亡和矛盾纠纷;涉法涉诉、精神病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劳-改人员、在押人员、外籍人员等特殊人员意外死亡或引发的纠纷。

(十四)其他需要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

第七条 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与处理程序:

(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将初步了解的基本情况通过电话报告党委、政府,并在事发后9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准确报告最新情况;对情况尚不明确、要素不齐全的信息,实行边报告、边核实,并注明“正常核实中”。

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报送信息,各级各相关部门须在事发后6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政府,并及时跟踪续报最新情况。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一般通过传真。事发或接报后90分钟内无故不报的.视为迟报,24小时不报的视为漏报,72小时不报的视为瞒报,接报未经核实、报告失实的视为误报或谎报。

县直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各乡镇(区)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时,必须先向、县政府报告。

(二)对接报的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核实情况。特别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核实了解和续报详细情况。接报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后,应迅速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情况直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同志报告和有关部门传达。

(三)从接到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现场处置人员保持联系,必要时派人深入现场,确保掌握和报送最新情况,及时传达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动态情况。

(四)接报的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机关反馈情况。对接报的紧急信息报告、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整理归档保存。

(五)发生突发事件后,所在地乡镇(区)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后,所在地乡镇(区)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

(六)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后,、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属于特大事故的,、县政府主要领导要到现场指挥处置。

(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机构和人员承担信息工作,做到机制健全、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工作联系,不断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确保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及时处置,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

第八条 确保值班工作政令畅通,运转有序。

(一)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特殊敏感时间的应急值班安排。节假日前按通知要求将值班安排情况书面报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值班室电话(传真):22732600、22732618,传真:22732683。县政府值班室电话(传真):22732670,传真:22732668。县政府应急办电话:22732170。

(二)各乡镇(区)党(工)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政办主任,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秘书科科长)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通讯号码变更后,要及时报告办秘书科,县政府值班室。

第九条 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值班纪律。

(一)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效能执法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值班工作。

(二)各乡镇(区)党政办公室和县直各部门办公室(秘书科)是值班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值班制度不健全,值班人员不到位、脱岗的;

2、通讯联络不畅,带班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联系不上的;

3、在重要紧急信息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机关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落实不力的;

4、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对授意信息工作人员瞒报、谎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对不配合甚至阻挠干扰上级党委、政府调查核实信息的,对在重要紧急信息和急文要电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强化值班工作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改善值班条件,提高值班应急处理能力;安排好值班人员的食宿,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全面提升值班工作水平。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根据上级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统一布置,在寒、暑假及重大节日、突发性事件期间,党政办公室必须安排值班,以保证上情下达,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一、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做好值班记录。

二、按时交接办,办妥交待手续。

三、热情、耐心地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回答问题;需找有关职能部门接待时,应指引地点;来访人员找镇党委、政府领导一般应先请分管领导接谈,确需镇党委、政府领导接待时,由党办安排;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负责人来访,应及时告办公室负责人安排接待。

四、公务电话应认真记录 ( 包括发话人、发话时间、电话内容、记录人等 ) ,及时转告办公室负责人或有关职能部门。

五、按时到五华山省政府机要交换站交换机要文件,文件取回来后要及时分发;节假日收到的明码电报可直接交有关处室处理;无法处理的机要文件移交下一班处理或用专门箱柜保管好,留待机要文书人员处理。

六、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不在时,直接报有关职能部门或校值班领导。

七、值班期间因故离开办公室时,必须把门锁好,并注意做好办公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八、值班期间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领取报刊杂志等工作,保管好办公室的各种设备及用具。

1、党政办值班由党政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安排,值班人员未经充许不得私自换岗,若私自换岗,期间的一切责任由原安排值班人员承担。

2、值班人员每天两人,一人主班,一人副班。主班负责办公室开门、落锁、卫生打扫和电话值守等办公室室内工作,副班负责公文传递、报纸分发、会议组织和其它机动工作。主班、副班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值班任务。

3、双休日和法定假日,若单位放假,由党政办安排各科室轮流值班,若单位不放假,由党政办人员值班。

4、值班人员要在上班前5分钟到单位,开门打扫卫生、组织签到,到下班时间后方可离开。

5、公文传递、材料报送、会议通知等工作要在接受任务后1小时内完成,确因客观原因当天不能完成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次日值班人员交接。

一、值班时间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上班时间值班人员需在值班室值班,下班时间则设置好呼叫转移电话值班。值班交接时间为次日上班时间。每月初,办公室需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张贴在一楼值班室。

二、值班职责

1、负责通知的上传下达: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通知(包括加密邮件及电话等通知)后须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并在《通知接收登记本》上做好相关记录。值班人员在对各村下达通知时,要求将通知务必下达到各村,同时做好《通知下达登记本》的记录。

由于值班人员个人原因致使通知传达不及时,并造成相关领导工作延误的,将严肃追究值班人员相关责任。

2、负责来客接待工作。对基层单位与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问清事由,妥善答复。需由领导出面接待的,及时向领导通报、并按按领导批示办理相关事务。对上级领导的来访视察,要及时向领导通报,并做好接待室的准备工作(包括购买水果等物品)。

3、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和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报刊、信件签收发放工作,报刊、信件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5、负责办公室(包括三楼办公室及一楼办公室)的卫生打扫,

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要求办公室内的桌面不得凌乱,地面不得有明显垃圾。领导批评一次罚款20元。

6、负责办公物品的保管。值班人员,应对自己办公区域的办公设备负责,包括:电脑房的资料,电话设备,电话机,传真机,文件等等。如有遗失,追究当时值班人员责任。

三、值班要求

1、各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班时间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否则,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早退一次罚款20元,缺席一次罚款50元。

2、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事因病不能值班的,值班人员应向办公室主任请示。经同意后,方可由本人与其他人员协商调班,替班人员必须服从办公室主任安排。与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必须提前与办公室主任沟通,并找好替班人员。因擅自离岗发生问题或出现事故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3、禁止在值班时间内因私事使用值班室电话,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接-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

***镇党政办

2012年1月

1、实行昼夜24小时轮流值班制,法定节日另行安排。

2、每天有一名主任(副主任)带班,负责办公室当天的日常事务和管理,从周一至周五顺延循环。值班人员采取顺延循环方式排定,每天安排1人承担当天的值班工作,值班同志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事宜而不能到岗的,经协商后由其他同志进行补位。

3、认真及时处理来电、来客、来访,做到热情、真诚、礼貌。对各类事项特别是重大事项和突发性事件,应按程序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对当班未办理完的事项,应转交接-班人员继续办理。

4、接、打电话时,态度要和蔼,用语要文明,杜绝生、冷、硬现象。要坚持首问负责制。电话接听必须在铃声响3下之内应答,并要确保值班电话畅通无阻,非公务的对外联系,禁止使用值班电话。

5、要认真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对交办的事项,要积极联系承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清洁、卫生,做好当天的报纸和信件收发工作。

7、确定的值班制度不得随意更改,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一般不得私自调班,如需调班,需向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8、值班人员须注意言谈举止,个人仪容,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值班,不得在值班时间嬉戏、抽烟及大声喧哗,玩电脑或手机游戏。

9、做好交接-班的有关工作,包括钥匙、重要事项及未完成工作的交代等。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社机关值班工作,增强对全区供销社系统突发事件和紧急政务的处置能力,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指挥协调、联系通畅的功能,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区社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区社领导(包括行政领导和党委成员)实行带班制度,每个领导轮流带班一个月。领导带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涪陵,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要离开涪陵时,须请其他领导代班。

2、区社政务值班科室由办公室、保卫科、组织人事教育科三个科室负责。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值班;组织人事教育科负责党委事务值班;保卫科负责安全事务和突发事务值班。值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值班期间,各科室必须轮流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请科室内其他人员代班。

3、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和下午下班到晚上10点钟以及星期六、星期日的政务值班由区社办公室主任负责值班,值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或座机信息畅通。发生值班情况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有关情况,不得推诿、拖延和瞒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4、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国家法定假日的值班,由区社保卫科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交接-班时上一班人员必须完整填写《值班记录》,未尽事宜要向接-班人员逐一交待清楚。

三、值班人员要注重仪表,接电话或接待来访人员,要使用敬语,绝不允许值班人员与人发生争吵,即使对方有错,也应耐心解释说服,防止矛盾激化。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政务。请假、外出时,应委托代班。凡因缺岗或工作不到位,处置事件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五、本制度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值班方式

“物管公司保安与干部职工相结合”值班方式。

二、值班人员范围

(一)领导带班(值班)范围:党组成员、正处长级干部、正副调研员。

(二)一般干部值班范围:各科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在编正式职工(审批中心注册窗口干部除外)。

三、值班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1.工作日由保安24小时值班。

2.双休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带班、1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下午5: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3.节假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2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晚上11: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二)12315申诉举报的分流处理工作除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处理外,其余时间由消保科负责。

四、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领导职责。值班领导由局领导轮流担任,每周一轮值(节假日每日一轮值),受市局值班领导的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指挥值班室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和应对其他意外情况。

2.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3.检查局机关和各单位值班人员以及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

4.值班期间不能出涪陵区外,节假日期必须到分局政务值班室或到工商所进行现场督查。

5.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干部职工值班职责。干部职工每日一轮值,履行下列职责:

1.了解值班领导所在位置和各工商所政务值班人员情况。

2.了解市场动态和环境情况,及时准确地接收上级发出的任务、检查,督促工商所按照规定行动。

3.接受上级的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及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给工商所和有关人员,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督促检查工商所遵守安全规定,将工商所一日活动情况,综合报告值班领导和上级值班员,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6.接听政务值班电话。认真做好政务值班电话记录。

7.查看市局公告。对市局公告栏中涉及全局的紧急公告,要及时转发,并群发至全局干部职工的移动电话上。

8.保证每小时上网浏览12315系统1次,对12315系统分流和紧急举报、投诉进行处理。

9.其它应完成的交办工作。

(三)应急处突组值班职责。由执法支队、监督管理科、消保科分别安排一名同志组建应急处突组,主要负责分局值班期间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平时夜间和周末值班,每周一轮值;法定节日值班,每日一轮值。应急值班人员原则上可不在机关办公楼,但应当在接到应急任务后30分内赶到指定地点。

五、值班人员行为规范

(一)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二)必须按时到岗、全程在岗。

(三)严禁饮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时饮酒。

(四)严禁在值班场所打牌、赌博、上网聊天、打游戏、吃零食以及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五)举止得体、坐姿端正,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要求。

(六)其它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六、对值班人员的督查

分局机关政务值班室归口由办公室管理。由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助负责对政务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遵守值班纪律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有违反政务值班工作制度或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按分局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机关值班室制度

1、值班人员排班由总值班室负责,经值班主任审核后执行,实行分管科室的主任带班,其他同志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的,经办公室值班主任批准,由本人负责调班。

2、值班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夏季上午7:50-11:30、下午14:50-18:00、晚上19:20-22:10,冬季上午8:20-12:00、下午13:50-17:30、晚上18:50-22:10由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其它时间由机要局负责值班。每次下班前,值班人员必须电话提醒机要局值班同志。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值班时间上班,会议室有会或领导、值班主任没下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先行下班;不得有离岗、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不在值班室的,视为离岗);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准随意透露领导相关工作信息,不准擅自拆阅有关文件或他人信函(发现后记失误);不准带亲朋好友或小孩到值班室闲聊。

2、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无人接听的,视为离岗),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值班日志(有事漏记视为离岗);按要求做好各类电话通知与登记,并及时反馈通知(参加)情况,确保不漏、不错、不延误(否则记为失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科室,并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妥善处理(未报告记为失误);及时做好缠访、闹访人员的拦截劝返工作,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因上访人员影响领导和机关正常工作的视为失误);负责办公室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搞好防火、防盗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安全事故记失误);认真搞好交接-班,当班未了事项,要和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好交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交接不到位的,责任方记失误)。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负责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卫生保洁等服务。负责文件、传真的签收、运转、落实并搞好衔接。负责中央、省、市及外地来宾的联络,与综合科及时联系。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天17:00前向总值班室和市610办电话报告当天情况等工作(没落实到位的记失误)。

三、值班奖惩

1、值班工作的日常考核由综合科负责,对值班天数、失误次数实行分月登记、年终汇总。

2、值班人员能按以上要求值班的,办公室全额发放值班补助;值班人员未能按以上要求值班,出现离岗或重大失误的,除在办公室全体职工会上检讨、扣发值班补助外,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避免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执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觉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验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耗损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1. 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在执勤中,不准闲聊、打闹、干私活、看报刊;不准抽烟、酗酒、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

2. 仪表端正、文明执勤,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上岗,并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3. 遵纪守法、不图私利,特勤队员在担负执勤、治安维护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

4. 认真执勤、确保安全,特勤队员在执勤工作中,要认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责任区安全防范工作。

5. 严格落实巡视检查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积极配合班、队里的安全防范工作。

6. 值班时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况,不得聚群。

机关门卫值班制度

第一条  各科加强对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工作意识。

第二条  局明确安全责任制度,各科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机关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防火意识,严格安全防火制度,不准随地乱扔烟头等易燃品,加强对机关防火器材的检查。

第四条  办公楼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各类贵重物品,做好文件及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条  各办公室无人时,必须锁门、关窗、熄灯、关闭纯净水器。

第六条  节假日及有关重大活动期间,值班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得无故脱岗。

第七条  加强对局机关内部管理,明确机关门卫责任制度,对外来人员做到主动询问,讲究方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  各科每天坚持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地面及办公环境整洁,做到窗明几净。

第九条  机关全体人员有义务保持好公共区域卫生,按要求定期对所担当的公共区域卫生进行清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加强机关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当班人员(含节假日干部值班)必须认真负责,思想集中,严肃门卫纪律,按制度办事。不得随意脱岗,否则发生事故应追究当班人的直接责任,不得在值班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娱乐活动。

二、及时做好电话传达和保密工作。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机关院内,遇有重大情况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汇报。

三、外来人员进出机关须主动出示证件,门卫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如有携带大件物品,当班人员有权进行查问。加强做好办公楼院、生活区周围的安全保卫巡逻工作。当班人员在夜间要开启防盗报警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盘查、记录,及时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

四、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过夜停放,非机动车辆进出一律主动下车推行。

五、及时做好邮局报刊、信件收、分、登记手续。以及做好值班室周围的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有序。

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和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干部职工按时作息,保证院内各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对政府机关大楼的安全负责。

2、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不得在院内饲养动物,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须提前报告。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4、爱护办公设备设施,熟悉有关设备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做好公共设备维护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大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和清洁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勤扫。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每日坚持打扫机关大院室外及值班室卫生,始终保持机关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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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出入大院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机关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负责检查公物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出门物资在未查验清楚前不得放行。

3、熟悉本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机关办事的车辆,应问明情况。外单位的车辆在下班后和公休日,不准在机关院内停放;非来办事的车辆,不准停放在机关院内。

4、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部门的'位置,接待集体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汇报,必要时关上大门,并迅速通知信访办,防止有关人员冲击机关办公场所。

5、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机关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工作日内每晚7:00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办公室或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机关大院。

6、严守大门,办公日早上6:30开启大门,休息日早上7:00开启大门,办公日晚上:11:30关大门,休息日晚上11:00关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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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报告。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8、积极认真做好乡机关党报党刊发放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职责分工

1.***负责星期天至星期一门卫值班工作,负责厕所卫生和花草树木的管护和按时开关机关大门。

2.***负责星期二至星期三门卫值班工作,负责厕所卫生和花草树木的管护和按时开关机关大门,接替王汉福下村不在的门卫值班工作。

3.****负责星期四至星期五门卫值班工作,负责厕所卫生和花草树木的管护和按时开关机关大门。

四、违规责任

1、门卫人员对机关院内安全和卫生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机关安全和清洁卫生。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关门期间,凡无特殊情况或未提前请示门卫值班人员出入机关大门的人员,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打开机关大门,开门造成的后果由该人负责,并按乡机关效能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五、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工作。

二、在值班时间内接待来访者、接听电话,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礼貌,并及时作好记录备查。对在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委领导报告,并按领导要求及时处理妥当。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脱岗,如因故不能到岗时,要事先找好值班的替代人员,坚决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发生。

四、坚守值班岗位,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中途若有事离开值班室,必须有人替代;不得占用值班电话聊天或联系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已办或未办需移交下一位值班人员办理的事项都要如实填写清楚。值班结束后要及时通知下一位值班人员。

一、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当班期间,机关发生被盗事件或人为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和交接-班书面记录,原则上由值班组长组长当面办理;接-班时间为当日上午9:00,交-班时间为次日上午9:00。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向值班组长和带班领导请假。

四、值班期间,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应向带班领导汇报,并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重大信息报告。

五、认真做好值班电话记录,处理好值班期间的群众来访和上级各种检查及交办事项。

六、值班人员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等情况,由值班组长与带班领导签字后送党政办,每月底由党政办汇总,按照相关考勤规定执行。

七、当班人员原则上必须在机关寝室就寝,不得在外留宿。

八、值班人员因病、事假不能到岗值班,本人应及时与党政办联系,并通知职位代理人员代理履行职责。

一、区机关实行晚间值班、节假日(含双休日)值班及重大或突发事件临时值班制度。

二、晚间值班由各单位轮流,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及重大或突发事件临时值班先由各单位提出意见再报党政办统一汇总确定。

三、晚班当值单位负责安排本单位2名值班人员,当值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值班负责人。

四、值班时间:夏秋晚间值班时间19:-21.30,冬春值班时间18:30-21:00(参照区机关作息时间表调整)。节假日、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实行24小时值班。

五、值班地点为本单位办公室或门卫室。

六、值班人员负责机关大院这安全保卫、来电来访接待处理、信息传递、各种紧急问题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报告。

七、值班实行指纹考勤。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不得擅自脱班、漏班或自行换班。

八、严格值班请假制度,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必须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安排好替班人员。

九、当值人员脱班、漏班的,扣发该次值班费并按值班费标准予以处罚;如未按要求值班或未妥善处理有关事情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值班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