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报销请示报告(实用14篇)

小编: 雅蕊

请示是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通过书面形式能够更清晰地表达我们的需求和想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成功请示的案例,这些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请示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报销请示报告

在历届冬奥会比赛项目设置中,雪上项目的金牌数都明显高于冰上项目的金牌数。北京冬奥会之前,我国获得的13枚冬奥会金牌中,只有1枚来自雪上项目。

我国冰雪运动总体上是“冰”强于“雪”,提高我国冬季运动竞技水平,既要强项更强,更要抓紧补短板。北京冬奥成功申办以来,体育部门通过跨界跨项选材,不断提高科技助力科学训练水平,全力补齐冰雪运动项目短板。

在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的9枚金牌中,5枚来自于雪上项目。无论参赛规模还是夺牌的数量,中国冰雪运动正在扭转冰强雪弱的局面,呈现出冰雪均衡发展的新格局。尤其在冬奥会的基础大项越野滑雪和高山滑雪上,中国队不仅实现了满额参赛,还不断刷新历史成绩。男子冰球、跳台滑雪、北欧两项、雪车雪橇等35个小项,首次有中国选手出现在冬奥会赛场上,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出差费用报销的账务处理。

一)交通费。

以最合理的方式选择交通方式,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报销。

二)伙食费。

出差的伙食费按照每天早饭10元,午、晚饭20元,共计50元/天的标准报销。未出差在公司按照15元/餐的标准报销。

三)住宿费。

出差住宿费按照同性2人一间150元/天的标准,以实际出差天数为准报销。

四)招待费。

以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并且需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进行招待申请,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招待行为。

四、出差报销票据要求。

一)所有票据原则上要求必须为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二)交通费发票必须是注明时间地点的机器打印的发票。确实无法提供票据的情况,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注明金额、时间及地点。

三)伙食费及住宿费发票必须是真实的发票,确实无法提供票据的情况,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注明金额,进行报销。

四)招待费的发票同上述情况一样,需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凭票报销。

五)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否则将不予报销。

五、其他。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制度解释权归成都新动力公司财务部所有。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五月五日。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各项出差工作正常有序,明确出差费用报销的程序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费用报销审批

第二条差旅费用开支,属各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由各部门经理(主任)签字后,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

第三条公司部门经理(主任)本人出差报销须上级批准后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公司各副总经理本人出差报销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

第三章差旅费开支

第四条公司差旅费报销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根据公司任职和出差地区不同,采取实报实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公司员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出差天数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主任)批准,超过此期限的,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广州、汕头、海南、上海、北京等),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发、返回当日均算)。

第八条公司员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车、船、飞机标准(见表一)乘坐,特殊情况不宜执行上述标准时,应由公司总经理签批。(表一)

级别

乘坐标准

飞机

火车

轮船

总经理

头等舱

软卧

头等舱

副总经理/特聘专家

经济舱

软卧

一等舱

部门经理(主任)

经济舱

硬卧

经济舱

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

硬座

经济舱

第九条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未乘卧铺者,可按所购票价的2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票价的20%补贴;购买软座票者不给补贴。)

第十条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凭相应张数票据在100元以内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总经理及副总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规定标准(见表二)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部门副职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部门经理(主任)及其以下人员出差每人每天给予出差补助省内20元/日,省外50元/日,特殊地区100元/日的标准补贴。(表二)

级别

住宿标准(人.天)

(一般地区)

住宿标准(人.天)

(特殊地区)

总经理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特聘专家

200元

300元

部长(主任)

150元

200元

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

80元

120元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与公司领导共同出差,财务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公司员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第十三条员工外地出差发生的宴请费,原则上按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于出差前申请,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单位后补办手续。出差发生宴请的扣除陪宴人员宴请当日一半的出差补助。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发生的文印费,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本市区内公出办事,只报销市区公交费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借款单”;若申请出差时宴请费的,还应同时附上“招待费用审批单”,经出差人员所属部门经理(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七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超过时间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每月会计核算部要对各部门和事业部、子公司的出差费用进行统计,实行独立核算。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制定,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报销请示报告

怀着对党的憧憬,在暑假期间我得到了这样一个机会,参加了__市“扬帆计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相关网站上投递了自己的简历,我怀着忐忑的心去团市委报道了,和另一位小伙伴一起分到了组织部。这次社会实践给了我更多的责任和挑战,我也从中收获了很多,学会如何进行人际交往,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专业知识。

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细致,无法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结合起来。在以后工作中我会将学习的理论知识灵活应用,不断深入到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增强自己的责任感,为今后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次社会实践也定将成为我日后在社会工作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营销财务管理制度,使销售人员差旅报销更加清楚明晰。同时也便于公司各环节操作和管理的有章可循,使各环节的工作开展更加顺利,符合公司管理要求。

(一):区域经理。

1、补贴标准:住宿、餐费:150元/天。

1)沿海地区及特殊地区补贴标准170元∕天: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山东(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潍坊)地区(含下属市场)。

2)西藏地区补贴标准:区域经理按190元∕天。

3)出差期间没有住宿的,不计住宿补贴,只计误餐补助;补贴标准:每天30元,早。

餐6元、午餐12元、晚餐12元。

4)直营店出差误餐补贴标准:每天25元,早餐5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

5)若公司直营店或加盟店已经提供食宿、不予报销食宿费用。

2、手机话费补助:

1)话费标准为:300元∕月。

2)超出以上300元标准的费用自理,不足标准的话费按实际消费报销。

3、长途差旅费:

报销标准以乘用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轮船)的票证实报实销。火车连续6小时以上车程按硬卧报销,轮船按座位或三等舱报销。

(二)部门经理。

1、住宿、餐费补贴:170元∕天。

2)西藏地区补贴标准:210元/天。

3)出差期间没有住宿的,不计住宿补贴,只计误餐补助;补贴标准:每天40元,早。

餐10元、午餐15元、晚餐15元。

4)直营店出差误餐补贴标准:每天25元,早餐5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

5)出差期间、若公司直营店或加盟店已经提供食宿、不予报销食宿费用。

2、手机话费补助:

1)话费标准为:500元∕月。

2)超出以上500元标准的费用自理,不足标准的话费按实际消费报销。

3、长途差旅费:

1、住宿与吃饭不分开,实行包干制,报销凭证以补贴金额的等额住宿或餐费有效票据为准,且票据须与出差地相吻合。

2、车票:火车、汽车的电脑打印票。若不能提供电脑打印票的区域须出具书面说明,以其他同类票据相抵,方可给予报销。

3、票据背面须注明起止地点出发日期及时刻,到达日期及时刻,若电脑票已注明出发

日期及时刻,则只须填写到达日期和时刻。若为中转站,须注明中转。

4、乘坐市内公交、地铁凭真实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5、超出以上票据范围均不作为报销依据。(如:包车、的士、三轮等)。

6、电话费:须提供电讯部门账单发票。(充值卡发票、缴费发票均不可作为报销的凭证)。

7:特殊情况下产生的费用需提前向公司领导申请执行。

1、公司要求的`特殊公务,火车或汽车的车程在12小时以上、特价机票和火车、汽车价差在200元以内的可选择乘坐飞机、公司予以全额报销。其它情况乘坐飞机的,超出部分由区域经理自行承担。

2、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须事前书面请示,若无书面请示批复单视为无效,并按照公司违纪规定进行处罚。

3、火车、轮船、省际长途汽车并存的情况下,选择最优惠的交通工具。

1、火车订票费20元以内予以报销。

2、发现虚假报销者,将给予500—20xx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不予报销当月差旅费。并给予记大过。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出差人员费用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公司经营成本,规范费用报销管理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出差人员。

3、如遇到紧急情况,由部门负责人临时派遣出差者,必须先电话通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说明出差事由,经同意后,方可先行出差,事后补填《出差申请表》交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行政部批准。

4、需要订购机票及酒店的,必须提前5天提交《出差申请表》并通知人力资源行政部,以便提前预订到价格经济实惠的机票或酒店。

四、出差批准权限。

1、普通职员出差的,由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出差。

2、部门主管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出差的,由总经理批准。

五、借款及还款。

1、员工因公出差需预支差旅费的,可以向公司财务部办理借款;。

2、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审批单》,填写清楚借款人、借款事由、预计还款报销日期等相关内容,交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以向财务部借款。

3、借款金额达1000元以上的,需详细注明每笔借款的原因及用途。

4、借款金额达3000元以上的,则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冲突,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3、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执行。

出差费用报销制度

实报销,超过规定的需报告理由,并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出差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给予相应处分,并处以虚报所改3倍罚款。

二、出差人员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相关手续。

三、出差返回后应于3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凭总经理审批后

的《差旅费报销单》财务部给予办理报销。

四、因陪同公司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五、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天数照标准执行,详情见附表。

六、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

均由个人自理,公司不给予任何报销。

七、公司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

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的,除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外,另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

篇二: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照规定的时间(3天内)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二、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乘坐普通交通工具按实报销,如遇紧急情况改换超标交通工具须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在公司领导同意情况下方可报账处理.

2、员工出差补贴标准按30元/人/天进行包干,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和餐费。住宿费地、州、市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县城不超过50元。省会城市和经济特区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凭住宿发票进行报销,住宿费如客户已负担不再报销。

3、在周边区域出差当天往返不再进行出差补贴报销

4、当公司长期派驻员工在外出差时,住宿费和出差补贴另定标准报销。

有限公司

国外出差报销

出纳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三个方面的内容。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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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报销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出国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xx〕13号)及《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xx〕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选派人员短期出国培训。

第三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因公选派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

第四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培训结构、因事立项定人、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严控费用规模,严格计划执行。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第五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部门因公出国经费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经费总额。

(二)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出国经费预算额度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

(三)省本级各单位每次选派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应当填报《浙江省省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预算审核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组团单位报送出国培训管理部门作为审批依据,做到预算先行。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先行的原则结合当地因公出国经费及出国培训管理情况,制订相应审批流程。

(四)年度内各单位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得追加,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六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出国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注重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及用汇的管理要求和开支标准参照《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浙财行〔xx〕30号)执行。

住宿费、培训费开支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

出国培训团组需在国内开展预培训和培训总结所发生的费用,参照国内培训费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组团单位和培训项目境外承办机构双方应当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费用的明细支出项目。

第十条由外方资助出国培训经费的,各单位不得重复支付。外方对资助费用开支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外方资助经费不足以弥补规定培训费用开支的,可以按照本规定的开支标准,由各单位补足其费用差额部分。

第十一条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

省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出行前,所在单位应根据组团单位出具的预付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函,在财政部门核准的出国培训经费预算额度内预付给组团单位,由组团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由组团单位统一使用。

第十三条 出国培训结束后,组团单位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做好出国培训经费决算,填写《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决算表》,做好费用审核和分摊。决算内容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等。《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决算表》须由经办人和团组负责人签字,并经组团单位财务部门审核。

出国培训人员凭《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决算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提供单位内部出国培训任务审批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审核表、出国培训审核件、出国任务批件(含日程)、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用汇相关凭据,以及国际旅费、住宿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和各项需分摊费用的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等。各种有效票据凭证报销时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出国培训人员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提供的报销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培训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报销经费,超出部分不得报销。

第十四条参加中央单位组团的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依据中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凭证及相关出国任务审批资料在规定标准内按实报销。

第十五条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

第十六条建立出国培训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和成果共享机制。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各单位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七条各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应当接受外事、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各级出国培训管理、财政等部门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培训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管理。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应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与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无关费用的应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以及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违规扩大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的;

(二)擅自提高出国培训费用开支标准的;

(三)虚报培训团组人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培训费用的;

(四)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出国培训费用的;

(五)培训期间存在铺张浪费、公款旅游行为的;

(六)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外出差报销制度

为使出差、外派费用报销有据可依,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合理合规、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依据有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以下情况适用于出差报销:

(1)总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出差的。

(2)员工自行申请,按公司本流程制度相关人员批准同意出差的。

2、以下情况适用于外派报销:

(1)外派人员不属于出差,费用按外派标准报销。

(2)项目经理自抵达项目所在地开展工作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以营销管理中心经

理签字之日为准)属于阶段性外派,费用按阶段性外派标准报销,但给予其300元/月的手机补贴。

3、以下情况不适用于出差或外派报销:

分公司自行安排开拓市场的不属于出差,费用从分公司业务开拓费中支出。

三、管理制度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由直接上司审核后按规定流程报批,批准后

方可出差。无签字批准的“出差申请单”的出差按旷工处理,且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2、员工回到公司后应及时提交出差报告,经公司相关负责人签阅后进入报销程序。并在出

差回到公司的5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或归还借款,出差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最迟每月30号前报销一次,逾期每天按报销金额的千分之一罚款(单人单次罚款最少5元最高不超过50元)。

3、差旅费报销时应按单据类别分类顺序粘贴整齐,并将签字批准过的“出差申请单”复印

件作为附件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按正常报销程序进行审批,财务根据审批手续完备的费用报销单予以报销。附件中无签字批准过的“出差申请单”复印件不予报销。

4、出差起止地一致的人员需统一申请和报销差旅费,但需列明不同人员以便财务部按照部

门进行费用核算。

5、员工出差按公司规定标准进行报销,如工作需要或情况特殊要超过标准,需事先申请,

并经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同意,否则超过规定限额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6、外派人员休探亲假报销时应按单据类别分类顺序粘贴整齐,并将签字批准过的“请假单”

复印件作为附件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按正常报销程序进行审批,财务根据审批手续完备的费用报销单予以报销。附件中无签字批准过的“请假单”复印件不予报销。

7、对报销事项或发票单据弄虚作假者,该张报销单不予报销,并计入个人关键事件作为个 人年度评审的重要依据。

8、差旅费标准如下:

(1)、住宿标准:

除涉及公司特殊需要外(如商务谈判或会议指定酒店),原则上出差人员一律选择入住经

济型连锁快捷酒店(如7天连锁、如家、莫太168及当地的经济型酒店等),如办事地点无经济型酒店,参照出差地的'经济酒店价格选择安全的酒店入住。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及以上 级别员工在一级城市住宿费不得超过250元/晚/间,其他城市不得超过200元/晚/间;普通员工在一级城市住宿费不得超过200元/晚/间,其他城市不得超过150元/晚/间;同性出差必须安排合住双人、三人房,公司只报销住房直接费用(报销住宿费时须在票据后注明起止日期、事由、人员)。住宿费据实报销,超过部分自理。外派及出差地有宿舍的必须安排合住宿舍,住宿宿舍的不予报销住宿费用,外派人员探亲休假的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2)、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市外出差可选乘火车硬座、火车硬卧或长途汽车(车票由出差人自行订购),如因事情紧急需搭乘飞机需事先在出差申请单上特别申请(机票必须尽可能提前通知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预定,选择折扣多的航班),特殊情况的须事先向其上级及行政人事经理申请并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外派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员工休探亲假只予报销不超过外派地至总公司的火车硬卧票价,外派普通员工休探亲假只予报销不超过外派地至总公司的火车硬座票价(假期参考《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出差产生的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但最多不超过50元/天/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的必须事先向其上级领导申请并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外派人员市内交通费转正之前据实报销,最多不超过200元/月,转正之后不予报销。阶段性外派的项目经理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最多不超过500元/月。 (3)、出差补贴标准:

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员工出差补贴为50元/天/人,普通员工出差补贴为30元/天/人;参加公司会议、年会、公司组织培训不享受此项补贴;临时借调人员不享受此项补贴;外派人员及探亲休假人员不享受此项补贴,阶段性外派项目经理不享受此项补贴。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公司审批,出差相关标准和补助标准由总公司单独规定。

(5)、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行政人事经理或总经理申请。

四、流程图

五、流程说明

1、出差申请单上必须注明目的地、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事项、交通工具选择、预计的费用等,并按照如上流程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2、员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应事先填写借款单,注明预计借款金额,经公司按相关权限审批后,财务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完成后的报销参照《报销流程》,所有的报销在领款前需有部门主管、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审核,如有超出规定标准的需按有关流程审批后方可报销。报销费用优先冲抵借款。

六、本流程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及更改权由总公司财务部及行政人事部负责。

为加强公司对省外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省外出差费用指员工在广东省外出差期间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具体包括:旅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及住宿补贴。

一、旅途交通费报销

1、旅途交通费报销,原则上不超过火车硬卧票费用。

2、特殊情况,经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同意,可以报销火车软卧票、飞机票费用。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硬卧票费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二、市内交通费报销

1、原则上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公交、地铁交通费用。

2、如有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携有大额现金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时间紧迫、夜间办事不方便;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等特殊情况。经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领导同意,可以报销的士费。

三、住宿费及住宿费补贴报销

1、出差员工到达目的地后,首先应向当地职能部门申请安排公司宿舍住宿,在公司宿舍住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及住宿补贴。

2、不能安排公司宿舍住宿的可在酒店住宿,住宿酒店标准为不

超过250元/天,凭发票报销。同性别员工一同出差,在酒店住宿,2人只能按1人标准报销,3人按2人标准报销,以此类推。

3、如未安排公司宿舍又无住宿发票或借住在亲朋家里,每天可报销住宿费补贴80元。报销住宿费补贴时须填写《出差住宿补贴单》(见附件一)。

本制度只适用于省外短期出差,长期出差另行协商。

本制度对报销流程、报销票据的要求,遵从财务部2012年4月份公告的《费用报销制度》。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财务部,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务出差报销单

省外出差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省内直辖市出差一律15元;

省内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出差一律12元;

6、关于差旅费、会议费的几项特别规定

(3)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

7、下列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

会议通知上明确注明收取会议费且宿费另收的;

被外单位聘请提供有偿劳务的;

带工资外出进修或学习的(一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除外);

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直接差旅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需单独办理报销手续,不可与差旅费票据混在一起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批准:

1、一般工作人员在本省境内出差,须经系、部(办)领导批准。赴省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2、中层干部省内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3、副院长、顾问省内外出差,须经院长批准。

4、院长出差须经西工大主管副校长批准并报董事长。

5、工作人员出差,凡乘坐飞机公务仓或轮船二等舱,必须事先申请院长批准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填制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预计天数,经批准后,方可出发。

二、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费标准:

2、凡夜间乘火车超过6小时,白天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定票费限额30元)。凡符合购卧铺条件而末购者:

乘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60%;乘特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50%;乘特快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30%计算发给补贴。

3、住宿费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费-发-票,按标准计发。未提交住宿发票者,按住宿费标准的一半发给。

4、伙食补贴

1)按实际出差天数(含途中)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20元;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地区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脱产到外地(西安市区以外)学习、进修人员,时间在30日内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31天以上至60天以内,每人每天补助5元。61天以上不计算补贴。

3)赴外地招生,在原补贴标准上增加10元计算。

4)会议伙食补贴:

西安市内无伙食补贴;外埠会议,凡交纳会议费或资料费者,无伙食补贴,只计算往返途中伙食补贴。凡未交纳会议费、资料费的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5、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每日发市内交通费5元。参加会议期间无市内交通费。

2)副院长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院长同意,可报销相关出租车费。

3)本省境内凡乘坐学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发市内交通费。随同出差的专职驾驶员,日行车100公里以上者,发给10元行车补贴。

6、出差期间的个例

1)出差人员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内按标准计算伙食补贴,但不计算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超30天以上停发伙食补贴。

2)学生赴外埠实习或毕业设计,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费。凡实习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计发住宿费。住宿收费的,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控制,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丢失原始票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同行人证明确属交通工具票据丢失。经领导批准,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车硬座票价。

4)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在外埠不得发生招待费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确属工作需要,应事先请示院长同意,本着勤俭的原则,在院长批准的限额内报销。

5)出差人员不得绕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还借款。

2、按照谁批出差,谁批准报销的原则,报销人应附出差申请单,原始单据,并填明报销人,经批准人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办理报销并付款。

公务出差报销标准

省外出差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省内直辖市出差一律15元;

省内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出差一律12元;

6、关于差旅费、会议费的几项特别规定

(3)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

7、下列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

会议通知上明确注明收取会议费且宿费另收的;

被外单位聘请提供有偿劳务的;

带工资外出进修或学习的(一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除外);

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直接差旅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需单独办理报销手续,不可与差旅费票据混在一起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批准:

1、一般工作人员在本省境内出差,须经系、部(办)领导批准。赴省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2、中层干部省内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3、副院长、顾问省内外出差,须经院长批准。

4、院长出差须经西工大主管副校长批准并报董事长。

5、工作人员出差,凡乘坐飞机公务仓或轮船二等舱,必须事先申请院长批准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填制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预计天数,经批准后,方可出发。

二、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费标准:

2、凡夜间乘火车超过6小时,白天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定票费限额30元)。凡符合购卧铺条件而末购者:

乘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60%;乘特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50%;乘特快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30%计算发给补贴。

3、住宿费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费-发-票,按标准计发。未提交住宿发票者,按住宿费标准的一半发给。

4、伙食补贴

1)按实际出差天数(含途中)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20元;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地区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脱产到外地(西安市区以外)学习、进修人员,时间在30日内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31天以上至60天以内,每人每天补助5元。61天以上不计算补贴。

3)赴外地招生,在原补贴标准上增加10元计算。

4)会议伙食补贴:

西安市内无伙食补贴;外埠会议,凡交纳会议费或资料费者,无伙食补贴,只计算往返途中伙食补贴。凡未交纳会议费、资料费的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5、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每日发市内交通费5元。参加会议期间无市内交通费。

2)副院长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院长同意,可报销相关出租车费。

3)本省境内凡乘坐学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发市内交通费。随同出差的专职驾驶员,日行车100公里以上者,发给10元行车补贴。

6、出差期间的个例

1)出差人员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内按标准计算伙食补贴,但不计算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超30天以上停发伙食补贴。

2)学生赴外埠实习或毕业设计,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费。凡实习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计发住宿费。住宿收费的,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控制,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丢失原始票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同行人证明确属交通工具票据丢失。经领导批准,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车硬座票价。

4)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在外埠不得发生招待费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确属工作需要,应事先请示院长同意,本着勤俭的原则,在院长批准的限额内报销。

5)出差人员不得绕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还借款。

2、按照谁批出差,谁批准报销的原则,报销人应附出差申请单,原始单据,并填明报销人,经批准人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办理报销并付款。

第一条 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计划表,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差旅计划表作为差旅费借款或报销的原始凭证。

2、凡到风景名胜地区参加会议、外出调研考察等,须经校主要领导审批。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费执行万家小学规定。

第三条 交通费

1、一般情况下,学校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汽车(不含租车)、轮船(不含旅游船)。

2、交通费用暗万家小学规定凭票据报销。

5、带车、租车、搭乘便车等出差无往来交通费凭证的,应将情况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相应栏内如实填写。

第四条 住宿费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在限额内凭据报销。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

2、到外单位锻炼、实习、支援工作的人员,只能接受接待单位就近从简安排住宿。

3、由对方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等无住宿发票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相应栏内如实填写。

第五条 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发,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每餐3元。

2、由会议主办单位或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应在差旅计划表上相应栏内注明,会议期间不发给伙食补助费。

一、费用报销标准

1、交通: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车、船费等,凭票据实报销。12小时车程能抵达目的地的,原则上坐火车(硬座);如果没有硬座需要坐卧铺的,必须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超过12小时且没有夜车的情况下原则上坐飞机。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市内交通以轨道交通、出租车方法为宜。

2、住宿及伙食补贴:

出差期间如果有招待行为,按餐扣除。超过14天,补助将按80%发放。销售员出行交通及住宿均计入销售成本,年底统一考核,补助不计入。各驻外办事处销售代表由各办事处负责人参照公司标准管理。

3 、通讯费:

公司有明文规定了年话费标准的人员,平时按月审核话费耗用进度,年底统算;其它科室人员经本部门主管签证,确属因公费用部分准予报销;供应部采购人员及小车驾驶员凭话费清单,扣除私用话费后的话费给予报销。(安装人员电话费由安装部负责审核,根据安装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人员以及核定电话费标准。)

6 、业务招待费及礼品:

公司销售人员报销业务招待费、礼品费用,按其本人年合同总额(已经开始执行的合同额)的5‰范围内控制报销。

7 、其它费用

驾驶员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一律不得报销。

二、费用报销规则:

为加强掌握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费用报销,要认真进行报销前初审,注明报销事项情况属实。末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报销单,财务人员不介予审核和报销。

以上规定望各部门及全体员工遵照执行。本规定由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由此废止。

销售部出差报销

为了规范员工出差申请程序,合理控制差旅费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申请程序

1、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表2),明确出差事由,报中心主管领导批准。经批准的《出差申请表》递交至销售助理处,由销售助理负责安排有关事项。

2、各人员要有计划的安排当月的出差计划,除突发事情外,正常情况下须提前一周通知销售助理,以便各项事务能合理安排,也可降低相关交通费用的支出成本。

二、交通工具

1、出差本市以外的地区

1)火车、长途汽车 火车单程不超过 3 小时,长途汽车单程不超过 5 小时的情况下,须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交通费必须凭正式发票按实报销。

2)船 除非比其它陆上交通更快捷及直接,否则不建议搭乘此类交通工具。

4)出租车 1、出租车仅限用于出差城市市内交通使用。

2、经理级(含)以下员工正常情况要选择地铁、公交巴士等交通工具。如公务紧急或其他事先允许情况下,可选择出租车。 2) 市内公务 有公务车的公司的员工,可提前申请公务车的使用。在公司公务车无法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选择地铁、公交巴士等交通工具。如公务紧急或其他事先允许情况下,可选择出租车。交通费必须凭正式发票按实报销。

三、住宿

1、酒店费用的'报销将按标准(见附表1)实报实销,报销时须提供酒店结帐清单及正式发票。以下酒店费用公司予以报销:房费、当地市政城建基金或税。

2、出差人员相同性别两人同时出差时,应住一个房间,住宿费按照其中一个标准高的人执行,不得将两人的住宿费用标准进行累加,两人以上以此类推。

四、其他支出

1、机场建设费、航空保险费 因公出差的机场建设费、航空保险费予以实报实销。

2、参观费用 员工出差、培训期间, 因旅游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 均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

五、出差预支款 因公需要先行预支借款时,须由借款人本人填写借款单,由销售助理提供出差申请表一起送至主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销售助理至财务室领款送交个人手中,出差人员回来后持有效票据进行报销。

六、费用报销

1、差旅费用需要报销时,需把要报销的票据交销售助理处审核无误后,填写支出证明单,在经手人处签署姓名,并将有效票据附后,将其与填写的“差旅费报销明细表”(见附表3)一起交由销售助理送交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销售助理凭签字后的报销凭证在费用报销日到财务室报销领款后交到个人手中。

2、每月6号、20号为费用报销日。

七、来客招待 若有客户来访,需要陪同招待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主管领导提出招待费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于事后报销。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在报销凭证后附上真实有效的发票。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销售部出差报销。

员工出差报销制度

公司的很多个岗位可能在工作中都会面临或多或少的出差,那么出差的费用怎么算,如何来报销呢?相关的出差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呢?以下为一份,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各项出差工作正常有序,明确出差费用报销的`程序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费用报销审批

第二条差旅费用开支,属各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由各部门经理(主任)签字后,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

第三条公司部门经理(主任)本人出差报销须上级批准后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公司各副总经理本人出差报销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

第三章差旅费开支

第四条公司差旅费报销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根据公司任职和出差地区不同,采取实报实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公司员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出差天数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主任)批准,超过此期限的,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广州、汕头、海南、上海、北京等),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发、返回当日均算)。

第八条公司员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车、船、飞机标准(见表一)乘坐,特殊情况不宜执行上述标准时,应由公司总经理签批。(表一)

级别

乘坐标准

飞机

火车

轮船

总经理

头等舱

软卧

头等舱

副总经理/特聘专家

经济舱

软卧

一等舱

部门经理(主任)

经济舱

硬卧

经济舱

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

硬座

经济舱

第九条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未乘卧铺者,可按所购票价的2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票价的20%补贴;购买软座票者不给补贴。)

第十条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凭相应张数票据在100元以内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总经理及副总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规定标准(见表二)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部门副职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部门经理(主任)及其以下人员出差每人每天给予出差补助省内20元/日,省外50元/日,特殊地区100元/日的标准补贴。(表二)

级别

住宿标准(人.天)

(一般地区)

住宿标准(人.天)

(特殊地区)

总经理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特聘专家

200元

300元

部长(主任)

150元

200元

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

80元

120元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与公司领导共同出差,财务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公司员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第十三条员工外地出差发生的宴请费,原则上按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于出差前申请,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单位后补办手续。出差发生宴请的扣除陪宴人员宴请当日一半的出差补助。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发生的文印费,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本市区内公出办事,只报销市区公交费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借款单”;若申请出差时宴请费的,还应同时附上“招待费用审批单”,经出差人员所属部门经理(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七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超过时间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每月会计核算部要对各部门和事业部、子公司的出差费用进行统计,实行独立核算。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制定,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